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020-03-03 05:19:0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润镇学区(中心校)传染病(结核

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结核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结核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高飞翔为组长,政教主任任亚蒙为副组长的传染病(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结核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结核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结核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结核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传染病(结核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6、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7、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要经常通风,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8、如发生传染病(结核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定期消毒制度,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0、是传染病(结核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结核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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