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规问题专题发言

2021-01-15 来源:专题发言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员工违规违纪问题的表现

员工违规违纪问题的表现、原因及防治对策

http://www.daodoc.com 2008年12月17日 14:32 中国石化新闻网 【字体:大 中 小】【页面调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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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新闻网讯(胡洪飞)近年来,油品销售企业围绕“做大做强做好”的经营目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起了反应灵敏、运作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营规模持续扩大,销售结构不断优化,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随着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队伍建设中也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员工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目前,在油品销售系统反映比较突出和普遍的就是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等问题。这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还严重败坏了队伍的风气,长此以往必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必须引起油品销售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主要表现

从近几年来一些销售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跟踪、查处的有关违规违纪案件以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情况来看,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为个人捞取好处主要表现如下: 1.偷盗油品行为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部分加油站人员和油罐车司机利用一些地市公司数质量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和硬件设施监控还存在缺陷的漏洞,大肆偷盗加油站或终端客户的油品牟取个人利益。

一是加油站内部人员单独作案。一些加油站的站长、计量操作员或领班,利用加油站来油试水和校机油品不回缸的机会,把试水和校机的油品或是直接售卖给顾客,或是存放在油站自备的罐桶,然后伺机盗卖牟取私利,或是留作自用。如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加油站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不少加油站的杂物房等地方,摆放着一些20升、50升、200升不等的罐桶。据一些员工反映,这些罐桶就是站长用来储存试水油和校机油的。而存放在加油站的试水油和校机油,有的是站长偷运出去牟利,部分留作私用。据反映,目前有的有私家车的站长,甚至是有的零售片区经理,基本上不用自己掏钱加油,很多用的就是这些油。还有就是隐瞒和擅自处理溢余油捞好处。一些加油站站长利用月盘点的机会隐瞒加油站溢余,然后将溢余部分油品盗卖出去捞取个人好处。如某加油站站长陈某,月底盘点时故意将实际库存报小,然后在晚上利用手摇泵将加油站隐瞒的溢余汽油直接从油罐中抽走,运往其朋友处暂存,伺机变卖牟利。

二是加油站人员与油罐车司机内外勾结合伙偷盗。一些加油站的站长、领班或计量操作员,利用加油站夜晚来油的机会,串通油罐车司机故意将部分油品不卸干净留在油罐车内,仍按应收数量办理验收手续,然后合伙将油品盗卖牟利。如被某公司查处的加油站领班王某,连续3天与油罐车司机陈某合伙盗卖柴油,个人捞取好处。在油品销售系统类似的情况还有一些,有的加油站人员还利用其他更为隐蔽的形式合伙偷盗,他们化整为零或蚂蚁搬家,每次合伙盗卖少量油品,获利平分,积少成多。

三是油罐车司机私自偷盗加油站或终端客户油品。有些公司对油罐车安装了GPS定位监控系统,但一些油罐车司机利用GPS的监控盲区和铅封存在的缺陷,以及油罐车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利用给加油站或终端客户配送油品的机会,在途中偷盗油品卖给地下黑油站牟利。目前油罐车司机偷盗油品的手法很多,有的司机利用车辆结构的问题或监控不到位等机会进行作案。如直接接管导流偷盗,司机从油罐车的油罐底部隐蔽部位接胶管至车辆油箱,利用卸油之机将油罐内的油引至油箱内。某车队油罐车给某加油站送油时,司机一边给加油站卸油,一边给油罐车油箱放油,结果油箱放满油后一个劲地往外冒油。好在发现及时,才未酿成安全事故;还有的司机利用呼吸阀、底阀没有施封,司机打开呼吸阀,将软管插入油罐偷盗油品;有的人为改变塑料铅封监固位置进行偷盗,司机通过人为因素,将目前使用的塑料封条的监固位置进行压扁,使卸油口阀门把手能稍为扭动,然后直接从卸油口偷盗油料;有的利用大吨位油罐车多罐仓共用卸油口的机会,趁油站接卸油品人员不注意,将已经卸空的罐仓开关阀门稍稍打开,将正在接卸油罐的油品打压到已卸空的空仓内偷盗;有的利用卸油口施封后铅封与卸油口阀门存在的间隙,搬动阀门把手放油。某运输配送车队司机熊某在给终端客户配送油料的途中,在路边放油给地下黑油站时,被当地公安巡警当场抓获。熊某就是利用铅封与卸油口开关把手的空隙,在没有打开封条的情况下偷放终端客户油品的。

四是加油站人员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放纵,给油罐车司机偷盗油品以可乘之机。一些加油站的计量操作员或领班,工作马虎、不认真,不施封、不检查油品是否卸干净,没等油品卸完,就已经将签收单签好名、把铅封交给司机,很多时候司机没等油品卸干净就将加油站的油品拉走变卖牟利。据一些地市公司计质量部门反映,部分加油站反映来油不足,很多就是由于油没卸干净所造成的。 2.虚报运杂费用行为

某公司审计督查部门在对一些市公司某年1~ 4月份四级运杂费的开支、管理情况的审计中,发现大量虚报运杂费用、个人从中牟利的问题。

一是虚假加油。在对某地市公司10座定点加油站审计中,除一座未安装中控系统,无法将加油凭证记录与中控记录核对外,其他9座定点加油站均发现虚假加油问题。据统计,2006年1月1日至3月15日,配送车在9座定点加油站共记账加油中,在中控系统中没有找到相应加油记录的即虚假加油占33%。

二是编造假加油凭证、开大发票多报油料费。如对某加油站的配送车定点记账加油情况审计中,发现财务报账数据比加油站赊销台账数据多。经核实,发现调度员通过编造假加油凭证、开大发票金额的方式多报了该部分油料费。而加油站统计员则以开具“阴阳”发票的形式,在发票存根上按赊销台账的数量、金额填列。

三是其他车辆假冒车队配送车记账加油。在对某配送车队审计中,核对了加油站凭证记录的车牌号和车队各车车牌号,发现有4笔加油凭证记录的车牌号与车队车辆车牌号不相符,但加油凭证上的提货人却都是车队调度员或者司机的签名。

四是柴油车报销汽油油料费。如审计发现某公司车队调度员工作用车属于柴油车,但却报销93号汽油款,报账没有任何书面审批文件。

五是单次加油量超出车辆油箱合理容量。经审计部门了解,吨位2吨的配送车,空油箱加满约60升,但核对各车加油情况发现,部分配送车存在单次加油量超过油箱合理容量的问题。如A车1月3日在某站单次记录加油102升,超出油箱合理容量70%;B车1月6日在某站单次记录加油84.67升,超出油箱合理容量41%;C车1月27日在某站单次记录加油82.29升,超出油箱合理容量37%。其他吨位配送车也发现类似问题。

二、主要原因

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等问题在销售企业或多或少地存在,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一些单位放松了思想政治工作,没有认真深入基层,针对员工思想状况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方法也相当简单,往往是以罚代管、以管代教,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些员工思想觉悟较低,贪图小利,个别基层单位风气很坏。如某加油站竟有7名员工参与截留价差;审计部门抽查了某地公司10个定点加油站加油情况,除一个站因为技术原因无法查证外,其他9个站均发现了该公司车队虚假加油问题。 2.员工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加油站员工尤其是站长目无法纪,财迷心窍、利欲熏心、损公肥私。一些加油站人员将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置之脑后,为了一己私利,什么违规违法违纪的事情都敢做。某加油站站长肖某,员工举报其利用来油试水和校机油品不回缸的机会盗卖油品牟私利,他竟然说:“我不怕举报、不怕查,我上面有人,就是某某老总来查我也不怕。”某公司车队调度员贪图私利,竟然编造假加油凭证、开大发票金额,多报大量油料费。

3.基层员工有章不循。为加强经营管理工作,油品销售企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经营管理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到位,这就给了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套取现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可乘之机。一些加油站计量操作员或领班在接卸油品时,不按有关的程序操作,不施封、不检查油品是否卸干净,油没有卸干净就把签收单签好名、把铅封交给司机,至于油是否卸尽不作检查。如在某加油站负责卸油的油站领班未等油卸完就离开现场,打扫卫生去了,让司机未卸完油就将车辆开走,结果造成短少油品4300升。这是一起典型加油站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企业损失的例子。某公司车队对车辆费用管理粗放,有的没有按要求对每月各车发生的油料费与定点加油站进行核对,致使多次作假报大油料费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有的没有按规定复核票据的合理性和时间性,以致出现同一辆车在同样路段的路桥费既有3类车收费票据又有2类车收费票据、报销非行车时间内发生的油料费等问题;有的没有复核各车《车辆报销单》与所附发票等原始资料的一致性,出现报账的《车辆报销单》部分车牌号与所附发票的车牌号不对应。其实发现这些问题并不难,关键是一些员工工作责任心差,没有按规定执行。

4.运输单位管理不力。现在负责加油站或终端客户的油品配送的运输服务车队,多数都是系统外的车队,有的是改制单位,一些车队对油罐车司机管理不力。加油站和有关管理部门向运输车队反映个别司机不良行为后,有的车队只是罚点款了事,违规司机照常出车,甚至一些已被地市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司机,车队还继续留用。有时候运输服务车队发现个别司机偷盗油料问题,怕影响车队的声誉,内部罚款了事,情况也不反馈给有关的地市公司。虽然各地市公司要求运输服务车队加强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发生违规违纪问题要第一时间通报给地市公司,运输车队也做了一些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收效甚微,司机偷盗油品事件仍然接连不断。

5.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严。油品销售企业对油品损耗管理都制定了许多处罚规定,但有些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一些公司的主管部门要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而有的部门则以影响站长积极性、影响销量为由提出不同意见,结果造成主管部门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不敢处理,也纵容了违规违纪现象的蔓延。一些站长敢对加油站出现的大盈大亏问题不理不睬、敢隐瞒和擅自处理溢余油、敢将试水、校机油品不回缸倒卖等,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一些单位对这些违规违纪行为处罚不严所造成的。一些地市公司对类似违规违纪行为处罚不严,根本起不到威慑作用。有的对发生在本单位的一些偷盗油品、违规套取小额配送价差以及虚报运杂费用等问题,没有认真组织调查处理;有的对发生的问题虽然组织了调查,但调查不深不细,到后来往往不了了之;有的即使问题查清了,但处理避重就轻。如某加油站站长黄某隐瞒溢余油,利用手摇泵从油罐抽出O号柴油私自售卖,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但事后该单位只给当事人免掉站长职务、退回非法所得了事,人继续留用;又如某加油站站长王某,公司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加油站异常损耗O号柴油,事后只给站长象征性罚款了事。

6.监管环节不完善。为加强对油罐车的监控,许多油品销售企业对油罐车安装了卫星跟踪定位仪(GPS),但对运输车辆行驶的线路、超时停靠等没有作相应的规定,客观上形成了监管上的盲点,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由于受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GPS监控也有盲区,对一些司机的违规违纪行为无法监控。另外,油罐车所用的塑料封条并不能完全封死卸油口,这也给油罐车司机偷盗油品有空子可钻。如某车队司机在给终端客户配送油品途中,偷放油品给地下黑油站被公安巡警现场抓获,就是在没有打开铅封的情况进行偷盗的。在运杂费用报销管理上,同样存在监管失控的问题。如某车队没有建立规范的车辆运输情况日报表,没有对各车每天实际运量、运输里程、用油、路桥费等情况及时登统,无法对各车次出车情况和发生的费用情况进行配比分析,无法实施有效监控,给司机和加油站有关人员串通作假提供了机会,这是大部分车辆发生虚假加油行为的主要根源。有的单位对定点加油管理不规范。一方面对加油凭证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控手段。加油凭证是车辆加油最重要的原始凭据,但车队一直没有对加油凭证的管理引起重视,车队对加油凭证的领用没进行规范登记、确认,调度员只要需要,不通过车队就可以随时从加油站领到加油凭证,并直接发给司机保管,由司机自行到加油站记账加油,导致车队对加油凭证的领用、发放、使用情况无法统计、管理、控制;车队对司机使用加油凭证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加油凭证没有与车牌号固定配对,司机只要有加油凭证就能加油,同一本加油凭证能在不同配送车中使用;车队对加油凭证业务发生的确认没有有效的防假措施,实际操作时,一般有司机和加油站人员签名即可生效,一些加油凭证甚至只凭司机签名或者加油站人员签名就可生效,伪造非常容易,假冒签名时有发现,虚假加油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对新增加车辆在定点加油站加油缺乏监控,仅凭调度员电话通知加油站即可加油,因为没有书面通知程序,所以操作起来随意性大,导致假冒记账加油行为时有发生。

三、防治对策

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是侵蚀企业健康肌体的蚁穴,如果不及时加以清除,企业效益的大堤必将崩溃。企业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遏制和预防这些问题的发生,有力地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1.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遏制不良势头。针对目前油品销售企业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套取现金等问题的高发态势,当前最主要的任务首先是要抓好打击,形成高压态势,立即遏制不良苗头。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油品销售企业要与地方司法机关密切联系,就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由各单位领导牵头,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监察、审计、人资、零管、财资、计质量、信息等部门负责人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业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活动可以分为教育动员、自查自纠、专项清查三个阶段。在教育动员阶段,层层召开员工大会,下发相关学习宣传材料,利用各种阵地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在系统内外大造声势。让每个员工都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步骤、方法,做到全员发动、全员参与、全员受教育。在自查自纠阶段,围绕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套取现金等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找出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着手自查自纠。要求基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自纠情况如实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包括发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查处的情况、采取的整改和预防措施、避免和挽回的损失等。要把问题找准,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在专项清查阶段,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成有监察、审计、零管、财资、计质量、信息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案件调查组,配合地方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对其中的典型案件和已被列入“黑名单”的违规违纪人员,进行重点跟踪查处。对于规定期限内主动交待个人问题,积极退还非法所得,检举揭发他人问题的,将根据当事人的态度、情节、挽回损失金额等情况,从轻处罚;对于有问题继续隐瞒的,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对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知悔改,继续顶风作案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加重处罚。二是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设立规范经营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地址,在各加油站显眼位置公布张贴举报电话、举报电邮地址和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员工和客户举报违法违纪行为,全天候接受群众举报。对于检举揭发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套取现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的,将给予重奖,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三是组织专门队伍督查。抽调专人,成立专项督查队,专门负责打击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套取现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具体工作可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督查人员不间断地对各地市公司油品管理和规范经营情况巡回检查。一旦发现不良苗头,要穷追猛打,刨根究底。该罚款的,一定要罚款;该开除的,一定要开除;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移送,绝不护短,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进一步严明纪律:凡系统内员工参与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的,一经查实,无论数额大小,一律给予纪律处分,还要追缴所有非法所得,并给予当事人罚款。运输司机参与偷盗的,一律禁止其参与系统内的油品运输;运输单位多次发生司机偷盗事件的,解除其运输合同。

2.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业素质。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以加油站一线员工、站长、ME为重点,开展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荣辱观教育,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员工岗前培训、日常教育,都要学习法律法规、岗位职责要求、“八荣八耻”等内容,增强员工法纪意识,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员工诚信档案,将员工的职业道德操守记录在案,实行系统联网,资源共享。凡是员工发生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系统内任何单位一律不得续用。二是开展专项大讨论。充分利用内刊、板报、橱窗、简报、网络等宣传阵地,通过组织读书、征文、演讲、演出、评议等活动,在系统员工中开展“树正气、刹歪风”大讨论,使员工明辨是非,分清美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三是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以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以案言理、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对全体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员工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同时大力宣传坚持原则、维护企业利益的勤廉双优典型人物和事迹,加强正面引导。通过正反对比,摆事实、讲道理、说危害、树正气,形成一种以正压邪的强大舆论声势。通过这些活动,提高员工职业素质。 3.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堵塞各种漏洞,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销售监管制度。对于已有的各项销售监管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对于销售监管制度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补充和完善。研究制定油品损耗管理、运杂费管理的新办法以及相配套的处罚规定。有关部门要针对加油凭证存在的问题,出台比较详细、明确的管理办法,规范管理。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从源头上堵塞偷盗漏洞。二是完善技术手段,强化监督控制。完善GPS预警功能,加强运输车辆路线监控,保证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解决,避免监督盲点。推广电子施封技术,堵住油品流失的黑洞。要从根本上防范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必须把严格的监督寓于常态管理之中,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实行规范经营承诺制。在加油站站长签订经营目标责任制合的同时,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承诺任职期间保证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如因本站发生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企业效益流失的,相应扣罚其风险保证金,年终考核予以兑现。四是试行廉洁保证金制度。对站长和ME可以在每年年初试行交纳一定数额的廉洁保证金,如果一年中没有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年终可以在还本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如果违反廉洁规定,则按一定比例扣罚。也可以在普通员工尤其是出纳员、计量操作员中试行,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推广。五是推行谈话提醒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提醒工作想在前面、做在前面,建立完善的谈话提醒制度。发现违纪苗头的,要及时找当事人提醒谈话,做到“红灯亮在越轨前”,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一些群众有反映,但一时还没有查清的,也要当面提醒,严肃教育,促其自省。如果经提醒谈话后,仍然屡教不改、继续违规违纪的,从重处罚。设计专门的提醒谈话登记表,完整记录每次谈话内容,被谈话人还要签署谈话意见,对事件明确表态,以备将来查证核实。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制。首先,推行油品损耗管理站长负责制。加油站站长要对本站的油品损耗负总责,凡是出现油品损耗或发生员工偷盗油品的问题,各单位要直接追究站长责任。其次,推行层级问责制。凡发生员工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等问题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还要根据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加油站站长、ME、地市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地市公司分管领导、省市公司职能处室负责人的连带管理责任,与月度和年终个人效益工资考核挂钩。对于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必须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数量较大、情节恶劣或者连续发生类似事件的,要调整岗位或者降职、降级,甚至解除劳动合同。七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首先,建立信息共享制。在系统内建立由纪检监察、审计、人资、零管、财资、计质量、信息等部门组成的信息共享网络,凡发生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等违规违纪事件,要将有关信息和情况尽快向相关部门通报,以便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快速反应。其次,建立合作协调机制。由纪委监察部门牵头,与审计、人资、零配、零管、财资、计质量、信息等单位共同协商,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和防范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等违法违纪行为。 只要油品销售企业把握好关键监管环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够遏制和预防偷盗油品、虚报运杂费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堵住经济效益流失的阴沟暗渠,保证国有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推荐第2篇:广东核查编制违纪违规问题

广东核查编制违纪违规问题

调查6种“吃空饷”

2013年05月20日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月20日电 (李源)据广东省组工网消息,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广东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央编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部署作出的决定,由省编办会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府办公厅、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等部门开展核查工作,并将于近期赴省直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公告称,为全面核准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欢迎如实反映省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核查机构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公告还列举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7种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吃空饷”;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规增加编制或设置机构;擅自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加挂牌子等;上级部门违规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违规挪用下级编制。

其中,列在首位的“吃空饷”为人诟病已久。“吃空饷”是指通过占用编制采取以无报有、以少报多,重复报领等方式冒用、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行,它既是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也是组织人事和财经违纪行为。“空饷”被单位吃了,属于单位“吃空饷”,“空饷”被个人吃了,属于个人“吃空饷”。公告列举了6种“吃空饷”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在编不在岗,个人仍然领取、他人冒名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包括擅自离岗、长期旷工、停(带)薪留职、雇佣他人顶岗而在外从业、以借用为由长期不上岗、在外进修学习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未经批准提前退养或长期病休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等。

二、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失踪、死亡却仍骗报为在编在职人员,由个人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

三、到龄不办理退休(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财政拨付工资的。

四、长期事假或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未按规定进行相应工资调整的。

五、已经调出却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双份工资,或跨单位、跨系统借用后双重或多重领取工资的。

六、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的。

推荐第3篇:违规违纪案例

长沙市纪委通报两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典型案例

2016-09-15 16:41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沙9月15日专电(记者刘良恒)长沙市纪委近日通报,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违规转嫁接待费用,长沙市岳麓实验中学截留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相关责任人被严厉问责。

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违规转嫁接待费用。2012年11月,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拨付给某宗教团体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后,分两次到该宗教团体提取现金9.3万元,经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佳勇同意,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晓军负责,将该笔资金用于干部职工发放奖金福利。2013年7月,市民宗局又将3万元接待费转嫁到该宗教团体支出。刘佳勇、彭晓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长沙市岳麓实验中学截留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岳麓实验中学截留学校商店承包收入等资金,违规发放交通费等补贴8.68万元,其中校长左辉东、党支部书记陈铁桥各得22865元,副校长李振奇得到6365元,其他班子成员、教职工共得34705元。左辉东、陈铁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振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规领取的交通费等补贴予以收缴。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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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心得体会

违规违纪心得体会一:违法违纪心得体会

通过对《全省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发言材料汇编》的学习,使我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些典型案件,他们的犯罪对社会的影响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这些政法干警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的理想信念动摇了,失去了正确的个人行为准则,导致私欲膨胀,必然抵御不了种种利欲的诱-惑,最后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抵御一切诱-惑,因此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时刻提高警惕。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这些政法干警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政法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因此,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才能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友善之心对待群众。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作为普通员工,看到《中原油田职工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中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案例》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贪污贿赂类、挪用公-款类、盗窃诈骗类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千里做官为求财”等现象,他们贪污并非生活所困,而是有着多多益善的贪财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近年来,局纪委、监察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教育先行,充分利用违纪发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们要坚持“十不准”原则,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政高效,为物资供应做好本职工作。

>违规违纪心得体会二:违纪违规学习心得体会>>(1708字)

近年来,电力营销稽查只注重对违章用电、窃电行为的查处与打击,而忽视了对电工的稽查与管理,以致农电工违纪违规的现象时有发生。分析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难看出,这些问题除了重视不够,管理不善的原因外,但更主要的是由于部分农电工思想觉悟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管理水平差,所以造成营业漏洞较大,工作质量较差,管理不规范,致使线损升高、均价下降。

一、违纪违规行为的主要表现

1、虚拟电量,截留电费。部分电工用购买农排电量的手段将高价电量虚拟为低价电量,从中赚取差价,或者干脆将某些用户的电费占为已有,电能表仅作为他与用户结算的依据;

2、制造混乱,以愚耳目。计量箱顾意不加封,给用户合伙窃电提供机会,或为自己违纪违规开脱罪责准备托词。

3、利用职务之便,以电谋私。如有的电工自己开办小型加工厂,不装表计费,造成电量电费流失;

4、里应外合,谋取私利。内部管线人员与管村电工之间或电工与用户之间相互勾结,造成电量电费流失;

5、线管员及电工责任心不强。经常发生估抄、漏抄、错抄、代抄现象,发生差错后,责任不明确,有的长期不开箱检查造成严重后果;

6、封铅钳管理不善,管理责任不明确。线管员随意将封铅钳放手到管村电工手中,或电工之间相互串用,同一条线路上出现多种不同编号、代码的封印,此过程中,电工从中做手脚;

7、钻管理空子,挖集体墙脚。农网改造后电力市场得到拓展,但管理没有跟上,电工装表换表随意性大,有的用户找电工报装时,没有到供电所登记,电工直接安装后收取安装费,甚至不建帐立卡抄表收费,电费直接进入自己的腰包;

8、安装“鸳鸯表”丢失电量。即对个别电量较大的用户安装一块计费表,然后准备一块备用表,运行一段时间后与用户协商将表进行更换,交替使用,一块表公计,一块表私计;

9、有的电工将收起来的电费不及时上缴,贪污挪用。

二、违纪违规的原因分析

根据以上种种现象分析,农电工违纪违规的病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思想观念落后。农电体制的改革后,少数电工的思想观念没有转变,认为只要能完成线损,多余的电量都是自己的,自己可以使用、可以送人、可以变卖;

2、思想觉悟较差,见利忘义。两网改造完工后,由于电力市场的扩大,定编人员减少,对农村电力市场的管理还不够细,所以有些电工见到有利可图时便不择手段;

3、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农电工工资福利待遇较企业员工低,大有“同工不同酬”的感触,有的甚至思想消极,工作带有抵触情绪,靠违反纪律的手段来弥补自己收入的“不足”;

4、业务水平差,工作不上进。在强有力的制度和经营指标面前,线损、均价、电费回收、优质服务对于某些自身能力较弱,工作难度较大的农电工来说,无一不是套在头上的紧箍咒,要挣脱这个紧箍咒,不得不想尽办法动歪脑筋;

5、商品意识不足,法律意识淡保农电体制改革后,农电工队伍刚刚从“土八路”收编为“正规军”,几乎没有受过正规的训练,过去那种自由散漫、随心所欲的工作作风未得到转变,以致经常性发生习惯性的违纪违规行为;

6、挖空心思,完成指标。由于农村低压线损考核指标定得太低,与现实相距较大,对那些确实难以完成线损考核指标的农电工来说,为了拿回工资奖金,不得不挖空心思,轻则将高电价电量折算成低电价电量来调整线损,重则干脆从台区总表上做文章。

三、主要措施

鉴于以上种种不良心态,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

1、必须加强对营销岗位营业工作质量的管理,加强对内部员工及农电工的稽查力度。

2、严格按制度办事,各项指标严格兑现,要做到指标合理、任务明确、赏罚分明、兑现及时。

3、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对农电工的管理应综合电费、线损、均价、安全等各项指标进行管理,并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挪用电费、线损失控的现象后损失无法挽回。

4、加强培训,注重素质提高。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农电工思想政治水平;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职责、职业纪律方面教育,提高农电工思想素质;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电工法律意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制定培训计划与活动方案,有计划、有组织积极予以实施,不断提高农电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营销管理水平。

5、要重视农电工政治思想工作,稳定农电工队伍。

>违规违纪心得体会三:违纪违规学习心得体会>>(670字)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推荐第5篇:检讨书违规违纪

在不小心犯错后,为了避免再犯,就需要写一份自我检讨书好好进行自我反省,写检讨书尽量要写得深刻诚恳一些。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检讨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讨书范文违规违纪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检讨书范文违规违纪大全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对不起!

今天,我满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达我对违反纪律行为的忏悔之心。

对因我个人行为给各位领导和单位造成的困扰,深感抱歉。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的必然后果。

经过反思,我对自己的这种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更重要的是感到对不起领导和大家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关心,给单位抹了黑!

首先,我绝对不应该在上班时间在单位工作电脑上做工作不相干的事,在单位内部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给部门同事带来了污点,给部门领导带来了困扰,我深感抱歉。

唯有深刻检讨、认真反省、严于律己、谨记前车之鉴、绝不重蹈覆辙,以表内心万般悔意。

本次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源于自身观念薄弱,未能真正树立服务意识,未能恪守机关劳动纪律。

由于平时疏于对作风建设相关文件学习,思想上对机关作风建设未能认识到位,直接导致行动上不能跟进,以至于虽然自身在日常工作中已有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和工作纪律的行为,而自身却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最终导致出现大问题。

这与本人作风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及疏于政治学习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本人将认真补习相关知识,提升思想认识,恪守工作纪律,杜绝类似行为的出现。

其次,本次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反映出本人个人控制能力较差,客观上体现出自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一个合格的工作人员能严格划分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行为区别,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受其他的影响。

通过本次违纪行为,充分反映出本人在自控能力上存在问题,未能严格划分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的行为区别,将业余时间的习惯带入工作时间,这是导致违纪行为出现的重要原因。

本人将提高自身修养,坚决做到公私分明,实现业余时间和工作时间角色的良好转换,避免因角色转换不到位而导致的不良现象。

再次,本次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体现出本人集体观念较差、全局意识较差。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并未真正意识到个人行为其实是代表我局整体形象。

本次违纪行为的后果,使我清醒的认识到,个人行为不仅代表自己也代表全局干部职工和我局整体形象,我个人的不良行为已严重损害全局同事和单位的声誉,严重损害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在以后工作中,本人必当注重提升集体意识和团队意识,将集体荣誉牢记心中,避免因个人问题损害集体荣誉的.行为发生。

最后,本次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在同事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有可能影响我单位整体的纪律性。

本人作为市局科室工作人员,未能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为基层工作人员做出表率,反而成为违反工作纪律的始作俑者,产生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对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衷表示歉意。

本次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暴露出本人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很多问题,本人将全面思考认真总结,将本次检讨作为提升自己的契机,努力寻找、发现和弥补自身不足,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通过自身的积极努力,积极弥补因自身行为对单位整体形象的损害。

同时希望各级领导和同事予以监督,促进本人更快进步。

最后,本人再次为个人的不良行为对全体同事、各级领导及单位整体形象造成的损害表示深深的歉意!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检讨书范文违规违纪大全2

尊敬的经理:

您好,本人在此向您递交此篇工作违规的检讨书,进而表达我本人对于自身工作态度不端、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极为愧疚的心情。

就本人工作上的失误,我感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个人的态度不端、对工作懈怠,我未能够很好的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未能够对个人工作严格要求,未能够切实的履行个人职责义务。

本人的工作违规,亦是最让我感到心痛的错误。

此次错误的出现,充分的暴露出来本人在思想、工作意识方面存有严重的不足,在工作操守方面存有严重的懈怠与疏忽。

本人主观缺乏足够的认识,是我犯下此次的错误埋下了隐患。

而站在发展的角度上来说的话,我这样的工作违规的错误倘若不予以改正的话,不断发展下去的话,会对于我以后的工作形成非常大的不利因素。

首先本人作为一名单位柜员,我的职责就是为客户办理业务。

而我全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均是要建立于严格遵守单位有与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之下。

而我却在这样的一段时间之内放松了对于个人的要求,未锁柜就开了个人的座位,工作违规。

我如此的工作违规,对于单位的平常业务秩序和规范管理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在此,我向经理表示深刻的道歉。

同时郑重的向您说句:非常抱歉。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6篇:违规违纪检讨书

违规违纪检讨书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出现了失误后,为了防止此类事情再度出现,就需要写一份自我检讨书好好进行自我反省,我们在写检讨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的得体性。问题来了,检讨书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违规违纪检讨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违规违纪检讨书1

尊敬的院领导:

事发于xx年xx月xx日晚,由于对新系统操作的不熟悉,致使年终医保结算工作拖沓不前,无法在正常的上班工作时间内完成。于是院领导安排我当晚加班结算x年尚未出院的医保在院病人,我加班至六点半,还剩下三个未来得及办理出院结算的医保病人,本想交代给值班人员来继续办理。奈何,当晚值班人员也需对农合病人办理中结,顾及不暇。而我因为不必要的个人因素没有继续加班,耽误了医院的年终结算工作,致使医院的财务工作没能正常开展。对此,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和抱歉!

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痛定思痛把犯错原因归结如下:

1、责任心不强。所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作为一名收费 人员,本该恪尽职守辅助财务完成医院统计工作。更要端正自身的工作态度,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

2、纪律性不强。要严格按照医院规章行事办事,自始自终相信“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这一古训。无论做事还是做人,都要循规蹈矩。也只有循规蹈矩,方可成圆。

经过这次事情,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后悔,也对收费处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为了对我的过失负责,我愿意接受该有的惩罚。通过此次教训,我将当作极其宝贵的经验财富加以吸取,并深刻铭记于心,时常警醒自己。对于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我也要放正态度,要求自己深刻反省,做事要有始有终。

真心感谢领导的教诲,希望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能从你们身上学得到更多的智慧,能得到你们的教诲和帮助,我倍感幸运!并且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情况,如有再犯,请院领导重罚。

签名:

时间:20xx年**月**日

违规违纪检讨书2

在本月二十九日下午,XX细小的2班的学生会干部在对我们宿舍进行安全检查的时候搜出两个热得快,做出了当场没收的处罚,并记下我们宿舍全体人员的名字,对此我表示接受,也感谢他们能发现并指正我们的错误,避免了更严重的错误的发生。这两个热得快是我们为了减去下楼打开水的麻烦而买的,而且我也用过。在学生会干部和老师的耐心教导下,通过学习宿舍安全管理条例,我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对自己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

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学生会干部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这两天来的反思结果汇报如下:第一,我们的行为不符合一个大学生的要求。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识大体、顾大局,在校纪校规面前人人平等,我不应该为了一己之便违反校纪校规。况且,我们宿舍楼层不高,下楼打开水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控制自己不用类似的大功率用电器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第二,五一长假将至,使用热得快之类大功率用电器增加了意外事故发生的机率,我们应主动配合学院搞好安全工作,学院老师三令五申、班干也一再强调,要求我们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但这都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

第三,我的行为还在宿舍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的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校风和院风的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有时,没有打到水或图方便,就用热得快烧水。当时的侥幸心理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我这种行为方便了自己,但是,我是在他人的安全之上的自己得利,我是在自私自利的帽子下,方便自己的。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给学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一,按照要求上交内容深刻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二,用心克服生活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

三,和同学、班干以及学生会干部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并决心为我校的安全工作和迎评工作作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请关心爱护我们的老师同学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使我取得更大的进步!

签名:

时间:20xx年**月**日

违规违纪检讨书3

尊敬的单位领导:

我作为一名小学教师,理应非常清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次小学六年级的毕业考试,关系到每一名同学对于各自小学六年时光学习成绩的认识,需要认真、严肃对待。

回顾我的错误经过,原本是出于提高班级学生成绩的考虑,给了学生考试答案。然而,我却没有能够对此引起高度重视,严重地忽略了这次考试的价值与意义,并且在个人思想上产生了松懈、怠慢的情况,导致了我这次错误的发生。

现如今,我对于这次错误已经有很多醒悟了。我知道自己错了,主要错在以下几点:一,光想着提高自己班级学生成绩,想着自己的工作业绩提升。二,忽略了这次毕业考试的价值与意义,损害了学生的利益。三,没有能够以一颗平和、淡定的心态对待工作、面对人生。

经过这次错误教训与洗礼,我想自己一定得认真总结错误,深刻认识错误,并且采取切实措施改正错误。为此,我决心痛改前非,在今后工作当中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得工作,特别是注意遵守每一项工作规章制度,确保不出现违反工作条例的情况。

总的来说,这次错误给的教训是深刻的,经验是宝贵的,我将从这次经历当中吸取道理,在今后的人生当中对此有所警觉,做出正确的选择。

签名:

时间:20xx年**月**日

违规违纪检讨书4

尊敬的x书记:

这里,我只向你作出检讨。因为你就是党的化身,亦是党。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学习和深刻反省,我已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为了更好的开展今后的工作,锻炼和提高自己,将书本上的自己彻底消灭,而替之以与现实接轨的自己。现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诚恳态度,向你及你所有的党委作出检讨。

一是我的工作经验欠缺,不适应工作,并且在种种原因下,越发不能接受这种让我灵魂不得安宁的工作现状。今天,我痛定思痛,按照纪委书记和人大主席的谈话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坚持自己的追求,并且要对残存在我思想深处的理想主义分子彻底肃清,不让其有抬头蔓延之空间,让自己整整齐齐地脱胎换骨,变成一个对党,对社会“有用”的人,而非“无用”的人;其次,要积累对工作有益和有良的经验,并将这种有益和有良的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我的纪律性不强,自由主义泛滥。由于各种不适应,加之自由主义在心中作祟,才犯下了今天这样严重的错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则办事,认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做到早请示、晚汇报。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要毫不留情地铲除掉隐藏于我身各个角落的自由主义成分。自始自终相信“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这一古训。通过这次事件的发生,给我教训最大也是震憾我灵魂最深的经验只有一句话:无论做事还是做人,都要循规蹈矩。也只有循规蹈矩,方可成圆。 通过此次教训,我将当作极其宝贵的经验财富加以吸取,并深刻铭记于心,时常警醒自己。

此致

敬礼

检讨人:某某某

违规违纪检讨书5

尊敬的'XXXXX:

XXXXXXXXXX期间,由于我管理失职,造成XXXXXXXXX违纪情况的发生。此事正值年终岁尾,各级对安全稳定工作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的失职直接影响了全营官兵一年来在安全稳定工作方面努力取得的成果,同时也给连队抹了黑,拖了连队全面建设的后腿。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对此事进行了深刻反省,做检查如下:

一、违纪情况说明

XXXXXXXXXXX

二、问题的原因

(一)自己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不能正确认识安全工作贯穿始终的重要性,认为离年终没几天了,各级反复提的要求未免小题大做,嘴上说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就不要。近期自己被线路施工,法规学习,训练预备期工作检查等事情牵涉了部分精力,在对待人员管理这个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上却产生了放松。二是忧患意识不够强。自己认为目前连队建设形势不错,盲目乐观,对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特点规律把握不够、隐患苗头不能及时发现。造成了偏听偏信,缺乏应有的分析判断。

(二)掌握官兵思想不够深入。对官兵的现实思想和行为表现底数不清,有问题发现不了,抓教育切不中要害、抓不住关键。XXX同志因部队管理严格,心理觉得压抑。我对此思想毫不知情,更谈不上及时跟进做工作,导致其XXXXXXXXXXXXXXX。这说明了连队目前的管理工作过于机械化,缺乏引导官兵对当前形势的正确认识,日常思想工作未能取得实效。

(三)安全管理不严格。一是“两个以外管控”不力。严在位不严在外,对在外人员管理严格、秩序正规,对出差执勤、探亲休假、生病在外人员管控不严、措施不力。今年我连发生的两起违纪事件,一是XXXXXXX,二是XXXXXXXX。作为连队管理者,自己只顾管眼前,思维狭隘,认为人员出去后都有单位负责管理,自己提提要求,按时联系就不会发生问题。正是这种心态,使我对本来可以预见并及时发现的苗头隐患丧失了基本的敏感性。二是管理工作不全面。平时对后进个人、个别人了解多、关注多,对老实听话、所谓放心人的掌握模模糊糊、若明若暗,存在管理死角和盲区。认为XXXX平时工作表现不错,为人老实,又是副班长,应该能够管好自己,所以对其过度放心,偏听偏信,不调查核实,这是导致该同志XXXXXX的重要原因。三是安全隐患排解不力。XXXX违纪事件发生在我营四季度安全形势分析会议期间,我在组织召开连队安全形势分析时,对连队管理形势认识不到位,问题隐患分析不全面,错过了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的最佳时机,导致了违纪事件的发生。

正是由于我自己思想认识的不到位,管理上的失职,造成了我连一名家庭极其困难,一贯表现良好,长期在高原默默工作的战士触碰了纪律的高压线,受到了行政处分,甚至被调离连队。在给单位荣誉抹黑的同时,也使该同志的成长进步受到了极大影响,为他原本困难的家庭加重了负担。作为连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我不仅愧对各级首长对我的信任和关怀,更对把儿子的成长进步希望放心交到部队的战士父母感到内疚。经过认真反思,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失职的严重后果,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省,端正了认识。

三、几点反思和下一步打算

(一)部队管理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如果在长期抓、抓长期上做得不够,缺乏动态观念,把过去抓得好等同于现在抓得好,现在不出事等同于将来不出事,那么出事是必然,出问题是迟早。

(二)管好部队、带好兵,是考验干部骨干责任心和能力素质的第一道关口。单位再小,人再少,管理不到位的危害也不可小视。班、排、连,建制虽小,但都是军队建设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地位特殊,责任重大,抓管理促正规保安全的意识必不可少。作为管理者,“他人安全我有责”并不是一句口号,若平时纵容迁就,不闻不问,对被管理者来说不仅不是关心,反而是祸害。轻则影响个人成长进步,重则影响单位全面建设。

(三)管理工作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没有“淡季”、“旺季”之分,只有全时抓,从严抓,才能常太平。基层有一种说法:年初出事,白干一年;年尾出事,一年白干。可见,一旦出问题必将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但对于我们战士个人来说,不论什么时候出事,那影响的不仅是一年两年,严重的可能影响一个家庭,影响自己一生。所以,不论从哪个角度,都容不得我们管理者有任何疏忽。否则,危害的将是集体和我们的战士的利益。

(四)落实制度,从严管理就是对战士的最大关爱。一道规章制度就是一道防线,遵守规章制度可能麻烦多一些,自由少一点,但他可以保证战士的成长进步,保证战士的安全。在落实制度上要坚持高标准,不放松,不放宽尺度,不搞下不为例。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哪怕没酿成后果也要严肃批评和处理,以儆效尤。通过XXXX违纪一事,让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对单位和个人最大的负责任就是严格管理,严格要求。XXXX同志违纪所受到的严厉处理,对他本人及全体战士也是一个负责任的交代。违规处罚不留情,看似无情最有情。

感谢营党委对我的批评教育和帮带,使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管理失职的严重后果,也进一步认清了自己担负责任的重大。在这里,也向全营官兵道个歉,希望大家原谅。同时也向营党委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责任心,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带领连队以更高的标准,更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同志们的关心。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x年x月x日

违规违纪检讨书6

尊敬的领导:

你好!

今天在工作时我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在线路板上写字,并被领导发现,我认真反思,为我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的内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领导做出了深刻的检讨。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但同时,也是我对自己工作的放松,带来的结果,经反思我觉得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旧非常欠缺,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这次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耻辱。我深深的感到这种行为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倾向,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醒,而我还这样下去,那么后果极为严重,甚至无法想像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在此我在像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总之我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做出了这样的行为,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和羞愧。

发生这件事,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拟补我的过错,因此我不请求领导的宽恕,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的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在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公司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望领导能念在我是初犯,我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领导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

检讨人:XX

XX年XX月XX日

违规违纪检讨书7

尊敬的XXX:

几天来辗转反侧的愧疚与自问,促使我的内心感到极大的悔恨和自责,愧疚的是辜负了上级对我的殷切期望和谆谆教导,辜负了领导平时对我苦口婆心的良语诤言;我悔恨,悔恨的是在当前年终岁尾局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自己却牵扯了领导的精力;悔恨的是在全县上下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形势一片大好,各项工作蒸蒸日上,自己却顶风违纪,弹出了一个极不和谐的音符。作为深受党的教育多年的同志,问题反映出的政治敏感性、党性锻炼和工作能力的强弱是否符合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作为一名主要领导,自己是否具备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的信心与能力?答案是肯定的:忽视政治学习的重要,放松思想蔓延滋生,渐渐偏离正确世界观、忽视回避积重难返的问题、心存侥幸不积极不主动的工作态度……错误的出现看似一时,但暴露出来的问题却是发人深思,触目惊心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xx年X月X号XX召开XX传达会议,深入学习了《》等会议精神,XX人进行了特别的强调,XX还专门下发了XXX文件,我局还专开了会议进行了再部署再学习。我本人也学习了文件精神,对照自己的情况进行梳理,知道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当时感觉,办公室是以前就建好的,现在如果改建装修,麻烦不说,还浪费钱财。所以就没把这个事当做急事进行急办。XX日纪委来我局来专项检查核实,我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XX日我就按照要求进行腾出。

现在回想事情发生的经过,本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平时自身要求不严,以致在关键时候没能很好地把握住自己。事后经过上级领导的批评教育、同志们的帮助和自己的深刻反省,我更进一步地认识到这一违纪事件的严重性。这件事情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属必然,这与平时自身要求不严,作风松散,纪律松懈休威相关。痛定思痛,为了以后更好地工作,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我认真地剖析了所犯错误的原因:

一是平时不注重学习,政治敏感性差。

我今天所犯的错误,我感到,主要就是平时对上级的指示精神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造成的。正如古书上有句话说的好:“贫学者,不空也泛,行必缪”。讲的就是一个人如果平时不善于学习,脑子里空空如野,也只能是泛泛而谈。其行为必将失之毫厘,缪以千里。再回想自己平时对待学习的态度,总感到当领导多年,又经过组织的培养,什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虽谈不上了如指掌,但对于每一项规定要求说上个八九不离十还是不成问题的,自己认为上级的指示精神年年差不多,没有必要再浪费时间去学习了,逐渐放松了平时对自身的严格要求,错失了学习新规定,适应新形势的良机,以致各种错误的思想趁机而入占据了头脑,影响了心态,放宽了言行,从而造成了在自己身上发生了本不应该发生的问题。

二是存在侥幸心理作怪,企图蒙混过关。

记得韩非子曾经说过“侥者,学必废,战必败,经必衰,”说的就是一个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学业必然枉废,作战必然失败,

经商必然衰败。而侥幸心理,说到底说是一种赌徒的心态,赌徒偶尔也许会赢上一把,但更多的是输得血本无归。再对照自己所犯的错误,感觉年年提超标超占这个问题,年年也没见真刀实枪的干过;总认为,以前有很多类似的情况,也没见有几个受到纪律的处罚;总认为,自己是身居领导的干部,上下关系都很熟悉,没人会在这个件事情上较真;总认为,虽然现在要求越来严,标准越来越高,腾出房子有一个过程,先等一等看一看再说;还认为,这么多单位,这么多领导,不可能就检查到自己头上吧,殊不知纪网恢恢,疏而不漏。 “要想人莫知,除非已莫为”,侥幸的心态本身就意味着可怕的后果。

三是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主义思想严重。

以前在基层工作的时候,我都能遵守纪律规定,工作兢兢业业,做事谦虚谨慎,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职务的升迁,自己逐渐的放松了以自己的要求,认为遵章守纪是基层的事,是职工的事,自己作为领导干部,平时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适当放松一下要求、适当自由一点也算不了什么大事,自己能把握住,殊不知潜移默化中自由主义思想抬头,造成我这次出现问题,就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驱使下,对上级指示精神视而不见,对领导讲话充耳不闻,总觉得违章违纪的事与自己无关、跟自己无缘,从而对自己放松要求,事实证明,放松必然导致放纵。放纵也必然与会纪律格格不入,与纪律格格不入的自由也必然受到纪律的惩罚。

四是集体荣誉感不强,个人主义思想严重。

“责任重于泰山,荣誉高于生命”,这是作为领导干部最起码

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现在细细分析自己所犯的错误,在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在有损于荣誉感方面犯下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错误:

一是执行规定不严格,落实指示不坚决,影响了集体正常工作秩序。县里办公用房是有明文规定的,领导干部本应模范带头、严格执行,但我却以个人利益为重,Z县里规章制度而不顾,顶风违纪,影响了局里一些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是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形象,单位的集体荣誉感不强。XXX局负责XXXX,工作是大量的,也是谨慎细致的,在执行命令、严守规定上,应该为基层作出的模范表率,但我却为XX摸了黑;

三是职责意识淡化,牵涉了领导精力。作为XX干部,本应以对单位、对领导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高标准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己任,但我却以一时的糊涂,以自己愚蠢的行为,图自己方便,不顾事情的严重后果,为领导工作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这是典型的对领导不负责的表现;

四是摆位不正,自律意识不强,对自己成长进步不负责。

“大河无水小河干、大河有水小河满”阐述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己身为机关的一员,加强责任心,增强荣誉感在平时虽然也曾挂在嘴上记在心里,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关键时刻,却当责任如耳旁风,视荣誉如草芥,以自己的小利益凌驾于整体利益之上,这既是对单位不负责的表现,更重要的是对自己不负责。

著名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对于你自己造成的耻辱,除了面对,别无它法”,后悔一次可贵,后悔二次可谅,后悔三次可悲,我深知,面对这次所犯错误,光有后悔是远远解决不了问题的,

因此我决心本着从哪儿跌到从哪儿爬起来的原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从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我保证在下一步工作中坚决做到: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理论是行为的向导,修养是理论的升华,反省这次事情经过,无不与自己的理论水平底,自身修养差有着直接的联系,我决心在下一步学习工作中,本着学习是为了武装自己的头脑而不是武装自己的嘴巴原则,向书本学,向他人学,向实践学,坚决做到理论与实践并重,技能与智能并重,做人与做事并重。努力做一个让县委领导放心,让基层满意的合格人员。

二、培养诚信的品质。

诚信是立身之本,在以后做人做事过程中,我一定诚字当头,做老实人,干老实事,不弄虚作假,不欺下瞒上,不断修正自己的人生坐标,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正确处理好两个利益的关系,时刻把精力用在工作上,在工作中不断增强战胜自我的意志,团结同志,同甘共苦,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在当前全县各项发展蒸蒸日上的关键时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做遵章守纪模范。

在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实质基础上,我一定以法规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遵章守纪的模范。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任何一个岗位上都体现着党的价值,维护党的良好形象。能力弱一点可以赶上来,形象差了可就没法改过来了,通过严格的自律和约束,把“形象重于生命”牢牢记在心

头。每一名党员都是一面旗[,看你举的是红旗、黑旗还是白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在盯着你,在效仿着你。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同志,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忠实的履行好上级赋予的权力,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随时防止私欲膨胀和工作的急躁暴躁,按照职责要求把本职工作干好。

四、强化责任心,提升荣誉感。

一个没有责任心和荣誉感的人至少可以说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因此在以后工作中,加强自己的责任心和荣誉感,让自己的言行举止永远Z于集体之下、群众之中。

请县委和同志们看我的行动吧!

检查人:XXXX

二一X年XX月XX日

违规违纪检讨书8

尊敬的老师:

您好!

现在我十分后悔,我做了一件错事,我简直不能原谅我自己!昨天我无视学校的规章制度,藐视校领导的决定,私自带饭到宿舍。

今天,我怀着愧疚、懊悔和忐忑的心情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这种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及保证不再犯的决心。

早在我刚踏进这个学校的时候,学校就已经三令五申,一再强调,学生,不得往宿舍带饭。这两天,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在老师的耐心教导下,通过学习学生手则中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使我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对自己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

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老师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这两天通过反思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结果汇报如下:

第一,我的行为不符合一个大学生的要求。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识大体、顾大局,在校纪校规面前人人平等,我不应该为了一己之便违反校纪校规。

第二,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第三,在升本期间,,我们应主动配合学院搞好安全工作,学院老师三令五申、班干也一再强调,要求我们不能带饭进宿舍,但我把这些都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

第四,我的行为还在宿舍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的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校风和院风的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想着带一次也无所谓,当时的侥幸心理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我这种行为方便了自己,但是,我是在自私自利的帽子下,方便自己的。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

好自己的本职,给学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据上,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第一,从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严重。

第二,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克服生活懒散、粗心的坏习惯,按照老师要求上交内容深刻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心大意的缺点,努力将期考考好,以好成绩弥补我的过错。

第四,和同学、班干以及学生会干部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并决心为我校的安全工作和迎评工作作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第五,从思想上,我重新检讨自己,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多和优秀同学接触,交流。纪律上,现在我一定要比以前要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对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严格的约束,不但能遵守校规校纪,更加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学习上,我可以不避困难,自始至终为掌握更多知识,使自己的素质全面得到提升。

第六,保证不再出现上述错误。希望老师能够原谅我!最后请关心爱护我的老师同学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违规违纪检讨书9

尊敬的领导:

今天我怀着无比愧疚和懊悔的心情,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上班上网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在上班的时候上网的决心。

对不起!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问题。我知道,领导对于我的擅自离岗非常生气。我也知道,对于一名教师,保证上班期间做有关教育教学的事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渐渐的认识到自己将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了。领导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事已至此的严重性。如今,大错既成,我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为了更好的认识错误,也是为了让领导能够相信我能够真正的改正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重犯,我将自己所犯的错误归结如下:

1.在同事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班的时候上网,有可能影响学校纪律性,让其他同事也上网,都没有好好的做教育,这实际上也是对学生的不负责。

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

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

对于以上的错误,我已经深深的认识到了它们的严重性,为了更好的向领导检讨自己,我特提出以下几点改正意见,好让自己和领导同事督促自己改正我的错误:

1.向领导认错。既然自己已经犯了错,我就应该去面对,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以后犯同样的错误。所以,我写下这篇深刻的检讨,向领导表明我认错的决心。

2.提高纪律性。我应该认真学习单位规章制度,并且做到自觉遵守。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应该先向领导请假。

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我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它的严重性,特写下这篇检讨,让领导提出批评,并希望得到领导的原谅。并且向领导保证我以后不会再犯以上的错误。我的这份工作实在是来之不易,我不仅为工作侵入了大量的心血,而且也承载了父母的期望。希望领导能够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并且真心的接受领导的批评和教诲。同时希望领导在往后的时光里能够监督我,提醒我。我一定不会再让领导失望了。

检讨人:

日期:

违规违纪检讨书10

尊敬的老师:

你好,我知错了,我不该喝酒,我下次再也不敢喝酒了

我这次喝酒原因是这样的,中午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饭,因为太高兴了,也为了比下谁的酒量大,也就吃多了点,那时忘了下午还有课要上,到了下午上课的时候实在是支持不了,就吐了满地都是,为此我也感到十分的不安,通过老师和领导的教导使我深深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处,了解到我们学生的目的就要好好学习,要和同学比就比成绩而不是比酒量,也使我知道作人的原则,在此我再三承认我错了,我不应该喝酒而影响到自己的学习。

总之我不应该喝酒。

短短这些字,不能表述我对我自己的谴责,更多的责骂,深在我的心理。超拽qq分组我错了,我错了。古诗词大全但是,浪子回头金不换。我希望老师能给我改过重新做人的机会。如果能给我改过的机会,我会化悔恨为力量,努力的学习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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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经理: 您好,本人在此向您递交此篇工作违规的检讨书,进而表达我本人对于自身工作态度不端、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极为愧疚的心情。 就本人工作上的失误,我感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个人的态度不端、对工作懈怠,我未能够很好的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未能够对个人工作严格要求,未能够切实的履行个人职责义务。 本人的工作违规,亦是最让我感到心痛的错误。此次错误的出现,充分的暴露出来本人在思想、工作意识方面存有严重的不足,在工作操守方面存有严重的懈怠与疏忽。 本人主观缺乏足够的认识,是我犯下此次的错误埋下了隐患。而站在发展的角度上来说的话,我这样的工作违规的错误倘若不予以改正的话,不断发展下去的话,会对于我以后的工作形成非常大的不利因素。 首先本人作为一名单位柜员,我的职责就是为客户办理业务。而我全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均是要建立于严格遵守单位有与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之下。而我却在这样的一段时间之内放松了对于个人的要求,未锁柜就开了个人的座位,工作违规。我如此的工作违规,对于单位的平常业务秩序和规范管理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在此,我向经理表示深刻的道歉。同时郑重的向您说句: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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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检讨书范文

检讨书你想好怎么样写了吗?下面是挑选较好的关于违规违纪检讨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领导

这天,我满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达我对这次错误的忏悔之心。对因我个人行为给各位领导和同事造成的困扰,深感抱歉。透过这件事,我感到这是长期以来对自我放松要求的必然后果。经过反思,我对自我的这种错误感到深深的愧疚,更重要的是感到对不起领导和大家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关心!

第一,我绝对不就应喝酒到晚上一点多,更不就应在喝完酒之后在乡政府大院内乱转,严重影响了各位领导和同事的休息,在同事和群众之间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深感抱歉。唯有深刻检讨、认真反省、严于律己、谨记前车之鉴、绝不重蹈覆辙,以表内心万般悔意。这次错误根源于自身观念薄弱,未能恪守工作纪律。由于平时疏于对群众路线教育和作风建设相关文件学习,思想上对工作作风建设未能认识到位,直接导致行动上不能跟进,以至于虽然自身在日常工作中已有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和工作纪律的行为,而自身却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最终导致这次错误的出现。这与我的作风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及疏于政治学习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将认真补习相关知识,提升思想认识,恪守工作纪律,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

第二,这次错误反映出我的个人控制潜力较差,客观上体现出自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我将提高自身修养,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

第三,这次错误体现出我群众观念较差、全局意识较差。在日常工作中,我并未真正意识到个人行为其实是代表我单位整体形象。这次错误的后果,使我清醒的认识到,我个人的不良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群众的荣誉。在以后工作中,我必当注重提升群众意识和团队意识,将群众荣誉牢记心中,避免因个人问题损害群众荣誉的行为发生。

最后,这次错误在同事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有可能影响单位整体的纪律性。我作为以为公职人员,未能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做出表率,反而成为违反工作纪律的始作俑者,产生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对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我由衷的表示歉意。

这次错误,暴露出我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很多问题,我将全面思考认真总结,将本次检讨作为提升自我的契机,努力寻找、发现和弥补自身不足,提升自身业务潜力,全力做好本职工作。透过自身的用心努力,用心弥补因自身行为对单位整体形象的损害。同时期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予以监督,促进我更快进步。

最后,我再次为个人的不良行为对全体同事、各位领导造成的困扰表示深深的歉意!

此致

敬礼

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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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审批机构编制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一)超越权限审批行政机构案 [案情介绍]

按照Z省政府令《Z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臵和编制管理规定》的规定:“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升格和改变名称,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调整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发文件”。

S市为Z省经济欠发达的市,2006年全市GDP列全省13个地级市的最后一位。为了推进经济发展,2007年S市决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同时,S市市长、编委主任G某提出市政府设立市投资发展促进局、市投资发展软环境管理办公室两个正处级行政机构,分别负责对外招商引资和对内改善投资软环境工作,并当面责成市编办主任D某提出调整方案。S市编办主任D某对此作了分析汇报:依照《Z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臵和编制管理规定》的规定,市政府设立副处级以上行政机构,需报省编办审核,省政府批准。但是按照省里近期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通知精神,估计报上去省里不会批。对此,建议市里暂时不要成立这两个机构,待下一轮机构改革时再统筹考虑。G某认为既然报给省里不会批,那就不报了,市政府直接下文则可,继续责成D某向市政府常务会提交设立投资发展促进局、市投资发展软环境管理办公室的方案,并告之此事他已与市委书记L某商量过,他也同意。但是,D某考虑此事是违法行为,拒绝执行G某的决定。G某非常生气,当即找来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编委会委员H某,要求他起草方案。H某见G某已经生气,未敢违抗,很快按照G某的意见草拟了设立市投资发展促进局、市投资发展软环境管理办公室的方案,于2007年8月正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经S市政府常务会研究,2007年9月,S市政府正式发文成立市投资发展促进局、市投资发展软环境管理办公室。2007年10月,两个机构的领导班子配备到位,正式运转。

但是,由于市投资发展促进局与市发改委、经委等机构在职能上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叠;市投资发展软环境管理办公室与市监察局、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等机构在职能上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叠,导致两个机构成立后,全市的招商引资工作不仅没有大的进步,反而有一定的退步,2008年全市引进外资额比2007年减少了近30%。另外,2007年原已谈妥到S市投资的某跨国大型粮油生产企业,因政府机构职责不清、交叉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而决定放弃在S市的投资。

[案情分析]

行政机构设臵涉及对政府组织结构框架的基本设计和规划,加强行政机构的审批管理,对于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按照Z省政府令《Z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臵和编制管理规定》的规定,S市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升格和改变名称,必须报省政府批准。S市政府在明知报省里不会同意的情况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超越审批权限设立了两个正处级行政机构,给S市的经济发展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属于超越权限审批行政机构的违纪行为,应按照《解释》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本案中,S市市长、编委主任G某明知市政府擅自设立市投资发展促进局、市投资发展软环境管理办公室为超越权限审批行政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仍一意孤行,个人独断,是该越权审批违纪行为的直接责任者,情节较为严重,可依照《解释》第五条和《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

2.S市编办主任D某依据《Z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臵和编制管理规定》,对于G某错误的意见提出过正确的意见,虽然没有被G某采纳,但其尽了提醒的义务。对于G某明显违法的决定,D某拒绝执行,其行为是正确的,其对S市超越权限审批行政机构的违纪行为没有责任。

3.S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编委会委员H某明知G某的决定违法,仍按照G某的要求向市政府常务会提交了成立市投资发展促进局、市投资发展软环境管理办公室的方案,也应依照《解释》第五条和《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的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

4.市政府常务会其他成员共同参与了违规审批行政机构违纪行为,为违纪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依据他们在违纪行为中发挥的作用追究相应责任。

5.市委书记L某为主要领导责任者,可依据他在违纪行为中的作用追究其责任。

6.S市政府超越权限审批的市投资发展促进局、市投资发展软环境管理办公室,应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处理意见]

1.依据《解释》第五条“具有机构编制审批权的机关在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责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一)超越权限审批机构的……”和《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规定,可以给予S市市长、编委主任G某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考虑其还存在越过机构编制部门提交机构编制事项审核意见的程序,要求不具有机构编制事项审核权的H某草拟设立两个正处级行政机构的方案的情节,独断专行,听不进不同意见,情节较为严重,可以从重处分,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

2.依据《解释》第五条和《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的规定,可给予H某警告处分。

3.对于市政府常务会其他成员,可分别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诫勉谈话。

4.对于市委书记L某,可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诫勉谈话。

5.对于超越权限审批的市投资发展促进局、市投资发展软环境管理办公室,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依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

(二)项的规定处理:

(一)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的……”和第十六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二)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的规定,建议S市政府改正。

(二)超越权限审批编制种类案

[案情介绍]

L市是我国中部的人口大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的需求越来越大,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建筑质量和安全、文化市场等执法机构普遍反映人手不足。2004年以来,市城管局、建设局、文化局等部门多次向市编委申请增加行政编制。但是,自2002年L市政府机构改革后, L市的行政编制已经分配完毕。2006年,中央编委曾结合公务员登记工作,给各地下达了一批行政编制,但省编委分配给L市的行政编制,L市没有给执法机构分配。

在2007年8月L市编委会议上,市编委主任、市长Z某要求市编办主任C某研究提出解决执法机构人手不足的办法。编委会议后,C某与市编办副主任L某、W某商量,提出在行政编制之外,设臵一种新的编制类型—执法编制,专门用于各部门执法队伍建设。该类编制专门用于解决政府部门执法机构的人员需求,使用执法编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公开向社会招录,为国家公务员身份。L某、W某对C某的意见表示赞同,并具体起草了相关方案。2007年11月,C某先向Z某作了汇报,Z某赞同C某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题提交市编委会议研究。2007年12月,L市再次召开市编委会议,会议上C某正式提出了设臵执法编制的意见,得到了市编委会议的同意。同时这次会议议定为市城管局、环保局、建设局、文化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局等8个部门增加执法编制65名。截止2009年12月,L市编委共批复下达执法编制569名,其中市本级317名,县级252名。

[案情分析]

按照规定,人员编制类别的设定权归中央,任何地区和部门无权自定编制类别。这是人员编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的重要体现。L市在行政编制之外,自行设臵执法编制,是超越权限审批种类的违规行为。这种违规下达“地方粮票”的做法,扰乱了行政编制管理秩序,给公务员队伍管理也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必须予以坚决制止。而且,2006年中央编委结合公务员登记工作,曾下达了一批行政编制。在中央编委下达行政编制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今后不得自定行政编制。L市的做法与中央编委的通知精神也是相悖的。 自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三年中,L市批复下达了569名执法编制,对L市的政府管理造成了较大损失,应按照《解释》第五条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本案中,L市编办主任C某为超越权限审批编制种类的承办人,违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向市编委会议提出错误的意见,导致市编委会议错误决策,其应负直接主要责任。市编办副主任L某、W某同意C某违规审批编制种类的意见,并具体起草了相关方案,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市编委主任、市长Z某对于C某的错误意见表示赞同,并同意将该议题提交市编委会议研究,没有制止超越权限审批编制种类问题的发生,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3.其他编委成员在违纪行为中应负重要领导责任。

4.按照《解释》第五条第二款“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从重处理”的规定,对以上责任人员应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十九条 “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的规定,在应受处分以内选择较重的处分种类给予处分。

5.对于超越权限审批编制种类的违纪行为,应按照《机构编制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处理。

[处理意见]

1.依据《解释》第五条“具有机构编制审批权的机关在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责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二)超越权限审批编制种类……”和《党纪处分条例》第127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规定,可以给予L市编办主任C某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编办副主任L某、W某警告处分。

2.对于市编委主任、市长Z某,可以采取非党纪处分的处理方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3.对于市编委其他成员,按照他们在违纪行为中发挥的作用,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诫勉谈话。

4.对L市超越权限审批的执法编制,应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纠正。

(三)违反规定核定非领导职数案

[案情介绍]

K市为S省管辖的地级市。按照K市建设局的“三定”规定,建设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和1个离退休人员工作科,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按照S省关于非领导职数管理的规定,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党政机关部门内设机构非领导职数的核定工作。

2006年8月,K市人事局依法核定K市建设局主任科员职数为4名,副主任科员职数为3名。2008年5月,K市建设局开展了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有3名正科长、2名副科长在竞争中落岗。2008年6月,建设局向人事局提出申请,要求增加3名主任科员和2名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数,用于安臵竞争落岗人员。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S某认为建设局的要求不符合《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臵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议不予办理。建设局长Z某得知后,找到人事局长Y某,希望他通融办理。Y某即找来S某,要求他按照建设局的要求起草批复,送人事局分管非领导职数管理的副局长X某审核后报他签发。X某也认为该行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臵管理办法》,建议不予审批。但Y某坚持同意增加建设局非领导职数。2008年10月,经Y某签批,K市人事局给建设局下达了增加3名主任科员和2名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数的批复。此事引起了其他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部门的攀比,相继要求市人事局增加本单位非领导职数。

[案情分析]

按照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臵管理办法》的规定:直辖市的区、副省级市的区、设区的市、自治州机关的……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K市人事局按照建设局“三定”规定的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和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核定建设局内设机构主任科员4名、副主任科员3名,符合非领导职务设臵管理的规定。但是,在建设局机关科级领导职数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人事局核定增加建设局3名主任科员和2名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数,违反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臵管理办法》的规定,引起了市级机关多家部门的反响,扰乱了非领导职数管理秩序,构成了违纪,应按照《解释》第五条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在本案中,Y某作为人事局主要负责人,执意要求违规审批非领导职数,其为直接责任者,应承担直接主要责任。

2.本案中,S某为承办人,X某为审核人,虽然他们曾提出过正确的意见,但在Y某没有改变决定的情况下,仍执行Y某明显违法的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处理意见] 1.按照《解释》第五条“具有机构编制审批权的机关在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责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三)违反规定核定……非领导职数的”和《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规定,可给予Y某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对于S某、X某可采取非党纪处分的方式处理,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

3.对于违规审批的非领导职数,应按照规定宣布批复无效。

推荐第10篇:企业违纪违规心得体会

学习体会

按照公司党委、公司、纪委的要求,及中铁建监〔2018〕17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这段时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试行)》。通过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上公司纪委书记栾昌和同志的领学讲解,支部委员会上共同学习,我对该规定的了解认识如下:

该规定是经中国铁建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文件,自2018年2月3日起施行,是对原2013年4月印发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的修正,足以说明,5年来,公司在发展前行的同时需要新的规定办法来保驾护航,加强学习贯彻规定要求也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规定明确了公司员工责任的划分、处分办理程序、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种类及适用范围,共分三章:总则、分则、附则;分十节: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处分的种类和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职工的纪律处分及处理、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行为的处分、对违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安全、质量、环保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对违反财务、资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外事、外经工作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处分、对妨害社会及企业管理秩序行为的处分;共计255条。条条目目,方方面面,几乎涵盖了员工日常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况。仔细学习揣摩,自然会对规范自己的行为操作起到不小促进作用。处罚的目的并不是处罚,学习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处罚。改正自己理念上存在的问题是必要的,但更进一步,我们是要通过了解哪些行为要经受处罚来掌握其中蕴涵的风险问题:为什么要处罚?为什么不能那样做?为什么应该那么做?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只有真正理解了每笔操作每项规定背后的原理和风险,我们才能自觉地去遵守,化被动为主动。 通过学习,对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有积极的作用。首先,通过学习,使员工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如果做了要受到什么处罚。国家要进行法治,要以法治国,做一个法治国家;作为企业也要做个法治的企业,做到依法治企。但是前提是有法可依,明令才能禁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如下几方面:

一是必须时刻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国家、企业的各项规定,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才能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友善之心对待群众。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通过看一些警示片,用其中的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我们不重蹈覆辙。这些党员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党员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企业规定的权威与尊严,树立良好形象。

第11篇:员工违规违纪题库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试题库( 网络中心 专业)

一、填空题(每空 分,共 分)

1、利用内部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资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社会治安等违法违规活动的,或者为上述违法违规活动提供条件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开除)处分。

2、未按规定进行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导致病毒入侵,影响网络或系统运行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未按规定配备自助设备管理员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按规定办理自助设备的开机、加钞、清钞,维护不及时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5、与持卡人勾结,利用银行卡套取现金的;利用工作便利盗取或故意骗取客户银行卡密码,盗取或协助他人盗取客户银行卡资金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6、违反规定使用和保管各种银行卡重要空白凭证、空白卡、成品卡、废卡以及密码信封,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7、违反规定审批贷记卡(准贷记卡)信用额度、调整信用额度、调整系统参数或者违反规定批准贷记卡(准贷记卡)的取现、透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8、私自篡改或伪造申请人材料进行伪冒办卡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给予主管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9、未按规定对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并授予信用额度,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10、授权人员违反规定授权批准持卡人超过规定额度透支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11、持卡人透支后,未按规定及时对持卡人欠款采取追索措施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12、违反规定利用贷记卡(准贷记卡)给持卡人协议透支或帮助单位和个人利用贷记卡(准贷记卡)套取现金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开除)处分。

13、反规定对应核销的贷记卡(准贷记卡)呆账、坏账和应列支的其他损失,不申报核销、长期挂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14、违反规定核销贷记卡(准贷记卡)呆账、坏账和其他损失的,或未提取损失准备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二、单选题(每题 分,共 分)

1、对违反银行卡挂失、补换发规定的行为处理方式是(A)

A、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B、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

C、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D、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对违反规定使用和保管各种银行卡重要空白凭证、空白卡、成品卡、废卡以及密码信封的行为处理方式是(B)

A、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

B、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C、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D、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持卡人透支后,未按规定及时对持卡人欠款采取追索措施的,给予有关责任人(C)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警告至记过处分;

D、无所谓,反正与我无关。

4、工作人员私自删除、变更申请人资料信息,违规换卡、补卡,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

A、警告他下次不要再犯了; B、警告至记过; C、警告至记大过;

D、记大过至开除。

5、代替银行卡申请人在申请材料上签字,应给予有关责任人(B);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签个字,无所谓; B、经济处罚;

C、只要模仿的像就没事; D、开除。

6、窃取他人账户信息或密码,或使用它人信息登陆、使用应用系统的(C) A、无所谓,我们都认识,你的就是我的;

B、好像不太好,不过一次两次没事;

C、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D、开除。

7、在连接互联网的机器上保存内部资料,造成泄密的给予责任人(A) A、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B、在上传下载等传输时提高了工作效率,功过相当不予追究;

C、一律开除; D、罚点钱算了。

8、利用内部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资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翻盖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等违法违规活动的,或为上述违法违规活动提供条件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D)处分 A、记过; B、警告; C、罚款;

D、记过至开除。

9、将计算机设备、软件、文档、资料、客户信息等据为己有或擅自借给外单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C)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开除; B、记大过;

C、警告至记过;

D、记大过至开除。

10、如果制卡人员泄露制卡密码或将制卡机具交给他人保管,应该给予有关责任人(C)处分 A、开除;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11、违反规定将有关批准贷记卡(准贷记卡)呆账、坏账核销和其他损失列支的信息向持卡人和担保人披露,情节严重的,给予(D)处分。A、警告 B、开除 C、记过至开除 D、记大过至开除

三、多选题(每题 分,共 分)

1、对于以下(ABCD)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调整银行卡收费事项,未按规定报备和报批的;

B、违反规定擅自调整ATM跨行取款、异地取款收费标准及分润比率的; C、未控制ATM当日最高累计取款金额或转帐金额的;

D、违反自助设备现金及帐务管理要求、自助银行技术管理操作规定和自助银行安全管理规定的。

2、下列(ABCD)行为可以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计算机机房值班人员擅自离岗的;

B、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离开主机或终端,没有按操作规程推出系统的; C、未按规定对应用系统进行数据备份、没有妥善保管备份数据或未按规定对备份数据惊醒有效性检验的;

D、其他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的行为。

3、下列(BCD)行为中,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给予主管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警告至开除处分

A、完全删除了Word软件的快捷链接; B、篡改计算机信息数据; C、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

D、扫描入侵计算机网络系统。

4、以下(ABC)行为应给于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与持卡人勾结利用银行卡套取现金;

B、利用工作便利盗取或骗取客户银行卡密码; C、盗取或协助他人盗去客户银行资金;

D、提醒客户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密码。

5、以下(AC)行为应给于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预警告至记过处分 A、虚假营销银行卡;

B、严格执行银行卡积分奖励上报备案制度;

C、为非员工开立员工卡帐户;

D、办理银行卡小户、换卡业务时柜员及时剪角作废。

6、违反规定对应核销的贷记卡(ABC),不申报核销长期挂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呆账;

B、坏账;

C、应列支的其他损失;

D、不良贷款。

7、未按规定办理自助设备的(ABC),维护不及时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开机;

B、加钞; C、清钞; D、巡检。

8、有下列(ABC)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A、自助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报告的;

B、故意损坏自助设备的;

C、未妥善保管ATM管理卡,导致丢失或损坏的; D、按规定保管、处理吞没卡,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

9、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利用互联网传递、发布、传播奢靡信息的;

B、擅自使用内部网络上的计算机接入和访问互联网的; C、未按规定操作导致数据、信息丢失的; D、擅自将外部计算机设备介入内部网络的。

10、有下列(ABC)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未按规定对信息系统、网络系统进行操作和维护的; B、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密码更换并妥善保管的; C、泄露、混用操作用户和密码的;

D、系统发生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处理的。

11、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在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没有正当版权的或未经许可的软件,造成侵权纠纷的。 B、擅自变更计算机安全配置的。

C、擅自在计算机上使用漏洞扫描、网络侦听、网络攻击等软件的。

D、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软件的。

12、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给予主管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警告至开除处分:

A、故意破坏计算机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的;

B、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或窃听网络数据,或扫描、攻击、入侵计算机网络系统的; C、在软件需求、开发和系统维护中,故意设置陷阱程序或安全漏洞的; D、伪造、篡改计算机信息数据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各岗位人员未经审批参与下列(ABC)不相容岗位工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A、安全管理岗与所有开发、运行、维护岗。 B、所有运行岗与开发岗。

C、有其他违反信息技术岗位管理规定的行为的。

14、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未按规定对信息系统、网络系统等进行操作和维护的; B对计算机及机房相关设备设施管理维护不力的;

C系统发生突发事件,未按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处理的; D违反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的。

15、有下列(AB)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计算机机房值班人员擅自离岗的。

B、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离开主机或者终端时没有按操作规程退出系统的。 C、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密码更换并妥善保管的,泄露、混用操作用户和密码的。 D、泄露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及业务系统密钥、网络地址等重要信息和数据的。

16、有下列行为(ABCD)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未按规定制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未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 B、未及时购买计算机软硬件维保服务的。 C、未经审批或超范围购置电子设备的。

D、违反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机房基础设施及网络建设、软件开发的。

17、有下列(ABC)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A自助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报告的。

B故意损坏自助设备的。

C未按规定保管、处理吞没卡,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 D、未按规定对应用系统进行数据备份、没有妥善保管备份数据或未按规定对备份数据进行有效性检验的。

18、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违反银行卡操作管理规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B、制卡人员泄露制卡密码或将制卡机具交他人保管的。

C、对银行卡卡片管理不严,导致信息泄露或卡片丢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D、违反规定,自行对银行卡卡片外包,实行个人化制作的。

19、在银行卡收单业务中,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未对特约商户风险进行检查,致使特约商户违规操作并给持卡人或农村信用社造成损失的。 B、未按规定建立商户退货透支手工台账,未在规定期限内收回退货透支款项的。 C、未经批准,擅自开办代理外卡收单等业务的。

D、发展的特约商户为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中国银联限制的。

20、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对银行卡收费变动,未按规定报备和报批的。

B、违反规定擅自调整ATM跨行取款、异地取款收费标准及分润比率的。 C、未控制ATM当日最高累计取款金额或转账金额的。

D、违反自助设备现金及账务管理要求、自助银行技术管理操作规定和自助银行安全管理规定的。

四、判断题(每题 分,共 分)

1.在系统应用中安装盗版的XP系统,可以和正版的一样使用,并且节约了大量经费,值得赞赏( × )

2.随意变更计算机的安全配置体现了在实践中学习的道理( × )

3.不可以随便在计算机上使用漏洞扫描、网络侦听、网络攻击等软件( √ )

4.利用职权在内部网络开设聊天室等网络服务是喻工作于乐趣的创新之举( × ) 5.管理员密码只要不告诉别人就可以长期使用不用变更( × ) 6.7.8.9.自助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 √ )

为了业务发展,需要及时购置的电子设备可以先购买后审批( × ) 在工作台上安装QQ,这是工作娱乐两不误的表现( × ) 系统管理员离开主机时必须按操作规程退出系统( √ )

10.擅自在计算机上使用漏洞扫描、网络侦听、网络攻击等软件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 )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试题库(业务专业)

一、填空题(每空0.5分)

1、领导人员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员工违反贷款管理规定办理贷款的,给予记过至降级处分;经办人(不抵制、不报告)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2、单位、部门超越授权权限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逃避授权权限控制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3、未按规定将客户的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降级处分。

4、为农户、个体工商户周转性资金需求发放的贷款,须建立信用评定制度,签发贷款证,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原则,持证上柜台办理。

5、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应坚持“(风险)原则、(真实)原则、(审慎)原则、(灵活)原则、(动态管理)原则”。

6、在表外不良资产绝对损失认定中,未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损失认定,随意退出会计核算系统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7、在抵债资产接收、处置、风险代理、内部招标、债权转让、依法诉讼、债务重组、呆账核销等工作中,违反有关审查审批和咨询备案权限规定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资产损失的,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8、外汇业务结算岗位设置不合理,国际结算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9、未按规定将外汇业务审批情况向上级部门及主管机关报备、备案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10、未按规定填报上级部门及主管机关要求的各类外汇业务统计报表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11、继续经营已被责令停办或取消的外汇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12、违规进行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代理交易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13、办理外汇业务出现纠纷或事故不及时处理和上报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14、对境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发现密押或签字不符,未按规定向开证行查询,也未将密押或签字不符的情况及查询结果通知受益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15、违反规定对国际收支申报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16、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办理售付汇及收结汇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17、信用证和保函项下垫款未按规定进行核算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18、在境外进行投资的(外汇存放境外同业款项委托隔夜投资等除外)。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19、违反规定或超越权限办理信用证、保函(含备用信用证)及保证合同、对外核批进口保理额度、办理进出口押汇、打包放款、出口保理融资及其它融资授信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0、对大额购汇、频繁购汇、存取大额外币现钞等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1、在代客外汇买卖业务和结售汇业务中,超过隔夜敞口权限和结售汇敞口额度,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2、违反规定签发《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23、未按规定账户类别和用途使用境外账户进行外汇收付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24、将债券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外其他机构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开除)处分。

25、通过网下协议或交易所市场办理债券交易和转让等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开除)处分:

26、违反调剂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27、在授信调查中,协助交易对手编造虚假资料套取授信额度,造成资金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28、在授信调查中,对交易对手方调查结果严重失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29、授信审查中对经审查发现对手方存在的重大违约、纠纷或案件故意隐瞒的,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30、因违规操作,导致全辖清算数据错误,或引起全辖账务混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

30、未按规定监控清算备付金头寸,对清算备付金调度不及时,致使清算备付金账户出现透支,影响资金清算业务正常进行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

31、对系统发生的重大异常情况,未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或及时上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

32、未按规定对系统业务差错进行调整,造成资金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33、对系统业务差错调整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34、未按规定操作或误操作,导致清算资金出现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35、伪造、变造资金清算业务信息及资料,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6、对外签署的法律性文件未经法律部门及合规部门咨询、审查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7、对于发生重大收益变动、异常风险事件、意外提前终止和客户集中投诉等情况,未及时报告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8、理财业务投资收益及手续费收入未按会计规定入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39、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作为理财计划销售并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高息揽储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40、违反规定或者超越权限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或向委托人保证贷款本息收回,为委托人贷款提供担保的,或未按法律规定履行代扣、代缴、委托贷款相关税费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41、违反投资银行、投资托管、企业年金业务有关规定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42、超越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按操作规程开展委托代理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43、未经批准开办保管箱业务、商业保险代理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44、为企业或其他机构获取政策性贷款出具资金用途监管担保承诺书,而又未按规定履行资金用途监管责任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45、为企业或其他机构获取信托贷款出具承诺函或提供本息担保或提供后续贷款承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二、单选题(每题1分)

1、未按规定实行信贷调查与信贷审查、审批相分离的,给予有关责任人(A)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A、警告至记大过; B、记大过至降级;

C、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D、降级至开除。

2、按照领导授意办理信贷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A)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A、警告至记大过; B、记大过至降级;

C、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D、降级至开除。

3、违反程序办理信贷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A)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A、警告至记大过; B、记大过至降级;

C、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D、降级至开除。

4、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给予有关责任人(A)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A、警告至记大过; B、记大过至降级;

C、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D、降级至开除。

5、未按规定建立或执行信贷档案管理制度,导致信贷档案毁损、丢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A)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A、警告至记大过; B、记大过至降级; C、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D、降级至开除。

6、未按规定对贷款进行逐级书面授权的,给予有关责任人(A)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A、警告至记大过; B、记大过至降级;

C、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D、降级至开除。

7、未经批准(授权)或备案开办新业务,情节严重的,给予领导人员(A)处分 A、警告至记大过; B、记大过至降级;

C、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D、降级至开除。

8、发放借(顶)名贷款的,给予直接责任人(C)处分,给予主管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警告至撤职处分。A、警告;

B、记大过;

C、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D、开除。

9、发放冒名贷款或发放借(顶)名贷款形成资金损失的,给予直接责任人(A)处分,给予主管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记过至开除处分。A、警告; B、记大过;

C、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D、开除。

10、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查小组对贷款审查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经参会人数(B)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D、五分之四。

11、无正当理由拒绝客户合理借款申请,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C)。A、警告; B、记过;

C、警告至记过; D、开除。

12、受理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类客户申请的,给予直接责任人(C)。A、警告; B、记过; C、警告至记过; D、开除。

13、受理有不良信用记录,存在较大风险客户申请的,给予直接责任人(C)。A、警告; B、记过; C、警告至记过; D、开除。

14、违反规定为超服务区域范围的客户新增信贷业务的,给予直接责任人(C)。A、警告; B、记过;

C、警告至记过;

D、开除。

15、未按规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A);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经济处罚; B、警告;

C、记过; D、开除。

16、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失实或人为调整信用等级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D)。 A、经济处罚; B、警告;

C、记过;

D、警告至记过处分。

17、未按规定对关系人的授信业务实行回避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D)。

A、经济处罚; B、警告; C、记过;

D、警告至记过处分。

18、违反规定对客户多头授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记过至降级处分

19、违反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及全部关联度规定,新增授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记过至降级处分

20、未按规定对关联企业、集团客户实施统一授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记过至降级处分

21、未按规定将客户的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记过至降级处分

22、对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的客户进行授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记大过至开除;

23、未按规定进行实地调查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D)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警告至记大过;

24、未按规定对借款人财务、风险状况、还款能力、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D)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警告至记大过;

25、对个人类贷款调查未提出明确调查意见或对公司类信贷业务未按规定形成贷款调查报告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D)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警告至记大过;

26、未按规定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来源和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及抵(质)押物担保能力进行调查核实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D)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警告至记大过;

27、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信贷业务的,最高可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A、记过; B、记大过;

C、撤职; D、开除。

28、未签订信贷合同即发放贷款的,给予直接责任人(B)处分,给予主管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处分

A、留用察看至开除,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B、留用察看至开除,记大过至开除; C、记过至开除,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D、记过至开除,记大过至开除。

29、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C)。A、原贷款期限; B、1年; C、3年; D、5年。

30、县联社授予信用社的贷款管理权限、信用社授予信贷员的贷款管理权限,均以签订( C )的方式确定。

A、《贷款管理合同》; B、《贷款责任书》; C、《贷款管理授权书》;

D、《贷款授信书》。

31、信贷业务管理实行信贷业务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审批权限内的贷款,信贷专管员为(C)。A、审查经办责任人; B、审批经办责任人; C、审查主责任人;

D、审批主责任人。

32、发生下列哪项行为有关责任人至少将受到警告处分。(D) A、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贷后检查的;

B、对公司类贷款贷后检查未形成书面检查报告的; C、贷后检查不深入、不细致,流于形式的;

D、贷后检查弄虚作假的。

33、先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后存保证金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 )处分。(D)

A、经济处罚,警告至记过; B、经济处罚,记大过至开除; C、警告至记过,记过至记大过; D、警告至记过,记大过至开除。

34、导致贷款失去诉讼时效的,责任人至少将受到(D)。A、经济处罚; B、警告处分; C、记过处分;

D、警告至记过处分。

35、收取中间业务手续费不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相关责任人最高可收到(C)处分。A、记过; B、记大过;

C、记大过至开除; D、开除。

36、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审议贷款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警告至记过;

37、同意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审议通过贷款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警告至记过;

38、未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警告至记过;

39、审议贷款未明确签署审议意见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警告至记过;

40、擅自泄露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审议事项及结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警告至记过;

41、未按规定对贷款的合规性、效益性、风险性等情况进行审议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警告至记过;

42、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E)

A、擅自开办理财业务品种,超权限、超范围、未按咨询备案制度规定私自办理理财业务的; B、未按规定建立相关理财业务制度、流程,未按规定成立理财产品咨询委员会进行业务审议的; C、利用理财业务从事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D、未按客户指令进行操作,挪用单独管理客户资产的;

E、对理财投资项目未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或理财资金投向禁止行业的。

三、多选题(每题2分,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至少有两个选项是正确的)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ABCD)。A、未按规定实行信贷调查与信贷审查、审批相分离的; B、违反程序办理信贷业务的;

C、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 D、未按规定制定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并合理进行贷款利率定价的;

2、信贷业务受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ABCD) A、受理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类客户申请的; B、受理生产经营活动不合法、不合规客户申请的; C、受理有不良信用记录,存在较大风险客户申请的; D、受理信贷资金用途不明确、不合法客户申请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ABC) A、未按规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

B、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失实或人为调整信用等级的; C、未按规定对关系人的授信业务实行回避的; D、违反规定对客户多头授信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收取贷款、利息不入账的;

B、违反规定多收或少收利息,造成信誉损害或资金损失的; C、擅自对贷款实行挂账停息、豁免利息、减收利息的; D、收回农户、个体工商户贷款本息通过非借款人账户扣款还款的或经手信贷人员现金归还的。

5、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帮助客户编造虚假资料套取信用的; B、调查结果严重失实的;

C、对调查发现的重大问题故意隐瞒,误导信贷审查的;

D、调查通过由单一关联企业提供保证担保新增信贷业务的。

6、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ABCD)

A、未按规定对有关资料、主体资格、政策规定、风险状况等事项进行审查的; B、审查通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信贷业务的; C、未提出明确审查意见的;

D、对公司类信贷业务未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

7、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对重大风险隐患未能充分揭示,导致贷款形成风险的; B、与调查人员恶意串通,欺骗贷款审议和决策的;

C、审查通过单一关联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的新增信贷业务的; D、审查通过违反规定跨服务区域新增信贷业务的;

8、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AB)

A、审议通过违反规定跨服务区域客户新增信贷业务的(不包括个人按揭类贷款); B、审议通过单一关联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的新增信贷业务的; C、审查通过单一关联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的新增信贷业务的; D、审查通过违反规定跨服务区域新增信贷业务的;

9、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ABC)

A、未按规定建立书面信贷授权制度的;

B、信贷审批意见优于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审议意见的;

C、未按规定对大额信贷业务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咨询或备案的。

D、审批通过违反规定跨服务区域客户新增信贷业务的(不包括个人按揭类贷款。

10、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信贷业务的;

B、审批同意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审议未通过信贷业务的; C、审批通过违反规定跨服务区域客户新增信贷业务的; D审批通过单一关联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的新增信贷业务的;

11、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ABCD) A、未按规定填写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完整、有涂改现象的;

B、信贷合同的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用途等内容与贷款审批的内容不相符的; C、未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

D、未按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

12、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直接责任人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给予主管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 A、未按规定签订信贷合同,致使合同无效或存在重大瑕疵的; B、未签订信贷合同即发放贷款的;

C、未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 D、未按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

13、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A、新增(含收回再贷)农户、个体工商户周转性贷款未使用《贷款证》的; B、《贷款证》贷款未上柜台办理的;

C、违规预收利息的;

D、贷款出账用途与审批用途不符的。

14、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ABC)

A、未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即发放抵(质)押贷款的;

B、贷款审批、咨询条件未落实或者擅自变更审批、咨询条件发放贷款的; C、发放贷款未转账进入借款人本人账户的。

D、《贷款证》贷款未上柜台办理的;

15、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ABCD)

A、发放贷款用于收回贷款利息的;

B、发放贷款用于收回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 C、发放贷款用于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 D、发放贷款用于兑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

16、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ABC) A、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贷后检查的;

B、对公司类贷款贷后检查未形成书面检查报告的; C、贷后检查不深入、不细致,流于形式的。

D、贷后检查弄虚作假的。

17、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ABC) A、未发现违反规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及其他重大风险问题,或发现后未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风险的;

B、对抵(质)押品监督管理不力,导致风险增加的; C、贷后检查弄虚作假的;

D、对公司类贷款贷后检查未形成书面检查报告的。

18、信贷档案管理过程中有下列哪些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开除处分。(ABC) A、对他项权利证书、质押品、有价证券、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保管不善,出现缺损、遗失现象,导致重大资金风险或形成损失的;

B、私自销毁、隐匿、篡改、制造虚假的信贷业务资料、证明、数据或凭证的; C、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导致信贷档案资料涂改、拆换、毁损、丢失的。

19、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ABCD)

A、未按规定催收贷款的;

B、未按规定办理贷款展期的;

C、未按规定办理借新还旧贷款的;

D、对不符合贷款重组条件的信贷资产进行重组的。

20、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收取贷款、利息不入账的;

B、违反规定多收或少收利息,造成信誉损害或资金损失的; C、擅自对贷款实行挂账停息、豁免利息、减收利息的; D、收回农户、个体工商户贷款本息通过非借款人账户扣款还款的或经手信贷人员现金归还的。

21、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ABC) A、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

B、未及时调整贷款形态或人为调整贷款形态的;

C、造成信贷资产分类结果严重失真,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偏离度超规定的。

22、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正;限期不能整改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ABCDE)

A、银行承兑汇票签发额度超过规定比例的; B、对异地客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 C、保证金未实行专户管理的;

D、未按规定将逾期票款转入垫款科目核算的; E、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

23、办理票据贴现业务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 A、未按规定审核票据要素的;

B、未落实票据贴现核查要求,对大额票据未进行实地查询或对未经查复的票据办理贴现的; C使用虚假发票、合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

2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ABCD)

A、对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企业(个人)征信等系统登录或数据维护不及时,造成数据不准确的; B、违规虚拟客户代码和伪造客户(家属)信息的;

C、违规录入信贷业务或超权限操作的;

D、未履行岗位职责,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数据备份丢失或影响业务办理等事故的。

25、在不良资产交接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ABC) A、接收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新增不良贷款的;

B、因工作变动、集中管理等需要办理交接手续的不良资产未履行交接手续,并重新落实管理责任人和清收处置责任人的;

C、纳入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的不良资产,转出转入过程中未履行交接手续的; D、伪造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或虚假催收的。

26、在不良资产日常管理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

A、未及时收集掌握债务人(担保人)经营状况、资产变动、涉诉情况等可能影响还款的信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而贻误清收处置时机,造成贷款损失的;

B、未及时催收债务人(担保人)或采取的催收方式不当,导致贷款丧失诉讼时效、超出保证期间的;

C、伪造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或虚假催收的;

D、接收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新增不良贷款的。

27、在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依法清收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怠于采取诉讼、仲裁措施,导致资产损失的;

B、对债务人(担保人)主体资格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文书的真实有效性审查不严,错误起诉并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

C、遗漏诉讼主体或诉讼请求,丧失诉权或增大贷款风险程度的;

D、诉前保全、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措施采取不当,造成资产损失的。

28、在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依法清收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E)

A、案件审理过程中未按时出庭应诉、证据提供不及时、不全面或错误陈诉,损害农村信用社权益的;

B、债务人(担保人)宣告破产清算后,债权申报不及时,致使债权灭失的; C、向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关联人员泄露案件信息或与其恶意串通的;

D、在诉讼、执行中,擅自同债务人(担保人)达成和解协议,损害农村信用社利益的; E、胜诉案件未及时申请执行,超申请执行期限的;

29、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不良资产处置前,未按规定对责任贷款进行责任追究,处置后随意免除责任人责任的; B、未按尽职处置要求进行尽职调查、定价、决策等程序或长期未启动处置程序,对资产处置造成较大损失的;

C、采取市场化处置方式,未按规定确定处置底价,处置后造成较大损失的; D、处置不良资产不公开、不透明,或泄露处置底价,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处置不良资产的;

29、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 A、处置不良资产时弄虚作假,不真实下降不良资产的; B、未按规定及时对不良资产进行推介或推介信息严重失实,影响资产处置或造成较大损失的; C、未按规定使用中介机构或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与中介机构串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损失的; D、处置不良资产不公开、不透明,或泄露处置底价,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处置不良资产的。 30、在抵债资产接收、保管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接收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抵债资产的;

B、因尽职调查不充分,对拟抵债资产情况存在重大信息遗漏,导致接收后无法处置或造成较大损失的;

C、没有定价依据或履行定价程序,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接收抵债资产的;

D、未履行公示或决策程序,不公开、不透明的;

30、在抵债资产接收、保管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抵债资产接收后,未按规定及时入账的;

B、抵债资产接收后,对剩余债权随意放弃、不再追偿的;

C、未对抵债资产逐笔落实管理责任人,或已落实责任人但责任人未定期盘点、核对,造成资产损失的;

D、因管理不善,造成抵债资产毁损、灭失或严重贬值的;

E、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租抵债资产,或将抵债资产无偿出借的。

31、在贷款核销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E)

A、核销的贷款不符合呆账核销条件或核销手续不符合规定的; B、采取伪造、篡改、隐匿、毁灭材料等虚假手段核销呆账的; C、未按规定对应核销的呆账进行核销的;

D、贷款核销后,未按照规定对已核销贷款进行管理,向借款人、担保人泄露呆账核销有关信息的;

E、收回的已核销贷款本息及抵债物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处置的。

32、在不良资产档案管理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ABC) A、未按规定落实档案管理责任人的;

B、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凭证、他项权证书、催收凭证、权属证书等基础档案资料丢失、毁损的;

C、遗失清收处置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及无法补办的重要权利证书等,导致相关权益丧失、对主张权利形成障碍或形成损失的。

33、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E)

A、未经授权或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

B、未经授权或批准,扩大外汇业务经营范围的;

C、对上报外汇业务市场准入或退出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D、未按规定程序批报,擅自增减外汇营运资金的;

E、利用境外账户逃汇的。

3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公司客户汇出汇款未按规定审核和留存相关数据及审批手续的;

B、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办理境内个人、境外个人的外汇及外钞汇出汇款业务的; C、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办理公司及个人外汇汇入汇款及汇入汇款结汇入账或原币入账业务的; D、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和国际惯例,办理信用证项下信用证通知、出口议付的单据处理和寄单索汇及收汇的。

3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和国际惯例,办理托收项下的单据处理和寄单索汇及收汇的; B、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和国际惯例,办理进口代收业务的;

C、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对外开立、修改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承兑、购汇、付汇、信用证撤销与注销等业务的。

D、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和国际惯例,办理信用证项下信用证通知、出口议付的单据处理和寄单索汇及收汇的。

36、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E)

A、先开立信用证,后收取保证金的;

B、开证保证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或发生挪用、串用、提前支取的;

C、未收取保证金开立信用证的,或低于已审批保证金比例开立信用证的; D、违规开立没有真实贸易背景信用证的;

E、为客户开立90(不含)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或开立远期信用证展期超过90(不含)天以上的,未按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的。

37、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ABCDE)

A、未按照“审售分离”的原则(即售汇合规性审核与售汇及其他具体业务操作相分离)进行售汇的;

B、应纳入外汇管理部门“境内居民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而未使用“系统”进行结售汇业务操作或操作错误的; C、不应纳入“系统”而擅自纳入“系统”操作的; D、未按外汇管理部门要求认真审核单据而售汇的; E、没有核销凭证而擅自予以核销的;

38、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权限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ABCD) A、与境内外银行建立代理关系的;

B、在境外代理行(包括国内外资银行)开立账户的; C、进行境内外外币资金划转的;

D、与系统外同业外汇资金拆借的。

39、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权限有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ABCD) A、在外进行投资的;

B、对外融资(包括筹借境外商业贷款、出口信贷、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在境外发行债券等)的;

C、与境内外银行办理福费廷、国际保理业务的;

D、办理融资类外汇担保的。

40、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权限有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ABCDE) A、办理自营外汇资金交易的;

B、直接从事代客衍生产品交易的; C、对境外机构开立资信证明的;

D、进行外汇贷款、贸易融资的;

E、在国外金融机构额度之外交易或扩大交易的。

41、违规办理贸易融资业务,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违反有关规定办理保理、福费廷业务的;

B、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的;

C、未对信用证、单据进行审核即办理出口议付、押汇的;

D、突破现行制度规定办理贸易融资业务,但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上报核准的;

42、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ABCD) A、未对SWIFT每天的运行状况和维护情况进行记录的;

B、SWIFT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上报或者隐瞒不报的;

C、未严格履行职责,不定期、定时完成接收报文,积压和延误发送报文,对系统运行日志不备份的;

D、对SWIFT报文的接收、发报未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工作的。

43、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ABCD)

A、未按规定建立账户行及代理行,对境外账户行、代理行未进行资料维护的; B、违反规定与代理行和账户行进行SWIFT密押文件的交换、控制和管理的; C、SWIFT操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混用操作口令和密码的;

D、对代理行和账户行提出的查询查复未及时进行函电交涉的。

44、违规办理外币兑换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ABCD)

A、擅自增减外币兑换币种、不按正常使用即期结售汇牌价、违反出纳制度规定办理外币兑换业务的;

B、未按规定对备用金的出借、使用、结转、缴回等进行管理及监督的;

C、未经审核通过,擅自更改上级部门规定的《代办外币兑换业务协议(范本)》有关责权利条款的;

D、未按规定及代办协议控制、监督、检查代兑机构经营外币兑换业务的行为,对代兑机构的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能予以及时纠正和处理的;

45、违规办理旅行支票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ABCDE) A、擅自与旅行支票发行机构开展任何活动或签署任何协议的;

B、未按业务管理规定、有价单证管理规定及出纳制度管理、办理库存申请、接收、保管、出库等业务规定的;

C、未按暂收暂付业务规定管理、办理代理旅行支票中涉及的暂收暂付及其他挂账业务的; D、未按旅行支票代兑业务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止付要求及旅行支票发行公司的授权办理买汇及托收业务的;

E、未按规定注销旅行支票的。

46、违反下列哪些货币市场业务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A、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从事货币市场网上业务操作的;

B、岗位设置未做到审批与操作、交易与复核、前台业务交易与后台债券结算、业务操作与资金清算相互分离和制约的;

C、岗位责任不落实的。

47、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A、擅自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联网的;

B、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增加货币市场业务种类,造成资金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C、擅自超过债券投资规模或违规进行债券投资,造成资金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D、因违规交易或不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管理,被暂时取消交易资格的。

48、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ABC)

A、不具有同业拆借业务资格从事同业拆借业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B、与不具备同业拆借业务资格的机构进行同业拆借,造成资金损失的; C、办理网下信用拆借未向人民银行进行鉴证备案。 D、违反调剂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49、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ABC) A、未经授权擅自办理货币市场业务,造成资金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B、越权、变相越权或逆程序办理货币市场业务,造成资金损失的;

C、未经授信或超授信范围、限额办理货币市场业务,造成资金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D、协助交易对手编造虚假资料套取授信额度,造成资金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50、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ABCD) A、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客户评估的;

B、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或提供虚假的成本收益分析报告或风险收益预测数据的; C、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个人资料和交易信息记录的;

D、理财业务投资收益及手续费收入未按会计规定入账的;

51、中间业务开办过程中,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违反审批和备案规定,擅自代理或开办中间业务的; B、在开办业务过程中逃避监督检查的; C、违反统一定价标准,存在不正当竞争的; D、收取手续费不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

52、违反委托代理双方的约定,违反下列哪些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收到委托方的贷款资金后,不及时划拨给借款人的,收回委托贷款本息后不及时上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造成资金被挪用和占用的; B、违反规定给委托人提供透支垫款的;

C、代理统发工资业务中,违反代理协议和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发生延误和差错未能及时处理的;

D、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中,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办理零余额账户开户手续,不及时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影响预算单位用款的。

四、简答题(每题5分)

1、支付结算应遵循的原则。

答: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2.《商业银行法》中关系人是指: 答:(1)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2)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3、《金融违法处罚办法》中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

答:是指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主要负责人,包括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主任、副主任;信用合作社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4、风险代理清收适用的债权范围?

答:农村信用社的可疑类、损失类不良贷款及表内非信贷类不良资产债权,呆账核销、票据置换和整体处置等方式形成的表外不良贷款及非信贷类不良资产债权。

5、在不良贷款诉讼时效期间内,农村信用社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可以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答:(1)直接向债务人催收。 (2)向债务人发送特快专递或明传电报等催收。 (3)从债务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 (4)公告催收。

(5)公证催收。

(6)债务人履行或同意履行义务。

(7)会议纪要或还款协议。 (8)对部分债权主张权利。

(9)向公、检、法报案或控告。诉讼、仲裁及其他保全措施。

六、论述题(每题15分,任选一题)

1、农村信用社如何控制贷款授信过程的风险。答案要点:

(1)制定统一的各种授信品种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项授信业务的办理条件,审批权限、申报资料、处理程序等内容;

(2)县级联社(合行)授信审查委员会、信用社(支行)授信审查小组,分别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授信工作。

联社主任(合行行长)不得担任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不得担任授信审查小组组长。

(3)授信决策过程中,授信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独立明确地发表意见、并经多数人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应当记录存档。不得违反程序或缺少程序进行授信。

(4)对客户授信应当进行独立地的尽职调查,认真搜集客户基本资料,建立客户档案。要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5)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当遵循统

一、适度和预警的原则。对集团客户应当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防止集团客户通过多头开户、多头借款、多头互保等形式套取信用社资金。

(6)建立资产质量监测、预警机制,严密监测资产质量的变化,及时发现资产质量的潜在风险,及时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

(7)建立授信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和损失逐笔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8)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对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授信禁入。

2、当前农村信用社案件频发,简要论述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答案要点:当前农村信用社案件频发,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1)部分信用社的某些改革措施倾斜于利益机制上,而又缺乏相应的行为制约机制,致使其在经营和管理上出现短期行为;(2)某些信用社经营作风不良,特别是某些干部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处处事事都从本单位的局部利益出发,短期行为,不顾大局,甚至损害国家利益;(3)信用社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表现在制度建设滞后、会计信息失真、内控体系不顺、权利制约失衡、干部员工分配收入不均,差距加大,员工素质不能满足现阶段信用社经营管理的要求,各家信用社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经营问题,加大了信用社的成本负担和经营风险;(4)少数员工业务素质较差,或责任心不强,处理业务时常发生错误;个别员工道德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倾斜,攀比思想、拜金主义严重、无视法纪、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挪用、内外勾结套取信用社信贷资金现象等犯罪行为时常发生。

3、2006年1月20日,审计发现2005年12月30日某信用社主任柳某向其弟开办的公司发放信用贷款200万元,用于做生意,又于贷款发放当天该信用社营业柜员为了完成存款任务,授意该公司会计人员将该笔款项以个人名义于2005年12月30日开户存入储蓄存款200万元。根据以上内容,分析存在违规问题的原因。

答案要点:以上业务(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规定。(2)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规定。

4、最近,某法院审结一起“信用社起诉借款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审理结果是信用社败诉。其简要事实如下;2004年7月,借款人从信用社借款8万元,贷款借据约定2005年7月还贷。2005年7月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主动偿还贷款。信用社也曾上门催收,但借款人以无钱还贷为由拒绝还贷,并拒绝在逾期贷款催收单上签字。之后,信用社由于种种原因,未再上门催收,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至2008年10月,该信用社才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贷。法院经过审理,根据法律规定,认定该笔贷款超过诉讼时效,故法院判决:对信用社收回该笔贷款的诉讼请求不予保护。以此案例为鉴,信用社应从哪些方面引起重视?针对已失诉贷款如何采取补救措施。

答案要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引起重视:一是逾期贷款要及时催收,催收时注意要求借款人在催收单上签字,或跟借款人签好续借合同;二是有偿还能力的借款人拒绝还贷,信用社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三是对暂时无力偿还的借款人又拒绝在贷款催收单上签字的,信用社应立即向法院起诉,保留胜诉权,以待日后借款人有偿还能力时追回贷款。

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见《关于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的法律指导意见》):一是重新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二是依法行使抵销权;三是灵活运用诉讼技巧。

5、2007年8月,某乡镇信用社迎来一位穿着考究的外地客户,声称自己在此地做钢材生意,要求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临柜人员向其索要身份证件,该客户声称忘在了旅馆内,没有随身携带。在客户向前台提供了个人身份证号码后,该信用社即为其开立了活期存折。之后,该客户隔三差五地来到信用社办理大额存取款业务,该社员工也从未向这位客户索要身份证件。该客户善于沟通交际,偶尔邀请信用社同志吃饭洗脚,一来二去间和信用社人员渐渐打成一片,该社人员也把这位“大款”奉为“座上宾”,热情服务自不必说。

2007年12月16日上午,该客户与信用社电话联系,称自己在县城要了一笔欠款,考虑到离信用社较远,恐怕路上不安全,准备就近存入信用社在该县建行的存款账户内,问一下信用社在建行的账号、户名。两个小时后,该客户驱车来到信用社,拿着一张金额为35万元的建行“现金缴款凭证”,交给前台人员。同时,还拿来了某木材公司印制的2008年精美挂历若干,送给了信用社人员。该社经办人员热情地接过“现金缴款凭证”,在与客户谈笑间看了看凭证账号、户名、时间以及建行的“现金收讫”印章,审核无误,遂将款项计入客户在该社的存款账户。客户当日下午晚些时候称需要用款,但仅支取了5万元,次日支了10万元,第三日支取了19万元。2007年12月25日,信用社准备年底结账,从县建行索要了对账单,对账后发现并没有客户存入的35万元,感到事态严重,立即与客户电话联系。客户手机关机,找到所住宾馆也没见人,查询客户存款仅有1万余元,方知受骗上当。

请根据上述案例,信用社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案件发生的原因。

答案要点:(1)信用社员工制度观念淡薄,违规办理业务。一是没有坚持存款实名制和反洗钱有关规定。客户开户、办理大额支存均未查验客户身份证件。二是违反了内部凭证必须由银行员工传递的规定。为防范不法分子对银行凭证的涂改、变造甚至于做假现象,确保凭证的真实性,信用社在建行账户的“现金缴款凭证”,显然不宜由客户传递。三是没有坚持大额业务核实制度。目前,各行内控制度一般比较健全;按照规定,对于大额业务必须坚持核实制度。信用社员工收到由客户传递的“现金缴款凭证”后,未和县建行进行联系核实就计入了客户账户。退一步说,即使为方便客户,由客户传递“现金缴款凭证”,但不论金额大小均应立即和建行核实后再行记账。在这一重要关口上的防范缺失,是犯罪分子作案得逞的关键。

(2)信用社员工防范意识不足,思想防线不牢。从上述案例来看,信用社员工之所以处处违规办理业务,一是受惑于客户的“大款”形象,将犯罪分子作为“高端客户”,奉为“座上宾”,从而撤掉了应有的制度防线。二是受惑于客户的小恩小惠,请客、吃饭、送挂历,在犯罪分子的糖衣炮弹下,该社员工自动解除了所有的“武装”。

(3)犯罪分子精心设计,蓄谋已久。纵观此案的整个过程,处处充满了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而且其对该社的情况比较了解。甚至于可以说,犯罪分子在成竹在胸的情况下,按部就班、步步为营地实施其作案计划,缓缓地将罪恶的黑手小心翼翼地伸向目标,徐徐地将作案的大网越收越紧。

6、2007年3月15日,A公司向B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1500万元,期限6个月,2007年9月15日到期,联社审批时间2007年3月14日,承兑差额500万元,2007年3月16日缴存保证金1000万元,差额由C公司提供担保,C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A公司出资900万元,至2007年3月15日A公司表内欠息38万元,该联社保证贷款权限300万元,商品购销合同有效期限至2007年3月5日,2007年3月16日B联社发放C公司贷款300万元,贷款用途为购煤,同日转入A公司账户用于缴存保证金。请指出该联社办理业务中违规情况。

答案要点:(1)办理银行承兑未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咨询; (2)签发关联企业担保的银行承兑; (3)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 (4)贷款缴存保证金;

(5)对欠息企业办理银行承兑; (6)办理银行承兑保证金超比例;

(7)挪用贷款用途。

7、娅琪服饰集团是一家服装制造商,产品以外销为主。目前它在B银行有两笔贷款: (1)1400万元的3年期贷款,用于扩大厂房,最终还款日为2008年; (2)800万元的短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是以公司价值2000万元的建筑和土地作为抵押的,而短期贷款是由某集团公司作担保。公司产品销售量稳步增加,由2003年1300万元增加到2006年2900万元。2003年亏损100万元,2004年到2006年公司的利润每年分别为90万元、160万元、280万元。产品主要是外销,而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是由于其主要客户美国某著名服饰经销商持续增加的生产订单,目前该公司负责娅琪服饰集团90%的销售量。2006年末公司的资产净值为2060万元,并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过去3年的流动性比率分别为1.8、1.

6、1.7。2005年借款人的总资产价值为6330万元。最近银行在对抵押的公司建筑和土地进行的专业估价,显示价值在下降,评估现值为1500万元。到检查日,借款人贷款余额为2200万元,均未逾期。由于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贷款利息能按时偿还。担保单位有充足的担保能力。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的原理,2006年末的8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应划分( D )。 A、关注贷款 B、次级贷款 C、可疑贷款 D、正常贷款

2、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的原理,2006年末的1400万元的中长期贷款应划分( A )。 A、关注贷款 B、次级贷款 C、可疑贷款

D、正常贷款

3、上述第二题划分的理由是( D )。 A、数据显示: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B、数据显示: 2006年末公司的资产净值为2060万元,并且具有良好的偿还能力。 C、数据显示: 由于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贷款利息能按时偿还。 D、数据显示:抵押物价值在下降。

4、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的原理,信贷员在分类中应最关注的是( A )。 A、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状况 B、借款人的第二还款来源状况 C、借款人的利润状况 D、借款人的管理水平

8、华龙纺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龙纺织)下设纺织、印染、印刷、娱乐中心等4家子公司。其中印染公司拥有74型染整生产线16条,娱乐中心拥有10层酒店一座; 2006年1月5日,华龙纺织向A联社(2005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4亿元,资本净额9800万元,办事处核定贷款咨询额度为单笔贷款超1000万元,理事会对联社主任授权信贷审批权限为500万元)申请借款1600万元,期限1年,用途为“购材料”,并用酒店3—9层设定抵押,抵押物评估值1800万元。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显示:2005年末资产总额15200万元,负债总额13850万元。经公司业务部考察,直接提交到贷款审查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审议结果为:同意发放贷款1500万元,期限1年,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0%; 联社主任审批意见为:同意发放贷款1500万元,期限1年,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80%。主任签署意见后,贷款于2006年1月12日发放。其中300万元直接用于向A联社入股法人股;

同日,华龙纺织用其中400万元作保证金,由A联社向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此前该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4亿元),差额部分由其子公司纺织公司担保;

由于销货款回笼不及时等方面的原因,贷款到期后,企业无法按期归还本金,向联社公司业务部申请办理借新还旧,并由下属纺织公司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但地上附着物办公楼未同时抵押。联社理事会审批意见为:“同意办理借新还旧,按10%压缩贷款本金,制定计划逐步退出”,但该笔贷款发放时未按要求压缩本金,信贷档案中也未见制定的贷款退出计划。

2007年3月,A联社对1500万元贷款五级分类结果为关注。 问题:请具体指出各种违规问题,并简要说明原因。 1.贷款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规定,74型染整生产线被列入限制类范围,不能对限制类行业新增授信;

2.不符合贷款条件。截至2005年末,华龙纺织资产负债率为91%,远远超出70%的规定; 3.集团客户授信超比例。按照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不超过联社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华龙纺织授信总额2500万元,占联社资本净额的25.5%,超过规定比例10.5个百分点;

4.贷款抵押担保不可靠。客户违约后,对一幢酒店的部分楼层进行处理变现,根本没有可行性;

5.违反程序发放贷款。在公司业务部调查后,未经联社风险管理部审查而直接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属于典型的违反程序操作;

6.超权限审批贷款。按照法人治理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联社主任应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贷款。本案例中,理事会对主任授权信贷审批权限为500万元,联社主任审批同意后,应当报理事会研究决定是否发放。联社主任直接审批发放1500万元贷款,属于典型的超权限审批贷款行为;

7.审批结论优于审议结果。审批意见中关于贷款利率的审批结论,优于贷款审查委员会的审批结论,应视为违反制度的行为; 8.未按规定上报咨询。办事处对A联社核定的大额贷款咨询额度为1000万元,本次新增授信达2500万元,应上报办事处咨询;

9.贷款被挪用。该案例中,华龙纺织申请贷款用途为“购材料”,300万元贷款直接向A联社入股法人股属于挪用信贷资金;

10.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超过规定比例。2006年1月12日,A联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5亿元,占上年末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为17.86%,超过规定比例2.86个百分点; 11.用贷款转为保证金。华龙纺织取得贷款当日用其中400万元缴存保证金,签发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属于违规行为;

12.保证金比例不合规。按照规定,保证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个别优质客户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50%。该案例中,保证金比例为40%,违反了上述规定; 13.承兑差额担保不可靠。该案例中,承兑敞口部分由华龙纺织关联企业纺织公司提供单一保证担保,担保明显不可靠;

14.违规办理借新还旧。担保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该案例中,仅以纺织公司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做了抵押,未将地上附着物办公楼同时设定抵押,应认定为抵押无效。贷款到期后,在未办理有效担保的情况下办理借新还旧手续,属于违规办理借新还旧;

15.未按审批内容办理信贷业务。A联社公司业务部在办理借新还旧时,未按审批意见要求压缩10%的贷款本金,也未制定贷款的退出计划;

16.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根据分类核心定义,单纯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看,似乎应分为关注;但由于该笔贷款属于违规办理借新还旧,应在原分类基础上下调一级,分类结果定为次级。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试题库(财务会计专业)

一、填空题(每空0.5分)(注:字体为仿宋加黑)

1、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金额对外捐赠以及超授权列支营业外支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2、未按规定核算实物数量、核对固定资产账或低值易耗品账目,造成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3、超权限擅自审批财务支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4、违规列支其他应收、应付款项,造成长期挂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5、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程序审核凭证、处理会计账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

6、丢失已经办业务的原始凭证资料、记账凭证不报告,未经主管签字擅自补制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7、非营业时间,分支机构库存重要空白凭证未存放于库房或保险柜中的,情节轻微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

8、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办理空头汇款的,伪造汇划信息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9、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洗钱活动提供帮助的,参与或者从事洗钱活动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给予主管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警告至撤职)处分。

10、应入库保管物品未入库的,将无关物品入库寄存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11、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超预算、超授权办理财务收支事项及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后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建议处理,对上级管理部门隐匿、谎报有关资料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12、财务部门负责人参与或主动为本单位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活动出谋划策,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能,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混乱,财务违规违纪问题较多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13、对需要按比例控制的支出擅自超比例使用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14、违反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和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对需要计提或摊销的支出,未按规定比例和期限足额提取或摊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15、对未及时准确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造成经营成果不真实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

16、违规列支其他应收、应付款项,造成长期挂账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17、变更经济业务事实、虚假核算、虚列收入和费用的;虚列、截留、私分手续费的,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18、故意制作、上报假账、假表、假数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虚假会计报表或隐瞒重要事实会计报告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19、违反会计结算规章制度,对票据、凭证、密押、证明文件等审查不严,造成透支、冒领、被骗,但未造成资金损失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0、未将柜员卡妥善保管的;未按规定设置、使用或更换操作员密码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1、违反规定保管、使用会计印章、个人名章、IC卡、密码或柜面业务各种级别的账卡等,造成滥用、盗用、丢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2、隐藏、窃取重要单证(含作废、回缴及已兑付凭证)的;伪造、变造印章、重要空白凭证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3、违反规定管理、使用、保管预留印鉴卡,造成预留印鉴卡丢失、被串换、被盗用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4、办理大额支付业务时,对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支付凭证,未按规定办理查询、查复的;未经有权人审核或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擅自办理入账、提出交换、电子汇划,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5、未实行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借后贷,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6、应实行定期结息未实行的,应纳入账内核算未纳入的,应转入表外科目未及时转入,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7、应由内部传递的凭证交由客户自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8、未按规定记载、核对账目,造成账账、账款、账表、账实、账据、内外账务不符,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9、违反规定办理死亡人及权属有争议存款过户或支付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0、办理资金往来业务不及时入账,致使客户资金不能及时到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1、违反规定办理存取款及股金业务的,泄露客户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2、违反规定开展上门收款、送款业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3、违反双人管库、现金调拨和出入库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洗钱活动提供帮助的,参与或者从事洗钱活动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给予主管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警告)至(撤职)处分。

35、违反规定为客户代办保险业务、代办买卖基金或理财产品、代办存取款、代为保管凭证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36、违反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和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对需要计提或摊销的支出,未按规定比例和期限足额提取或摊销,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二、单选题(每题1分)

1、故意制作、上报假账、假表、假数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虚假会计报表或隐瞒重要事实会计报告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A、经济处罚 B、警告至记过 C、记过至开除 D、记大过至开除

2、违反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含作废和已停用)印制、领缴、使用、保管、销毁等规定行为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B)处分。A、经济处罚 B、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降级至开除处分 D、警告至记过

3、在办理现金出纳业务时抽张的,给予有关责任人(B)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记大过至开除 C、记过至开除 D、警告至记大过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D)

A、盗用、挪用库款、金银和有价单证的; B、以伪造、变造的货币换取真币的;

C、擅自动用库款垫付其他款项或白条抵库的;

D、泄露金库密码、操作员口令、运送现金时间、路线、金额等相关信息的。

5、无故拒绝受理本网点已开办相关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A、记告至开除 B、记大过至开除

C、警告至记过 D、警告至记大过

6、违反会计结算规章制度,对票据、凭证、密押、证明文件等审查不严,造成透支、冒领、被骗,但未造成资金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B)处分。A、警告 B、经济处罚 C、记过 D、通报批评

7、丢失已经办业务的原始凭证资料、记账凭证不报告,未经主管签字擅自补制的,情节严重的,给予(C)处分。

A、警告至记大过 B、记过至开除

C、警告至记过 D、记大过至开除

8、违反以下(A)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违反规定保管、使用会计印章、个人名章等,造成滥用、盗用、丢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B、丢失已经办业务的原始凭证资料、记账凭证不报告,未经主管签字擅自补制的,补制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的;

C、虚列、截留、私分手续费的;

D、虚列、截留、私分手续费,情节严重的。

9、未妥善保管主管授权卡和密码,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D)处分: A、经济处罚 B警告至记过

C、记过至开除 D、降级至留用察看

10、有下列(A)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A、故意以现金方式处理转账账务,掩盖真实资金来源及流向的; B、故意多计、少计利息或者故意将利息清单串户记账的;

C、应实行定期结息未实行的,应纳入账内核算未纳入的,应转入表外科目未及时转入的; D、未按规定核对对账单,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11、应入库保管物品未入库的,将无关物品入库寄存,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B)处分。

A、经济处罚 B、警告至记过

C、记大过至开除 D、开除

12、泄露金库密码、操作员口令、运送现金时间、路线、金额等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D)处分。

A、警告 B、经济处罚 C、警告至记过 D、记大过至开除

13、违反双人管库、现金调拨和出入库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C)处分。A、警告 B、经济处罚

C、记大过至开除 D、警告至记过

14、有下列哪些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B)

A、员工违规保管和使用客户及其他员工的印章、存折、银行卡、支票、密码的。 B、对办理的客户存、贷款业务通过内部人员账户过渡和周转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C、利用员工账户资金归还他人贷款的。

15、有下列哪些行为,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A)

A、柜员制网点的柜员为本人办理业务的;

B、携带与业务无关物品上岗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C、未按规定办理重写磁业务,情节严重的。

16、无故拒绝受理本网点已开办相关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D)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至开除 D、警告至记大过

17、与人民银行往来业务和同业往来中,未按规定进行账务核对、查处不符账项的;与开户单位(含往来)、委托单位办理存贷款及委托代理等业务中,未按规定进行对账(签证)、查处不符账项的,给予有关责任人(A)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记大过至开除 C、开除 D、记过

18、未及时发现收回对账单加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相符,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责任人(A)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记大过至开除 C、开除 D、记过

19、违反规定办理挂失、抵(质)押、查询、冻结、扣划、解挂手续,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C)处分。

A、记过至开除B、记大过至开除

C、警告至记过 D、记过

20、有下列哪些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A、故意多计、少计利息或者故意将利息清单串户记账造成严重后果的。 B、擅自改变利率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C、违反规定签发回单的。

D、应实行定期结息未实行的,应纳入账内核算未纳入的。

21、违反规定办理票据的承兑、贴现、付款、保证及其他票据业务有关手续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责任人(B)处分。A、记过至开除B、记大过至开除

C、警告至记过 D、记过

22、违反规定开立、使用、变更、撤销账户的,或为违规使用账户提供方便,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关责任人(C)降级至开除处分。A、记过至开除B、记大过至开除 C、降级至开除 D、记大过

23、下列哪些行为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A、日终未将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印鉴卡片等加锁入箱妥善保管入库的。 B、隐藏、窃取重要单证(含作废、回缴及已兑付凭证)的。 C、伪造、变造印章、重要空白凭证的。

D、保管不善,造成印、证被盗或丢失的。

24、违反会计结算规章制度,对票据、凭证、密押、证明文件等审查不严,造成透支、冒领、被骗,但未造成资金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C)。A、警告至记过 B、记大过至开除 C、经济处罚 D、记过

25、故意制作、上报假账、假表、假数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虚假会计报表或隐瞒重要事实会计报告的,给予有关责任人(B)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记大过至开除 C、经济处罚 D、记过

26、变更经济业务事实、虚假核算、虚列收入和费用的;虚列、截留、私分手续费,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A、记大过至撤职 B、记大过至开除 C、经济处罚 D、记过

27、在集中或自行采购过程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致使采购物品质量低劣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B)。A、警告至记过 B、记大过至开除 C、经济处罚 D、记过

28、有下列哪种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开除处分?(A)

A、在固定资产购建中故意错用会计科目或资金来源不当形成账外固定资产的。 B、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金额对外捐赠以及超授权列支营业外支出的; C、超权限购置、租赁固定资产或形成账外固定资产的; D、超权限或者变相超权限进行网点装修的。

三、多选题(每题2分,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至少有两个选项是正确的)

1、有下列(A、B)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开除处分。

A、在固定资产购建中故意错用会计科目或资金来源不当形成账外固定资产的; B、因失职造成工程质量差,未能达到使用要求或未能通过质量验收的;

C、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档案缺失或其功能损失、丧失(提前报废)的;

D、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以私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上户的。

2、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A、B、C、D、E)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大宗物品、软件采购、固定资产购建、维修及低值易耗品购置或租入、报废、处置、出租、装修中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的;

B、伪造材料报废固定资产、骗取固定资产的; C、未经批准,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

D、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以私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上户的; E、将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私自占为己有的。

3、有下列(A、B)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A、变更经济业务事实、虚假核算、虚列收入和费用的; B、虚列、截留、私分手续费的;

C、擅自动用库款垫付其他款项或白条抵库的;

D、擅自抽取抵(质)押等有价物品的。

4、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日终未将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印鉴卡片等加锁入箱妥善保管入库的; B、日间临时离岗未将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印鉴卡片等加锁入箱(屉)妥善保管的;

C、长时间离岗,未经过会计主管审查并及时入库保管的;

D、未将柜员卡妥善保管的。

5、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未按规定定期核对尾箱现金、重要单证的; B、营业日间查库未与当日柜员业务流水核对的; C、查库时未逐笔确认存款冲正、大额取款和上解现金业务真实性的;

D、违反双人管库、现金调拨和出入库规定的。

6、有下列(B、D)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A、未及时向会计管理部门、被监督营业网点反馈监督结果,并督促营业网点进行整改的; B、对应授权办理的特殊业务未按规定授权,未实施有效监督的;

C、对发现问题未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的;

D、对授权的错账冲正业务未审核查明冲正原因和资金流向,造成资金风险或损失的。

7、有下列( 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员工违规保管和使用客户及其他员工的印章、存折、银行卡、支票、密码的; B、对办理的客户存、贷款业务通过内部人员账户过渡和周转的; C、利用员工账户资金归还他人贷款的;

D、携带与业务无关物品上岗影响工作,且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8、有下列(A、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出具盖有本单位公章或业务用章的空白存款凭证或信笺的; B、虚列、截留、私分手续费的;

C、伪造、变造印章、重要空白凭证的;

D、隐藏、窃取重要单证(含作废、回缴及已兑付凭证)的。

9、违反以下规定(A、B、C、D)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未将柜员卡妥善保管的;

B、未按规定建、销卡片资料的;

C、未按规定申请内部账户开户、修改、销户、删除的;

D、违反规定保管、使用会计印章、个人名章、IC卡、密码或柜面业务各种级别的账卡等。

10、有下列(A、B、D)行为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A、财务部门负责人参与或主动为本单位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活动出谋划策,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B、不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能,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混乱,财务违规违纪问题较多的; C、对需要按比例控制的支出擅自超比例使用,情节严重的; D、虚列、截留、私分手续费,情节严重的。

11、下列(ABC)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A、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金额对外捐赠以及超授权列支营业外支出的。 B、超权限购置、租赁固定资产或形成账外固定资产的。 C、超权限或者变相超权限进行网点装修的。

D、不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能,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混乱,财务违规违纪问题较多的。

12、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ABCDE)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实物管理部门未按规定程序独自采购零星固定资产的。 B、未按规定核算实物数量、核对固定资产账或低值易耗品账目,造成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 C、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档案缺失或其功能损失、丧失(提前报废)的。

D、固定资产已投入使用,符合入账条件,但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入账程序,造成固定资产反映不真实的。

E、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清查、盘点、清理的。

13、在集中采购过程中,有下列(ABCD)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A、超越授权权限或化整为零违反授权管理进行采购的。

B、大宗物品、软件采购及固定资产购建、维修应招标而未招标的。 C、违反规定程序直接确定产品或服务供应商的。

D、故意延误采购时机,造成单一来源或者被动续约的。

14、在集中采购过程中,有下列(ABD)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泄露集中采购有关商业秘密,损害农村信用社利益的。

B、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意见,影响谈判评审结果,损害农村信用社利益的。

C、对应采用竞争方式采购而擅自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采购单一品牌限制充分竞争的。 D、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农村信用社利益的。

15、在集中或自行采购工作中,有(ABCD)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在集中或自行采购工作中,推荐与自己有利益关系或特殊个人交往的潜在供应商为候选供应商的。

B、要求供应商提供任何与工作人员本人及亲友有关的帮助或者协助的。 C、收受或变相收受供应商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的。

D、要求供应商报销费用或者购买供应商提供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的。

16、有(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未按规定申请、审核、修改、增删柜员资料的。 B、未按规定申请内部账户开户、修改、销户、删除的。 C、未按规定建、销卡片资料的。

D、未按规定申请、维护有关公共信息的。

17、有(ABC)行为之一的,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未按规定安排人员分工,有制约关系的岗位混岗操作的。 B、实行柜员制未配备监督人员的。

C、未按规定安排柜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的。

18、有(ABC)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对未进行系统控制的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不按种类设簿登记、专人保管的。 B、不按规定办理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领用手续的; C、对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不按规定进行表外科目核算的。 D、伪造、变造印章、重要空白凭证的。

19、有(AB)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保管不善,造成印、证被盗或丢失的。

B、未能审核发现伪造、变造重要凭证、单据及其他证明文件。 C、未严格执行重要空白凭证销号制度的。

D、非营业时间,分支机构库存重要空白凭证未存放于库房或保险柜中的。

20、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 A、未妥善保管主管授权卡和密码的。

B、未按规定对上日全部业务流水勾对,或勾对人未签字确认的。

C、会计主管未参与管库,掌管现金库房一把钥匙、保险柜钥匙的(专设出纳主管员的除外)。 D、授权人未在相关凭证上签字负责的。

21、有下列(AB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在利润或经营成果许可的范围内,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未及时进行账务结转的;

B、未按规定及时对长期不动户进行清理的。

C、未审查、监督大额存取款业务(不分现金和转账)手续合规性或审查、监督流于形式的。 D、未按规定设置各种会计出纳登记簿或登记不规范的。

22、有下列(ABC)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故意多计、少计利息或者故意将利息清单串户记账的。 B、擅自改变利率的。 C、违反规定签发回单的。

D、未按规定核对对账单的。

23、有下列(AB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A、未按规定收回对账单的。

B、未按规定核对对账单的。 C、违反规定签发回单的。

D、未及时发现收回对账单加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相符的。

24、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出具盖有本单位公章或业务用章的空白存款凭证或信笺的。

B、伪造、变造、虚开存单(折、卡)、股金证的。

C、签发虚假存单、凭证式国库券收款凭证、存款证明、银行询证函及其他存款证明的。 D、违规出具验资证明等材料的。

25、有下列(ABC)行为之一的,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柜员制网点的柜员为本人办理业务的。 B、携带与业务无关物品上岗影响工作的。 C、未按规定办理重写磁业务的。 D、违规出具验资证明等材料的。

26、有下列行为(ABC)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员工违规保管和使用客户及其他员工的印章、存折、银行卡、支票、密码的。 B、对办理的客户存、贷款业务通过内部人员账户过渡和周转的。 C、利用员工账户资金归还他人贷款的。 D、伪造、变造、虚开存单(折、卡)、股金证的。

27、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A、未执行柜员钞箱库存现金限额,营业终了钞箱现金超限额的。 B、大额现金支取审批人未在相关凭证上签字确认的。 C、柜员未执行“一日三碰库”制度的。

D、营业终了,未换人对柜员现金尾箱、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清点核对的。

28、在查库工作中,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未按规定定期核对尾箱现金、重要单证的。

B、营业日间查库未与当日柜员业务流水核对的。

C、查库时未逐笔确认存款冲正、大额取款和上解现金业务真实性的。 D、其他未按规定进行查库或查库流于形式的。

29、有下列(ABCDE)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盗用、挪用库款、金银和有价单证的。 B、以伪造、变造的货币换取真币的。

C、在办理现金出纳业务时抽张的。

D、擅自动用库款垫付其他款项或白条抵库的。 E、擅自抽取抵(质)押等有价物品的。

30、有下列(AB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库款不符、未按规定处理长、短款和收缴假币的。 B、未按规定兑换、挑剔残损币的。

C、在办理现金出纳业务时抽张的。

D、因保管不善,造成抵(质)押有价物品丢失、损毁的。

31、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A、对存在问题的凭证或账务未能及时审查发现的。

B、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

C、对应授权办理的特殊业务未按规定授权,未实施有效监督的。

D、未按规定办理会计凭证资料的接收、分发和返还手续的。

32、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未按规定核对柜员经办的业务和交易流水的。

B、对作废、重印的重要空白凭证未认真核对的。

C、对授权的错账冲正业务未审核查明冲正原因和资金流向,造成资金风险或损失的。 D、对存在的差错或隐患未发现或未责令纠正的。

33、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未按规定操作反洗钱信息监控报送系统的。 B、未按规定对存款人进行身份识别及核查的。 C、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D、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四、简答题(每题5分)

1、未按规定安排人员分工,有制约关系的岗位混岗操作的,如何处理责任人?

答: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因保管不善,造成印、证被盗或丢失的,如何处理责任人?

答: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未实行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的,如何处理责任人?

答:未实行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4、违反重要空白凭证的行为有哪几种,如何处理责任人? (1)对未进行系统控制的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不按种类设簿登记、专人保管的; (2)不按规定办理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领用手续的;

(3)对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不按规定进行表外科目核算的; (4)未严格执行重要空白凭证销号制度的;

(5)非营业时间,分支机构库存重要空白凭证未存放于库房或保险柜中的。

对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5、未按规定记载、核对账目,造成账账、账款、账表、账实、账据、内外账务不符的,如何处理责任人?

答: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试题库(监察、保卫、信访专业)

一、填空题:

1、营业网点未设置(安全)员或未执行安全员制度,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单位在实施安全防范工作检查时,对基层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未提出(整改)建议;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未按规定和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4、单位未按规定完成安防设施(达标建设)任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5、员工在遇到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时,(处置)不力或消极逃避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6、单位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开展(安防教育)、技能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工作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7、单位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填写(安全保卫)各类登记簿的;和(自卫武器)配备不到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8、营业网点在营业期间或营业终了,坚持“四门”(联动门)、(营业室后门)、守库室门和大门按规定使用制度,钥匙要专人管理的规定;未执行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9、营业网点在营业期间或营业终了未履行相关查验手续允许(非本营业室)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10、营业网点在营业期间或营业终了,门窗关闭不牢固,通讯、(报警)、(监控)等设施不开通、不使用,柜台外存放(私人)物品或交通工具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11、值班守库期间,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二人(坐班)守库、(四人住社)制度的,或允许两名(管库员)同班守库或(非)值班人员进入守库室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12、夜间值班、带班、住社人员未按规定(使用)报警电话、照明、自卫器械等,或未(验证)身份放人出入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13、押运期间,解款车搭乘(无关)人员、装载(无关)物品或做与押运无关事情的;或驾驶员违反规定擅自熄火、(停车)或离开驾驶室的;持枪手未按规定(持枪)警戒的,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

14、押运期间,营业网点未执行

(二)人以上持自卫器械接送款箱的或未验明押运(车辆)、(人员)的,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

15、在金库安全管理中,金库(钥匙)、款箱、值班交接等存在风险隐患的或人员、(车辆)违规出入金库的,情节严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16、在枪支弹药管理工作中,持枪威胁他人,随意(鸣枪),摆弄枪支造成枪支走火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降级至开除处分。

17、在枪支弹药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存放(枪支)、弹药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18、未履行相关查验手续允许(非本营业室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

19、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二人(坐班)守库、四人住社)制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

20、在消防管理中,营业场所、办公场所、金库等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或未按规定配备、检测、维修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21、视频监控日常管理工作中,违规(查阅)、复制监控录像资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监控资料保存期限达不到( 60 )天以上的、未设置(二级)密码或密码过于简单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2、违反监察制度,在被接受案件调查时,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簿及其他必要情况,或调查期间变卖、( 转移 )与调查有关的财物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3、违反(信访)规定,(聚众)上访,围堵、冲击办公场所,拦截车辆,或堵塞、阻断交通,扰乱信用社工作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4、员工违反信访规定,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5、违反监察制度,压制、打击、报复、迫害(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人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6、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守押人员或未进行有效训练和培训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27、营业期间及中午值班期间室内(一人)或(无人) 临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8、营业期间未履行相关查验手续允许非本营业室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9、押运时驾驶员、武装押运人员、随车出纳员未按规定(着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30、营业网点未执行二人以上持自卫器械接送款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31、枪支弹药被盗、丢失,或因枪支弹药保管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给予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给予其他责任人记过至撤职处分。

32、私自(删除)、违规覆盖、故意(损毁)视频监控录音录像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33、泄露案情和其他有关信息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4、对有关部门要求查处的案件或要求予以立案、变更、撤销的决定,拒不执行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5、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漏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36、未制定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未严格执行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降级)处分。

37、违反信访规定,有下列行为的:侮辱、殴打、威胁信访工作人员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38、未执行案件报告制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39、视频监控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故意关闭监控设施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0、未按规定配备、检测、维修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41、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42、利用农村信用社贷款买卖彩票、股票、期货、理财产品等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43、抢劫、盗窃、诈骗农村信用社或客户资金财产的,或为抢劫、盗窃、诈骗提供便利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

43、侵占、挪用、截留农村信用社和客户资金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44、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45、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和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46、违反规定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47、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社会不良影响等严重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48、违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有关事项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49、为套取农村信用社资金转贷他人提供便利或者帮助的,给予(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50、伪造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51、营业期间及中午值班期间室内

(一)人临柜或(无)人临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52、值班守库期间,安排或允许与农村信用社(无劳动关系)的人员守库值班;或

(一)人守库或(无)人守库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53、值班守库期间,上岗后门窗(关闭不牢固),报警、通讯、监控等设施(不开通)、(不使用)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54、押运期间,未严格执行一车

(四)人、(双)人武装押运的,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55、运钞车驾驶员、押运人员、随车出纳等酒后上岗或未按规定着装,运钞车门未及时(关闭)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56、因公出国(境)执行公务,在国(境)外滞留不归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

57、违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有关事项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58、柜员营业期间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饮料、食品、药物等物品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59、私自删除、违规覆盖、故意损毁视频监控录音录像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60、故意关闭监控设施、随意更改监控探头监控角度、应进行屏蔽的监控画面未进行有效屏蔽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二、单选题:

1、违反安全保卫制度,未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至记过处分; B、记过至记大过; C、经济处罚。

2、违反安全保卫制度,未设置安全员或未执行安全员制度,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B )处分。 A、记过至记大过 ;

B、警告至记过处分; C、经济处罚。

3、伪造或破坏现场,阻碍干扰安全检查和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等的查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拒绝提供资料、情况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 ;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过。

4、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填写安全保卫各类登记簿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过。

5、营业期间或营业终了违反安全保卫规定,未履行相关查验手续允许非本营业室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的;情节严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B )处分。

A、记过至记大过 ; B、警告至记过处分; C、记大过至撤职。

6、值班守库期间,上岗后门窗关闭不牢固,报警、通讯、监控等设施不开通、不使用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 ;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过。

7、酒后值班守库或在守库室内饮酒、娱乐、会客、留宿他人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过;

8、夜间值班、带班、住社人员未按规定使用报警电话、照明、自卫器械等,或未验证身份放人出入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 B、记过 ; C、经济处罚;

D、记过。

9、押运期间,未严格执行一车四人、双人武装押运制度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过。

10、押运期间,驾驶员、押运人员、随车出纳等酒后上岗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过。

11、押运期间,搭乘无关人员、装载无关物品或做与押运无关事情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过。

12、押运期间,持枪手未按规定持枪警戒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过。

13、款、箱(包)交接时,网点员工未验明押运车辆、人员或押运人员未进行有效警戒前即将箱包等送出营业室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

14、在金库安全管理中,人员、车辆违规出入金库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

15、在新(改)建办公场所、营业网点、安装自助设备等时,不按有关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的;情节严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A)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警告至记大过; C、记过至记大过。

16、在枪支弹药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存放枪支弹药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警告至记大过; C、记过至记大过。

17、在枪支弹药管理工作中,私自将枪支弹药借与或送与他人保管、使用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至记过 ;

B、警告至记大过; C、记过至记大过。

18、持枪威胁他人,随意鸣枪,摆弄枪支造成枪支走火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警告至记大过; C、记过至记大过。

19、未按规定办理枪支、弹药领用交接手续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

20、在消防管理中,在营业场所、办公场所、金库等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

21、在消防管理中,违章关闭、挪动、拆除、损坏消防设施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

22、在监控管理工作中,私自删除、违规覆盖、故意损毁视频监控录音录像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记过至留用察看; B、警告至记大过;

C、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23、在监控管理工作中,违规查阅、复制监控录像资料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

24、在监控管理工作中,监控设备未实行权限管理、越权操作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

25、在监控管理工作中,违规使用监控设备登录互联网等,造成监控资料被复制传播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

26、在监控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对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有效维护、保养,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C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

27、违反监察制度,有关部门要求查处的案件或要求予以立案、变更、撤销的决定,拒不执行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记过至记大过;

C、记大过至撤职;

D、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28、违反监察制度,未执行案件报告制度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至记过 ; B、记过至记大过; C、记大过至撤职;

D、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29、员工违反信访规定,聚众上访,围堵、冲击办公场所,拦截车辆,或堵塞、阻断交通的;情节严重的,给予( D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 E、开除处分。

30、员工违反信访规定,扰乱信用社工作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 D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经济处罚; D、记大过; E、开除处分。

31、在印章管理过程中,未经批准私刻印章或伪造、变造印章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 C )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记过至记大过;

C、记大过至开除; D、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32、在涉及保密事项的公务活动中,未按规定保守客户秘密,致使泄露、损害客户利益和农村信用社声誉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记过至记大过;

C、记大过至开除;

D、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33、违反农村信用社保密管理有关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或传播国家秘密、农村信用社商业秘密和客户秘密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B )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警告至记大过; C、记大过至开除;

D、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34、违反规定擅自对外公布农村信用社统计资料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A )处分。 A、警告至记过; B、警告至记大过 ;

C、记大过至开除; D、记大过至留用察看。

35、信用社“四门”( A )未按规定使用,钥匙无专人管理或管理不规范的。 A、联动门、营业室后门、大门和守库室门 ; B、营业室门、金库门、联动门和守库室门; C、金库门、营业室拉链门、大门和守库室门。

36、枪支弹药被盗、丢失,或因枪支弹药保管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给予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B),给予其他责任人(B)。A、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B、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记过至撤职处分; C、留用察看 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37、私自删除、违规覆盖、故意损毁视频监控录音录像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B)。A、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B、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C、警告至记过处分; D、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38、因未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应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D)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警告至记大过; B、警告至撤职;

C、记过至撤职;

D、警告至记过。

39、柜员营业期间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饮料、食品、药物等物品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A)处分。 A、记大过至开除; B、记过至撤职;

C、记大过至撤职 ;

D、记过至留用察看。

40、值班守库期间一人守库或无人守库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B)处分。 A、记大过至开除; B、留用察看至开除; C、撤职至开除; D、记大过至撤职。

41、违章关闭、挪动、拆除、损坏消防设施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A)处分。 A、警告至记大过; B、记过至撤职; C、警告至记过;

D、记过至留用察看。

42、在枪支弹药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C) A、故意损坏枪支弹药的;

B、私自将枪支弹药借与或送与他人保管、使用的; C、未按规定办理枪支、弹药领用交接手续的; D、擅自更换、销毁枪支弹药的。

43、违反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向被举报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泄露信访内容或调查处理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D )处分。 A、记过至撤职; B、记大过至撤职;

C、记过至留用察看;

D、记大过至开除。

4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A )。

A、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二人(坐班)守库、四人住社制度的; B、“四门”未按规定使用,钥匙无专人管理或管理不规范的; C、未按规定填写安全保卫各类登记簿的;

D、未设置安全员或未执行安全员制度,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45、驾驶公务车违反交通管理规章或者驾驶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社会不良影响等严重后果,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或者醉酒驾车的,给予直接责任人(C)处分。

A、记过至撤职; B、记大过至撤职; C、警告至记过; D、警告至记大过。

46、信用社“四门”( A )未按规定使用,钥匙无专人管理或管理不规范的.A、联动门、营业室后门、大门和守库室门

B、营业室门、金库门、联动门和守库室门 C、金库门、营业室拉链门、大门和守库室门

47、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社会不良影响等严重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B)处分。A、记过至撤职; B、警告至记大过;

C、记大过至撤职; D、记大过至开除。

48、违反规定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B )处分。 A、警告; B、警告至记过; C、记过至撤职; D、记过至留用察看。

49、未履行相关查验手续允许非本营业室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 D )处分。 A、记过至撤职; B、记过至留用察看; C、记过至开除;

D、记大过至开除。

50、违规使用监控设备登录互联网等,造成监控资料被复制传播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 B )处分 A、警告; B、警告至记过; C、记过至撤职;

D、记过至留用察看。

三、多选题:

1、夜间值班、带班、住社人员未按规定使用报警电话、照明、自卫器械等,或未验证身份放人出入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B、C、D、E)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降级; E、撤职。

2、酒后值班守库或在守库室内饮酒、娱乐、会客、留宿他人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 B、C、D、E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降级;

E、撤职。

3、押运期间,驾驶员、押运人员、随车出纳等酒后上岗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B、C、D、E)处分。A、警告; B、记过 ;

C、记大过 ; D、降级; E、撤职。

4、金库钥匙、款箱、值班交接等存在风险隐患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A B C D E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降级; D、撤职;

E、记大过。

5、在涉及保密事项的公务活动中,未按规定保守农村信用社商业秘密,致使泄露、损害农村信用社利益和声誉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记给予有关责任人(C E B A D)处分。 A、留用察看; B、撤职; C、记大过; D、开除;

E、降级。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未设置安全员或未执行安全员制度,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B、未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的;

C、对基层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未提出整改建议的; D、未按规定和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7、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 A、未按规定开展安防教育、技能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的; B、未按规定填写安全保卫各类登记簿的; C、自卫武器配备不到位的;

D、营业网点未招待二人以上持自卫器械接送款箱的。

8、在新(改)建办公场所、营业网点、安装自助设备等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D) A、不按有关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的; B、未有效进行安防设施建设的;

C、未按规定配备、检测、维修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

D、不按规定进行有关验收工作的。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A、应受理案件而未受理的;

B、案件调查、处理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的;

C、有关部门要求查处的案件或要求予以立案、变更、撤销的决定,拒不执行的; D、未执行案件报告制度的。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 A、未及时报案或压案不办,而贻误办案时机的; B、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的; C、打击、报复员工或包庇违规人员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至降级处分;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降级、撤职处分:(ABC) A、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工作任务的;

B、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支持信访诉求意见,或不按有关规定落实上级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造成严重后果的; C、未履行督查督办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D、侮辱、殴打、威胁信访工作人员的。

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 A、未按规定填写安全保卫各类登记簿的;

B、自卫武器配备不到位的;

C、柜员营业期间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饮料、食品、药物等物品的; D、未设置安全员或未执行安全员制度,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E、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二人(坐班)守库、四人住社制度的。

13、在枪支弹药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降级至开除处分:(ABCDEF ) A、未按规定存放枪支弹药的;

B、故意损坏枪支弹药的;

C、擅自更换、销毁枪支弹药的;

D、枪支弹药维护保养不及时,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 E、私自将枪支弹药借与或送与他人保管、使用的;

F、非执行任务时携带、使用枪支的。

14、视频监控日常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ADEF )

A、违规查阅、复制监控录像资料的; B、违规覆盖视频监控录音录像资料的; C、故意损毁视频监控录音录像资料的; D、监控存在死角的;

E、随意更改监控探头监控角度的; F、监控资料保存期限达不到规定天数的。

1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 )

A、未及时报案或压案不办,而贻误办案时机的; B、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的; C、打击、报复员工或包庇违规人员的;

D、案件调查、处理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的;

E、阻挠、刁难案件查处的; F、诬告陷害或诽谤他人的。

16、员工违反信访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ABCD )

A、聚众上访,围堵、冲击办公场所,拦截车辆,或堵塞、阻断交通的;

B、侮辱、殴打、威胁信访工作人员的;

C、在信访接待场所蓄意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D、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17、押运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ABCDE ) A、将运钞车挪作他用的;

B、使用非防弹运钞车运送物款的; C、驾驶员违反规定擅自熄火的;

D、营业网点未执行二人以上持自卫器械接送款箱的;

E、驾驶员未按规定着装的。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CDE ) A、人员、车辆违规出入金库的;

B、金库钥匙、款箱、值班交接等存在风险隐患的; C、不按有关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的; D、未有效进行安防设施建设的;

E、不按规定进行有关验收工作的。

19、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降级至开除处分。(ABCD ) A、未按规定受理、登记、转送、交办和答复的;

B、调查不认真扎实、不深入彻底,处理不妥当、反馈不及时的; C、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态度粗暴,导致矛盾激化的; D、帮助被举报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相关证据资料,掩盖事实真相的;

E、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工作任务的;

2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E ) A、阻挠、刁难案件查处的;

B、诬告陷害或诽谤他人的;

C、压制、打击、报复、迫害办案人、检举控告人的; D、调查期间变卖、转移与调查有关的财物的; E、拒不执行监察决定的。

2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BCDEF ) A、不按有关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的; B、未有效进行安防设施建设的; C、不按规定进行有关验收工作的。 D、安全防范设施日常维护保养不及时的; E、人为损害安全防范设施的;

F、安全防范设施损坏未及时上报和整改的。

2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和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B)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C)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A、10 ; B、15 ;

C、30 ; D、45 ; E、60。

23、有下列(A B)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等的; B、与客户串通,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

C、索要礼品,接受下级财物或其他利益及无偿占用客户财产的; D、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贿赂的。

24、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给予有关责任人(B)处分;情节严重的,(D)。 A、警告至记过; B、警告至撤职; C、记过;

D、解除劳动合同;

E、开除。

25、利用职务之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ABCD)。

A、索要礼品,接受下级财物或其他利益及无偿占用客户财产的; B、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贿赂的;

C、在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参加有可能影响正常业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的;

D、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

E、利用农村信用社贷款买卖彩票、股票、期货、理财产品的。

26(ABC)农村信用社和客户资金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侵占; B、挪用; C、截留; D、诈骗; E、抢劫。

27、(ABC)农村信用社或客户资金财产的,或为抢劫、盗窃、诈骗提供便利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A、抢劫; B、盗窃; C、诈骗; D、挪用; E、截留。

28、利用农村信用社贷款买卖(ABCD)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至开除处分。A、彩票; B、期货 C、股票

D、理财产品

29、在枪支弹药管理工作中,有下列(ABC)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未按规定对持、管枪人员进行审查、培训的; B、枪柜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交接的;

C、未按规定办理枪支、弹药领用交接手续的; D、枪支弹药保管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

30、下列那些严重不良行为,应当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ABCD) A、赌博; B、吸毒; C、嫖娼; D、走私。

四、简答题:

1、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开展安防教育、技能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那个档次的纪律处分?

答:依据《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开展技能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行为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营业期间或营业终了,员工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行为,主要有哪五种表现形式?

答:

(一)“四门”(联动门、营业室后门、大门和守库室门)未按规定使用,钥匙无专人管理或管理不规范的;

(二)营业期间及中午值班期间室内一人临柜或无人临柜的;

(三)未履行相关查验手续允许非本营业室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的;

(四)柜员营业期间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饮料、食品、药物等物品的;

(五)门窗关闭不牢固,报警、通讯、监控等设施不开通、不使用,柜台外存放私人交通工具或私人物品的。

3、在金库安全管理中,员工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行为行为,主要有哪四种表现形式?

第12篇: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年日

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年日

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第13篇:违规违纪案例心得

严以律己,从小我做起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些列制度、程序和方法,从而实现对风险的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这是我们都总所周知的,然而目前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还很薄弱,经营风险还很大的情况下,太过乐观不是好事。

故近阶段在行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全体员工开始组织学习案件防控案例和相关知识,通过内控防案制度的学习以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案例与分析》的学习,是我们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严以律已的重要性,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敬岗爱业,遵纪守法,从小我做起。

通过认真的学习与具体的研究,要改变目前各种违规违纪主要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重塑优秀的企业精神,着力培育内部控制文化

优秀企业精神是内部控制中的软约束力,他强调以人为核心,通过自我修养起作用。首先应从培育正确的价值观入手,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纠正狭隘的个人至上的思想导向:其次,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培训、建立赏罚机制、领导以身作责、广泛宣传等手段,培养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诚信、廉洁、守法、服务、敬业、勤勉、协作为标准来要求员工,熟悉岗内工作的职责要求,理解和掌握内部控制的要点,积极努力去发现问题和风险,使银行能拥有一个较好的内部控制氛围。

二、有效开展内部控制活动,控制各种风险

在规章制度的规定方面要实现规章制度的制定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紧跟流程过程、变革及业务创新。为将各项规则落到实处,要完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如岗位双人,双职、双责制,进一步完善内部授权审批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内部权责明确,防止替岗、代岗现象,同时建立责任定性,考核定量的管理考评制度,建立风险管理奖惩制度,赏罚严明。这些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范操作风险。对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防范则应适当增加呆帐准备金规模,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培育好中国的衍生工具市场,利用多种金融工具进行投资组合、分散市场风险。

三、加强信息管理,建立顺畅的信息传递机制

首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要继续完善其会计核算体系,裁减核算主体,上收核算层级,统一会计口径,废除计划限制,同时完善会计帐务的电子化管理,减少造假可能性,强化审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度。其次,建立完备的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设计,力求管理全面、安全可靠。再次,要防止信息传递过程中的理解偏差。以会议座谈、研讨等方式的上下级直接交流也有利于信息的正确传递和决策的执行。

四、加强内部稽查审计,完善监督核查制度

稽核审计是内部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独立性是其有效的首要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可考虑将稽核部门的地位提升,直接隶属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或可以在总行建立一个总稽查审计部门,直接对总行行长负责,下属支行分别建立分部门,直接对总稽查部门负责,防止机会主义错误。同时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对监控对象作出迅速判断,并采取即使必要的措施。当然,审计人员的素质把关也十分重要,要从严选拔,特别注重其品德修养,这是审查有效的最基本保证。

第14篇:无违纪违规证明

无违纪违规证明

XXX(身份证号:452230XXXX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X族。该员工在我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特此证明。

广西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第15篇:违纪违规处理通报

违纪违规处理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重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购置小汽车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宁纪发〔2002〕14号)和《关于严格配车规定严肃购车纪律的通知》(宁纪字〔2004〕3号)两个文件,就配车标准、备案制度、纪律规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县大部分乡镇、单位都能严格遵照执行,但县国土局、交通局、林业局三单位违规违纪配购小汽车,严重违反了购置小汽车的有关规定。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三单位购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县国土资源局未经财政部门评估批准,擅自将单位的桑塔纳小汽车出售,违反了国有资产处置实行公开拍卖出让的有关规定。其后又没有按县纪委的购车备案意见,未经过政府采购中心,于200x年x月xx日,私自超标准购回6缸猎豹越野小汽车一辆(车辆型号为cfa2030a,排气量2.972l,购车总支出25.5万元),并将购回车辆的户籍挂在县外企业单位。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其购买车辆所有支出均未到县会计核算中心报帐,严重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相关规定。

县交通局在未办理小车购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通过政府采购中心,于200x年x月xx日超标准购回6缸猎豹越野小汽车一辆(车辆型号为cfa2030ap,排气量2.972l,购车总支出23.43万元。现尚未办理上户手续)。

县林业局在未办理小汽车购买备案手续、未经过政府采购中心的情况下,于200x年x月xx日严重超标准购回帕杰罗速跑警车一辆(车型号为bj2025,排气量3.0l,购车总支出32.5556万元)。

二、处理结果

针对以上三个单位配购小汽车存在的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三个单位违规违纪购车错误行为进行处理。决定对三个单位违纪购买的车辆依法依纪予以收缴,并对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等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训诫谈话,责成县林业局、县国土局限期纠错,在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县纪委、监察局。

三、几点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引以为戒,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二)我县作为国定贫困县,又连续两年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重创,财政十分紧缺,为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自觉坚持治奢的各项规定,并结合各自的工作,针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执行党纪法规方面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及时堵塞管理服务中的漏洞,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政府新形象。

(三)今后凡需配购小汽车和采购大宗办公用品的乡镇和部门,必须履行备案手续,严格控制标准,认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办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对此类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快从重查处。

第16篇:工作违纪违规检讨书

尊敬院党组:

今天我怀着十分愧疚和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示对自己在工作时间违反规定的深刻认识及改正错误的决心!

关于XXXXXXX明察暗访我因看手机视频违反规定一事,因个人的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没有充分认识到应当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的重要性,给本院造成了严重影响。我犯了一个低级、原则性的错误。虽然是一件看似很简单的问题,但是连这么基本的要求和制度都没有遵守,是因为平时总是认为只要把上级交与的本职工作任务完成好就可以,对其他的一些细小工作可轻可重,这也是造成这次本人违反相关规定的主要原因,也是对自己工作职责的严重失职。

通过这么多天的认真反思,我深深的认识到了我的这种行为不但给单位的工作造成了影响,还影响司法警察大队的荣誉。同时我也找到了根源性问题,使我深刻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从中学习到深刻的教训。现将有关事项检讨如下:

一、思想上的放松是导致我违反规定最严重的问题。从思想上,暴露出重业务,轻学习,在各级明察暗访的情况下,只注重完成平时的相关工作,对院党组的有关指示、会议学习不够,领会不深,由此才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这也是出现问题的根源。

二、在作风上也比较松散,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虽然之前就接到通知,但是有时候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玩手机。

三、没有严格的遵守好院里的相关制度规定,院里下发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但是并没有认真的学习领会,所以自己在落实好相关制度规定的时候就存在打折扣现象。

出现问题后,我将着力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是想认识,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只有认真学习好各项规章制度,领会好院党组的会议要求,切实把思想提升一个新的层次,才能真正的使自己改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个人作风,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一定要设身处地的多思考问题,而不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去打擦边球,从未做到防范于未然。三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要把落好和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完成好工作的前提和要求,只有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也能起到传帮带的功能。

以上是我关于此次错误的检讨。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望领导和同事们念在我是初犯,给与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真诚的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一切处理。同时,我也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在我犯错误期间给与了我极大的关爱和帮助,我一定不会辜负领导和同事们的期望,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表示自己的醒悟,以加倍努力的工作为单位作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和同事们相信我吧!

检讨人:XXX

2015年8月24日

第17篇:关于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

关于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编办联合督查组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省、市、县纪检监察和机构编制部门对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查处。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溆浦县机构编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行政机关超编。全县行政编制2323名,实有2745名,超编422人,超编率18%。

2.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截止2009年7月底,全县正科级以上单位核实领导职数729名,实际配备领导干部881人,平均超配21%。

3.擅自设立机构。一是怀化市批复溆浦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撤销的机构仍然存在;二是一些县直部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

4.进人收费。溆浦县某局于1999年9月—2009年7月,以集资款或借款的名义向新进人员收取44.7万元。

5.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不规范。一是以领导个人签批替代集体研究,制度执行不力;二是事业单位先超编再增编;三是核定事业编制偏宽;四是机构编制年报统计数据不实;五是存在逆向流动现象。

经查,2004年2月至2008年4月,县委个别领导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个人签批同意调动、聘用52人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违反人事考录、复转军人安置的规定,个人签字同意聘用、调入、安置人员11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省纪委、省编办责成怀化市纪委、市编办对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办。溆浦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撤销了县直部门擅自设立的机构,县某局全部退还以集资款或借款的名义向新进人员收取44.7万元。溆浦县纪委对该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同意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辞职,对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给予免职处理。怀化市纪委给予县委有关领导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溆浦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从核查的情况看,尽管有媒体报道、网上炒作的放大因素,但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这些问题和现象在其他地方和部门也有不同程度的发生,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编委要加强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增强机构编制意识,带头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带头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警钟长鸣,廉洁从政,严禁把审批机构编制与所谓的“效益”挂起钩来。

要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是否超编进人,是否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吃空饷”,是否擅自设立机构、是否存在“条条干预”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甄别情况,分析原因,要借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东风,把一些能解决的问题解决好,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和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要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着力抓好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积极探索加强领导职数管理办法,逐步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的配套和制约机制,建立机构编制公开制度,实现机构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

要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着力贯彻落实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工作,有效预防违纪发生。要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的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

第18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行业纪律,促进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和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或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内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党内规章制度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以下简称违纪违规问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和医疗卫生行业规章、纪律以及本单位内部有关制度、规定的问题。

第四条

违纪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

违纪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二章

第六条

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

公立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任免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第八条

公立医疗机构的医、药、护、技人员和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一般行政、后勤、管理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由医疗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调查处理。

第九条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辖区内医疗机构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的指导,属下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辖区内医疗机构管辖的重大、典型违纪违规问题,必要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

第三章

第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违纪违规问题举报受理工作。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和举报接待的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为群众提供举报的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收到的违纪违规问题举报件,必须逐件拆阅,由专门机构或人员统一登记编号。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被反映人基本情况(姓名、单位、政治面貌、职务)、被反映的主要问题和反映人基本情况(匿名、署名还是联名)。

对通过电话或当面反映问题的,接听、接待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并按前款规定登记编号。

第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健全完善举报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举报件接收安全、完整、保密,不得丢失或损毁。

第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应依照管辖权限转交相应的部门或单位按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对接收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和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属于本单位管辖的,由本单位相应职能部门办理;

(二)属于上级单位管辖的,应以函件形式将举报件原件报送上级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复印件留存;

(三)属于下级单位管辖的,应将有关举报线索和材料转交下级有管辖权的单位办理,必要时可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办理结果;

(四)对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管辖范围内的举报,应将其材料移送有关单位处理,或告知来信来访者向有关单位反映;

(五)对重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和材料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属于本单位负责办理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和材料,应当集中管理、件件登记,定期研究、集体排查,逐件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后,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认为违纪违规事实不存在的,或者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过于笼统,不具可查性,举报人又不能补充提供新线索的,予以了结或暂存,有关线索和材料存档备查;

(二)认为被反映人虽有错误,但违纪违规情节轻微,不需要作进一步调查的,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责成其作出检讨、予以改正;

(三)认为有违纪违规事实,需要作进一步调查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组织调查。

第四章

第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受理的违纪违规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及时组织调查,不得延误。

第十八条

对需调查的违纪违规问题,负责调查的单位应根据情况组织调查组。调查组一般应由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牵头组织。问题复杂的,可由纪检监察机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也可根据需调查问题的性质和单位内设部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部门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

必要时,可协调有关方面专家参加调查组,参与涉及具体专业问题的调查工作。

第十九条

调查组要熟悉被调查问题,了解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订调查方案,并与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及时沟通协调。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应积极配合调查组调查工作。

第二十条

调查组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各种能够证实被调查人有违纪违规问题或者无违纪违规问题,以及违纪违规问题情节轻重的证据。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十一条

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调查取证时,应当表明身份。

第二十二条

调查组可依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部门和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

(一)查阅、复制与调查内容有关的文件、病历、账册、单据、处方、会议记录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部门、科室提供与调查内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说明;

(三)与有关人员谈话,要求其对调查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四)对调查涉及的专业性问题,提请有关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五)依法依规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所调查问题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第二十三条

调查过程中,应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需提请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执纪执法部门予以协助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调查组应将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写成违纪违规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对被调查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必要时还应作补充调查;对不合理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被调查人应当在违纪违规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字,也可另附书面意见。拒绝签署意见或签字的,由调查人员在违纪违规事实材料上注明。

第二十五条

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当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调查依据,违纪违规问题事实、性质;被调查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的态度和对违纪违规事实材料的意见;处理依据和处理意见或建议。对调查否定的问题应交代清楚。对难以认定的重要问题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调查报告必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

受委托调查的违纪违规问题,调查报告应经受委托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后以受委托单位名义上报上级委托单位。

第二十六条

调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严重的,调查组应及时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组织手段或补救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二十七条

违纪违规问题调查终结后,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或作出组织处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审理。

纪检监察机构应在参加违纪违规问题调查的人员之外另行组织或抽调人员组成审理小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第二十八条

违纪违规问题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问题重大或复杂的,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延长调查时间。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审理工作结束后,经调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有违纪违规事实,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或者按照管理权限建议有关单位作出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决定。

(二)有违纪违规事实,但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建议有关单位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作出恰当处理。

(三)认为需要由其他机关给予处理的,应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四)对违纪违规事实不存在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说明情况,必要时可采取适当形式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第三十条

对有违纪违规问题的从业人员,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违纪违规问题的从业人员,需要给予政纪处分的,应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对有违纪违规问题的从业人员,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已作出党纪、政纪处分,还需同时作出组织处理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一)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职资格或参加有关学术委员会资格;

(二)扣发绩效工资、停薪;

(三)停职、缓聘、解职待聘、解除聘用合同;

(四)调离工作岗位、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

(五)警告、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

以上处理办法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免予处分、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所在医疗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所列相应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需要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

(一)至

(四)项所列处理种类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有关单位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

(五)项所列处理种类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办理。

第三十四条

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及时执行处理结果,并将执行情况及时书面反馈违纪违规问题调查部门或单位。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发案原因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必要时可根据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对处分或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分、处理通知书后,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处分或处理的执行。

第六章

第三十七条

调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采用违反法律法规或党纪政纪的手段;

(二)不准将举报人、证人告知被举报人和无关人员,不准将举报材料、证明材料交给被举报人及其亲友;

(三)不准泄露拟采取的调查措施等与调查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准扩散证据材料;

(四)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问题;

(五)不准接受与被调查问题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

(六)调查中,调查组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对外透露。

第三十八条

调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被调查人、举报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回避:

(一)是被调查人的近亲属;

(二)是要调查问题的举报人、主要证人;

(三)本人或近亲属与要调查问题有利害关系的;

(四)与要调查问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

调查人员的回避,由负责调查的单位有关负责人决定。

对调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调查人员不停止参加调查组的工作。

第三十九条

被调查人或其他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建议停职检查或相应的处理,造成损害或者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阻挠、抗拒调查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

(二)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隐匿、销毁证据,出具伪证、假证的;

(四)包庇违纪违规行为的;

(五)打击报复举报人或调查人员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部驻卫生部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其他医疗卫生单位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9篇: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 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 人员

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 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其它岗位人员作不该作的事情的行为,如私自替岗,代他人考勤,到别的岗位上作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等。

5 旷工:没有履行请假程序不在工作岗位的、私自让他人替岗的、没有按时销假的、或没有履行审批程序脱岗20 min及以上、迟到30min及以上、或早退20min及以上的行为。

6 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在上班工作期间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书籍资料、干私活、闲谈、睡觉、玩耍、洗浴、上网游戏聊天等。

7 未经批准擅自带领非本公司员工出入厂区的。

8 在员工集体宿舍聚众闹事,喝酒赌博,打架漫骂,影响其它员工正常休息的。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着工装,不戴胸牌的。

10 违反会议、培训纪律。

11 经公司认定的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不作为的行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职责或义务,应该履行的行为而不履行,致使公司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的或给公司和他人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因工作不主动,处理不及时,正常工作不能及时完成。

2 工作失职、工作开展不力、管理不力,造成生产、品质、安全、设备等损失。

3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和下发的管理制度,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执行,导致工作延误。

4 发现或知悉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而隐情不报。

5 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及时阻止、检举,不积极配合违规违纪调查,拒不提供证据或拒不作证的。 6 不按时反馈信息,没有认真如实填写记录和报告,或他人代填的,敷衍了事的。

7 没有履行职责,或没有按制度的规定,开展工序点控制、设备点巡检和班组建设等工作。

8 执法不明,管理不严,袒护、包庇、纵容违纪违规。

9 保管、保养不当,遗失公司重要资料、物品,或造成资料、物品非正常的浪费、变质或损坏。 10 有章不循,有规不依,不按规定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影响工作管理秩序。

11 没有妥善保管责任区内的物资而发生失窃、变质、混杂、雨淋等损失现象。

12 对所辖部门或员工缺乏指导,疏于管理,而造成的管理混乱,执行力低下现象。

13 经公司认定的其它不作为行为。

3、违反工作秩序的行为: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和员工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在公司工作区域内嬉戏、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斗殴、酗酒、漫骂、滋事,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行为。

2 违规操作的行为。

3 不服从领导、管理部门的管理、调派,威胁、恐吓上司或同事,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或纪律检查人员,打击报复他人的。

4 为实施报复行为而指使他人或变相指使他人对公司员工施加暴力或实施其它违规违纪和公民基本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

5 因失职造成生产经常管理工作安排期混乱的。

6 玩忽职守,隐瞒工作过失的。

7 不参加岗位培训或应参加的会议,不遵守培训课堂、考试和会议纪律的。

8 不遵守物品放行规定,未经许可或检查,私自带出工具物品。

9 在工作时间私自会客或妨碍他人(部门)工作。

10 不按规定或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的。

11 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或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12 不遵守会议纪律,上班时不开班前会,下班时未搞好责任区清洁卫生的。

13 经公司认定的其它违反工作秩序的行为。

4、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发生了不符合公民道德标准和公司干部员工行为准则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提供、传播虚假信息,制造谣言,扰乱正常工作开展,造谣惑众者。2 对公司领导、员工实施威胁、暴力或造谣诬陷、讽刺诽谤、恶意中伤、严重侮辱,毁人名誉的。

3 煽动或参与恶意怠工、闹事、集体上访的行为。

4 组织参加非法组织,或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5 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6 破坏公司生产、办公、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7 冒用部门主管或其他负责人笔迹签发、伪造文件、资料的。

8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10 利用公司管理漏洞或借其他机会投机取巧。

11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12 违背公司利益、利用公司商业信息搞同业竞争。

13 道德败坏,生活作风靡乱,伤风败俗的行为。

4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

15 幕后操纵他人危害公司或他人利益。

16 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17 不讲文明礼貌的行为。

在职期间的治安刑事犯罪。

19 经公司认定的其它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

5、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 记录帐目数据混乱,致使收、发货品或资金数量较大的。

2 利用公司资源制造私人物件。

4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

5 贪污、偷盗、挪用、克扣、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

6 在合同签订、物资验收、计量过程中,收受他人或其它单位财物而不上缴的。

7 私自外借、挪用公物。

8 在其它独立法人单位兼职的。

9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

10 为他人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及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电子文件。 11 违反财经审批制度或程序,违规支付和出货。

12 其它经公司认定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在对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调研的基础上,识别各种违规违纪特点,分析产生原因,评估危害程度,制定《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并适时进行修订,报公司工会讨论通过后颁布;参与执行监督,建立违规违纪处罚台帐。

第七条工作质量领导小组负责本条例的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重大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和公示;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审和仲裁;对单位首席负责人以上人员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处理;裁决是否可移交司法机关事宜。

第八条各车间、部门管理干部应作好本条例在本单位的宣传、贯彻、执行,依据本条例对本单位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罚,并上报督察室备案;建立违规违纪处罚记录台帐,对其它单位或人员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公司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揭发、阻止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向各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章处 罚

第一节处罚种类

第十条 行政处罚

1、班组长以下员工有:警告、待岗、辞退等。

2、工长以上干部有:记过、降职、免职、辞退等。

3、所有违规违纪辞退人员取消年薪、奖金和补偿金。

第十一条 经济处罚

1、班组长以下员工有:赔偿损失、10元/项次,200元/次、500元/次、1000元/次等。

2、工长以上干部有:赔偿损失、100元次、500元/次、1000元/次、2000元/次等,联带责任的处罚按联带比例确定。

第十二条 刑事处罚

公司员工触及法律的,或可追究法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公司支持和维护受害员工合法的诉讼权利。

第二节 处罚标准

第十三条 班组长以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秩序、财经纪律和不作为的,一次警告,二次罚款200元,三次罚款500元,四次1000元,五次辞退;

第十四条 干部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秩序、财经纪律和不作为的,一次记过,罚款200元;二次降职,并罚款500元;三次免职,并罚款1000元;四次辞退。

第十五条 由于不作为或违反财经纪律而出现的记录、票据、报表、台帐违规镇写的,10元/项次。

第十六条 收受财物的、挪用、克扣、非法占用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承担以上标准罚款外,应如数退还或上缴公司。

第十七条 违反行为准则的的,一次警告,罚款300元;二次辞退。

第十八条 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损失的,经办人和审批人各承担损失的50%。

第十九条 违规违纪和不作为造成的损失,直接责任人承担70%,直接责任领导承担20%,相关联人员,承担10%;直接损失超过10000元或间接损失大于20000元的,直接责任人辞退并承担损失60%,相关联人员,承担损失的10%,直接责任领导免职并承担损失的20%,直属领导降职使用并承担10%。

第二十条 由于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下属员工违规违纪1月内累计五次者,直接责任领导作降职处理,罚款200元,直属领导记过,罚款100元;累计10次,直接责任领导免职,罚款500元,直属领导降职,罚款300元;累计15次,直属领导免职,罚款500元。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

3、因他人协迫或诱骗的,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且影响较轻的;

4、出自善意,但因能力不足或方法不当而违纪的,且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5、单位已经查处并上报备案的,公司不再进行处罚,单位领导可免除联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从重处罚:

1、后果严重的;

2、协迫、诱骗或教唆他人违反本条例的;

3、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4、屡犯不改的;

5、因不作为而违纪的;

6、严重影响的。

第二十四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经济处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行政处罚按最高处罚执行。

第三节 处罚程序

第二十五条 公司管理部室、各单位负责人或纪律检查人员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对发现的违规现象可根据相关制度,填写YZ/Q4-0903《不符合项报告》,依据本条例提出处罚意见,并责成直接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纠正。

第二十六条 《不符合项报告》要经检查单位首席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审核,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下发执行;不符合项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人力资源办,一份下发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 工作质量小组应根据不符合项报告内容,编写处罚通报,及时下发,并建立员工违规违纪处罚台帐,便于追查后续责任和领导的联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员工举报的违规违纪情况,工作质量小组、督察室应及时开展详细的调查取证,实事求是,根据调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工作质量小组组长审批。

第二十九条 经调查取证,证据确凿的违规违纪行为,工作质量领导小组要及时进行处理通报。

第三十条 涉及单位工长以下干部的处理,须征求单位首席负责人意见,报直属领导审批;涉及部门付职以上干部的处理,应征求直属领导意见,报经公司领导班子审批;涉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处理,应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一条 在执行本条例过程中,凡发现执纪人员或审批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违反工作秩序或行为准则中的相应规定,加倍处罚。

第四节申诉

第三十二条 受处罚的员工如对处罚有异议,可在在接到《不符合项报告》,两天内提出复议,进行申诉。 第三十三条 复议由申诉者写出书面报告,陈述原因,提交出具《不符合项报告》的人员或单位的上级领导或部门,进行复议。

第三十四条 上级单位或主管领导接到申诉报告后,要在三天内,最长不超过7天时间,安排复核活动,提出复核意见。

第三十五条 经复议无误的,加倍进行处罚;确实有误的,要在复核报告中予以纠正,并进行澄清。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拟订解释,由工作质量小组和督察室归口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经公司工会讨论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它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规定为准。

第20篇:公司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公司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一、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原则及定义

1、公司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纪律、规定。

2、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运营保障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公司复查。

四、处罚的权限及执行

1、公司行政部负责各类常规检查。公司行政部门可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作专项、突击检查。

2、公司行政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在证据明确、充分的前提下,对确实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提出处罚决定。

3、上款所称之处罚决定,经该违规违纪员工的部门主管、负责人确认后即予以执行。

4、处罚决定以《违规违纪处罚单》形式出具,并要求该违规违纪员工确认。

5、所有《违规违纪处罚单》均由公司运营保障部保管,并提交复印件于人事部门备案,作为业绩评估考核以及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6、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执行处罚决定中经济类处罚的具体执行。各类经济罚款的名单、次数及金额应于每月末/下月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从违纪员工本月工资收入中扣除或由当事人直接交入财务部。

五、惩戒方法

公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

口头警告:累计三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

书面警告:累计两次书面警告,公司有权给予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通报批评:在员工所在部门直至全公司通报批评,且该员工在半年内不得晋升或加薪。

罚款:根据员工下述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的罚款,以及扣发相应发的效益工资等。罚款的最高额度为工资总额90%。

降级:薪级短期或长期降级,对于中等违纪行为降级幅度为一至二级,对严重违纪行为降级幅度为二到三级。

降职:职位短期或长期降级,薪级与调整后的职位相一致。 

停职调查:所犯过失情节严重或者影响重大的,对该员工予以停职调查处理,停职期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如调查后证明非该员工过失的,停职调查期间的工资正常计发,如证明该员工确有过失的,后续处罚按照停职调查后的结果确定。

留职察看:对于连续犯有中等违纪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或者由于其所犯过失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给予留职察看处理。留职察看期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员工在留职察看期间不得晋升或加薪,且如在留职察看期间再次犯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公司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犯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司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六、轻微违纪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上述相关处罚,并处罚款人民币50元—200元: (1) 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一个月内发生三次迟到或早退行为的; (2)工作时间未经上司许可离开工作场所的; (3)因公司业务外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返回的; (4)工作时间喝酒或呈醉酒状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工作时间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 (6)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推销、传销等行为的; (7)未经许可在规定场所和时间外饮食、吸烟或休息的; (8)消极怠工,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

(9)工作不负责,遭到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投诉的;

(10)根据岗位职责需要,需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的员工,拒接公司、客户

来电,或在合理时间内未对公司、客户来点予以回复或处理,尚未造成公

公司损失的;

(11)在工作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以及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的; (12)未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业务移交等手续或报告的;

(13)在公共场所内使用带有攻击性、歧视性、侮辱性或其他不礼貌行为的; (14)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闹的; (15)恶意骚扰他人;

(16)未经许可使用公司设施,或使用公司指定以外设施的; (17)使用公司财物不当,造成浪费的;

(18)未经许可,利用公司电源给个人电动车的车瓶充电的; (19)未经许可,将公司财物带出公司的;

(20)因过失致使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不满500元的; (21)因过失致使公司名誉及信用受损的;

(22)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制作虚假材料的欺诈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在财务报销中虚假报销等),尚未造成公司损失的; (23)工作时间未按照公司规定穿戴置顶服装、佩戴证件的; (24)不服从上级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散布谣言的; (25)有越权或失职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不满500元的;

(26)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公司及公司指定区域或未经许可

的物品带入公司及公司指定区域;

(27)未经公司许可或以业务以外目的利用公司电脑浏览互联网的; (28)教唆他人违反上述轻微违纪行为的。

七、中等违纪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上述相关处罚,并罚款人民币200元—500元: (1)第2次发生本规定所述轻微违纪行为的; (2)一年内累计旷工不满三天的;

(3)工作时间喝酒(公司应酬外)或呈醉酒状态的,已造成后果的;

(4)根据岗位职责需要,需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的员工,拒接公司、客户

来电,或在合理时间内未对公司、客户来点予以回复或处理,造成公司财

财产损失,累计加之不满500元的; (5)诽谤,聚众取笑同事的;

(6)采取不恰当的方式发表个人意见或违反公司沟通规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秩序的;

(7)公开散布、传播他人隐私的;

(8)因过失致使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500元不满2000元的;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公司和他人人身伤害的; (10)造成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丢失和损坏的; (11)所属员工有植物侵占(携带潜逃)情况的;

(12)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制作虚假材料的欺诈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在财务报销中虚假报销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不满300

元的;

(13)工作时间内使用非工作必须的电脑软件,或其他未经公司许可使用的电

脑软件; (14)上班睡觉、浏览无关网站以及越看无关书刊; (15)未经许可,用私人电脑接入公司内部网络的; (16)未经许可,使用公司车辆的,尚未造成损失的;

(17)违反公司的安全、卫生规定或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如禁火区使用明火等),

尚未造成损失的;

(18)不服从上级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散布谣言,经批评仍不改正的; (19)有严重越权或严重失职行为,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累计价值满500元不满1500元,或造成公司重大名誉损失的; (20)无正当理由,对公司或上级进行无理取闹的; (21)对根据本规定应受处罚者给予纵容包庇的; (22)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的;

(23)教唆他人违反上述所述中等违纪行为的。

八、严重违纪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上述相关处罚,直至予以辞退,并处罚人民币500元以上:

(1)第3次发生本规定所述轻微违纪行为的; (2)第2次发生本规定所述中等违纪行为的;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包括五天)的; (4)工作时间喝酒(公司应酬外)或呈醉酒状态,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5)根据岗位职责需要,需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的员工,拒接公司、客户

来电,或在合理时间内未对公司、客户来点予以回复或处理,累计价值满

500元的;

(6)在工作场所内使用暴力、恐吓或类似行为的(如打架行为);

(7)在工作场所内进行非法集会和非法宣传等活动,或使用带有煽动性的言论,

或采取其他行动,妨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有妨害危险的; (8)在工作场所内有性骚扰行为的; (9)因过失致使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2000元的; (10)造成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丢失和损害严重的; (11)所属员工有职务侵占且数额巨大(携款潜逃)等情况; (12)因故意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和名誉及信用受损的; (13)因其他故意行为致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14)挪用公司财务的; (15)侵占公司财务的; (16)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17)工作时间参与赌博或非法交易行为的; (18)收受贿赂的;

(19)利用公司职务或职权,敲诈勒索或不正当收受钱财或谋取私利的; (20)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制作虚假材料等的欺诈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在财务报销中虚假报销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300

元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21)伪造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证明文件,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

假信息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的;

(2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公司和他人人身伤亡和致残的;

(23)违反公司的安全、卫生规定或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如禁火区使用明火等),

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致使他人伤亡的;

(24)未经许可,使用公司车辆,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造成公司损失的; (25)无证驾驶的;

(26)不服从上级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散布谣言,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秩序的;

(27)未经许可,擅自下载程序或更改公司电脑数据的;

(28)未经许可,擅自登录与公司无关的网站,下载和游览于公司无关的内容;

用私人电脑接入公司内部网络,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或造成公司损失

的;

(29)因严重越权或严重失职行为,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或造成公司经

济损失累计价值不满1500元,或造成公司重大名誉损失的; (30)因对所受处罚不满,向相关人员进行蓄意报复或恐吓的;

(31)未经许可,在其他公司就业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或指导,严重

影响本职工作或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

(32)未能遵守公司保密规定,或未能妥善保管公司及客户的资料,或未经许

可,擅自将公司电脑以及外部记忆存储体或其他工作资料带出公司,或

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及公司或客户机密的;

(33)不履行岗位职责,对下属工作监督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 (3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的; (35)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非法取得或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36)违反公司保密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37)被迫究刑事责任或其他司法处罚的;

(38)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录音、照相、摄影或绘画的; (39)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将未授权的人员带入生产区域的;

(40)犯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传染病,违反相关规定

私自或强行进入工作场所,危及他人健康的; (41)严重违反公司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 (42)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的;

(43)教唆他人违反上述所述严重违纪行为的。

九、其他

(1)如有损坏赔偿情况,可对违规情况先行处罚,在赔偿价格出来后,再追究

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2)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此规定解释权归法定责任人; (4)违规违纪处罚单。

终始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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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违规问题专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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