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中学考勤管理制度 10

2020-03-02 09:29: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建平中学考勤管理制度

一、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批准;

2、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3、两天以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4、行政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

5、迟到、早退、平时外出由组长批准。

二、管理制度

1、每学期,每位教职工一般事病假不能超过3天,超过三以上的,每超一天扣款30元。

2、任课教师请假须自行串课,并告知组长,再履行请假手续,出现丢课的(或本人没安排、学校或年组安排的,每节课扣款5元)

3、如不能按时到(即迟到)校,应在预备前告知组长。

4、迟到、早退、或外出的,本人应主动将外出时间、次数记在年组考勤记录上。

5、迟到、早退、外出累计5次等于事假一天。

6、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计算在3天事假之内,但做年终考勤记录。

(1)特殊情况,需住院治疗的,出院后需上交县级以上证明。

(2)子女参加中考、大考的,但双职工只能去一人。

(3)家里或直系亲属有红白喜事的准假3天。

7、开学前两周和学期末前两周或遇上级领导来校检查,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跟校长请假。

8、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教师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扣款50元。

本制度从2010年8月23日起执行。

考勤考核管理制度10

10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建平中学教育年鉴

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建平中学考勤管理制度 10.doc》
建平中学考勤管理制度 10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