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培训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2020-06-20 来源: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社区矫正学习心得体会

社区矫正学习心得体会

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中,县局组织我们参加很多学习会议,使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学习过程中的一点感想:

一、灵活运用专业技巧,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矫正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矫正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

二、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

在实践工作中,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许多社区矫正人员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个别社区矫正人员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比如有些社区矫正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而有些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培养公益劳动的积极性

对于公益劳动,我们需让每一名参加劳动的矫正人员都能够感到他们并不是在从事被惩罚的劳动,而是在参加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因此培养参加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将参加公益劳动变成矫正人员的一种习惯、一种要求,在他们中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才能使公益劳动变得真正有意义。

在县司法局领导的关心下,我将继续努力工作,通过学习、实践,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推荐第2篇:社区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社区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为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开创社区工作的新局面,小寨路街道办事处于四月十九日组织全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赴红专南路、大唐、崇德坊、新家坡四个先进社区参观学习。每到一个社区,主任和全体工作人员都热情接待我们并细致地为我们讲解该社区的发展历程和建设情况。虽然各社区硬件条件不同,管理模式也并非一致,但他们结合本社区情况,因地制宜的发展理念和工作措施值得我们去认真学习、借鉴。

一,红专南路社区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温馨家园。当我踏入红专南路社区的教育示范基地时,深深地被其浓郁的人文环境所感染。基地中不仅展示了社区历年来获得的荣誉奖牌,还有各种由展板、多功能媒体呈现的社区概况介绍、社区工作动态,其中文体活动的开展更是数不胜数。红专南路是全国重点示范社区,它一方面通过板报、学习园地、教育示范基地等加大对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区的宣传;另一方面对居民定期开展科普知识讲座和丰富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了社区的文化氛围。

二,大唐社区创新管理机制,推行“三创”、“三圈”工程,创立品牌服务。大唐社区解放思想,以五级管理体制创新社会管理精细化,制作了五级管理示意图,实行从两委会到户长的责任制,注重管理体制的科学性;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方面,实行与常住人口统一的以流动同一性创新社会管理全员化模式;在社区服务方面,开设残疾人康复室、老年日间照料室、矛盾调解室、文体活动室以及青少年课后托管班等多种为居民免费开放的交流平台,以延伸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的无缝化。大唐社区面对新形势,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通过社区阵地搭建全方位平台为辖区居民服务。

三,崇德坊社区铺展贴近民生的工作,真诚服务百姓。在此次参观学习的社区中,崇德坊社区硬件水平相对不高,属于纯居民型小区,孤寡、空巢老人平均较多,并且没有物业部门,平时查电表水表、疏通管道等细碎的事情也由社区进行管理。针对现状,社区主任带领工作人员亲自上门走访入户,对辖区内的居民做到全面、细致和深入的了解,其著名的两大活动分别是每年的“冬季送饺子”,以及利用不大的社区办公用房开展的“阳光家园送爱心”活动。崇德坊社区坚持做好群众路线,为居民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尤其

注重对社区“孤、残、老、弱”四类群体的关怀和帮助。

四,新家坡社区夯实硬件建设,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新家坡社区是村转居型社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环境得天独厚,硬件设施水平较高,内设有康乐室、服务站、图书室等活动场所,并且建立了覆盖全部辖区范围的监控设备,制作了可活动式的社区业务动态信息栏。新家坡社区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下,进一步强化硬件建设,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努力建设一个“环境优美、宽敞明亮”的精品社区。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所有谈到社区基层管理创新的话题,几乎都离不开“社区”这一关键词,这充分说明社区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落脚点之一。通过此次参观学习,我们看到了“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的管理创新之举在社区发展中起到的重要推进作用,也激发了我对社区工作的一些新想法和新思路。

一,从理念上应当提高对社区治理的创新认识。时代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更新,社区由最初的简单式服务转向了多元性服务模式。而社区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尽量让人们自己决定做什么,并从社会自身的力量中寻找动力,从外部动员式向内生性发展的演变,这是社区发展的最高境界,也是我们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努力构建的美好明天。

二,在管理上应当提高科学性体系,打造社区特色亮点。社区管理应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努力突出科学性管理,挖掘辖区潜力,建立与驻地单位的联动机制,有效整合社区资源,打造社区工作亮点,使社区更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在服务上应当学习崇德坊社区工作法,做居民的“贴心人”。在社区工作中应将着力点放在为居民服务的宗旨上,坚持做到服务到位,不做样子;服务到人,不留盲点;服务到面,不失民心。在公共服务“窗口前移,重心下沉”的背景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以上就是我此次参观学习的一些心得感受,同时感谢办事处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次很好的交流机会,我会把这次学习到的知识充分运用到实践中去,为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每一份力。

2013年4月20日

推荐第3篇:参观社区学习心得体会

社区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为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开创社区工作的新局面,小寨路街道办事处于四月十九日组织全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赴红专南路、大唐、崇德坊、新家坡四个先进社区参观学习。每到一个社区,主任和全体工作人员都热情接待我们并细致地为我们讲解该社区的发展历程和建设情况。虽然各社区硬件条件不同,管理模式也并非一致,但他们结合本社区情况,因地制宜的发展理念和工作措施值得我们去认真学习、借鉴。

一,红专南路社区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温馨家园。当我踏入红专南路社区的教育示范基地时,深深地被其浓郁的人文环境所感染。基地中不仅展示了社区历年来获得的荣誉奖牌,还有各种由展板、多功能媒体呈现的社区概况介绍、社区工作动态,其中文体活动的开展更是数不胜数。红专南路是全国重点示范社区,它一方面通过板报、学习园地、教育示范基地等加大对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区的宣传;另一方面对居民定期开展科普知识讲座和丰富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了社区的文化氛围。

二,大唐社区创新管理机制,推行“三创”、“三圈”工程,创立品牌服务。大唐社区解放思想,以五级管理体制创新社会管理精细化,制作了五级管理示意图,实行从两委会到户长的责任制,注重管理体制的科学性;在对流动人口的

管理方面,实行与常住人口统一的以流动同一性创新社会管理全员化模式;在社区服务方面,开设残疾人康复室、老年日间照料室、矛盾调解室、文体活动室以及青少年课后托管班等多种为居民免费开放的交流平台,以延伸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的无缝化。大唐社区面对新形势,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通过社区阵地搭建全方位平台为辖区居民服务。

三,崇德坊社区铺展贴近民生的工作,真诚服务百姓。在此次参观学习的社区中,崇德坊社区硬件水平相对不高,属于纯居民型小区,孤寡、空巢老人平均较多,并且没有物业部门,平时查电表水表、疏通管道等细碎的事情也由社区进行管理。针对现状,社区主任带领工作人员亲自上门走访入户,对辖区内的居民做到全面、细致和深入的了解,其著名的两大活动分别是每年的“冬季送饺子”,以及利用不大的社区办公用房开展的“阳光家园送爱心”活动。崇德坊社区坚持做好群众路线,为居民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尤其 注重对社区“孤、残、老、弱”四类群体的关怀和帮助。

四,新家坡社区夯实硬件建设,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新家坡社区是村转居型社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环境得天独厚,硬件设施水平较高,内设有康乐室、服务站、图书室等活动场所,并且建立了覆盖全部辖区范围的监控设备,制作了可活动式的社区业务动态信息栏。新家坡社区在相关部门

的支持与帮助下,进一步强化硬件建设,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努力建设一个“环境优美、宽敞明亮”的精品社区。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所有谈到社区基层管理创新的话题,几乎都离不开“社区”这一关键词,这充分说明社区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落脚点之一。通过此次参观学习,我们看到了“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的管理创新之举在社区发展中起到的重要推进作用,也激发了我对社区工作的一些新想法和新思路。

一,从理念上应当提高对社区治理的创新认识。时代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更新,社区由最初的简单式服务转向了多元性服务模式。而社区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尽量让人们自己决定做什么,并从社会自身的力量中寻找动力,从外部动员式向内生性发展的演变,这是社区发展的最高境界,也是我们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努力构建的美好明天。

二,在管理上应当提高科学性体系,打造社区特色亮点。社区管理应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努力突出科学性管理,挖掘辖区潜力,建立与驻地单位的联动机制,有效整合社区资源,打造社区工作亮点,使社区更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在服务上应当学习崇德坊社区工作法,做居民的“贴心人”。在社区工作中应将着力点放在为居民服务的宗旨上,坚持做到服务到位,不做样子;服务到人,不留盲点;服务

到面,不失民心。在公共服务“窗口前移,重心下沉”的背景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以上就是我此次参观学习的一些心得感受,同时感谢办事处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次很好的交流机会,我会把这次学习到的知识充分运用到实践中去,为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每一份力。

2013年4月20日篇2:赴伊犁街道社区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赴伊犁街道社区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7月10日,我们37名党代表、社区干部参加了奎屯市委组织部安排的为期三天的赴伊犁学习考察活动。

这次学习时间紧,路途长,活动安排紧凑,学员们战高温、抗疲劳、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没有一个同志叫苦叫累。每到一个站参观,学员们都能认真听、认真学。通过此次学习我们学到了很多社区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受益匪浅。虽然有些社区工作做的可能还不完善,但学到了他们那种克服困难的精神。并深刻的意识到自己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肩上的担子很重,我一定要把此次学习的经验带到社区与大家一同学习交流,为我们社区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为奎屯市的跨越式发展而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奔赴伊犁之前,我们先参观了奎屯市火车东站社区、康泰园社区、穗丰圆社区、康乐园社区、海纳尔社区。对我市的社区工作有了新的认识。现结合赴伊犁学习考察的感想体会如下:

创新思路,激发活力,“七项措施”扎实推进基层组织整顿工作。

敦买里街道巴扎社区始建于1986年,辖区面积0.8平方公里,现住居民2045户4631人,社区确定为重点整治社区,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也需要改进,针对存在的问题,街道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了七项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经过一个阶段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和奎屯市火车东站社区的情况有所相似,属后进社区转化工作。他们的做法是:

一、抓班子、带队伍、抓管理、激活力

先是配强班子,优化队伍。然后完善制度,提升素质,最后加强督促,严格考核。

二、创新服务载体,打造“十五分钟社区服务圈”按照“完善政务服务、强化公益服务,扩大便民服务。

打造卫生服务圈,社区拓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功能,为居民提供就近的就诊,健康咨询,上门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经常性健康养生讲座以及为低保户收入人群降低收费等服务;打造文化服务圈 ;打造平安服务圈 ;筹集资金,在社区建设文体室、阅览室、社区电教室;开办了社区红色影院,免费向居民开放;同时挖掘社区文化活动人才,先后组建乒乓球队、少数民族乐器队、老年舞蹈队等

文艺团体,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大舞台,基层组织建设杯书画展等活动来丰富了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打造平安服务圈,健全了社区治保委员会实施辖区稳定工作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由一名“两委”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由若干名社区干部、巷道长、十户长任组员担任组员。实行网格维稳工作,“一岗双责”制开展网格内的治安巡逻,纠纷调解,自我联防,维护辖区治安。同时强化社区警务室功能,落实民警24小时值守制度,解决治安问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站,为流动人口提供办理暂住证等服务,健全了社区和社区网格二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三、名誉主任发挥作用,构建社区党建新格局 作为我们奎屯芙蓉里西社区应借鉴的经验,发挥名誉主任作用,把人民法官进社区这项工作更好的推进、延伸。真正为百姓解民忧。克难题,工作共做,资源共享。构建和谐社区。

四、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让居民之花在社区盛开

敦买里街道巴扎社区特点:楼宇集中,牵扯下岗职工多,管理难等情况。为了解决下岗工人就业难等问题,打造了商业示范一条街;实施就业援助金、小额贷款,并提供了就业场所,为下岗工人创业提供了有利的保障。还开展文化长廊,居民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稳定了民心,提升了合力。我们芙蓉里西社区可以借鉴兄弟社区好的做法在社区门前,路的两旁打造科普一条长廊,使科普工作更好的延伸,使科普之花在社区开放。

琼克瑞克街道英阿瓦提社区,居民居住都是平房,这里基本上是吸毒小区,在家吸毒24人,总吸毒78人,流动人口多,重点人员多。针对这一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冒着危险在这里工作,通过宣传、服务、租房三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琼克瑞克街道英阿瓦提社区低保总户数664户,常住户309户,低保户廉租房一百多户,艾滋病患者全疆最高。他们的做法是流动人口每天排查,每星期五办理零时暂住证,协警片警配合,办房屋租赁证,通过排查详细掌握情况,对照可疑人的身份证,通过不懈的努力,在条件差,工作任务重、危险的情况下做了这些工作。我们这些社区工作者和他们相比很惭愧,在市委政府的关怀下,奎屯市社区的阵地建设办公条件、社区的待遇不断提高,我做为社区居委会主任要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提高服务居民的能力,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居民对我们的期望,努力工作回报社会。

艾兰木巴格街道芙阿亚提社区,以维护稳定、管理社区、服务居民为中心,以“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为抓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倾力打造“一居一特”形成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亮点纷呈,特色各异的工作格局。

肯德里街道街心社区,树党建品牌,亮文化特色,打造特色服务”的要求。社区全面开展建设特色“十五分钟社区服务圈”的工作。就是使社区居民步行15分钟内能够享受到餐饮、家政、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基本生活服务。同时,社区服务站等政府服务平台在15分钟内就居民当面或电话服务申请,咨询事项给予办理或答复。一是打造社区政务服务圈,建立了社区服务站,设立了服务电话,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将事权下放。各项业务工作归纳为9项全程代办和35项事权初审,社区服务站干部实行轮班办公,错时办公,就居民当面办理低保、医保等政务在15分钟内予以办理或答复。同时,社区强化“六帮六助六服务”,积极帮扶弱势群体和未就业人员,针对辖区未就业大中专生较多情况,引导未就业青年参加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解决就业援助资金,解决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帮助他们就业。二是打造生活服务圈。社区通过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家政沟通联系,整合资源,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商品优势等服务,方便居民生活。

康泰园社区依托社区服务为抓手,十点钟学校,为下岗职工做了贡献,拓展了服务渠道,创新了服务载体。

穗丰园社区,精品社区,自治区党组织打造社区特色亮点。海纳尔社区阵地展现了奎屯市良好形象。

通过以上观摩参观学习,我深深的体会到社区工作者首先应加强学习,

提升自我创先争优,找准社区的定位,围绕“一居一特”开展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突出社区服务主旋律。树党建品牌,亮文化特色,注重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创新社区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两委”副职作用,创新社区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深化“分片管理,集中入户”工作。合理按照社区的资源发挥优势,扩大志愿者队伍,不断探索新模式,开拓视野,找出差距,立足社区,服务居民。学以致用重落实,把学到的经验用到社区中,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为奎屯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参观之心得体会近日,在街道的统一安排下,我有幸与街道领导、民政科干事、各社区主任一起去某某社区等先进社区进行参观交流。参观的时间虽然不长,但社区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各位同事的畅所欲言、积极探索,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感慨良深,受益匪浅。下面我就某某社区的成功经验,谈几点体会:

一、联系居民、服务群众

可以说,参观的先进社区基础设施无论在硬件条件,还是在为民服务的软件建设上都做的非常出色,“服务是生产力,服务是竞争力,服务是吸引力” 得到充分体现。要想群众支持社区工作,实现追赶跨越的目标,社区工作首先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为居民做好事、办事实,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我认为社区工作应该按照“功能齐全、设备完备、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的要求,针对居民的不同需求,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着重解决社区居民关注的就业、就医、就学、治安、环境、文化等问题, 提高服务群众的硬件平台,把为民服务的面加大、加宽。

二、注重宣传、政策透明

参观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各先进社区的宣传工作。以“对内增动力、对外树形象”为宗旨,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花神艺术园成果展示、财务情况公务表、党费收缴制度等等,让人一目了然。这样不仅规范社区工作程序,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极大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各自的

工作,而且也宣传了社区工作,对办事群众给予了正确的引导,为群众参与社区工作监督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整合资源、形成特色

某某社区的花神艺术园的展示让我感慨之余,得到更多的是一种启发。结合社区自身实际,开展特色工作,一直是制约社区发展的瓶颈。究竟如何在保证社区各项常规工作的同时,又能整合社区各方面的资源,兼顾社区各层次人群的需求,更好的开展特色工作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注重在这一方面的探索,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努力开创社区特色活动,并依托“一居一特”创建活动,着力塑造和放大社区个性,实现一社区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以特色展示社区魅力,以特色促进社区发展,建成文化娱乐型、经济发展型、综治平安型、便民服务型“特色社区”,不断升级社区服务。

通过参观学习,不仅使我认识到与先进社区的差距,而且极大地开阔了工作视野,激发了开展好社区建设工作的热情,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人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已成为社区干部的共识。今后,我们的社区建设工作要紧密围绕建设和谐社区这一目标,不断探索社区建设工作思路,将“如何提供优质服务体现人性化管理,体现和谐社区总体要求”作为时常思考的重要问题,争取把社区建设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某某社区

2011年6月14日篇4:社区参观心得

社区参观心得

在知识经济扑面而来的时代,青年人以怎样的姿态去迎接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青年人面前的问题。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历程中最宝贵的年华是青年和中年时期,务必要好好珍惜,切不可虚度光阴。细心品位这段话,深感语重心长、涵义深刻。确实,当今时代,信息交流日益广泛,知识更新大大加快,铜陵的社区改革催人奋进、逼人自强,作为21世纪的社区工作者如何在这次社区改革发展中走出属于自己的天地需要不断的学习。在这样一个人生成长的阶段,我有幸获得了一次宝贵的参观学习机会。在各级领导、培训教师的关心重视下,我和其他几位社区工作者有幸可以到铜陵市铜官山幸福社区进行参观学习,对于这次可遇不可求的学习机会,我定不会等闲视之。我在了解了一些关于改革的情况后,就此次改革向幸福社区的工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幸福社区的李主任热情的向我们介绍了这次改革,同时也为我们解答疑惑。让我对社区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现在我就从铜陵模式这个角度来浅谈一下。

什么是铜陵模式呢?即铜陵市针对社区管理,率先进行改革,实施了“区直管社区”这一基层社会管理改革模式——从原来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调整为“市—区—社区”三级服务。“四”变“三”,形式上是减法,实际上却是加法。实现了区直接服务于社区之后,铜陵市把原街道党工委及群团、武装和原街道办事处相关公共管理、服务、部分审核审批职能下放社区,并设立区直相关部门与社区联席会议制度,共议社区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这一改革也被外界冠之以“铜陵模式”。 取消街道这一层级后,社区不仅是居民自治机构,也履行着原街道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部分职能,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向社区倾斜,是这项改革的着力点。这一改革整合人才、资金和物质资源,充实了社区工作力量,促进社区自治能力。

众所周知,以前社区辖属街道办事处管理,每个街道管理着多个社区,像低保领取证年审等,都是由各社区收集后报送到街道,再由街道审核后统一报到区政府相关部门。由于多了街道这个管理层面,各社区报送不可能在统一时间内完成,以致低保领取证年审工作在街道受到耽搁。现在区直管社区,管理结构精简了,办事环节减少了,办事效率自然大大提高了。现在,社区一方面直接面对居民,为居民提供服务,遇到什么事情,收集到什么信息,可以及时、快捷地进行处理,快速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而且,没有了街道这个管理层面,很多基础工作没有了回旋和推卸的余地,社区必须协调好各项工作,处理好各类问题,化解各类矛盾;另一方面直接接受区政府的管理,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贯彻好政府的各项政策,做好政府与居民群众之间桥梁,融洽政府与群众、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居民家中。

“替”变“让”,社区自治居民满意。“政府全买单,居民不买账”,是社区工作者普遍面对的一种“出力不讨好”的尴尬。在推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铜陵把去行政化、强化居民自治作为主攻方向,变过去的“替民做主”为“让

民做主”。“替”变“让”的一字之差,决定着工作出发点和效果的迥异。铜陵市出台实施了完善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社区居委会直选,成立居民代表大会和议事委员会,依托居民小组、楼栋健全群众性组织,民主协商公共事务。在新体制下,无论是小区整治,还是建设活动场地,只要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就必须听证或问卷调查。

区直管社区带来的最大的变化就是民意收集更直接,民情传递更快捷,行政化氛围更浓。社区直接面对居民,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可以及时地将社情民意传递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在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到位,送进千家万户。其次,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更强,网格化管理更深入。作为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做好网格内的服务和信息收集工作,深入到居民家中,面对面地听取居民的意见,收集社情民意,做好代理服务。此外,居民自治程度更高。社区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也让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得到增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居民自治程度得到提升。

“小”变“大”,机制创新服务优化 ,柔力球、木兰扇、扭秧歌??每天早晨和傍晚,铜陵市的石城广场上,男女老少济济一堂各得其乐。幸福社区李主任介绍,现在的社区是“办公场所最小化、文艺活动场所最大化”,为更多居民从家里“走出来”创造了条件。

李主任所说的“小”与“大”,源自铜陵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小”变“大”。根据交通、环境、面积、人口等不同标准,铜陵市统筹人财物资源,把原来的61个社区整合为23个。社区由“小”变“大”,最直观的反映是资源配置也由“小”变“大”——改革后,铜陵每个社区直接服务居民的工作人员由过去的10多人增加到22—40人;工作经费由过去的每年3万元增加到30万—50万元,社区居民文化活动用房面积翻了一番。 资源集聚社区,为机制创新和服务优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社区服务功能更拓展,据了解,铜陵实行区直管社区后,社区实行模拟编制化管理,设立“两委一中心”,即社区党工委、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设立a岗和b岗。a岗为业务岗位,如计生、民政、综治等岗位,要求工作人员业务相对专

一、精通,b岗为服务岗,按照每300户1人的标准配置,承担网格化管理工作。社区工作人员在负责自己承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即b岗)的同时,还需要按照a岗的职责要求,将网格化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根据自己所承担的a岗业务,进行分类整理。也就是说,社区工作人员,既要完成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还要承担分类业务岗位的任务。如一名负责社区党建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在承担网格化管理的300户居民的服务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整个社区计生工作,双重岗位的管理,让社区工作者肩上所承担的压力更大,付出的精力也更多。现在的社区服务功能拓展了,要求每一位社区工作者必须熟悉各方面的业务,只有这样才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就要求每一个要强化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驾驭能力和协调能力,才能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服务。

以前的社区工作站是街道的派出机构,接受区政府和街道的领导和管理,所承担的职能相对比较小,现在的社区居委会是居民的自治组织,予管理于服务之中,服务的功能得到了拓展,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又是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行使政府的行政职能,其所涉及的工作面更广,在服务好居民的同时,组织居民开展各类活动,培养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提高居民的精神文明素养。区直管社区后,社区的功能得到拓展和延伸,社区的管理更注重公平、公正和透明化,幸福社区党工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江虹在给我们做讲座时说,现在的社区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更注重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所以该社区低保、廉租房申报、安全生产等工作中,采取了居民听证的方式,让更多的居民参与进来,有效实现居民自治。社区工作人员取消坐班制,要求每一位社区工作人员走进居民村,与居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广集民意,倾听民生,成为居民的知心人。

现在的区直管社区,让社区工作人员变被动服务、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代理服务,实现了有效管理和有效服务,社区工作人员在网格化管理中,要让所承担的片区每一位居民熟悉,让居民在办事时能找到明白人,很多时候不需要再到社区办事,服务更直接。每一位网格化管理人员,既要对所承担的片区了如指掌,实现组线条的管理,又要对特殊群体实行重点关注,把服务工作精细化。

据介绍,铜官山区试行区直管社区后,政府所积聚的人、财、物更注重到为居民服务上,以前区政府下拨的财力,首先到街道办事处,而后再到社区,现在直接下拨到社区,社区的财力增强,为居民服务的财力得以增强,为居民服务的财力得到了有效保障。以前49个社区需要49处办公用房,现在整合成18个社区,更多的办公用房调剂出来了,成为居民的活动用房,居民的活动场所有了很大的改善。以前有了街道办事处这个管理层面,街道办事处有一定的自主权,不排除社区工作人员进入的随意性,现在实行区直管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实行统一招考,从而把住了社区工作人员进入关,杜绝了人员进入的随意性,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而且更多的机关工作人员走进社区管理岗位,把机关的工作作风和管理经验带到了社区,并与社区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让社区的管理上了一个层面,也改变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意识,让社区工作人员在为居民服务中找到了岗位价值。同时,铜官山区还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让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得以体现自己的价值,并畅通了提拔的渠道。

改革任重而道远,李主任说,社区建设是社区各项工作的基础,可以用9个字来形容,即:夯基础、显特色、增亮点,这就要求各个社区结合自身的特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工委在社区中的基础,把持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力,通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居民。同时,通过卓有成效地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彰显社区建设的特色,增加社区党建亮点,让社区更好地服务居民群众,贴近居民生活,真正成为广大居民的“管家”。由于区直管社区没有成功的经验,一切都是在摸

索中前进,存在问题和矛盾是难免的,区直管社区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这就要求我们社区工作者要不断地创新思路和方法,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开拓道路。

这次参观学习,我收获很多,特别是在与幸福社区的领导交流后,不仅使我们了解到更多关于铜陵模式的知识,而且看到了城市社区工作管理规范,服务有序的工作。同时,还对如何深化社区服务功能、创新社区各项工作,加快和谐社区建设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使我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通过对比和学习,看到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

在今后社区工作中,无论是在那个社区,特别重要的是要及时准确的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达到千家万户。我们社区干部在入户过程中,要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了解最真实的民情民意,通过对居民实实在在的服务,来提高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通过这次走出去参观学习,我深切地体会到,要进一步明确今后社区的努力方向,要坚定和谐社区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要积极抓好社区创新工作,创造性地开展社区服务。要善于总结经验,善于学习借鉴,善于推陈出新。通过学习、整顿、总结、来完善自我,促进社区建设新面貌。

张 伟 2011年9月30号篇5:赴外地街道社区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赴外地街道社区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实践,每一次的学习就是一次实践的机会,每一次的实践就是一次挑战。

……题记

二十一世纪社区已经被推到了社会发展的前沿,它如今角色色彩更加浓厚。时代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更新,社区由最初的简单式服务转向了多元性地服务模式,社区职能有了更广的范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迫切要社区干部不断地充实知识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发挥好政治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奎屯市委、市政府近几年来特别注重社区的发展。

9月13日,我有幸参加了街道组织的赴南京社区的参观学习。有限的时间里,不仅感受到了他们的热情,更重要的是吸取了很多有价值的经验,所参观学习的社区管理的观念之新、思路之清、发展之快等方面对我的内心产生了很大的冲击,让我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想,拓宽了视野,更新了观念,真是受益良多。它的许多发展理念和工作措施很值得我去认真学习和借鉴。

提高了认识,增长了多方面见识。

此次参观学习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参观、互动交流等形式,我们了解到所到社区的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党组织建设等各方面情况,也深深地体会到他们思想观念跨越式发展的成果。

第一站沙湾县的天山路社区党支部根据自身社区的四多特点,找准服务的切入点,从联系、传递劳务输出入信息入手,解决居民的生

活问题,打消群众思想顾虑,稳定了社区,而开放式的党组织生活更是吸引了广大党员的积极参与。乌鲁木齐西路社区党支部成立于2009年,在支部书记陈文星带领下整合社会资源,发展社区项目建设。利用当地的地理环境条件,大力发展实体经济,闯出了一条“社区有钱办事贴偿服务”的实践道路。短短的几年里,已经彻底改变了过去的穷、破、难的状况,所创收入又投入到社区建设中,“八补一贴”的社区特色更是让人耳目一新。社区开创的经济实体即提供、解决了就业岗位,又增加了居民的收入。对社区的发展稳定起到了良好的循环作用。社区由此成为沙湾县三道河子镇社区中的典范,值得我们认真的学习、借鉴、回味和反思。 石河子工二社区特点是多单位厂区合一型。社区破产企业较多,老龄化较严重,热点、难点问题多,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以暖心工程为突破口,针对老年人开展“四进入户”,从小事做起,进一步增进了居民对居委会的归属感、认同感。工二社区无物业管理区域采用物业自管,这个管理模式对我所在社区即将开始的物业站管理是个值得借鉴的经验。

看到差距,增强了加快发展的紧迫感。

昌吉市的双河社区立足六民工程,推动社区党建,通过三个渠道开展义工服务特色。一是直属党员亮身份,二是辖区单位在职党员全部纳入义工队伍,三是张贴招募志愿报名。目前党员在册登记达1200多名,对每参加一次活动的党员登记,实行党员积分制。创先争优活动与激励手段的相结合,极大地调动了各类志愿者积极性。而这与我

们奎屯市在职干部发挥作用相比来看,却大大不如,一是在职干部在社区报到停留在纸上盖章,二是社区党支部也没有真正发挥好监督作用,敷衍了事。分析原因不外乎是不好意思,怕得罪人。这些结果只能助长了在职干部拒绝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风气。而这一切又与市委组织部的真正意图背道而驰。在新疆迫切发展的新时期,作为社区干部的我们要干什么?要脚踏实地、真心为民服务,才能有稳定的社会秩序。只有社会和谐了,新疆才能腾飞、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工作中,学习中积极的表现自己。也是有这样,我们才能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不足,从而积极的改正。

团结新村社区的“e家人”服务管理体系如何更好的让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就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社区建设的成功一是与社区工作者的努力分不开;二是与辖区单位的支持分不开;三是与社区广大居民的支持参与分不开。在社区建设中学会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对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是很值得我们研究的。

乌鲁木齐市新科社区给我的印象最深。一曲社区干部改编自创的《新科欢迎您》让我们认识了那里的干部,他们平均年龄28岁,社区组建时间短,社区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围绕党建工作开展其他工作,工作成效十分显著,非常值得我们认考思考、总结和学习。他们适应形势,将民生问题放在第一位,积极创新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的触角伸向社区的各个工作领域,“圆梦工程”、“传递祝福”、“爱心捐助”超市等等,社区突出亮点,打造品牌,赢得了民心。形成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作为“两新组织”党建发展的典型代表昌吉公交集团、环宇集团在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了榜样。从新员工参观集团荣誉室,到“争创优秀员工”活动纷呈。组织生活开展的丰富多彩。通过抓党建工作,树立了党的形象,同时也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华祥商会在业务上便民服务,鼓励商户间开展互赢互利互助活动。这些非公企业也让我想到此前观摩学习的奎屯市党员示范店“方向摩托车”店作为“两新组织”的典型也在商户中营造了文明、诚信的良好氛围。他们发挥“两新组织”的作用比较明显,无不树立了党的形象。增强了凝聚力。

拓宽了思维,坚定了加快发展的信心。

经过这次向街道社区的实地参观学习,我切身体会到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通过交流,我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以及本职工作有了新的感受和想法,对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发展有了很多新的思考和探索,每个社区都要有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子。在社区建设中要善于分析社区实际,总结特点,针对社区实际开展工作,将好的东西发展下去,同时注意采取措施和运用载体学会变劣势为优势,争取在低起点上做出成绩。

在汲取好的经验的同时,我对奎屯市的社区发展也充满信心。今年常委会上,奎屯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资金支持,这一政策必将极大地推动社区党建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凭借我们社区工作以往党建工作的经验和此次学习的收获,依靠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今后与群众交往要做好三心服务:一是耐心,耐心倾听居民的心声,二是热心,热心处理居民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三是真心,

真心把群众的困难当作大事去办。要学会理解群众,相信自己,抱着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获得社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使社区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用力去做只能合格,用心去做才能优秀”。 社区是个“大舞台”,如何唱好,摆花架式,是不可取的,没有真功夫是要被喝倒彩。社区干部要理清思路,反省自己,找到思想的漏洞,我觉得“亡羊补牢未失不晚”,参观学习结束了,可发展社区工作步伐不能停止。我会不断地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充实自己。努力把社区工作做好、做扎实,做一个让政府满意群众认可的干部。

推荐第4篇:社区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10月17日,我们20余人到xx社区取经学习,受到xx社区党政领导的热情接待。在xx社区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跟随讲解员对xx社区的建设情况进行一一了解,我们大家对xx社区管理工作有了全面、细致的了解,xx社区在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浓郁的文化氛围、理念、精细化的管理、干净整洁的环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xx社区文化氛围浓厚。刚进xx社区大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创建美好家园”的横幅就映入眼帘,道路两边的文化长廊,宣传板块,让人目不暇接。每观看一处,文化宣传体现出了不同的风格。有唐诗、宋词、名言警句等为一体的文化长廊,宣传廉政文化、廉洁从业的廉洁文化宣传区,有规范职工、居民日常行为,培养节约意识的《百字铭》;“书韵琴声”,由退休职工自编、自写的字画作品悬挂在读书室、职工活动中心,点缀在社区的角角落落,让我们感到了xx社区浓郁的文化氛围,体现了用文化管理的全新理念。

xx社区管理理念新颖。在xx社区会议室,社区王书记向大家介绍了xx社区基本情况和管理理念。xx社区是一个老社区,基础设施陈旧。在开展地面标准化工作及开展对标管理以来,社区依托现有资源,量力而行,不断改善社区环境,充分调动离退休职工参加社区建设的积极性,组织引导群众性文化建设,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通过外出学习,找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在外部寻找标杆,在内部树立11个项目标杆,5个服务中心,使社区管理工作在全新的理念下开展,成为蒲白实业公司乃至实业集团社区管理工作的标杆单位。

xx社区管理精细化。随着社区解说员到社区各职能管理部门参观,每到一处都能感受到xx社区管理工作的精、细、实。在社区服务中心接待室,社区平面示意图、小区平面示意图、社区公共建筑设施区域平面示意图等等,排版化示意图让我们大家对社区的基本情况一目了然。更让我感到精细的是社区住宅人员居住平面图,图上详细标出了每幢楼的楼长、居住人数、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小区汽车停放有车位、自行车、摩托车篷也划有固定的车位,住宅区车位一览表上详细标明了车主的姓名和车位号,在车棚内划有相对应的车位,以便车主按位停放和便于管理。

xx社区环境卫生干净。xx社区干净、整洁、物品定制摆放有序的环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整个小区内没有看到一只流浪狗流浪猫。我惊奇的问工会副主席田娜“你们小区内没有喂狗喂猫的吗?”田娜笑着说“有啊,不但有,我们还给小狗小猫拍有照片、小狗小猫叫什么名字,建有宠物档案,白天是看不到一只小狗小猫的,早上六点钟前和下午七点钟后规定有遛狗区域”。xx社区利用废旧煤气罐制作的垃圾桶到处可见,这些废旧煤气罐制作的垃圾桶成为xx社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xx社区的精细化管理让我们大家大开了眼界,大家一致表示回去后一定要把这些先进经验创造性的带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去,为我们社区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第5篇:社区矫正学习心得体会[推荐]

社区矫正学习心得体会

周涛

6月底由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社区矫正培训会在乐山举行,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涉及了社区矫正的发展历史以及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概况,也包含社区调查评估和矫正文书档案的制作。通过此次培训我对社区矫正的工作又得到进一步的了解。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二年了,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中,县局组织我们参加过很多次社区矫正矫正工作培训班,使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学习过程中的一点感想:

扎实掌握专业知识

灵活运用工作中

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矫正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矫正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

社区矫正工作必须

\"帮\"\"教\"并重

在实践工作中,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许多社区矫正人员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个别社区矫正人员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比如有些社区矫正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而有些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培养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域

对于公益劳动,我们需让每一名参加劳动的矫正人员都能够感到他们并不是在从事被惩罚的劳动,而是在参加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因此培养参加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将参加公益劳动变成矫正人员的一种习惯、一种要求,在他们中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才能使公益劳动变得真正有意义。

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专业化

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切实加强在社会服刑人员教育管控工作。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台账,直观了解每一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与监督管理。并有效结合县司法局的档案检查工作,查找自己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明确下一步具体工作方向。

写在最后

在县司法局领导的关心下,我将继续努力工作,通过学习、实践,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推荐第6篇:社区矫正心得体会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乡镇司法员,社区矫正是我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几个月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循序渐进、周而复始地不断摸索、提高和完善,使自己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通过这些宝贵的工作经验,我对目前洞坪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有了自己的一些浅显认识。

存在问题一: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缺乏正确理解,产生主观上的错误认知。我所在的乡就有这样一名矫正对象,他现年37岁,离异,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他第一次来司法所报到时,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这每个月来报到学习都只是形式而已,笔记、资料那些你帮我写就是,我不一定有时间来。”他的这种认知态度,给刚开始接触这项工作的我当头一棒,我才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远不像我以为的那般可以从容应对。

存在问题二: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群众评议工作开展困难。今年3月底司法所开展了第一季度的社区矫正人员群众评议活动,当我拿着评议表到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组时,很多人一听是关于给某人进行评价打分就直接拒绝了,有些人会听你说完这项活动的主要目的,但要他们签字打分时就犹豫了,似乎觉得这是在给自己招惹是非……这一认识的偏差远远出乎了我的意料,一份份沉甸甸的评议表握在手中,更是压在我的心上。

存在问题三:专业技巧掌握不够,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在实习期间更多的是学习如何做好相关档案台账资料,缺乏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缺乏与矫正人员直接面对面的交流,这就导致我在实际工作中面对产生的问题不能有效运用专业技巧去解决,理论与实际操作出现脱节现象,单一的工作方式方法更是让工作的顺利开展步履维艰。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必须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开展好社区矫正这项工作: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社区矫正蕴涵的惩罚性和恢复性考验着社会的人道主义和法治建设,教育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方法,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人们对社区矫正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古语有云:“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教育,通过扎实的组织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使其从思想上摆正态度、找准定位、积极服从监管;另一方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将社区矫正的有关解释和规定纳入普法的内容当中,全面提高本乡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准确理解,避免出现认知误区。

二、丰富工作方式方法,“帮”“教”并重。社区矫正人员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面对一些不服从监管的矫正人员,我们要灵活工作方式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刚柔并济”。首先,在日常监管中必须严格管理、奖惩结合,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其次,采取打电话“拉家常”的形式更好地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以及内心观念、思想状况的变化;最后,可以通过发送有关法律法规的短信来促使其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渐形成长效机制。对于一些积极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我们在规范日常监管的同时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通过加强交流、传递关怀,促使他们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逐步养成一种习惯劳动、要求劳动的态度,利用法制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多与人交流,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及时与矫正人员家人朋友进行沟通衔接,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家是港湾,亲人可以依靠,朋友懂得倾听。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矫正人员家人和周围朋友的支持和配合。家是无论你受了多大的伤害,你都可以依靠的避风港,亲人一句关心的话语,一个关怀的眼神都会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对待社区矫正人员这样“特殊的家人”,亲人更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鼓励和关心。同时,作为他们的朋友要懂得倾听,委婉的语言和关爱的态度会给他们更大的心里安慰,让他们感觉不再孤独,不再是被排斥的对象。这样将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规范自己的行为,早日以崭新的面貌、阳光心态回归社会大家庭。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求,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我深感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同时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其特殊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推荐第7篇:社区矫正心得体会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乡镇司法员,社区矫正是我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几个月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循序渐进、周而复始地不断摸索、提高和完善,使自己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通过这些宝贵的工作经验,我对目前洞坪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有了自己的一些浅显认识。

存在问题一: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缺乏正确理解,产生主观上的错误认知。我所在的乡就有这样一名矫正对象,他现年37岁,离异,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

他第一次来司法所报到时,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这每个月来报到学习都只是形式而已,笔记、资料那些你帮我写就是,我不一定有时间来。”他的这种认知态度,给刚开始接触这项工作的我当头一棒,我才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远不像我以为的那般可以从容应对。

存在问题二: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群众评议工作开展困难。今年3月底司法所开展了第一季度的社区矫正人员群众评议活动,当我拿着评议表到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组时,很多人一听是关于给某人进行评价打分就直接拒绝了,有些人会听你说完这项活动的主要目的,但要他们签字打分时就犹豫了,似乎觉得这是在给自己招惹是非……这一认识的偏差远远出乎了我的意料,一份份沉甸甸的评议表握在手中,更是压在我的心上。

存在问题三:专业技巧掌握不够,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在实习期间更多的

是学习如何做好相关档案台账资料,缺乏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缺乏与矫正人员直接面对面的交流,这就导致我在实际工作中面对产生的问题不能有效运用专业技巧去解决,理论与实际操作出现脱节现象,单一的工作方式方法更是让工作的顺利开展步履维艰。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必须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开展好社区矫正这项工作: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社区矫正蕴涵的惩罚性和恢复性考验着社会的人道主义和法治建设,教育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方法,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人们对社区矫正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古语有云:“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教育,通过扎实的组织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各项

管理规定使其从思想上摆正态度、找准定位、积极服从监管;另一方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将社区矫正的有关解释和规定纳入普法的内容当中,全面提高本乡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准确理解,避免出现认知误区。

二、丰富工作方式方法,“帮”“教”并重。社区矫正人员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面对一些不服从监管的矫正人员,我们要灵活工作方式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刚柔并济”。首先,在日常监管中必须严格管理、奖惩结合,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其次,采取打电话“拉家常”的形式更好地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以及内心观念、思想状况的变化;最后,可以通过发送有关法律法规的短信来促使其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渐形成长效

机制。对于一些积极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我们在规范日常监管的同时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通过加强交流、传递关怀,促使他们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逐步养成一种习惯劳动、要求劳动的态度,利用法制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多与人交流,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及时与矫正人员家人朋友进行沟通衔接,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家是港湾,亲人可以依靠,朋友懂得倾听。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矫正人员家人和周围朋友的支持和配合。家是无论你受了多大的伤害,你都可以依靠的避风港,亲人一句关心的话语,一个关怀的眼神都会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对待社区矫正人员这样“特殊的家人”,亲人更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鼓励和关心。同时,作为他们的朋友要懂得倾听,委婉的语言和关爱的态度会给他们更大的心里安慰,让他们感觉不再孤独,不再是被排

斥的对象。这样将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规范自己的行为,早日以崭新的面貌、阳光心态回归社会大家庭。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求,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我深感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同时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其特殊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学习心得体会

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中,县局组织我们参加很多学习会议,使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学习过程中的一点

感想:

一、灵活运用专业技巧,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矫正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矫正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

二、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

在实践工作中,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

“只教不帮”,许多社区矫正人员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个别社区矫正人员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比如有些社区矫正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而有些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培养公益劳动的积极性

对于公益劳动,我们需让每一名参加劳动的矫正人员都能够感到他们并不是在从事被惩罚的劳动,而是在参加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因此培养参加公

益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将参加公益劳动变成矫正人员的一种习惯、一种要求,在他们中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才能使公益劳动变得真正有意义。

在县司法局领导的关心下,我将继续努力工作,通过学习、实践,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多一份关怀,多一度温暖

从教育系统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两年了,但我感觉到恍若昨天。尤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我觉得仿佛依然坚持在教育战线,一样的教育,不一样的方式,不一样的受教人群,但是始终坚守一颗爱心、保持一份耐心、坚定一种认真,一样会赢得矫正对象如同学生对老师般的尊敬!

古县镇位于永丰县中部,拥有215平方公里国土面积,2.5万人口,民风淳朴,西晋太康元年是阳丰县县治所在地。古县司法所到目前为此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7人,9人解教,8人还在服刑中。

我所接受的基本上是盗伐林木、失火、盗窃等类型的服刑人员,其中女性1人,60岁以上2人。在平时的点滴工作中我感觉到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永葆“三心”,便一定能够感化教育好他们。

一是要有爱心。一颗爱己爱人的心,永远能够获得别人的理解。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来说,一个充满爱心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给他的服刑生活带来更多的尊重和理解。从服刑人员入矫谈话、组织入矫宣告到要求服刑人员思想汇报等等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都秉承一颗爱心,就算是心肠再硬的矫正对象都会软化。陈某,男,62岁,古县镇营下村人,2014年6月因一念之差盗窃邻居5000元被判盗窃罪管制两年。我2014年9月加入司法行政队伍初次接触他时,神情低落、态度强硬,几次找他都爱理不理。我留心了他的家庭情况,陈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广东某高校教书,一个在家里做生意,家庭条件较好,出了这件事之后他觉得无脸见家人总觉得别人

在背后指指点点,他很是懊悔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我了解他的情况之后,与他的家人取得联系,经常主动走访他家,有意在村干部面前表扬他种田积极、为人诚恳等等,慢慢地他的心态放平稳了,敢于面对家人及村里人,大家也重新接受了他。是啊,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一念之差犯下的错误只要他会悔改,大家多包容一点,他一定会给点阳光就灿烂的!

二是要有细心。越是细微的细节,往往越是决定事件的关键。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者来说细致的观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特殊人群有他特有的诱发犯罪的环境,社区矫正工作者唯有搞清他所犯罪的最原始环境,才能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廖某,女,1976年出生,高中毕业,原是浙江省某水产公司会计,典型的白领,古县镇营下村人。丈夫在浙江务工收入尚可,儿子在上小学、公婆家生活富裕。2014年3月因职务侵占3万元被浙江省

某法院判管制两年。初次接触她时,感觉到她长相清秀、谈吐文雅、举止大方怎么也无法同犯罪份子联系在一块。凭着同为女性的身份,我试着想打开她的心结,于是带着疑团我打电话到她原来工作的公司详细了解她的情况,又驱车20里步行5里到她古县镇营下的家里。原来她本是古县镇朱溪人嫁到营下村,在浙江务工因肯吃苦善学习多年来从开始的保管员晋升到现在的会计,父母年岁已过花甲,唯有一个患肾衰竭的弟弟,家中为弟弟治病已经是家徒四壁又急需20万元换肾,她是实在是没有办法才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之便侵占3万元公司款项为弟弟治病。我知道后马上到她娘家村里,做她娘家人的工作要她不要有思想负担,一定要遵守纪律,我们会力所能及地帮助她家的。后来她主动辞掉浙江的工作在家接受矫正教育。虽然我们后来由于能力有限并没有帮到她多少,但她还总是记着我。2014年3月她解矫了,6月她同丈夫一起出去务工时还特别

地向我请假,我笑着说:你已经解教了,不再是服刑人员了。是的,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女性矫正对象,她们往往在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者性方面并不突出,更多的是出于一时的无奈之举,细心真心对待她们,往往最后还能成为朋友呢。

三是要有耐心。对待任何事情一定要耐得下性子,这样才能出效果,社区矫正工作也是一样。社区矫正对象为何当初会走向犯罪?很多源于他们法律知识的缺失、法律意识的单薄、纪律观念的松散。古县镇是林业大镇,丰富的林业资源给一些犯罪份子可乘之机,所以我所17个社区矫正对象中有12个是盗伐林木罪,而且他们还是一个一个的小团体作案。谢某、涂某、邱某、张某,男,均为古县镇古县村坳上人,四人因2014年12月盗伐林木被永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开始来报到时四人中三人超过7天的规定期限,唯有谢某按时到我所接受入矫

教育。我一边做好谢的工作,一边要求他通知另外三人到所里来报到。可是左等右等还是等不来,于是我找到村干部到他们家中一一告知他们这样做法是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行为,在一次次耐心的教育下他们最后主动到所里报道,并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2014年、2014年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的每次需矫正对象参加的活动均由这四人代表,并且他们也从中学习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明白了违法要负责从而更加守法。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矫正对象也是人,只要认真耐心对待他们,要求他们做的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一定会配合做好的。

“传道、授业、解惑”是师者的职业要求,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其实一定程度上担当了“解惑”的职责。我想,人性最初都是善良的,多给矫正对象一份关怀、一度温暖会更加和谐、更加美满。以上便是我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点点小体会。

2014年8月27日于古县

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和几点体会

**县社区矫正工作牢固树立“争取领导、借力发展、主动作为、务实创新、求为谋位”的基本工作理念,坚持“三敢”、“四同”的基本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体现在:

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把好“三关”。一是把好衔接关。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

公安机关和监狱的沟通,做好审前调查评估、执法监督检查、信息核查比对等工作。二是把好谈话关。对首次参加谈话的矫正对象、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三是把好制度关。完善社区矫正判前调查、案后评估和案后监管三大工作制度,完善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广“司法e通社区矫正刑释解教管理系统”,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科技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从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规范。目前,先后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5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64人,没有发生一起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行为。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认可,进一步促进了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但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区服刑人员在出监前故意隐瞒、虚报出监后的固定居住地,或因时间变迁其原住址已不存在,其家人也不清楚或拒绝透露其住处,工作人员无法掌握其活动情况。二是存在人户分离现象。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因种种原因无固定居住地、无住处,有的暂住在亲戚、朋友家,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在确定管辖时比较困难。三是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我县有38个司法所有1个工作人员,既是司法所长,又是专职司法助理员;还有27个司法所只有1个兼职司法

助理员。平时既要完成大量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又要完成所在乡镇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能全力投入社区矫正工作。并且,现有社区矫正队伍,大多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如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下面几点体会:

一是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实案前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工作衔接。对拟适用社区矫正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做出真实、客观、准确的调查评估意见并提交委托机关,提前避免无法监管、不能监管,造成漏管、脱管的现象发生。

二是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门机构

和专职矫正工作队伍,做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主要应由专门矫正机构的矫正工作人员负责。加强社区矫正专职队伍职业化培训,让专职工作人员具备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素质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进行矫正工作的能力。

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重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与基层组织、社区矫正人员亲属、监护人、保证人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对不服从管理,拒不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与公安、监狱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办理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撤销暂予监外执行进行收监执行。

四是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的测评体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及时发现矫正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总结矫正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对社区矫正工作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有效预

防和控制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五是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立法呼吁。从立法上赋予社区矫正机构、专职矫正工作队伍执法主体的地位和资格,从而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执法力度。

提高执行意识,推进矫正规范

--社区矫正集中点验警示教育学习体会

前期沈家门司法所结合普陀区开展的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大评查、执法工作大检查、执行情况大排查的“三查”专项行动,于5月21日在全街道召开了社区矫正集中点验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点到点验、通报了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及监管形势。这次警示教育结合当下不容乐观的社区矫正监管形势,通报了宁波余姚社区矫正人员董科科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情况,提出了当前矫正工作急待提高刑罚执行意识,急待提高制度执行力。我感到这次集中点验教育很及时很必要,既是区矫正办布置的任务,也是街道社区矫正工

作监管的需要,也是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急待规范的需要。

沈家门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分布所有24个社区,截止5月底在册79人,占普陀区矫正数量的三分之一多,应该说矫正监管任务还是比较繁重的,不过在街道司法所和社区的共同努力下,沈家门辖区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总体稳定。当下沈家门街道正积极参与舟山新区建设,街道也面临着经济提升、招商引资、城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繁重的任务,通过参与社区矫正集中点验警示教育学习,我感到要提高执行意识,推进矫正规范,需要从以下二方面着手:

第一方面:矫正工作人员

社区矫正工作2014年在浙江省试点,虽然已经十一年了,但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监管模式,全国在社区矫正方面还没有统一立法管理,所以,社区矫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摸索,总结经验。这就需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有职业献身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克服社区矫正工

作中的重重困难,才能不厌其烦地去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关系是否良好、人员往来是否异常、是否有重新犯罪迹象等情况;要有有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提高管理业务,在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中献计献策;要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冒险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在社区矫正方面明法规,严管理。俗话说,修身,治家,平天下,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执法的能力,执法的威严,才能公平无私地执法,才能在根本上从法制的规范上有序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第二方面:矫正对象

一是强化分散管理,集中教育。鉴于矫正对象分散管理的现状,要强化矫正对象分散社区管理,集中司法所教育,做到管理散而不乱,集中教育经常化模式化制度化。

二是积极推进公、检、法、司、地方政府联动管理机制,资源共享,上下

联动,互相协调,才能有机合理做到全方位、全时段,全层次管理。

三是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服刑在矫意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要强化学习意识,学政治、学法律、学文件、学技术,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为今后的立足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真心希望矫正工作人员能够以百倍信心和百倍努力,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做好社区矫正的监管工作,也希望矫正对象要加倍珍惜改造机会,用心构筑未来,把过去作为新的起点和加油站,在改造的道路上严格要求,继续奋进;希望还存有抵抗情绪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大人格重塑力度,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纳入法纪轨道,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把握正确的改造方向。

推荐第8篇: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心得体会

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心得体会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那么要如何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6月底由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社区矫正培训会在乐山举行,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涉及了社区矫正的发展历史以及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概况,也包含社区调查评估和矫正文书档案的制作。通过此次培训我对社区矫正的工作又得到进一步的了解。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二年了,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中,县局组织我们参加过很多次社区矫正矫正工作培训班,使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学习过程中的一点感想:

扎实掌握专业知识灵活运用工作中

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矫正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矫正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

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

在实践工作中,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许多社区矫正人员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个别社区矫正人员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比如有些社区矫正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而有些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培养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域

对于公益劳动,我们需让每一名参加劳动的矫正人员都能够感到他们并不是在从事被惩罚的劳动,而是在参加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因此培养参加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将参加公益劳动变成矫正人员的一种习惯、一种要求,在他们中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才能使公益劳动变得真正有意义。

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专业化

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切实加强在社会服刑人员教育管控工作。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台账,直观了解每一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与监督管理。并有效结合县司法局的档案检查工作,查找自己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明确下一步具体工作方向。

最后在县司法局领导的关心下,我将继续努力工作,通过学习、实践,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推荐第9篇:社区矫正培训稿

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培训讲稿

第一部分 社区矫正工作者职责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正确、规范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权,严格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如下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矫正对象的具体实际,制订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二、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试行)》的规定,接收矫正对象,办好有关衔接手续。

三、根据矫正对象实际,制订教育矫正方案。

四、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对矫正对象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根据矫正对象的考核情况,依照规定提请对其进行行政奖惩和司法奖惩。

六、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活动, 适时开展“一帮一”、“一带一”等社会帮教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和亲情力量,提高矫正对象的教育质量。

七、对矫正对象实施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制意识。

八、对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提供指导。

九、对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不断提高教育矫正的实效。

十、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十一、积极开展调研,收集和整理社区矫正个案。

十二、加强与社区公安民警、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矫正力量的配合与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

十三、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部门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十四、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部分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几个问题的思考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保外就医、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被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罪犯。其中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是重点对象。

目前,板桥街道社区矫正对象25人,今年六月份,我街道在全市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区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内容,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分析了当前工作形势。通过调查分析,笔者认为,欲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就必须解决好四方面问题,否则将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推进和矫正工作效果。

一、注意解决认识和定位问题 在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和规范状况下,社区矫正是什么性质?工作应如何定位?工作的核心是什么?如何处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与体现矫正工作的人性化关系?等等诸如此类的认识问题一直在困扰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

仅从分析社区矫正的概念入手可以看出,社区矫正首先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是与监狱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活动,是在非监禁状态下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活动。因此,社区矫正的性质是刑罚执行活动。它与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安置帮教、人民调解以及社区社会工作本质上不同。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包含了对犯罪人的惩罚功能。作为一项刑事执法活动,社区矫正是对特定罪犯的刑事执法活动,而且是在社区中实施的刑事执法活动。针对如此性质,笔者认为,社区矫正的工作定位应该是一个目标、两个方面:一个目标就是促使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两个方面就是在非监禁状态下,一方面加强对犯罪人的教育和改造,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另一方面加强对犯罪人的帮助和服务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对应这一工作定位,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应主要放在“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避免其重新犯罪”上。

社区矫正虽然是行刑社会化和人性化的体现,但它毕竟包含了对犯罪人的惩罚功能。虽然惩罚的严厉性远远低于死刑和监禁刑,但并不能就此否认它的惩罚功能。因此,在这种大背景下体现人性化,必须是根据犯罪人个体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监督,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或承担必要经济责任,不能出现完全由着矫正对象的意愿行事或根本不考虑矫正对象实际的情况。

二、注意解决队伍和力量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而现在将这五种罪犯统一交给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团体、组织及志愿者的协助下进行矫正。由原先的“执行”改变为“矫正”显然“人性化”增强了,但是,这样做的法律依据仅仅是《通知》显然是欠缺的,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上加以明确和完善。

《通知》中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显然,《通知》规定了一个混合主体: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是组织协调,公安机关职责由原先的主角转为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及个人只是被组织协调参加。笔者认为这样一个职责、责任不明确的混合主体是难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因此,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的矫正机构,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履行社会矫正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使社区矫正真正走上正规,不致流于形式。因此组建统一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国家机关十分必要。但由于目前并没有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国家机关,因此,社区矫正工作历史地落在了三只队伍和力量身上:一是以司法所为主的司法助理员专业主导力量,二是以监狱、派出所警察为辅的专业辅助力量,三是以社会志愿人员为补的社区矫正工作补充力量。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我街道只有选择以司法所为主的司法助理员专业主导力量和以社会志愿人员为补的社区矫正工作补充力量,才能形成实施和操作社区矫正工作的两支中坚队伍。

目前,虽然街道司法所正在开展规范化建设,人员配齐逐步到位,但人员数量相对于司法所所承担的任务而言,显得力量普遍不足、人手不够,必须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人力不足问题。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属于刑罚执行性质,在目前政府机构不断改革、公务员行政编制十分紧张和有限情况下,司法所想要通过增加行政编制渠道解决人员力量不足、人手不够问题不太可能也很不现实。因此,必须走曲线救济路线,从聘用人员上想办法。聘请参与具体社区矫正的组织管理、教育培训、监督考核、解除矫正等工作的,应进行身份授权和执法委托,而这种身份授权和执法委托期限不能太长,更不能一劳永逸,最好半年或一年重新办理或核准一次。对聘用人员的身份授权和执法委托可以由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当然,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是代表国家实施刑罚,因此社区矫正第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尤其是聘用人员素质必须得到切实保证。

以社会志愿人员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这支队伍主要由知名人士、社区居委会成员、离退休干部、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志愿人员的参与纯粹出于内心对某项事业的认同,因此其队伍的建设更需要摆脱计划经济的惯常模式。由于志愿者是一个颇具流动性的社会群体,因此稳定志愿者队伍的形成需要大量时间、精力和资金投入。这支社会志愿人员队伍的构成不但应当吸引热心人士参与,更应当以志愿人员能够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或承诺为前提条件,不能徒有虚名或流于形式。否则,社区矫正工作的措施和效果将难以得到落实和保证。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志愿参与某项活动的时间长短将志愿人员分类,分为长期、短期、临时志愿者;按照参与志愿活动的空间分为社区内、社区外志愿者;按照参与志愿活动的程度分为全面参与、专题参与、暇时参与等不同类型。

三、注意解决手段和保障问题

社区矫正的目标是通过对犯罪人的帮助教育和改造,使其能够早日适应正常社会生活,改过自新后回归社会。既然社区矫正的执法活动是在社区而非监狱,那么要避免矫正对象在社区重新犯罪,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要使之在社区中能够正常生活并融入社区。为此,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做的首先不是简单地管理,而是对矫正对象提供特别帮助和服务,包括帮助他们寻找工作或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们妥善解决个人与家庭、邻里的关系,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正确面对自己,正确认识社会现实与主观能力之间的矛盾等等。根据每个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充分运用社会工作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方法,对矫正对象予以充分理解、尊重和关心,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摒弃一刀切的矫正思路和方法,视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将刚性、死板的矫正管理、纪律、要求等灵活实施或变通体现,量身订制出带有个人身份特征的管理方法和模式,真正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实事求是地实现以个别教育为主的社区矫正目标。

当然,对矫正对象来说,教育和感化并非万能,思想改造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绝对成功,因此,必须要有足够的惩罚措施作为补充,除对严重违反矫正纪律和要求的矫正对象建议收监矫正外,对那些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还未重新犯罪的边缘对象,要及时制定惩罚措施。

四、注意解决协调和配合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审判、刑罚执行、社区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群众工作等各个层面。街道司法所作为主管部门,必须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监狱、劳动、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取得村(居)委会、居民等的密切合作,依靠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矫正工作。社区矫正的最大难题是矫正对象的生活和就业问题。目前下岗人数较多,农村经济相对欠发达,因此,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压力很大,就业前景极不乐观。如果没有正当生活收入,矫正对象就会情绪不稳,很有可能引发重新犯罪。而劳动培训与就业并非街道司法所的自身职能,司法所也不可能违背市场化就业规律,硬性摊派矫正对象就业。必须积极与社区及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利用社区和社会资源,推进矫正对象就业。对于那些年龄偏大、没有一技之长、身体差的矫正对象,还要帮助解决生活保障。总而言之,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在协调中体现矫正工作的服务性、角色的多样性、处事的配合性、视角的方位性。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诸如人员素质、考核标准、经费保障、惩罚措施、限制程度等等。各部门应尽所能予以关注。“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对于一项没有现成法律法规支撑和规范的工作来说,创新是最好的途径。

推荐第10篇:社区矫正学习计划

陶赖昭镇社区矫正学习计划

为了提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增强业务素质,让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更上一层台阶,特制定以下学习计划。

一、学习内容

2014年的学习有以下课程:《刑法》、《刑法修正案

(八)》、《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

二、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时间初定于每月5日的工作例会,每人每天自学的时间不小于一小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三、考核方式

每月月底组织社工参加书面考核,根据本月学习内容统一出卷,社工全体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四、课程安排

(一)《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3月):进一步深入学习《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及社区矫正相关的管理规定,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修正案

(八)》(4月):

1、《治安管理处罚法》,共六章一百一十九条。重点学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处罚的程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2、《刑法修正案

(八)》,共五十条。

(三)《刑法》(5月-7月):共三编,十五章,四百五十二条。

1、5月份学习第一编

总则

,共五章一百零一条。

2、6月份学习第二编

分则一到五章,共一百七十五条。

3、7月学习第二编

分则六到十章、附则,共一百七十六条。

(四)《刑事诉讼法》(8月-10月):共四编,二百二十五条。

1、8月学习第一编

总则,共九章八十二条。

2、9月份学习第一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共三章六十四条。

3、10月份学习第三编

审判,执行,共五章六十一条;第四编,共十七条;附则。

五、学习要求

1、遵守学习纪律,不无故缺课。

2、认真做好笔记。

3、正确对待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不及格者将不参加评优。

第11篇:社区矫正学习教育

授课时间:2011年1月25日下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监控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二章 授课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刑罚,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控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社区矫正监控管理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确保刑罚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条 社区矫正监控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街道(乡镇)司法所会同有关机关和单位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控管理。

第二章

报到登记

第五条 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地(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下同)司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司法所向矫正对象宣布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保证书》上签字。

第六条 矫正对象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向司法所报告活动情况,送交思想汇报。报告按规定分别采用书面或口头、电话形式。矫正对象以口头、电话形式报告的,司法所应当作好记录。

矫正对象报告个人活动情况、送交书面思想汇报应当符合矫正对象分级处遇管理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视身体状况,经司法所同意,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送交书面思想汇报。

授课时间:2011年2月28日下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监控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二章 授课内容:

第三章

监 督

第七条 司法所应当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7日内,对其单位、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确定监管人,组成监管考察小组,与监管人签订监管协议,制定和实施监督管理措施。

监管人由矫正对象具有监督管理能力和愿意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的亲友或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有关人员担任。

第八条 监管人应当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约束,并按时向司法所报告矫正对象情况。 遇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第九条 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协助司法所督促矫正对象遵守矫正纪律,履行矫正义务。

第四章

走 访

第十条 司法所应当定期走访矫正对象家庭、单位或居(村)委会,了解掌握矫正对象情况。 第十一条 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司法所应当走访矫正对象家庭,掌握矫正对象动态。

第十二条 矫正对象受惩处、有重大思想问题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司法所应当及时走访。必要时,可以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询问了解情况。

授课时间:2011年3月28日上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监控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五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授课内容:

第五章

请销假

第十三条 矫正对象外出需办理请销假手续。外出包括探亲、就医、就业、务工、学习等。

第十四条 矫正对象离开居住的县、(市、区)范围的,应当向司法所提出申请。请假的审查审核、期限按照《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非因治疗、护理的特殊需要,不得请假。

矫正对象离开居住县(市、区)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必须写明:去往何处、何单位就业、就业期限;是单独外出还是结伴外出;联系方法及电话号码;保证人或监管人姓名、地址、与矫正对象的关系。申请书应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署意见。

司法所接到矫正对象请假申请后应审查:申请人近期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帮教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有明确的地址、联系方式,并须提供责任人保证书。

第十五条

矫正对象离开居住县(市、区)区域探亲、办事的,应该按下列要求请销假: 1、请假一般应在外出5日前向辖区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到达地点、起止时间、监管人落实情况等,请假需报市州级以上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批准的,一般应提前15日以上提出书面申请。

2、由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在请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重点审查事实是否真实,是否确需请假,是否同意请假。

3、司法所接到材料后填写审批表,连同相关材料按规定报送相应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查同意。矫正对象按照准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外出,到期次日到司法所销假,交还准假通知书。 授课时间:2011年4月26日上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总则 授课内容: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效调动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实现刑罚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服刑人员是指: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已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第三条

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是指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章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评审(评议)结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奖惩的制度。

根据考核评审(评议)结果,对表现良好的给予表扬,对符合法定立功条件的给予记功,并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减刑;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 矫正方法有关规定,但尚未构成重新犯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渗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或者收监执行。 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分为行政奖惩和司法奖惩。行政奖惩是评价社区服刑人员表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司法奖惩的主要依据。 授课时间:2011年5月30日上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授课内容:

第四条

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奖惩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适用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奖惩与教育矫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监狱(管教所)、看守所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工作依法进行监督。

第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过程中徇私处舞弊、弄虚作假、捏造事实或证据的,或者不负责任、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授课时间:2011年6月27日上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一) 授课内容:

第二章 奖励

第八条

对服刑人员的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小功、记大功,司法奖励为减刑。 第九条

社区服刑人员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情形,可给予表扬:

(一)考核积分达到四十分以上;

(二)认罪服法,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监管教育;

(三)积极参加规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完成学习任务,态度端正,表现突出;

(四)积极参加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受到群众普遍好评。

第十条

社区 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具有立功表现的应当记小功;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记大功。

(一)“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犯罪活动,或者提供资金重要的破案线索赔,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

授课时间:2011年7月25日上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

(二)、第十一条 授课内容:

(二)“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阴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十一条

被判处管制、被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和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表扬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受到记小功奖励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受到记大功奖励的,应当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情形:

1、认罪服法;

2、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5、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完成劳动任务。

对宣告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受到记大功奖励的,可以减刑,同时相应缩减其缓刑考验期。

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授课时间:2011年8月29日上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授课内容:

第十二条

社区矫正方法期在五年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一般在入矫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二次呈报减刑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社区矫正期不满五年的社区服刑人员,可以比照上述规定的时间适当缩短。

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受到记大功奖励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第十三条

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表扬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受到记小功奖励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受到记大功奖励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十二个月。

受警告处分的,一般一年内不得呈报减刑;受记过处分的,一般二年内不得呈报减刑;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一般不得呈报减刑。

第十四条

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减刑,在掌握标准上可比照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能不能认罪服法,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其减刑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时间可以相应缩短。 第十五条

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授课时间:2011年9月26日下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授课内容:

第三章

第十六条

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行政惩处包括警告、记过、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惩处包括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和收监执行。

第十七条

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

(一)连续六个月累计扣分超过二十分;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脱离监管且逾期三日以上的;

(三)二次以上不按规定汇报思想的;

(四)不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的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不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管理的;

(六)违反社区矫正其他规定,应当给予警告的。第十八条

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记过:

(一)巳受到了一次警告或记过处分,又有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

(二)拒不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规管理,情节严重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其他规定上,应当给予记过的。

授课时间:2011年10月28日上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授课内容:

第十九条

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情节严重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填写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应在做出处罚决定后三日内,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副本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

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具有古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

(一)累计被记过二次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被治安管理处罚,且已被记过一次的;

(三)威胁、侮辱、报复受害人、举报人或司法工作人员的。

授课时间:2011年11月24日下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授课内容:

第二十一条

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社区服刑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

(一)人民法院、监狱(管教所)、看守所已书面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应当按时到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报到,社区服刑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的;

(二)未经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的;

(三)未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不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等规定,经过三次教育仍然拒不也行、改正的;

(四)具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二条

在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期间的社区服刑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执行:

(一)未经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批准擅自外出,经警告拒不改正的,或者拒不报告行踪、下落不明的;

(二)骗取保外就医的;

(三)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可以收监的;

(四)采取自伤、自残、欺骗、贿赂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五)办理保外就医后无故不就医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

(七)违反社区矫正其他监管规定经教育仍不改正原。

第二十三条

社区服刑人员被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后,一般不得再适用缓刑、假释。 授课时间:2011年12月24日下午 授 课 人:杨永山

授课题目:《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授课内容:

第四章

奖惩程序

第二十四条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拟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奖惩的,应依法依规按条件、程序进行,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主持召集集体评审(评议)会议研究决定。研究决定情况应当记录备案。

第二十五条

对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表扬、警告、记过奖惩,或者向公安机关担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的,由司法所综合评议衙提出奖惩意见,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行政奖惩审批表,报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批。

对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记小功奖励的,由司法所综合评议后提出奖励意见,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行政奖惩审批表,经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报省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批。

第12篇:社区矫正学习资料

社区矫正

1、什么叫什么区矫正?

社区矫正就是俗称“吃家庭官司”人员的监管,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3、社区矫正教育监管对象有哪几类?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4、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是谁?各相关单位(部门)有哪些职责? (1)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是社区矫正执法主体。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2)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4)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5)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6)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5、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有哪些?

(1)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2)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3)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4)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个人生活、工作及所处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情况。

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司法所应当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有关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

(5)司法所应当定期到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对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应当定期与其治疗医院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其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复查结果等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批准、决定机关或者有关监狱、看守所反馈情况。

6、社区服刑人员分级管理有哪些规定?

(1)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分为严格管理、普通管理、宽松管理三种。

对宣告执行后三个月内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律实施严格管理。三个月期满后,司法所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运用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评估,提出确定其管理等级的建议,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实施。 (2)严格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周电话报告一次、每两周当面报告一次;普通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周电话报告一次、每月当面报告一次;宽松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两周电话报告一次、每月当面报告一次。

7、社区矫正执法措施有哪些?

(1)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所提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警告。

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不满十五天的;

②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③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⑤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⑥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2)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同级公安机关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

①管制类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禁止令,或者缓刑类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禁止令尚不属情节严重的;

②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十五天以上、一个月以下的;

③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3)缓刑、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

①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②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③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④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⑤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4)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①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②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县(市)、设区市的城区,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③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④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⑤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⑦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⑧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8、社区矫正期限届满怎么办? (1)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服刑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2)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第13篇: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

1、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单位,社会的有用人员。

2、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 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3、矫正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本

人在司法所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 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3、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5、这个月, 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得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

现在,我认识到了我在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 这段时间里, 通过民警对我不断的帮助教育,,在我心头总是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末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生。

现在,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受贿不是犯罪的 , 并对国家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命面

6、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家庭中心社工,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

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

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篇2:《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工作心得

新起点,严要求,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效发展 ---- 司法所学习《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工作心得 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制定了《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已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出台及实施,不仅为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还对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就《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推行对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意义及结合 乡司法所的实际情况谈谈自己的工作心得。

一、《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积极意义。

1、《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全面规范了社区矫正从适用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实施到解除矫正整个工作流程。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是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要求和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具有重要 的意义。

2、司法行政机关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主体地位及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更加明确。《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正式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主体,非监禁刑的执行由司法行政部门来管理。同时,对于象剥夺政治权利这样的刑罚执行

3、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处罚措施更加清楚。《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明确列举了六种应当予以警告的情形、五种应当撤销缓刑和假释的情形及八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的情形。针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特殊性,明确这类罪犯受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就可以收监执行,较之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处罚则更为严厉。同时,为了严格规范执法,实施办法规定,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禁止令情形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并作出相应处理。这些规定,明确了执法责任主体,规范了相关国家机关的执法行为,建立了社区矫正与监禁刑罚执行的制度对接,可以有效发挥处罚措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警示和威慑作用。

二、学习《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工作心得

《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实施,是机遇,更是挑战。它既是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新的起点,同时也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为此, 司法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在日常工作中,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做到“五个到位”,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良性循环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专业人员培训到位。以司法所为依托,招募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志愿者,聘请矫正对象所在村的村调委会主任,乡团委、

妇联、社保、工会等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协管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定期组织他们参加集中培训、外出参观学习,使他们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强化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努力构建一支业务素质高、社会责任心强的社区矫正队伍。

二是矫正对象摸底排查到位。要非常重视矫正对象的摸底排查工作,通过定期开展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大走访活动,不仅要准确地摸清全乡矫正对象的底数,了解了他们的思想动态及矫正效果,还要更进一步明确今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方法,真正做到不脱管、漏管,真正做到对矫正对象的有效监管。

三是思想认识到位。要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加社会责任感与工作紧迫感,要在理清社区矫正工作思路及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积极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沟通、交流,争取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将省、市、县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及需要党委、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门汇报,统一思想认识,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四是制定工作规范到位。借鉴兄弟司法所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制定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做到制度上墙,制度在心,这样既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又有利于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条不紊,充分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规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五是宣传动员部署到位。利用各类媒体,如司法内外网、宣传栏、宣传车,过街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目的意义,为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努力做到社区矫正工作被人民群众知晓,根植于人民群众心中。

总之,《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实施,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和实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是弥补我国刑罚制度中非监禁刑执行中的不足的需要。虽然我们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并且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我们坚信,随着社区矫正立法的逐步完善,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会逐渐默契,社区矫正工作必定会更见成效,必定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篇3:2016社区矫保证书 2016社区矫保证书

社区矫保证书

罪犯姓名:王永奇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38年1月9日 居住地: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茨岩乡官寨村楠木冲组。 我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从2016年11月25日起至2016年9月26日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我保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并履行相关义务。

二、保证遵守《湖南省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教育改造活动,按时向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汇报思想和个人动向。

三、保证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随时保持联系的畅通。(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审批机关、居住地司法所、保证人各存一份。)

矫正人员签名:2016年11月25日

社区矫正保证人承诺书

矫正对象 性别 出生年月 身 份 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矫正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年 月)

保证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 庭 住 址身 份 证 与被保证人关系 联系电话 担 保 期 限

本人郑重承诺:我志愿担任矫正对象 在矫正期间的担保人,为明确责任, 恪守承诺,特作如下保证:

一、保证自已身份、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的真实性,保证自己思想正派、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

二、保证督促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一切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三、保证督促被保证人按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并上交书面思想汇报;

四、保证督促被保证人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五、保证督促被保证人接受手机gps定位监管,做到人不离机,机不离人,离开建桥或者迁居时,应当先向所在地司法所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六、保证督促被保证人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七、在担保期间,本人一定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及乡镇司法所对被保证人的矫正工作,尽职尽责。

八、在被担保人矫正期间,凡出现被担保人脱离监管、重新犯罪,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依法本人追究刑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司法所、矫正对象、保证人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保证人:

被保证人:

年月 日

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审核意见:

矫正对象所在地司法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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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一、本人自愿接受社区矫正,保证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教育。

保证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三、保证与矫正监督人、矫正志愿者签订监督、帮教协议书;

四、保证做到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与矫正工作人员见面汇报一次,递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五、保证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范围内活动。因就医、探亲等原因暂时离开活动范围,按规定请假,需要迁居的,主动向司法所报告,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手结。

六、保证遵守会客规定,不会见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案犯和其他非法组织的人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会见境外人士,事先向司法所报告,未经批准不接受采访、不会见境外人士。

七、保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教育、公益劳动。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服从司法所安排的公益劳动项目。

八、保证遵守社区矫正组织的其他监督管理规定。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本人愿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派出所或看守所、司法所、保证人各一份)

社区矫正监督保证书

我(我们)是被告人(罪犯)的 ,如果被告人(罪犯)被司法机关实施社区矫正,我(我们)愿意做被告人(罪犯) 的社区矫正监督保证人。并保证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和接受社区矫正情况及时进行监督,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

2、随时保持与社区矫正对象的联系,及时发现、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

3、每月一次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司法所反馈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反映。

4、定期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信息,研究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5、如果被告人(罪犯)在进行社区矫正时不能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我们)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保证人签名: 联系电话:

保证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社区矫正对象家属保证书

本人xx-x,系犯罪嫌疑人xx-x的xx,我同意xx-x接受社区矫正,假如其被判缓刑,本人愿意作为其监管人对其进行监管教育,保证其:

一、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好好改过,好好做人;

二、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

三、根据法律的规定按时报到,接受思想教育和改造决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之事。

第14篇: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

多一份关怀,多一度温暖

从教育系统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两年了,但我感觉到恍若昨天。尤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我觉得仿佛依然坚持在教育战线,一样的教育,不一样的方式,不一样的受教人群,但是始终坚守一颗爱心、保持一份耐心、坚定一种认真,一样会赢得矫正对象如同学生对老师般的尊敬!

古县镇位于永丰县中部,拥有215平方公里国土面积,2.5万人口,民风淳朴,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是阳丰县县治所在地。古县司法所到目前为此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7人,9人解教,8人还在服刑中。我所接受的基本上是盗伐林木、失火、盗窃等类型的服刑人员,其中女性1人,60岁以上2人。在平时的点滴工作中我感觉到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永葆“三心”,便一定能够感化教育好他们。

一是要有爱心。一颗爱己爱人的心,永远能够获得别人的理解。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来说,一个充满爱心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给他的服刑生活带来更多的尊重和理解。从服刑人员入矫谈话、组织入矫宣告到要求服刑人员思想汇报等等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都秉承一颗爱心,就算是心肠再硬的矫正对象都会软化。陈某,男,62岁,古县镇营下村人,2010年6月因一念之差盗窃邻居5000元被判盗窃罪管制两年。我2011年9月加入司法行政队伍初次接触他时,神情低落、态度强硬,几次找他都爱理不理。我留心了他的家庭情况,陈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广东某高校教书,一个在家里做生意,家庭条件较好,出了这件事之后他觉得无脸见家人总觉得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他很是懊悔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我了解他的情况之后,与他的家人取得联系,经常主动走访他家,有意在村干部面前表扬他种田积极、为人诚恳等等,慢慢地他的心态放平稳了,敢于面对家人及村里人,大家也重新接受了他。是啊,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一念之差犯下的错误只要他会悔改,大家多包容一点,他一定会给点阳光就灿烂的!

二是要有细心。越是细微的细节,往往越是决定事件的关键。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者来说细致的观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特殊人群有他特有的诱发犯罪的环境,社区矫正工作者唯有搞清他所犯罪的最原始环境,才能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廖某,女,1976年出生,高中毕业,原是浙江省某水产公司会计,典型的白领,古县镇营下村人。丈夫在浙江务工收入尚可,儿子在上小学、公婆家生活富裕。2011年3月因职务侵占3万元被浙江省某法院判管制两年。初次接触她时,感觉到她长相清秀、谈吐文雅、举止大方怎么也无法同犯罪份子联系在一块。凭着同为女性的身份,我试着想打开她的心结,于是带着疑团我打电话到她原来工作的公司详细了解她的情况,又驱车20里步行5里到她古县镇营下的家里。原来她本是古县镇朱溪人嫁到营下村,在浙江务工因肯吃苦善学习多年来从开始的保管员晋升到现在的会计,父母年岁已过花甲,唯有一个患肾衰竭的弟弟,家中为弟弟治病已经是家徒四壁又急需20万元换肾,她是实在是没有办法才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之便侵占3万元公司款项为弟弟治病。我知道后马上到她娘家村里,做她娘家人的工作要她不要有思想负担,一定要遵守纪律,我们会力所能及地帮助她家的。后来她主动辞掉浙江的工作在家接受矫正教育。虽然我们后来由于能力有限并没有帮到她多少,但她还总是记着我。2013年3月她解矫了,6月她同丈夫一起出去务工时还特别地向我请假,我笑着说:你已经解教了,不再是服刑人员了。是的,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女性矫正对象,她们往往在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者性方面并不突出,更多的是出于一时的无奈之举,细心真心对待她们,往往最后还能成为朋友呢。

三是要有耐心。对待任何事情一定要耐得下性子,这样才能出效果,社区矫正工作也是一样。社区矫正对象为何当初会走向犯罪?很多源于他们法律知识的缺失、法律意识的单薄、纪律观念的松散。古县镇是林业大镇,丰富的林业资源给一些犯罪份子可乘之机,所以我所17个社区矫正对象中有12个是盗伐林木罪,而且他们还是一个一个的小团体作案。谢某、涂某、邱某、张某,男,均为古县镇古县村坳上人,四人因2011年12月盗伐林木被永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开始来报到时四人中三人超过7天的规定期限,唯有谢某按时到我所接受入矫教育。我一边做好谢的工作,一边要求他通知另外三人到所里来报到。可是左等右等还是等不来,于是我找到村干部到他们家中一一告知他们这样做法是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行为,在一次次耐心的教育下他们最后主动到所里报道,并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2012年、2013年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的每次需矫正对象参加的活动均由这四人代表,并且他们也从中学习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明白了违法要负责从而更加守法。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矫正对象也是人,只要认真耐心对待他们,要求他们做的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一定会配合做好的。

“传道、授业、解惑”是师者的职业要求,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其实一定程度上担当了“解惑”的职责。我想,人性最初都是善良的,多给矫正对象一份关怀、一度温暖会更加和谐、更加美满。以上便是我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点点小体会。

2013年8月27日于古县

第15篇: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

2018年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

2018年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篇1

作为一名乡镇司法员,社区矫正是我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几个月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循序渐进、周而复始地不断摸索、提高和完善,使自己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通过这些宝贵的工作经验,我对目前洞坪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有了自己的一些浅显认识。

存在问题一: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缺乏正确理解,产生主观上的错误认知。我所在的乡就有这样一名矫正对象,他现年37岁,离异,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他第一次来司法所报到时,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这每个月来报到学习都只是形式而已,笔记、资料那些你帮我写就是,我不一定有时间来。”他的这种认知态度,给刚开始接触这项工作的我当头一棒,我才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远不像我以为的那般可以从容应对。

存在问题二: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群众评议工作开展困难。今年3月底司法所开展了第一季度的社区矫正人员群众评议活动,当我拿着评议表到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组时,很多人一听是关于给某人进行评价打分就直接拒绝了,有些人会听你说完这项活动的主要目的,但要他们签字打分时就犹豫了,似乎觉得这是在给自己招惹是非……这一认识的偏差远远出乎了我的意料,一份份沉甸甸的评议表握在手中,更是压在我的心上。

存在问题三:专业技巧掌握不够,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在实习期间更多的是学习如何做好相关档案台账资料,缺乏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缺乏与矫正人员直接面对面的交流,这就导致我在实际工作中面对产生的问题不能有效运用专业技巧去解决,理论与实际操作出现脱节现象,单一的工作方式方法更是让工作的顺利开展步履维艰。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必须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开展好社区矫正这项工作: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社区矫正蕴涵的惩罚性和恢复性考验着社会的人道主义和法治建设,教育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方法,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人们对社区矫正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古语有云:“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教育,通过扎实的组织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使其从思想上摆正态度、找准定位、积极服从监管;另一方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将社区矫正的有关解释和规定纳入普法的内容当中,全面提高本乡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准确理解,避免出现认知误区。

二、丰富工作方式方法,“帮”“教”并重。社区矫正人员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面对一些不服从监管的矫正人员,我们要灵活工作方式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刚柔并济”。首先,在日常监管中必须严格管理、奖惩结合,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其次,采取打电话“拉家常”的形式更好地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以及内心观念、思想状况的变化;最后,可以通过发送有关法律法规的短信来促使其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渐形成长效机制。对于一些积极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我们在规范日常监管的同时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通过加强交流、传递关怀,促使他们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逐步养成一种习惯劳动、要求劳动的态度,利用法制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多与人交流,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及时与矫正人员家人朋友进行沟通衔接,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家是港湾,亲人可以依靠,朋友懂得倾听。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矫正人员家人和周围朋友的支持和配合。家是无论你受了多大的伤害,你都可以依靠的避风港,亲人一句关心的话语,一个关怀的眼神都会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对待社区矫正人员这样“特殊的家人”,亲人更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鼓励和关心。同时,作为他们的朋友要懂得倾听,委婉的语言和关爱的态度会给他们更大的心里安慰,让他们感觉不再孤独,不再是被排斥的对象。这样将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规范自己的行为,早日以崭新的面貌、阳光心态回归社会大家庭。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求,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我深感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同时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其特殊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018年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篇2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方式的总称,它是指将特定对象的罪犯放入社区,让其提供一定的劳动服务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一种属于包含监督和控制的刑罚执行方法。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刑相对而言的刑罚执行方式,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所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认真落实矫正办印发的《**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一)加强管理,落实管理教育措施。

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抓好落实。重点落实日常管理教育制度:

1、矫正对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汇报时间为每星期的星期一,采取固定电话的汇报方式;

2、公益劳动时间集中安排在每月的15号、25号2天进行,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3、集中教育时间为每月的20号,教育内容为法律法规和矫正有关文件要求;

4、监护人每月底反馈一次矫正对象信息;

5、个别谈话分别不同情况随时安排进行。每月每人不少于一次个别谈话,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谈话;

6、走访工作安排在每月21号至30号进行。

7、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通过管理教育制度的落实,基本上防止了脱管失控。

(二)多方协调,齐抓共管,努力形成良好的管教机制。

在工作中,积极协调街道党工委,做到多请示、多汇报,取得街道党工委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经常和派出所沟通信息,及时交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公安机关通力配合,把社区矫正工作抓好、抓实,努力形成良好的管教工作机制。

(三)大胆探索,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在工作中大胆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逐步积累社区矫正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学习、积累,并能够运用到管理工作的实际当中,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力开展,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基本上能够服从管理,坚持按时汇报、学习等各项制度的落实,能够积极参加劳动,认真改造,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定了重新做人回报社会的决心和信心。

(四)不断加强社区建设,制定考量矫正效果的一系列标准

在罪犯服刑的同时要不断的加强基层社区建设,为罪犯创造一个加快再社会的良好条件。“囚犯的待遇不应该侧重把他们排斥于社会之外,而应该注重他们继续成为组成社会的成员。”制定矫正效果的评估体系,一方面防止矫正工作人员在操作中的徇私舞弊,要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预防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消极的“行政不作为”,不切实履行职责而放任自流的情况,另外还可以考评罪犯改造状况,适用减刑、加刑的必要,有利于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以致于罪犯迅速再社会。

2018年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篇3

为创新我区社会管理,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8月8日,区局副局长濮素晖带队一行5人,赴浙江余杭区考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听取介绍、实地观看、会议座谈等形式,对余杭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了解与学习。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制机制全。区里建立矫正工作例会制度、联系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公、检、法、司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基层镇街均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专职专人负责矫正工作,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载体。二是管理模式新。实行三色管理法,根据矫正类别、期限、犯罪成因、个人经历等因素,将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实行心里矫正与行为矫正相结合,使对象能够真正回归社会,确保矫正质量。三是配置资源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形成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社工、矫正志愿者队伍有机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依托当地监狱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教育基地,依托各镇街与福利院等部门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为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提供了有效载体。四是财政投入大。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按照矫正对象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参与矫正的社工工资报酬、福利保险待遇也一律由财政负担。每开展一例社会调查,财政补贴200元。各镇街对社区矫正工作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

借鉴经验,结合实际,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实中心工作。依托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发挥中心功用,开展好入矫、解矫教育,巩固矫正效果;认真开展好社会调查,尽可能多地掌握清、掌握全调查对象的信息,为下一步因人施矫奠定基础;指导司法所开展好各类教育和帮扶活动,提升矫正工作的质量。二是完善运行机制。依据“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我区实际,制定详细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公、检、法、司加强配合,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把握好衔接、管理、奖惩三大环节,形成规范的日常管理与奖惩考核机制。三是做好各类保障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各级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提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加大基地建设力度,满足好当前监管、教育、帮扶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需要,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16篇:参观鄂市社区学习心得体会

参观鄂市社区学习心得体会

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实践,每一次的学习就是一次实践的机会,每一次的实践就是一次挑战。

——题记

——林荫街道技工社区党支部书记刘玉军

新时期的社区已经被推到了社会发展的前沿,它如今角色色彩更加浓厚。时代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更新,社区由最初的简单式服务转向了多元性地服务模式,社区职能有了更广的范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迫切需要社区干部不断地充实知识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发挥好政治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12 月3日至6日,我有幸参加了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班,五位老师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社会发展理论与社会管理创新进,舆论引导能力与党的执政能力,社区社会工作案例分析理论学习,使我对社会与社区建设有了更加系统、深刻的认识,为今后开展社区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然后参观了东胜、康巴什、伊旗三地的社区。在有限的时间里,不仅感受到了所参观社区巨大变化,更重要的是吸取了很多有价值的思路,开阔了眼界,拓宽了视野,更新了观念,真是受益良多。鄂市三地社区许多发展理念和工作措施很值得我去认真学习和借鉴。此次参观学习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参观,我们了解到所到社区的社区发展、社区建设、党组织建设等各方面情况,也深深地体会到他们思想观念跨越式发展的成果。

一、东胜社区的经验与做法

(一)东胜区新园社区打造的社区党组织365精细化服务,成为东胜区社区工作的一大特色亮点。通过三条途径掌握民情:干部了解:社区党组织每月召开一次问需会,在网格内设置民意征集箱。 社区工作人员每两周对特殊群体入户走访一遍,做到“五必问”: 特困家庭生活情况必问、孤寡老人身体情况必问、失业人员就业情况必问、流动人口租房信息必问、矫正对象思想情况必问。

居民反映:依托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民情收集站等,方便居民随时到社区或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反映就业、就医等服务需求,反映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小区物业、卫生、停车、治安环境和邻里关系,反映需要社区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信息化手段采集:探索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信息平台,借助视频监控、社管通、微信群、一键式呼叫器等信息化手段,让居民随时反映需求及意见建议。

六种步骤办理民事:第一步:分析民情,日汇总、周分析:要对收集到的社情民意,每天进行汇总,每周进行分析,寻求办理方法和解决对策。重点难点问题邀请居民代表、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集体讨论,社区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单位。

第二步:建立台账,根据办理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级建立即办件、限时件、特办件、承诺件和代办件等台账

第三步:及时办理,社区工作人员自身能办理的事项,随时办理;自身难以办理的,召开联席会议或协调相关部门办理;重大事项由社区党组织提议,工作站、居委会商议,党员代表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后组织实施,居民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第四步:反馈结果,通过公开栏公示、电话告知、网络反馈等形式,反馈和公开解决方案、办理进度、办理结果,让居民随时掌握办理情况,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步:群众评议,建立述职制度,社区党组织书记代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站每半年向党员和居民代表述职一次,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居民代表可现场质询。街道领导当场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方向和要求。要通过设置电子评价器、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进行评价。

第六步:动态考核 ,街道党组织每年对社区进行一次量化考核,社区每月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评定,年终汇总。要充分发挥全区综合考核评价管理系统和“数字城管”监控平台的作用,加强对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情况的日常监控,定期考评通报。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党组织星级管理、改进工作、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种方式满足民需:组团服务。每个网格要配齐网格党组织书记、志愿者、信息员等,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以及综合执法队、民生服务队成员等组成服务团队,提供志愿服务、隐患排查、法律咨询、就业援助等优质服务。

数字服务,探索建立数字党建、人口房屋、民情信息、电子监察、物业管理等系统,开展远程教育、便民缴费、居民热线、社区在线、居民邮箱等服务,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居民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代办服务,专人受理、全程代办、按时办结”,为残疾人、无办事能力的困难群众、低保户等提供代办服务。

预约服务,要公布预约服务项目和服务电话,对于因材料不全未能一次办理或办理前咨询可预约办理的居民,为其提供预约服务。

错时服务 ,社区工作人员上、下午下班后轮岗延时服务,周六日轮值服务,实现社区党组织服务居民不断档,让居民下班或节假日也能享受优质社区服务。

(二)东胜民族街道新建社区:以辖区转移农民利益诉求为根本出发点,创新“1754贴心工作法”,为这些“新市民”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

打造1个新市民生活馆。按照街道“一居一品”要求,全力打造新市民生活馆特色党支部,为辖区新市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设立7个特色功能服务之家。充分整合现有资源,以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红细胞党员之家”、“小候鸟少年之家”等,进一步为辖区新市民提供服务。 建立5个义工爱心站。动员辖区212名新市民主动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并根据辖区新市民分布、兴趣爱好及特长等,成立法律咨询、文艺爱好等义工站。

设立4个贴心服务平台。开设“新市民QQ群”、“社区微博”、“道德讲堂”和“小区文明小喇叭”四个平台,在丰富辖区居民生活的同时,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广泛倾听居民的心声。

二、康巴什社区的经验与做法

(一)康巴什新北社区:按照新业富民、健康新北的工作思路,以“五联三化一提双促”建设转移农民幸福新家园为目标。着力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解决居民就业工作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上来,通过“保姆式”就业服务,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现就业服务精细化,打造为民服务新品牌。

社区工作人员对居民就业情况的走访过程中,做到四步曲:第一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居民的就业经历和求职意愿;第二步,深入分析,帮助居民分析求职优势和劣势,转变就业观念,宣传就业帮扶政策,动员参加免费再就业技能培训;第三步,送岗位上门,根据居民的求职意愿,搜集相关岗位上门,帮扶居民成功就业。第四步,跟踪回访。社区工作人员摸清居民就业状况后,建立劳动力动态信息库,通过“动态管理、就业指导、跟踪回访”的保姆式服务模式,实现居民就业前——就业中——就业后的“一条龙”服务。

按需办班,免费就业培训进社区。一是就业引导培训进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加入“三送一提”宣讲团,根据居民需求,从就业政策等方面开展巡回宣讲,转变居民就业观念。二是就业技能培训进社区。社区联合党委统一协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与专业培训学校合作,开展居民就业技能培训。

居企共建,就业岗位进社区。社区联合党委充分发挥辖区企业的力量,依托康圣投资集团开辟就业岗位,拓宽居民增收渠道。通过市生态圈防护林工程、北区环卫业务、成吉思汗广场、巨力广场园林绿化、养护等项目的开展,吸纳居民就业;同时公司通过平价便民店、商砼站、农贸市场等经济实体,保障居民稳步增收。

共建单位结对帮扶,就业帮扶进社区。社区创建过程中积极发挥辖区内党员干部的社会资源,实行“一对一”帮扶,帮助解决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二)康巴什康城社区:滨河街道康城社区坚持“小社区、大服务”的理念,“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党建新机制,以党建促社建,用服务暖民心,不但激发了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更提高了党组织及党员服务群众的意愿和能力,有效地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创新载体,搭建服务平台

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康城社区“软硬兼施”,动脑子、出点子创新了“软载体”和“硬载体”。

“硬载体”方面,社区高标准规划建设了4800平米的活动阵地,包括一站式服务大厅、卫生服务站、警务室、党员之家等26个活动室,同时配齐了相关器材设备、人员管理。尤其突出的是康城社区统筹将新区的10个职能部门和街道的行政服务管理整合成为14个窗口,创新性的开展了各项便民服务工作,使党员群众进“一家门”办“多件事”,变“多头跑”为“一头办”,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讲堂一基地”是康巴什新区滨河街道康城社区一道亮丽的风景,也是社区创新服务的“软载体”,这里已经成为辖区党员干部群众更新观念、拓展视野、乐享文化盛宴的主要平台。

为了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创新党员干部群众修身养德、清正廉洁的载体,满足居民精神需求,提升居民素质,滨河街道康城社区在党员干部中组建了一支理论政策宣讲队伍,依托社区市民学校设立了道德、生活、法律讲堂,打造了一处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三讲堂一基地”设立后,全力构筑居民素质提升工程,定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专题讲座、实地参观,极大的丰富了辖区干部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为党员更好地服务群众搭建起了平台。

创新方式,延伸服务范围

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康城社区党支部紧紧围绕“为民服务”主题,联合辖区11个单位党组织成立了康巴什新区首个社区联合党委,逐步构建起“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共同服务、共谋发展”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

联合党委“党代表”每星期四深入社区收集民情民意;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决定辖区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党建工作安排;成员单位及在职党员通过一对一帮扶制关心辖区弱势群体。

同时,社区还组建“党员义工队”延伸服务群众的范围。针对党员志愿服务意向,康城社区成立了六支义工分队,分别为阵地管理、创城创卫、爱心服务、法律援助、卫生防疫分队和特色讲师团。这六支义工分队在社区的指导组织下,遵循“随时服务,月月活动”原则有序的开展着志愿服务。

康城社区另一个服务群众的特色方式是“党员现场会”。它由社区党员志愿者、楼栋长、居委会成员组成,每2周到居民小区解决小区问题,包括铲除楼道里张贴的小广告、清理楼道里的垃圾等。这种与居民面对面交流、现场解决问题的“党员现场会”,让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创新举措,精细服务水平

康城社区秉承“以人为本”理念,充分协调多方力量,整合资源,根据居民需求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

“成长新起点”为辖区双职工家庭解决后顾之忧:针对辖区双职工家庭居多,孩子放假后无人照看这一问题,社区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实践基地的作用,开设了“成长新起点”暑期培训班,由大学生党员志愿者为学生辅导课业,并教授书画、舞蹈等兴趣课。不仅解决了孩子没人照看的难题,又使孩子的假期过的充实快乐。

“心情作坊”为辖区妇女提供创业就业指导培训:针对广大女性创业就业需求,康城社区专门开辟了“心情作坊”作为辖区妇女学习技能、释放心情的地方。通过街道的帮助联系,鄂尔多斯市拯榕学校定期向辖区妇女开展妇女手工艺培训,使她们拥有剪纸、串珠编织、手工艺花制作等一技之长。

“百姓服务热线”畅通党群沟通渠道并及时提供服务:为了使居民及时有效的享有社区服务及常见服务,康城社区开通了8593456百姓服务热线,除解答各项办事程序、了解民情民意外还提供辖区各商业网点的联系方式,确保为居民服务及时有效。

“民情日记”记录社情民意:年初,为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街道为每位社区干部发放一本《民情日记》,通过《民情日记》记录社区干部访民情、听民声、记民意、践民愿的点点滴滴,助推社区干部提升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了基层服务更加贴近实际、深入民心。

三、伊旗社区的经验与做法

(一)伊旗通格朗社区:通格朗社区抓住以文化教育为突破口,创建伊金霍洛旗教育型社区服务品牌,社区围绕“职能下沉、民生优先、服务向前、民心向上”的理念,构筑了垂直管理的“大社区”体制,变“旗—镇—社区”三级管理为“旗—社区”两级服务。

社区围绕教育型社区这一特点,在社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四个中心实施四大工程,通过“235心连心”党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法在每个工程下打造不同的品牌项目。工作法中的“2”是指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强的党员队伍,建设一支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社区骨干队伍,两支队伍双向进入、交叉任职;“3”是指三级引领即党支部引领中心、党小组引领站所办、党员引领窗口。三级下沉即部门职能下沉、社区职能下沉、中心职能下沉、三级联系即联合党支部联系社区、单位支部联系片区、党员联系群众;“5”是指推行五种理念,打造居民满意窗口,通过五个活动步骤,暖民心提质量,建立五项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丰富服务载体。

在居民服务中心,通过联合党支部联系社区、单位支部联系片区、党员联系群众,让党员和社区干部双向进入社区,通过推行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整合资源、强化措施、打造平台,构建服务居民“乐民线”、“爱民线”、“惠民线”、“安民线”、“便民线”的五线理念,构建和谐社区。在具体的工作中通过召开社区党小组、居民小组会议,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业主大会广泛征求听取群众问题。对于居民提出的重大问题,由社区党组织提议,召开“两委”会议进行商议。按照“专干不单干,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对问题进行任务化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间。通过社区居务公开栏、宣传窗、社区信息网络等形式对承担任务的社区组织、工作计划等事项公开承诺。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社区居委会和各类组织、社工人员全力抓好,分工落实,促进居民自治。最后建立书记负责委员包片制度、民情记录通报制度、民事协调办理制度、两委班子讲评制度、社区居民代表评议制度五项制度保障,落实居民自治。

通格朗社区居民服务中心在“235心连心”党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法的指导下,社区针对失地农牧民、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不同群体,通过教育培训、政策扶持等方式,使其具备一技之长,实现失地农牧民的安居乐业。针对青少年,社区通过开展六大特色教育模式,使广大青少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针对居民,我们通过每月开展道德讲堂、百姓讲堂、家长讲堂等活动,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通格朗社区通过推行“235心连心”党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法最终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自助服务全覆盖、志愿服务全覆盖,把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落到了实处。

(二)伊旗王府路社区:王府路社区党支部“四级联建”的引领下,共同打造精益化发展示范社区。成立了由社区与驻社区单位支部、联手共建单位支部、企业党组织、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进城务工人员党支部等24个党支部组成的联合党委,共有党员664名,其中社区支部党员19名,在职党员504名,离退休人员支部党员95名,进城务工人员党支部党员46名。

王府路社区秉持“精心精致,惠益于民”的服务理念,倾心打造服务品牌。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成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培养和建立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社区家政服务公司、便民平价超市、居家养老等服务网点为基础,建立了一刻钟生活服务圈;以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药房、社区门诊等医疗网络为基础,建立了社区一刻钟卫生服务圈;以社区文化广场、健身中心、文化活动室为基础,建立了社区一刻钟文体服务圈;以社区警务室、法律调解室、综治联防队伍为基础,建立了社区一刻钟平安服务圈;以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建立了社区一刻钟政务服务圈。社区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和服务群众的宗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满足群众的个性化需求,为全面构建北疆和谐新社区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启迪了思维,坚定了创新发展的信心

每个社区都要有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子。在社区建设中要善于分析社区实际,总结特点,针对社区实际开展工作,将好的东西发展下去,同时注意采取措施和运用载体学会变劣势为优势,争取在低起点上做出成绩。我计划以“四个抓”狠抓社区各项工作落实,促进社区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一是抓品牌,促进社区工作呈现新局面。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任务放在品牌创建上,细化分解社区特色工作,靠实责任,以重点措施促进社区品牌创建工作,以品牌创建工作带动全面发展。

二是抓基础,促进社区建设实现新跨越。进一步抓好社区干部职务分担、培训工作的建设,采取定期培训、观看视频、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团队的素质和能力。

三是抓服务,促进社区服务达到新标准。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建设契机,全面调查分析辖区内各项参数指数,充分挖掘并整合各方面有效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和谐共建的良好局面,以更好更快更全面地为居民服务。

四是抓创新,促进社区发展实现新突破。党建工作要创新,由单纯抓居民区党组织建设向社区单位党组织延伸,由重点抓居民区党员教育管理向社区内各层面党员延伸,由重点抓常规活动向抓特色活动延伸;社区建设要创新,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在职党员的参与社区建设、谋划社区建设的热情,争取打造多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特色阵地;网格化管理要创新,以片(格)区为单位,以负责该片(格)的社区干部为直接负责人,条块结合,搞出属于自己片(格)区的特色项目。社区各项工作我们都要努力创新,以创新为社区发展注入活力。

社区建设的成功离不开社区全体人员的努力和辛勤劳动。一是与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是分不开的。二是与社区工作者的努力分不开。我所参观社区是这样,我想每个有所成绩的社区,他们成绩的取得与广大的社区工作者的辛勤付出是分不开的。三是与辖区单位的支持分不开。四是,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与社区广大居民的支持参与分不开。在社区建设中学会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对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是一门很值得研究的学问。我想每个社区在社区建设中也许都应该结合社区实际有一套比较成型的工作方法或模式。

在社区建设中应该善于总结经验并塑造和展示对外形象。社区建设的成功是离不开经验和教训的总结的,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应该加强对事事的总结,注意时时总结。同时,更应树立“对外”意识,善于把社区建设过程中的先进作法宣传出去,向外界展示社区良好形象的同时得到社区会社区建设的认同。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经过这次向先进典型社区的实地参观学习,我个人的思想认识经历了一次全面洗礼,对工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困绕心中许久的一些观点也都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恪尽职守、勇于创新,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创造出色的工作业绩!

2013年12月11日

第17篇: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行刑发展的趋势。今年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的主要对象是社区服刑人员,而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是“特殊人群”的组成部分,加强对这些特殊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要求,也是当前司法行政系统落实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点任务,这对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融入“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以及做好世博会期间“护城河”工程安保工作,最在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具有积极意义。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我们对矫正工作的认识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措施手段等创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监管水平,是摆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需要加以思考和探索问题。我区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坚持依法、实效、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已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司法所为工作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至2010年8月底,全区共累计接受531名社区矫正对象,按期解除矫正280名,无一人再犯新罪。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效果明显。但在工作的实践上还处于探索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有效方法和经验做法、各项制度的完善,仍然需要不断思考和探索。本文就如何完善监管手段,采取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谈点肤浅认识和体会。

一、突出重点,完善监管措施,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的监管教育方法很多,除了执行每月报到汇报制度,各司法所还要组织集中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外,围绕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意识,增强悔罪和服管意识,还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尝试包括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在内的适用不同矫正对象情况的新举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手段多样、实用性强的管理方法体系。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注意查找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对本地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高度重视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治工作,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效果,如新矸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法制教育,邀请区远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有关刑法内容上课,区“矫正办”组织重点对象到宁波望春监狱开展的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狱改造环境、犯人现身说法、监狱警察训诫等形式,内外对比,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产生很大的震撼,效果非常明显。一是狠抓重点对象分类、分级处遇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分门别类,因人施矫、区别对待。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监管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二是注重审前调查环节,把好“入口关”。对法院拟判缓刑的矫正对象,审前调查启动的时间、被告人类型、调查方法、判决后的监管帮教、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积极进行调查核实,严防出具人情证明材料,确保经评估进入社区矫正的对象不发生或少发生再犯新罪现象。三是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矫正对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假释),司法所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社区服刑人员须知、进行一次训诫谈话、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个性矫正方案。四是强化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各镇(街道)司法所要严格执行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规定,对重点对象要控制其外出的时间和范围,可以尝试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担保(包括试行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对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督措施的矫正对象,不予批假。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对象除请假外出看病一般不予准假外出。对不请假外出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各司法所必须督促外出矫正对象自觉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擅自批假造成矫正对象外出期间脱管或重新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必要的行政责任。五是要形成规范的考核评议机制。各镇乡(街道)司法所要总结经验,继续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和程序,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二、舍得投入,运用高科技手段,着力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

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行踪掌握难、实时监管难等问题,借助社市、区两级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目视跟踪、有线查控、无线遥控”的三控要求,紧密结合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的实际,立足现有的政策法规,把社区矫正脱漏管、重新违法犯罪作为推动社区矫正安全监管重要指标的抓手,实现安全监管与推动工作相互促进,使监管工作收到理想效果。积极探索建立对社区矫正重点对象实施手机定位信息管理方法,与当地中国移动公司,开展技术合作,投入资金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支付重点对象定位费用,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管理规定,对必须定位的矫正对象、对定位手机的配置要求及费用支付、定位手机的使用及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运用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越界警告、考核管理、档案管理等服务功能,使社区监管实现“人防”向“技防”转变。通过调查摸底,对重点对象实施手机定位,同时设定电子围墙的范围,达到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重点人员实施随时随地跟踪监管帮教,对外出管理环节实现了防范关口前移,变事后掌握为事前事中管理,动动电脑鼠标,就可以掌握重点人员的行踪和活动轨迹,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控,提高监控的效能,对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越界,及时给予短信提醒和警告,通知相关工作人员查明情况等方法止于未萌、禁于未发,有效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

三、重在帮教,完善\"五大基地\"建设,促进矫正对象尽快回归社会

在落实日常监管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关注和开展一系列的帮困难活动亦是提高矫正人员矫正积极性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一是完善现有公益劳动、警示教育、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 \"五大基地\"建设和功能作用的发挥。特别要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和过渡性就业基地建设力度,过渡性就业基地建设可与安置帮教就业基地有机结合。二是拓展心理矫正的途径。要积极在未成年矫正对象和少数重点对象中积极开展心理矫治辅导,通过定期走访、心理辅导、开设讲座等方法进行疏导帮教。区矫正办与区心理健康平台建立挂钩联系,邀请心理专家对司法所长进行心理矫正培训,提高矫正质量和社会效果。三是多途径促进就业。与区劳动保障局等单位开展信息的沟通和共享,提供就业信息,开展劳动技能培和教育。农村矫正对象责任田落实要达到99%以上;推荐有专业技能或一技之长的矫正对象就业;鼓励、帮助、扶持矫正对象自主创业;定期开展对服刑人员走访活动,了解思想状况和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帮助部分“三无”特困对象落实低保或给予其他救助。

四、理顺关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社区矫正工作是项系统工程,需要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每季例会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矫正对象回访制度。区矫正办与区法院、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 2-3次矫正对象回访活动,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工作、生活动态情况,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和监督人的工作开展情况,引导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督查制度。区矫正办将建立“不定期督查制度”,督查内容包括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矫正监管措施落实、工作纪律执行等。四是请示报告制度。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上报。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五是定期排查制度。镇(街道)矫正机构要有计划地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定期排查。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检察和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六是矫正期满提示制度。对即将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由区司法局矫正办通过期满提示函的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司法所,切实做好解矫准备,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七是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街道镇乡矫正办的工作台帐要确保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对矫正对象档案资料认真细致地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要确保矫正对象档案卷宗资料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工作台帐特别是矫正对象日常监管表现记录资料弄虚作假的现象。要加强矫正工作资料的保密性,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的评估以及相关分析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露。

五、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切实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矫正工作

在坚持对社区服刑人员严格监管教育的同时,为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心理矫治工作,在调查的基础上,就开展心理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工作职责任务、运作方式、工作要求都作明确的要求。一是制定心理矫正实施意见,明确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根本,以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为特征,积极运用心理学方法,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消除心理障碍,促进其悔罪自新,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新罪。二是建立心理矫正工作队伍。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区心理矫正咨询指导小组,聘请三位专家为指导小组成员,为各镇乡、街道开展心理矫正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并对患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治疗。挖掘社会资源,依托区志愿者协会、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平台,建立一支有心理咨询资格证书的20多名志愿者参与心理矫正工作的队伍,与专家配合一起开展心理矫正工作。三是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助活动。针对大多数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存有共性的特点,适时将具有相同心理困扰问题的矫正对象集中起来进行团体心理咨询,既有感染气氛和支持效应,有利于心理问题的解决,节约了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咨询效果。四是通过心理测评量表评估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对有需求的进行个案心理咨询,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或有心理危机的进行心理治疗。对于服刑人员转变对立情绪、正确认识自身和社会、逐步改变不良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 促进了教育矫正效果的提高。

六、建立和培养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前提。

做好工作,首先要解决人的问题。要根据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社区矫正专业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包括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从矫正工作者情况看,目前我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不足,有些同志还身兼数职。随着矫正对象数量的逐渐增加,司法所承受的工作压力和责任也越来越大,而且,部分司法所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同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业务生疏,责任心不强,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矫正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具有高素质的人士不多,人员结构相对单一,影响效果的发挥。社会矫正力量主要是社会志愿者,包括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委会成员、老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其次,社区矫正是一项专业性、法律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对矫正工作者的能力、素质等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组建矫正工作者专业队伍,必须重视选拔工作,把那些热爱社区矫正工作的热心人士吸收过来。在区级层面,由政法委、共青团牵头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大队,在街道、镇乡组建志愿者中队,区局派一名指导员负责工作的协调培训等工作。对志愿者招聘、使用、培训、待遇、人身伤害保险等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工作,提高志愿者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再次,要做到责权利明确、管理科学,强化监督机制,加大执法保障力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矫正工作者的待遇。最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可选择定期和短期的矫正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创建政治坚定、业务素质高的专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为顺利启动和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坚持建设与落实并重,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首要的任务是如何依法落实和规范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教育矫正和工作管理制度,形成环环相扣、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的管理格局,做到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各项工作都能规范有序的运行。进一步完善教育矫正措施,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要对矫正对象做到“摸得准、管得住”,切实加强控管措施,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惩罚与帮助相结合,学习与劳动相结合,确保矫正效果。二是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完善教育矫正方法,保证矫正工作质量。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从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回归社区趋向程度、接受矫正的阶段性心理特征等不同角度,探索分类矫正、分级别矫正、分阶段矫正、个案矫正、心理矫正等矫正措施,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城市和农村地区不同特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不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在我国,社区矫正就是指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罪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司法所),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在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时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迅速发展,覆盖面逐年扩大。并且在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把社区矫正写入了想《刑法》,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同时也预示着现价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将会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将进一步向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发展和完善。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也更多的暴露了出来,比如说矫正人员外出打工脱离管理现象不断增多,还有就是随着社区矫正法规、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所面临的工作任务愈发繁重而相应人员、装备、经费却不能配套。这些问题和矛盾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而该如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解决好这些困难、问题和矛盾,在今年4月,笔者结合梁河县司法局河西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了一些想法。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阶段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

河西司法所自2009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8人次,累计为期满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18人次,现在册管理的社区矫正人数为30人。在这30名社区矫正人员中,男性有26人、女性4人;未满18周岁的2人、18至45周岁的21人、46至60周岁的5人、61周岁以上的2人;高中文化的1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的29人;被宣告缓刑的26人、被裁定假释的2人、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6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11人、侵犯财产罪的6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7人。30名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居住在河西乡8个行政村的94个村民小组中。

通过对这些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进行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30名社区矫正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大概在87%)的人员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而且男性居多,他们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支柱或重要成员,承担着家庭里很大一部分的经济负担,而同时他们本身却没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并且他们在犯罪过程中多数人是属于故意犯罪。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些主要工作机制

一是对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包括执刑档案(主要包括法院、监狱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和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矫正方案、通话记录、走访记录、谈话记录等),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表,及时登记、及时记录、及时总结。

二是在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时,为其制定对应的矫正方案,成立一对一进行帮教的矫正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委会干部、矫正人员所居住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干部、矫正人员的近亲属)。明确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明确矫正监督人、明确矫正志愿者,并与之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协同管理,各司其职。

三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司法所要求矫正对象每个星期给我们至少打一次电话,汇报工作生活情况。同时,每个月至少到司法所来一次进行思想汇报,并接受月度考核。同时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外出或变更居住地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请假外出在七天以内的由司法所登记和审批,并报县司法局备案;请假外出超过七天的司法所登记、签署意见后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批。针对部分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先向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包括电话联系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和向矫正人员亲属发送告知书)要求其限期(一般为两周)返家,如若逾期未归的,司法所将向县司法局提请给予矫正人员警告。

四是积极走访,掌握动态。我们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力量,定期不定期地于小组成员进行走访沟通,从侧面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

五是加强对拟假释罪犯和可能被判处缓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评估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征求罪犯家人、罪犯居住地村民小组、村委会的村民、干部的意见;其次要对罪犯以往的社会经历和一贯表现进行认真了解;最后征求所在地派出所得意见。

二、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要求外出打工的社区矫正人员增多

近年以来,随着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主要承担家庭经济重任的社矫人员不断增多,导致越来越多的矫正人员的家庭和矫正人员本人都希望外出到发达的省份进行打工赚钱。而他们外出的想法和理由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认为当前的环境不好(如毒品比较泛滥、周边朋友亲戚吸毒的较多、没有固定工作的机会),到新的环境去,能够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避免和一些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可能更容易改正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比如赌博、好吃懒做、酗酒);第二能通过赚钱偿还一些债务(比如一些因故意伤害而获刑的矫正人员,他们在被刑事处罚的同时很多也都承担了较高的民事赔偿,往往他们的民事赔偿责任都会把家里的经济掏空有的甚至因此背上债务);第三家庭主要成员(如妻子、孩子)都在外面打工,整个家庭可以说都已在打工地,自己外出打工就能和他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然而,按照目前的管理规定矫正人员请假外出最多就是一个月,而且也不可能给予矫正人员连续请假。而希望通过变更居住地来解决这个问题的矫正人员,又要面临着比较严格复杂的程序和原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变更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态度(是否批准、是否接受)等问题,所以往往很多矫正人员都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去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外出打工人员逐渐增多。

(二)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各机关之间缺乏联系沟通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与多个部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如果各部门之间联系不够,不能各自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往往就会影响到矫正工作的质量,列如,一名矫正人员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导致可能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在联系不到矫正人员的情况下就会动用大量的行政资源进行查找,这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还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而且有可能让矫正人员逃避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给予的相应处罚。

(三)日益加重的工作任务和与之相配套工作人员、装备、经费存在矛盾

当前这一矛盾在基层司法所表现最为突出。司法所承接着社区矫正的所有日常工作,但是现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少,工作装备也比较滞后,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又比较繁重,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是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质量。以河西司法所为例,河西乡国土面积为102平方公里,司法所共有两名工作人员,有摩托车一张,而现管理的30名社区矫正人员又分别居住在不同的村民小组内。以致于每月的走访都要耗尽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司法所还管理着47名刑释解教人员,还要开展司法所其它业务工作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及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可想而知工作人员在分身无术的情况下,在对工作的深入推进过程中就会打折扣,就会影响到工作质量。

(四)社会重视程度不够

社区矫正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社会对其的认知程度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社会参与社区矫正管理的积极性,相对的也就加重了该项工作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加重了主管机关的工作负担。如社区矫正中的志愿者队伍建设比较滞后,缺乏一直拥有专业专业素质(熟悉我国法律、拥有专业心理辅导能力)的志愿者队伍,民众缺乏义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三、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规范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当前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已对社区矫正有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但是笔者认为还不够,还需进一步让全国的社矫工作规范和同步起来。因为由于各省的情况不同,各省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当遇到一些需要跨省份处理解决的问题时,就会遇到困难。如社矫人员要求跨省份变更居住地的情况时,就会有因为依据不同,口径不一等问题实质上影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一些确实符合变更居住地的社矫人员在实际办理中遇到困难导致擅自外出现象增加。

(二)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帮扶

由于社区矫正是一个新的事物,很多人都对其缺乏认识,在寻求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时候就会产生困难,就会加重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如果能够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和帮扶,让社区矫正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知,提高影响力。可能就会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向这里倾斜,这样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困难如经费、人员等问题就会得到缓解。

(三)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

首先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次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如每月或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各自通报工作情况,探讨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的参考

笔者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在整个矫正期间,是要完全依赖于矫正地的各项资源来对其进行帮扶和教育的。而这些资源的优与劣则是体现在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程度上。如果超出了当地本身的承载能力,势必就会影响到该项工作的开展。如果能在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判处缓刑和裁定假释前,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矫正地的各项情况、罪犯的家庭情况等),我想这样可以给好的发挥社区矫正的职能,真正让罪犯早日回归社会。

第18篇:社区矫正

我国社区矫正的行政主导型模式探析

摘要: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工作实践和理念,引起了实际工作者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并从多个角度进行探索,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适用的方法体系。文章分析了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我国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形成的行政主导型模式特点。

关键词:社区矫正 行政主导型 模式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50年代中期起,我国建立了青少年矫正制度,通过建立少年犯管教所、工读学校等机构以及假释制度,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教育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改过自新。这是我国社区矫正的雏形。1979年颁布的《刑法》确定了社区矫正的范围、对象、内容与执行机关。8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逐渐发展,相关的法规逐渐完善。为了适应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要求,2003年我国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刑罚执行制度改革。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1]。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2]。矫正的目的一是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对矫正对象的矫正功能主要有惩罚、教育、塑造、感化、治疗和控制功能。

一、行政主导型-我国社区矫正模式的选择

目前,国外社区矫正根据其适用特点,大体上可以分这样几个模式,一是以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公众保护模式”;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刑罚模式”;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更生保护模式”。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自试点以来,也涌现了多种各具特色的地方模式,如北京模式;上海模式;浙江模式深圳模式等;同时也有社区矫正“1+X”这样包含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人员组成、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立法、社区矫正经费来源等五个子模式特点的特色模式。

一般而言,社区矫正制度的路径选择有两种基本类型: 一是以国家机关主导的行刑空间转换模式, 二是以社区自治主导的社会改造模式。以国家机关主导的行刑空间转换模式的理监狱制度的对行为人造成监狱化的消极结果。国家机关就应当突破监狱的封闭环境, 将行刑空间拓展到社区之中, 以较好地实现行为人再适应社会的能力, 从而实现防止再犯可能的目的

[3]

。以社区自治主导的社会改造模式的理论基础, 主要是恢复性司法的理念, 认为犯罪首先侵害的是被害人的权利,其次是社区的权利,最后才是国家的法律秩序。

根据《试点通知》的规定,我国社区矫正的法律定义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 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 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 矫正其犯罪心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由此可见, 我国的社区矫正主要是转换行刑空间的国家机关行政主导模式,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处于从属的地位。

二、行政主导模式下执行主体之规范缺陷

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选择了国家机关主导的模式,尤其是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但是,受制于国家机关权限范围,又因为部门规章在一定程度上有忽视上位法律的倾向,加上规范的确定性之不足,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的法律规范, 多有冲突, 造成法制不统一的现象,因而带来适用上的困难。 ( 一) 上下位法律的冲突

在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上,《刑法》、《刑事诉讼法》与《试点通知》《暂行办法》的规定不一致[5]。对被管制、假释、暂于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均规定公安机关是执行主体;但在缓刑方面,两者规定却不一致,

《刑法》 别挂靠于司法局、团市委和上海市戒毒办公室将专业社工纳入到规章制度的建设中来。

[7]

。通过这种挂靠的方式,充分地(3)公安部门应将执法权交给司法所,避免执法权与执法主体分离和相互扯皮,以免造成人力资源和行政资源的浪费。

(4)社区矫正机构应重新设置, 对不同的矫正对象采取的方式过于笼统,而专业社工则能通过专业理论上的一些“矫正模式”,如人本模式、任务中心模式、行为治疗模式、理性情绪治疗模式等,更具针对性地对不同矫正对象实施有效的差异化矫正。

(2)群体层面的直接介入路径。群体层面的介入主要是矫正工作者针对矫正对象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或需要,把他们组织起来,运用小组工作方法,对矫正对象的共同需要或问题做出回应、辅导,虽然在目前的“司法模式”中也有所体现,但在运用上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多数的矫正者还是运用传统的公益劳动安排或“上大课”的方式[9],很难体现互动性和自助性。而专业社工通过组织小组活动,从中引起生活目标的建立,然后帮助矫正对象分析要达到这些目标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让矫正对象认识其自我价值,为避免二次犯罪打下了牢固基础。

(3)社区层面的间接介入路径。社会工作者运用社区介入可以帮助矫正对象建立和改善社区关系,使矫正对象每月上交的思想汇报不再放任自流,而且还可以动员社区各类资源,并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在资源调配和建立社会支持网络上的专业优势,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参考文献:

[1]冯卫国.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刑罚趋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79.[2]张绍彦.社区矫正在中国――基础分析、前景与困境[J].环球法律评论,2006,(3).[3]查尔斯·丁·林德纳.在失败中渡过百年的美国缓刑制度[J].犯罪研究,2000,(1).[4]司法部社区矫正制度研究课题组.改革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之研究(下)[J].中国司法,2003,(6).[5][德]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M].商务印书馆,1999,52-53.[6]王青山.社区工作与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350.

[7]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研究( [8]Epstein,L..Helping people:The task-centeredapproach.St.Louis:Mosby,1980:25.

[9]马良.青少年社区矫治的本土模式和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第19篇: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

一、名词解释:

1、深度访问法:

又称临床式访问,它是为搜集个人特定经验(例如:偷窃、吸毒、自杀)的过程及其动机和情感资料所作的访问。最初常用于个案工作的调查、囚犯的调查和精神病人的调查,其目的时作出临床诊断,挽救罪犯和患有精神、心理疾病的人,后来广泛应用于对一般个人生活史及有关个人行为、动机态度等的深入调查。

2、重点访问法(集中访问法)

它是集中对某一经验及其影响的访问。重点访问法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基础之上的,即透过某种刺激可使调查对象在情景中产生特殊反应,矫正工作者从这些反应中获得信息,再加以解释。

3、结构功能分析法

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就是把事物看作一个系统,通过分析系统内各要素间的关系,以及这些要素的不同关系、使系统表现出来的补同特征、发挥出来的不同作用,探讨事物存在原因的一种分析方法。

4、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心,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参考):社区矫正是以社区为平台,以科学的价值观念和工作方法恢复矫正对象的社会功能,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制度和过程。

5、非理性信念

指把那些特定场景中的经验绝对、普遍、抽象化之后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想法和观点。

6、自我效能感

由班杜拉所提出的概念,他认为,所谓自我效能,是指个人对自己在特定情境中,是否有能力去完成某个行为的期望,它包括两个成分,即结果预期和效能预期,其中结果预期是指个体对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导致什么样结果的推测,效能预期是指个体对自己实施某种行为的能力的主观判断。

7、因果分析法

因果关系是世界上各种事物相互联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分析矫正对象的各种资料,其目的就是为了弄清这些资料中存在的因果关系,找出形成矫正对象偏差行为或观念的根本原因。因此,因果分析是分析矫正对象资料的重要方法。

二、简答

1、社区矫正对象的类别

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置于社区内进行改造、矫正的罪犯。具体来说包括5中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2、矫正对象面对的一般问题类型

矫正对象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矫正对象个人问题、家庭问题及社会问题三类。

(1)个人问题主要是指矫正对象自身在生理、认知、心理、生存、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家庭问题主要是指矫正对象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及由此形成的对矫正对象改变的支持问题。

(3)社会问题包含三个层面:一是社会对矫正对象改变的支持性问题;二是社会中存在的可能诱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一些问题;三是矫正对象与社会互动中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

3、社会支持程度的影响要素 包括发展因素、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发展因素是指个人过去经验会影响现在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支持程度;个人因素指个人特质例如自尊程度、社会性、自主性、控制力等;环境因素指个人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环境。 (发展:从发展的观点来看社会支持,其关键问题在于过去的经验如何影响其今后的社会生活;个人:主要是指个人的人格因素对发展和使用社会支持的影响;环境:在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形成中的作用体现于不同类型的生活环境)

4、矫正社会工作介入理念和价值伦理

(1)人与环境的构成状态时矫正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介入理念。即从矫正对象与环境的关系入寻,了解环境对个人的要求,个人与环境的互动,个人在环境中的资源。

(2)社会工作最基本的理念是相信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价值和尊严,而这种尊严和价值带给每个人不可剥夺的社会权利,社会工作者对受助者的基本态度是接纳而非批判。 (3)矫正社会工作开展的核心理念——促使矫正对象恢复社会功能;

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工作理念——问题导向;

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矫正对象参与矫正过程;

矫正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伦理——平等、尊重;

矫正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伦理——保密

5、如何培养自我效能

(1)从学习中获得:首先,要设置明确而合适的目标定向;其次,可以进行“自我竞赛”;最后,为自己创设更多的成功机会;即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附属内驱力的体现; (2)行为的成败经验:这是学习者自身经验,对效能影响最大的,成功的经验会提高人的自我效能,多次失败的经验会降低人的自我效能感;

(3)替代性经验:这是学习者通过观察示范者的行为而获得间接经验; (4)言语说服:这是试图凭借说服性的建议、劝告,强调自我暗示的作用

6、质疑非理性信念的方法

(1)反映感受。让服务对象具体描述自己的情绪,行为以及各种感受,从而识别背后的非理性信念; (2)角色扮演。让服务对象扮演特定的角色,让其重演他受困扰的情况,当时的感受行为表现以及非理性的想法;

(3)冒险。让服务对象从事自己所担心害怕的事,从而使情绪、行为背后的非理性信念呈现出来; (4)呈现

三、案例和论述

一、社区矫正资料收集的基本内容

(一)个人层面的资料收集

1、个人的基本资料

年龄、个人生活简历、生活经历、重要事件、个人服刑经历、社会经济地位、周围重要的人物、相关的社会系统等

2、探索矫正对象对于现状和问题的主观看法 (1)存在怎样的问题;(2)问题出在哪里;(3)问题的原因是什么;(4)问题存在多久了;(5)对象以往是如何解决问题的;(6)希望如何解决问题

3、收集解决问题的动机资料

动机是解决问题,改善现状的内驱力,也是社工最重要的改变现状的资源。例如:对象有希望获得改变的动机,高某希望在有生之年提早完成服刑期;陈某对于所犯错误十分悔恨,其父母也希望能够改变教育方式,一起帮助陈某度过服刑期。

4、需要探索矫正对象生理、心理、情感、智力等方面的能力 如果发现矫正对象的实际能力与表现之间出现明显的差距,矫正社会工作者要仔细分析造成这些差距的原因。

(二)环境层面的资料收集

环境是指矫正对象生活中的重要社会系统,以及可以得到的各种资源系统,

社会系统:对象的家庭、亲属、邻居、学校、单位等(重要人物对于矫正对象持有希望和支持,以及他们帮助矫正对象的能力对矫正对象的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资源系统:主要包括各种可利用的资源,如邻里关怀、志愿者、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就业岗位、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可能提供的服务等等

(三)个人与环境交互层面的资料

(1)对象与周围环境的关怀,特别是与重要人物的关系 (2)矫正对象寻找帮助的主要方式 (3)社会系统对个人求助的反应

(4)其他系统互动方式对矫正对象问题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案例:周某、故意杀人、有一哥哥、爸爸

资料收集:

1、周某的个人基本资料(年龄、文化程度、服刑经历)

2、周某的环境资料(家庭环境:父母的关系、周某与父母的关系、周某与哥哥的关系、家中的主要支持资源)(与原来各门的关系、与现在邻居的关系、同事、居委会的关系)

3、与环境的交互作用

(1)家庭中与父亲的互动方式(既离不开父亲的照顾,又与父亲关系微妙) (2)与“哥们”基本上断绝来往

(3)居委会是目前给予帮助的主要组织

(4)最低生活补助是目前获得的重要生活资源 (5)同事的和睦关系给予周某较大的支持

二、社会网络的构建

(一)社会网络指的是一组个人之间的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会身份并且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服务讯息和新的社会接触。个人拥有的资源:(1)个人资源:个人的自我功能和应对能力

(2)社会资源:个人社会网络中的人所能提供的社会支持(个人关系网络

的广度,网络中的人能够发挥支持功能的程度)

(二)社会支持是由社区、社会网络和亲密伙伴所提供的感知的和实际的工具性或表达性支持。

1、感知支持:

(1)社区:社区是最外层的一般关系,个人和社区的关系反映其与社会的整合度,其对社区的归属感,以及个人对社区的认同和参与

(2)社会网络:个人可以接触到的一些人(亲戚、同事、朋友)

(3)亲密伙伴:个人生活中的一种紧密关系(关系中的人认可和期待彼此负有责任感)

2、实际支持:

(1)工具性支持:指运用人际关系作为手段以实现某种目标(如找工作、借钱、照看孩子)包括引导、协助、有形支持与解决问题的行动

(2)表达性支持:既可以是手段也可以使目的,它涉及分享感受、发泄情绪和挫折、寻求对问题或议题的了解、肯定自己和他人的价值与尊严等。包括心理支持、情绪支持、自尊支持、情感支持和认可等。

(三)介入:

评估社会支持网络:

(1)个人层面:网络所包括的人员的生活领域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些人员对服务对象的重要性)

(2)社会层面:(所生活的社区、一般社区)(正式、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资源)(两者之间的关系,现有资源能够解决哪些问题)

社会工作的工作原则 (1)个别化原则;(2)接纳原则;(3)承认;(4)期望关怀;(5)非评判:(6)案主参与和自决;(7)保密性

建立专业关系,秉守平等、接纳、尊重的原则

三、社区矫正专业关系的建立

(一)专业助人关系

1、指在矫正过程中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之间的内心表现和态度表现得动态交互反应关系,通过这种反应,矫正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改善和增强

2、专业助人关系式一个从无到有的建立过程,这种关系不是双方见面就能建立的,它将矫正关系融入社会工作专业助人关系的元素,矫正社会工作者凭借其专业技能,给矫正对象注入了一种改变的动力。通过这个过程,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矫正对象之间会建立一种良好的相互信任的关系,这对形成矫正对象积极配合社区矫正观念、对矫正对象形成自我矫正动力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矫正工作者与对象是双向互动过程)

3、专业助人关系的特点(目标性、非平等性、控制性、代表性)

(二)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的角色

(三)专业关系建立阶段

(四)建立专业关系的技巧

影响专业关系建立的因素

1、矫正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技巧;对自身角色的把握;自身资源;价值理念、与对象互动、对对象问题的评估)

2、矫正对象(自我认识、配合与否、态度)

3、与其他系统的关系

第20篇: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工作获得成效:(第二组)

1、全市社区矫正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3月5日,为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安全管理,市矫正办制定并下发了《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分析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明确规定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动态分析、管理的方法和时限,同时还届定了“重点人”范围,明确了对“重点人”监督控制及教育的方法和措施。随后,市矫正修订了《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工作衔接规定(试行)》。制定下发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工作暂行规定》、《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工作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暂行规定》、《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工作暂行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关于防范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重新犯罪的若干意见》、《社区矫正工作文书格式》、《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工作的试行意见》等,全年共修订、制发的13项制度形成了较严密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为基层提供了工作的操作准则,规范了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使我市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2、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全面开展

4月1日“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经过半年试点后,在我市全面铺开,此举标致标志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迈入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是我市创新管理教育模式,探寻教育矫正规律,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一次积极有效探索。分类管理借鉴国外经验,以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性大小为标准,结合其回归社会的趋向程度,将服刑人员分为三类,并分别实施不同强度的管理。分阶段教育是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的规律,结合教育矫正阶段性目标的设定,将教育矫正全程分为初始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确保全程教育质量。

3、全市各区县全部建立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

成立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遵循社会管理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社区服刑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积极探索。全市各区县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立足地区实际,突出特色,努力探索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科学有效的构建模式和运行机制,相继成立了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截止05年年底,全市已经建立了11家区县级、7家街道(乡镇)级矫正中心。

4、社区矫正协管员队伍初步建立

今年上半年大兴区利用劳动就业政策,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合作,共同开拓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渠道----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随后,平谷区、延庆、顺义等区县相继开展了社区矫正协管员招聘工作,逐步建立了一支有组织的、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社会力量,扩大了社会参与的程度,缓解了司法所的工作压力,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这一做法被市委、市政府肯定,并作为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一条重要措施写入市委文件。

5、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视察北京社区矫正工作

4月11日上午,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肖建章等一行到京视察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司法部张军副部长、市政协王长连副主席陪同视察。市矫正办全面介绍了北京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和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罗副主席充分肯定了北京的工作并提出殷切的希望,在讲话中指出,北京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开展的时间不长,但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与模式,初步建立了一支矫正力量,积累了一定经验,整体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罗豪才副主席的视察表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

6、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调研北京社区矫正工作

5月23日,由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为组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社区矫正专题调研组一行十人来京调研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市矫正办介绍了我市社区工作整体情况,并就社区矫正立法及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等问题做了专题汇报。调研组组长张苏军主任在讲话指出:此次调研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精神,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为社区矫正立法做好准备。北京试点工作启动早、覆盖范围大,在社区服刑人员组织机构、管理等方面建立较完善的体系,为全国社区试点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取得较好成果,并希望北京继续发扬进取精神,积累更多的经验。

7、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联合大检查 为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落实各项矫正制度和措施,全面提高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水平,05年6月市矫正办组织市公、检、法、司、民政、劳动、监狱等成员单位相关部门领导对全市十八个区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情况良好,工作开展程序规范,社区矫正取得初步效果,并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认识统一,高度重视,二是组织机构、工作队伍健全,协调有力,三是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四是矫正教育方法多样,矫正效果初步显现。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找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确定下阶段工作重点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8、联合国人权办公室高级专员考察北京社区矫正工作

8月30日,联合国人权办公室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博尔女士、高专特别助理、高专办能力建设司司长、高专项目办官员等一行在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及外交部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考察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一行听取了市矫正办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情况,参观了朝阳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并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座谈。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来京考察充分表明北京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9、开展我市社区矫正试点两周年系列活动

在我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两周年之际,市矫正办精心策划组织了两周年系列活动。一是8月16日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阶段工作会,吉林副市长主持会议,市委宣传部、公、检、法、司、民政、劳动、财政、监狱、劳教等10个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矫正办关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北京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吉林副市长对下阶段试点工作作出了指示;二是组织召开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市、区县矫正办成员、抽调干警领队、基层工作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邀请研究所、大学的专家分别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开展”做了专题报告。部分区县和代表汇报了本区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部分抽调干警代表汇报了有关做好缓刑罪犯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矫正工作的体会。三是隆重召开北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副市长吉林等部、市领导出席大会。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同志近千人参加了大会。会上,对一年来北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交流了工作经验,表彰了在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部署了下阶段任务;四是9月集中开展了“社区矫正宣传周”活动,以内外宣传相结合、工作与宣传结合、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为原则,采用研讨会、交流会,现场咨询、媒体宣传、社区宣传及各类活动等各种不同的方式,全面深入地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10、全国首次开展社区矫正公众调查

为了全面了解北京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两年多来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成效,市矫正办与零点调查公司开展了社区矫正社会公众调查活动。调查活动历时一个多月,地域范围覆盖全市十八个区县,采用入户访问、电话访问和深度访谈的形式随机访问了普通居民、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村(居)委会干部及专家学者。此次调查显示,67.8%的居民接受社区矫正制度,40.3%的居民愿意成为志愿者,85%的居民认为社区矫正取得明显效果,97.2%的社区服刑人员对矫正工作表示满意。

我市开展的社区矫正公众调查在全国尚属首次,调查结果充分表明我市社区矫正开展两年来效果显著,而且标志着我市社区矫正效果评估机制的初步确立。

----北京市司法局

11、初步形成了社区矫正的组织体系

如北京市建立起三级矫正组织网络,形成了“政法委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工作格局;在天津,成立了由市公、检、法、司、监狱、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分管领导和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上海则形成了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政法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体制,并在市司法局下设了“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12、通过建章立制促进社区矫正规范运作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和规范进行,六省(市)在社区矫正试点中,十分重视建章立制工作,相继出台了四十余个相关规范性文件。如北京制定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苏制定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试行)》。在总结各试点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司法部于2004年5月出台了《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各个环节的工作,包括机构和职责划分、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措施适用、解除矫正等。

13、在队伍建设方面初见成效

社区矫正的发展有赖于高素质的矫正工作队伍。为此,各试点省(市)都很重视队伍建设工作。北京市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导力量,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分批分期进行培训。在上海,已分批对全市各区县司法局、司法所(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并委托有关高校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14、发掘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

各地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积极借助社团力量,实行社会化管理。如上海成立了专门的民间社团组织———“新航”社区服务总站,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运作模式参与社区矫正。“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实行董事会负责制,按照政府的委托和授权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社团组织在各区设立社工工作站,依靠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协助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跟踪帮教、就业指导等服务。

15、注重对矫正对象的权利保障

在北京,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办理低保,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安置就业或就学。在江苏,建立了专门的教育基地和职业培训基地,对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优先推荐就业,并建立过渡性的就业基地,安置暂时无工作的矫正对象。

16、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规律与方法

各地在试点工作中,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强调“宽松式管理、引导式教育、人性化改造”的矫正理念,积极探索各种矫正手段与措施,如制定矫治个案、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等。

上海在社区矫正试点中,进行了风险评估工作的探索,运用统计学知识,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转化为直观的数字,确定危险等级,如“稳定”、“一般”、“重点关注”、“高危”,从而为服刑人员“度身定做”阶段性的社区矫正方案提供参考。上海还积极探索心理矫正,在心理学专家指导下,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测试、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制定相应的心理矫正计划。 在北京,除了探索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类管理外,还进行了分阶段教育的探索,即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矫正过程中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的规律,结合教育矫正阶段性目标的设定,将教育矫正全程分为初始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根据服刑人员在三个阶段不同的心理、行为特征和需求,设定相应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冯卫国文集 17 健全机构,建章立制。从全市层面上,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和市政法部门的领导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局。在区和街道层面上成立了相应的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矫正的具体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监狱警察予以配合。同时《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社区矫正工作者手册》《社区矫正对象手册》《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得到了初步的落实和建立。

18 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的基础工作,规范矫正对象本人和档案的同步接受,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较完整的矫正档案,统一印章,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因人而异的制定矫正方案。定期家访和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在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促使其完成社区义务劳动。同时给予矫正对象实际意义的生活帮助和尽可能的解决其就业的困难。

成效:一是把握刑罚执行活动性质,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以司法所为工作主体,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以社区为载体,社会化运作进一步推进;四是紧紧围绕矫正质量核心,矫正效果进一步显现。在取得了明显成效的同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区县、街道乡镇之间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对社区矫正规律的研究还不够深,矫正的方法和手段还比较单一,矫正工作的社会化程度还不高,等等。下一阶段,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将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根据现存问题,在确保试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基础上,以继续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重点加强社会力量多元化、工作队伍专业化、矫正工作规范化、矫正方法科学化、管理工作信息化等“五化”建设,不断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

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对北京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北京市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动手早,起点高,运作规范。北京市的经验和做法对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一年来,北京市的社区矫正试点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和专业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建立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了分类管理和分阶段教育,建立了评估体系,深入扎实做好对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各项制度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张苏军主任结合全国社区矫正的开展情况,对下一步的试点工作提了四点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指导管理力度,不断探索总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践经验。二是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制度建设,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制度。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质。

最后,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强卫同志做了重要讲话,指出:在全市上下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的时候,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十分及时,也十分必要。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抓住机遇,扎实工作,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强卫书记就如何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大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促进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的密切关系,充分认识能否做好这项工作是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和水平的一种检验,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扎扎实实把社区矫正工作引向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贡献。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各项投入和保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经常听取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帮助解决,要认真督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在这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各项投入,不断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建设,认真解决司法所业务经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都必须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高度,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克服为难情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尤其是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是政法系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益探索,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积极履行职能、更加积极主动配合。四是要紧紧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这一核心,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牢牢把握社区矫正是在社区进行刑罚执行的特点,进一步挖掘和发动社会力量。牢牢把握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性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正确处理好宽与严的关系,做到宽严相济。正确处理好落实与创新的关系,在狠抓落实的基础上图创新、谋发展。正确处理专业化与社会化的关系,做到专业化与社会化并重。

自2012年2月项目启动后,工作组通过开展面谈、家访、小组活动、督导会、专项培训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给社区服刑人员关注希望、建立信心、反思自我、连接社会支持网络,搭建起更生的桥梁,引导出其社会恢复的力量。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使六名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增强了抗逆力,并发现了各自的生活目标,转化成效显著。另一方面,工作组参与人员也通过参与此次项目认识到如何把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贯穿到整个矫正过程,从而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首先,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国家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服刑,使他们能够与家庭、社会保持正常的联系,其中多数罪犯能够参加社会劳动,做到自食其力。四年来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年均重新犯罪率在018%以下,绝大多数罪犯通过教育改造,顺利解除矫正。其次,社会对矫正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不断增强。通过开展社区矫正,社区居民对刑罚执行手段有了新的了解,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消除了对社区矫正的疑虑和恐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程度明显提高。再次,在国内外获得好评。社区矫正工作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先后有60多家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进行了全面的报道。试点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国家机关以及国内23个省市到北京市调研参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学术代表团先后到北京市考察,高度评价了北京市的社区矫正工作。最后,强化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力度。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了司法所的职能,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刑罚执行能力。同时,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中心实行社会化运作,锻炼了司法行政队伍借助社会力量履行自身职能的能力,有助于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社区矫正取得成效的原因: (一)党政领导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伊始,上至市、区县,下至街乡镇,都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公、检、法、司、民政、劳动、财政、宣传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司法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推进,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不仅保障必要的人财物,而且将试点工作纳入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试点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参与,相互配合,形成了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一体化”工作链条。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专业矫正队伍,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需要专业的矫正队伍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为加强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主体的责任和力量,市司法局从监狱局和劳教局抽调365名警察到全市各街乡镇司法所,与司法助理员共同组成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全市招聘了751名司法社工,协助管理和帮教罪犯。形成了以司法助理员、抽调民警为主,司法社工为辅的“三结合”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各区县相继成立了公益性社团组织———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中心由各区县司法局负责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发动社会力量,为社区服刑罪犯提供技能培训、临时救助等各类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在罪犯的心理矫正、帮助教育、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朝阳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建立了专职社会工作者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监狱警察开展社区矫正的“3+N”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和矫正志愿者为代表的社会力量,逐渐成为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支持力量。

(三)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为确保试点工作依法规范地进行,市司法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试点实际,制定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横向衔接方面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衔接规定》,对区县司法局、法院、监狱、看守所在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法律监督各环节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纵向实施方面的工作,建立了包括矫前准备、接收管理、矫正执行、解除矫正四大环节和矫前调查、接收建档、分类管理、个案矫正、公益劳动等十四个细节的矫正流程制度。 (四)探索适合社区矫正要求的管教方法。司法局根据社区服刑罪犯构成复杂、住地分散、流动性大等客观情况,提出了“力争不发生漏管、脱管、重特大刑事案件,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工作目标。建立了罪犯月动态分析、重大节假日安全隐患排查、脱管和重新犯罪预防、突发事件处置等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机制。坚持专群结合这一多年来形成的政法工作基本经验,充分发挥和整合司法所、派出所等专门机关和村居委会、治保积极分子、罪犯家属等群众力量的优势,织密对罪犯的监督控制网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紧密协作,双方建立月工作联系、人数对比、重大情况通报等沟通机制,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脱管罪犯的查找,脱管罪犯从累计87人减少到目前的8人。——————司法部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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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培训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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