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制度

2020-03-03 13:11: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在村党支部和乡纪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支部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一、纪检委员应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及监督水平。

二、村纪检委员应参加村党支部及村“两委”联席会议,参与村上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和决策。

三、收集汇总上报党员及群众对党支部及村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的工作情况,发现和反映干部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

五、向乡纪委报告丁作。

六、完成乡纪委和村党支部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主要讨论下列有关村务方面的具体事项

1、村民代表由村民大会按村民总数的5%选举产生;

2、村民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3、讨论制定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草案;

4、讨论本村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完善,审查重要的经济合同;

5、讨论决定兴办工业建设项目,以及兴办各种公共福利事业;

6、审查需由村民集资、酬劳等重大事项;

7、讨论决定村级建设规划和宅基地安排;

8、讨论其他关系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党支部书已工作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并组织检查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作好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支持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的工作,党的生活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年度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5、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6、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团结,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村委会主任职责

一、负责和主持村委会全面工作;

二、负责村民委员会财务工作;

三、负责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四、负责起草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提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讨论的工作;

五、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六、主持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落实各项决议;

七、主持落实乡镇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

八、协调以村党支部村经济组织以及其它组织和单位的关系;

九、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十、及时向乡镇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党支部议事规则

1、村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支委会决定重要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

财务公开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村范围内拥有、占有、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的财务公开。

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包括:财务计划、损益性收人、损益性支出、非损益性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

三、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要求:年初公布财务计划;年终公布财务收支、各种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预决算。

四、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是对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的代表机构。

民主理财制度

一、村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公布收支明细表及有关帐目、年终进行全面的财务检查和清理,公布全年财务收支帐目,接受群众监督。

二、要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有关村干部共同参加的民主理财组织。民主理财组织的成员应由群众选举产生。民主理财组织要定期召开理财会议。

三、民主理财组织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组织行使上述职权。

四、村级组织除筹集资金、举债、欠债、投资、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等规定外,下列事项要报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l、计划外较大的财务开支项目;

2、百亩以上的承包办法及承包指标;

3、其它重大财务事项。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员,在查清责任的基础上,酌情给予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互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支部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组织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至 “知无不言,方无不尽”,闻者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4、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和检查。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句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形式,将涉及村民权益的重要事项如实公布于众。

二、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接受村民监督。

三、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其各项收入和支出。

3、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债权、债务情况。 4 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各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情况。

5、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情况。

6、救灾救济、移民安置款物的发放情况。

7、被征用土地及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收支情况。

8、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9、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的落实情况。

10、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人员分工情况。

四、村级财务在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必须一个季度公布一次,每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其它事项可以根据需要和村民要求及时公布。

五、村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村民代表会公布。

2、在公布栏内张榜公布。

一事一议制度

村民委员会对下列村务事项应提交村民会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决定,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村民参加,决定的事项需经到会村民的2/3以上通过。

1、村级发展规划;

2、村集体土地转让和租赁;

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4、村级财务预决算、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关人员报酬和务工人员补贴;

5、村民投工、出资等重大事项。

农村基层党员“十禁止”

l、禁止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

2、禁止利用职权挪用、侵占、截留救灾救济、社会保障、退耕还林等资金和实物,侵占集体利益;

3、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胡支乱花、铺张浪费,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损害群众利益;

4、禁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反规定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违反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5、禁止虚假浮夸、弄虚作假、盲目攀比;

6、禁止强迫命令、作风粗暴,侮辱、谩骂、欧打群众;

7、禁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

8、禁止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聚钱敛财;

9、禁止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10、禁止以宗族势力替代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决定村务事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八不准”

一、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理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

二、不准利用职权挪用、侵占、截留救灾救济、社会保障、退耕还林等资金和实物,侵占集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

三、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参与营业性场 所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反规定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违反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五、不准滥用职权、优亲厚友;

六、不准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聚钱敛财;

七、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八、不准以宗族势力替代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决定村务事项。

农村基层党员“六要六不要” 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 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 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 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 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 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 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 庆大操大办。

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和乡、村两级党组织监督电话;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包括参加的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以及评议处置结果等。

2、定期公开内容:村党支部当年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村党支部、村委会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评议情况;党员受奖惩情况。

3、随时公开内容:党员发展情况,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事前公示;先进评比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村党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时间。

定期公开内容,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和工作程序公开形式。 党员公开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有些党务内容还可采取广播、黑板报或民情访谈会等辅助形式公开,但不得代替公开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公开栏明确专人管理。

四、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加强党员学习,根据“学习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安排具体的学习内容,坚持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2、对党员进行目标管理。党员的目标由党员自定,小组评议、支部审定后再付诸实施,对目标的考核,既要为评选优秀党员提供客观条件,又要为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准确的依据。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每个党员做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4、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淳化县乡村两级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乡镇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正确评价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审计法》和《淳化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审计制度。

一、审计对象

本制度所称经济责任是指乡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二、审计内容

审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实施,对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结果处理

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依法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者做出公平、公正的评价,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向领导小组和党委、政府及委托部门报送审计结果;审计查实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审计发现的经济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农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特制定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乡农经站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村主任。审计内容包括(一)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 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l、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 “人情”承包和“以权” 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四)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等。

审计结束后,由审计组根据审计查明的情况,向乡农经站提交审计报告。乡农经站审定审计报告后,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对被审计者离任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审计结果报告送乡镇党委、政府,并抄送乡镇纪委,作为对村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以适当方式向党员、村民代表公开。

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法律程序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的管理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

6、搞好全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党员联系贫困户制度

一、凡是有活动能力的党员要联系1--2名贫困户,支部建立党员联系花名册。

二、负责及时向联系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进行法制和形势教育等,了解群众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和有关单位反映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党支部把联系户情况作为党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终总结交流,表彰先进典型。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员在所居住地范围内,要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跟群众开展谈心活动。

二、党员要经常主动了解群众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党支部每半年至少要召开一次群众代表座谈会,请群众参加到党员的政治生活中来,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党员要虚心接受群众的建议和批评,对能整改的马上整改,让群众满意。

五、党员要按时“一帮一”的要求,根据所帮扶对象的思想、生活和经济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入户联系。

六、党员要经常联系、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让他们在思想上坚定信念,在工作上求真务实。

七、党员在定期汇报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时,应同时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八、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提出要求,进行指导和督促。

九、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淳化县乡村两级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乡镇、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镇纪委组织实施,每年1至2次。述职述廉对象为乡镇、村两级班子成员。

述职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乡村政务公开、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情况;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等。

述廉内容主要包括职责范围内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求开展工作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办理情况;群众要求列入述廉的其它内容等。

最后将乡村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或评议结果以及落实整改情况存入乡村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乡村干部使用、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乡镇参加述职述廉会议人员主要有全体干部,驻乡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参加述职述廉会议人员主要有村“两委会” 成员,村民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理财小组成员。

淳化县乡村两级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

1、每年3月底前乡、村领导班子和班子主要成员要向社会和工作人员公开承诺。

2、承诺应通过单位全体会议、政务公开栏等不同形式上公开承诺。

3、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乡纪委书记、村纪检委员要进行跟踪监督。乡村两级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年终要将廉政承诺兑现情况向乡全体干部和村全体群众报告。

4、承诺的主要内容是: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职责,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决不滥用职权。

(2)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廉洁自律和各项规定。坚决拒收各类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对送礼者要严肃的批评教育,对无法退回的礼品要及时上交,并登记在册。

(3)绝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组织人事制度及工作纪律,带头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道正派用人,绝不封官许愿,对向党组织要官跑官的要严肃批评。

(5)严格对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杜绝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干扰正常的工作,带头遵纪守法等。

乡镇语言文字制度

乡镇综治制度

乡镇机关制度

乡镇团委制度

乡镇 工作站制度

乡镇工会制度

乡镇档案制度

乡镇工会制度

乡镇纪委制度

乡镇卫生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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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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