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组建方案章程

2020-03-01 19:21: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信息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组建方案及章程(试行)

根据学院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增强学生在学院的归属感和专业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营造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良好育人氛围,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组织体系,增强学生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在我系学生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故决定组建系团委、学生会。根据我系实际,特制定学生会组建实施方案。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建原则

1、有利于推进学院各项常规工作的展开。

2、有利于丰富本系学生的课余生活。

3、有利于实现学生的个性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1、团委:

书记一名(老师)、副书记一名

2、学生会

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

办公室:主任一名、干事若干

宣传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

组织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

纪检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

学习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

文艺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

体育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

生活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

网络信息建设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

三、部门职责

1、团委:负责本系共青团全面工作。主要有本系团员的资料整理与建档;做好本系团员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本系团内各项活动

(1)主席、副主席:

①参加院学生会相关会议,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②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广泛了解学生及学生会成员的思想情

况,及时向部门团总支汇报。

③主持召开本部学生会例会及其它相关会议。

④根据学院和部门的工作安排,结合各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会成

员讨论并制定学期及年度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并布置各项工作。

⑤协调好学生会各部关系,充分调动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

⑥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学生会的整体素质。

⑦积极完成团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生会

(1)办公室:办公室学生会的中枢,是主席团的得力助手。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公文、公函的收发工作;安排学生会有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对每次会议或活动的考勤工作;及时反映广大学生干部的想法、意见和建议;掌管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档案及有关物品;管理活动经费及学生会档案;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协调大型活动的运作;编制学生会成员通讯录和学生会工作报告。对外肩负着与其他院系学生会的沟通重任。 (2)宣传部:负责团知识、实事政治以及学院、系各种活动的宣传工作,并以传播主流思想为目标,及时、准确的向全院师生传达本系各部门的工作,肩负起了向外界宣传本系信息的工作。组织本系各班制作好班级主题宣传栏;制作学院主题宣传栏、板报等。

(3)组织部:统筹本系团的组织建设和组织管理工作。

(4)纪检部:负责本系的学生寝室评分等工作,负责各种大(小)型活动的纪律秩序,协助搞好各种活动工作的会场布置、人员联系等负责全系固定教室自习情况、寝室晚上学习情况,同时对广大同学、干部的日常作风、行为、及对违纪违规的现象进行及时的处理。

(5)学习部:提供学习方面服务的部门,定期举办讲座、交流会和展览等一些增长见知识的活动;开展专业竞赛;同时又与其他部门联合承办一些大型的活动。

(6)文艺部:以文艺宣传作为手段的,通过举办各种文艺活动,以减少同学间的陌生感,增强同学间的交流,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陶冶同学的艺术情操,提高同学的审美观念,增强个人修养,为同学提供展现自我的舞台。

(7)体育部:负责各项体育活动顺利开展的部门,负责组织系一切学生体育工作的开展。促进学生积极投入到全民健身活动中去,营造一个良好的体育锻炼氛围方面起到一个带头作用。

(8)生活部:是学生会了解学生生活,解决学生们生活中的问题,丰富学生院园生活的职能部门;指导全系教室,寝室,清洁区等与学生生活学习相关各区的卫生工作顺利进行。

(9)网络建设部:负责本系网络建设和媒体宣传工作

四、工作重点

1、制定建立系学生会章程、工作制度。

2、抓好学院重点活动团体、团队建设。主要是文体团体团队的组建、排练、训练及活动、竞赛开展工作。

3、办好各类专题讲座。主要有专业、历史人文、安全法制、心理健康、形势政策、就业指导教育讲座等。

4、开展各类学习活动、竞赛。如专业知识及技能竞赛、主题演讲及辩论竞赛、主题论坛等。

5、开展各类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

五、学生会及团委组建程序:

1、宣传报名:9月26到10月10日团总支在部门布告栏张贴公开招聘学生会干部的通知,各班宣传介绍学生会,希望有思想、有能力、要求积极向上、愿意为学生工作做贡献的同学积极参加竞聘。参加竞聘的同学到团总支报名截至10月10日下午。

2、审核考察:10月10日到10月11日,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分年级、分班级同教师沟通,审核申请人平时表现情况后上报团总支审批,确定参加竞聘人员。

3、公开竞聘;整个竞聘过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10月14日下午召开学生会干部竞聘大会,由团委领导、学生处及院领导、团总支、教师、学生组成评委进行投票,参加竞聘的学生每人给2-3分钟时间演讲,当场投票按票数确定学生会干部人员。

六、实行试用、淘汰制:

1、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上岗。

2、学生会干部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要占班级前50%,对于学习成绩较为落后的学生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

3、学生会干部出现违纪现象(部通报批评及以上)或重大工作失误一律淘汰。

系团委,学生会负责人:

2010-9-26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信息工程系学生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学生会是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全体大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作为团体会员参加江西省学生联合会。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条 本会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团结和动员全院同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才为中心,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使之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学院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具体利益。

2、倡导和组织全院同学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和学院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5、加强与院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6、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取得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的在院学生,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监督和批评本会的工作,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质问、意见、建议;有权要求罢免本会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三)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有权要求本会反映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权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积极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争做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

4、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院荣誉。

第九条 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动取消。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组织汇报情况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 全系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系学代会原则上每三年举行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委员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系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系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上届学生会委员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需经学院党委批准。

第十二条 全系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系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任务并监督其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新的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 系学生会委员会是本会在全系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学生会。全系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中期可进行卸职递补。全系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 全系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四)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五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团委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组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扩大会议。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六条 学生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网络建设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 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

第四章 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八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

宣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等。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系学生会、院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院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九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是广大同学的公仆,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学生干部必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二十条 学生会干部必须坚决地履行本会章程第八条所规定的义务,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院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一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学院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的程序任职或免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学生会。

第二十九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学生会会议制度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院学生会章程

金山学院信息与机电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章程

学院团委、学生会组建方案

团委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团委章程

团委组建方案

机电工程系学生会章程

建筑工程系学生会章程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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