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2:04:2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与转正考核的管理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实际工作业绩,及能力、意识与岗位的符合性,为公司筛选和挖掘出优秀、有潜质、符合我司企业文化的人才,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库。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三、试用与考核
1、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综合部人员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培训,职前培训的内容为公司的简介、核心人物介绍、公司架构、过往业绩等详细介绍及规章制度的培训等。
2、公司新进人员到综合部办理完相关报道手续后,进入试用期阶段,试用期为2-3个月不等,若用人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3、试用期间,如新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或新员工提出终止考察,则双方终止试用。
4、用人部门和综合部对试用期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鉴定,考核主要从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
5、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因表现不佳或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用人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部,经核准后可随时予以辞退,在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按其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发工资。
6、员工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需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公司根据员工试用期的表现做相应的人事决策。
7、试用期满(或未满但表现突出)的新员工可填写《转正考核表》申请转正(或提前转正),由用人部门和综合部考核后确定是否予以转正,经考核合格者,由综合部发出《转正通知书》;经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将视情况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
8、原则上,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请假;特殊情况下(如生病等),其试用期根据请假时间长短延续。
9、办理转正手续,同时用人部门和综合部要做好为转正员工定岗定级,提供相应待遇,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等工作。
10、本制度由综合部制定,经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实施。
11、本管理办法自签批之日起生效。
附件:员工转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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