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2020-03-02 22:11: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镇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消防工作,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贯彻中央七部委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消防总队关于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方案》(闽公消网(〔2007〕19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贯彻中央七部委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消防总队关于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方案》,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快我县农村消防工作试点,及时全面总结我县农村消防工作经验,探索我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新思路,创新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机制,培育可供推广的典型,为全面铺开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农村消防工作扎实推进和取得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领导小组,由邱模辉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朱继柏副局长任副组长,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文体局、消防大队及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导组,挂靠县消防大队,由范晓珑大队长任组长,康九东、占伟为成员,具体负责新农村消防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总结。各乡(镇)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辖区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试点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乡镇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为加强对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各乡(镇)应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分析会,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分析协调解决本地新农村消防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应建立和完善以由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行政村综治协管员、自然村中心户长组成的综治网络为依托、以公安派出所或农村警务室驻村民警为龙头、综治协管员为骨干、中心户长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落实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每年要与乡(镇)各部门、乡(镇)级企业及各行政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半年对各行政村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3、设施建设。已有总体规划的乡(镇)必须制定消防专项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方面的相关内容;未制定总体规划的乡镇必须制定消防简易规划。按规划要求完善新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区域为乡(镇)政府所在地、工业园区、中心村、人口密集的自然村等,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站、消防通信等。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镇)必须按标准设置消火栓,确有困难的乡(镇)要充分利用江、河、沟、水塘等天然水源增设供消防用水的取水码头,并用字牌标识;没有自来水管网的,也没有天然水源的乡(镇),应建设消防水池,水池容量不小于10立方米,并有补水措施。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应满足火灾时消防车通行的需要,合理布置消防站。

4、队伍建设。除公安消防站或合同制消防站保护半径内的乡(镇)外,其他各乡(镇)和工业园区应建立一支配有消防机动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推行“一队一车一泵”,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并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经费保障机制。

5、防火措施。严格控制低耐火等级建筑的建设,及时改造易燃建筑密集区、棚户区。各乡(镇)要加强本辖内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源头控制,组织公安派出所、乡(镇)安监站、安全联络员对“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家庭作坊、商场市场、民工聚集区、出租房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指导整改火灾隐患,实施跟踪复查,落实防火措施,改造电气线路,每个家庭柴灶全部加装或砌防火槽,液化气灶、沼气灶与柴灶要分开设置,清理好柴堆草垛杂物,确保不占用防火间距和防火通道,依法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建筑。

6、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要不断完善消防宣传设施,在集市醒目处设立一个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在街道主路口设置一块消防标语牌,为每个居民户配发一块消防警示标语,各乡(镇)所在地配备1面消防警示锣、1套广播设施或报警警铃。各乡(镇)政府要依托居民活动中心建立消防夜校,悬挂“消防夜校”标牌,内设电视机、影蝶机、黑板和若干桌椅,配有电气线路、打火机、发胶等模拟火灾事故实物和消防安全常识读本、防火灭火知识VCD光盘等;每年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和乡(镇)居民上不少于4次的消防常识课,让每个人掌握最基本的防火灭火逃生常识;组织各类消防队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灭火训练和演练,每个重点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依托各类学校、文化“三下乡”、农民工返乡过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等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7、制定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制定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灭火训练和演练不少于1次。

(二)行政村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各行政村应成立村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同时,明确专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设立村专职防火员,具体负责开展防火业务工作,落实农村消防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工作推进。

2、落实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村(社区)消防工作计划,每年应与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用户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外来人员集居地等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制度建设。村民委员会应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建立健全消防会议、防火检(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档案。

4、设施建设。村民委员会应编制1本消防规划文本,村庄消防规划要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义务消防站等内容,并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必须严格落实消防规划,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设必须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有条件的行政村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水泵取水埠口;农村进村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严禁设置障碍物;各行政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鼓励家家户户配备灭火器,并组织村民实施演练。

5、队伍建设。成立由治保主任、民兵、村民等人员组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机动消防泵、简易灭火工具,并设置固定库室,落实人员保养,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

6、宣传教育。各行政村的消防宣传设施要完善,在村民集中处设立1个固定的消防宣传栏,为每个农户配发1块消防警示标语,在村民出入的主要道路设置2块消防标语牌,配备1面消防警示锣、1套广播设施或报警警铃,设置1个消防宣传资料发放点;各行政村应依托村民活动中心建立农民消防夜校,悬挂“农民消防夜校”标牌,内设电视机、影蝶机、黑板和若干桌椅,配有电气线路、打火机、发胶等模拟火灾事故实物和消防安全常识读本、防火灭火知识VCD光盘等;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半年组织村民上1次消防常识课,每半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1次灭火训练和演练,消防队员熟练操作所配备的器材装备;充分利用各试点村小学、文化“三下乡”、农民工返乡过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等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选择5户支持、热心消防工作,消防安全意识强,消防基础条件好的农户家庭作为消防安全示范户,通过他们带动全村开展好消防安全工作。

7、防火措施。各行政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指导整改火灾隐患,实施跟踪复查,建立防火安全检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灭火训练等消防台帐;加快电气线路改造,每个试点村户外电气线路要符合电气线路安装有关规定,做到整齐规范;每个农户家庭柴灶全部加装或砌防火槽;液化气灶、沼气灶与柴灶分开设置;各户房前、屋后柴草杂物清理干净,确保不占用防火间距和防火通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领导。农村和谐、稳定是全社会和谐的基础。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当前我县农村消防安全整体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特别是消防工作机制不全、缺乏必要的消防投入,防火安全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村民消防意识不强,火灾隐患多,严重制约了我县农村消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认识,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更新观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试点,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和指导、分析和解决试点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及问题,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将试点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积极推进。各乡(镇)政府要在县政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要科学安排工作内容和时间,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要以减少农村火灾事故、降低火灾损失为总体目标,切实形成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程序,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我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总结出好的工作经验,探索出好的工作思路。

(三)收集资料,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营造工作氛围,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促进试点建设工作全面开展;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片和影像资料,特别是对在试点过程中,实施的改水、改电、改灶及各种会议、培训等内容要采取照相、摄像等形式进行全程记录。各乡(镇)在试点中所形成照片不应少于30张,形成的影像资料不少于20分钟,及时做好试点工作的归纳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将试点工作情况总结材料上报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敦煌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基本情况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东渠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县)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顺阳乡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方案

《镇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doc》
镇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