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4:48: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我国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结构,特殊的经济结构下产生了国有企业这种特殊的企业实体,随着我过经济改革开放之后的市场经济发展,虽然民营企业在数量上占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在我国经济比重依然是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正式由于这种特殊性,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既没有选择英美模式的单层治理模式,也没有选择日德的双层治理模式,而是是采用“三权分立”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
中国公司治理模式具有双重特征:
1、中国公司的治理结构采用的是类似于日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行的水平双层治理结构。
2、中国证监会在200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又突出强调了英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下的单层治理结构模式,但形式上依然保留依据《公司法》要求成立的监事会制度。
有学者把这种特殊的治理结构称为混合治理结构。我个人认为这种美其名是混合治理结构的说法是相当可笑的。国有企业中政企不分家的特殊体制,导致国有企业具有先天无可比拟的市场竞争优势,甚至大多处于行业中的垄断地位,正式由于这种优势使得国有企业往往没有开放的市场经济中民营企业那种竞争态度。而且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国家往往具有压倒性优势的控股权,大型的民营企业中背后往往也都隐藏着国有控股成分。一个企业大股东是一个国家,它还能算是企业吗?所以我觉得这种特殊经济结构衍生出来的治理结构是很有问题的
主要问题有:
1、股权结构不合理,超级股东控制一切。股权结构是指公司股东的构成,包括股东的类型以及各类股东持股所占的比例、股票的集中或分散、股东的稳定性、高层管理者的持股比例等。超级股东持有绝大部分股份的现象在实践中很多。
2、董事会职责不清,独立性不强。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1)董事会与管理层成员重合。(2)集团公司内部的多法人制度,集团公司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业务,甚至直接任命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直接违背公司法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成员的职责与权利。
3、监控机构不健全。虽然公司法规定了监事会的职责,但是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却非常有限;同时由于我国缺乏有效的外部监控制度,例如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公司的控制、经理市场对公司的控制在实践中很难发挥作用。
4.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真实。
建议:
1.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提供公司治理结构所需体制平台
2.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样化
3.对经营管理者实施有效刺激和约束
4.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董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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