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王宝平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3 天以内,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17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女双方均为晚婚,且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第一胎24岁)的,150天以内,其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资的1/22(不足1天的,按节数计算),并扣考核基础分8分。 因直系亲属病重需陪护,经准假后,按照事假的1/2执行。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款4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3、迟到:指上课或坐班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指上课或坐班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指上课或坐班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非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3分。
5、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8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三、相关说明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8、根据教育工作的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不设工龄假(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如有符合条件须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间休假。
松塔小学 2013年9月
巡检镇中心小学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核领导机构 组
长:杨
勇 副组长:王金魁
成
员:张勇
蔡春平
任 俊
苏波
白冬梅
二、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考勤制度
1、每位在职教师一个学期基础分为100分;
2、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请假,由本人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告知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积分。婚假(本人结婚)、产假(女教职工),直系亲属丧葬假,函授学习,外出业务培训,因公事出差。
4、事假:每学期7天假,超过7天者,每天按8课时计算,一课时扣考核基础分0.1分,累计扣除基础分,周日例会按4课时计算。
5、病假:
(1)、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教体局批准后,准予长期病假,每月上交2400元。 学校不考核此人;
(2)请病假不足一个月的,每1天扣基础分0.5分,只计算工作日,公休日不计。
6、一学期出满勤,奖励5分;
7、本考核结果和教学成绩排名综合分排名为本期优秀考核依据。
四、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上班时间不在校,不知去向,每节课扣除考核基础分15分。
3、迟到:指上课或集体办公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指上课或集体办公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指上课或集体办公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工作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5、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经领导班子研究,依据情节每次扣除考核基础分5——20分。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8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五、相关说明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巡检镇中心小学
2015.1.1
通告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学校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度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发布此通告:
(一)、无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2天以内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即可。员工请假3天以上者,直接由校长审批确认。
(二)、员工填写请假条,经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三)、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若需延长假期,应提前请示有关领导。
(四)、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上交请假条的,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五)、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内,若三次以上(含三次),扣发当月全勤奖。迟到、早退半个小时当旷工半天处理。请假一个半小时以上的当旷工半天处理。上班期间不履行请假手续外出者发现一次扣50,两次扣完当月出勤奖。三次以上加扣年终奖。
XXX培训学校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穆家庄九年制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第##中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考勤纪律,增强教职工责任感,确保学校进行正常有序的管理,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大连市第七十九中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本学校所有部门正式教职工。
第三条 本制度是对学校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学校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本制度由各教导主任主管负责执行,校长、副校长负责审批,人事干事负责备案监督和做考勤统计。
第二章
考勤相关标准
第一条 按照国务院规定,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本学校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10-4:30。 第二条
病假、事假、丧假时间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产假假期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第三条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5元,月度累计超过4次(含)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基础津贴部分。 第三章
考勤管理 一 打卡管理
第一条
教职工上班通过指纹机打卡考勤,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迟到是指教职工7:30以后,8:30之前到岗,早退指教职工3:30以后,4:30之前离岗。
第二条 本学校实行早晚两次打卡制,上下班未打卡者,需上交书面说明,未提交原因且无请假单按旷工处理。 二 休假管理
第一条
教职工假别:分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和公假九种。
第二条
教职工休各种非节假日、寒暑假假期前,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前与教导主任及同事沟通协调好工作安排,教导主任需认真审核请假人工作交接是否妥当、合理,以确保学校交易工作日常进行。
2.请假者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时间、请假原因等内容;半天以内的请假由本年级的教导主任签字审批;1天的请假由副校长签字审批;1天以上及外出大连市的请假需经校长审批,以上请假均需交人事干事备案。
第三条
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单》作为考勤的依据之一。职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 三 各假种规则
第一条
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的大型节假日,包括元旦、五
一、国庆、春节等等。法定节假日休假,以学校依照国家规定发布的放假通知为准,无需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指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外出处理个人事务请休的假期,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如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应按请假程序事先请假,相关审批人应对请假事由予以核实。事假期间按7元/小时,60元/天标准扣发绩效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含3天)扣发绩效工资基础津贴;年度内累计事假7-10天,扣发年度绩效工资300元;累计事假11天(含11天)以上的扣发年度绩效工资700元。
2.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请假,但遇偶发事件,应及时通过电话或其它途径通知教导主任,并委托他人代为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未及时履行上述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病假:指教职工因病请休的假期。教职工请休病假,须凭医院所出具的病休证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请假,假前或假后需提交医生签发并加盖医院公章的休假证明、病历证明等予审批人审批,并在学校规定的病假期内作病假处理。
2.教职工确因病无法亲自请假,应委托同事或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办理请假手续;获准假者,必须于假后补办一切手续,提交医院的休假证明、病历证明等。
3.教职工病假按3元/小时,30元/天标准扣发绩效工资。月累计连续病休超过7天(含7天)扣发绩效工资的基础津贴。超过1个月(含1个月)扣除其岗位工资。年度内累计病假15-22天,扣发年度绩效工资300元;累计病假23天以上(含23天)的扣发年度绩效工资700元。年度内累计病休6个月以内(含)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婚假:指教职工结婚请休的假期。婚嫁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结婚享受3天的婚假假期,初婚符合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额外享受7天的奖励假,婚嫁含法定节假日。
2.教职工休婚嫁需一次性休完。婚假(包括晚婚奖励假)期间,各项薪酬待遇不变。
第六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女教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教职工有3天的陪产假。
2.晚育(24周岁后初育)女教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享受奖励假30天。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4.女教职工哺乳期内,每个工作日享受哺乳假1个小时(含路途),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推迟上班1个小时或提前下班1个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每个工作日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不能合并使用。
5.女教职工按计划生育规定怀孕,根据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按病假计算。
6.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其休假时间按事假处理。
7.产假期间待遇执行本市政策,教职工产假期间绩效津贴执行满勤津贴200元。
第七条
丧假:指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死亡请休的假期。丧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丧假。丧假期间,各项薪酬待遇不变。
##中学
##年##月
乌泥中小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职工考勤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一)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确需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者须持县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资料方可准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男职工护理假为一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处理。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凡直系亲属,即父母或配偶亡故者给公假1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二)批假权限
1.一周以内请假由校长批准。
2.一周以上请假由教育局批准。
3.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三)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委托亲属及时代为履行请假手续,补假无效。
3.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至办公室,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
(四)假期待遇
1.事假扣发工资10元/天,同时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0.2分/天。
2.凡病假住本县县医院、县中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凭院方出示的有效住院号证明和出院结算清单,可免去住院期间的工资扣除(其他县级医院及私营医院出具的各种住院证件均无效);凡病假门诊休息治疗者,扣发工资10元/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均扣除0.1分/天。
3.迟到、早退、自习辅导缺勤扣工资5元/次(以签到、会议点明、教导处、值周组检查为准);代签到者,发现一次,每次双方均扣10元。
4.会议(含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请假,扣发工资10元/次,无故缺课扣工资20元/节,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2分/次(节)。
5.请假在1周期内,按天数计算;1周以上者,从开始请假到请假时限止连续计算(寒暑假除外)。因事因病请长假期间,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等不再重计,只以事假或病假规定统计扣除。
6.凡参加自学、函授考试及路途时间(凭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公假对待。
7.每学期事、病假超过1月,或日常有迟到、早退、缺课、缺会等共计10次以上者,不评定各类先进,职称考核不评优评良;所安排课程被别人顶替后,质量不再与本人兑现。
二、旷工(会、课)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工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
3.请病假者,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误工时间按旷工处理。
4.旷工扣发工资40元/半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4分/天。
5.旷会1次,科任教师无故旷课1节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6.有旷工情况者,不享受学校各类福利待遇,并将其旷工情况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当年职称考评直定为“不合格”。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来累计旷职超过30天的教职工,上报县教育局予以辞退。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身先垂范,严守纪律。正常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制,有事有病履行请假手续,无事按时上下班;必须按时签到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凡无故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每次按旷职半天论处。
2.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已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工人员,按请假和旷工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分值。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6.考勤结果实行周小结公布,月汇总兑现扣罚。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勉县元墩镇九年制学校
教 职 工 考 勤 管 理 制 度
为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职工考勤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一)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确需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者须持县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资料方可准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生育卡的女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处理。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公假5天。
6.丧假:凡直系亲属,即父母或配偶亡故者给公假5天,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二)批假权限
1.一天以内请假由值周领导批准。
2.一天以上五天以内请假由校长批准。
3、五天以上请假由教育局批准
4.会议请假由值周领导批准。
(三)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请假3天以内课程自行调整,超过3天课程由教导处调整。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委托亲属及时代为履行请假手续,补假无效。
3.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至值周领导,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
(四)假期待遇
1、一学期请事假或病假累计3天以内的,按30元/天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3天以上的,按50元/天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2、教职工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事先调课,一日内给值周领导报告,超过一日按权限审批,公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3、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外出。若确有急事且工作任务完成,临时请假一节课之内,向值周领导报告,可不计入考勤。
4、签到代签、会议点名冒名顶替者,每次双方双扣。
5、早操、会议(含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缺席,按5元/次扣除。
6、请假在3天内,按天数计算;3天以上者,从开始请假到销假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寒暑假除外)。
7、凡参加自学、函授考试及路途时间(凭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公假对待。
8、教职工若出现旷职现象,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每天200元扣除,且所带课程按每节50元扣除。
9、每学年事假累计达5天以上、病假超过10天,或日常有迟到、早退、缺课、缺会等共计10次以上者,不评定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评优评先;所安排课程被别人顶替后,质量不再与本人兑现。
二、旷职(会、课)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职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职处理。
3.因犯严重错误被停职检查至恢复公职时间内,按旷职处理。
4.请病假者,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5.旷职扣发工资按相关规定处理。
6.有旷职情况者,不享受学校各类福利待遇,并将其旷职情况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身先垂范,严守纪律。正常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制,有事有病履行请假手续,无事按时上下班。
2.在年度考核时,根据教职工请假和旷职时间的多少,按教师考勤量化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3.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奖励。
4.考勤结果实行周小结公布,一学期汇总兑现扣罚。
四、考勤资金的扣除、管理与用途
1.各种考勤扣除资金均在相关的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进行一次性扣除,学校设立专门帐户,统一管理。
2.所有扣除资金纳入学校经费管理之中,可用于超工作量人员补助,也可用于年度教职工业绩考核突出人员的奖励。补助和奖励由校务会议研究解决。
本制度从2013年11月起执行。
新民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升学校办学质量,逐步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学校管理体制,根据我校的校情和师情,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新民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具体制度规定:
(一)病事假考勤管理办法:
1、病假办法:
(1)教职工病假一天,按照月结构工资实得金额÷22天,作为病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有一天算一天,按照病假处理,教职工还须向教导处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
(2)教职工连续病假二周,作为14天计算,双休日须计算在内。
(3)教职工全天病假的,还需扣除当天的车贴,月车贴金额÷22天,有一天算一天,病假半天的不扣除当天的车贴。
2、事假办法:
(1)教职工事假一天,按照月结构工资原总额÷22天,作为事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
(2) 教职工全天事假的,还需扣除当天的车贴,月车贴金额÷22天,
有一天算一天,事假半天的不扣除当天的车贴。
(3) 原则上每学期事假不超过3天,超过3天,学校将扣除20%
的学期工作奖励。(确因直系家属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除外)
3、长病假办法:
(1)女职工因怀孕引起的身体不适或者疾病,无法正常工作,需要较长时间休息和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在人事可以安排的前提下,允许女职工请产前长病假,给予特殊的照顾,时间以三个月至一个学期为限,中途不能用上班几天来中断连续的病假,影响学校正常的课务安排。
(2)因身体疾病造成职工无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较长时间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可以请长病假。长病假工资按照国发(198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病假期间不参加学校的结构工资,同时须扣除车贴90元,教育贴30元,节编津贴30元。
注明:女职工因怀孕需要请产前长病假,必须按时将医生出具的病假单交到学校教导处。职工在长病假期间不允许到其他单位工作,一经发现,学校将视作旷工。职工在长病假期间可以享受节日福利奖励,但学校的阶段性工作奖励不享受。
(二)各种特殊假的考勤管理办法:
1、学历考试、进修:
(1)教职工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原则上应与自己从事的岗位和专业对口。
(2)教职工参加学历进修应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的工作。
(3)教职工在上班时间需要参加学历考试的,不能享受100%全勤奖励。
(4)教职工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进修和培训,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报,经同意后原则上每学期参加一至二门,作为公假处理。因进修培训需要调课的,由教导处统一调整,不能私自调课。
2、婚假:
(1)正常婚假:根据《婚姻法》规定,到龄青年正常婚假为3天,视作正常上班。
(2)晚婚假期:根据《婚姻法》规定,到龄青年晚婚假为10天,视作正常上班。
(3) 再婚假期:按照正常婚假为3天,视作正常上班。
注明:婚假期间,如果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顺延法定假期的天数。
3、丧假:
(1) 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公婆逝世,可请丧假三天,视作正常上班,因丧事超出的假按照事假处理。
(2) 教职工的祖父母,外公外婆逝世,可请丧假一天,视作正常上班。
(3) 教职工的其他亲属逝世,需请假的按照事假处理,不享受丧假待遇。
4、动迁假:
教职工本人家庭需要动迁,享受2天动迁假,视作正常上班。
5、产假:
(1)女职工产假按照计划生育法规定条例执行,正常生育产假90天,晚婚晚育产假120天。
(2)男教师护理假:女方属于晚育的,男教师可以享受3天护理假,女方不属于晚育,男教师可以享受1天护理假,享受护理假视作正常上班。
注明:晚育和晚育护理假期间,如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顺延法定假期的天数。
6、计划生育假:
(1)相关计划生育假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若干补充规定执行。
(2)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A、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环、绝育等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 修满规定假期的。
B、未采取绝育、放环等而再次人工流产
7、人情假:
(1)教职工每学期可以享受二个半天的人情假,视作正常上班,但不能享受100%全勤奖励;请人请假应事先请假,原则上不调课。
(2)教职工每个月可以有一次下午2点离校去医院看病,视作正常上班,但第二天必须凭医院的挂号单或者病历卡到教导处销假。
(3)教职工因子女参军、高考、中考、出国留学送机原因,可以享受一天人情假,视作正常上班,可以享受每学期的全勤奖励。
注明:教职工无法及时出具医院看病的有效凭证到教导处办理销假手续,视作事假处理,类似情况二次以上视作旷工。
三.批假权限和请假手续:
1.确有需要请事假的,半天向教导处请假,半天以上的事假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填好出门单,交门卫室方可离校,同时还须将自己的相关工作委托给其他老师。
2.原则上星期五下午学校有教职工学习,所以不请人情假(特殊情况除外)
3.原则上请假应该由请假人直接向教导处或者校长室请假,不委托他人代请假。
4.教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突发事情,应该先向学校及时告知,以便学校能做好课务调整工作,事后再主动补假。
四.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1.迟到:
A、每月允许一次8点15分前到校,超过一次迟到,一次扣10元。
B、8:15—9:45到校,扣除当天课时工资的四分之一。
C、9:45以后到校,扣除当天课时工资的二分之一。
2.早退:
A、校内早退一次扣30元,超过一次视作旷工。
B、教职工外出教研、培训、学习时早退一次扣50元,超过一次视作旷工,扣除30%学期工作奖励。
3.旷工:
A、不履行请假制度,无故不来上班,视作旷工。
B、旷工半天,扣除当月结构工资的二分之一;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结构工资,并给予行政处分。
C、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和结构工资,扣除本学期的工作奖励,并给予记大过处理。
D、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开除公职。
五.考勤管理:
1.教职工的考勤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管理。
2.学校每学期设立全勤奖,根据教职工一学期出勤情况予以考核。
3.考勤管理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或者徇私舞弊,一经发现,追究责任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
4.学校如果制定的有关条款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予以调整。
5.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故拟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范围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政策、流程的制定、修订与宣导;
(2)负责公司考勤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负责对公司员工日常考勤管理的监督、核查;
(4)负责依据考勤管理制度,落实员工违纪的惩处工作;
2、部门负责人
(1)负责指导、监控、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
(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记录的审核;
(3)负责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开展拟惩处人员的调查工作;
(4)负责对本部门考勤异常情况的核查、监督、确认;
(5)负责本制度规定权限内相关假期的审批。
3、分管副总
(1)负责对《考勤管理制度》的审核;
(2)负责对公司考勤数据的监督、核查;
(3)负责对本制度规定权限内相关假期的审批;
(4)负责会同总经办对因员工不服处罚决定而提起的复议申请进行复核,作出审批决定;
四、工作日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员工周工作日为周一至周六上午12点整,即周工作5.5天制。
上班时间分为夏令时和冬令时,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需求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如下:
夏令时:8:30—12:00, 13:30—17:30
冬令时:8:30—12:00,13:00—17:00
特殊岗位由直属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需求制定相应作息方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打卡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晨会点名制度及签到考勤制度。
1、指纹打卡制度
(1)打卡时间:
公司采用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打卡时间如下:
类别
上午
下午
夏令时
7:00-8:30
12:00-12:30
13:00-13:30
17:30-21:00
冬令时
7:00-8:30
12:00-12:30
13:30-13:00
17:00-21:00
非打卡时间,指纹打卡无效。
(2)相关规定:
①若员工正常出勤但未打卡,员工需填写提交《未打卡证明单》:
②人力资源部核实员工不在岗,《未打卡证明单》视为无效,考勤按照迟到或早退处理。
③《未打卡证明单》填写说明:员工应于每月底自主查询当月打卡情况,正常出勤但
忘打卡应填写《未打卡证明单》,注明忘打卡日期、时间,由知情同事证明、直属上级签字确认后,次月1号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如遇节假日顺延一天),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2、晨会点名制度
(1)点名时间:
公司每日晨会员工点名一次,点名时间8:30。
(2)相关规定:
①若员工晨会点名未到,且无上午上班打卡记录,考勤按照旷工处理。
3、签到考勤制度
由于特殊情况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手指脱皮、受伤、指纹识别失败等),报人力资源部后采用签到考勤制度。
(1)签到时间:
签到时间、次数同指纹打卡时间、次数。
(2)相关规定:
①符合签到考勤制度的员工应每日签到时间前往人力资源部手工签到;
②签到日期与时间应与实际时间相符合,不得补签、代签、一次性签到;
③签到表只能在人力资源部使用,不得带离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无效签到。
(三)缺勤处理制度
1、迟到
(1)定义
员工因非公事由未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晚到时间三十分钟以内视为迟到。
(2)处罚规定
考勤月周期内,员工第一次迟到扣除十元,第二次迟到扣除五十元,累计迟到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一百元,依次累加。
2、早退
(1)定义
员工因非公事由未按规定下班时间擅自离岗,提前离岗时间十五分钟以内视为早退。
(2)处罚规定
3、旷工
(1)定义
以下情况发生之一均视为旷工:
①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续假,未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三十分钟及以上,或擅
自提前离岗十五分钟及以上;
②无打卡记录且无《请假申请单》、《出差申请单》、《外出公干申请单》;
③员工未经批准强行休假的休假期间;
④员工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
旷工时间:旷工4小时及以内视为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7.5小时以内视为旷工一天。
(2)处罚规定
①考勤月周期内,员工累计旷工时间达三天及以上,取消员工当月提成或绩效工资(业务部门员工取消当月提成工资,非业务部门员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年度周期内,员工累计旷工时间达五天及以上,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②员工旷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后任有旷工行为的,公司有权辞退处理。
(四)加班管理制度
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休息日仍照常从事本职工作的情况。
2、加班时间
当日加班达3.5小时按半天计算予以补休,当日加班达6小时,按一天计算予以补休。
3、加班调休及补贴
(1)公休日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在加班日起的30日内予以补休,不予发放加
班工资;如不能补休的,则向员工发放200%的日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安排员工在当期考勤周期内予以补
休;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则向员工发放300%的日工资。
根据劳部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相关规定
(1)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
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不经加班申请程序,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出勤的,不按加班计;
(3)员工出差期间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供其加
班出勤证明,否则不按加班计;
(4)加班申请被批准后,被批准加班员工无加班当日出勤记录的,不按加班计。
(五)出差管理制度
1、定义
指员工经公司指派外出工作、考察、学习或参加相关会议等外派工作。
员工未经出差申请审批擅自离岗或出差情况不属实,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2、申请程序
员工申请出差,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审批人如下:
a.员工出差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依次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核实;
b.部门负责人出差:由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依次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核实;
c.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核实。
3、出差详细安排见《差旅管理条例》。
(六)外出管理制度
1、定义
指员工经公司指派外出工作、考察、学习或参加相关会议等外派工作。
员工未经外出申请审批擅自离岗或外出情况不属实,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2、申请程序
员工申请出差,应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审批人如下:
a.员工外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依次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核实;
b.部门负责人外出:由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依次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核实;
c.副总经理外出:由总经理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核实。
五、假期管理制度
(一)公休日
员工公休日为每周六下午和周日,即周休1.5天。
(二)休假节日
国家法定休假节日有: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按国家规定放假。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有: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三)事假
1、定义
指员工除公司规定的各种假期外,因私事不能按时到岗出勤,而提出休假申请经批准的休息期间。
2、请假程序
(1)员工申请事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审批人如下:
a.一般员工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下(不含3天)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均由执行总经理批准。
b.大区经理、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c.副总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2)员工《请假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于批准当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3)员工必须办完书面请假手续后再休假。如遇紧急情况,须当事人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分管领导,并于返岗1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责人查明属实后24小时内完成补假条手续;未按时补假的视为旷工。
3、薪资发放
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
4、相关规定
(1)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一般不得超过30天。若无特殊事由,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公司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当月的事假达12天以上的,业务人员取消当月提成,非业务人员取消当月绩
效工资。
(四)病假
1、定义
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工作,由医务人员书面证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休息期间。
2、请假程序
(1)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经医生诊断需休息的,应持县级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
历并填写《请假申请单》。
(2)员工休病假需提前请假,如因突发疾病不能提前请假的需于病假当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返岗后1天内持医院的病休证明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补假。
3、薪资发放
(1)病假1个月以内,发放缺勤日工资的60%,如发放薪资低于当地最低日工资标准
80%的,按最低日工资标准的80%发放。
(3)病假1个月满仍未痊愈者,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再给予其2-23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期间停发其工资,但根据实际情况可发放一定数额的疾病救济金,如疾病救济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五)婚假
1、定义
指公司员工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合理的假期。
2、请假程序
(1)员工须凭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
(2)达到国家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的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的婚假;
(3)公司福利:员工子女结婚可享受2天假期。
3、薪资发放
婚假按正常出勤处理,发放日工资。
4、相关规定
(1)员工在受雇用期间,只可享受一次婚假,并限结婚注册登记一年内有效;
(2)婚假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及节假日,公休假日及节假日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予以补休。
(3)婚假应一次性连续休完,未给批准,不得分期休假。
(4)婚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时间,应安排员工在年度内另行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则提前上班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年终按日工资标准的2倍补发加班工资。
(5)如有特殊情况,在请假前不能提供结婚证明的,可以事先说明,待休假返司后一个星期内提供其结婚证明,休假期间方可按婚假处理,如仍不能提供结婚证明的,休假期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
1、定义
指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职工因生产公司给予其生产前后的休假。
2、请假程序
员工请休产假应持医院提供的有效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前提供医院证明的,可于返岗后一个月内予以补交。
3、薪资发放
产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发放日工资。
4、相关规定
(1)时间规定
a、对女职工生育给予98天产假(产前15天,产后83天);难产的,增加15
天的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单项最长假期计算,不予累加。
b、对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2)产假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及节假日的,公休假日与节假日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予以补休。
(3)产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时间,应安排员工在年度内另行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则提前上班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年终按日工资标准的1倍补发加班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七)护理假
1、定义
指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前提下,男职工因配偶分娩公司给予其护理配偶的休假。
2、请假程序
员工请休护理假应持医院提供的有效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前提供医院证明的,可于返岗后一个月内予以补交。
3、薪资发放
护理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发放日工资。
4、相关规定
(1)对男职工配偶正常分娩给予15天护理假。
(2)护理假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及节假日的,公休假日与节假日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予以
补休。
(3)护理假期间公司要求员工上班的,所占用的休假时间,应安排员工在年度内另行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则提前上班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年终按日工资标准的1倍补发加班工资。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三条“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八)哺乳假
1、定义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公司安排的哺乳时间。
2、请假程序
员工请哺乳假应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提出休假申请。
3、薪资发放
哺乳时间视为劳动时间,发放日工资。
4、相关规定
(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哺乳假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及节假日的,公休假日与节假日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予以
补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九)丧假
1、定义
指员工因亲属丧亡,需参加丧事向公司提出休假申请,而被批准的休假。
2、请假程序
员工请丧假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如遇特殊情况,员工未能事先请假,要于请假当日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返岗后1天内进行补假;
3、薪资发放
丧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发放日工资。
4、相关规定
(1)时间规定
a、员工配偶、(养)父母、(养)子女,岳父母、公婆丧亡,给予3天丧假;
b、员工本人及配偶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本人及配偶的兄弟姐妹丧亡,给予2天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路程时间也包含在丧假内,无额外路程假;
(3)丧假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及节假日的,公休假日与节假日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予以补休。
(十)带薪年休假
1、定义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请假程序
员工请带薪年休假应至少提前一周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休假申请,经上级审批后方可提前休年假。
3、薪资发放
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因工作需要,经职工本人同意,未安排年休假的,公司将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相关规定
(1)时间规定
a、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b、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c、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根据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结合员工意愿,考虑外地员工居多而春节仅七天假期,为便
于员工与家人团聚,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与春节假期连休,符合年休假条件员工均可享受;
(3)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员工,扣除春节连休的五天年休假后,剩余休假时间可自行安排,提前一周提出休假申请审批后即可休假;
(4)年休假不跨年度安排,员工自动放弃的年休假不得转入下一年度。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六、销假及其他管理
(一) 销假
1、员工休假3天及以上的在休假结束后8小时内,办理销假手续,如未销假,视为旷工;
2、员工出差返岗后1天内至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登记返司时间,如未销假,视为旷工。
(二)其他事宜
人力资源部对所有与请假条及调休申请单有调看、核实权限,对违规行为有处罚权限。
富士房产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位经纪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二、考勤统计规定: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轮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100 休假:经纪人每月有4天休息, 迟到:上班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报到;
早退:上班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带看或者看房除外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事先报备经理的除外;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安排;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不上班;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领导办理续假手续;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经纪人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可电话请假,不许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经纪人如患疾病需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领导,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3.特别休假:
由于经纪人工作的特殊性,法定假日轮休,公司另外安排,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
3.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扣罚10元作为公司的活动基金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须提前一周书面申请,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有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经纪人请假3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管理是公司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是计发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是员工管理和考评的重要手段。为加强企业管理、严明公司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以点名形式记录员工考勤,公司行政负责管理、监督和按月统计员工考勤情况。
工作时间与考勤办法
第三条 公司员工每周休息一天。
第四条 公司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8:30分至下午19:30时。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每日可安排所属员工错时上下班。
第五条
全体员工应该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行政每天记录每日出勤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迟到1—5分钟扣0.5元,迟到5—30分钟扣10元,迟到30—12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迟到120分钟以上处矿工一天处罚,而且必须照常上班;
2、一月内迟到三次以上只发基本工资,月底奖金扣除;
3、因私事不请假、休息、早退视为旷工;
4、处罚标准:普通员工迟到半天扣20元,一天扣40元,月底只发基本工资;
5、员工无故旷工三天以上除名开除;
请假和审批
第六条 员工请事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 1 可请假。因突发事由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及时向本部门主管、经理说明,并于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第七条 因病请假者应持有医院证明,并及时通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第八条 员工休年假应提前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九条
连续请事假2天、病假3天以上,应由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请假,则需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 考勤统计
第十条 员工迟到,计入个人绩效考评。
武汉市恒星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考 勤 管 理 规 定
一、目的
考勤是计发工资的基础,也是办公纪律主要考核内容之一。为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加强日常出勤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分季工作时间,每年5月1日起执行春夏季工作时间,早上08:00上班,下午17:00下班,中午12:00——13:30为午休时间;每年10月1日起执行秋冬季工作时间,早上08:30上班,下午17:00下班,中午12:00——13:00为午休时间。
注: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非市场活动及特殊情况,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为7.5小时。
四、考勤方式
4.1 考勤方式为指纹考勤管理为主,签到考勤管理为辅。外勤人员通过微信打卡、提交OA报告等形式进行考勤奋。
4.2 按照工作时间规定,员工必须于每日上班时间之前在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每日下班时间之后在考勤机上进行打卡。
4.3 营销中心员工及因公外出而不能在上班时间打卡员工,需在公司官方微信群(上午08:00前)发布当前定位地图、当前图片及外出事由。晚上向人事主管提交OA日报。
4.4 员工出差前,需填好《出差申请表》,交上级领导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出差期间,仍需通过微信定位和OA报告汇报工作状况。
五、假期规定
5.1 公司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五
一、十
一、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按国家规定的时间执行。
5.2 婚假
5.2.1 员工在职期间结婚的,需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持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结婚手续。
5.2.2 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政策(男方满25岁,女方满23岁且为首次结婚)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5.2.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需在拿到结婚证半年内休完,否则视为放弃。
1 5.3 产假
5.3.1 女员工在岗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的,凭准生产可向公司申请产假,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享受产假。
5.3.2 女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产假一般为98天(产前15天,产后83天)。 5.3.3 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可凭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给予不超过15天的产假。 5.3.4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凭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享受42天产假。 5.3.5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4 陪护假
公司男员工在配偶分娩期间,凭结婚证和准生证可享受10天带薪产假。 5.5 哺乳假
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可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或每天累计1小时,须提交合法准生证或医院证明,并提前在人事行政部备案。
5.6 丧假
5.6.1 员工或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如:医院等政府机构提供的相应证明)可享受3天丧假。
5.6.2 员工或配偶的旁系亲属或其他亲属死亡的,凭有效证明可享受2天丧假。 5.7 带薪年假
5.7.1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超过20年的,可享受15天带薪年假。
5.7.2 员工工作满1年未满3年者,年休假需分两次休完。工作满3年以上的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年休假可分两次休完,也可一次性休完。一年内两次未休完者,可视自动放弃年休假。
5.7.3因生产经营原因,公司超出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安排全体员工统一放假的,可以冲抵年休假。
六、请假制度
6.1 凡员工需请假的(含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哺乳假、带薪年假等),当事人应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提出申请,按请假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的,应按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直接上级报告情况,事后补办手续。
6.2 事假
6.2.1 因事需请假在两天(含)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批准;因事需请假在两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副总批准。
6.2.2 员工因突发事件来不及进行书面请假,应在当天10:00以前打电话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事后按相关请假流程补办请假手续。
6.2.3 因私临时请假外出不足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超出4小时,记为一天事假。
2 6.3 病假
6.3.1 请病假一天内(含一天)者免附医院诊断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出具区级(含)以上医院病假单和诊断证明(私人诊所无效)。
6.3.2 员工生病在工作时间内就诊的(不超过2小时),或因病需请假在两天(含)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批准;因事需请假在两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副总批准。
6.3.3 员工因突发疾病来不及进行书面请假,应在当天10:00以前打电话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事后凭区级(含)以上医院病假单和诊断证明按相关请假流程补办请假手续。
6.4 请假时间在一周内,假期中包含公休日的,可扣减公休日计算请假日;请假时间超过一周以上的,公休日一律计入请假日。
6.5 如因公司经营需要,可暂时取消休假,由公司安排进行补休。
七、缺勤考核 7.1 迟到与早退
7.1.1 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含5分钟)未到岗视为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计缺勤半天。
7.1.2 早退:下班时间终止前5分钟(含5分钟)下班,视为早退,早退超过30分钟计缺勤半天。
7.1.3 当月迟到或早退共计3次及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当月迟到或早退达3次以上的,每3次计缺勤一天。当月迟到或早退共计10次及以上的,公司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7.2 旷工
7.2.1 员工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①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的而不上班的; ② 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脱离工作岗位的; ③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擅自不到岗的; ④ 经核查,请假理由不实的,或出具虚假请假证据的;
⑤ 因违反治安条例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行政机关拘留、传唤、留置的。 7.2.2 旷工半天计缺勤一天,旷工一天计缺勤三天;连续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7.2.3 当月累计旷工超过3次的,除按规定扣罚工资外,取消当月所有奖金(含绩效、提成等)。
7.2.4 连续两个月累计旷工达5日或以上者,予以辞退。
7.3 婚假、丧假、陪护假、带薪年假不计缺勤;事假一天计缺勤一天,病假一天计缺勤半天。
7.4 单次事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事假一天计缺勤两天,超过7天,事假一天计缺勤三天,若超过5天当月绩效为0。
3 7.5 事假请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累计超过10天,事假一天计缺勤两天,累计超出20天者,事假一天计缺勤三天。
7.6 缺勤工资核算方法
7.6.1 全月无论多少天,按30天核算,以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总和为核算标准,每缺勤一天,扣除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总和的三十分之一。
7.6.2 由于员工缺勤影响个人当月绩效的,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7.6.3 女性员工休产假者,发放基本工资,停发其它工资。
7.6.4 自动离职员工且未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着,公司可不予发放工资。
7.7 连续请假假半个月以上且影响公司正常工作时,公司可根据情况安排其他人接手此岗位工作,员工休假结束后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八、考勤管理
8.1营销中心员工考勤由行政人事部依据每日公司官方微信群上定位与外出事由等信息填报《考勤汇总表》。生产基地员工考勤由运维部委派专人进行考勤记录,如实填报《考勤汇总表》。
8.2 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考勤员将当月日常考勤电子版统计汇总(包括出勤天数、请假天数等)后,上传到微信群里供当事人核对,营销中心人员的考勤由行政人事总监进行审核,生产基地人员的考勤由生产厂长进行审核,上报人事行政部。
九、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行,以前发布的与之相抵触条款自动失效。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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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0日
附:
《员工请假申请单》 《出差申请表》 《假期审批程序》 《考勤表》
4
管理制度汇编(N0:XG00002)
祥睿龙成国际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使员工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后身心得到松弛休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全体员工。
注:各部门工种不同人员参照,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职责
(一)员工个人负有据实申请、填报各种休假及事由的责任;
(二)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审核、批准员工的出勤及各种请假事由;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的日常监督统及计汇总工作,并执行有关规定。
四、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月度考勤,每月工作4周
(一)在总部工作的员工考勤记彔方式:员工本人通过钉钉软件进行上下班打卡,记彔当天出勤情况。
(二)总部工作时间: 09:00-18:00 (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13:00)
(三)各地方院校工作时间:08:00-17:00 (中午休息时间以当地学校为准)
注:如有更改或调整另行通知。
五、考勤原则
(一)公司实行钉钉软件考勤打卡制度,员工无论何时到公司(学校)上班或离开都必须钉钉软件考勤打卡。
(二)非正常出勤情况的提交及审批:
1、员工不能按时上班或需提前下班,应先与上级主管沟通,并在钉钉软件上提交请假或外出审批,上级主管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2、三天(含)以上的事假须经总经理审批。
六、缺勤、假期规定
(一)迟到、早退、漏签:共有三次机会,按时间顺序前三次不计扣款。第四次开始扣款
1、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的扣20元,1小时以内的50元,1小时以上的扣半天工资。
2、漏签:上下班未正常签到的,在钉钉软件内提交补签申请给上级主管,作为补签,无补签按事假工资进行相应扣款(当日1次未签到扣半日工资,早晚均未签到算2次;补签最晚次日下班前提交申请,过期不予审批)。每月有三次补签机会,超出正常扣款。
(二)旷工:旷工一天者,按日工资2倍核算。两天按日工资3倍核算。三天以上(含三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月度绩效工资。
(三)出差期间的签到,如有目的地(如阿职学院)按目的地打卡,无固定地点的按总部上班时间打卡。出差在钉钉软件上提交审批单给上级主管,从出差当日提交1次,写清出差地点,出差结束后再提交1次,备注写清这次出差的天数和本月第几次出差。当月审批单,要在本月的最后一日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遇到节假日提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出差审批单的,在绩效考核中,“额外扣分处”进行相应扣分。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可请病假。
2、病假1天者须先到钉钉上提交请假申请,经上级主管审批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电话联系上级主管说明请假原因方可有效。
3、病假 2天以上(含)者须先到钉钉上提交请假申请,经上级主管审批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上班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医院的相关证明,具体规定为: 国家正规医院出具本人的诊断书、报告单或就诊当日挂号收据。如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以事假论。
(五)事假
1、员工因私有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钉钉上提交请假申请。并电话联系上级主管说明请假原因方可有效。
2、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12 天(不含经公司批准的超期产事假),超过者视为不能适应现岗位工作要求,公司有权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六)婚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可享受 3 天的婚假;
2、员工转正后可以享受婚假,且在婚姻登记后12 个月内一次使用完毕,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3、婚假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七)丧假
1、员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逝亡,可享受 3 个工作日丧假;前往工作地外奔丧者,另增加来回路途假,具体期限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奔丧途中所需往返时间确定。
2、丧假应一次休完。
(八)产假、哺乳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式员工,可以享受产假及陪产假;(具体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2、女员工生育可休产假 98 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也可集中产后使用),难产者(须有医院证明)增加产假 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3、女员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4、女员工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确须继续休息的,可向公司再申请超期产事假,但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需董事长审批)。超期产事假原则上不超过 3 个月。凡经公司批准的超期产事假,产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与奖金。凡未经公司批准的超期产假视为旷工。
5、产假最早可在预产期前 15 天左右开始休,应一次休完。
6、哺乳假,婴儿在一周岁内,哺乳员工每天可享受哺乳假 1 小时,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该假期不能累计使用。
7、产假包括休假期间的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九)加班
1、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全部任务;员工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加班时,须提前到钉钉上填写加班申请,并请上级主管审批后,方为有效;
2、员工加班,可向上级主管申请“调休”, 员工因加班后需要调休的,须提前到钉钉上填写调休申请并请上级主管审批通过后,方为有效;(另:调休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进行,避开在节假日调休)
3、员工出差期间一律不计加班。
七、考勤工资计算
(一)月出勤天数按实际上班天数核算,扣除国家法定假期。
(二)迟到、早退、漏签的工资计算:(每月有3次迟到、早退、漏签免于处罚的机会)
1、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的扣20元,1小时以内的50元,1小时以上的扣当天工资。
2、漏签:以补签为准,无补签的按事假扣款。
3、旷工:旷工一天者,按日工资2倍核算。两天按日工资3倍核算。三天以上(含三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月度绩效工资。
(三)事假的工资计算
事假工资核算=当月基本工资/实际工作天数(含当月法定假日) 注:病事假,每月每人仅限三天,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请假天数的,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申请,并逐级上报审批。
(四)病假工资计算
病假:需提供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假条;
病假工资核算=当月基本工资/实际工作天数(含当月法定假期)/2; 当月病假5天以上,根据实际情况,按当地人民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注:病事假,每月每人仅限三天,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请假天数的,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申请,并逐级上报审批。
(五)其他假别的薪资发放
1、年假、婚假、丧假、产假为带薪假,但绩效奖金不发或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酌情核发。
2、事假、病假不发绩效奖金。
八、附则
(一)本制度生效后,此前公司有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时,以本制度为准。
(二)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XX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日
某某·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提高员工自律性,从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请假制度:
行政管理部门主管请假需亲自以书面或短信形式向侯总请示并报备办公室,普通行政人员请假直接向部门主管请示并报备办公室,否则以旷工论处。 所有生产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向生产主管请示,并交生产部备案。
所有员工请假、旷工,均免除全勤奖。
1、病假:
(1)行政人员全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9天,累计9天以上的(含9天),超出的天数按100元/天;全年累计超出12天(含12天)的当月按出勤天数计算工资(入职不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累计病假天数)。
(2)当月病假累计超过2天,全年累计病假未超过9天(含9天),当月超出的天数按50元/天,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当月累计超过5天,按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3)在职一线工人全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12天,累计12天(含12天)以上的,超出的天数按50元/天,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当年累计 15天以上(含15天)的,超出的天数按100元/天(入职不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累计病假天数)。
(4)当月累计与全年累计有冲突,按最高标准计算。
(5)所有员工病假连续15天以上(含15天)或者当年累计病假30天(含30天)的,可视具体情况按自动离职处理。
(6)所有员工因公负伤者,养伤期间公司补贴800元/月(因员工本人违规操作负伤者不予以补助)。具体视伤情恢复情况而定。
备注:所有病假销假时必须携带:1.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收费票据,否则,按事假处理。社区诊所或私人诊所开具的诊断证明及收费票据不能做销假凭证。
2、事假:
(1)所有员工若请事假,按100元/天,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所有行政人员当月假期(病假+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含5天)按当月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3)行政人员全年累计事假9天以上(含9天)按200元/天,当年累计事假12天以上(含12天)按400元/天(特殊情况除外),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入职不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累计事假天数)。
(4)在职一线工人全年累计事假15天以上(含15天)按150元/天,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入职不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累计事假天数,例:入职4个月可累计事假6天)。
(5)当月累计与全年累计有冲突,按最高标准计算。
(6)所有员工事假连续15天以上(含15天)或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可视具体情况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迟到制度:
迟到30分钟之内,扣除30元,超过30分钟,按半天旷工处理。累计迟到9次以上,处罚60元/次并免除当月全勤奖。
三、旷工制度:
1、所有员工若未请示、无假条擅自离岗按旷工论处,一天扣除200元;行政人员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后,旷工按400元/天。
2、员工旷工连续3天以上累计5天以上免除年度奖金;连续旷工5天、全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公司予以开除处理。
四、丧假制度:
员工的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为料理丧事给予3天丧假,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五、婚假制度:
员工本人结婚,给予3天婚假,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六、陪产假:
男职工妻子分娩,给予1天陪产假,超过1天的按事假处理。
2011年博兴建材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为使全体员公养成律已、准时、守信的良好职场工作习惯,通过考勤制度的执行效果可以直接体现公司各级员工业绩考核、奖罚、升降、调动、培训等信息依据。望公司各级员工严守公司管理制度,并予以高度重视。
二、日常出勤管理
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每月10日前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作出报告。
5、考勤员虚报、漏报的,弄虚作假经查实警告处理,三次以上处以扣发当月所有奖金,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发半月或当月工资。
6.、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于处罚20-100元/次。
7、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8、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9、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10、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11、无迟到、早退、旷工、离脱岗、病、事假者得全勤奖100元。
12、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A
事假:S
出差 C 病假:B
旷工:K
发货、送货
F 婚假:J
丧假:SS
产假、探亲假:T
三、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2:30~17:00
四、
考勤规定
公司实行打卡签到制度,考勤卡是真实记载全体员工上、下班工作时间的原始凭证,是公司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公司员工正常上班必须打卡,不得遗忘。员工在外出差或因公不能按时打卡应该报负责人,负责人在卡上注明员工去向。
1、保持卡面整洁,不得涂改、折弯,由此造成不能使用者,处罚10元
2、考勤实行每人一卡,每月月初至月末使用,每天上、下班必须打卡,时间以打卡钟时间为准。
3、超过上班时间数据为迟到,下班前数据为早退。上下班时间前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下上班者视为迟到早退。
4、当日无数据为未上班或休息,正常上班或下班无数据无签字注明为遗忘打卡,遗忘打卡者,必须于当日持卡呈负责人签字证明:部门负责人呈(副)总经理签字证明给予澄清。第一次发生口头批评,以后处罚20元/次,超过三次按旷工处理。
5、若因考勤机发生故障造成数据误差或其它因素造成不能完成打卡时,报考勤负责人按到点时间签字。
6、严禁代替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违者处罚100元/次,再次查实立即给予行政开除。
7、故意损坏或窃取他人考勤卡者,第一次处罚100元/次,再次查实立即给予行政开除。
五、
迟到、早退、旷工处罚规定
1、
迟到、早退30分钟内者,第一次警告处理。
2、
迟到、早退30分钟内者月累计3次以上处罚30元。
5、
迟到、早退30分钟—1小时者,无正当理由则按旷工半天处理。
7、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者警告处理并按迟到早退处罚。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8、
无故旷工半天者,处罚50元/次,旷工一天者,处罚100元/次。扣发当天工资和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2天者(或累计旷工2天者),予以开除处理,扣除全部薪资。
(一)以下情况视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六、
请假休假规定
公司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节假日,春节放假期补助3天工资,每周
六、周日公司员工轮流休息一天。无特殊情况应及时按公司规定到岗上班。在休假或请假期间应交接好工作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一、员工事假规定
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1、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上报给负责人,按批假权限逐级呈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事后补假条。未准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2、员工请假2小时以内,考勤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主管审批:一天以上3天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一周内连续请假3天以上(含3天)当周休息日取消,若在公司休息日前后请假连续3天以上(含3天)则休息日也算请假.
3、.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4、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5、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当月天数×事假天
6、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7、当月事假累计1-3天,扣除日工资,同时扣除当月全勤奖金。
8、当月事假累计4-10天,扣除双倍日工资,同时扣除当月全勤奖金。
9、当月因事假缺勤累计10天以上,发半月工资,并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二、员工的病假规定
1、员工因病不能来公司者,必须及时打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经同意方算准假,未准假者按旷工处理。一天以内者员工请病假应提前10分钟以上电话通知负责人,病愈后填写请假 表。必须有相关医院开出的证明(随带病历卡、医院医药发票)。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1年以下者为一个星期,工作1年至3年者为半个月,工作3年至10年者为1个月,工作满10年以上者为2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 司龄1年以下(含1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 司龄1-3年(含3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 司龄3-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 司龄10年以上(含10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罚100元。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2、一天以上者应向负责人提供医生建议休息证明和请假条及相关证明材料。
3、每月病假少于半天(含半天),薪水照发,记“看病”考勤。
4、每月病假少于一天(含一天),扣发半日薪水,如无医院建议休息证明和病历者,扣发当月全勤奖。
5、每月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日薪水和当月全勤奖。
6、每月病假超过五天以上,无医院建议休息证明和病历者,以旷工处理。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
A、一般婚假3天;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因公负伤或患病者如无医院建议休息证明和病历者,填请假条报总经理批准。
七、公司暂时不规定产假 。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向主管经理同意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第九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或者公司辞退的,工资不予给付。
2、一般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月而自行辞职的,工资不予给付。
三、加班规定: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正常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1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5、因工作的性质特殊,业务人员、试用、实习、学徒除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工资。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综合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⑶ 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⑷ 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特殊性假期酌情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其他有关规定实施。
博兴建材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8号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公司工作、生活秩序,依法维护公司和员工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每个工作日8小时。夏季每日考勤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冬季每日考勤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8时(在保持周、日工作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具体考勤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第三条 员工考勤实行指纹刷卡签到和纸制、电脑专人记录。上班期间,确需外出办理公务,报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人事部在《员工考勤表》登记。
第四条 因气候条件、交通要道中断等不可抗拒原因,未能按时刷卡签到的,电话报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告知人事部,经核查属实,视为正常上班。发现虚报或伪造,依据公司考勤制度第七条至九条处理。
第五条 因公出差员工要填写《员工出差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报送人事部存档;公司领导临时指定出差且情况紧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人事部,出差结束当日或次日补办手续。
第六条 人事部每月向本级公司领导提供人员请销假情况,规范员工管理秩序。
第七条 员工未按规定时间刷卡报到,迟到10分钟以内,第一次人事部通报本人、本部门负责人批评教育,第二次起每次从当月工资扣罚20元;迟到20分钟以内,扣除半天工资和当月全勤、满勤;迟到2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 员工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从当月工资扣罚20元;1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扣罚半天工资和当月全勤、满勤奖。
第九条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没有上班或不出勤的员工,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从当月工资扣罚1天工资;旷工1天,从当月工资扣罚3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公司解除劳务关系;全年累计旷工7天,视为自动解除劳务关系,扣发一个月工资和奖金。
第十条 员工在上班期间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按脱岗处理。脱岗一次且20分钟以内,从当月工资罚款20元,脱岗20分钟以上,扣罚当月半天工资和全勤,公司研究处理当事人。
第十一条 员工在上班期间睡觉一次,从当月工资扣罚20元,发生误时误事或因此造成重大损失,依据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处理。
第十二条 普通员工请假,由本人填写《假期申请表》,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本部门负责人(店长)及人事部部长审批,三天以上逐级报至副总经理审批;部长级以上员工请
假,由人事部报送总经理审批;各单位总经理、总副经理、总部总监请假,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十三条 各类假别管理制度、薪酬支付标准及扣款制度
公司规定凡入职半年以上员工方可享受婚假,入职一年以上员工方可享受产假,其中丧假不做工龄时间规定。
婚假: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15天婚假。
产假:① 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②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护理假:(配偶分娩)可享受3天假期。
丧假:①直系:指父母、兄弟、祖/外父,假期3天;②旁系:指除直系外的其他亲属,假期1天。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及扣款制度:
(一)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三)护理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不享受岗位奖金及补贴;
(四)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五)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六)事假
① 请假1-2日者,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当月每天平均工资)及当月全勤、满勤;
② 请假3日(含3日)以上者,扣除请假期间(月每天平均工资)2倍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满勤和奖金;
③ 事假最长时限为15日,无特殊情况请假满15日,不予发放当月工资和全勤、满勤、奖金;
④ 情况特殊,请假超过15日以上,副总经理级以下事假申请由地区总经理审批;副总经理级以上(含副总经理)事假申请由总部审批,不予发放当月工资、全勤、满勤和奖金。
(七)病假
① 请病假1-2日,如可出据相关医院诊断证明,不扣除请假期间工资(当月每天平均工资)和当月出勤费及奖金;如无法出据医院诊断证明,将扣除请假期间工资及当月全勤、满勤和奖金。
② 请病假3日(含3日)以上,需出据相关医院诊断证明,扣除请假期间工资、当月出勤费和奖金;无法出据医院诊断证明,将扣除请假期间(当月每天平均工资)2倍工资和当月出勤费及奖金。
③ 请病假15日以上者必须出据甲级医院诊断证明,并扣除休假期间工资(当月每天平均工资)、出勤费、奖金,
如无法出据相关证明,不予批假;副总经理级以下病假申请由地区总经理审批,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病假,由总部审批。
第十四条 工作时间禁止吃东西、打牌、下象棋、上网聊天、看视频、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下载与工作无关软件等,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 未经公司领导或组织人员批准,没有参加公司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视为旷工,按旷工规定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据本制度,严于律己,互相监督,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各下属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此制度自行规定。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工作时间
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实行每月26日工作制,每日工作8小时;下属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或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条 签到
一、有效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之前,签退为上、下午下班以后;
二、对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均需按日常签到方式签到;
三、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除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外均需签到,其他确因工作需要不需签到者,需经总经理批准;
四、公司严禁代签到行为,员工应亲自签到。委托他人签到和代理他人签到者,一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含代签到人和委托人)人民币各100元;
五、员工市内因公外出,未能及时签到的,应及时告知综合办公室,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填写《未签到证明单》,由直接上级签字证明,提交综合办备案。若未填《未签到证明单》一律以旷工处理;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未签到证明单》,直接上级予以签字证明,并提交综合办备案。当月累计3次以上者,从第4次起每次均按迟到(早退)处理,若未填《未签到证明单》一律以当日旷工处理;
七、综合办负责考勤时钟调整,正常情况下一周核对一次考勤时钟。
第六条 考勤统计
一、上月的请假单、未签到证明单等相关考勤单据综合办最晚应于次月28日前整理统计。
二、外派人员(工资在公司发放的员工)的考勤,于次月27日前由公司综合办收集统计。
三、综合办指定的考勤人员应监督签到并真实填写考勤表,考勤表经综合办经理签字确认,作为支付薪资的依据。综合办应将考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部作为支付薪资依据,一份报公司领导,一份作为原始记录妥善保管。
第三章 请假程序及准假权限
第七条 员工请假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 第八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均应提前办理请假批准手续。员工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或未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或《调休申请单》,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批准后,交综合办备案,假期方为有效;
三、因紧急事情或急病来不及事前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直接上级,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第九条 请假审批权限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二、部门经理(中层领导)请假,2天以下,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2天以上(含2天)需经总经理批准;
三、部门经理(中层领导)级以下人员请假,2天(含两天)以下,由部门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5天以下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含5天)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 缺勤管理
第十条 迟到、早退
一、上(下)班迟到(早退)时间在20分钟以内记为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记为旷工半日;
二、迟到(早退)一次处以20元罚款;
三、公司关注员工安全与健康,在一个月内,允许3次10分钟内的迟到,给员工应急时使用。
第十一条 病假、事假、旷工
一、病假
员工因病一次性请假5天(含5天)以下的,不批准享受病假,按无薪事假执行;如需治疗请假6天(含6天)以上的,需出具县级医院开出的诊断建议书及相关医疗证明,最多可享受半个月病假。病假期间发给30%基本工资,不再享受其它待遇;如半个月后仍需治疗的,可申请进入医疗长假期,三个月医疗长假期间内,公司保留其名额,停发工资待遇。但可向公司申请适当医疗救助,具体由公司根据其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另行考虑;超出三个月医疗假期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具体情况双方可进行协商。
二、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且办理请假手续的,记为事假。
(一)员工办理私事应事先请假,经许可后,以半天起算;
(二)事假无薪;
(三)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7个工作日,公司可根据事假时间扣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金;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4个工作日,扣除全部年终奖金并可以作为考核不合格依据;
(四)员工凡参加不脱产学习考试(包括各类专业资质的执业培训),并出具相关证明的,经批准可享受带薪事假,准假时间根据考试时间确定。
三、旷工
(一)旷工包括以下情况: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且未请假的;未请假擅自休假的;请假未获批准仍擅自休假的;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续假的;
(二)旷工按半天起算,双倍薪资扣罚;
(三)员工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2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假期管理
第十二条 婚假
一、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员工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按法定年龄结婚的(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可享受5天婚假(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婚假原则上一次性使用。第十三条 丧假
一、员工之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可申请3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十四条 年休假
一、公司提倡员工利用年休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各部门应根据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三、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四、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年休假:
本公司服务期可休假天数(工作日) 三年(含)—五年,每年5天;五年(含)—十年 每年7天;十年以上(含),每年休假10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七、员工休年假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协商,同时必须考虑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并报综合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八、因公司业务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200%支付年休假工资补偿。第十五条 产假
一、公司女工,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可获公司给予的三个月的分娩假期。男员工可获5天带薪护理假;
二、分娩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即遇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三、女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四、已婚女工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产假之内;
五、产假期间发给50%基本工资;
六、除产假外,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按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处理。非身体原因延长假期的,按事假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女员工“三八节”享受半天带薪休假。 第十七条 公司规定全薪假日
一、中秋1天;
二、春节7天,从农历腊月二十九至正月初五,初六上班,期间初一至初三值班人员可享受200%工资。
第六章 出差管理
第十八条 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司机出差可依据综合办或车队的派车单,无须再填写《出差申请单》,派车单需每月28日前交到综合办),经批准后交到综合办备案,特殊情况可委托其部门人员代办有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员工出差审批权限
一、员工出差3天以下的,由直接上级指派,分管副总批准;
二、员工出差3天以上(含3天),由直接上级指派、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三、中层部门领导出差的,由总经理签批;
四、领导班子成员出差的,由董事长签批。
第二十条 员工休息日或司定节假日出差,按加班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出差有其他制度规定的,应同时执行其他规定。
第七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原则上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确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应严格按下列程序办理加班申请。 第二十二条 加班申请程序
一、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下班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综合办;
二、休息日及司定节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前一个工作日,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综合办。
第二十三条 加班审批权限
一、一般员工申请→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部门经理申请→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四条 无论是工作日、休息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签到(公司加班),记录加班时间。加班补偿按小时计算。每月按26天计,每天按8小时工作时间计。
第二十五条 对《加班申请单》上的预计加班的时间,直接上级要根据工作量进行评估。 第二十六条 加班补偿
需要支付加班补偿金的,必须在加班当月由总经理签批《加班费申请单》。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综合办。
第二十八条 以往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建立有序井然的考勤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1.2、通过清晰的制度、标准,明确员工所应遵守的考勤规定,使员工能够在公司所设定的工时氛围内开展工作;
1.3、建立“有奖有惩、奖惩有依”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企业选拔、晋升、淘汰人员提供基础参照依据;
二.适用范围
2.1 公司适用范围:上海典藏门业有限公司、上海麦威迪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麦威迪设备有限公司
2.2 岗位适用范围:上述公司各岗位人员均须遵守执行。(含总监级、经理级、主管级、专员级、助理级)
三.工时制度规定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分别采用以下工时制度:
3.1 对集团总部各岗位员工实行固定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相结合的工时制。
注:1>销售类、营运类、工程类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2>人事行政类、财务类、营销内勤类等岗位实行固定工时制 3.2 对制造及生产工厂各岗位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制。
四.考勤管理规定
4.1 工作时间
4.1.1 工作时间原则上
1)集团总部办公人员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做五休二
工厂办公人员 上午:08:00-11:00 下午:12:30-17:30 做六休一 工厂生产人员工作时间根据生产任务确定。
2)如遇调整,以集团人资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
3)对于集团总部相关特殊岗位,另行拟定符合岗位特色的作息时间。
4.1.2 如遇高温、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依据国家或地区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由集团人资中心对相关工作时间进行临时性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以集团人资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
4.1.3 集团总部员工实行每周双休制,工厂办公员工实行每周单休制。如特殊情况需调休,由相关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核确认,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备案后,每月每人可享受不超过三次调休机会。
4.1.4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享有休息的权利。根据2008年国家所颁布的相关法规,法定节假日为:
元旦节一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中秋节一天, 春节三天。
注:具体法定节假日时间依据当年国家所颁布法定节假日通知为准。
4.1.5 因公司为制造生产、贸易销售行业的特殊性,为保障公司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营工作的开展,将安排部分岗位员工节日期间加班。法定假期各部门的值班表须于假期开始前7个工作日提报至所属中心/分子公司负责人 确认,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审核后予以执行。如未经审核、提报,公司一律视为无效法定加班,相应加班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支付。
4.1.6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时的计算与返还,公司将依据值班表中员工对于节假日期间加班工时的要求,给予计算加班工资或调休。如采用计算加班工资抵消国假加班工时,依据劳动法规中相应标准执行三倍加班工资(认定为国定节假日的时间);如果员工采用调休抵消国假加班工时,公司会酌情安排调休,调休期限与法定节假日同等,但不会支付加班费。
4.2打卡制度
4.2.1 员工均须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自总监级至助理级,均须打卡考勤)
4.2.2 打卡必须本人亲自执行,不得委托他人打卡。
4.2.4 公司所有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者,应由所属中心/分子公司负责人签字证明,同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薪酬绩效部备案。 4.2.5 考虑到客观因素所造成的迟到、未打卡等现象,基于公司人性化管理原则,每月给予员工相应考勤免责机会:
备注:考勤异常免责次数当月核算,不累计到次月。
4.2.6 如出现代打卡情况,公司将对委托人及代打卡人予以每次100元处罚。当月累计两次或全年累积三次出现代打卡情况,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除名处理。
4.3 迟到、早退
4.3.1上班时间后打卡者为迟到,下班时间终了前打卡者为早退。
4.3.2 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内,每次扣款10元(主管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每次扣款20元);
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视为当天事假并无薪;
迟到或早退超过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处理,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扣罚3天薪资。
4.3.3 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内,均须向直属上级说明原因。
4.3.4 当月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累积3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3.5 如因迟到或早退而故意不打卡,一经发现,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4.3.6 一季度内迟到与早退次数累计达到5次或全年累计10次,取消年度调薪、调职、晋升等资格。
4.3.7 因考虑员工工作路途等客观原因,可上班时间可适当放宽至10分钟以内到岗不予迟到核算。但当日晚到员工须于下班后延时工作至18:00。
4.3.8 集团人力行政中心每日上午8:30-8:40、下午17:30-17:40至考勤打卡处安排专人监督考勤。
4.4 旷工
4.4.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假满未续而缺勤者均视为旷工,旷工将受到书面警告一次行政处分。
4.4.2 旷工将扣罚三倍当日工资(见薪酬制度)。
4.4.3 员工上班打卡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外出办公时,须至所属部门负责人处申请批准,违者以旷工时间累计。
4.4.4 员工离职未按公司相关离职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或未提报书面离职申请而擅离岗位者,自离岗之日起视为旷工。
4.4.5 员工谎报请假理由、涂改伪造病假证明者、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调岗,在调动生效之日起无故不到岗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4.4.6 全月累计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五日者,视为员工主动放弃岗位工作,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处理,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4.5 请假
4.5.1 员工如因生病、私事等原因,需请假者,可向所属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公司将酌情批予无薪假期、部分带薪假期。
4.5.2 员工请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两天,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薪酬绩效部核准后,方可执行。总监级及以上岗位员工请假,须由集团总经办总裁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4.5.3 请假须于假期前1-2个工作日内填写、提报《员工休假记录卡》,所属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严禁事后补填《员工休假记录卡》。
4.5.4《员工休假记录卡》由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保管、备案。如员工未经审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休假或逾期未能及时填写申报《员工休假记录卡》及相关医疗单位所开具的《休假证明》至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备案等情况,一经发现将依据情节严重情况视为事假、旷工等予以处理。集团薪酬绩效部将定期对《员工休假记录卡》真实性进行抽检。
4.5.5 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致电直属上级领导及人资中心说明情况,复工当日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4.6 调休
4.6.1 常规调休指每人每月可享受不超过三次的调休机会。
4.6.2 所有员工如当月存有加班换休工时(含节假日加班换休时数)或其他假期,须当月月清,如无特殊原因不可累计或提前。(注:特殊原因如月底加班等情况)
4.6.3 员工调休的审批:
1)主管级及以下岗位员工,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
2)副经理级及经理级岗位员工,由所属中心/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核,人资中心复核、总经办总裁审批;
对于以上人员的调休申请,相关原件须报送至人资中心薪酬绩效备案。
3)公司高层管理岗位员工,采用弹性工时制,相关调休审核流程可以电话、书面等形式由总经办审核。
4.6.4 员工调休时,所属部门负责人须指定调休期间职务代理人,并安排相应工作事项交接。注:职务代理人须由代理人本人签字确认。
4.6.5 特殊岗位或人员,特殊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办核准后予以特殊处理。
4.7 外出
公司员工如在上班期间需因公外出的,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离开(公司高管层须与总经办总裁报备),并按约定时间及时复岗。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设立《外出申请单》,员工离开、复岗时都应进行登记。 4.8 超假
4.8.1 超假指超出所批准假期规定范围内的天数。
4.8.2 凡公司全体员工超假后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所超假天数一律按旷工处理。同时取消当年度年终奖金获取资格。
4.9 加班
4.9.1 公司一般不安排加班。加班原则上通过调休形式进行返还,不以加班费形式发放。
4.9.2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安排补休、调休者,可在加班之日起一个月内补休完毕,不得累计,逾期不休视同自动放弃。
4.9.3 部门因业务需要安排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明确加班工作内容及预计加班小时数,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资中心薪酬绩效部批准后,方可生效执行。
4.9.4 加班1小时起算,即工作时间结束后加班满1小时,计算加班工时为1小时。不满1小时的加班不予计算。
4.9.5 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完成的工作项目,因工作安排、能力因素等原因未能完成而须加班完成的,不视为加班。
4.9.6 加班工资核算:
1)日常加班工时(含周六周日),参照工作地区当年加班工资核算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国假加班工时,按日常加班工资三倍进行核算。
3)因制造、生产的工厂所涉及的岗位采用综合工时制,不实行上述加班工资的核算标准。
4.9.7 加班须在事前申请,严禁事后补单,一经发现将视为无效加班。
4.9.8 加班期间员工应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并在《加班申请单》中对于加班工作的内容予以阐述清晰。严禁加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一经发现将视为无效加班。
4.10 考勤监督
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所属人员的考勤应严格执行、监督。
2 公司各级员工考勤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薪酬绩效部监督执行。
3 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薪酬绩效部将不定期抽查考勤执行情况,如发现考勤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当事人予以警告、记过等处罚,同时对所属部门负责人连带问责。
4 为确保考勤动态管理,要求集团总部各部门助理于每日9:00之前将当日所属部门员工(外出、请假、调休、出差)等情况予以登记记录后呈报至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由行政部于公告板中进行公示,每日进行更新公示。(注:如中心/事业部无助理,可由中心/事业部负责人指定责任人进行登记管理)
5 详细休假管理及假期标准详见《假期管理制度》。
五.以上制度自xxxx年xx月xx起生效执行。修订时亦同。
最终解释权人力行政中心所有。
附件-1《员工休假记录卡》
附件-2《外出申请单》
附件-3《加班申请单》
平安人寿重庆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6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规范考勤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
第二章
考勤时间
第三条 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四条 考勤时间
员工每天上下班应进行考勤管理,各单位工作时间变更,或节假日考勤时间与公司不一致的,需报分公司、区域HR督导室、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执行。各单位可以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定以及特殊工作性质(如机房值班、风险查勘等岗位)制定每日上班及考勤时间,报分公司、区域HR督导室、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三章
考勤办法
3
第五条
考勤统计
考勤统计时间以一个自然月份为一个考勤周期。各单位要保存好书面或电子形式的考勤记录备查。
第六条
考勤方式
(一)安装考勤系统的单位,采用考勤系统考勤;
(二)没有安装考勤系统的单位,采用考勤打卡机考勤。第七条
考勤种类及定义
(一)迟到:单个工作日中,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后60分钟之内到岗为一次迟到。
(二)早退:单个工作日中,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以前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为一次早退。
(三)旷工:
1、单个工作日中,未经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无故不上班,单次迟到、早退、或未经审批外出超过60分钟以上,且无本制度第十条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意外因素的视为一次旷工;
2、每月迟到和早退若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或早退1次视为旷工1次。
(四)非正常考勤:因政府公告、特殊情况如强台风、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出勤的;
(五)特殊考勤:员工因岗位职责需要,每天外出时间占工作时间一半以上,经审批同意后,无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出勤时间进行考勤管理的;
(六)其他休假:按照公司相关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考勤审批程序与职责
第八条
考勤申请程序
(一)一般程序
员工应在事前与直线主管沟通后通过公司系统或者书面提出请假申请,并如实写明请假事由。
(二)特殊程序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通过系统或书面提出请假的,应先向直线主管口头请假,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原则上三日内补办,特殊情况需说明理由)。
第九条
考勤审批程序
考勤审批原则上以一级、两级审批制为主。有特殊考勤需求的,应经多级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一)一级审批
包括病假(不超过1天(含))、事假、年休假、临时因公外出、出差、培训、漏打卡、忘带工卡、青年节、妇女节,即直线主管审批。
(二)两级审批
除一级、特殊考勤审批以外的其他假类,包括但不限于:
病假(超过1天)、婚假、丧假、产假、产检假、看护假、哺乳假、民族假、加班调休、特殊岗位考试假、义务献血假、工伤、异地干部特殊休 5 假、孕妇工间休息假。
以上假类均实行两级审批,即人力资源部或经授权部门、直线主管审批。
(三)特殊考勤审批
特殊考勤按照从严管理原则实行多级审批。由本人提出申请,充分说明理由并列出详细的工作内容,经直线主管、分管领导及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可设置为特殊考勤。
第十条
非正常考勤的处理
因政府公告、或强台风、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出勤的,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按公司临时措施进行考勤。
第十一条 考勤职责
(一)直线主管
1、应秉着实事求是、负责任的态度对员工的考勤情况做出审批意见;
2、针对考勤异常情况较多的员工,应给予关注,并督促改善;
3、绩效考核前,可结合下属员工在相应考核期间内的考勤情况,作为考核时的一项参考数据。
(二)人力资源部
1、应秉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审批员工的日常考勤,并对员工的日常考勤咨询予以解答;
2、定期将考勤情况通报直线主管,异常情况及时提示直线主管加强管理;
3、对非正常考勤情况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尽可能减少对正常 6 工作带来的影响;
4、对特殊考勤从严管理,每半年对特殊考勤人员名单进行一次检视。
第五章
考勤处罚
第十二条
迟到和早退处罚
每月累计迟到和早退时间≤10分钟,且不超过3次的,不扣当月工资; 10分钟60分钟的,扣当月工资的3%。 第十三条
旷工处罚
员工每旷工1次,扣当月工资的8%。 第十四条
考勤扣款基数
考勤扣款基数原则上为员工当月薪酬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部分。
第六章
考勤违纪行为的处理
第十五条
考勤违纪行为的种类及处理 考勤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含)以上;
(二)虚假考勤(包括但不限于请他人代打卡、代他人打卡、打卡后离岗等);
(三)提供及协助提供虚假考勤证明等。
对以上考勤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将视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违纪员工相应予以“记大过”、“降职”、“撤职”或“辞退”处罚。
第十六条
违纪行为处理小组组成
各单位应成立考勤违纪行为处理小组,负责处理相关的考勤违纪行为。小组成员包括违纪员工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工会负责人。
第十七条
考勤违纪行为处理流程
违纪处理小组应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理违纪事件,具体流程如下:
(一)成立考勤违纪行为处理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违纪员工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考勤管理部门及工会负责人;
(二)核实员工违纪行为;
(三)内部讨论形成处理意见;
(四)涉及“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征求工会意见;
(五)会签处理决定;
(六)通报决定并落实;
(七)相关材料存入员工档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人力 8 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公司以前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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