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定员岗位职责与管理办法

2020-09-19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预定员岗位职责

预定员岗位职责

一、直接上司:预定领班

二、具体职责:

1、对客人提供礼貌服务,在客人面前保持友好、愉快、整洁的形象;

2、与楼面保持联系,做好宴席、散客的接待安排;

3、负责接听预定电话或接待客人订餐(将客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用餐人数、时间或其他要求,做好记录,保留并落实)

4、接受各种预订,将有关情况准确记录在预订在登记本上,以便采取进一步跟进措施;

5、对于任何有特殊要求的及特别重要的客人,应及时与前厅部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通报情况;

6、每日检查当天来店用餐资料,并将其提供给各相关部门以做好准备工作;

7、整理及保管好各种预订资料;

8、熟知饭店各种菜式的特点、口味、价格,并了解饭店当天估清单、急推和特别介绍;

9、为宴会、VIP客人预定鲜花 、生日蛋糕等(按实际情况或根据客人要求)并完成接待工作;

10、熟知饭店的买单方式、折扣政策及操作程序;

11、保持预订部工作区域的整洁;

12、做好交接班记录,以便相互沟通;

13、执行及有效地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预订程序及接待工作;

3、熟悉酒店各种菜点的价格、口味、特点及成本价;

4、爱岗敬业,工作细心,待客热情大方,服务意识强。

五、权力:

1、根据酒店的规章制度对属下员工有奖罚的权力;

2、根据工作情况对员工有排休和调班的权力。

推荐第2篇:预定员年终总结

年终总结

时光飞逝,光阴荏苒。自2009年4月入职,不知不觉已在我们酒店工作了

8个多月了,在此期间,我在工作中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进入酒店以来,我的工作主要是负责IT设备、软件系统及网络的维护。在此期间特别感谢酒店领导和同仁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刚入职期间,自己对酒店环境及相关的设备软件的运行状况不熟悉,使自己不能有效及时得解决相关问题,在部门领导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以及自己的不断学习过程中,尽快得适应了工作环境,进入了工作角色。

现将本年度的工作进行如下总结,:

计算机硬件及相关外设方面的工作。今年酒店扩大了运营规模,新开了

副楼A、B栋的假日酒店,酒店现有电脑设备85台,以及各类打印机40台,复印机4台以及其他一些相关设备。对管辖范围内的计算机、外设进行登记管理,每日抽查各岗点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服务器在每月的月初和月末,进行两次的系统性的检查和维护;对相关外设如打印机、复印机等

定期进行保养。保障酒店IT设备的运行。计算机系统、软件及ERP系统方面的工作。每日抽查各岗点的计算机系

统及相关软件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每日对汇锦软件系统(酒店ERP)的数据库进行手动备份,防止数据的丢失;严格按照酒店相关规定,开通岗点操作员的相应系统权限;收集相关部门、相关岗点对汇锦系统和剧院售票系统发现及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上报给领导确认后交付软件公司并督促其按时处理;对软件公司提供的系统更新程序进行测试,确保无误后再进行正式更新;对酒店其他的软件(如ADEAL门锁系统等)程序和数据进行维护和备份。

网络管理方面的工作。每月定期对酒店路由器、交换机及相关网络设备

进行检查维护;及时高效的解决酒店入住客人的网络故障问题;每日关注并记录网络的流量;严格按照酒店相关规定,给各岗点开通相应外网或内网权限。保障网络的畅通运行。

本年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网络管理方面,由于酒店的网络工程虽已竣工多时,但还未验收交接。在相关网络问题故障的发生时,需要施工方的配合,因而在解决问题时有时候不能做到及时。

对汇锦软件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工作中会努力学习,全面掌握。

机房里的酒店ERP系统由于是安装单服务器上,未作数据冗余以及灾难性恢复配置,一旦服务器出现故障,其酒店ERP系统将停止工作。因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有时候遇到工作事情较多较杂,对工作安排不够合理,没能正确区分轻重缓急。以及在工作细心方面还要加强。

明年工作计划: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酒店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学习,提高自己业务方面的知识,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

对客房部主管及领班定期进行计算机网络方面的基础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做到更及时有效得解决客人上网问题。

对酒店网络部分端口不标准的地方进行改造,使我部门能更有效、方便的管

理网络。

以上是我在电脑管理员岗位上2009年度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计划。相信在新的一年里一定会有新的成就,同时在新的一年里感谢酒店领导对我的信任和支持,祝愿酒店在新的一年里业绩更上一层楼。

推荐第3篇:计量检定员岗位职责

1.接受检定校准任务并依法执行检定、校准工作。2.监督检查各部门、生产厂计量管理工作。3.指导企业开展计量管理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4.负责企业最高计量标准的维护保养。5.合理安排检定计划。6.解决企业运行过程中提出的计量难题。

推荐第4篇: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办法

修订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实际需要,现对《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第四条„„“年度内增加部室时,定岗定编定员按照本办法执行”,修改为“年度内调整部室时,定岗定编定员按照本办法执行”。

修订后的《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岗、事、人三者的合理匹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定岗是指结合部室职责和岗位流程需要确定的岗位数量和职责;定编是指公司根据工作量和业务发展需要设定的在岗人员的数量;定员是指将岗位职责的要求和员工的素质能力相结合进行人岗匹配。

第三条 定岗定编坚持经济、合理、科学、系统化的原则,定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定岗定编定员一般在每年年初进行。年度内调整部室时,定岗定编定员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定岗定编定员由总裁组织领导,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裁助理以下岗位。

第二章 中层管理人员的定岗定编定员

第七条 工作程序

(一)机构设置完成后,总裁室根据设置部室的职责、绩效指标、工作量确定中层管理岗位及编制;

(二)人力资源部组织修订中层管理岗位的职位说明书;

(三)公布中层管理岗位;

(四)竞聘报名,竞聘者填写《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

(五)人力资源部初审竞聘资格,总裁批准;

(六)竞聘者在员工大会上发表竞职演讲;

(七)员工进行民主评议;

(八)总裁室对竞聘者进行评议;

(九)总裁批准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下发聘任文件。

上述程序可以根据公司实际需要适时增减变化。

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廉洁高效,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广博的金融理论知识,精通应聘岗位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业务拓展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

(二)符合职位说明书的具体任职资格要求;

(三)涉及竞聘重要岗位的必须符合《重要岗位人员资格准入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一般员工的定岗定编定员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进行一般员工的定岗定编定员,工作程序如下:

(一)各部室负责人通过将本部室的职责、任务、目标和业务流程进行分解,确定岗位数量和岗位职责,按照合理安排工作量和最低数量相结合原则,确定岗位编制,提出本部室的定岗定编计划,计划中应包括设定的岗位数量、岗位名称、每个岗位需要的人员数量以及职位说明书,报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定岗定编计划;

(三)总裁批准定岗定编计划;

(四)人力资源部公布定岗定编计划;

(五)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聘用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

(六)人力资源部审核资格,将符合要求的员工申请情况进行整理,分送至

各部室负责人;

(七)部室负责人初步确定岗位聘用名单,并报人力资源部;

(八)总裁批准;

(九)公布聘用结果。

上述程序可以根据公司实际需要适时增减变化。

第十条 一般员工应具备的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掌握应聘岗位工作技能,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3、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完成公司或部室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符合职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资格要求;

(三)涉及竞聘重要岗位的必须符合《重要岗位人员资格准入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落聘人员按照《内部待岗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5篇:定岗定员定编管理办法

发„2016‟3号

定岗定员定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支撑xxxxxx(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实现公司“人、岗、事”三者的合理匹配,以“结构优化、素质提升、效率优先”为原则,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

第二章 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 定岗定员的原则

(一)因事设岗、以岗定编

岗位设置、配置定员要根据工作性质、工作特点、技术等级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定,确保“岗位职责明晰、岗位人员精干、工作效率明显”,实现“事事有人做,岗位不重复,工作无遗漏”。

(二)规范化原则

对定岗的名称、岗位说明书,定员的职责、上岗条件、审批程序等进行制度化和标准化。

(三)标准化原则

岗位设置要以人工成本节约化、职能管理扁平化、生产流程畅通化为设置标准。

第四条 定岗定员范围和管理职能

(一)定员范围

1、定岗范围包括生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

2、定员不包括:临时机构的岗位人员、实习待分配人员、临时用工等。

(二)管理职能

综合部是公司定岗定员定编的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公司定岗定员标准和编制方案以及公司定岗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岗位定岗定员程序

由于生产经营调整、技术改造而新增部门、新增岗位或因合并、撤销及技改等原因,使原岗位职责、环境、技术要求等发生变化产生的岗位减少,按照以下程序定岗定员。

(一)定岗定员计划准备

1、根据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性质、生产工作流程的特点、设备的性能和特点,按照“4W.1H”(即Why:设置岗位的原因;What:明确岗位名称、岗位责任和岗位说明书; Where:明确岗位所在的地点及所处的环境;Who:明确岗位用工条件和人数;How:明确怎样做好岗位工作等)五大指标,对现有岗位进行定性分析,以此作为下一步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的依据。

2、对新岗位采取以职能部门领导为主的功能打分评定的方法,按“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环境”四大要素,开展岗位测评,并对测评结果作定量分析,以此作为合理编制定员、确定岗位薪酬的依据。

3、在对定岗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定员的依据和方法,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岗位设置和定员编制计划。

(二)定岗定员的实施与管理

1、各部门岗位撤销、合并、新增及定员编制,由本部门在公司下达的定员编制范围内提出方案,上交综合部审核后,报董事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2、各部门的定岗定员标准和编制方案,由综合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董事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3、经公司批准后的方案须严格遵守。各单位提出的用工申请,必须在审定的方案范围内,超过范围内的职数,综合部经核实后可不予启动聘用程序。

4、定岗定员过程中出现的富余人员,全部转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进行转岗培训后再次竞聘上岗。

5、加强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铲车司机、翻斗车司机、粮油保管员、粮油化验员)的管理。为了使员工在自己现有的生产(工作)岗位上更好地积累经验,积极钻研技术、业务,确保特殊工种人员相对稳定,已经竞聘上岗的人员,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改变其工种,确因工作原因需变动的,由相关部门及人员提出申请,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变动。

6、加强定岗定员管理。岗位设置和定员编制方案以及经核准的定员人数,各部门不得自行变更。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必须经综合部审核,报董事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经批准私自设岗或增加人员的,不予核发该岗位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7、完善定岗定员管理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岗位设置及定员编制管理台帐》。

(三)定岗定员分析总结

1、定岗定员是一个需要逐步完善和改进的动态管理过程,实施定岗位定员后,要对所设置的岗位和定员进行调研分析、总结。根据公司生产规模及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定员定额标准,逐步改进不科学的岗位设置和不合理的定员编制,确保定岗位定员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岗位变更后,要及时做好《岗位设置及定员编制管理台帐》。

第三章 附则

(一)本办法由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定岗 管理 办法

xxxxxx公司综合部 2016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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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

预结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

(初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预结算行为,提高编制审核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预结算工作效率,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遗产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建设工程施工预算。本办法所称结算,是指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和调整条件、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等所办理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第三条 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编制及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工程预结算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五条 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由项目办负责。预结算工作应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审核的法律规范进行,不得违反国家计价规范和程序、执业道德、诚信原则,对故意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殉私舞弊或触犯法律法规造

1 成相应后果的,除经济处罚外,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三)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四)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第五条 编制和审查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预结算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止少算、漏算和高估冒算。

第六条 执行各地方造价信息。遵循各地适时发布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及造价调整办法,合理确定工程造

2 价。

第二章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依据

第七条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预结算编审的政策依据:

(一)国家和各地方的建设法规、政策,河北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园林、抗震加固和修缮等工程定额以及有关的调整文件等计价依据。

(二)承德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材料设备预算价格和材料价差调整办法等配套政策。

(三)施工企业取费等级。

第八条 编审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预结算应依据以下资料进行:

(一)编审预算依据的资料;

1、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文件;

2、经过批准和会审的全部施工设计文件;

3、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通用图、标准图及说明;

4、施工合同、协议、招标文件;

5、经专家组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技术措施;

6、其他有关资料。

(二)编审结算依据的资料:

1、施工企业与项目办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包括补充协议);

2、经专家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3、施工进度计划、月旬作业计划、进度报表和实际工期;

4、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费用签证;

5、施工图纸及其有关资料、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

6、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

7、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章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预结算的编制

第九条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必须统一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结算书》规定的格式。内容包括:

(一)封面

(二)签署页

(三)编制说明

(四)实调材料明细表

(五)费用计算表

(六)工程计价表

(七)造价调整表

(八)工程量计算表

第十条 工程预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及预算总价值;

(二)编制依据及对采用的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三)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四)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工程结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结算价款

(二)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三)增减合同价款的主要原因

(四)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一条

工程预算费用包括直接工程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规费、税金及造价调整部分。

第十二条

工程结算费用包括:合同价(或预算价)款、合同价款增减和费用增减。

合同价款系指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完成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合同价款增减指在施工过程因工程变更而增减的合同价款以及按合同条款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的材料价差。材料价差只计算规费、税金,不作为计算其他费用的基础。

费用增减指在合同价款之外建设单位应增付或少付的款项。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结算编审应以合同工期为准。合同工期是指承、发包双方以国家、河北省颁发的工程建设工期定额为基础,结合工程实际在合同中约定的工期。

第十四条

对于施工过程不可避免的设计变更、现场洽商变更等引起造价增减的项目,在保证有关资料完整、及时、合理的基础上,变更价款按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一)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价款。

(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款,并报河北省文物局批准后执行。

(三)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或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单价送项目办审查后,报河北省文物局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预结算管理

第十五条

施工设计阶段应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由设计单位编制,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以内。

第十六条

招标工程标底价由项目办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

第十七条

合同价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应以中标价(或预算价)为基础,经河北省文物局确认后,在合同中确定。

第十八条

工程施工阶段预算由承包单位负责编制,经项目办或其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单项、单位工程预算一经确认,不得任意突破。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由承包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经项目办审查同意,填写《河北省建设工程结算审定表》一式四份,承、发包双方签字盖章后,连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资料一并报河北省文物局审定。

河北省文物局一般应在 1 个月内完成审定工作(特殊情况也不应超过 3 个月),并在审定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承、发包单位各一份,据此办理价款结算手续。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结算按下列规定审定:

(一)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由河北省文物局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定;

(二)自筹资金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由项目办委托承德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定;

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定结算所需资料及审定的主要内容为:

(一)编、审结算书的人员和单位的资格;

(二)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资格。

(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竣工结算书、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四)河北省现行定额、取费、材料调价、政策性调整等计价依据执行情况;

(五)检查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执行情况,抽查工程量;通过招投标承发包造价包死的工程,仅审查包干以外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结算应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定。建设单位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报告备案时,应当提交建设、施工等单位共同确认的已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定的结算证明文件。

第二十三条

编制审查建设工程预结算的专业人员,必须持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河北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并按规定的执业或从业范围开展工作。否则,所编制审查的工程

7 预算、结算无效。

第二十四条 项目办和承包单位在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一方可提请承德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当事人一方对调解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调解决定书 60 日内依法申请复议。

第二十五条

工程预结算当事人在预结算发生纠纷时,可按合同约定或协商一致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纠纷处理中涉及的工程造价鉴定应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十六条 项目办和承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由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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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销售部定员定岗及职责

总负责人: 总经理薛胜利 分管负责人: 副总经理赵秀侠

一、办公室

岗位设置 姓名 主要职责 兼任办公室主任会计兼内勤 出纳兼内勤 文秘兼内勤 赵秀侠 左春燕 宋宝英 张 婷 分管销售部、办公室、财务

方面的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会计业务、工资审核、往来

账务审核、报税业务、养老保险业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出纳业务、产品库存账务业

务、包装盒接洽、工资核算、欠条管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文档资料管理、会议

记录、对外联络、参加相关会议、对外宣传、接待、办公室打字复印、办公用品的发放管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司机 唐柱华 服务总经理、完成总经理及其

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销售部

岗位设置 姓名 主要职责 销售部经理 梁晓娥 全面负责销售部工作;销售部销售主办兼出窑销售主办兼出窑销售员兼出窑 销售员兼出窑 库管员 库管员兼出窑 库管员兼出窑 王亚娟 李小洁 赵 岚 宋蒙蒙 薛耀强 梁 婷 李 洁 办公室考勤;必要时代行使办公室主任职责

销售大厅账务管理、销售接

待、库房装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辅助销售大厅账务管理、销售

接待、库房装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出窑、销售接待、库房装货、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出窑、销售接待、库房装货、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库房管理

固定出窑、库房账务、库房管

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散件小件库管理、固定出窑、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库管员兼销售 杨海妮 套装产品库房管理、账务管

理、散件组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顶班出窑)

附注:销售员分为两组,王亚娟、宋蒙蒙一组,李小洁、赵岚一组,每半个月轮流出窑和大厅销售。

三、提成分配办法

根据定员定岗的具体情况,经开会研究决定,暂按以下办法分配销售提成

销售经理:梁晓娥按总提成额12%计发。

王亚娟、李小洁、赵岚、宋蒙蒙、杨海妮、李洁、梁婷每人按总提成额8%计发。

办公室及后勤人员赵秀侠、宋宝英、左春燕、张婷、薛耀强、唐柱华、张磊按照4%计发。

当月出勤不足20天按天数计发提成。

每月余留4%的提成额,作为公用经费,用于销售部临时安排费用、特别奖励、办公室及销售部举办活动(员工生日、聚餐等),以加强团结,增加凝聚力。

耀州窑唐宋陶业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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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庐陵宾馆文件

吉庐宾字〔2017〕004号

庐陵宾馆定岗定员及薪资标准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馆岗位人员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工作流程的高效运作和部门职责的有效达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本着因事设岗、精简高效满负荷的原则,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类别

根据我馆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将其划分为管理岗、行政岗、技术岗、后勤岗和服务岗五类。

1、管理岗。行使管理职责的各类岗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负责人)。

2、行政岗。从事行政事务的各类岗位,包括:综合办、财务部、人事部人员和厨房核算员。

3、技术岗。直接从事技术工种的各类岗位,包括:红白案、切台、蒸灶、煮饭人员和工程部人员。

4、服务岗。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的各类岗位,包括:总台、吧台和客房服务员。

5、后勤岗。从事后勤保障的各类岗位,包括:采购部、保安部 人员和传菜员、保洁员、洗碗、洗菜工。

二、定岗定员方案(见附表一)

三、定岗定员工资表(见附表二)

四、管理办法

1、人事部负责定岗定员的归口管理,适时制定定岗定员方案, 经宾馆领导批准后实施,并负有监督、管理、修订的职能。

2、各部门须严格按定岗定员方案配置人员,不得随意增岗增员。

3、因工作需要增岗增员的部门,须书面报请人事部经分管总理 和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4、各部门经分管总经理批准后,可储备1—2名人员,储备人员 须报人事部备案,储备期不得超过1个月,按试用期发放薪资,同一人员不得延长储备期。

5、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各部门精简人员,降低成本, 精简人员达3个月以上的,按精简人员工资(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的一半奖励给部门。

五、本规定从2017年2月起开始执行

吉安县庐陵宾馆 2017年3月8日

主题词:定员定岗、薪资标准 发 送: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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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 定岗定编和岗位定员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定岗定编、岗位定员的制定等管理程序。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2 术语与定义

定岗定编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生产规模,对公司的岗位设置和岗位编制进行明确。

岗位定员是采取一定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对确定的岗位进行各类人员的数量及素质配备。

3 管理职能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机构的设立、调整。

3.2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定岗定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权限提出定岗定编及定员方案。

3.3 各事业部(单位)负责提出本单位定岗定编设置建议和岗位定员方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定岗定编和岗位定员的原则

任务目标原则,以战略为导向,强调岗位与组织的有机衔接;以企业的战略为导向,以现状为基础,强调岗位对未来的适应。在进行岗位定员编制时,应明确该组织的发展方向和任务目标,以事为中心,因事设岗,因岗配人。

命令统一原则,在进行岗位定员编制时,应以有利于组织实现统一领导和指挥为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制,避免职能重叠和无人负责现象,保证全部活动的正常进行。

权责对等原则,在进行岗位设计时,应责任明确,权责恰当,利益合理。

精干高效原则,队伍精干是提高效能的前提。在进行岗位编制时,应遵循精干高效原则,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保质保量,负荷饱满。

4.2岗位分类

生产操作人员指按生产工艺过程直接操纵机器和工具,使产品对象表面及结构发生重量、质量、形状大小、物理、化学性质等变化的全部生产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指从事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岗位工作的人员,如:质量控制、标准化、材料定额、工时定额、翻译、计算机系统管理、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环境管理等。 技术序列人员指专职从事产品设计、工艺分析等工作的人员。

管理人员指各级职能机构中从事行政、生产、经营管理和党群工作的人员。 辅助生产人员指为保证生产操作人员不间断地、顺利地完成产品生产任务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动力生产、设备维修、工具制修、仓库保管、运输等人员。

服务人员指为上述人员进行正常生产、工作提供各种服务的人员,包括保洁员、服务员等。

4.3定岗定编

4.3.1定岗定编的工作流程 根据本单位(部门)职能和业务工作流程,分析现有岗位设计,提出本单位(部门)的主要职能分工和修订后的岗位设置。

第一,对本单位(部门)的职能进行划块,将职能分为几个大的主要部分;

第二,根据各个主要职能块,明确各个职能块内岗位存在的必要性并设定岗位;

第三,根据职能块的工作量确定岗位编制,填写《岗位设置花名册》(具体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描述从业人员任职资格,保证岗位之间分工清晰、职能明确,确保部门职能不遗不漏。

第五,根据修订后的岗位设置,按照对岗不对人的原则,在部门领导与岗位任职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岗位说明书(初稿)。 第六,成立岗位分析评议项目小组。岗位分析评议项目小组成员包括外聘专家(1-2人)、人力资源部领导(1-2人)、该岗位所在部门领导(1-2人)、岗位分析专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岗位分析评议项目小组设正副组长分别由外聘专家和人力资源部领导担任,副组长主持小组工作。

第七,岗位分析评议项目小组经过对岗位及其岗位说明书初稿的分析评议,确定正式岗位说明书(具体见附件二),任职者签字确认。

4.3.2定岗定编的确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界定和核定的岗位工资水平制定各序列 (包括技术管理序列、专业技术序列、管理序列、辅助服务序列)岗位、档级总体设置方案,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或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下达。

4.4 岗位定员

4.4.1岗位定员编制方法 定员编制采用效率定员法,岗位定员法,比例定员法,按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定员法。

效率定员法:凡是能够计算工作量、能够实行劳动定额的人员,均应按效率定员的方法进行劳动能力平衡,一般用于直接生产人员和部分辅助生产人员。

岗位定员法:分为设备岗位定员法和工作岗位定员法。 设备岗位定员法:主要是指看管设备的岗位,根据其生产过程、班制负荷程度、岗位区域条件和能否实行交叉作业等,在明确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确定定员的方法。

工作岗位定员法:指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既没有固定设备,也不能实行定额和制定人工指标的人员。

比例定员法:按企业的职工总数(或一定范围人员的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某一类人员数量的方法。

按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定员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定员。

4.4.2岗位定员的管理 任何单位需增加岗位或定员,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应报告,并提交《岗位设置花名册》和《岗位说明书》(管理、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或填写《劳动能力平衡表》(直接生产人员)(具体见附件

三、附件四)。经人力资源部核定通过后,方可进行定员变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超定员配置。

局部职能调整或岗位整合,导致岗位设置发生变化,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

4 部门制定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所设岗位工作量不饱满的,应主动提出岗位调整意见,报人力资源部核定后方可进行岗位调整。

附件一:岗位设置花名册 附件二:岗位说明书模板 附件

三、劳动能力平衡表

推荐第10篇:预、结算管理办法(优秀)

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了加强、规范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使预、结算工作达到制度化、程序化,提高工程造价质量,促进单位经营管理,降低工程成本,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1条 适用范围

1.1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北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牡丹江市丰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预算、结算管理。

第2条 预算、结算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2.1 包括: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编制及审查、计量报表编制及报审。

第3条 预、结算的编制及审查

3.1 投标报价以及预、结算书的编制

3.1.1 项目投标前,生产经营部根据招标单位的图纸、招标文件、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现场勘查情况、结合公司的有关规定、投标策略,计算工程投标报价初稿,经公司领导审批确认后,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 3.1.2 接到施工图纸后,项目部根据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工程现场条件等,编制施工图预算。通过施工图预算与中标报价的对比,分析工程量清单有无漏项、少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是否一致,综合单价、措施费是否合理、准确,为调整合同价做好准备工作。

3.1.3 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项目部造价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各专业、单位工程的预算编制,并同时编制工料机分析表和费用汇总表。报公司生产经营部审核并备案。

3.1.4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造价员应掌握施工动态,积极收集完整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索赔资料。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图纸会审记录、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变更通知单、价格签认单等资料,按合同约定时限,编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预算书。 3.1.5 编制预、结算必须充分熟悉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了解设计图和工程全貌,对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需和项目技术人员协商,妥善解决。与此同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也要同步进行,可以把预、结算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先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没有明确的问题,应向有关人员了解清楚,防止编制的预、结算脱离现场,脱离实际,影响预、结算质量。

3.1.6 结算书编制依据:经项目部和业主确认的工程竣工图纸、图纸交底、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招投标资料、经确认的变更签证、经确认的材料限价单、工程进度确认单、竣工验收证明等。 3.2 编制顺序

3.2.1 工程量的计算:必须按照规定的计算规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统筹的方法依次进行,防止重复和遗漏,在检查时,易于理解和核对。整理好完整的工程量计算底稿。

3.2.2 工程量汇总:工程量计算完毕经仔细核对无误后,造价员根据预算定额内容和计量单位要求,按分部分项工程的循序逐项汇总,整理列项。

3.2.3 预、结算单价:选用的预、结算单价,必须与施工图纸要求的内容相适应,分项工程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必须与预算定额所列的内容全部一致,如遇到所需套用预、结算单价的分项工程名称不一致时,在定额允许换算的情况下,可以将有关预、结算单价换算成所需的预、结算单价。如果当设计的分项工程在定额既不能套用,又不能换算时,可参考相关专业定额或编制补充定额。

3.2.4 费用计算。依据预、结算定额配套的费率定额与相应文件规定进行计算。

3.2.5 工料分析。工料分析是建筑企业进行经济核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完整的预、结算必须提供工料分析表。

3.3 预算审查管理

3.3.1 编制完成的预算,必须先经项目经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审核后随同有关资料一并报公司生产经营部审核并留存。

3.4 结算审核管理

3.4.1 结算申请:工程竣工或具备阶段结算条件并取得核验证明或因故停、缓建办理确认手续后,项目部根据合同约定编制完整工程结算书。编制完成后,将结算书与必要的结算资料(中标的工程量清单、合同、签字并确认的现场签证等)一并上报,并抄送生产经营部。 3.4.2 工程结算文件报送业主和监理时,项目部应做好签收登记,结算经办人应及时了解、掌握业主或监理单位的审核进展,采取相应措施。

3.4.3 审查确认的工程结算报告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将一套完整的结算书递交生产经营部存档。

3.4.3.1 完整的结算书应包括:封面(有编制人、日期和经济指标数据)、总目录、工程结算书、现场签证及结算、设计变更及结算、材料价差调整、索赔事宜确认函、奖惩情况确认表、必要的会签表等。

第4条 月工程款的申报和月计量报表的编制 4.1 月工程款的申报

4.1.1 项目造价员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业主要求格式、现场施工形象进度及时准确的编制月工程款申报表,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前与业主的专业人员核对并上报。

4.1.1.1 月工程款的申报时间为合同约定时间。

4.1.1.2 项目造价员根据业主审核后的工程量、工程款作好统计台帐。

4.2 月计量报表的编制

4.2.1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合同,上报当月工程计量。

4.2.1.1 无论当月监理、业主是否审批、有无工程款的拨付,都应按照合同约定报送并抄送生产经营部。

4.2.1.2 保证资料及时性,公司生产经营部要求统一报送日期为当月的25日,个别项目有特殊约定的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上报。 4.2.1.3 保证资料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形象进度说明、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进度结算清单、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如遇特殊问题还应提交“特殊问题情况说明”等。

4.2.1.4 保证资料有效性,项目部上报的材料应提供原件,并保证印鉴、签字齐全,抄送生产经营部的文件应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文件或者纸质复印件。 4.2.1.5 项目部应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超报,实事求是地进行报统。

4.2.1.6 报表由项目部造价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核。 第5条 现场签证的计价

5.1 现场签证的内容(表格按业主方要求)

5.1.1 图纸资料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由于图纸及有关资料延期交付时间延期,而现场劳动力无法调剂施工,造成窝工损失,应向业主办理签证。

5.1.2 停、窝工损失: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责任,如停水、停电、材料未按时供应、技术核定单未及时提出、计划变更、增加或消减工程项目、变更和改变结构等因素造成停工窝工时,由项目部提出该项损失费用,向业主办理签证。

5.1.3 机械停滞损失:施工中因业主责任造成施工机械停滞费用,项目部应向业主办理签证手续。

5.1.4 物资采购所依据的设计资料中途变更,以致采购物资的规格和数量与现场不符发生的损失,项目部应向业主办理签证手续。 5.1.5 施工中因设计等原因对工程需进行返修、加固、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应向甲方办理签证手续。

5.1.6 由于现场发生的特殊问题,如隐蔽障碍物、地下水位与勘测设计资料不符、地下阴河、地下古墓、古井和文物等,因而发生的增加的费用和停工损失,由项目部向业主办理签证手续。

5.2 经济签证办理原则

5.2.1 一般应先签证后施工,但在一些具体情况,如返修加固工程和施工中途修改或增加的项目,若对施工实际情况掌握不了,事先估计困难,又不能停工来等待办理手续,属于这种情况,必须做到“随做随签,一项一签,工完签完”,以免事过境迁,发生补签和结算的困难。

5.3 经济签证计价

5.3.1当发生变更签证时,工作内容、项目特征、施工对象等与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分部时,套用相同清单。5.3.2 当发生变更签证时,工作内容、项目特征、施工对象等与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似分部时,应与业主协商,直接套用或者部分调整相似清单。

5.3.3 当发生变更签证时,工作内容、项目特征、施工对象等与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似分部时,项目部造价员应重新组价并交业主审核确认。

5.4现场签证结算书

5.4.1现场签证的结算书应包括:变更或签证单原件以及与变更签证相关所有往来信函、结算书、监理审核意见、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费率或合同缺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执行定额的应附工料分析表、其他需要说明与造价有关的问题等。

第6条 设计变更计价 6.1 设计变更的主要类型

6.1.1 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施工方法变动、材料带换或者其他变更事项。

6.1.2 由于业主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施工方法变动、材料带换或者其他变更事项。

6.1.3 由于项目部、监理单位、分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者其他技术措施而导致施工方法变动、材料代换或者其他变更事项。 6.2 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必须使用规定表格,并且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和范围、变更的内容、施工方法及原因说明、增加/减少得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等。

6.3 项目部应设专员对接设计部门。

6.3.1 经办人应要求设计院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设计变更单,并附必要的图纸等材料,作为结算审批的依据。

6.3.1.1 其他相关材料: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工程洽商记录等。

6.3.2 所有设计变更应该印鉴、签字齐全后进行后续施工。 6.4 设计变更的计价

6.4.1当设计变更部分增加独立项目时,应当与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并对增加部分重新组价,上报审批。 6.4.2 设计变更部分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允差工程量,应当与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变更部分的工作内容、项目特征、施工对象等与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分部时,套用相同清单。没有相同分部时,应重新组价,并上报审批。

第7条 工程分包结算 7.1 项目分包结算管理

7.1.1 项目的分包结算应严格按照结算程序履行签字手续,签字手续不完善的一律不予结算。

7.1.2 劳务、机械、专业分包可根据合同约定、形象进度、验收情况进行预结,最终结算也应按照严格的结算程序履行签字手续,须在分包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7.1.3生产经营部相关人员及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结算程序。

第8条 附则

8.1 本办法生产经营部负责解释。

8.2 本办法规定内容全部纳入生产经营部对项目部的经营考核。 8.3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17年12月17日

第11篇: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预结算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系统工程预结算工作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地区公司的工程预结算及下属公司的对外工程结算。

第三条 相关部门预结算工作职责

1、预决算部负责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进度款审核与支付、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结算编制与审核等。

2、预决算审计部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抽查、结算审计、销售面积的审核及对地区公司和下属公司的预决算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3、工程部负责工程预决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提交。

4、招投标部负责对有歧义的合同条款作出书面解释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包干单价。

第四条 预结算工作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保守机密。

第二章 工程进度款审核

第五条 预决算部须在全套主体施工图下发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为工程进度款审核、成本测算等提供依据。 第六条 工程进度款审核

1、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复核、审批并提交预决算部。

2、预决算部在收到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必须审核完毕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送至合同管理部。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额不认可的预决算部必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回复意见后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2小时内交合同管理部。

3、预决算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工程进度款台帐报预决算审计分部分部每-2- 月30日前对上月预决算部已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款的准确性进行抽查。主要抽查各项目的主体、装修、园建工程抽查比例为不少于上月已审核份数的20%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地区公司负责人及集团预决算审计部。

4、地区公司总工室须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电子版给预决算审计分部。

5、考核办法

1)工程部重复申报工程进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超报工程进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2)预决算部重复申报或计算错误造成进度款超付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进度款审核的每份扣罚相关部门责任人100元。

第三章 销售面积计算与审核

第七条 预售面积

1、预决算部须在每期楼宇三层会验后7天内取得经总工室确认的实际施工图纸在10天内完成预售面积的计算并与开发部委托的当地房管局认可的测绘公司所测绘面积进行核对核对、协调并确认后预决算部在1天内将面积确认结果报 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

2、集团预决算审计部须在收齐预决算部报送的销售面积书面资料次日起5天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预决算部预决算部将面积审核结果呈报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1天内提交销售部和开发部。第八条 确权面积

预决算部收到测绘公司实测的确权面积后须在3天内与开发部、测绘公司共同进行现场复核复核无误后形成书面报告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名后1天内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备案。 第九条 送审资料要求

1、经总工室签字盖章确认的实际施工图纸含电子版。

2、《销售面积审批表》。-3-

3、由测绘公司和预决算部共同确认的销售面积表及计算稿。

4、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销售面积计算规则。

第十条 销售面积计算误差比要求公摊面积3%以内分户套内面积在0.6%以内。面积误差比=确权面积-预售面积/预售面积 第十一条 预决算部和预决算审计部未按时完成销售面积计算和审核的每迟一天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销售面积误差比超过规定要求,属计算错误的每户型扣罚预决算部和预决算审计部经办人各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属图纸原因的每户型扣罚总工室经办人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四章 工程结算 第十二条 结算资料要求

1、工程部须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主体工程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并提交预决算部及预决算审计分部其它专业分包工程及园建配套工程结算资料须在收到后15天内完成审核并提交预决算部。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工程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每延迟一天扣罚经办人50元、部门负责人20元。

2、预决算部不得接收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结算书除外。

3、结算资料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

六、附件七。

第十三条 预决算部如发现资料不齐、审批手续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须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发函给工程部工程部自收到函件后3天内负责补齐完善并重新提交。 第十四条 结算时限

1、预决算部结算出数并回复意见给施工单位的时间自收齐结算资料次日起计100万元以下的5天内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15天内300万元以上的工程以及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均为25天内。

2、预决算部每次收到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后须在以下时间内回复意见100-4- 万元以下的2天内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3天内300万元以上的5天内。回复意见须以书面形式返回施工单位并统一登记收发台账对数过程须做好与施工单位的对数记录。预决算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的每迟一天扣罚经办人50元、部门负责人20元。

第五章 成本测算及其他预结算工作

第十五条 地区公司在新项目开盘前一个月须组织预决算部、财务部、开发部等部门完成成本测算。接到集团营销品牌中心测算成本的任务后2天内由预决算部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等部门审核集团相关部门须在5天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地区公司。 第十六条 每月2号前预决算部须将上月的工程结算进度情况统计表报预决算审计分部、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和管理中心。

第十七条 预决算部须对已结算的有代表性的主体工程进行造价分析每年不得少于3个。

第十八条 已审批完成的工程进度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含书面和电子版的结算书、计算稿)由预决算部负责整理归档。 第十九条 工程款支付申请

工程款项支付申请范围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工程保修款以及代扣代付款等内容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后由预决算部负责审核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

第二十条 甲供材料的供货单位有需转扣费用时预决算部须在收到转扣签证之日起2天内向材料公司和财务部发出转扣款提示函。预决算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提示函的每次扣罚经办人50元、部门负责人20元。材料公司或财务部未按提示函落实扣款的,每次扣罚相关部门负责人100元。 -5- 第六章 结算审计 第二十一条 审计范围

1、地区公司结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100万元以下的预决算审计分部每月按结算份数的20%进行抽查。

2、下属公司对外结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第二十二条 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1、预决算部负责对工程部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办理工程结算所采用的、与结算有关的所有资料和依据提交预决算审计部结算资料必须按顺序装订并一次性提交若有漏送的在预决算审计部提示后3天内补齐否则该结算退回预决算部。

2、送预决算审计部的结算书和计算稿按以下要求提交

1)结算书包括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和预决算部编制、经施工单位确认的结算书。预决算部编制的结算书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 结算书须包括封面、编制说明、结算汇总表、结算明细表或分部分项套价表等。

2)计算稿须提供电子版,包括工程量计算过程和工程量汇总表计算稿必须有完整齐全的原始数据、公式和计算过程。使用软件计价或软件计算的电子文件须提供软件自动生成的文件不得以导出的EXCEL格式文档代替。

3)各类桩基础、勘察钻探等工程的计算稿中构件的计算顺序须与结算资料的排列顺序一致结算汇总表中的金额须与结算明细表相符。

4)主体工程必须系统地按构件类别计算及汇总工程量套价时须区分专业建筑、装饰、给排水及电气每专业编制一份系统完整的结算书严禁拆分成多份结算书。如当地造价部门按月发布信息价的须根据合同约定调整价差合同没有约定的结合施工进度按加权平均价格进行调差。

5)预决算部将结算书和计算稿的电子版本提前发送到预决算审计部后再送书面资料并附《送审资料清单》一式二份。 第二十三条审计方式

计分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中须列出预决算部多计错计且单项差额在1‰以上的项目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再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每月按送审结算份数的10%进行全面复核其余进行一般复核。 第二十四条 审计时限

自收齐结算资料次日起预决算审计分部一般审核5天内全面审核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10天内300万元以上的及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25天内。集团预决算审计部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5天内,300万元以上的非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10天内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15天内。

第二十五条 预决算部收到审核意见后须在10天内落实审核意见、与施工单位协商并调整结算造价预决算审计部同意最终结算金额后在结算审核表签署意见确认。若与施工单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预决算审计部将分歧意见上报给相关领导裁决。结算争议的裁决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或争议金额占总结算金额的比例为 1 %以下含1 %的由地区公司负责人裁决50300万元含300万元或比例为1 %3%含 3%的由集团总裁裁决300万元或比例为3 %以上的由董事局主席裁决。 第二十六条 工程结算审批

1、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工程结算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2、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经预决算审计分部审核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再报总裁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第二十七条 考核办法

1、预决算部出现下列情况的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50元、部门负责人20元

1)签证单未使用“预决算部联”原件。 -7- 2)施工原始记录桩基础工程和勘察钻探工程等未使用原件。 3)在收到审核意见后再补充结算依据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审核意见的。

2、根据预决算审计部的审核意见按核减率和核减金额的大小对责任人相应处罚如下:核减率=预决算部送审金额-预决算审计部审核金额/预决算部送审金额 ●1000万元以下工程

1)核减率≥2%或核减额≥10万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2)核减率≥3%或核减额≥15万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3)核减率≥4%或核减额≥20万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300元、部门负责人150元。

4)核减率≥5%或核减额≥30万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500元、部门负责人250元。

5)核减率≥6%或核减额≥50万降预决算部负责人和经办人各1级工资。

●1000万元以上工程

1)核减率≥1.0%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2)核减率≥1.5%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3)核减率≥2.0%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300元、部门负责人150元。 4)核减率≥2.5%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500元、部门负责人250元。 5)核减率≥3.0%降预决算部负责人和经办人各1级工资。

3、预决算审计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的每迟一天扣罚经办人50元、部门负责人20元。

4、因审计错误导致审核意见误差率1%的扣罚预决算审计部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审计意见误差率=审计部审核核减额-最终核减额/最终结算金额 -8-

5、结算审计中发现合同有重大纰漏或条款不清晰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合同部负责人各100元。

6、结算审计中发现工程签证内容虚假、重复签证的或竣工图、施工记录与实际不符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办人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情节严重的公司另行处罚。

7、工程部对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解释须客观、真实若出现前后矛盾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8、工程部在预决算审计部审核后再对竣工图或签证单进行修改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办人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涉及变更合同结算方式或结算单价及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工程部不得单方面出具意见须与预决算部、预决算审计部及招投标部一起评审后报公司审批。否则视为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总价包干合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若合同内容发生增减清单计价合同发生增加项目或原合同漏项时招投标部须在收到预决算部函件后5天内与施工单位共同补充确认有关单价。超出以上时限的每延迟一天扣罚招投标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条 预决算及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审计人员以任何形式与施工单位接触

2、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故意偏袒或蓄意刁难施工单位给公司财产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三十一条 以上涉及对预决算审计部、工程部考核的,由管理中心负责涉及对预决算部、招投标部、总工室及其它部门考核的由预决算审计部负责。考核结果在每季度末报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制定、解释。

第12篇: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并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预结算管理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必须以客观事实、工程经济合同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从严把关。

2、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及进行总价包干的工程预算在最终实际价款确定前需经过核算部全面详细的审核,并经财务部及相关领导审核后最终确定。

3、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造价管理规定,在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情况、甲方自有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成本的关系,坚持以合理最低价格的原则确定工程造价。

4、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良好的工作效率,及时做到事完清帐,以适应工程招投标工作、成本核算、工程管理等多方面的需求。

5、手续齐全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资料应具备签字、盖章等,手续务必齐全,否则

1

不得办理预、结算。

三、工程预算的编制与审核程序

1、新项目在正式开工前原则上应完成施工图预算,为在施工过程中材料采购和成本控制提供可靠依据。对于规模较大的或复杂的项目至少要在开工前完成即将先开工的重要分部或分项工作的施工预算;

2、工程施工图齐备后,应立即要求承包商编制施工图预算,同时公司预算部或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督促项目专职预算人员编制施工图预算,在编制完毕后,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预算部,公司预算部对施工图预算进行核对并签署意见,由公司预算部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公司分管副总签字后报送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整体预算以及个别特殊情况的单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预算额较大的还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监事会列席)最终决定工程造价,报董事会批准执行。同时批准的工程预算作为工程招投标价参考,或工程成本控制依据;

3、确认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我方工程资料,如果属于开工后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应尽早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确定,作为双方工程进度款支付及将来的结算资料;

4、施工图预算和钢筋抽量等主材计算过程中,负责本项目的预算人员应跟踪了解计算情况,如发现设计中经济合理性不够明确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洽商并寻求改进;

2

5、工程预算编制的依据:工程预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政府指导价格、市场价格、甲方限价)、招标文件、计费标准、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图纸会审记录等相关资料编制;

6、工程预算确定后,严格控制承包商进度款的支付,及时对目标成本进行修改,以目标成本为上限,监督并配合各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造价;

四、进度款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1、根据施工合同,达到付款形象进度后,由承包商提出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后附预算书);

2、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形象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按照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会同甲方工地负责人共同核实、签认承包方上报的形象部位已完工程量,并同时送报公司工程部核实,公司工程部负责人签认;

3、承包方按照三方签认批准的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列出当月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一式4份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各项目将审核并签字认可的进度款支付申请表传回总公司,由公司预算部审核后递交公司分管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同意支付,并由总公司财务部纳入下月拨款计划,连同进度款审批表一起下达项目部;

4、甲方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公司工程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施工单位报公司预算部履行审核程序,项目部有专职预算人

3

员的由预算人员审核后报公司预算部;

5、在工程施工期间,专职预算员必须严格对发生合同外工程的手续审核,及时要求项目部完善手续,对其不合理内容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没有依据的量、价不得计取;

6、承包方上报进度款在每月25日前报出当月工程形象进度报告,逾期不报者(如遇施工现场特殊情况除外),下月再报,本月不予付款。报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有效。工程所在项目部无专职预算员直接上报总公司预算部审核,次月5日前完成审批程序并通知拨付进度款,项目部按照总公司下达的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办理付款手续,经项目部经理签字准支后由项目财务部付款;

7、承包商申报的当月已完形象进度必须经监理、甲方代表、有关参加验收单位验收的合格工程,不合格产品、部位不能列入当月已完工程形象进度报告中。经整改合格后在下一期列入;

五、工程结算管理

1、工程部需向预算部提交《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详细说明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之外的增减款事项、工程遗留、合同违约、施工现场清理、甲供材料、隐蔽工程等问题;

2、验收合格原则:办理工程结算之前,该工程必须有书面的验收合格证明;

3、甲方在完工结算书上签字盖章之前,施工方必须交齐竣工资料,否则不予签字盖章;

4

4、结算的资料:完整的结算资料是结算的重要依据,是整个工程进展的真实反映,也是项目成本的原始数据。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包括合同审批表);

(3)确定合同价格的文件(包括招标情况汇总表,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及其它); (4)双方确认的所有工程变更签证及相关的预算书; (5)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期或者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明确责任的说明)

(6)其它与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备忘录等; (7)工程如有遗留问题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情况,所属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应在结算申请单中做出详细说明及处理意见,并经公司工程部部长核实情况并签字认可;

5、结算编制的依据:已完成工程的书面验收合格证明、工程档案的甲方移交确认书、预算、材料、设备限价、合同及补充合同(招标书、投标书、中标通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竣工图纸、涉及造价会议纪要等;

6、工程量的确定: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竣工图表达不清之处,预算人员应到工地现场实地测算;

7、结算单价的确定: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

5

理低价进行确定;

8、所有预结算报表必须电子文档编制,手写无效;所有预结算材料必须依据齐全,并在预结算报表后附计算式、变更、签证等结算依据,做到有据可查;

9、所有预结算报表必须使用公司统一表格格式,统一编号,各种项目的工程名称要与施工图卷册的名称一致;并建立相关预算台帐;

10、所有预结算报表必须按公司规定流程完成签字审核程序;所有报送审核部门、签字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各项目部专职预算人员在审核工程结算书后,经项目经理签字报总公司预算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流转至公司分管副经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总结算以及个别特殊情况的单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结算额较大的还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监事会列席),最终确定工程结算价,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11、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双方协商、合同约定的办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办法解决;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办理。

第13篇: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预拌混凝土技术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预拌混凝土技术质量管理,保证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集中搅拌站预拌混凝土生产、交付和服务中的技术、质量管理。不包括运送到交货地点后的使用单位进行的混凝土技术质量管理。

第三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以下简称搅拌站)应具有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批准的预拌混凝土专业资质。

第四条 搅拌站应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控制原材料进场、检验试验、配合比设计、原材料计量及交货等关键过程,实现预拌混凝土生产、交付和服务质量的持续稳定与提高。

第五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质量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规程、标准及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机构设臵与管理职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是搅拌站技术质量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搅拌站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七条 各单位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应把对搅拌站的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对其技术质量工作进行具体控制、指导、协调与服务。

第八条 搅拌站(包括搅拌站设立的分站)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搅拌站站长(或经理)对本单位生产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负责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确保混凝土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搅拌站应设技术质量负责人(总工程师)一名,全面负责搅拌站的技术质量工作。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协助站长组织建立和完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技术合同的审查,提出保证混凝土质量的技术措施;负责审查混凝土配合比,组织技术交底;

3、主持制定重点、重要及特殊工程的混凝土生产技术方案,并负责方案的审批;

4、组织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技术研究和实施;

5、分管试验管理工作。

搅拌站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资格的技术管理人员、质量检查人员、资料管理人员、计量管理人员若干名,其人员数量及能力应满足管理职能的需要。其中:应至少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两名,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混凝土质量控制与检查工作;应至少配备资料管理员一名,负责搅拌站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应至少配备计量管理员一名,负责搅拌站计量管理工作。

搅拌站应具备与预拌混凝土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试验室,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试验室应配备满足混凝土生产所需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且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准确度等应满足所开展试验项目和混凝土生产的需要。

2、试验室应具备与试验业务相适应的试验环境,养护室及制作间的环境应符合GB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规定。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保持整洁。

3、试验室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及其能力要与其所开展的试验项目规模和内容相适应。试验室负责人应从事过试验工作,并具有较丰富的试验管理经验。试验人员应经过培训,具有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且试验人员持证上岗率应达到80%及以上,无上岗证者不得独立从事试验工作。

4、试验室应具有完善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试验管理、配合比管理、试验资料管理、试验室安全、试验操作规程、设备仪器使用及定期保养、标养室管理、试验委托、试验数据分析、事故处理、监督检查制度等。

第九条 设有分站的搅拌站,其分站的技术质量管理应纳入总站(中心站)管理中,执行总站(中心站)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定。总站(中心站)的技术负责人应负责分站的技术质量决策和技术问题处

2 理,并负责各分站大体积混凝土生产技术方案、特殊要求混凝土生产技术方案、季节性生产技术方案、特殊重要工程混凝土生产技术方案等重要方案的审批。

第三章

合同技术管理

第十条 采购合同

搅拌站应选择和使用质量稳定的原材料。材料分供方的选择应按照本企业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应对供方的产品性能、质量、履约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业绩和社会信誉,以及类似产品的历史情况等进行评价。

采购合同中应明确供方应提供的技术质量证明文件,其中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出场质量证明、具有规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等。

第十一条

混凝土生产供应合同

搅拌站应按其企业资质和经营范围承揽业务,并与使用单位签定书面合同,禁止口头合同。

合同中必须要明确对技术质量的要求和检验标准,明确规定双方在技术质量方面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合同中各项技术条款的约定要清晰、明确,不得有模糊概念。技术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工程位臵及交通状况;

2、供应部位和供应量、浇筑方法、供应速度、施工季节;

3、原材料、外加剂、掺合料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指标;

4、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性能要求(如坍落度、和易性、温度要求、初凝时间、终凝时间、抗冻、抗渗、缓凝、水灰比、砂率、含碱、含气量、氯化物含量等);

5、服务要求,如供应要求、生产调度的现场协调指挥、供应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指导等。

合同评审应按照企业合同管理及《合同评审程序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其中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对其性能及本单位的生产技术能力进行评审;必要时合同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论证。评审和论证应形成文字记录,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

凡由使用单位提供的专用配合比、外加剂、掺和料和指定专用材料以及技术条件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

3 凡由几个搅拌站同时向一个用户供应混凝土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浇注部位及质量责任。

重要、重点工程合同和重大技术合同应报上级主管部门。 合同签定后,应以书面形式下达生产任务单,进行生产技术交底。

第四章

原材料管理

第十二条 原材料进场后材料部门应按要求对材料供货单进行确认,收取并核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建立材料进站台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试验室进行取样、检验和试验。

第十三条 试验室应按相关材料标准的规定对进站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报告。进场原材料应按照批量进行复试,不得漏试。

水泥进站应验明出厂合格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并按规定取样,对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等进行复试。

进站的砂石集料,应逐车目测验收,并按规定随机取样检验和试验,连续生产时,每周抽检不得少于一次。检验试验结果记入台账,及时归档。

外加剂进站应有专人验收、保管、发放、登记台帐,应验明出厂合格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第十四条 合同中对原材料检验和试验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单位无能力试验的项目、应委托有资格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第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质检部门和试验室应定期对已进场材料进行抽检和试验,保证材料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十六条 材料进站及生产过程中,经检验和试验,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应进行记录,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臵,当可采取技术措施使用时,须经过试验验证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第十七条 所有进场原材料应按厂家、品种、规格、型号分仓存储,仓位应有明显清晰的标识。

水泥应按生产厂家、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分别存储,防止水泥受潮或变质。

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级别分别存储,严禁与水泥等其它粉料混杂。

外加剂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分别存储,并应具有防止质量性能发

4 生变化的措施。粉状外加剂应单独存放,标识清楚,防止受潮。

集料的存储应保证集料的均匀性,不使大小颗粒分离。同时应将不同品种、规格的集料分别存储,避免混杂或污染。集料的存储地面应为能排水的硬化路面,有条件的企业应尽量采用封闭式料仓。

第五章

配合比管理

第十八条 混凝土配合比,应由试验室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结合本单位原材料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本单位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水平,通过试验选定。

第十九条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试验应严格按照《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依据合同要求的规定进行。执行的配合比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合同对混凝土强度等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条 应建立混凝土试配记录台帐,对试配结果进行优选,确定配合比使用范围。有下列情况时应对配合比进行重新设计:①原材料产地、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有显著变化时;②重点工程或混凝土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时;③配合比间隔一定时间未使用的;④混凝土施工季节变化时。

第二十一条 配合比试配记录必须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认。配合比通知单必须经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放,配合比通知单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定期存档。

第二十二条 对有特殊要求、高技术难度的混凝土应制定技术方案,根据合同要求和技术方案进行配合比设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试验、试配、模拟生产等程序进行充分验证,必要时应经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三条 重点、重要工程、特殊工程及有特殊难度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配及签发等应由搅拌站技术负责人主持进行。

第六章

生产及运输管理

第二十四条 混凝土生产前应有完善的生产工艺,做到技术先进、工艺合理。重点、重要工程、特殊工程及有特殊难度的混凝土生产前,应单独编制生产技术方案,并经过搅拌站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5 第二十五条 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由生产部门组织技术、质量、试验等各相关部门进行开盘鉴定,对配合比的符合性进行确认。根据开盘鉴定结果,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根据合同要求下发生产任务单,进行技术交底。

第二十六条 搅拌楼操作人员开盘前,应根据生产配合比和任务单,检查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设备运转情况,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开盘。

第二十七条 搅拌过程中,搅拌机操作人员应按照配合比通知单中各种材料用量准确计量,随时观察搅拌机设备的工作状况和混凝土的出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当需要调整时,应由搅拌站指定的人员进行调整,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整。质量检查员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对混凝土生产质量状况进行连续监控。

第二十八条 混凝土质量检验

应定期对搅拌机的计量系统进行静态校核,发现异常时(混凝土质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校核,必要时进行动态校核。以确保搅拌机计量装臵的计量精度符合要求。

搅拌时间可参照搅拌机使用说明,如有特殊要求应通过试验确定搅拌时间。

每日应对砂、石含水率、砂含碎石等指标进行测试,并根据原材料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每班应对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进行检验,控制生产过程中混凝土的质量;和易性抽检频次依据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作出处理。

试验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不同龄期的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抗渗、抗冻、抗折等性能的试验。

经检验试验确认混凝土拌合物质量合格后,方可签发《混凝土运送单小票》。

第二十九条 混凝土出厂及运输

在装料前混凝土运输车内不得有积水。

混凝土出站前应认真对司机、运输单进行查验,对混凝土的标识进行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运输应按混凝土运输单所示地点合理选择交通路线。运输途中搅拌筒不得停转,严禁在运输途中无故停留做与运输无关的事情。

第三十条 季节性施工

6 雨季施工。雨施前应制定雨施方案,并做好雨季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雨后,生产部门应对正在供应和即将供应混凝土的施工现场进行勘查,防止出现罐车、泵车打滑、陷入等事故;合理调度,避免混凝土罐车在现场长时间等待。应将粉制材料、易受潮、易生锈的材料入库保管,做好标识;增加对砂石含水率的检测,每工作班不得少于两次,且雨后应增加测试,根据砂石含水率及时调整配合比。

冬期施工。冬施前应制定冬施方案,并做好冬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试验室应提前做好冬施外加剂的选型、复试以及配套的试验工作;做好冬施期间高强度混凝土的技术储备;防冻剂的选择必须能满足突然降温和可能出现最低气温情况下使用的要求。根据混凝土冬施技术要求每天应测定大气温度、水、砂石、混凝土出机温度,满足合同要求的混凝土温度。

第七章

试验管理

第三十一条 试验室应遵循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关规范、技术标准、试验方法等规定进行各项检测和试验,应制定试验工作程序、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规操作。

第三十二条 混凝土试块管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等规定。经试验不合格的混凝土试块,应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方案。

第三十三条 试验室出具的各项试验报告、原始单据应数据真实可靠、字迹清楚、内容齐全、结论明确、印章清晰。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等应有审批、签发程序,有文字记录。

第三十四条 试验室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对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管理、控制。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试验原始记录及报告、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做记录。了解、分析试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提高和改进试验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应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进行混凝土强度评定,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将统计分析结果填写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分析表,报送所属企业的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

搅拌站应根据混凝土强度统计评定结果,进一步控制、改进和提高混凝土生产质量。

7 第三十六条 出现不合格品或未达到标准规定时应及时报告本站技术负责人,查明原因及时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应提出处理方案,必要时逐级上报所属企业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第三十七条 对于特殊混凝土及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搅拌站有责任指派有经验的试验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现场的混凝土试验工作。必要时应会同现场的试验人员共同做好试件制作等混凝土的现场试验工作。

第八章

交付管理

第三十八条

混凝土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运输单交与现场施工人员,核对混凝土运输单,确认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记录到达时间、浇注时间、浇注完毕时间,并签字验收。

第三十九条 混凝土到达现场后如因坍落度损失导致不能浇筑,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严禁现场加水。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必须返回搅拌站内做调整,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浇筑到施工部位。

第四十条 搅拌站应与使用单位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密切配合,对特殊性能混凝土应向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第四十一条

对达不到合同技术要求、被现场退回的混凝土,其处理要有详细的记录。

第四十二条 按合同规定要求内容和资料管理规定中的规定提供有关的资料。

第九章

设备与计量管理

第四十三条 设备管理

搅拌站应有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建立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确保设备满足生产混凝土的质量要求。

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和维修应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并执行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施307号)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计量管理

搅拌站应制定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对计量器具统一进行管理。应按照国家《计量法》和有关计量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流程,

8 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购臵、检定、发放、使用和维护、封存和报废处理等,保证计量器具在合格状态下使用。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名称、管理类别、规格型号、编号、出厂日期、使用人(或使用地点、部门)、检定周期、检定时间等。

应制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定期进行检定,禁止使用下列计量器具: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或检定不合格的;无检定合格证书的;未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的。

计量器具上均应贴有表明其状态的标识,用不同颜色标识其状态,状态分为:合格、限制使用、封存、降级使用、报废。合格计量器具上应标明有效期和编号,其余状态应注明其状态的起始期。标识应保证其字迹清楚,若有磨损应由计量管理人员更换。

应建立计量器具档案,包括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书、出厂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记录、使用说明书等。

定期对试验室的试验仪器设备、搅拌机计量装臵及各部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掌握计量器具在使用中的质量情况。当在使用或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计量器具失准时,应立即停止其使用,由计量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试或请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调试、检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或调整。

试验仪器设备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保养内容。在进行试验前和试验结束后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做好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正常后方能使用。

第十章

质量跟踪和用户回访

第四十五条 定期回访 对主要用户(单位工程混凝土用量在10000m3以上的用户),应按工程进度情况进行回访,应分别在底板施工完毕、基础施工完毕、主体结构施工过半以及完工后进行回访,听取用户意见。回访主要内容包括混凝土质量情况(混凝土工作性能、力学性能、观感质量等)、供应情况(供应数量、供应速度)和服务质量等。

第四十六条 随时回访

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对混凝土现场出现的质量和服务问题,及时派专人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解决。

9 第四十七条 重点工程回访

对累计混凝土用量在30000m3以上的工程、对重点工程、对使用特殊性能混凝土的工程,在供应混凝土期间,应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满足使用单位对混凝土质量及服务的要求。

第四十八条 及时做好回访记录,并有被回访人签字,妥善保存。及时做好内部的信息反馈,不断改进。

第十一章

技术资料管理

第四十九条 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按合同或单位工程分别存档保存。各种工程技术资料应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及时进行归档。

第五十条 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资料、试验检测数据均应建立台帐。资料数据必须准确,手续完备,项目填写清楚。

第五十一条 混凝土相关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伪造、涂改、抽换或丢失。

第五十二条

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符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和搅拌站技术质量管理的要求。除有特殊要求外,归档保存的主要技术资料至少应保存至竣工后五年。

第十二章

技术质量培训

第五十三条 应根据试验室当前的需要和今后的发展目标制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培训记录、总结。搅拌站所有从事与技术、质量有关的人员均应定期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全员质量意识和责任制的培训;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培训;职业技能、质量管理、知识更新、岗位资格、操作规程的培训;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内容的培训等。

第五十四条 搅拌站特殊工种应经相关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十三章

科技开发及新品种混凝土的管理

10 第五十五条 搅拌站应结合市场需要不断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品种混凝土,做好混凝土生产的技术储备。

第五十六条 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鉴定。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颁发》同时废止。

第14篇: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实现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目标,构建有效的防控管理体系,适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预算工作有效、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职责

第一条 预算管理的思想要体现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集团公司的全年预算要依据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进行编制,服从集团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并符合集团公司总体的经营方针。组织造价、技术等相关人员与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交底会,搜集项目造价文件资料,确定项目施工成本目标及过程控制的盈亏点、风险点,并制定相应措施加以控制。并确定项目成本与风险及控制重复建设造成的乱投资

第二条 工程预、结算必须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的合同规定以及工程所在地或地方政府专业部门的有关定额等相关文件进行编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 工程预、结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或清单计价价)、施工进度报量预算及工程竣工结算。

第四条 从事工程预、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企业机密,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责任心强,廉洁奉公。工程预、结算资料经审核并经领导批准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出。

第五条 本细则旨在规定集团公司专业部门及工程项目预结算工作分工、职责和要求,保障工程项目预结算工作有效开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项目工程、实体单位、以及总(分)包(合作)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管理。

第三章 投资估算的编制

第一条,投资估算是建设前期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经批准后的投资估算作为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控制限额。

第二条,投资估算一般由承担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编制的单位编制。

第三条,投资估算的编制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工程项目按照当地政府和各行业有关规定编制。其他类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按照各行业有关规定编制,但其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组成和深度必须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计划编制。

第四条,投资估算编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

(一)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及规定;

(二)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经集团公司审查修正后的初步设计;

(三)相关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概算编制办法等;相关行业和工程所在地区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

(三)拟建项目各单项工程的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四)有关部门发布的人工、设备价格、材料计价造价指数等的依据;

(五)引进设备、材料的询价资料或可供参考的价格资料;

(六)利率、汇率等政策性参数和数据;

(七)估算编制时所参考的其他资料。

(八)工程地质勘测资料、水电供应情况、交通运输情况及运输价格;

(九)概算编制时所参考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投资估算应按工程项目所在地和编制年价格水平编制,结合现场条件,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内容的全部投资。工程内容和费用构成齐全,计算合理、不重复计算,不提高或者降低估算标准,不漏算、不少算。估算精度应满足控制初步设计概算的要求。

第六条,预算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的编制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在合同中明确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惩罚措施。建设单位应对投资估算的初审质量负责,经建设单位初审的投资估算误差必须控制在±10%以内。 第七条, 为保证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质量,投资估算原则上应采用工程量法进行详细估算,部分确实无法提供工程量的项目或单项,可采用系数法或指标法作为补充。实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方案设计必须达到初设深度,投资估算必须达到初设概算的深度。对采取工程量法估算的,可适当调增方案设计费用。

第八条, 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原则上应单独成册。

第四章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第一条 施工图预算是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以及地区设备、材料、人工、施工机械台班等预算价格编制和确定的建设项目造价文件。 第二条 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和初审,经建设单位初审的施工图预算误差必须控制在±5%以内。投资50万元及以下工程的预算由建设单位负责审批管理,审批后的预算上报基建工程部备案。

第三条 施工图设计必须按照公司批准的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内容进行设计,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公司批准的投资计划之内,如超计划,应按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程序报批。

第四条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应根据设计文件及编制期价格,结合建设项目现场条件,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

(一) 经会审和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关标准图,建设场地中的自然条件(测量图)和施工条件。

(二) 施工图预算要按照相关定额以及工程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

(三) 设备(含引进设备)、材料的询价资料或可供参考的价格资料,合同约定采用的设备材料价格;

(四)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书;(五) 预算编制时所参考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 招标限价的编制

第一条 工程招标限价是根据审定的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招标项目的最高全部费用,包括总价和单价。招标限价可采用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

第二条 工程招标限价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对需要报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部审查的,建设单位必须初审。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对编制的工程招标限价的质量负责,上报的招标限价误差必须控制在±3%以内。投资50万元及以下工程的投标限价由建设单位负责审批管理,审批后的投标限价上报基建工程部备案。 第四条 工程招标限价要控制在公司批复的单项工程投资之内,凡超批复的工程招标限价必须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上报审查。 第五条 招标限价应根据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编制期价格,结合建设项目现场施工条件,考虑建设期的价格变化因素进行编制。招标限价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

(一) 经公司有关部门审定的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答疑等补充文件、经批准和会审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等有关标准图;

(二) 相关工程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

(三) 设备(含引进设备)、材料的询价资料或可供参考的价格资料;(四)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 (五) 招标限价编制时所参考的其他资料。

第六章 进度报量结算

第一条, 专项费用及成本工程项目均实行依预算按形象进度月底以工程量报进度结算,建设单位每月下旬定期对各类工程进行验收。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工程量、费用并签章,报集团公司基建工程安环部审批(凡涉及隐蔽工程及现场签证时,须经过工程量审核签字)。投资50万元及以下工程的进度结算由建设单位负责审批管理,审批后的进度结算上报基建工程部备案。

第二条, 月度报量结算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单项调差时,执行以下规定: (一)材料价格及供应公司供应材料的运费执行相关部门下发的年内当地材料调差文件和集采部认质认价及运价。 (二)自购材料执行各地区当期公布的指导价,定额站未公布的材料价格以发票为准(超过供应处价格时按集团公司价格执行)。特殊材料(如装饰材料)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确定材料品牌,施工单位按材料品牌进行采购,在结算时提供发票及供货厂商。施工单位自购材料必须据实提供发票原件,实用数量与发票数量必须一致,发票必须经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作为调差的依据。每份结算单均须附发票复印件。集团公司集采部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市场调查,如发现其报价失实,要在实际价格基础上下调10%结算,以示处罚。

第三条,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价款调整

(一)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按照设计部门签发的设计文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变更施工,施工前须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进行。

(二)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时,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相关部门审核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四条, 对于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的不做调整。

第五条,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执行下列规定:

(一)设计变更必须由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分管领导、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

(二)基(槽)坑开挖必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的验槽记录。

(三)建设单位要做好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登记工作(建立台帐),要求按月统计汇总,如果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完成工作量超过合同造价的10%以上时,要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投资分析,报请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

(五)施工单位将手续完备的当月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整理后由施工单位在每月25日前上报建设单位,超过规定上报时间而未报或漏报的,将视作施工单位自动放弃该部分工程计量及支付的权利,不予计量和支付该费用。

(六)因设计存在严重失误造成的损失,设计图纸未经会审所造成的返工费用,施工单位组织不善所施工的无效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材料代用等项未按规定审批手续,隐蔽工程未经有关部门现场签证认可的等费用,均由责任方负责,不准计入工程结算费用。

第六条, 房屋加固、改造等无法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难以事先确定而又列入年度计划的工程,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现场验收的工程量为准,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计取工程费用。

第七条,加强工程监理的现场监督职能,报量结算单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的不予结算。

第八条, 工程月度报量结算,由建设单位审核,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70%。

第九条, 工程报量结算,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结算,实行工程结算限时制度,杜绝年底突击结算。

第七章 竣工结算的编制

第一条 竣工结算是指已完工程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承发包双方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第二条 竣工结算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并初审后,报集团公司基建工程安环部复审。

第三条 为提高竣工结算编制质量,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编报竣工结算的时间、质量要求和惩罚措施。施工单位应对上报审查的竣工结算质量负责,经建设单位初审的工程竣工结算误差必须控制在±3%以内。再经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部审核.经基建工程部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误差必须控制在±1.5%以内。 第四条 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

(一) 工程结算承诺书,工程结算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验收会议纪要,工程单项项目清单.(二)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说明、施工图投标预算、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索赔报告(发生时需要出具)、开工报告, 竣工图、结算书(含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含电子版),竣工工程盘点表,竣工验收资料交接单;工程违约处罚单(建设单位开具) (三)集团公司发布的工程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和工程所在地区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

(四)设备、材料调拨单或发票, 集采部认质认价单,设备,材料进场验收会审单; (五)地勘报告

(六)施工图及电子盘(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

(七)、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

(八)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

(九) 原始地貌标高抄测记录

(十)、各标段、各专业施工单位涉及交叉的施工范围确认文件 (十一)吊装工程记录、安装工程调试记录、调试报告(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

(十二)水电扣款单,工程支付单(财务出具)资料。第五条 竣工结算其它要求:

一、电子文档中结算书应有专业软件格式和Excel格式、图纸为CAD格式。

二、每项工程的结算书分两部分编制:

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

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新组价的清单计价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

三、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在结算时发包人有权不予考虑。

四、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单、材料(设备)认价单等应分土建、安装专业整理装订。

五、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上有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施工合同结算应严格遵循合同条款和实际施工图,如施工单位领用的甲供材料量超出施工图预算分析量,其超出部分应按照建设单位实际采购的相应材料价格(包括运杂费和采保费)计算材料费,并扣减施工单位合同结算款。

六、如结算工作量较大,建设单位经请示公司基建工程安环部同意后,可委托有资质和经验的造价咨询单位帮助完成施工图工程量的计算、甲方另委项目和签证项目的预算编制及与施工单位的结算谈判工作。

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结算,凡合同金额在500 万元及以上的,其结算书应报公司基建工程安环部审核批准。建设单位须在公司批复后再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八、对于送审资料为复印件部分,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均应盖章,作为加强资料有效性的依据。

九、结算书电子文档应有专业软件格式和Excel格式、图纸为CAD格式

第八章 其 它

第一条 集团公司各预算部要充分认识工程预、结算工作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严格执行项目施工预、结算管理制度,充分要掌握工程技术、造价、材料等相关知识及国家政策的变动以及材料上涨造成的因素,要带动造价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项目结算的管理水平。防止工程相互超预算指标,加强控制风险, 第二条 为提高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造价人员参加行业组织的学习、培训、取证活动,在职人员学习、培训、取证费用,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基建工程安环部负责解释。

第15篇: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鲁建管发〔2010〕8号)、《关于印发〈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建管行字〔2011〕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实行资质管理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预拌砂浆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后,方可进行预拌砂浆生产和销售活动。

(二)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管理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委托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现行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资质审核、动态监管和年度考核等具体事宜。注册地在五市四区的生产企业申报资质,应先由本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进行审核。(申请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

(三)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考核及其他资质管理事项,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59号部令)、《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非本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供应预拌砂浆产品的,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设立分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外地入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未取得《入青信用证》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不得在我市建筑市场从事预拌砂浆生产和销售活动。

(五)鼓励和支持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办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增项。

(六)实行预拌砂浆产品登录制度。凡向我市建筑工程供应预拌砂浆产品的本市和非本市生产企业,均应持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证书到市质监站办理产品质量管理登录手续。具体办理应符合(见附件3)《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管理登录条件》要求。未办理登录的预拌砂浆产品不得在我市建筑市场销售和使用。

二、预拌砂浆生产管理要求

(一)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应满足《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并严格按照《预拌砂浆》(JG/T230-2007)、《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11454-2009)所列预拌砂浆产品生产范围,配备完善相应的生产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检测试验条件等。

(二)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建立包括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交接验收、售后质量服务等内容的质量保证体系。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应严格执行《预拌砂浆》(JG/T230-2007)、《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11454-2009)等现行标准规范规定及合同约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用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和环境造成危害,并符合GB6566的规定。进厂原材料应按要求贮存和标识,并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厂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个检验批,检验至少一次,其结果应符合GB175标准规定; (2)人工砂供应单位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3)无现行国家、行业产品标准的原材料,供货单位应提供地方、企业标准,或省级以上产品鉴定证明,以及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同一厂家、同一产品不超过5t验证至少一次。

2、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设计及确定应根据相应标准,按(参)照《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进行设计和试验,其质量指标应满足《预拌砂浆》(JG/T230-2007)标准及其它相应标准要求。有合同约定的,应同时符合合同约定。

3、干混砂浆出厂检验应按同品种、同规格不超过400t或4d产量为一检验批,检验项目执行《预拌砂浆》(JG/T230-2007)规定。

4、应向采购单位提供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预拌砂浆产品使用说明书,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产品合格证明。

(三)确保绿色、环保、可持续生产。原材料堆场、生产搅拌设备应采取全封闭式管理,搅拌楼应设置降尘、集尘装置;湿拌砂浆生产企业应设置专用的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和废浆废渣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运输车运输过程中应加装防撒漏装置。

三、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检验要求

预拌砂浆质量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交货检验(进场复检),各种检验应符合《预拌砂浆》(JG/T230-2007)、《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11454-2009)要求,干粉砂浆可采用糊底或缝底式包装,包装袋质量应符合《水泥包装袋》(GB9774)的要求,包装袋上标识符合《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11454-2009)技术规程要求,应注明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执行标准、具体的生产和失效时间等信息。

(一)型式检验: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正常生产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资格和检验能力的检测机构对所有类型产品进行型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产品各项性能指标,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出厂检验:预拌砂浆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按要求对预拌砂浆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三)交货检验:预拌砂浆产品进入建筑施工现场前,生产企业应向使用方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预拌砂浆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交货检验,供需双方应共同按要求取样签封,送具有相应资质资格和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检验。使用方应严格遵照\"先检后用\"的原则进行复检,未经复检或者复检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应用于建筑工程。

四、预拌砂浆使用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一)预拌砂浆供需双方应在供货前签订规范完整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部位、交货地点、砂浆标号、使用范围、供货时间、供货量、质量要求、价格、供需双方确认手续等。

合同签订后,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或订货单要求组织生产和供应;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拌砂浆》(JG/T230-2007)、《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11454-2009)等标准规范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进行质量控制。

(二)预拌砂浆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应按照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生产时间、失效时间及相关要求进行标识,分类存放,严禁混存混用。 应按照\"先检后用、先到先用\"原则,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用料完毕、更换砂浆品种时,现场存料装置应及时清空并清理干净。当超过规定的存放期,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结块、泌水等现象,应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格按标准规范和产品说明书要求施工操作。

1、预拌砂浆进场后应按规定复验,同一单位工程使用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干混砌筑砂浆35t检验不少于一次,且每一楼层检验不少于一次。干混地面砂浆每层且不大于1000㎡检验不少于一次。干混抹灰砂浆每层检验不少于一次。干混普通防水砂浆、粘贴砂浆35t检验不少于一次;

2、使用时应随拌随用,搅拌时间自加水起不少于3min,直至搅拌均匀,确保稠度满足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3、施工过程应认真按规定操作和进行质量控制,并按验收规范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三)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检查预拌砂浆产品合格证明、型式检验报告、交货检验报告。预拌砂浆产品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交货检验报告(记录)、复检报告等资料应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四)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预拌砂浆产品进场验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理。监理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技术标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确保使用过程施工质量。

1、按标准要求旁站检查预拌砂浆交货检验过程,严把预拌砂浆进场质量;

2、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及使用说明书要求贮存、使用预拌砂浆,并按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3、对使用不合格预拌砂浆和不按规定操作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五、预拌砂浆施工质量验收要求预拌砂浆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山东省《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11454-2009)外,同时应根据砂浆品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一)砌筑砂浆施工质量验收应同时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执行.

(二)抹灰砂浆施工质量验收应同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执行。

(三)粘贴砂浆施工质量验收应同时按《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或《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地面(楼面)砂浆施工质量验收应同时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规定执行。

(五)防水、抗裂等特殊砂浆施工质量验收,应同时根据产品使用功能、工程使用要求及使用部位的不同,按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执行。

六、预拌砂浆质量监督管理要求

各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关于印发〈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建管行字〔2011〕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09〕67号)及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本辖区内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及产品和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的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辖区内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办理和达标情况;

(二)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管理登录办理情况;

(三)相关人员的配备及质保体系运行情况;

(四)生产及试验仪器设备的检(校)定证书的有效性,以及生产试验环境;

(五)预拌砂浆生产过程及配合比执行和计量情况;

(六)用于预拌砂浆生产的原材料质量及贮存;

(七)型式检验、出厂检验、交货检验、进场复验过程及结果;

(八)预拌砂浆贮存、使用、施工及验收过程;

(九)依据相关标准抽样检测预拌砂浆原材料,出厂及交货检验砂浆抗压强度试件及预拌砂浆产品;

(十)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过程;

(十一)规定区域内建筑工程预拌砂浆使用情况。

对违反相关管理要求和工程技术标准生产和使用预拌砂浆的,应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附件1:

1、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标准

附件2:

2、申请预拌商品砂浆专业企业资质提交的材料

附件3:

3、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管理登录条件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 预拌砂桨 质量管理 通知

第16篇:定员编

****公司定员编制说明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定员编制说明

为合理有效利用劳动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人事相宜,根据公司特点,合理配备劳动力,以定岗定员标准实行劳动组合,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确保公司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公司编制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人员定岗定员的指导思想是: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保留工作骨干,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工作需要,竞争上岗,综合考评”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务实的工作队伍,以适应加快我公司生产进度和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定岗定员的原则

(一)因事设岗原则岗位应根据部门的工作职能、业务以及管理流程进行设定,以工作内容、业务量配置人员,要达到因事设岗、人事相宜的目的;按照现机构设置,定岗定员能促进公司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的原则。

(二)精简高效、满负荷原则岗位人员的配备应坚持“精简高效、满负荷”的原则,裁减冗员,提高工作效率。

(三)竞争上岗、择优选用的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供定员定额标准,符合公司工作实际的原则。

三、人员定编依据

定岗定员的依据和标准是:在现有管理架构的基础上,根据部门职责、工作内容、业务量、管理层级和幅度,对编制、岗位、人员进行调整,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定编、定岗、定责,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构建科学的岗位管理体系。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的运行效率,减少人力不必要的浪费,提高人才的工作能力与

工作主动性。

四、公司机构设置现状

1、人员现状

我公司现有在岗职工数536人(其中全民工129人,劳动合同工5人,集体工131人,地合工271人),在岗用工人员为490人(其中全民工120人,劳动合同工4人,集体工99人,地合工267人)。

2、机构现状:

机关机构:办公室:职责:文秘、综合档案管理、仓库保管、车辆管理 政工部:职责:工会、组织、人事、计生、女工、纪检、共青团、综合治理、宣传、干部档案管理

财务部:职责:会计核算、成本、材料、资产、资金、税收管理

经管部:职责:劳动用工管理、工资考核与管理、物资供应管理

生产技术部:职责;生产管理、设备管理、仓库管理、生产技术服务、生产销售

安监站:职责:安全生产管理、6S管理

基层厂点:机电修造公司(机厂、更新厂、电修厂)、化工公司(胶管厂、乳化油厂)、煤厂。建安科、物业(液化气站、菜市场、劳保库)、车队。

1、管技人员现状

我公司现有管技人员42人(不包括班子成员、离岗待退人员)其中 机关职能部室23人,基层厂点19人。

2、现有在册人员以2014年7月31日在册人员为准。

五、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

1、个别管技人员对业务学习不够重视、创新意识较差、主动性较差,劳动纪律观念淡薄。

2、少数管技人员工作不踏实,服务基层意识、大局意识不强,严以律己意识、精益求精意识不够,群众威信较差。

3、日常理论学习与工作生产中结合的少,存在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现象,不求甚解,掌握理论不透彻,思维观念、工作方式过于传统,破解难题思路不活,方法不多,与时俱进学习力有待提高。

4、要求管技人员要树立榜样意思,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周围人,遇到困难时,身先士卒,取得职工信任,才能有更大的号召力,才能获得更大的工作支持。

5、推行竞争上岗,建立健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是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建立良性的人才流动机制,“上”能尽心,“下”能安心,切实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队伍,使企业实现科学发展,这样才能进一步加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

6、管技人员管理目前还不能完全做到“能上能下”机制 ,让管理人员认识到公司改革是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岗位也是一种资源,只有通过竞争才能获取岗位资源,拼弃“官本位”思想, 靠能力定取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上”固然光荣,“下”决不是处分,是岗位竞争的必然结果。

六、定员

现有管技人员42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员53人。

七、对定编后的富余人员进行分流

1、若达到离岗退养条件的,可办理离岗退养手续;

2、对工作能力尚可的,调离机关。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安排到基层单位工作;

3、对因个人能力不再适合业务岗位要求的,实行待岗学习,待岗学习后仍不适应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4、富余人员可由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经审核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八、机构设置和管技岗位编制定员拟定方案(见附表)

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拟定方案(见附表)

十、有关建议和意见

由于公司生产需要,近年来接收按置了数名大中专毕业生,保证公司稳定发展,公司需要开发新项目,这就需要增加定员定岗名额。针对集团公司一下步管技岗位编制定员工作,希望考虑基层公司生产要给予增加定员名额。

第17篇:定岗定员

望云煤矿分公司定岗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科学核定各部门岗位、人员编制标准,有效挖掘员工工作潜力,降低人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岗是指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流程需要确定的岗位数量;定员是指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确定人员的编制。

第三条:成立定岗定员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分公司定岗定员工作的指导和管控。

组 长:分公司经理

成 员:分公司副经理 人事劳资科 调度室 生产科企业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定岗定员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劳资科,主要负责定岗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定岗

1.岗(职)位设置的原则 ①明确任务目标的原则; ②合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③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 2.岗(职)位说明书的内容

①岗位名称;②岗位关系;③岗位人员所需具备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等任职资格要求;④岗位职责和标准;⑤岗位权限;⑥岗位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状况。

第五条:定员 1.定员原则

①必须以企业的安全生产为前提; ②必须以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为依据; ③必须以精简、高效、节约为目标。 2.定员方法

采取按劳动效率定员、按设备定员、按岗位定员等方法。 第六条:机关、后勤、销售等部门定岗定员,由本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及定岗定员情况,编制《岗(职)位说明书》和《定岗定员计划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劳资科,由人事劳资科、企业科组织各部门进行审核,初步核定定员人数。

生产系统各部门定岗定员,由本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及定岗定员情况,编制《岗(职)位说明书》和《定岗定员计划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生产科,由生产科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等相关规定,组织调度室和各部门进行审核,初步核定定员人数后报送人事劳资科。

第七条:人事劳资科组织定岗定员管理委员会成员对各部门上报的《岗(职)位说明书》和《定岗定员计划表》进行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调整,编制《望云煤矿分公司定岗定员表》,经定岗定员管理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下发到各部门执行。

第八条:定岗定员发生变化时,由主责部门编制《岗(职)位说明书》,并填写《定岗定员计划变更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劳资科,由人事劳资科组织定岗定员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审议并签字确认后,报分公司经理批准执行。

第九条:人事劳资科每年12月底根据全矿人员变动、退休等情况,建立《望云煤矿分公司XXXX年各部门人员配置情况汇总表》。

第十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8篇:定岗定员

关于催报学校定岗定责定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中、小学:

根据县“三治三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涟水县教育局基层学校定岗定责定员方案,务必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下班前集中报送至教育局监察室(联系电话:82380301)。纸质材料需经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档请发送到651220wgz@163.com邮箱。如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附件:定岗定责定员方案(样本)

涟水县

学校定岗定责定员方案

(样本)

一、领导班子(

(一)校长

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主要负责…………。

(二)副校长

分管。。。。。。。

(三)副校长

分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 1.主要职责 (1)…… (2)…… ………… 2.设定岗位 个 岗位一:主任(***) 具体工作事项: (1)…… (2)…… …………

岗位二:副主任(***) 具体工作事项: (1)…… (2)…… …………

(二)教务处 …………

只报至副主任!

样例:(一定要注意格式)

一、某某学校领导班子(黑体三号)

(一)局长(鲁家宁)(仿宋三号加粗) 主持教育局、体育局全面工作。(仿宋三号)

(二)副局长(杨士祥)

分管人事科、师资科、安全稳定科;负责人事、师资队伍建设、信访稳定、综治安全、依法行政等工作。

(三)副局长(李广军)

分管中学教育科、督导室、教研室(中学教育方面)、招生办;负责中学方面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育现代化创建、目标考核等工作。

(四)副局长(张 栋)

分管初等教育科、职社科、基建办、教研室(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方面);负责小学、学前、职业、特殊教育方面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基建等工作。

(五)副局长(禹成余)

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电教装备室、体卫艺科、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工会、资助中心、勤俭办;负责党务、宣传、机关事务管理、财务、审计、对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电教装备、体卫艺、双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学生资助、创卫、扶贫、勤工俭学。

二、内设机构(黑体三号)

(一)办公室(仿宋三号加粗) 1.主要职责(仿宋三号)

(1)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和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拟定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撰写年度或阶段性工作总结、文件运转和管理等工作;

(3)做好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组织安排和会 3 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新闻宣传、党报党刊及教育报刊征订等工作;

(6)负责做好收集、整理机关文书档案和教育信息管理工作;

(7)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8)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和车辆派遣工作;

(9)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和机关办公物品的发放工作; (10)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创建工作;

(1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信息发布以及舆论引导工作;

(12)负责教育局党委党建工作; (13)负责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设定岗位8个

岗位一:主 任(程 祥) 具体工作事项:

(1)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和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承接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3)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购物的票据审核工作; (4)公务车辆安排;

4 (5)分管机关食堂管理、局机关来人接待及派餐工作; (6)协调与兄弟市、县(区)的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持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二:副主任 (陈佃红) 具体工作事项:

(1)负责局主要领导讲话材料;

(2)负责修改相关科室上报重要文字材料或主要领导讲话材料;

(3)负责重要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 (4)分管教育宣传工作; (5)分管文印室;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二)初教科 1.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的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制订小学、幼教、特教事业发展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及教材教辅选订;负责小学的常规管理、素质教育的实施;负责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视导、质量监测等工作;指导全县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德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视导、评估,办好示范性幼儿园;负责残疾儿童的入学、巩固工作及分类教学的指导;负责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的办学评估达标和创建工作;负责小学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学生的休学、转学手续等审批与管 5 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区、乡镇小学的施教区落实和招生实施与管理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培训工作。

设定岗位(5人) 岗位一:科长(王立东) 具体工作事项:

(1)主持初教科全面工作;

(2)研究和制定全县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3)规划、起草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 (4)领导批示件督查办理;

(5)小学教辅资料、幼儿教材征订; (6)组织小学教学质量监测;

(7)负责小升初协调与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8)协助做好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工作。 岗位二:副科长(王保华) 具体工作事项:

(1)指导全县小学德育工作; (2)指导全县小学精神文明建设; (3)指导全县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 (4)指导全县小学社团、特色建设;

(5)做好周恩来班、绿色学校、特色学校等各级各类创建工作;

(6)负责全县小学残儿入学、巩固、分类教学等特教工作;

第19篇:预检台护士岗位职责

南通瑞慈医院门诊部

预检分诊护士岗位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护士长及服务中心主任指导下进行工作,做到上岗衣帽整齐、佩带胸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遵守医务人员规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

2、奉献爱心、语言规范、态度和蔼,举止端庄,行动快捷。

3、主动为患者服务,热情耐心地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及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4、负责门诊病人的分诊,耐心询问,合理指导出诊、复诊病人就诊,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医生联系,以方便患者为原则,做好有效满意服务。

5、热情迎候病人,主动问候,遇有行为不便的老人、重病人以及残疾人,要主动协助导医搀扶或使用轮椅或平车协助患者就诊。以病人为中心,热情为患者服务。使患者感受到看病有人引、检查有人陪、入院有人送、困难有人帮。

6、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及服务中心主任汇报,大厅患者如出现病情变化,应立即组织抢救,抢救中要起主导作用。

7、按要求完成病人门诊病历首页的完整登记。应掌握大量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机构各科室的相关信息,尽可能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在病人向我们提出要求时,要全神贯注地倾听,礼貌微笑,面对患者,做

南通瑞慈医院门诊部

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使病人满意而归。主动导示病人就诊、检查、取药路线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发热患者的预检分诊,并及时指导导医引导至急诊发热门诊处就诊。

9、保持大厅工作秩序,卫生整洁,劝阻患者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不在医院吸烟。

10、作为最前沿的服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急躁,更不能冲撞病人、讽刺、挖苦和讥笑病人。即使是由于病人态度不当引起或是我们有理,也不得与病人争辩,更不允许举止鲁莽、语言粗俗,或耍脾气。

第20篇:预研高级工程师岗位职责(材料)

1.负责研究、跟踪国际标准OMA、ET0M、NGB0SS、3GPP等业务网、业务支撑网部分标准。2.参与产品部产品概念设计、架构设计,从国际标准角度提供合理建议。3.在产品拓展部门的要求下进行技术预研活动,规划新产品,撰写产品解决方案。4.制定业务系统、业务支撑系统的业务规范、技术规范。

《预定员岗位职责与管理办法.doc》
预定员岗位职责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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