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市场监督岗位职责

2020-08-13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岗位职责

局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指示精神。

2、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食品安全的全面行政工作。

3、负责全局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和日常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开发区建设服务。

4、负责全局人事调整,资金审批和各类文件、资料的审定工作。

5、组织研究确定重大问题,协调和指导副职工作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

6、食品安全全面工作,负责主持局长办公会,适时提出议题,主持讨论研究,做出相应决议、组织安排实施,积极为开发区食品安全服务。

7、带头参加党组织的各种活动,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自觉维护和加强班子的团结。

8、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搞好自身及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

9、坚持定期与党员干部谈心,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10、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工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机关党委工作;

2、负责食品流通监管与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和党建人事、干部教育、精神文明、文化建设工作。

3、具体分管业务工作,按照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协调组织开展监察工作。

4、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点事项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法。

5、注意调查研究,讲究工作方法,了解掌握监察工作新情况、新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

6、一切从实际出发,要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7、完成上级组织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局长岗位职责

1、在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的行政工作。

2、负责监察执法、政策法规、行政复议和综合治理、群众信访工作。

3、协助局长搞好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业务工作。

4、负责本单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对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常抓不懈。

5、对干部考核、任用、岗位目标管理和机关工作建设进行审核负责。

6、局长不在岗位时,主持全局的工作。

7、完成上级组织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草拟并督查落实市局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协助局领导安排全局性重大活动,并协调各科室之间工作;

3、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和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的组织安排,并督办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重要文稿的起草或初审;

5、负责后勤事务的综合管理,侧重来访来客接待、会务工作安排;

6、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

7、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和交流工作;

8、负责政务事项的综合管理,侧重重要文稿的草拟工作;

9、负责办公室印信管理工作;

10、负责市局下发文件的审核、登记和印发;

11、负责上级文件以及重要来函、来电的拟办督办工作;

12、负责局机关日常保密工作;

13、负责局机关工作简报、年鉴和大事记的资料收集及编纂工作;

14、负责上级来文、来电的登记和呈阅和收集归类工作;

15、负责办公室内部制度建设;

1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安全监察岗位职责

1、负责草拟并协调实施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及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有关材料;

2、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3、受理辖区内食品安全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

5、负责收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

6、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的检测、评价和培训工作;

7、负责协调实施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和专项执法工作;

8、负责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督查督办工作;

9、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

10、掌握本区食品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按时向区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11、调查摸底,反馈信息。整理本辖区内各项食品安全监督资料,并及时建档。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分户档案。

财务室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会计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

2、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财务、审计和统计工作;

3、负责编制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根据上级单位以及相关单位要求,按时、正确、真实编报及报送各种财务报告。

4、负责局机关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立卷归档及管理;

5、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事务;

6、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的收缴;

7、负责各种票据及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领用及核销;

8、负责工资、各类津补贴的发放,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9、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及有关物资的购置、保管与发放工作;

10、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指定车辆的驾驶,做到准时、安全、文明行车;

2、负责指定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持车辆常年整洁。

3、负责管理好指定车辆内常用工具、零配件和其他物品;

4、负责指定车辆档案保管,做好行车记录;

5、负责配合做好车辆年检、保险、维修、用油分配和交通安全

事故处理等工作;

6、负责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2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全系统财务、经费、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2.监督执行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财务制度。3.全系统财务预、决算和经费的计划编制、审核上报及划拨、结算工作。4.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处、市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沟通和协调。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推荐第3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局机关文秘、档案、值班、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和行政后勤等工作。2.组织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及全系统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3.牵头制订本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4.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有关事宜。5.组织做好政策法规工作。6.协调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推荐第4篇:药品市场监督科科长岗位职责

1.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受省委托,组织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2.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3.负责药品经营许可准入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两网”建设工作。4.组织实施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核发医疗器械(II类)经营许可证,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工作。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管理工作。6.开展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工作。7.开展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8.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药品招标等工作。9.指导下属县(市)局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10.落实上级领导、其他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推荐第5篇:食品药品监督工作汇报

㈥食品药品监督工作

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在“3.15”等重大节庆活动日,采取形势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同时,加大对全旗的餐饮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进行了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共培训餐饮服务人员618人,药械从业人员284人,极大地提高了我旗餐饮服务和药械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⒉加大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今年,对全旗餐饮单位进行餐饮业安全专项整顿,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牧区各类小食品市场、小摊点、小食杂店、小商店、小作坊、小餐馆的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检查,共监督经营网点844户次,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656户,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608户,对受理的服务单位进行了建档,建档率100%。此外,共处罚违法营业户121户,罚款8万余元。

⒊认真开展药品质量检查。今年,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重点从药品购进渠道、药品验收、养护、处方药销售登记、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销毁及特殊药品的购、销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严厉打击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以及非药品代替药品等影响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并及时进行了查处。共检查了359户使用药品经营,查处药品违法案件20起,结案20起。此外,对保健品和化妆品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认证。今年我旗共有12家零售药房

进行GSP认证,目前这12家药房的GSP认证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申报资料已通过审核。

推荐第6篇:食品药品监督工作总结

创新机制 锐意进取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扎实做好市场监管

--食药监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创机制、抓重点、攻难点、保安全”为工作重心,通过深入开展“四品一械”日常安全监管和专项清查,全面整顿规范了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上半年,我县未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重特大事件,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开展

通过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书香机关”建设活动,把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加强机关规范化、效能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一是在全局深入开展“学先进、强素质、转作风”活动。通过到对标先进单位厦门市食药监局学习,找到了不足,明确了目标,统一了思想,制定了赶超计划,在全局形成了人人争先进、工作争一流、事事讲奉献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了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局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凝集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二是大力开展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坚持一把手每月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二次,其它局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监督执法和调研不少于三次的工作制度,上半年局领导班子共形成调研文章12篇,在市局信息简报和今日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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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去向,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扎实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重点突出、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上半年,完善了34家药品经营企业,2家县级医疗机构、11家乡镇卫生院,4家保健食品、6家化妆品经营企业28家中小学食堂,30家大中型餐饮业及旅游景区餐饮业诚信档案,通过及时将监管动态及企业相关信息补充到档案,对守信企业减少日常检查频次,重在业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的难题,发挥诚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加大对不诚信企业的警示和查处力度,严格惩戒失信行为;四是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力度。今年我局通过强化培训、加强指导、适时督促等多种方式方法,使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上半年共上报65例药品不良反应,为上市药品安全使用提供了可靠保障;五是制定了“四品一械”日常监管方案。以保健食品、化妆品商标侵权、假冒伪劣及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铅、砷超标的化妆品为重点品种进行监管,重点检查专卖店、药店等场所,通过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销售台帐管理等制度,保障了化妆品、保健食品的安全使用;在餐饮服务环节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肉及肉制品、“山寨食品”等为重点,通过强化市场巡查,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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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协“两会”和国家、省市有关领导同志到我县调研督导工作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保障,保证了我县重大活动和重大接待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围绕重大事件,强化毒胶囊专项清查。根据国家局统一要求,所有药用胶囊及胶囊型药品,4月30日前生产的,由生产厂家负责召回,并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才能销售,检验不合格的一律销毁;5月1日后出厂的必须批批检验;从6月1日起所有胶囊型药品和制剂在购进时,必须索取厂家提供的合格检验报告书方可销售使用。在这次毒胶囊专项清查中,我局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启动了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在专项整治期间,县政府高度重视, 主管副县长张战辉多次听取我局就铬超标问题胶囊查处情况汇报,并深入到有关企业就清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局也派督导组到我县就铬超标药品清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我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在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暂停销售使用涉嫌铬超标胶囊的通知》,并多次召开了由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清查工作会议,对具体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个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做到了对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全覆盖督导检查,专项清查中,我局共配合召回了79个厂家的71个品种共计101批次1180盒的药用胶囊和胶囊制剂产品;三是局与所有经营使用都签订了责任状,确保了经营使用单位能够按国家规定自觉开展毒胶囊清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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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通过开展食品快检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四是开展家庭小药箱过期的失效药品回收活动。4月26日在县城集日新开街口,我局组织开展了家庭小药箱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当日共回收过期失效药品163盒,通过开展这项活动,进一步引导了群众正确购药、合理贮药;五是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我局分别于3月20日,5月15日,6月10日组织开展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三次,累计培训200人次。

五、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我局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面对新形势和新情况,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一是执法人员知识结构与监管工作不适应,缺少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专业食品药品执法和检验人员;二是小餐桌、小餐饮、建筑工地食堂监管难度较大;三是执法装备落后,执法经费不足。现有的执法装备不能满足于当前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需要,现有执法经费特别是食品药品检验经费严重不足,难以保证日常监管和食品药品检验需要;四是监管人员少,不能适应当前繁重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需要。我局有14个编制,其中1人借调到市食安办工作,5人已提前离岗但还占编,现局机关仅有8人,特别是去年县编委同意成立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按照程序,已上报省市编委,现还没有批下来,由于编制、人员不到位,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现由局其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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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淮滨食品药品监督

2018年淮滨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情况表

淮编【2014】31号文批复成立的一级行政单位,内设科室,下属财政全供二级单位1个:

7个职能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或者参与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县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参与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制定淮滨县基本药物增补目录,配合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

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县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共有编制111个,行政编制25个,参照管理事业编86个。在职人员78人,遗属1人,退休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入总计852万元,支出总计85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7万元,增长36.32%。主要原因:工资、社保缴费及乡镇协管员经费增加收入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52万元,其中:2017年部门预算结转 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46万元,非税收入10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6万元,占64.47 %;项目支出300.4万元,占35.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52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27万元,增长36.3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社保缴费及乡镇协管员经费增加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52万元,占年初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1.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1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7.9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8万元。原因:2018年度工作任务增加,专项检查加大力度。

3、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5万元。原因:公务接待从俭。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52万元,包括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3万元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要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推荐第8篇:食品药品监督工作总结

2005年,在市局、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局提出的\"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力营造团结务实、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努力塑造良好的部门形象,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坚持以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推动食品医药事业不断进步为总目标,以管理为主导,以监督为重点,坚持用发展的思路,以改革、创新的手段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开创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一、基本情况

二、求真务实,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全面突破

一是强化稽查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局的主要力量充实到稽查科,同时稽查科分为两个小组,将全县划分为两个责任区,每小组分管一个责任区,做到分区划片,明确监管范围。在局车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稽查科用车。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紧紧围绕\"五个明显变化\"(监管水平明显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明显规范,促进发展力度明显加大,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药监形象明显提升)。今年,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高、中考\"期间的执法检查,抓住重点问题加强监管。对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售企业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重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31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21家,受理举报23次,查处各类案件158起,其中当场处罚102起,立案起,结案起,结案率,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117个品规,标值

15、7万元,罚款28万元,有效地整顿规范了全县药品市场秩序。

二是结合沂南实际,全面开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县政府非常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于今年1月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本着\"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履行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能。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沂南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沂南县食品安全事故督察督办制度》。起草并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沂政发[2005]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沂政办发[2004]142号)、《2005年沂南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沂政办发[2005]45号)等文件并认真贯彻落实。

开展了食品安全情况调研工作,摸清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及集体食堂数目。4月份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情况的调研,重点对辛集镇36个行政村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6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产业状况和监管情况调查。

抓好食品放心工程的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仲秋节、国庆节、学校食堂、乳制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2000家,取缔无证生产单位5家,没收各类过期食品价值5000元,查获非法农药3000公斤,劣质化肥22吨。

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确定肉类、乳制品、餐饮业等3个行业作为试点行业。由农业、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畜牧、蔬菜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监管范围内进行信用体系试点,做到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规范管理。

三是认真抓好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县市场秩序。大力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了以农村药品质量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整治农村药械质量、中药材专业市场和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邮售假劣药品、制售假劣藏药、预防性生物制品专项整治活动等。

四是全力抓好G认证工作,推进全县\"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按照国家局有关规定,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认证要在2005年12月底前完成。沂南县2005年度需参加G认证的药店有202家,为完成认证工作任务,根据市局安排,我局及时制定了G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先后两次召开了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对认证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共同探讨如何做好G认证工作,并于4月份举办了两期G认证培训班。在部分药店通过认证后,即使召开未参加认证药店的座谈会,就前期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通报,为后期各但我参加认证做好充分准备,使认证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家药店通过认证,另外尚有家准备认证。

2004年底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食品的三大职能,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式,更好的履行监管指责,经局党组

推荐第9篇:食品药品监督工作总结

2006年,在市局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局提出的\"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力营造团结务实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努力塑造良好的部门形象,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xiexiebang.com,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wenmi114.com坚持以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推动食品医药事业不断进步为总目标,以管理为主导,以监督为重点,坚持用发展的思路,以改革创新的手段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开创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一基本情况

二求真务实,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全面突破

一是强化稽查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局的主要力量充实到稽查科,同时稽查科分为两个小组,将全县划分为两个责任区,每小组分管一个责任区,做到分区划片,明确监管范围。在局车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稽查科用车。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紧紧围绕\"五个明显变化\"(监管水平明显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明显规范,促进发展力度明显加大,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药监形象明显提升)。今年,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高中考\"期间的执法检查,抓住重点问题加强监管。对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售企业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重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31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21家,受理举报23次,查处各类案件158起,其中当场处罚102起,立案起,结案起,结案率,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117个品规,标值157万元,罚款28万元,有效地整顿规范了全县药品市场秩序。

二是结合沂南实际,全面开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县政府非常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于今年1月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本着\"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履行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能。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沂南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沂南县食品安全事故督察督办制度》。起草并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沂政发[2006]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沂政办发[2004]142号)《2006年沂南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沂政办发[2006]45号)等文件并认真贯彻落实。

开展了食品安全情况调研工作,摸清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及集体食堂数目。4月份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情况的调研,重点对辛集镇36个行政村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6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产业状况和监管情况调查。

抓好食品放心工程的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仲秋节国庆节学校食堂乳制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2000家,取缔无证生产单位5家,没收各类过期食品价值5000元,查获非法农药3000公斤,劣质化肥22吨。

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确定肉类乳制品餐饮业等3个行业作为试点行业。由农业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畜牧蔬菜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监管范围内进行信用体系试点,做到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规范管理。

三是认真抓好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县市场秩序。大力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了以农村药品质量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整治农村药械质量中药材专业市场和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邮售假劣药品制售假劣藏药预防性生物制品专项整治活动等。

四是全力抓好g认证工作,推进全县\"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按照国家局有关规定,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认证要在2006年12月底前完成。沂南县2006年度需参加g认证的药店有202家,为完成认证工作任务,根据市局安排,我局及时制定了g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先后两次召开了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对认证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共同探讨如何做好g认证工作,并于4月份举办了两期g认证培训班。在部分药店通过认证后,即使召开未参加认证药店的座谈会,就前期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通报,为后期各但我参加认证做好充分准备,使认证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家药店通过认证,另外尚有家准备认证。

2004年底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食品的三大职能,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式,更好的履行监管

指责,经局党组研究,对原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重新调整,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实行一网两用,人员主要来自乡镇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生干部等。

二改革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亮点工作快速提升

对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2006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分析了全年的整体工作,并进行了明确细

化,将今年工作分为5条主线抓出亮点。

一是抓作风树形象,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在今年年初,就制定了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实行人性化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是一罚了之,而是先进行说服教育,使其心服口服,提出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十要十不要\",纪检部门对执法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放\"行政执法情况反馈卡\",对来局办事的人实行\"四个一\"服务,即一杯茶水相待一个座位让座一句好话送行,继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大厅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了药店审批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等,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服务,增强了执法活动的透明度。认真贯彻市局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向社会作出了十项承诺,公开了举报电话。印发感谢新670份,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表90份,走访了部分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的主要负责人,及时了解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收集了大量有益的信息和意见。今年争取行风评议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是探索建立了具有沂南特色的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为

事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是一个全新的行业,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如何使监管工作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实现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目标,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我局在食品药品监管三年工作中,局党组一班人团结拼搏求真务实,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探索和建立了沂南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沂南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体系,成为推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并初步形成了探索和弘扬监管文化的初步意见,开创了沂南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新局面。

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争创一流执法队伍。根据省局《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工作标准》和市局要求,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成立了专门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就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作到有安排,有部署。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对执法文书进行了认真归档整理,共入档48份案卷。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全体人员的业务水平。在今年的所有案件中,无一起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7月20日,省局政策法规处韩光金副处长一行在市局领导的陪同下来我局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韩副处长一行在听取情况汇报查看了部分行政处罚文书案卷后,实地考察了我局的各项工作,对我局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10月24日,市局对我局的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进行了检查,对检查结果比较满意,并给予了很高评价。

四是克服困难,严格把关,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基本建设任务。我局于2002年8月成立后,一直租用办公场所,期间曾两次搬迁,造成了时间和财力的浪费,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县委县政府市局领导及有关部门非常关心我局办公场所的建设问题,县政府于2004年无偿划拨土地6亩用于办公场所用地。在有土地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全体干部职工识大局,顾大体,集资80万元做为建设启动资金。为保证建设质量,专门抽调了两名懂业务会管理政治素质高的同志负责建设,对建筑质量和速度进行严格把关。经过4个多月紧锣密鼓的施工,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办公楼终于完工了,并于6月28日搬迁使用。新办公楼位于县城玉泉路东首,同时,经县政府批准,我局自筹资金建设宿舍楼,以解决部分职工住宿困难的问题,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的宿舍楼于月日破土动工,有望11月中旬交付使用。

五是优化舆论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加强宣传工作,一是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要求全体人员都要争做\"新闻记者\"。在年初各科室的工作目标中确定了稿件任务数,同时制定了奖惩制度,对完成的按照稿件数量进行奖励,今年共兑现奖励资金280元。2006年共印发《沂南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9期,《食品安全动态》9期,在各类报刊杂志共发表文章篇,其中《临沂日报》1篇,《改革天地》1篇,电视台发稿8篇。开展了\"3.15\"\"安全生产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四个大型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站,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营造了良好的食品药品监管氛围。

三科学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常规的业务工作有新起色。

1进一步健全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保证药品使用安

全有效。今年8月,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协调领导小组,全县成立了监测站7家,监测小组20多哥,报告员316人,我局积极做好不良反应报告的指导督促工作,今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难过2份,超额完成市局交办的任务。

2查体工作

3申办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店

4药品检验工作

5发放《麻醉药品专用卡》

6制剂换证

7g跟踪检查

8医疗器械规范化单位创建

9特殊药品管理

10广告监督

11请理家庭小要小药箱

二是制定计划,落实措施,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成绩。培训工作坚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逐月抓落实。在学习内容上,除按计划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外,本着\"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适时安排内容和主题。在学习形式上,采取了请专家讲座举办短期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观看电教片经验交流会等方式。今年共举办专题讲座3次,组织观看电教片2次,

二是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充实职工业余文化

生活。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大力改善办公条件,努力加强硬件建设,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开设了阅览室和活动室,购置了各种业务书籍杂志报刊几十余种,配置了乒乓球台篮球羽毛球等,规定每天下午下班前半小时为活动时间,使职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有了一个锻炼身体愉悦身心的环境,极大地丰富了职工业余生活。在8月20日建局三周年之际,又举办了\"创建和谐单位暨庆祝建局三周年联欢会\",家属和孩子也应邀参加并表演了精彩的节目。组织开展了乒乓球比赛书画比赛\"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丰富了职工的生活,促进了单位的和谐建设。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积极创新创优。自建局以来,局党

组就非常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了档案室,指定了两名兼职档案人员,全部档案实行微机管理,同时积极参加县档案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今年共整理档案287份,在去年被省档案局评为\"开发利用档案成果优秀奖\"的基础上,今年又被评为\"二类档案室\"。

四提高素质,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崭新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和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完成了学习阶段分析评议阶段和整改提高阶段的各项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参观\"沂蒙母亲\"王换于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等。邀请县法院和纪委的领导进行了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内容的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另外年初制定了学习计划,规定每月一小考,每季一大考,考试成绩计入个人的学习档案,为使学习收到实效,改变了过去死板的学习方法,主要采取了集中与个人学习相结合观看录象报告参观等形式,提高了学习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推动机关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按照市局提出的\"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从健全规章制度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工作纪律财务管理廉政建设车辆管理共项规章制度,并将这些制度汇编成册,做到人手一册,使干部职工在每个工作环节上都行有规动有矩。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环环相扣的相互制约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监管执法的全过程。为抓好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对全局的执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迁就,不护短,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办理,使\"制度建设年\"的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入,促进了机关各项工作向规范化发展。

三是健全竞争激励机制,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制。健全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大体系,进一步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年初局和各科室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全年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年终科室负责人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述职,并由全体人员进行现场打分。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职务晋升评先树优结合起来,在单位内形成了\"有位有为,有威\"的竞争机制,对兢兢业业工作,一心一意谋事业干实事有实绩的干部,做到及时予以提拔重用,今年我局有1人被提拔为纪检组长,有2人被提拔为副主任科员。对各方面表现好能力较强的同志,有意识地压担子,进行锻炼培养。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了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同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充分调动发挥骨干的带头作用,形成一级带一级的带动机制和一心一意干事业的工作氛围。

四是抓好廉政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体系。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敲响警钟,予以警示,做到防微杜渐,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发展。为每个工作人员都制作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警示牌,与中层以上干部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秉公执法廉洁行政,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补:帮扶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安全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努力净化市场环境。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食品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从\"执法为民\"的高度,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人员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以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为基础,提高科室建设水平为抓手,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加强宣传。针对食品药品成立时间短,社会知名度小的特点,要大张旗鼓的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宣传,让社会充分认识和认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附:2006年度单位和个人获得奖励情况

推荐第10篇:食品药品监督工作思路

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市经济和城镇化工作会议、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的总体部署,全力巩固改革成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努力在构建食品药品长效监管机制

上有新进展,在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上有新成效,在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上有新突破,在服务食品医药经济发展上有新举措,不断把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实施“1146”工作任务:

一、紧紧围绕一个目标

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就是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经济任务和社会责任,纳入公共安全体系,放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位置,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需求,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二、加快构建一个体系

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就是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监管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尽快形成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无盲区、全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

三、全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坚持常态监管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加快构建群防群控的综合治理格局,突出抓好完善机制、科学监管、专项整治、社会治理四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科学化监管水平。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职能到位。

一要确保机构人员到位。各县(区)、**工业园区要坚决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协调调度,确保2月底各县(区)、工业园区机构配备达到100%,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班子和基层食药监所负责人配备达到100%,一般干部到岗达到85%以上。进一步加强以村社干部为主体的协管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统筹解决落实好协管员报酬,逐步解决好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车辆和检验检测设施等困难。

二要确保部门职责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厘清监管职责,明晰事权划分,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切实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统

一、协调、高效运行。

三要确保监管责任到位。要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标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一票否决”。全系统要对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责任,全面分解细化,落实到岗到人;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针对不同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继续巩固提升以往好的监管办法和成效,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下沉监管重心,全面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全力落实好市、县(区)、乡、村四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层级监管责任制。

四要提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健全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置,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强化统筹、协调、指导、督查职能。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参谋助手、督查考核”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多协调、善协调,促进部门间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要研究制定挂牌督办、约谈、问责、一票否决等操作性的具体办法,凡监管不力,致使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事前问责;凡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一律进行责任倒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管理责任。

(二)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推动落实科学监管。坚持以落实“网格化”监管为核心,以推行“痕迹化”监管为抓手,按照事前预防控制,事后监管处置的思路做好顶层设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一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风险排查防控。要通过早期介入、规范标准、风险防控、全程跟踪,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产生问题的隐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全面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后续处理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体系,消除报告盲点,乡镇(社区)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基层用户注册率、报告率要达到100%。同时要严格准入关口,发挥好审批准入门槛的作用,把不够条件的企业挡在市场之外。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药品召回、退市和销毁制度,完善企业首负责任、责任追究、强制保险、食品安全追溯等制度办法,实现全程无缝监管,有效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要推行网格模式管理,落实定人定点定责。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思路,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坐标式定位”的巡查监管模式。明确监管范围,提高监管频次,将监管区域、监管任务、监管责任分解到组、量化到

人、细化到岗,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监管模式。以食品药品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痕迹和职能部门监管痕迹为主体,构建“痕迹监管”模式,力求日常监管网格化、痕迹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抓好全程环节管控。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查,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在大型商场超市推行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场

地挂钩等制度。试行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转基因食品,全面禁止销售使用散装食用油、醋和酱油。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批发商、大中型餐饮单位100%的落实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餐饮食品量化分级率整体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和义务教育营养餐食堂供餐率要实现100%。大力实施小作坊改造提升、小餐饮综合整治工程,加强较大规模聚餐、重大节会的餐饮监管。对小摊点、小作坊、证照不全加工经营单位、偏僻区域等,要及时延伸监管力量,杜绝监管盲区。深入推进新版药品GMP、GSP实施工作,完善驻厂监督机制,加强质量控制实验室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行落实“十统一”的管理措施,药品生产过程法定标准执行率、规范检查率达到100%,购销环节索证索票、可追溯率实现100%。完善中药饮片质量追溯管理,资质审查建档率达到100%。推行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共检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基本药物生产品种全覆盖抽验。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建立化妆品市场流通监管制度。强化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大型医疗器械备案管理,监管档案建档率要达到100%。

四要加强行政司法衔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重大案件报告、集体讨论、案件合议、处罚内审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确保违法案件查处率、一般程序案件公示率达到100%。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加强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多方面的衔接配合,严格执行涉刑案件移送制度,严禁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罚过放行、以罚代刑。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从严防控安全隐患。要抓主抓重,把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区域和行业治理好、整顿好,在新体制的第一年打赢食品药品安全“攻坚战”。

一要摸清底子夯基础。要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为重点,3月底前集中开展摸底调研活动,认真调查掌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状,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数据信息库和监管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要紧盯隐患抓整治。在食品方面,重点开展六大领域(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馆、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市场)、六大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食用醋、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落实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制度,禁止校园门口流动饮食摊贩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黑作坊”、“黑窝点”、非法添加、使用非法食品原料或有害食品原料、制售假冒食品、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药品方面,巩固“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成效,重点整治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非药品冒充药品、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违法广告等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法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千方百计降低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三要聚焦大案强稽查。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生产批发源头企业稽查,加强对网上销售、快递服务、电视购物等新兴业态的监管,严查重处一批大案要案。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要“零容忍”,做到“五不放过”,即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整改完善不到位不放过,通过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形成重典治乱的高压态势。

(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共管共治。

一要不断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科普宣传站的主阵地作用,既向广大群众宣传,又向生产经营监管单位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意识。

二要建立完善投诉举报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快推进12331投诉举报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处置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自律体系,强化企业首负责任,认真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守法经营的企业列入“红名单”,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做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严格落实“三书一约谈”制度,推行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确保质量安全诚信评价率、公示率、不良行为档案记录率、“黑名单”制度执行率分别达到100%,切实将失信企业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要大力实施示范创建工程。认真总结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经验,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创建水平。今年每县(区)都要创建5个创新典型性工作,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要扩大示范创建效应,全市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60%以上。充分发挥餐饮协会的协动作用,大力推广养生产品、养生名宴、养生小吃,积极培育熟肉制品和豆制品集中加工基地,建设具有**特色的小餐饮市场(街),促进“养生**”建设,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四、全面加强六大能力建设

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多渠道、多形式解决全系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夯实安全保障基础。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首先要牢固树立“五种意识”。教育倡导广大食药监管人员牢固树立监管为民意识,切实维护好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根本利益;要树立履职尽责意识,真作为,会作为,敢作为,以有为争有位,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不负社会期望;要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敢于攻坚克难,勇于破解监管难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提升科学化监管水平;要树立严格执法意识,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营造公平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要树立团结协作意识,讲大局,重和谐,求合力, 以团结协作的工作状态凝聚监管工作的正能量。其次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针对体制改革后机构岗位新、业务新、人员新的特点,积极采取分级分层分类培训,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学习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培训,采取集中轮训、研讨交流、现场执法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范围、广覆盖的全员培训,努力适应监管工作的新要求。第三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抓好“双联”行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下功夫解决“四风”问题。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在监管一线洞察发现问题,在监管一线研究解决问题。对列入全年工作要点中的每项重点工作都要确定专人,组建专门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和行事历,一项一项抓落实,并进行督查考核和评价,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二)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强化项目意识,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快推进市、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力争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立项,加大检验检测设备和执法装备配备力度,保障新机构有效履行新职能。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组织建设好市县业务专网及市级视频会议系统,完善信息化基础平台和监管应用系统,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体系和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全面提升零售药店电子监管应用能力,依靠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水平。

(四)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发挥市级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指导作用,推进检验检测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全面推广运用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快筛技术,着力提高精准打击能力。

(五)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应急管理体系,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应急专家库,组建专业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安全检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和舆情引导四项能力。在应急处置中,要打好舆论“主动仗”,做到“早说话”、“敢说话”、“会说话”、“说对话”, 抢占舆论“制高点”,传播正面观点,正确引导舆论。

(六)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业务工作之中,强化对行政许可、审评认证、稽查办案、检验检测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着力改进会风文风,认真清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把有限的资源更多地用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今年市局机关在全市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作风和政风行风的位次要进入市政府职能部门前十位。

第11篇:食品药品监督重点工作

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点

各股室、所、大队:

2014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市、县局“亮剑行动”的总体要求,强化打假先锋、治劣尖兵的角色定位,坚持主动稽查、快速反应、依法查处、加大曝光的工作原则,抓案件查办、抓督查抽检、抓稽查应急处置、抓能力建设,圆满完成各项稽查工作任务。

一、严查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狠抓食品药品领域涉嫌犯罪行为线索,发现一起食品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一起,狠抓大案要案联合办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行为,有效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二、严查食品加工企业违法违规案件

严把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准入关,规范食品加工环节生产加工出厂行为。严查食品加工企业无证生产、地下加工,非法添加非食品物质,食品原材料来路不明,生产的产品未经检验合格出厂,定型包装食品商标标示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和无证小作坊,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品物质,确保

食品产品质量安全。

三、严查食品流通环节违法违规案件

严把食品流通环节准入关,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为。严查食品流通环节无证经营,索证索票不全、来路不明、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商标标示不全,过期变质等行为。以大型超市、大型食品批发和校内小卖部及校园周边小食品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打击在食品流通环节中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安全。

四、严查餐饮单位违法违规案件

严把餐饮食品准入关,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查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超能力接待,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不全、来路不明,不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餐饮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餐饮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非法添加非食品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查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行为。以学校、敬老院、企业机关食堂,大型餐饮单位和农家乐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

五、严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

严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索证索票不全、来路不明、商标标示不全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查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照GMP和GSP规范要求的违规违法行

为。严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使用过期失效、未经注册医疗器械开展诊疗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强化药品常规抽检和针对性抽检,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坚决依法打击在药品生产经营中制假售假的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移送一起、从重查办一起。以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大型药品零售连锁店、民营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以创新监管模式实行药品医疗器械备案登记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六、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在稽查办案中的效能

全面完成全年计划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送检任务,及时完成各项专项整治、突击质量抽送检和案件办理需要送检的临时任务。做到保质保量、抽送检及时、操作规范、各类资料准确齐全。对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及时依法查处,查处率100%。全年计划开展两次快速检测工作,一是夏秋季节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品种;二是元旦春节期间针对节日食品,大宗食品等开展快速检测。从中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指导解决问题,依法查处问题。

七、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在稽查办案中的积极作用 及时有效开展投诉举报查处和回复等工作,制定首问责任制,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查处,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

要负责指导协助联系有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对群众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落实,查处率100%、实名投诉举报回复率100%、登记和资料完善率100%。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严格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八、强化食品药品稽查应急处置工作

认真开展突发事件查处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修订突发事件调查处置预案,制定全天候24小时值班和日常稽查值班制度,做到遇突发事件及时到岗到位,各种调查取证和查封办案的物资资料齐全,及时处置率100%,正确处置率100%。

九、加强稽查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法律法规和规章众多十分复杂的工作,加强能力建设迫在眉睫,是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稽查任务的基础和保障。一是要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稽查制度,确保监督稽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要充实稽查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稽查办案设施设备;三是要强化学习,尽快提高稽查执法水平,适应新工作新要求。

狠抓政治思想学习,筑牢拒腐防变堤坝,真正做到热情周到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办案。

第12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节前药械市场专项检查拉开序幕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药械市场秩序,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传统佳节,近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拉开了节前药械市场专项检查的序幕。

此次专项检查从2011年1月4日开始,历时半个月。针对节日期间群众用药用械特点,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以及重点品种的监管。一是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以特殊药品、生物制品、疫苗、植入(介入)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为重点,全面排查药品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行为;结合GSP跟踪检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着重检查药品的质量、进货渠道、购进记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柜台和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较大的药品零售企业、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与周边县市接壤和药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的检查力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三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针对节日期间人群聚

集、天气干燥以及群众消费的特点,加强对抗感冒药、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用药和的广告药品监督检查。

第13篇: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北铁)食药监食罚〔 2018 〕10 号

当事人:戚贤凤

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南康市场

邮编:536017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营业执照

注册号:450512600003831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女

职务:负责人 违法事实:

我局于2018年2月11日收到北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食20180114),报告显示你(单位)2017年12月15日购进的干制白矾鱼经监督抽检,检验出该样品“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为1.08g/kg,检验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天执法人员依法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2018005),你(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经查明,你(单位)承认执法人员于2018年1月18日抽样的干制白矾鱼是该食品摊贩销售的,系从北海水产市场一经营户购进,中途没有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购进的干制白矾鱼打开包装后销售给消费者。该批食品共购进1件,重量10kg,购进单价37元/kg,货值金额370元,已经全部售完(含抽样2kg),销售单价为60元/kg,销售金额600元,违法所得230元。你(单位)未能提供该批干制白矾鱼的供货商相关资质,未能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进货票据制度,我局已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你(单位)承认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干制白矾鱼)的事实。 相关证据:

1、《现场检查笔录》1份;

2、对戚贤凤所做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

3、戚贤凤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50512600003831)复印件共1份;

4、戚贤凤身份证(身份证号码45052519531111332X)复印件1份;

5、干制白矾鱼《检验报告》(No:食20180114)1份;

6、《广西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2018005)1份;

7、《广西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GX1805122002)1份;

8、《责令改正通知书》(北铁)食药监食责改[2018]15号;相关人员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上签字。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

(四)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

(五)项“食品摊贩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规定。处罚依据和种类:

你(单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干制白矾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

(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

(五)项“食品摊贩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我局于2018年4月8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北铁)食药监食罚告〔2018〕10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海市铁山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4日

第14篇:永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永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务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为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永胜县县委、县政府建立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市局、县政府关于加强网上政务信息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永胜县政府信息公开2008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们对政务信息网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上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经过充分的准备和精心组织,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食品科、药品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务信息网上登录工作,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建好政务信息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我局与2008年11月与永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永胜县政府信息公开2008年度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

(二)局办公室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按时按要求上传信息,共涉及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年度计划总结、各科室业务职能、文件和部门动态等信息。

三、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及时、准确。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制定了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类别,并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科室负责人、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我局又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档案,强化了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在建设政务信息网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网管技术人员仍达不到专业要求。

2、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今后,我局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组织机构,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更好的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的现代化网络服务。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第15篇:食品药品监督工作要点

附件2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转型跨越,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的工作大局和开展“五个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监管为民、服务发展、保障有力”的总体思路,凝心聚力抓监管,一心一意谋发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1、层层分解目标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按照省、市政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推动各县(市、区)政府把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由乡镇政府统揽监管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制定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目标责任书示范文本,规范责任书内容,促进乡、村两级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2、严格落实政府责任。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事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机构、编制、人员。按照省、市政府综合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协调本级政府统筹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定期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和考核。

3、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责任制,实行监管工作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推行划区域网格化监管,对监管人员定岗定责,责任到人。与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涉药单位逐一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告知书。食品药品企业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率100%。

4、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推动各县(市)政府在乡镇统一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乡、村两级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配备率达到100%。对农村乡镇、村组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全员培训,有效开展工作,确保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真正发挥作用。

二、巩固和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5、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开展辖区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确保辖区生产的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100%;加大基本药物监督抽验力度,省内基本药物增补品种(含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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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驻厂监督员制度;组织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检验管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对原辅料、中间体、成品未经检验投料生产、放行和弄虚作假、掺假使假、低限投料、擅自改变处方和生产工艺、修改生产批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生产质量;组织开展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严防特殊药品流弊。

8、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监管。结合新修订药品GSP的颁布执行,加大对已认证经营企业的GSP飞行检查力度,重点对配送品种多、配送量大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率达到50%;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加大对抽验不合格频次较高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重点单位,以及基本药物、受储存条件影响易变化、购进渠道可疑、违法广告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出租或转让柜台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和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9、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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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和医疗机构主动报送报告的自觉性。对重点品种监测信息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要及时分析和报告,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预警作用,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

13、加强药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标准,整合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认证检查、稽查办案等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统

一、规范的信用档案和数据库,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逐步形成完整的药品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评级、使用体系,确保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质量诚信档案建档率100%,企业质量诚信评价覆盖率100%,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率100%。

三、全面规范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

14、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口。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行为。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100%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一些不具备餐饮硬件条件的餐饮单位,特别是小型餐饮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或监督指导其更换经营场所。

15、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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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为主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格落实责任,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节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指导农村5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实施备案登记制度,并监督流动厨师全部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按照《酒泉市小餐饮整治规范具体要求》,巩固小餐饮整治规范成果,加强对小餐饮的日常监管。

19、积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凉拌菜、熟肉制品、餐饮具、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工作;完成产品抽样与送检及有关检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20、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摸底调查和监督检查,督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索票索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各项管理制度。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

21、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积极探索运用餐饮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索证索票远程管理系统,对餐饮服务许可、行政执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实施信息化管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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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核心价值的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勇于担当,敢为人先,创出亮点,多出精品,在健全机制上挑大梁,在强化监管上做标杆,在保障安全上走前列,开阔思路,高位求进,创造一流的业绩,争做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排头兵。

24、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多渠道争取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办公设施、执法装备、检验设备和工作经费,提高执法能力。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以新法规、新知识、新政策、新做法为重点,分批选派业务骨干到先进省市学习,不断增强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实际监管能力;在稳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构建市、县互联互通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加强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样品抽检等的信息化管理;完善“12331”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制定和落实食品药品举报奖励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和稽查办案的衔接,对涉案企业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切实做好案件移送工作,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组织追查,不得以罚代刑。

25、加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应急培训,开展重大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事件应急演练;及时调查、处理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器械投诉举报,严防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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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访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信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支持、不受理匿名信件、越级上访和涉法涉诉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自治区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分级负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7篇:攀枝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攀枝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小结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工作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省局印发的《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川食药监察〔2009〕7号)、市政府纠风办《攀枝花市2009—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攀纠办〔2009〕12号)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评议方案

为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组长:组长:张爱民,副组长:粟毅、向四海、李继彬,成员:张帆、黄庆全、赵敏、张桂武、蒋天伟、陈华林、孙有强、曹荣光、魏海、宋顺康、王克林、马渔茂、欧庆华、任继珍、刘义春。聘请评议代表,并发放聘书,明确了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步骤,并要求相关科室和人员要提高认识、严肃纪律;以评议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解决本局存在问题的有效办法,要着眼于执法评议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着眼于建章立制,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真正把机关建设成为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作风严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机关。

二、宣传动员

召开动员大会,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了省局印发的《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川食药监察〔2009〕7号)、市政府纠风办《攀枝花市2009—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攀纠办〔2009〕12号)文,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

三、开展评查

本局认真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外评工作,按“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扎实做好自查外评阶段的各项工作。

1.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自查外评环境。根据《攀枝花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政风行风评议自查外评阶段工作进行细致的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性,增强了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外评工作的认识。同时,重点开展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等教育,增强了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氛围。

2.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为广泛征求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社区、服务对象对本局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建议,本局在报上、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了意见箱,为评议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四、分析查找问题

开展自查外评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环节,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我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自查外评阶段的工作落到实处。

明确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外评。认真对照本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工作任务分工到人,把责任明确到位,认真开展自查外评工作。聘请评议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评议员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对本局政风行风工作意见和建议。重点做到“五查五看”:

一是履职,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或依法行政及落实政策措施的情况。

二是服务,端正服务态度,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以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升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情况。

三是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纪律散漫等不正之风。

四是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推进政务公开、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层次、增加公开内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情况。

五是廉政,加强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开展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树立机关和党员干部(职工)清正廉洁良好形象的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为整改阶段打下基础。收集意见6条,建议9条,对本局政风行风工作的总体评价比较满意。

五、整改措施

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召开党组扩大会,在会上通报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外评的结果,党组成员、总支书记(主要负责人)张爱民就本局在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是会后每位党组成员都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剖析,找原因、查苗头,边查边纠边改,纠建并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和强化内部管理。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为民务实的思想。

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办事。

四是要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强信访举报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问题。

五是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六是抓好食品药品的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七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稽查人员《廉政十条》等规定。

六、落实情况

按照市纪委纠风室反馈的意见和今年3月完成的自查外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本局结合单位实际,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原则,认真地进行了整改。通过整改,我局能够深刻理解认识邓小平理论,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正确履行职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做支撑,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勤政廉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一)转变作风方面:能够不断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理解和业务理论学习,在工作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机关工作人员切实服务意识,始终把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药监卫士新形象作为全局每个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热情为民服务,积极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干部群众的满意程度为标准,努力实现全市公众饮食用药的安全这一工作目标。

(二)办事效率方面: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中,即办件做到了即时办结,承诺件平均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31.82%,实际提速率一年来达到81.96%,办事群众对服务评价的满意度为100%。

(三)服务质量方面:能够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工作中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执法、以权代法和以罚代管等问题,更不存在越权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案件。

(四)执法水平方面:能够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的现象。

通过评议,我们也发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抓学习还不够,在思想上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还应该继续加强,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人员的要求。二是在加强办事效率上力度还不够,三是对执法结果,执法行为人的检查,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民主评议员开展明查暗访工作不够。以上问题,我局将在下步工作中,针对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争取在短期内有新的起色。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18篇:金秀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食药监妆行罚﹝2017﹞7号

被处罚单位:金秀县桐木镇xx美容美发用品总汇 地 址:金秀县桐木镇桐惠路xx号(xx号门牌) 联 系 电话:155xxx 法定代表人: xxx 违法事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妆品“颜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药办保化〔2017〕8号)的相关规定,2017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金秀县桐木镇xx美容美发用品总汇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在该店的进门右边最后一排货柜(从上往下数)上发现有16种品规均已超过有效保质期的化妆品,在进门左边第四个货柜第二格层(从上往下计数)上发现有2种品规的化妆品均已超过有效保质期(详见扣押物品清单)。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上述18种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化妆品进行扣押,并下达(金)食药监妆扣〔2017〕7号《扣押决定书》、(金)食药监妆责改〔2017〕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告知陪同检查人xxx相关的权益及时限。

根据以上违法事实,并经局领导审批同意,我局于2017年9月18日对该店涉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行为立案调查。本案由覃连秋、梁美英承办。

现查明,该店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涉案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均从佛山市歌微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分别有: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6/11/05),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7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7/07/18),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6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7/03/07)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5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7/03/02),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8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7/03/19),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8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6/11/19),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5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7/05/04),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5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7/01/16),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4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7/03/19),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5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7/01/18),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6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7/05/11),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3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6/12/05),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6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7/08/18),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1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7/01/13),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2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6/11/13),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1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美丽丝染发霜(规格:100ml/盒,标示日期前使用:2016/11/26),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馨莎日化有限公司,数量为2盒,销售价5.00元/盒,进货价1.88元/盒;欧泊莱炭元素护发弹簧素(规格:300ml/盒,标注日期前使用:2017.07.08),生产厂家:广州市卓依娜化妆品有限公司,数量为12瓶,销售价10.00元/瓶,进货价5.00元/瓶;丝蔻瞬间修复蛋白液(规格:250ml/瓶,生产日期见标示:2014/09/01),生产厂家:广州市新海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数量为33瓶,销售价8.00元/瓶,进货价3.20元/瓶。以上共有18种品规的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经过核实,由于疏于管理所致,鉴于购进产品时间不一样,未保存有购进票据,未记录有销售记录,总进货数量无法提供,也无从查证何时销售过超过有效期产品,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综上所述,本案可证实的涉案货值金额754.00元,无违法所得。

该店能提供供货商佛山市歌薇化妆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未能提供该批涉案化妆品的《检验报告》、购货票据。在该案件调查过程中,该化妆品店负责人积极配合我执法人员调查,至案件调查终结时,主动提交了《整改报告》,没有证据证实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也未接到有使用上述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投诉举报。 证据材料:

1、2017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金秀县桐木镇xx美容美发用品总汇进行检查时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

2、2017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金秀县桐木镇xx美容美发用品总汇进行扣押的《扣押决定书》一份;

3、2017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金秀县桐木镇xx美容美发用品总汇进行扣押的《扣押物品清单》1份;

4、2017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金秀县桐木镇xx美容美发用品总汇进行责令整改的《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5、2017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金秀县桐木镇xx美容美发用品总汇进行扣押与责令整改的《送达回执》1份;

6、2017年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金秀县桐木镇xx美容美发用品总汇负责人进行调查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

7、金秀县桐木镇xx美容美发用品总汇负责人xxx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8、金秀县桐木镇xx美容美发用品总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9、供货商佛山市歌薇化妆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10、我局执法人员在2017年9月13日对金秀县桐木镇xx美容美发用品总汇进行现场检查时制作的工作图片。

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在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调查笔录上签字确认,并在有关书证复印件上签“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加以确认。 处罚依据

我们认为,该店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以上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第

(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店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以上违法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18种品规化妆品;

2、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754.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柒佰伍拾肆元整(¥754.00)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金秀信用联社营业部缴纳罚款,收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户行:金秀信用联社,账号:241612010102279077。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金秀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3日

第19篇:栾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栾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

进展情况汇报

(2012年4月8日)

为进一步推进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我局近十天具体工作如下:

一、为营造餐饮服务行业“诚信经营,创先争优”的环境,我局将城区和7个乡镇、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划分,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筛选工作,共选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家,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通过示范单位对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带动作用,促进全县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县城管局、卫生局、质检局、商务局、食药监局餐饮化保执法大队等单位,以中心路、大桥路、鑫源路、新开街、泰安街等为重点街道,以小餐饮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摆乱放、以及环境卫生等方面影响城容城貌不良行为和形象开展联合执法,进行专项整治,此次行动,共集中清理5次,出动人员30余人次,清理占道小吃摊点15处,取缔露天烧烤4户。

三、我局继续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预防和控制春季学校、托幼机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要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所采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并有详细台账登记,供学生儿童使用的餐具必须严格消毒处理并有消毒记录,冰箱内生熟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并在学校、托幼机构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100余份,教育学生不吃“三无”食品和生冷食品,不到校外流动摊点就餐等,学校就餐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四、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实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建立红黑榜制度,强化奖惩,营造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

五、按照市局黄岩松局长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4月8日上午,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统标准、强措施”活动。专题会议上,张书辉局长要求;一要把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标准要高,要以高度责任感、充沛的精力和高昂的斗志积极主动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二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创建亮点工作;三要抓好结合,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做到双促进、双结合、双发展。会后,我局全体党员在党旗下就坚决打赢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这场硬仗进行了庄严宣誓,餐饮服务单位代表也进行了表态发言。

附:

1、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全体党员宣誓词

2、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全体党员宣誓词

今天,在党旗下,我们庄严宣誓: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在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中,我们将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力争实现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中,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做到双促进、双发展。把工作放在心上,把心放在工作上,穷其智慧,群策群力,尽心尽力,以一以贯之的精神状态创造性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第20篇:蒲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蒲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群众路线为指导,以“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百人百村百店示范创建活动”、医疗器械“五整治”活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校园周边小食品店以及小餐饮店的专项整治活动为主线,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监管工作新路子、新方法,确保了辖区79万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现将2014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百日大排查”为契机,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市安排,县局于2014年3月28日至6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经过近一百天的工作,共排查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7465家。其中食品生产与加工企业412家,食品流通企业3205家,餐饮服务企业2848家,医疗机构424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品经营企业13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8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16家,保健用品经营企业20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12家,目前排查建档工作已经全面完成。

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我局从七个环节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肉制品环节开展羊肉卷专项整治行动;

1 在食品加工环节重点开展豆腐加工专项整治;在乳制品饮品环节,重点对桶装水开展检查;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剂环节,强化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行为;在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重点开展豆芽生产违法违规添加整治;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开展农家乐、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各类专项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企业3782家,涉案金额6.67万元,有力地净化了蒲城的食品市场,确保了群众饮食安全。

(一)严格企业准入和人员培训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规、标准的要求,对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严格审查审核,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单位一律不予许可。截至目前,共发放《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表》111个,《食品流通许可证》587个,《餐饮服务许可证》739个,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70个。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20期,培训人员3200余名,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升和巩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管理能力。

(二)强化校园食品监管。按照市食药委的安排我局制定了2014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希望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一系列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把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消毒、环境卫生、操作规范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同时积极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严格落实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准入制度,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校园。半年来共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246家,周边餐饮店69家,学生托管中心67家,监

2 督覆盖率达100%。

(三)强化重点时段巡查。为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落实措施,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强化夜市摊点监管。4月24日,我局印发了开展城区周边夜市烧烤摊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城区三所,要求各所加大对夜市烧烤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县夜市烧烤摊点的食品安全。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五)巩固量化分级成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截至目前,我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覆盖率达90%以上。

(六)强化技术体系支撑。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多方协调努力,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一是购买、整合检验检测仪器设备94件,总价约146万余元,其中政府招标采购价值100万元的仪器设备43件,县质监局划转仪器38件。二是邀请厂家工程师对新购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同时对技术人员

3 进行了使用操作规范培训。三是投资35万元的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已经完成。共设立气相液相室、原子吸收室、荧光室、前处理室、微生物室、快检室、理化室、洗消室、高温室和天平室等10个实验室。四是学习借鉴周边县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着手申请实验室计量认证所需文件,目前相关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初稿编制工作已经完成。截至目前快检共81家,其中餐饮具592份样品、水质78份;完成农产品抽样快检24家169批次,乳品7家30批次;送检鲜面条4家12份,全部合格;配合食品稽查大队和公安机关的投诉举报案件进行样品抽检共5起。

二、以医疗器械“五整治”为抓手,努力提升药械保化企业监管水平。

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器械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整治重点,按照省、市医疗器械“五整治”文件精神,我局在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安排了为期五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五整治”行动,同时积极开展辖区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监管整治。

(一)围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年”,实现监管工作四个新突破: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专项整治新突破。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邮政等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联席会议机制,在医疗器械\"五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药品广告,基本本药物生产质量保障等方面

4 协同作战。活动开展以来共检查涉药单位272家,检查药品170种(次),查出假劣药品12批(次),医疗器械102种(次),立案21起,结案21起,没收假劣药品1210余盒,抽样检品140批(次),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的安全有效。

二是加强小药店整治,实现日常监管新突破。着力做好“小药店”整规收尾工作,对问题较多的“小药店”重点督促整改,强化特殊药品管理,初步建立药械企业诚信体系,目前我县5家企业被评为我市文明诚信示范药店。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应急处置新突破。一方面是继续完善药械安全评价体系。另一方面,利用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官方网站和食品药品安全短信平台,对全国性药品安全事件随时做出快速反应。在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站30个监测点的基础上,加强监测工作,分解药械不良反应任务,对每季度上报的药械不良反应情况进行通报,通过信息化平台,对群众安全用药进行保障。

(二)全力推进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和监管工作。

一是下发《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通知》,针对经营保健食品的批发企业、专营保健食品的零售企业、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经营企业及超市等开展办证工作。二是根据《蒲城县保健食品“绿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力度,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三是杜绝儿童保健食品安全隐患。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摸底排查,严厉查处超范围、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5

三、以“百人百村百店”示范创建活动为目标,带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4月份,我局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大规模的“百人百村百店”示范创建活动。要求全系统所有干部深入监管一线,每人包联1个行政村,从所包联村选择1家食品药品监管企业,按照示范店标准进行规范,在全系统努力打造252家食品药品示范店,使我县的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大幅度提升。

截至目前,全系统食品药品监管共立案305起,发放《行政处罚决书》252份,行政处罚金额170万余元,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案人员14人,有效打击了辖区内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环境。在最后一个季度的监管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全年监管工作零事故。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流通企业、加工小作坊、药店等的监管,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围绕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难点,主动联合教育、环保、市容等相关职能部门,严防执法漏洞,提升监管效能。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6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建设等长效工作机制。五是继续完善实验室建设,加快申请认证步伐。对照“食品检验机构”认定条件,继续查漏补缺,尽快取得国家对实验室资质的认定,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科学高效运行。

四、以“四打击、四规范”为抓手,确保农村、校园及其周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食品安全

9月25日至29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我局局长陈增弟同志带领相关业务股室人员亲自深入一线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随同基层所抽调的所有执法力量,挨门逐户地对南小、北小等学校及其周边小商店、小饭桌进行了细致地食品安全大检查,执法人员要求食品经营者提供所有食品的索证索票及相关合法证明,对现场不能提供的,予以查封、扣押,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当面告知食品经营者禁止购进、销售伪劣垃圾食品、“五无”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五、目前还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基层监管力量需进一步充实

一是食品安全执法装备薄弱。我局10个基层所大多数只有一辆执法车辆,车辆数量、质量和安全性能均不能满足目前执法需要;二是基层执法人员待遇偏低,基层所职工食宿、夜间值班等问题无法解决,多次出现人员流失现象;三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执法证件办理不到位。目前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仅有62人持有省法制办核发的有效执法证件,还有100余人没有证件,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强化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质认证工作投资太大。我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至今没有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资格认定;二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才不足。

蒲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29日

《食品药品市场监督岗位职责.doc》
食品药品市场监督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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