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等级暂行规定

2020-03-03 23:34: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动火等级与审批权限划分的暂行规定

安1-6-122007年10月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有关明火作业的规定,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规范作业行为,致力于消除与杜绝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我司依据工作特点,对施工现场动火等级与审批权限暂作以下规定,并要求项目部遵照贯彻执行。

一、动火登记划分

1.一级动用明火: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

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动火作业。

2.二级动用明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

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3.三级动用明火: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二、动火审批范围

1.电焊、气割、砂轮打磨、切割金属、使用打凿子煤炉时动用明火或产生火星、熔渣

的作业均列入动火审批范围,动火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批。

2.作业之前需履行审批手续的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明火作业。

三、动火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审批

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班组在动火作业之前,由安排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附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项目部负责人审批交其安全员填写好动火登记表后,动火证再报送总包项目负责人审核,之后由总包向地区消防部门报批。

2.二级动火审批

二级动火申请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作无证动火。

班组在动火作业前,由安排施工的管理人员提出申请,附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动火证经项目部负责人审批交其安全员填写好动火登记表后,然后再转呈总包审核存档。

3.三级动火审批

三级动火审批申请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作无证动火。

班组在动火作业之前,由作业组提出申请,交项目部负责安排施工的管理人员明确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后,交其安全员填写好动火登记表,动火证然后交总包审核存档。遇国定假日,三级动火许可证终审时相应提升一级。

四、审批注意事项

1.审批人在签发动火许可证前,应了解动火作业的环境状况,组织实施必要的现场清

理和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做好交底工作。

2.动火许可证必须明确动火部位、作业范围宜小不宜大,动火许可证签发做到动火人、

监护人、签发人各留一份,另我司项目部安全部门需备案一份。

3.施工单位动火审批人必须落实相应的诸如盛器、灭火器、防火布等防火灭火措施,

保证“两证一器一监护”的全面落实,必要时采取多人监护的方法,确保过程控制。

4.动火审批人在查看现场时,如发现多单位立体垂直作业或动火下方有可燃物、易燃

物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承包部反映,待协调处理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明火作业。

5.凡签发的动火许可证(复印件)应在动火作业之前送交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案,否则

视作违章作业。项目部安全部门将动火许可证(复印件)应迅速送交总承包安全部备查。

6.我司检查时一旦发现无证动火作业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

其相应的责任。

五、动火现场检查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人员在动火作业过程中,注意督察动火作业区域有关安全技术

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防火安全。

上海威煌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007年8月修改稿

动火等级的划分

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

动火等级的划分和审批程序

重庆市酒家酒店等级评定管理暂行规定

动火作业

动火报告

动火申请书

安全,动火

动火三级

《动火等级暂行规定.doc》
动火等级暂行规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