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教务处

2020-03-03 01:11: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惠 州 学 院 教 务 处

严肃考试纪律 杜绝考试作弊

——致全校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本学期的各专业的课程将陆续结束,全校将进入期末复习和考试阶段。考试既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衡量,也是对学生学业成绩的检验,更是对一个人诚信品质的鉴定。

2004年,教育部发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参加考试的学生的违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理办法,构成了较为完善的考试违纪处理体系。我校在《惠州学院学生处分条例》、《惠州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中也对考试违规处理作了规定,对“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者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其他作弊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尽管在每次考试前,学校和各系都要做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希望学生不要作弊。但遗憾的是,总是有个别同学,对此不以为然,依然明知故犯,挖空心思在考试前做着各种作弊的准备,提心吊胆的在考试中实施作弊行为。结果,除了考试成绩为零、受到纪律处分、丧失学位外,道德信誉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害,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情形。因此,再次提醒各位同学:在考试过程中,切勿作弊!

我们真诚希望同学们牢固树立自尊心和自信心,从一开始就坚决打消作弊的侥幸心理,谨记自警自省,常念自立自强。学校将本着关心、爱护学生的态度,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齐抓共管,严肃考试风气,严格考试制度,严密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惩考试舞弊,确保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健康运行。

同学们,让我们“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考试作弊为耻”,将人生的道德修养践行在考试之中,交出一份合格的诚信答卷,以真实的学习成绩和高尚的品德、人格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最后,衷心祝愿每一位同学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教 务 处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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