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2020-03-02 12:15: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教[2008]19号

关于萧山区2008年

各类高中入学考试和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考中招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别是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中的“严格招生管理,完善招生制度”的要求,为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化和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求在各类高中招生学习能力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并更有利于高中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就2008年全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

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和考试报名

(一)对象。

1.本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外地借读的学生)、历届初中毕业生。

2.非本区户籍在萧山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省内父母持有萧山区《人才居住证》的学生等同本区户籍学生;本省内父母无萧山区《人才居住证》和外省户籍的学生,则只能报考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学校;父母无萧山区《人才居住证》的学生,如被区教育局直属职高录取的,须缴纳培养成本费)。

(二)报名。

1.区内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非本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初中学校必须单独造册(分有无《人才居住证》,并分清省内省外),在上交报名数据时报教育局教育科。

2.本区户籍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4月底前直接到教育科办理报名手续。历届生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和《义务教育证书》,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就读学校的证明。

3.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正确填写《2008届初中生毕业中考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并正确录入电脑,同时上交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费以校为单位在上交报名数据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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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会考办公室。

二、毕业与招生考试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学校组织,在2008年5月中旬进行,区教育局进行监控和抽测,抽测学科的成绩将作为提前自主招收直升生的重要招生依据。

(二)各类高中招生考试。

1.文化课考试。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一进行。

(2)考试时间:2008年6月中旬。

(3)考试科目、时间和形式:语文、自然科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思想政治与社会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形式除思想政治与社会为开卷外,其他学科均为闭卷。

(4)学科计分:语文、数学、英语卷面满分为120分,100%计入升学总分;自然科学卷面满分为180分,100%计入升学总分;思想政治与社会卷面满分为100分,50%计入升学总分。

文化课考试满分为590分。

(5)考试命题由杭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统一组织实施。命题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基础,注重能力,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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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臵偏题、怪题,严格控制试题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控制在0.75。

(6)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允许使用符合教学要求的只含计算功能的计算器。

2.身体素质测试。

各类高中招生身体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具体测试时间与组织实施办法另定。

3.总分统计。

高中招生总分由文化课考试分数、身体素质测试和加分三部分构成。各类加分项目和加分办法详见附件3。

普通中专(含五年制一贯制大专)的计分调整为不计思想政治与社会,总分为570分。

三、高中招生考试考务

(一)高中招生考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除城厢街道、瓜沥镇外,其他街道、镇原则上各设一个考点。每一试场安排考生30名,单人、单桌。每一试场设监考教师2名,由片安排外校教师担任。

(三)阅卷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四、各类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各类高中学校(含中专、技校,下同)。历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教育局直属的4所职高和其他系统及社会力量办的各类高中学校(专业)。历届生允许作为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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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报考各直属普高。

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6项评定获3个A等和3个P等及以上,可以报考普通高中;6项评定获4个P等及以上,可以报考其他各类高中。

普通中专与普通高中二者不得兼报。

高中招生分提前批招生和统一招生(含统招生和择校生)。

(一)提前批招生为提前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

1、附件2。

(二)统一招生中教育局直属的4所省一级重点中学(萧中、二中、三中、五中)的统招生为第一批录取,其他直属普高的统招生为第二批录取,直属普高的择校生为第三批录取。被前三批次录取的考生均不得再择校。其他各类学校为第四批录取,本批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后不得再择校。考生按照各批次的录取方式及顺序填报志愿、填涂《志愿卡》,《志愿卡》须家长和学校审核人亲笔签名。

参加统一招生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揭晓后填报志愿。 1.第一批:4所省一级重点普高统招生招生。第一批4所省一级重点普高招生由教育局按四校统招生总招生人数1:1.2的比例划定一条统一的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有资格填报1~3个志愿。

具体录取分两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四所招生学校统招生人数的50%根据初三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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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教育局将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初中分配名额内的学生(整个初三学年在本校就读的学生才可以享受该分配政策)。

第二部分:即另外的50%统招生从全区学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到初中学校的50%部分中,如有学校因上线学生数少于分配人数而多余的名额也放入这一统一招收的名额中。

如有学校在以上两部分学生录取后还未招满计划数,则允许在以上分数线内没有被录取的考生重新补报志愿,然后再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满计划数为止。

2.第二批:其他直属普高统招生招生。凡未被第一批录取的考生都可填报第二批录取学校,需报考者在“第二批录取”的志愿栏中填报1~3所学校。

3.第三批:直属普高的择校生招生。凡未被第

一、二批录取学校录取的考生,需就读直属普高择校生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可在第三批录取的志愿栏中填报1~3所学校。本批志愿在第

一、二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另行填报。(非本省籍考生不予择校) 4.第四批:直属职高及其他所有高中学校(专业)。考生填报本批学校(专业)志愿1~4个。

5.同一批录取时,属于非第一志愿录取的,每下移一个志愿,须提高10分投档(第一批第一部分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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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降分)。

6.录取时,如招生学校在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考生且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招生计划数优先录取初三年级时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学生干部、杭州市三好学生、萧山区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如情况再次相同时,则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高中招生考试总分择优录取。

7.各招生学校所招新生必须经教育科审定,必须具有完整的档案材料,否则,不能获得高中学籍和考籍。

8.各招生学校都必须按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

附件:1.萧山区2008年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

2.萧山区2008年高中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 3.萧山区2008年各类高中招生初中生加分、降分 录取办法;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高中

招生 意见

抄送:杭州市教育局,萧山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萧山日报社。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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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萧山区2008年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

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变以中考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改革措施之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这一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除教育局直属普高外的其他各类学校经学校申请,教育局批准,可以提前自主招收直升生。

二、提前自主招生时间

直升生的招收,在初中毕业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被提前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当年的统一高中招生考试。

三、操作办法

1.各类学校提前自主招收的直升生录取工作在5月下旬进行。 2.学生可向所在初中提出申请,并可填报1~4个学校(专业),同时填涂《提前批录取志愿卡》,学校审核后,按不超过毕业生数20%(如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可扩大至25%)的比例推荐。

3.招生学校根据初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抽考科目成绩(各校也可组织进行面试,并结合面试情况),先在第一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不足,则在第二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再不足,则在第三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再不足,则在第四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4.已被该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高中招生文化考试,也不得再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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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萧山区2008年高中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特长生班招生办法

所有普通高中经学校申请,教育局批准,可提前招收文学、艺术、科技等各类特长生班1~2个。

招收特长生班学生的学校必须制订相关的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生的对象、数量、考核录取办法等),并报教育局批准。 符合特长生班招生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特长生报考登记表》(须经家长亲笔签名),经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审查后报招生学校,初中学校要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在校期间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

招收特长生班学生的学校,对报名学生要组织进行一次相关的测试考核,并根据中考成绩和测试考核结果在统一招生的第一批录取前完成录取工作。被特长生班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择校。

二、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人数

区直属高中根据各校招收运动项目意向和特长生运动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招生计划为:

1.萧中、二中、三中、五中各招收10名,其中田径项目特长生6~8名,篮球、排球、乒乓球项目特长生2~4名。

2.六中、八中、九中、十中、十一中、十二中各招收6名,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各项具体招生人数由各校自定。

3.一职、二职、三职、四职各招收8名,田径、篮球、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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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各项具体招生人数由各校自定。

(二)报名资格

1.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萧山区2008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获各组单项前六名者。

(2)参加区级及以上篮球、排球赛比赛的主力队员(由技术考评组确认)。

(3)萧山区初中生乒乓球赛(综合组)男、女单打获前五名者。 (4)萧山区初中生举重比赛各级别(综合组)获第一名者。 2.文化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田径、球类项目:普通高中不低于本校统招生统一录取分数线的60%;职业高中不低于本校录取分数线的50%。

(2)举重项目:可降低20分录取。

(3)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个别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有意招收的,经教育局同意,文化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资格第1条标准的考生在5月20日前向所在初中申请并填写《2008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学生家长必须在报名表上的“家长意见” 栏中亲笔签名。各初中要认真审核,由校长签署意见后,5月25日前将《2008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送教育科。

(四)录取办法

体育特长生录取坚持遵循本人志愿、择优录取和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录取时间安排在统一招生第一批录取前进行,录取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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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2008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中填报的志愿与在《志愿卡》中填报的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志愿不一致时,则服从于本次报考的学校录取。各高中录取时,按各校体育特长生招生人数,先录取所报第一志愿中运动成绩好的,如运动成绩相同,则根据高中招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中录取人数不足,则从第二志愿所报的考生中录取。再不足,则从愿意服从统一调配并符合学校招收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区少体校毕业生与其他毕业生情况相同时,予以优先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要考虑到各项目人数的适当平衡,由教育局与学校协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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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萧山区2008年各类高中招生初中生加分、降分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并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特制订《萧山区2008年各类高中招生初中生加分、降分录取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录取

(一)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加4分。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

一、

二、三等奖(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加3分。

3.2008年萧山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A、B、C各组单项比赛前三名获得者(以获奖证书为准),加2分。

(二)艺术类

1.初中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类艺术现场比赛个人项目

一、

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加4分。

2.初中教育阶段获区、市中小学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4人及以下)、戏剧曲艺(4人及以下)、独奏、重奏(4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等项目和摄影、工艺、书法、绘画等现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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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个人项目获奖者:

(1)市一等奖加4分;

(2)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3分;

(3)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2分。

(三)科技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头脑奥林匹克、计算机程序设计和网页设计、电子制作、无线电测向以及航空、航海、车辆模型现场比赛奖者:

凡获区级及以上各级

一、二等奖者加4分(电子制作减半加分)。

(四)其他类

除上述两类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加5分:

(1)归侨、华侨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作为“优抚类”考生,可降分录取

1.现役军人子女降5分录取;

2.团(正职)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残疾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缘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降20分录取。

三、操作办法

(一)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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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其中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项目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以8分为限。

(二)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降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条件(分值最大项)进行降分录取。

(三)同一考生同时符合加分投档、降分录取条件的,则在加分基础上予以降分录取。

(四)符合加分、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填写《萧山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降分录取考生登记表》,华(归)侨子女、港、澳、台籍和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区级相关部门证明,申请降分录取的考生需提供其父母相关部队政治部(处)、民政部门的证明。符合加分、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后公示7天,如无异议,汇总造册上报(附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于5月30日前上交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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