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五四评优

2020-03-03 15:59:3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1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1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纪念建团八十九周年和五四运动九十二周年,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共青团师范学院委员会决定在2011年“五四”期间开展2011年成都大学“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团内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奖项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

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组织生活;

3、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标兵,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

4、自强之星;

5、五星级学生社团,四星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指导单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

2.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4.学习认真,勤奋刻苦,学年总评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 2.担任团干部至少一学期以上; 3.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成绩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级团支部机构健全,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2.团支部认真开展引领团员思想、服务团员成长工作; 3.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整体良好,无违纪行为; 4.积极开展各项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四)优秀团组织生活评选条件

参评的组织生活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和示范性,能充分展示大学生风采,内容健康,有特色,有创意。

(六)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成都大学正式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2.在参与抗震救灾、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帮残助老、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成绩突出。全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0小时。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同类校级“标兵”。

(七)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

1.成立一年以上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的集体;

2.有健全、规范的组织管理机制;

3.有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服务总时数不少于300个小时。

4.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重要)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

(八)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在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遇到重大伤害或其他困难的情况下,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九)五星、四星级学生社团 五星级学生社团标准:

1、达到四星级学生社团标准;

2、在《成都大学学生社团工作考核》中取得90分以上;

3、在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中有突出贡献;

4、能与其他高校社团形成良性互动,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社团活动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

6、有其他突出贡献。 四星级学生社团标准:

1、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学生社团;

2、达到三星级学生社团标准;

3、在《成都大学学生社团工作考核》中取得75分以上;

4、社团有长期的目标和明确的宗旨,有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先进的文化理念;

5、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活动形式富于创新,并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6、指导老师能热心于学生社团活动,并能定期给予专业化指导;

7、有其他突出贡献。

(十)学生社团先进个人

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无重修,无处分;

2.获得五星级、四星级学生社团的骨干成员;

3.在学生社团工作满一年,对社团的发展有突出贡献。

(十一)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由学生社团推荐,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一学期以上,指导的学生社团获得四星或者五星级社团。

(十二)学生社团优秀指导单位

由校团委根据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的结果评定

四、评选标准: 1.“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红旗分团委”的评比标准详细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汇编》。

2.特别说明:“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年总评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凡在团校培训中没有合格的团干部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五、评选要求

1.各项评优工作均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以组织生活的方式开展,以民主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并将结果在所在学院(部)、部门公示。如被检举被选人未通过以上程序,将取消其评选资格,该团员所在集体也将取消集体评优资格。 三大组织推荐的人选必须经过本部门民主评议,经所在学院(部)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核。

2.“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自强之星”的推荐需上报1000字事迹材料及100字简介,并准备3分钟演讲。 (请于4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学院分团委)

六、时间安排:

1.各支部于4月12日前将“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名单及“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文字材料交到学院分团委(附电子文档)。

2.通过初审后,4月14日在金牛召开2011年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志愿者标兵”、“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自强之星”评审会。

共青团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一年四月七日

五四评优

五四评优

五四评优

五四评优

五四评优工作总结

五四评优要求

五四评优通知

五四评优申请材料

五四评优注意事项

五四评优主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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