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协议书

2021-06-02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煤炭承运协议书

sunzhiqi

[学者]

煤炭运输合同

托运方:

地址:

承运方:

地址: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货物到达地点:

2、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3、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4、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5、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6、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7、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托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的合理损耗;

③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煤炭供应协议书

成品块煤购销协议

甲方:

乙方:大通通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因甲方工程需要,经双方协商,选定乙方为甲方供应成品块煤(6000大卡以上),根据乙方所承担成品供应的特点,为更好地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供应范围

供应范围:项目部的全管区。

块煤规格及数量:①块煤体积10cm以上;②块煤规格6000大质量要求:乙方所供应的块煤必须符合本协议要求的标准,否则对乙方进行单价降低15%予以罚款。

第二条 供应单价

本协议实行以过磅签认的供应数量作为协议数量。

材料供应单价(含乙方装车费用):

1、本协议内块煤单价为1150元/吨(需提供运输、材料等完税发票);

2、此单价不受市场条件变化的影响,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第三条 工期要求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协议期限为2011年 月 日至 年8月日。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三天把需用块煤的用料计划通知到乙方,以便乙方组织备料供应;

2、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验收及签认数量;

3、甲方负责乙方运输到甲方项目后的卸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合格,满足本协议的要求,否则卡以上;③本协议总量不小于

视为违约;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用料计划及时组织供应,对于因组织不力或数量满足不了甲方的需求而使甲方在时间与经济上遭受损失,则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必须及时提供完税发票;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机械损坏、运输、安全、路政等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料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协议按供应进度实行月度结算,中期进度付款不超过总量的80%,供应结束后进行末次结算付款;

2、从协议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为组织块煤供应而所需的一切资金由乙方自己负责筹划,在此期间甲方不予以办理拨款;

3、乙方的所有款项在完成甲方材料供应后三个月内予以付清。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款项结清之日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11 年 8 月 15 日

成品块煤购销协议

乙方:大通通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推荐第3篇:煤炭运输协议书

煤炭运输协议书

甲方:巫山县景泰矿业有限公司新铁煤矿

乙方:巫山县龙溪镇、福田镇个体运输车辆(具体车主或驾驶员

以保证金收缴的名单为准),代表:

为了规范新铁煤矿煤炭调运,整顿运输秩序,保证新铁煤矿的煤炭调运通畅,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2013年9月22日起,巫山县景泰矿业有限公司新铁煤矿煤炭调运的车辆实行车辆确定制度,除新铁煤矿自行安排10辆运煤车辆外,其余车辆由乙方负责具体安排(具体负责人:吕贤,联系电话:),每台车的车主自愿向甲方缴纳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甲方按保证金的缴纳名单装煤发车。

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煤炭安全运达指定的目的地,所有参与运输的车辆,严禁在运输途中出现滞运、停运、撮炭卖煤等现象发生(包括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出现故障后,车主或驾驶员不留守或不派人留守,出现的煤炭丢失现象),一经发现,甲方将一次性扣掉该车辆缴纳的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并责令其退出新铁煤矿的煤炭运输,乙方所有车辆有权监督。

三、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遵章守纪,安全驾驶,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负责处理本次确定为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的关系,严禁出现堵车现象,一旦出现堵车现象,甲方一次性扣掉乙

方车辆缴纳保证金总额的20%,保证金不足部分必须在三日内交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退清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的剩余部分。

五、从2013年9月22日起,甲方运往龙溪镇吴家坪煤坪的煤炭运价经甲乙双方协商定为38元/吨,以后甲方的煤炭运价根据市场行情等多种社会因素,同乙方代表协商后,进行适当调整。

六、乙方接到甲方煤炭调运通知后,必须确保甲方煤炭运输车辆充足,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无法正常运输,甲方有权一次性扣完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并向乙方索要经济赔偿。

七、甲方保证不对非确定车辆发煤,正常运输时期,确因运输繁忙,车辆数量不足需增加车辆,有乙方提供名单并向煤矿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运输。

八、乙方车辆因买卖或报废等原因,自动退出新铁煤矿煤炭运输的,由交款人凭甲方出据的保证金收据到甲方退回保证金余款。

九、甲方运费的结算,因2013年煤炭市场行情的因素,2013年6月20日以后的运费在年底放假时付清。

十、甲乙双方信守协议,按规定运行,若一方违约处违约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巫山县景泰矿业有限公司新铁煤矿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一)

(二)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或车主本人签字的名单。甲方提供的乙方车辆缴纳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推荐第4篇:煤炭代购协议书

煤炭代购协议书

甲方:金华市开发区燃料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刘杰(身份证号:370403195412122715)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枣庄道源煤业有限公司1/3焦煤与枣庄高硫肥煤。为确保甲方资金安全,采购的煤炭质量稳定及所采购的煤炭计量符合标准,特订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枣庄道源煤业有限公司1/3焦煤质量标准:(1)灰份≤9.5%;(2)硫≤0.6%;(3)全水份8%;(4)干燥无灰基挥发份≤37%;(5)粘结指数G值≥85%;

(6)胶质层y≥18

二、枣庄肥煤质量标准:(1)灰份≤9%;(2)硫≤1.8%;(3)全水份10%;

(4)干燥无灰基挥发份≤37%;(5)粘结指数G值≥95%;(6)胶质层y≥25

三、代购数量1/3焦煤每月150车皮,约9600吨;肥煤每月100车皮,约6400吨。

四、代购价格:1/3焦煤出厂含税现汇价1430元/吨,承兑汇票价格根据付款时银行利率按实计算,从洗煤厂至火车站汽车短运费、火车站站台费、服务费等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甲方需为乙方取得所发生费用及煤炭增值税发票等全部票据,肥煤操作模式与1/3焦煤相同,价格业务发生时另行确定。

五、供货时间:1/3焦煤为2011年3月份至2011年12月31日,肥煤为2011年4月份至2011年12月31日。

六、收货人与到站:收货人为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到站为衢州站(巨化专用线)。

七、付款方式:甲方把所有款项先付给乙方(含承兑汇票),然后由乙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分别支付煤款,汽车运费、站台费、火车运费、服务费等。

八、违约责任:如乙方代购的煤炭达不到质量标准,则由乙方根据甲方与洗煤厂签订的合同代为办理赔偿事务,计量如有问题则由乙方想办法解决。

九、价格遇市场行情变化,双方提前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金华市开发区燃料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

供方:枣庄道源煤业有限公司

需方:金华市开发区燃料有限公司

为供、需双方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有个共同遵循的准则,现订以下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一、品种: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桥煤矿单洗1/3焦煤煤。

二、质量标准:(1)灰份≤9.5%;(2)硫≤0.6%;(3)全水份8%;(4)干燥无灰基挥发份≤37%;(5)粘结指数G值≥85%;(6)胶质层y≥18

三、供应数量与价格:每月供应150车皮,约9600吨。单价为现汇含税价1430元/吨,如付承兑汇票根据当时贴现率按实计算。供应数量、价格如有变动,双方提前协商。

四、供应时间: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五、价格折扣条例:

(1)灰份以9.5%为基准;灰份>9.5%时,每增加0.1%,价格减2元/吨;灰份≥10.5%时,每增加0.1%,价格减4元/吨;灰份≥11.5%,每增加0.1%,价格减6元/吨。

(2)挥发份以干燥无灰基37%为基准,超出合同标准,每超出1%扣4元/吨。

(3)全硫份≤0.6%为基准,每增加0.01%,价格减2元/吨;硫份≥0.8%时,每增加0.01%,价格减4元/吨;超出1%时,每增加0.01%,价格减6元/吨。

(4)水份≤8%为基准,超出部分扣吨位。

(5)粘结指数G值85为基准,G值<85,每降低1,扣6元/吨;G值<80,每降低1,扣20元/吨;G值<75,每降低1,扣40元/吨。

(6)胶质层Y值≥18为基准,Y值<18每降低1,扣6元/吨;Y值<16每降低1扣,10元/吨。

六、付款方式:由需方代理人刘杰代为付款。

七、采样方法:由供方派人与需方代理人共同在装好车的火车皮上取样并封存。

八、违约责任:如需方用户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质量有异议,则用双方共同取的封存样在枣庄或济宁质检局化验,并根据化验结果执行价格折扣条例。

九、供方提供的票据必须真实,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方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供方:枣庄道源煤业有限公司需方:金华市开发区燃料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年月日

推荐第5篇:煤炭购销协议书

煤炭购销协议书

甲方:海勃日戈镇畜牧兽医站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有关采购冬季取暖用煤协议如下:

一、采购数量:甲方购买乙方块煤8.34吨。

二、价格及金额:块煤基价为1200元/吨,合计人民币为壹万零捌元。

三、交货方式:乙方需按甲方规定时间将原煤保质保量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并负责卸车,不另行收取费用。

四、付款方式:甲方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提供发票,甲方付清煤款。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海勃日戈镇畜牧兽医站

乙方:

2013年11月1日

推荐第6篇:煤炭合作经营协议书

煤炭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郑州光源煤炭有限公司注册编号:410182000003906 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西段

法定代表人:韩战亭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就合作经营煤炭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的方式

乙方以甲方(对内为煤炭贸易)的名义经营煤炭,自负赢亏,自承担风险;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和亏损。

二、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

三、双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到发改委、工信厅等相关部门取得煤炭采购批文的所需手续,且在时间上积极配合乙方的需要。

2、甲方协助乙方与客户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和进行货款结算。

3、乙方与客户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在取得甲方的签章后,同时

要负责资源、资金、采购、销售、运输、交接和验收等事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在要求甲方开具煤炭销售发票时,应同时提供煤炭买入的进项发票,以便甲方按照进项额与销项额的差额代扣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如果不能提供进项发票时,甲方按所开卖出发票的全额代扣增值税(17%)及其附加税(即11%的增值税,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税3%、河道维护费1%)。

四、管理费用收取办法

1、甲方管理费收取标准为元/吨。

2、每月25日结算前一个月26日至当月25日的实际销售量及甲方管理费。

五、协议变更和解除

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提前解除协议。

2、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在经另一方书面告知仍拒绝履行的,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一方行使单方解除协议权利时,只需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在对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协议即行解除。

六、违约责任

1协议的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实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作终止时,双方不承

担责任。

七、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月月

2、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与乙方的客户直接发生业务关系,否则视为违约。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郑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郑州光源煤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年月日

推荐第7篇:煤炭运输协议书

煤炭运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承运甲方电煤汽运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新疆后峡煤矿的电煤交给乙方承运。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二、甲乙双方所协商运输事宜从

日至

日终止。承运数量为

吨,每吨运价

元,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整

)。

三、货物起运地为后峡煤矿生产地,货物到达地为四川成都金堂电厂。

四、乙方保证每天提供给甲方5—10个车为甲方运输电煤。

五、乙方保证甲方的货物运输安全及质量要求。

六、甲方运输费用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汽运司机。到达目的地后现金支付。

七、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货物做好防护措施。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因运力不足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甲方在乙方运力充足的情况下,因货物短缺、停产、严重排队的情况。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十、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推荐第8篇:经营煤炭合作协议书

煤炭经营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丙三方商定、本着公平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合伙负责

供煤,协议确定各自责任以及利益分配且具有法律效力,各方须认真履行。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一、

甲乙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购销煤炭进行经营、各方职责如下:

1、甲方负责该贸易项目整体事务、固庄煤矿的合同签订、煤炭资金垫付及煤炭的发送,并保障煤质的合格等事宜。煤炭到达码头电厂后,由乙方负责煤炭验收及结算,协调处理和码头电厂之间的相关事宜。

2、乙方负责项目财务、甲乙双方的关系协调工作,监督甲乙双发的协议履行情况;配合甲方做好煤炭装运工作,监督煤炭质量;配合乙方做好到厂煤炭的检验工作。

3、丙方负责项目公关及项目结算回款。

二、

双方协商确定,为避免以后分红发生纠纷,特用如下形式将分红比例固定,双方均确认。

三、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经营煤炭的所有固定资产的资金和业务关系都由甲乙双方负责落实。其经营的利润与风险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四、

资金筹集和利润分配的规定:

1、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按照责任、权利、利益平等的原则,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利润的甲方

%、乙方

%、丙方

%的比例分配。

2、

如因业务需要,招来的人员工资及相关公关费用及其他公共开支均计入公司的开支成本上。

六、

支付方式:以现金结算或银行转账两种。

七、

违约责任:由于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以上分配方式长期执行,直到散伙为止

八、

协议解除: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合作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九、

争议的解决: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叁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叁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推荐第9篇:合作经营煤炭协议书样本

煤炭合作经营协议

协议号:

时间:

地点:

甲方:

地址:

法人/身份证号:

负责人/身份证号:

乙方:

地址:

法人/身份证号:

负责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共同经营煤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煤炭采购、运输、销售等。

二、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壹年。协议期满后,若双方未在本协议到期日前拾伍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每次自动顺延期限为壹年。

三、合作架构

经双方协商决定,以甲方作为煤炭相关业务的操作主体平台,对外签订购销合同;接收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收付货款等。乙方负责上下游客户的洽谈、落实及协调工作;准备操作资金;确保业务的安全性。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 /

41、乙方在甲方平台上从事的所有经营活动均应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进行。乙方所有的经营业务均需订立购销合同来规范运作,规避经营风险。在经营中遵纪守法,确保上下游均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有效的《煤炭经营资格证》。

2、合作期间,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签订合同所需的备案资料。甲方须单独开立银行一般账户供乙方独立使用,专项管理本项目项下的所有业务款项。财务印鉴章及网络银行密钥由双方共同管理。其中:财务专用章由甲方保管,网络银行密钥由甲乙双方共同保管,“录入密钥”由甲方保管,“审核密钥”由乙方保管;实际操作由双方财务共同现场办理,在资金流向与实际业务一致时,及时对外支付业务款项,不得无故拖延;资金流向与实际业务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付。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资金被冻结或挪用,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全部资金及占用期间的利息,并按乙方的实际损失全额赔偿。

3、乙方需每月提前向甲方报备业务计划。乙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同时提供进项增值税发票,进项增值税发票的公司抬头须与采购合同一致。甲方在收到进项增值税发票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外开具销项增值税发票,销项增值税发票抬头须与销售合同一致。

4、乙方因业务需要使用公章、合同章及法人章时,须经甲方确认,由甲方盖章,并保留副本。购销合同须同时签订。甲方确认及审核流程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购销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承担由此合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责任。

5、合作期间,甲方负责与税务部门直接沟通,负责月、季、年度财务数据汇总和申报工作,统一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项发票抵扣认证。合作经营期间甲方单独建立台账,按照经营情况进行财务会计处理。双方于每月25日核对账目。

6、甲方不参与煤炭购销过程中利润的分配。但相应税费须由乙方承担,照章按时缴纳。业务管理费,甲方按人民币2元/吨计。当月结算,下月5日以前结清。

7、乙方负责资源、采购、销售、运输、交接和验收等事宜,并承担上述购销环节中的一切事项,若发生问题要负赔偿责任。

8、乙方联系的供销客户资源归乙方所有,甲方如利用自身条件单独与供销客户直接联系,因此直接或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补偿。

9、甲方应当保证《煤炭经营资格证》合法有效、通过年检;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煤炭经营资格证》过期或者作废,从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本协议自动解除,甲方须承担乙方相应的损失。

五、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提前解除合同。但乙方连续叁个月未能开展业务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2、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在经另一方书面告知后仍拒绝履行的,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一方行使单方解除协议权利时,要在双方账务清算完毕后,只需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在对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协议即行解除。

六、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前的债权债务均与对方无关。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经营所产生的净利润由乙方自由支配。

2、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作终止时,双方不承担责任。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应首先以善意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协商方式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的问题提交到发生地所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处理。

九、附则

1、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任意一方不得单方毁约。如有未尽事

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上海亚安实业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法人签字:

签约日期:

2012年日签字: 签约日期:2012年月日月

推荐第10篇:煤炭公司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人/身份证号: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就加盟(合作)经营煤炭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的方式

乙方以甲方(对内为煤炭贸易销售部)的名义经营煤炭,自负赢亏,自承担风险,并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取得煤炭经营利润;甲方为乙方提供资源、市场和财务支持等服务,尽可能地为乙方创造商机,但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债务和亏损。

二、合作期限

双方自愿约定合作期限年,协议期满后如须续约,另行签订协议。

三、权力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与客户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和进行货款结算。

2、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展煤炭贸易业务,在天津为其开设独立银行帐户,该银行账户印章使用甲方财务专用章和自然人印鉴(由乙方保管),同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3、甲方为乙方单独建立账册,按照乙方开展煤炭贸易的情况进行财务会计处理,并于每月20日与乙方核对账目。

4、乙方使用该银行账户资金时,须加盖自然人印鉴和甲方财务专用章确认,也可(异地)通过网上银行业务,先由乙方使用乙方的电子钥匙(密码)在网上提交用款申请,再由甲方使用甲方的电子钥匙(密码)确认支付,即该用款申请须在双方确认后才可生效。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单独使用该银行账户的资金。

5、乙方与客户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后,负责煤炭货源的采购、运输、交接和验收等事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6、乙方根据合同条款和资金流向,在开具煤炭销售发票时,应提供进项发票。

四、收益处理方法

1、不管乙方每个月走多少吨煤,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现金6万元整的租金,

2、在甲方配合乙方开立账户后,乙方就要先给甲方一个月的租金6万元现金,以后按月支付。

五、协议变更和解除

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提前解除本协议。

2、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在经另一方书面告知仍拒绝履行的,履行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履行方行使单方面解除协议权利时,只需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在对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协议即行解除。

六、违约责任

1、协议的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实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作终止时,双方不承担责任。

七、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履行期间或终止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因清偿债权债务所需的相关手续,待该债权债务清理结束后,乙方有权从甲方为乙方开设的银行帐户中,调取属于乙方的资金,甲方不得阻挠或设置障碍。

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与乙方的客户直接发生业务关系,否则视为违约。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年月日

年月日

第11篇:煤炭联营合作协议书..

煤炭买卖协议书

煤炭合作联营协议书

甲方: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出资方

鉴于:

1、甲方拥有煤炭经营许可证,专业的煤炭运营团队,丰富的上下游客户资源并是华能集团燃料采购会员;

2、乙方拥有项目优势、较强的协调能力。

甲、乙、双方愿意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进行项目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合作范围: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公司、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和西乌珠穆沁宝日胡硕煤炭有限公司等公司煤矿采购煤炭,通过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方式,发运电煤到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等电厂,赚取差价。

甲、乙双方愿意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进行项目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合作时间

自2010年10月起,至2015年9月止。合作期满后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另行签订协议合作。

第三条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本合作项目所需的煤炭经营资质,为该项目顺利进行提供资源、订单及所需要的采购配套资金(不低于2000万)服务。

2、2010年10月份开始,合作期内每月采购并销售给电厂电煤30万吨以上。

甲方确保采购并销售给电厂上述数量的煤炭,并取得销售上述煤 1

炭所需铁路运力。甲方承诺合作期内每季度平均每月采购并销售电煤30万吨以上;如未能达到上述销售数量(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同意按未能实现的销售数量从利润分成中相应扣除。

3、甲方负责安排与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等电厂签订每月供煤30万吨以上的供货合同。

(计划已报60列)贸易流程为:煤矿-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电厂

4、甲方与煤矿签订每份采购合同均需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相关手续需由双方指定专职人员办理。

5、双方共同监控采购合同中所列煤炭的货权,每批货物均需双方核实铁路计划、航运计划,确定收货人为收货电厂,铁路大票、下水单由专职人员管理。

乙方责任:

1、为合作项目提供三百万元人民币(¥3000000.00)并于2010年10月10日前到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帐户,作为前期流动资金,并摊入成本。开户行:北京银行燕京支行,账号:

2、监督合作项目正常运行,监管财务帐户资金及货物流向。

第四条合作方式

1:按现代企业制度科学决策、运营,双方以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经营班底为基础,乙方派驻一名财务总监,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北京石景山路22号万商大厦(),其他人员聘用。

1、甲方与电厂签订购销合同,办理铁路运输手续。

3、乙方负责监控整个过程中资金流向和货物流向。

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双方所合作项目按一个月为一核算周期,实行收益独立核算,利润计算方式:一个分配周期内的总收入-总支出(含资金利息)-税费 = 净利润。收入和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70%,乙方30%。

约定:

总收入:合作项目所有销售收入;

总支出: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管理费、项目全职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总支出应双方共同认可,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毛利的2%)。

税费:合作项目经营应承担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税费;

2、对项目利润及客户预付款滚动带来的利润,甲、乙双方仍按上述比例分配。

4、其他利润分配时间:自乙方资金汇入煤矿之日起,每个季度为一分配周期,初步定为每季度末月的25日为利润分配日。分配方式为甲方从专用账户划拨利润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5、项目运行开始赢利时,首先从利润中提取10%作为风险保证金,当项目发生亏损时,先以风险保证金承担亏损。当风险保证金达到乙方投入资金总金额的10%时,不再提取风险保证金。

第六条退出条件

1、合作期满,各方可退出。

2、合作期内,如项目操作连续三个月内,每个月平均每吨煤利润未达到理想值的,乙方可单方面选择退出而不负违约责任,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利润分配也以退出之日起终止。

3、合作期内,如遇煤炭政策和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继续经营对合作各方不利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作。

4、其他经合作各方一致认为终止合作对双方均有利时,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采购并销售煤炭、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保障乙方分得利润属甲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提供资金属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

1、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的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乙方:出资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10年10月

签订地点:

第12篇:经营煤炭合作协议书

经营煤炭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购销煤炭进行经营。

二、双方协商确定,为避免以后分红发生纠纷,特用如下形式将分红比例固定,双方均确认。

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经营煤炭的所有固定资产的资金和业务关系都由甲乙双方负责落实。

四、资金筹集和利润分配的规定:

1、甲方出资人民币壹拾伍万(150000)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陆万(60000)元整,经营后产生的利润,甲方占70%股份,乙方占30%股份。

2、以上分配方式长期执行,直到散伙为止。

3、如因业务需要,招来的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均计入公司的开支成本上。

五、协商确定,其经营的利润与风险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六、支付方式:以现金结算或银行转账两种。

七、违约责任:由于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双方分别

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双方均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宜:

十、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13篇:煤炭委托加工协议书

煤炭委托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山西黄土坡鑫运煤业有限公司(甲方)

加工方:(乙方)

委托方根据“晋煤重组办发[2009]82号”文件批复,矿井生产规模扩大到90万吨/年,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开工后原煤洗选加工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开采9+10#煤层,根据环保有关要求,需进行洗选加工。

二、乙方是具有环评批复的洗选加工单位,入洗能力为30万吨/年。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开工后,为其洗选加工30万吨/年的原煤。

四、乙方保证原煤入洗后,达到产品标准及有关销售要求。

五、具体加工的原煤运输、场地占用、加工费用、精煤销售等,双方按当时市场行情协商。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山西黄土坡鑫运煤业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14篇:合作经营煤炭协议书.3.12

合作经营煤炭协议书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经营煤炭的优势,本着公平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合伙负责给鸭河电厂(暂定,今后根据业务情况可调整)供煤,协议确定各自责任以及煤炭贸易的操作流程,各方须认真履行。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1.乙方受聘于甲方在煤场工作,在煤场经理的领导下,参与煤场日常管理工作。

2.乙方与甲方合作经营煤炭,自带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根据经营情况可增加资金)自负赢亏,自承担风险;每期的经营利润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随时调整;

3.乙方的供货资源,自主确定,甲方可为乙方提供资源、市场等服务,尽可能地为乙方创造商机,但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债务和亏损。

4.乙方每月须完成煤炭供应量吨;质量根据甲方煤场需求提供;乙方保证供应煤炭不故意掺杂、铺底、夹心、使水等使假现象,如发现使假现象,乙方须承担经济损失。

5.双方自愿约定合作期限1年,协议期满后如须续约,另行签订协议。

6.交货方式:甲乙双方煤炭货物交接地为甲方登封煤场,双方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7.煤款结算:乙方所供煤炭用于甲方配煤使用,甲方为电厂合同付款方供煤完成,付款方汇款后,甲方即支付乙方煤款,

8.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提前解除本协议。

9.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2014 年3月12日2014 年3月12日

第15篇:煤炭买卖合作经营协议书

煤炭买卖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负责煤炭的采购、煤的质量、每月的数量:

(1)质量标准是:挥发28,最高不超过30,尽量保持在29.5以内,如超过30,以后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2)硫:确保在0.9以下,每月平衡,如超过全由乙方负责。

(3)灰份:确保在12.5以下,如超过12.5由乙方负责。

(4)G值:78以上,75以下全由乙方负责。

(5)水份:乙方确保8个水,如超过部分扣款和多余水的运费全由乙方负责。如煤质出现异杂物,甲方可协助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水一定要保证在15以下才能装车出厂,煤的质量以公司的过磅为准,路损只要不超过300公斤,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300公斤由甲方找司机处理。

(7)税务发票由乙方负责,甲方只承担1%以内的增值税发票的票款,如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

(8)付款方式:首先甲方预定定金10万元给乙方,定金不能作为煤款,煤款必须保证每天装多少车,多少吨,要先将当天的煤款先打到乙方的帐上。

(9)乙方每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超过1万吨,每吨奖10元/吨。

(10)如双方合作愉快可长期合作,如中途有什么其他原因,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保证煤质达标的基础上,乙方进了多少煤,甲方必须全部拉走,否则订金不退,煤全拉走后定金必须退还给甲方,双方必须本着诚实、诚恳的合作精神,把质量搞好。价格现在按770元/吨,保水8个付款,以出厂化验结果为标准。但每天只能按750元/吨付款,留20元作为水和其他质量扣款的保证金。月底全部结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011年9月13日

第16篇:煤炭运输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为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的经营方针,增强公司经营、管理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已形成共识,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将公司所有煤炭的运输管理委托乙方物流公司经营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一切车辆运输过程中的煤炭安全。

二、乙方管理的煤炭运输车辆均由甲方指派,车辆所发生事故及人为原因造成煤炭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煤炭丢失事故的证据交由甲方,甲方按公司具体章程及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处罚罚金所得乙方交由甲方。

三、甲方以每吨元向乙支付运费,运费打入指定账户,运费结算时间为每月号之前。乙方以每吨元向运输车辆支付运费,运费支付时间为每月号之前。

四、甲方应按时指派车辆,以保证每年煤炭运输量达到公司运输数量及质量,乙方监督管理运输过程中煤炭的质量和数量并保存数据,以供甲方核实。

五、乙方抽调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经营管理,甲方按每月元

支付工资。

六、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年,第一年设备维护更换及数据的拷贝、安全监督等为免费,甲方只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第二年设备维护及更换根据具体细节,收取设备更换维修费用并培训相关人员(培训前提为:根据安全防范合同,甲方垫付的工程款已从运费提取方式中得以收回)。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向乙支付运费,应承担车辆运费的千分之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应尽职尽责履行管理义务。

八、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纠纷,不能解决的由仲裁机构银川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签订时间:

更多法律文书等,皆由宁夏民德律师事务所提供,咨询电话:0952-2043569.

第17篇:煤炭联营合作协议书..

煤炭买卖协议书

煤炭合作联营协议书

甲方: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出资方

鉴于:

1、甲方拥有煤炭经营许可证,专业的煤炭运营团队,丰富的上下游客户资源并是华能集团燃料采购会员;

2、乙方拥有项目优势、较强的协调能力。

甲、乙、双方愿意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进行项目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范围

合作范围: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公司、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和西乌珠穆沁宝日胡硕煤炭有限公司等公司煤矿采购煤炭,通过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方式,发运电煤到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等电厂,赚取差价。

甲、乙双方愿意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进行项目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作时间

自2010年10月起,至2015年9月止。合作期满后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另行签订协议合作。

第三条 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本合作项目所需的煤炭经营资质,为该项目顺利进行提供资源、订单及所需要的采购配套资金(不低于2000万)服务。

2、2010年10月份开始,合作期内每月采购并销售给电厂电煤30万吨以上。

甲方确保采购并销售给电厂上述数量的煤炭,并取得销售上述煤

煤炭买卖协议书

炭所需铁路运力。甲方承诺合作期内每季度平均每月采购并销售电煤30万吨以上;如未能达到上述销售数量(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同意按未能实现的销售数量从利润分成中相应扣除。

3、甲方负责安排与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等电厂签订每月供煤30万吨以上的供货合同。

(计划已报60列)贸易流程为:煤矿-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电厂

4、甲方与煤矿签订每份采购合同均需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相关手续需由双方指定专职人员办理。

5、双方共同监控采购合同中所列煤炭的货权,每批货物均需双方核实铁路计划、航运计划,确定收货人为收货电厂,铁路大票、下水单由专职人员管理。

乙方责任:

1、为合作项目提供三百万元人民币(¥3000000.00)并于2010年10月10日前到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帐户,作为前期流动资金,并摊入成本。开户行:北京银行燕京支行,账号:

2、监督合作项目正常运行,监管财务帐户资金及货物流向。第四条 合作方式

1:按现代企业制度科学决策、运营,双方以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经营班底为基础,乙方派驻一名财务总监,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北京石景山路22号万商大厦(),其他人员聘用。

1、甲方与电厂签订购销合同,办理铁路运输手续。

3、乙方负责监控整个过程中资金流向和货物流向。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双方所合作项目按一个月为一核算周期,实行收益独立核算,利润计算方式:一个分配周期内的总收入-总支出(含资金利息)-税费 = 净利润。收入和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70%,乙方30%。

约定:

煤炭买卖协议书

总收入:合作项目所有销售收入;

总支出: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管理费、项目全职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总支出应双方共同认可,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毛利的2%)。

税费:合作项目经营应承担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税费;

2、对项目利润及客户预付款滚动带来的利润,甲、乙双方仍按上述比例分配。

4、其他利润分配时间:自乙方资金汇入煤矿之日起,每个季度为一分配周期,初步定为每季度末月的25日为利润分配日。分配方式为甲方从专用账户划拨利润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5、项目运行开始赢利时,首先从利润中提取10%作为风险保证金,当项目发生亏损时,先以风险保证金承担亏损。当风险保证金达到乙方投入资金总金额的10%时,不再提取风险保证金。

第六条 退出条件

1、合作期满,各方可退出。

2、合作期内,如项目操作连续三个月内,每个月平均每吨煤利润未达到理想值的,乙方可单方面选择退出而不负违约责任,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利润分配也以退出之日起终止。

3、合作期内,如遇煤炭政策和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继续经营对合作各方不利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作。

4、其他经合作各方一致认为终止合作对双方均有利时,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采购并销售煤炭、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保障乙方分得利润属甲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提供资金属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

煤炭买卖协议书

1、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的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乙方:出资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10年10月签订地点:

第18篇:场地租赁煤炭买卖协议书

场地租赁煤炭买卖协议书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的场地配煤不管是跟甲方配还是对外加工,统统每吨交3元钱给甲方,铲车乙方自负,月底结算一次。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工商、国土、环保、税务等部门的关系协调和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的住宿、办公室等用房,办公桌椅由甲方提供,乙方的水、电费用甲方负责,乙方如需动用洗煤机洗煤费用双方再另行协商。

四、甲方购买乙方的喷吹煤,现价格定为375元,如以后钢厂涨价,涨价部分应给乙方,甲方为乙方垫资,每吨煤收取乙方的费用最高不超过15元,当天装车,货款全部付清给乙方,不欠帐。如火车装煤,壹个列3000吨的话甲方应在1000吨以内付清1次或者总共先付50万元煤款,待3000吨煤装车之后,再一次性全部付清给乙方。

五、乙方按照甲方和厂家签订的合同确保质量合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处罚标准实行。

六、乙方可自行决定对外加工和别的客户做生意,在场地内配煤,如果甲方价格合适,确实又不欠货款,则应优先配合甲方完成合同的任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年月日

第19篇:代理煤炭销售信息服务协议书

代理煤炭销售信息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北京利朝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友好合作,共同发展,达成代理煤炭销售信息服务合作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给甲方代理煤炭销售信息服务业务,为甲方有偿提供煤炭购销信息,甲方按约定比例给乙方提取煤炭购销信息服务费(煤炭销售代理费)。

二、甲方必须实事求是地将煤炭的质量、价格情况以书面形式发给乙方,由乙方为甲方寻找购货信息,代理煤炭销售业务。

三、乙方为甲方寻找到购货单位后,甲方给乙方按约定标准支付煤炭购销信息服务费,由甲方打到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如果合作最终没有成功,乙方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煤炭购销信息服务费。

四、按照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尽量为甲方寻找价格高的客户,超额双方预约底价销售所获得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各得50%的比例分配。

五、如果乙方为甲方开发的客户第一单合同终结后,以后持续从甲方购煤,甲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实事求是核算销售数量及应支付的信息服务(采购代理)费用,为乙方支付与销量相当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并及时汇入乙方账户。

六、费用支付标准。甲方向乙方每吨支付煤炭市场开发及信息服务费 2 元/吨,超额销售的价格部分所获得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各得50%的比例,甲方在成交开始实施时就把信息费和价格超额部分的利润一次性汇到乙方提供的账户。否则乙方不予提供相关服务。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由有关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合作结束为止。协议期满如双方没有异议,协议可自动延续。协议传真件与正本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怡海花园储蓄所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李朝林6222000200116445206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北京市丰台造甲街110号友诚商务楼楼310室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100070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1530111119

8、010-81861888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E-mail:xcyszx@163.com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0篇:车皮代理及煤炭供销协议书

车皮代理及煤炭供销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经营需要购买宁夏石嘴山地区电煤若干吨,决定由甲方采购供应,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的品种与质量

1、煤的品种:水洗电煤

2、质量要求:硫≤2%,挥发份≥17%,发热量不低于6000大卡(弹筒化验),±200卡属于正常误差。全水不超过8%。

二、煤价:到发货站价435元/吨(其中煤价420元/吨,短途运输15元/吨)。

三、付款方式:本协议签定后,以一列车皮40节为准(2300吨),将预付煤款20万元整,其余款项根据车皮情况结算,甲方将协议要求质量的水洗煤达到预期规定的数量质量后,根据车皮的下车实际情况,预付的煤款(20万元)做为全部煤款之内,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达到协议规定要求后全额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甲方自行处理,直至达到符合乙方标准为止。

四、有关约定:±200卡属于正常误差,在正常误差范

围内,煤价为原有价格,420元/吨,每超出100卡加20元/吨,低于100卡扣20元/吨。水份超规定,折吨折价扣除。

五、甲方给乙方办理铁路运输业务的服务方式和内容

1、乙方委托甲方在惠农站提供以下铁路整车货物运输

业务,发站:惠农。到站:枝城站。收货人:。货物名称:水洗电煤。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运计划,包括发站、到站、收货人负责组织铁路运输有关工作。

六、产品名称:水洗电煤,数量100节保温车皮。

七、甲方的义务及责任。

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合同中的运输服务事项,甲方及时向乙方报告业务的进展情况,乙方提供的各项文件、资料及相关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

八、结算方式

1、甲方在报计划前,乙方按报计划的车皮数,车皮付押金壹拾伍万元整。

2、车皮流向确定后,经甲方通知。乙方按铁路核准实际吨位支付铁路运费、杂运费、代理服务费用。(140元/吨。注:含站台。)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履行中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1、乙方在甲方保证车皮正常的情况下,未按时收付,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交付甲方的计划费押金不予退还。

2、铁路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运事故,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按铁路规定办理相关理赔手续。

3、在合同执行期内,甲方当月申报计划未能批准或甲方不能请车到站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乙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后,次月5号前,将押金及服务费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4、因下列原因造成乙方运量未完成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因素,乙方责任,铁道部门政策调整影响及停限装时。

十、协议执行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执行期满如需再续,可续约。

十一、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协议。

2、若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甲乙方应当通力协作,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结算和清理等事宜。

十二、争议解除方式: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地的人民法院。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煤炭协议书.doc》
煤炭协议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祝福语实习报告辞职报告策划书口号检讨书介绍信导游词社会实践报告求职信协议书委托书证明承诺书自我介绍自我评价自我鉴定广告词申请书活动方案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