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建设心得体会

2021-01-18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四项建设

*学习资料8* 9月22日至23日,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在杭州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郭声琨指出,坚持一手抓当前维护稳定工作,一手抓公安工作长远建设,是多年来公安机关探索积累的一条成功经验。各级公安机关要在继续巩固“三项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要把“四项建设”作为贯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研究、积极探索,扎扎实实地把这些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的工作抓紧抓好,力争“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推荐第2篇:四项建设

二、全面推进“四项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四项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四项建设”作为牵动公安工作全局的头等大事来抓,科学规划、积极探索,狠抓重点、突破难点,迅速掀起“四项建设”的高潮,努力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的目标。一是要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二是要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实战能力;三是要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四是要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今年3月,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刘杰同志在临汾市公安机关调研指导工作时指出,“要把临汾车管所作为样板,大力推广经验做法,把盆景变成森林,切实提升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4月,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学习的活动,学习车管所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群众意识;注重细节、精益求精的创新理念;主动作为、开拓进取的职业追求;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近日,临汾公安交警支队办公室、计财科、宣教科等科室组织全体人员,分期分批到车管所学习取经,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掀起向车管所学习活动热潮。

活动中,民警实地参观了车管所业务大厅、“四自一网”工作模式、智能化评判考试系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及广易机动车检测线。通过参观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将把车管所的工作模式和工作作风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一是立足本职工作。始终忠诚党的公安事业,做好本职工作,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对照车管所工作作风,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作风,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提高服务水平。真正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小事当做自己的大事,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6月23日,这一天,对于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的全体人员来说,是值得庆贺的日子。这一天,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被公安部评为“一等车辆管理所”,是山西省首家也是目前唯一获此殊荣的车辆管理所。荣誉背后,那是临汾车管人的努力和艰辛。近日,记者赴临汾采访,亲眼目睹“钢铁是这样炼出来的”。

便民的服务永不停歇

“给我的爱车加个油,顺便把驾驶证换了,一举两得,实在是太方便了”。临汾市华州路中国石化加油站,刚刚办完换证手续的李先生高兴地向记者讲到。

记者看到加油站一侧醒目的蓝底白字“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中国石化城东便民服务站”。服务站内,两位民警正在紧张而有序地为办事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他们的身后还张贴着各种业务流程图,办事群众走进服务站,一目了然。在他们办公桌的一侧的区域,是驾驶员身体体检区,还有专业的医师。

加油站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自车管所在此设立便民服务站以来,的确给附近的群众带来很多方便。甚至还有其他城区的车主前来加油,之后再办理车管业务,无形中也给加油站带来不少实惠。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据她了解,全国加油站中,在这个加油站设立车管便民服务站还属首家。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为民、便民、利民上,率先在全省实行车驾管“四自一网”(自助办牌、自助办证、自选体检、自选检验、网上车管所);率先在全国推行“双点建站”的车驾管工作模式。在人流密集、车流量多的加油站、大型超市设立了便民服务站,使老百姓在加油、购物的同时,就可享受到高效便捷的车驾管服务,等等。我们便民服务永远不会停歇,只要能给群众服务好,我们都将尽全力去办。”临汾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崔全胜如是说。

凝心聚力攻克“186”

崔全胜所说的这些并不是句空话。早在2010年创建一等车管所之时,崔全胜带领全市车管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从调研到规划,从实施到检验,再从不足到完善,一点一滴的付出,其间的辛酸只有车管人体会最深。

在2011年验收中,一些个项工作还有欠缺,没有达到一等车管所的标准,被评为二等车管所。但是,他们没有气馁,没有退缩,而是将此作为工作的动力,振奋精神,秉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在争创全国一等车管所的道路上继续前进。 记者在车管所档案资料库中,特意让崔全胜将创建一等车管所的有关资拿来看。厚厚的一本,足足有186项。“186项”意味着全市车管人要将每一条每一项的文字、数据全都变为实实在在能让群众感受到的方便快捷。说着容易,实则不易。比如机动车管理中一项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考评,民警为一名群众办理时要对面多个表格、文字、数字,稍有疏忽,出现偏差,就要在考评中扣分。记者注意到,考评中只有完成一项得分,未完成扣分,没有加分、奖分。考评实行百分制,申报一等车管所第一个具备的条件就是考评分值必须达到95%以上。这只是申报条件之一,还有若干条件。

临汾车管人付出的心血和汗水没有白费,终于在6月23日,临汾车管所被公安部评为一等车管所。“虽然这是荣誉,但是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我们要想不被降为二等车管所,临汾车管人,任重道远。”崔全胜在记者将要结束采访时讲出了这一番话

6月27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召开全市车管工作民生警务推进会,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马德荣在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李顺福的陪同下,详细查看了车管所业务大厅并了解了车管所日常车管业务开展情况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推荐第3篇:推进四项建设

推进“四项建设” 防止“四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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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0 06:00

来源: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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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鲜明地提出了摆在全党面前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这“四个危险”,要求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我们基层工商部门的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就应紧密结合部门职能和辖区实际,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对比先进找差距、对照问题寻对策。青云谱区工商局的做法就是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着力防止“四个危险”,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为本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

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着力防止精神懈怠的危险。当前,基层工商执法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有一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如少数执法者仍不能适应由收费型管理向监管型管理的转变,工作积极性不高,精神懈怠,纪律涣散,这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与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履行要求是格格不入的。对此,青云谱区工商局没有漠视、放任,而是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依托,采取有力举措,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佳、工作劲头不足的问题。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革命旧址、南昌市工商史展馆、中央苏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馆等,缅怀历史,牢记使命,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尽职尽责服务地方科学发展;注重先进典型引路,立足工商职能,以创建满意工商局、满意工商所、满意工商执法人员活动为载体,用发展的眼光选典型、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用党员干部身边的人和事来教育引导他们,让大家学有榜样、干有方向;注重工商文化建设,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形成涵盖形象识别、制度建设、廉政标志、文体活动等内容的工商文化体系,用先进的工商文化来凝聚团队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形成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大力推进监管能力建设,着力防止能力不足的危险。近年来,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无照经营场所安全事故、假冒伪劣问题时有发生,给人民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了危害,这都是市场监管意识淡薄、监管能力不足、监管职责缺位的具体体现。青云谱区工商局深刻认识到,作为处在一线的基层工商部门,直接担负着市场监管重任,必须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大力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切实履行好工商职能。首先,抓好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始终把班子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班子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领导能力,进而带动学习型工商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其次,抓好制度建设、规范监管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网格管理,将每个分局辖区按照难易结合的原则进行网格化划分,实行责任到人,有效杜绝了市场监管盲点;创新食品监管机制,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招聘了9名离退休老干部担任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力量。再次,抓好绩效考核、激发工作动力,切实提高履职成效。按照“阳光操作、常态管理、科技运用、成果兑现”的原则,继续深入推进基层分局和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将基层分局绩效考核指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努力使绩效考核常态化;及时兑现考核结果,制定和实施明确的奖惩制度,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营造“比业绩、比成效、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工作氛围。

大力推进服务能力建设,着力防止脱离群众的危险。工商部门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监管者,又是服务员,尤其是注册登记窗口单位与群众的联系最紧密、最直接,任何工作失误都有可能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与信任。青云谱区工商局严格按照“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明确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其一,以服务为根本,努力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着力推进“服务优化、和谐惠民、窗口擦亮、形象亮化、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在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上下工夫,积极落实省市各项工商有关收费优惠政策,尽力减轻市场主体的经营成本,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其二,以职能为依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职能,畅通消费维权通道,切实维护群众的消费权益;积极开展消费引导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深入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其三,以民情为导向,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建立班子成员挂点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帮扶联系制度,采取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主动上门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工商工作。

大力推进队伍廉政建设,着力防止消极腐败的危险。青云谱区工商局始终坚持把干部队伍廉政建设放在重要地位,坚持以德为先用好干部、以廉为准管好干部。其一,班子成员主动带头落实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巡视监督、局务公开“五项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循“六项禁令”,为党员干部作表率。其二,广泛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探索预防机制。认真查找市场监督、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收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深入分析原因,准确提出防范措施,实行“一岗双责”,即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廉政,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其三,积极推动面向社会述职述廉工作,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主动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每年的6月和12月底,基层工商干部都必须写出述职述廉报告,以基层分局为单位,面向来自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个私企业等不同领域的代表进行公开述职述廉,“晒工作、晒思想、晒能力”,开展民主测评,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跟踪、改进到位,有效增强了工商执法人员勤政廉政的自律意识。

推荐第4篇:四项制度建设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对构建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作为一名基层组织人事干部,要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抓紧抓好,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全面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体,对许多制约干部选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需要报告、评议、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内容情形作了规定。具有很好的预见性和指导性。是当前领导干部在形势新问题面前的一本百科全书

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这些新要求,就是要全面深入地查找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

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符合要求的继续坚持执行好,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摒弃,把思想完全统一到新的要求上来。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高度重视,要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带头学习贯彻,并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逐章逐段逐句的重点学、系统学、普遍学。要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起来学。如果没有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配合、支持和监督,不用科学发展的观点去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就会失去群众基础。

“一把手” 在选人用人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中地位特殊,所以我们在学习中要坚决避免浅尝辄止的不良现象,不能片面的认为,“四项监督制度”是“一把手”的事,和自己关系不大,学不学无所谓。我们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认真履行干部考察职责,为“一把手”选人用人当好参谋。

二、要拓宽渠道,在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上下功夫

“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要进一步构建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积极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展板、工作会议等渠道大力宣传,宣传时要避免时紧时松的现象,不能开始之时一阵风,布置过去就放松,树立长期宣传的

意识,坚持持久宣传,真正让“四项监督制度”深入人心;避免宣传面窄的现象,不但要在领导干部中宣传,而且要延伸到普通职工中,真正扩大到基层群众中,努力实现人人皆知;避免宣传内容单一的现象,不仅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内容,也要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决心和信心,让群众对“四项监督制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真正通过宣传让领导者全面掌握内容,吃透精神;让执行者准确把握具体规定、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让监督者明确权利,了解监督的方式渠道。要通过不断深入宣传和组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拓宽学习广角,挖掘理论深度,浓厚学习氛围。

三、要强化措施,在贯彻落实、强化监督上下功夫

从“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可以看出,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一把手”带头学固然重要,组织人事干部学更是必须,组织人事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不仅要理解制度精神,还要熟记制度规定。在抓好面上学习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通过座谈会、理论研讨会、专题辅导等形式,确保每名干部都能够深刻理解并掌握文件精神,熟练记忆并精通实践操作。要对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干部基础资料管理、选拔干部程序、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方面的情况,为制度落实打好基础。

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大力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

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过程不重结果和唯年 龄、唯资历选用干部等倾向。正确处理资历与能力、品行与本领、德才与业绩、文凭与水平、经历与经验、票数与民意的关系。要创新干部选用方式,继续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设立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完善监督举报体系,真正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弥补制度空白,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各项制度和办法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四、对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是健全科学规范的全程监督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等各环节,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实行民主推荐否决制,对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均不过半数的人选,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探索实行干部任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扩大群众公认在干部决定任用环节的作用。

二是建立配套完善的干部监督运行机制。结合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在广度和深度上探索,配套一系列制度。如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运行情况等等。

四、要突出重点,在搞好结合、推进工作上下功夫

“四项监督制度”最根本的任务就是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做好

发展这篇大文章。所以,我们在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同时,要突出与和谐莱芜建设突出“大招商、大引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坚持以项目论能力、以项目论政绩、以项目论发展,真正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考核条件之一,从而以“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推动“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并将其作为考核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推荐第5篇: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觉性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中共颍上县委常委 慎城镇党委书记徐东辉

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这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根据新的形势,面对新的任务,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组工干部,自觉学习和掌握四项监督制度,对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经过多次学习四项制度,对制度的精神实质有了深刻了解,得到很大启示。

一、四项制度在党的建设、党的干部选拔上具有重要意义。四项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为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重要依据。李源潮部长曾说过:“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称出了选人用人的份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着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四项制度是防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效保证,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四项监督制度是我们党推动党的建设,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队伍建设,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高压线,具

有强大的警示效应。

二、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核心是自律。

四项监督制度是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干部工作监督的深化和拓展,制度之间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明确了违规情形和和处理措施,构成了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任“监督链”,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为新时期做好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了标杆。

学习贯彻四项制度,必须按照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群众知晓的要求,带头学习,做好表率,对四项制度仔细研读、深入领会、熟练掌握,筑牢思想的“防火墙”,打好自身的“预防针”。同时,还要当好四项制度的宣传者,承担起宣传员、解说员的角色,积极宣传讲解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干部群众对四项监督制度知晓的广度和深度,在深化认识中强化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干部工作更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思想基础。

一项制度再好再科学,最终还得要人来执行。执行者的态度决定了政策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因此学习四项制度,不是形式上的学,更要深入的调研学习,总结工作经验,深刻认识四项制度的现实紧迫性、必要性,要深刻认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和谐安康的千秋伟业所产业的巨大影响,更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为民负责。

三、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在于摆正自身角色

四项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用人不正之风等问题,对谁来追究、如何追究等情况都作了具体的要求。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在落实四项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要认清角色、准确定位。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要严谨缜密,不违反规定、不触及“高压线”;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计个人得失,敢于讲真话,敢于坚持正确意见,敢于秉持公道正义,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严防干部考察失真失实,严把干部选人用人关口,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法规执行水平;在接受监督过程中,要有宽阔的胸襟,敢于承担责任,敢于直面矛盾,敢于揭丑亮短,对存在的问题不推诿、不回避,对下属违反制度、违规操作不庇护、不手软,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在不违背保密纪律的前提下,要靠阳光、靠公开、靠民主、靠群众,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一线干部群众的事前监督权利。

一名党的干部最重要的就是要怀着公道、仁爱、谦逊、敬畏的心,公道能保证在选人用人、提拔干部的时候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看待每一个人,看到他们的实际表现,不要让感情和主观意思蒙蔽了客观看待事物的眼睛,为党为人民推荐提拔好干部、好公仆;仁爱是能够关注到每一名干部的发展和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用谦逊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对待同事、其他人员要平和、谦虚、谨慎,切忌骄傲,以势压人;对每一个制度、原则要坚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对工作标准、纪律规定要时刻牢记于心,并以此为警绳,时刻提醒自己,要求自己。

把权利放在阳光下,把纪律牢记在心间,把监督当做一种考验。

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推荐第6篇: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四项制度”学习心得

四项制度指的是行政负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这四项制度旨在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本领,以改变机关工作作风。

从制度的本质特点和要求来认识“四项监督制度”制度,从本质意义上讲,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现实状况基础上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它能够约束行为主体使之符合某种要求,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在新的时期,新的背景下,面对新的任务,我们应该认真地学习这四项制度,深入理解四项制度的深刻涵义,并在工作中以这些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不断地提高,充实自己。通过对四项制度的学习,我得到了很大的启示,。

四项制度在党的建设、党的干部选拔上具有重要意义。“四项制度”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这四项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为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重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着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四项制度是防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效保证,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四项监督制度是我们党推动党的建设,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其根本的目的在于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四项制度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建立和严格执行这四项制度将促使各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改进增强岗位意识、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四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明确和强化个人的行政责任,把权利和责任紧紧地绑在了一起,增加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恪尽职守,正确履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为人民服务。

四项制度是提高工作标准的动力。工作绩效是检验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唯一标准。只有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才能落实好“四项制度”,真正促进工作创新发展。 四项制度是提高行为要求标准的推动。工作贵在经常、贵在落实。根据上级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问、人人有责任的一系列办法和措施。制度、方向有了,下来的工作就是“落实”了。我作为一个党员,一个行政行为人,一个民政人,最好的落实就是严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干一行爱一行,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确保岗位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并要按

照“一岗多能”要求,多读岗外知识、多学岗外业务、多练岗外技能。正是由于四项制度实行的意义如此的重大,所以必须加强学习,只有在学习、掌握了制度精神后,才能落实贯彻代实际中去。对于四项制度的学习我认为应该从思想、实践、反思三个方面来做。对四项制度的学习,我认为,首先,应该提高思想认识;制度的本质特点和要求来认识“四项监督制度”制度,从本质意义上讲,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现实状况基础上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它能够约束行为主体使之符合某种要求,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四项制度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建立在对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律深刻把握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后制定出来的,体现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和要求,具有强烈的科学性,能够指导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一名党的干部最重要的就是要怀着公道、仁爱、谦逊、敬畏的心,公道能保证在选人用人、提拔干部的时候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看待每一个人,看到他们的实际表现,不要让感情和主观意思蒙蔽了客观看待事物的眼睛,为党为人民推荐提拔好干部、好公仆;仁爱是能够关注到每一名干部的发展和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用谦逊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对待同事、其他人员要平和、谦虚、谨慎,切忌骄傲,以势压人;对每一个制度、原则要坚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对工作标准、纪律规定要时刻牢记于心,并以此为警绳,时刻提醒自己,要求自己。

每一项制度的出台、实行贵在坚持。只有坚持不懈地实施执行下来,才能看到效果,发挥它的效力。

推荐第7篇:四项监督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个人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最近,中组部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我会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落实中央精神,严格落实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本人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

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

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系统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鲜明特点

1、监督体系上

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2、责任主体上

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3、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上

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4、监督效果上

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的问题。

三、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工作方法

1.创新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制度,提高干部的自身防范意识。四项制度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深入整治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了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对干部中的“那些”行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明确了责任的追究机制,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提高思想、注意防范,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洁身自好、清正廉洁。

2.创新领导干部相互监督制度,提高干部的职能职责意识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对容易产生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问题;容易让干部群众对用人的公正性产生

怀疑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四项制度在体制和机制上得到了规范,坚持和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完善了领导干部的相互监督制度,对班子内事项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协商,严格规范了党内民主生活会,提高了民主生活质量,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为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民主氛围。

3.创新领导干部群众参与制度,提高干部的公众参与广度 根据《“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对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干部选得行不行,要让群众评一评。” 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议的延伸,以具体到人求深入。有利于发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从而也扩大了群众对干部选人用人的参与率、扩大了干部任用方面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对加强和防止领导干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最近,按照镇党委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学习,有如下心得体会: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发展,千关键万关键,干部最关键。为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四项监督制度”无疑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在完善监督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效果等方面均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干部监督工作纵深。“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有力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较为模糊、不知从何下手的局面。“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我相信,随着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必将对提高我县干部选任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者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监督制度,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而要督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提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着眼宽度,以加强监督员队伍建设为突破点,着力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以“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内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监督工作者能力素质;同时,进一步密切与干部监督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学习培训力度,促进干部监督员更好地发挥作用,让他们切实当好自觉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员、主动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员、深入收集各地学习贯彻动态的信息员和切实监督各地各单位制度执行的监督员。

(三)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增强监督工作合力为重点,进一步拓广干部监督工作空间。“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因此,我认为要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还应该着眼于广度,进一步拓广干部监督工作空间。

以上,就是我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学习体会。我将把此次学习的经验积极运用到干部监督工作中去,继续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力度,同时,恳请领导和同志们多帮助。

推荐第8篇: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健全机制 规范用人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正因为关注度高,使它成为最易受到谈论的话题。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通过对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奠定了基础。从总体上看,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与前面出台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一起,凸显示了中央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决心。我作为一名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也作为一名基层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深感责任和压力之大,深感抓好学习贯彻的紧迫和必要。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要创新方式狠抓学习。把四项监督制度、《干部任用条例》、典型案例等作为干部政治学习、选拔任职资格理论测试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重要学习任务,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努力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切实增强执行力。努力达到领导班子100%熟知,党员干部100%精通,一般职工100%知晓, 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要学以致用主抓落实。要围绕全镇中心工作,把学习贯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 1

优”活动有机结合,特别是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要求上来,努力构建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确保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制度规范内操作,规范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涉及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和重大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必须按照要求事前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后再进行。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要选贤用才重抓实效。就山河镇来说,它是全县的“城镇”,关系着全县的城乡一体化,重大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要坚定“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方向,大胆使用品德优秀、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增强选人用人的导向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强化对各村党支部书记的考核监督,从中择优选拔委以重任,积极推动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作为一名基层党委班子的班长,我深知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经过对照文件逐条研究,正确把握内涵,务求领会精神,我觉得可以从两个方面做起,使我镇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班子成员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制度执行力。好多人认为,当官是一种高危职业,四项监督制度为领导干部坚持公平公正选拔干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也使基层党委领导干部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在今后工作中,要更加严格的执行干部工作相关政策、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把好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所以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选拔使用人民群众信得过、关键时候靠得住、攻坚克难有本事的干部。以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认真查处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举报案件,做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必查,实名举报必查,坚决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

二是建立完善群众推荐制和民意监督机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心里是最有数的,镇干部、村两委班子的德、能、勤、绩群众看得最清楚,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镇、村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时要考虑群众的意见,真正把那些“品德优良、淡泊名利”的优秀干部甄别出来。要不断改进干部任用提名方式,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以保证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进入组织选拔的视野,使那些一心干事、实绩突出的青年优秀干部能够推荐上来。同时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善于在艰难工作、困苦环境的攻艰中发现人才,在名利位的谦让中发现人才。对此,镇、村两级党组织在考核干部时,就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科学的办法作出客观的评价。只有这样才能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进一步激

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整个干部队伍才会始终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是中央打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为干部选拔任用安上了“杀毒软件”,减少了“病毒危害”,有利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肌体健康”。

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只要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就能够把那些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造就一支高素质、能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为山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推荐第9篇: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是中央打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为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化安上了“杀毒软件”,减少了“病毒危害”,有利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肌体健康”。

要建立完善社会推荐、监督机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心里是最有数的,干部的德、能、勤、绩群众看得最清楚,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建议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时要考虑群众的意见,建立群众民主推荐和基层民意监督机制,真正把那些“品德优良、淡泊名利”的优秀干部甄别出来。要不断改进干部任用提名方式,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以保证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进入组织选拔的视野,使那些一心干事、实绩突出的青年优秀干部能够推荐上来。

作为乡镇级别,要把握好股级干部的“出入口”,从而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心一意干事受尊敬、受重用”的良好导向。同时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善于在艰难工作、困苦环境的攻艰中发现人才,在名利位的谦让中发现人才。对此,各级党组织在考核干部时,就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科学的办法作出客观的评价。只有这样才能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整个干部队伍才会始终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切实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作为面对居民群众的一名基层领导,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为已任,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让党放心、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推荐第10篇: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服务对象**评议制度,这四项制度的实施,是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搞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这四项制度已在本单位践行了一段时间,从目前形势上来看,确实对我们的工作有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服务对象通普遍感到满意,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实践,有以下几点认识与体会:

一、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事项的,第一个接待服务对象来电、来访者(即首问者),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接听电话应文明、礼貌、热情,做好记录,并负责落实所问、所办之事。热情为到访者、来电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对到服务对象要热情、主动,属在本人职责内的事要及时处理,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督办,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受理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的有关联系电话,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引导其找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办理,直到让服务对象满意为止。对把握不准的事宜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及时请示领导。

二、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指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单位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限时办结制是防止办事拖拉,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本制度,服务部门要理顺内部职能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四、服务对象**评议制度是检验服务过程和对问题解决结果的反馈,防止机关干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

通过学习我认为,首问负责制是开始,限时办结制是核心,责任追究制是保障,服务对象**评议制度是检验,这四项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建立和严格执行这三项制度及行政效能建设的其他配套制度,将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促使各部门特别是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严格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从而建立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将“四项制度”具体化、制度化,并实行三项制度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有了制度,就有行动的依据。关键在怎么落实在具体操作中,这是最为关键的问题。这对于加强干部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举措。

我们将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践行落实“四项制度”,使干部作风得到切实的转变,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进而使服务对象满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11篇:“四项行动计划”心得体会

以“四项行动计划”为行动指南,引领社会风尚、凝聚社会力量、做文明风尚的带头人

“四项行动计划”为我县建设文明社会,凝聚社会力量,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好库车、实现宗教和谐的有力行动指南。作为一名“库车人”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都因具备的风向标。是打造库车“四张名片”有力的行动方案,特别是在“三期叠加”的时刻,处理好民族问题、处理好宗教问题、处理好发展与和谐问题的良好抓手。

一是从“文明细胞”看,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思想、个人、家庭、社会等方方面面,行动实施有内容、有抓手、有方向,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操作性强。二是从“民族团结”看,今年是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民族团结教育年”,库车县委贯彻这个“民族团结年”活动不是“口号”,而是通过六个“微行动”计划,把民族团结工作贯穿到群众的一言一行上,体现在社会生活的角角落落,可以从根本上改良“民族团结之花”生长的土壤。这对我们的干部来说,既是一种学习,更是一种指导。三是从“宗教和谐”看,库车县的“宗教和谐”行动计划,落实在每一个信教群众、宗教事务管理者身上,尤其是“九个带头”、“八个主动”、“六个注重”具有极强的实践性,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划定了明确方向,绘就了一副“宗教和谐”的蓝图。四是从“幸福生活”看,这是库车县贯彻自治区党委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指数的具体措施,也是“四项行动”的落脚点。我们的工作将认真学习领会“四项计划”,并积极参与到具体行动实践中去,为建强基层基础和美好库车做贡献。

我就围绕“四项行动,从我做起”谈谈我们怎样做好落实。首先要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对民族团结有贡献、必须对环境保护有贡献,必须对促进发展有贡献、必须对维护稳定有贡献、必须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方针政策有作为。具体工作中,要围绕库车县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去落实。比如水利扶贫攻坚方面要大有作为,这是体现水利基础设施民生的具体体现,特别是在2016年15个村的水利脱贫方案的落实,作为一名水利工作者,首先要有担当意识、同时具备责任意识,要做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服务意识,为我县的“幸福之城”贡献力量。其次在“文明微行动”方面要进一步从自身做起,在生活中要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时刻做好“文明行动”的榜样,在生活中做文明细胞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工作中做民族团结微行动计划的参与者。民族团结是我们的建设美好库车的基石,做好民族团结要尊重、包容的心态对待,时刻提醒自我加强民族团结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地区发展的基石,同时对破坏民族团结的现象和行为要勇于“亮剑、发声”。在平时的生活中要做到“修德、修言、修行”不断提升自我修养,为库车县良好的道德风尚贡献自己的力量,并积极参与各种行动计划,不能够把行动挂在嘴边,而要付诸以实践。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是做好“四项行动计划”的动力,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是提升“四德”的前提条件,故强化工作作风是首修课。

第12篇:四项整治心得体会

和顺县公安局

学习“四项整治”活动

心得体会

XXX

2014年X月X日

学习“四项整治”活动心得体会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觉得在服务群众上能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在队伍纪律上能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真正能从此次“四项整治”活动过程中找出自己的不足和缺点,那么,我们将会在今后的公安工作道路上少走弯路,不走歪路,走正路。

整治领导作风“软、懒、散”问题,这是我的第一点心得体会。在我们的工作中实际存在一些“软、懒、散”的现象,如一些同志不敢触及矛盾,争功诿过,怕得罪人,对待不良现象不敢抓、不敢管、不敢坚持原则、不敢硬碰;领导干部不能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存在“无过就是功”的思想,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同时,一些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淡薄,态度生硬,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上班时间网游戏,炒股票等等。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下去,对我们党的形象、公安的形象是很严重的影响,容易让群众站到我们的对立面,这既不符合我党的传统优良作风,同时也不符合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问责、统筹兼顾,我们才能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才能更好的树立公安队伍的形象。

整治队伍纪律“稀、拉、松”问题,这是我的第二点心得体会。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坚强的队伍,更没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什么局党委在这么繁重的工作下还开这么一次大会,并且整顿的力度如此之大?我觉得有一句话说的很明确“一定要明白‘磨刀不误码砍柴工’的道理,只有把队伍中的问题解决了,把队伍建设得过硬了,才能推动各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才能保证各项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许多身边的同志总以工作忙、事情多等各种理由来忽视纪律作风和内部安全等方面的学习,认为只要把工作干好就可以了,作风的问题和安全问题与己无关,其实这都是极其错误的,没有纪律意识和政冶意识的表现。话又说回来,一个纪律不强、队伍涣散、作风慵懒、随意,是不会也不可能将工作做好的。因此,我们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牢记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公安部、省厅、市局相关纪律规定。

整治服务群众“冷、硬、横”问题,这是我的第三点心得体会。曾经新闻中反映过一些同志对报案、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生硬、蛮横;窗口单位服务、对待群众求助、受理来信来访或者接处警过程中,存在“冷、硬、横、推”的行为,有些部门和民警存在的对群众工作“不会做、不愿做、不敢做、不屑做”的问题,甚至还有“吃拿卡要”的作风问题,这些都极大的影响了公安干警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把群众推到了我们的对立面。但不管素质方面的问题,还是形象方面的问题,都是影响整个队伍综合素质的瓶颈问题。纪律作风没有高深的科技含量,不需要科学家去发明创造,它是每个普通的人都能理解和掌握的道理。只有我们在接待群众时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认真记录反映的事项,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心里的“疙瘩”,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走极端,不做违法之事,这才是每一个优秀的人民警察应该做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永葆警察形象的正义性、纯洁性、公正性,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整治内务管理“脏、乱、差”问题,这是我的第四点心得体会。在生活当中,个别民警缺乏应有的内无意识和卫生习惯,办公室物品摆放不规范、烟头乱扔、车辆乱停放等等,同时也有一部分基层所对领导和民警对抓内务管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过分强调客观原因,把内务“脏、乱、差”的问题归结为工作忙,办公条件差等原因,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而且少数基层领导和民警放松了对自身的养成教育,对自己长期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习以为常,熟视无睹,这些直接就影响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只有从民警着装、宿舍、办公室的物品摆放,环境卫生等小事抓起,从规范民警一言一行的细节做起,加大规范内务建设力度,搞好所队容貌整治,彻底解决内务管理“脏、乱、差”的问题,做到物品陈列有序、车辆停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保持桌上无灰尘、无杂物,门窗净,桌椅净,办公桌上规范放置电脑,电话,文件资料及时收好或移交。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样,民警的形象才能进一步提升。

通过这次的学习,使自己认识到开展“四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在今后努力学习公安业务知识,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立足于本职工作、立足于基层,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积极展现人民警察优秀的职业道德风范,真正做到永怀爱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恪守为民之责。

XX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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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X月X日

第13篇:“四项建设”自我剖析材料

“四项建设”自我剖析材料

对照房管局“四项建设”的要求,我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深深感到自己在学习、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为警示自己,修正错误,鉴知未来,以利工作,我就本人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如下:

一、存在问题

1、系统地理论学习不够。两年来,我在祥泰公司从事房屋拆迁管理的基础工作,未能持之以恒地坚持理论学习,特别是工作忙的时候,更是忽略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常用老眼光、老办法、老经验去对待和处理新问题,对于一些新知识、新文件、新政策的理论学习不够,理解不深。

2、与同事的沟通互动不够。平时只顾忙着尽力去做好本职工作,不太注意周围发生的事情,对与自己无关的或关系不大的事还不够热心、不够主动,也没能更热情更主动地关心同事,没能热心地帮助周围的同志有针对性地去想办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工作思路缺乏创新。只满足于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常常只是根据领导布置的工作,说一步走一步,开拓意识还不够。由于自己思想不够解放,就谈不上敢想、敢试、敢闯,缺乏知难而上、排难而进的工作态度和果敢精神。

4、服务意识有所欠缺。平时对待来访的群众,主动的关心的意

识有所欠缺,不能很好做好迎来送往,热情、耐心、细致的程度不够,有时会存在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意思形态。

二、原因分析

上述存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因素,有客观影响,有内因也有外因,但究其根本,还是主观因素在起作用。

1、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有求知欲望,但缺乏持之以恒的自觉性。想问题、办事情、干工作想得不远,站得不高,思想境界没有提到更高的层次。

2、服务意识不够,认为自己尽心做好本职工作就行了,没有主动、热情地与群众多做交流,未能真正把服务群众当成份内事。

3、开拓进取精神不够,缺乏创新的意识。停留于眼前和在手的工作,没有主动开拓的意思,不善于寻找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我将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在身体力行上下功夫,迅速整改,早日见效,力求在政治上有明显提高,思想上有明显进步,做好工作。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今后将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学习重点,特别是加强对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及泰州市有关规定,做到持之以恒。通过学习,不断用新知识、新文化、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个人政治修养,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辩别是非的能力,并注意与实际结合起来,指导实际工作。

2、克服时间上的困难,尽可能地更热情主动地关心群众,与其他老师多做交流,热心地帮助周围的同志分析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去想办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工作中学会善于总结和观察,提高开拓创新意识。加强事业观念、自律观念,要做到经常自查、自省、自警、自励。

总之,通过学习,加上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自己在思想深处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决心以此为契机,高标准、严要求地从眼前做起,从自身做起,真抓实干,改进工作,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员工。

第14篇:公安系统“四项建设”征文

学习“四项建设”

去年9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去年11月,江苏省公安厅厅长王立科同志在江苏省全省市县公安局长会议上强调,省厅党委确定的以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主线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以打造革命化实战化职业化警队为方向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的“一体两翼”工作布局,完全符合中央和省部对公安工作的部署要求,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目标方向是一致的、基本内涵是相通的,必须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以拓展完善。

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基础信息化建设是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科技支撑和手段保障,更是创新驱动新时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新的增长点。一是大力推进基础信息采集核查。加强社会化信息采集,规范专业化信息采集,突出重点信息采集。完善推广现有的19个社会信息实时采集平台,从技术层面上确保所采集信息的高度共通、共融、共享。二是进一步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安全体系建设。逐步开展核心装备及核心软件国产化替代,不断进行实战化练兵、攻防。加快推进应用级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建设和公安网升级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信息抵抗各种可能安全因素的容灾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实战应用系统。着力开发面向各级、各警种服务实战的个性化平台,尽快建成消防、警卫、交警、指挥调度、反恐、社区警务平台。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以用代训,以实战推应用,加大信息化应用培训力度,提高全体民警的信息化意识、能力和应用水平。

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要坚持以发挥实战效能为标准,把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科学统筹警务资源、合理摆布警力部署、妥善解决战略战术战法等方面,坚决摒弃脱离现实、影响实战效能发挥的不科学规程、不合理做法和落后保守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加快机关实战化转型,完善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协调、组织机制,建立集“现场信息传递、信息分析研判、警务决策指挥”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做到用实战化的思维和标准来衡量公安机关决策指挥是否科学合理、工作部署是否恰当妥善、发布指令是否落地基层,努力推进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警力编成、任务部署的实战化。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依据,加强学习和实践运用,熟练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掌握本职工作的基本法律法规、基本执法制度,并能在执法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准确运用这些依据,做好日常执法执勤工作的每一项环节,为深入开展规范执法活动打下良好基础。严格执法行为,坚持“理性、文明、平和、规范”的执勤执法要求,对各项执法活动进行具体的行为规范,在执法活动中做到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执法适度,对交通违法人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不得私自降低处罚标准,同时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冷硬横推”和“四难”现象,逐步形成良好、规范的行为模式。严格执法责任,对发生执法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促使民警自身树立起良好的执法责任意识。

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首先,坚持过硬的政治纪律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前提。公安机关作为一支纪律性队伍,要求每个民警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情操,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明确的发展方向。但是民警在工作中会接触到许多社会的阴暗面,会受到种种的诱惑,为了防止腐败思想的侵蚀,就必须按照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明纪律的要求,加强忠诚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打牢坚定的政治思想基础。其次,坚持过硬的作风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础。2005年,*部长提出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四句话,既提出了对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又反映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必要性;既从警容风纪上要求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又从工作作风上要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让民警具备过硬的作风,就必须既抓民警的养成教育,又要抓规范化的长期培养;既要抓内部管理,又要抓外部监督;既要抓生活作风,又要抓工作作风。再次,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公安机关承担着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涉及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践行好这些职能,就必须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要按照应知应会的内容,熟悉掌握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掌握常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按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熟知巡防力量的应用;要按照阵地控制的要求,熟知暂住人口、重点人口、旧货市场管控的重点;要按照调解的工作规定,熟知调解的方法和方式,提高调解的艺术。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开展练兵活动,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扎实推进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第15篇:学习“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四项制度”心得体会

王成军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分别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四项制度切中时弊,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强。四项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配套,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均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责任主体清楚,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及各级相关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民主程度高,透明度高,监督机制更强。

学习四项制度重点在于深刻理解领会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意

义。四项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和监督机制的创新。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政治是否稳定,经济是否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是否安居乐业,干部是关键。近几年来,我镇经济发展稳定,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这得益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选人用人干部制度的落实。但是,在选人用人方面,还有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我们必须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长期与企业打交道,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效果。接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是我们履行《安全

生产法》的前提条件。四项监督制度是我们搞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依据。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执行。我们要在用好权的同时,必须用好人。四项制度是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依据,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干部制度,选好人用好人的依据,是党委、政府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依据。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防控网”。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

贯彻四项制度关键在于执行,我想主要做到三个落实。

落实学习制度。学习贯彻四项制度是党内生活中一件大事,我们应该站在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抓好学习贯彻,安监部门处在生产安全的最前沿,涉及面广、事无俱细、责任大、工作任务重,我们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把四项制度的学习纳入学习的重要日程。一是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的学习;二是积极参加机关学习;三是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以身作则带头学好用好和执行好四项制度。

落实工作程序。四项制度规定了在选人用人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程序清楚、要求严格。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协助党委政府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在用人问题上始终与四项制度保持高度一致。

落实监督制度。没有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权力,实行阳光操作,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既是基层党委政府综合素质的体现,是维护好政府形象的基石,又是促进安全发展的客观需要,首先是我个人带头,在认真履职的同时,严格遵守四项制度和党的纪律,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和稀泥。倾听企业和群众的诉求,认真解决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和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偏不倚,公道正派,营造良好的政风,确保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安全发展。

2010年7月4日

第16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最近,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以及《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简称“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 “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日前,我街道党工委对此组织了专题学习。通过学习,我深切地认识到“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是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学好用好“四项监督制度”,是必要也必须的。

一、“四项监督制度”体现了惩教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责任追究办法》使各类责任主体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虽然实施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但它会激励、约束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日常选人用人工作。《离任检查办法》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本身就是一项事前把关和预防制度。“四项监督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二、“四项监督制度”细化了责任主体,明确了追究措施。《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情形都比较具体,用人上出了问题,有没有违规失责情形,应当追究谁的责任和怎样追究责任,规定得比较清楚,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四项监督制度”突出了监督重点,强化了关键环节。“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同时强化了责任调查处理这个重要环节,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对应当进行调查处理而不进行调查处理的,要追究责任,从而增强了监督效力。

四、“四项监督制度”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将全委(扩大)会议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党委常委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以此为有力杠杆,促使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规范选人用人全过程,这对有效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总之,“四项监督制度”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17篇: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最近,按照上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这“四项监督制度”无疑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即非常及时又极为必要。在完善监督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效果等方面均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干部监督工作纵深。“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有力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较为模糊、不知从何下手的局面。“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我相信,随着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必将对提高我县干部选任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者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监督制度,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而要督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提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着眼宽度,以加强监督员队伍建设为突破点,着力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以“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内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监督工作者能力素质;同时,进一步密切与干部监督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学习培训力度,促进干部监督员更好地发挥作用,让他们切实当好自觉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员、主动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员、深入收集各地学习贯彻动态的信息员和切实监督各地各单位制度执行的监督员。

(三)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密切联系群众为出发点,进一步拓广干部服务群众的空间。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以上,是我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学习体会。我将把此次学习的经验积极运用到干部监督工作中去,继续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力度,并自觉遵守“四项监督制度”。

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刘庆显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这四项制度配套衔接,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构成了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从这四项监督制度中,不难看出国家肃清吏治、净化官风的决心。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第一,《责任追究办法》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重点解决了以下问题:什么样的情形要追究责任、应该追究谁的责任、如何追究责任等,详细地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原则,责任追究的对象,以及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与追究实施等条文,为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提供了实际有效的法规依据,弥补了以往干部选任监督制度设计上系统性方面的缺漏。

第二,《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两类报告事项:一类是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方可进行的5种事项,如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等;另一类是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7种事项,如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被问责领导干部影响期满重新任用等。这个《办法》通过明确报告事项,完善审核程序,进一步将关口前移,把好选人用人关。

第三,《“一报告两评议”办法》中实行的“一报告两评议”,是指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这个《办法》主要对“一报告两评议”的内容、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以期通过规范和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强化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第四,《离任检查办法》的基本要求是,对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实行这项制度,看似亡羊补牢,实则防患于未然。这项制度的核心是,把市县党委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与自身的进退流转挂起钩来,以倒逼机制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

总之,这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坚信,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四项监督制度,必将进一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必将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健 全 机 制 、强 化 责 任 、规 范 用 人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刘伟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正因为关注度高,使它成为最易受到诟病的话题。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通过对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奠定了基础。从总体上看,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与前面出台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一起, 凸显示了中央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决心。从网络反映情况看,大部分网友对四项监督制度是持积极肯定态度的。

作为一名党政干部,我深知这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我的几点认识、体会和贯彻打算。

一、四点认识

四项监督制度的部分内容在以前一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中已经有所体现,这次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出台,我觉得最大的亮点是它的系统化、具体化、规范化。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划定了“硬杠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需要书面报告上级组织部门批复同意的,哪些需要在作出决定前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意见的,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内容、测评评议对象、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市县委书记离任检查的内容、程序、检查结果的使用以及有关问题的处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具体,可操作性强。二是架起了“高压线”。《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规定了哪种情况需要追究责任的,需要追究的责任主体,包括主要领导、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干部考察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和人员,规定明确,成为今后干部工作中的“高压线”,提醒组工干部不得靠近,更要避免碰线。三是确立了“风向标”。对选人推荐失职加强了责任追究,因此领导干部在推荐人选时将会更加谨慎,对所选干部的情况会更加深入地调查和了解,“问题干部”必将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带病上岗”现象将会得到有效的避免,进而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四是堵塞了“潜漏洞”。四项监督制度涵盖了干部选任过程的方方面面,并且环环相扣、相互依托,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链条,最大限度地堵住了每一个选人用人环节可能存在的“漏洞”,为培养选拔高素质领导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四点感受

一是干部工作更加如履薄冰。好多人认为,当官是一种高危职业,四项监督制度为领导干部坚持公平公正选拔干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也使组工干部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在今后工作中,要更加严格的执行干部工作相关政策、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好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二是干部工作需要更高的政策水平。干部工作政策性很强,需要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四项监督制度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是一个监督链条,在这个链条每个环节都要接受监督。因此,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造成工作上的被动,甚至被追究责任。三是干部工作需要更强的责任意识。四项监督制度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责任主体的责任,不能因为承担责任而过分谨慎,不敢创新,而应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敢于讲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坚持正确意见,敢于秉持公道正义。四是干部工作需要更高的工作标准。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使干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对干部工作的监督也将更加有加有据可依。干部工作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要求接受监督。

三、四项打算

一是学习研讨。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交流研讨,促进本单位同志全面熟悉干部选拔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做到干部选拔工作无差错,推进干部制度改革的深化,提高干部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健全相关制度。以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宏观指导,特别是围绕《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中规定的需要上级组织部门进行批复或答复意见的事项,以及近几年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经常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报告程序和相关要求。抓好干部调整事前报告制度、县管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备案等制度,推进教育系统干部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档案。重点围绕干部提拔任用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会议研究、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全程记录干部提拔使用过程和各阶段的详细情况,做到每个环节不少、每个环节不错、每个环节清楚。四是完善教育系统工作业务流程。我们要利用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机会,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干部人事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提高公信度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韩杰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四项监督制度,科学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体系,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深入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事前要报告,体现了选人用人的事前防范,严把入口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本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除了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同时还要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本条规定既明确界定了监督工作的主体,又明确界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形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且明确细化报告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提拔调整干部的原由。二是拟提拔调整对象个人情况、任用意向。三是职数配备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这也就进一步科学规范了在选拔调整干部工作中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还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形,须在作出决定前以书面形式征求上一报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事前要报告制度,使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同时,又严格规范了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了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按程序办事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

2、事后要评议,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跟踪监督,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明确了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议和对新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评议。本办法提出的“一报告两评议”,可谓是选人用人的日常监督机制的建立。从规定的六个方面报告内容看,涵盖了地方党委在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坚持公平、公证、客观,实事求是的选人用人等方面情况。从规定的参加评议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评议新选拔任用干部范围看,除本级党委全体成员外,又吸纳了各大班子成员,两院、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以及群众团体和下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有关方面的主要领导参加,进一步体现了党委干部工作接受评议的广度和深度,突显了公信度和透明度,使之选人用人全过程工作纳入了一定范围内的全员监督。

3、离任要检查,体现了对市县党委主要领导在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事后督查,且将检查的最终结果作为自身的岗位变动的重要依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十二条规定,突出了四个方面,一是规定了因提拔任用、平级交流和到龄退休的市县党委书记离任检查的六个方面内容。从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选拔任用的干部情况、本地区用人风气情况,以及干部人事纪律执行情况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等情况,都纳入其中。二是离任检查的程序规定。从报告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到开展评议,听取意见,查阅资料,反馈结果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三是确定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四是对检查结果的运用意见。离任要检查各项规定的明确,将更进一步规范市县党委主要领导在选人用人方面的履职行为,做到预防前置,依法履职,尽职尽责。

4、违规失责要追究,体现了用人失察后进行责任追究的严厉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坚持违规必究的原则,列出了五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明确了责任追究措施。本办法共有二十条,主要突出了四个方面:一是确立责任追究的八项原则。二是确立了五大责任主体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干部考察组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三是确立了违规失责的责任情形。《办法》分别按照责任主体的职责权限,列出了39种责任情形。四是确立了责任追究的措施,对一经发现有违规情形之一的,则按照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及组织处理。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行,为在选人用人方面确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为那些只顾跑官要官,在主要领导面前混“脸熟”,主要精力不在工作上的那些投机钻营者断了跑官路。也为那些个别“拉帮结派”、唯亲划圈、只看关系不论政绩封官许愿的当权者断了封官路。“四项监督制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坚持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弘扬了选人用人上的正气,狠刹了选人用人上的歪风邪气,大力倡导广大干部坚持原则、求真务实、不图张扬、扎实奉献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之中去,尽职尽责的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肯定和组织的肯定。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牛明霞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构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是中央打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为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化安上了“杀毒软件”,减少了“病毒危害”,有利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肌体健康”。学习贯彻好这四项监督制度,真正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取得实效,应努力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群众评价干部工作,关注的是用人的标准是否统

一、用人的程序是否合法,所选用的干部是不是干出了实实在在的成绩。用对一个干部,就会推动一项事业,让群众得到实惠,使群众拥护,从而提升我们干部工作的公信度;反之,就会阻碍事业进步,损害群众的利益,让群众失望,从而降低我们干部工作公信度。因此,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核心是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认真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在内的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规时,要始终把握住“为科学发展选准人用对人”这个方向,以坚决的态度,把真正干事创业的优秀人才选出来用起来。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重要的一点,还是科学地评价干部,以评价结果决定干部使用。只有这样才能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整个干部队伍才会始终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近年来,昌邑区委建立了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注重了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在维稳一线和经济主战场发现人才,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强化了任前考核与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的相互验证,加大了年度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体现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在全区干部群众中形成了干净干事受尊敬、受重用的良好导向

二要始终坚持用制度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这一权力的行使,必须在有约束的条件下、在规范的行为轨道上运行。一段时期以来,干部的选拔任用之所以成为群众议论的热门话题,就是因为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行使用人权的时候,没有很好地执行统一公认的标准、遵循科学规范的程序、接受全面深入的监督,其用人行为存在着较大的弹性空间。因此,要切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就一定要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制度设计的研究,加快制度体系的建设,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各种工作机制。近年来,昌邑区委坚持用制度规范用人行为,严格执行“规定动作”。在干部任用上加大透明度,做到六公开,即调配原则公开、空缺职位公开、选任标准公开、初始提名情况公开,民主推荐情况公开、选任结果公开。同时,我们积极探索实行了干部任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进一步规范了干部工作操作程序。

三要始终坚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敢于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是极其危险的。对选人用人行为进行监督,一定要明确选人用人的权力主体。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被监督的权力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选人用人工作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四项监督制度所强调的监督重点,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所明确的5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行为,《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检查重心,都集中体现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用人权的监督。因此,落实好四项制度,很重要的一方面,是不能把选人用人仅仅当作一种权力,更要当做一种责任。要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近年来,昌邑区委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特别在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方面,有一些比较好的做法。一是始终把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贯穿于干部的民主推荐、考核评价和任职考察等各个环节。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任前核查,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查出问题的拟提拔干部,坚决不予任用。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保证用人决策前的酝酿和决策中的民主,酝酿中分岐较大的不上会决策,会议讨论中反对意见强烈的,暂缓决策。

四要切实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各级组织部门和党委主要领导,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为已任,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让党放心、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沈高峰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长)》等四项监督制度于今年3月颁布实施,出台这些监督办法的目的是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具有重大意义。本人对照四项制度的规定,逐条研究,深入学习,正确把握内涵,务求领会精神,感触颇深。

一、深刻认识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关系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近几年来,尽管加大了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关键环节

(一)加强全程监督。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二)落实责任主体。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明确监督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四)注重监督效果。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的问题。

三、采取措施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应从四个方面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一)强化思想教育。要自觉主动带头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始终注重抓好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制度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环节的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强化用人公信原则。一是把好群众公认环节,采取多种措施,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把好民主推荐环节,在无记名投票推荐的基础上,要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三是把好组织考察环节。增加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新方法,丰富考察手段,力求更加真实、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四是把好酝酿讨论环节。多方征求交换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坚持无记名投票表决、民主决策任免干部。五是把好任职环节。坚持干部任前公示,进一步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

(四)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关键环节来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督促整改。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强化干部监督,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金玉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期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链,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难点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是中央打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为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化安上了“杀毒软件”,减少了“病毒危害”,有利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肌体健康”。

要建立完善社会推荐、监督机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心里是最有数的,干部的德、能、勤、绩群众看得最清楚,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建议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时要考虑群众的意见,建立群众民主推荐和基层民意监督机制,真正把那些“品德优良、淡泊名利”的优秀干部甄别出来。要不断改进干部任用提名方式,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以保证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进入组织选拔的视野,使那些一心干事、实绩突出的青年优秀干部能够推荐上来。作为乡镇级别,要把握好股级干部的“出入口”,从而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心一意干事受尊敬、受重用”的良好导向。同时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善于在艰难工作、困苦环境的攻艰中发现人才,在名利位的谦让中发现人才。对此,各级党组织在考核干部时,就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科学的办法作出客观的评价。只有这样才能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整个干部队伍才会始终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切实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作为面对居民群众的一名基层领导,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为已任,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让党放心、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第18篇:“四项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四项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我在中心党组的组织下,认真参与学习了 “思想大讨论、风险大排查、作风大整顿、警示大教育”四项活动,

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正确的指导思想是直接关系到我党和一个单位的形象和战斗力问题。要求每个职工必须要有好的作风。否则,正确的路线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各项工作也会受到严重影响。思想不好,就会严重地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就会严重影响人心,影响群众的信任,这是极其危险的。每一个人都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从思想作风入手,抓好自己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在思想作风上,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在工作作风上,必须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生活作风上,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反对骄奢淫逸,反对一切安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

美国前教育部长曾说“工作是需要我们用生命去做的事。”对于工作,我们绝不能懈怠、轻视和践踏它,而应该用感激和敬畏的心情把它做得更好。作为一名职工,我的任务就是努力工作,同时,在工作中积极的去研究更先进的工作方法。俗话说:工作无小事。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先生说:“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

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在工作中,不要盲目的夸大自己的能力,无论是夸夸其谈,还是纸上谈兵,都是不可取的。我觉得每一个人都需要踏踏实实,从处理好每一个细节开始,因为细节决定成败,从小事做起,是最正确的工作方法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做到:

一是要永远不断地学习。要想做好本职工作,并且不断地得到工作上的提高,就必须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书本上的要学,实践中更要学。只有常怀一颗上进心,工作才能取得更高的成就,才能实现更完美的目标。

二是要努力,更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有时候在工作中时常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使我们陷入困境之中。要想摆脱困境,使个人及整个组织顺利发展,就必须积极地转变思维方式,从一个全新的角度,用一种全新的办法来应对困难,这样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

三是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创新可以帮助所有的人成就辉煌、卓越晋升。只要保持对创新的热衷,很快就能成为最受老板青睐的人,好的机会也就会随之而来。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就是寻找新的方法,改进现有工作方式中的不足和缺陷,所以创新应该随时随地进行。

四是积极转变,变被动为主动,从“要我做”到“我要做”。我们不要消极等待领导下命令,而是要在工作中不让自己闲下来,主动找点事情做。勇于承担一些自己工作以外的责任和

提一些合理化的建议。这样就能争取到更多的机会,不断提高自己的经验和能力。积极主动是一名优秀的员工必须具有的品质。

第19篇:某四项整治心得体会

XX四项整治心得体会

XX四项整治心得体会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四项整治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全市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教育整顿动员大会精神和细化实施方案,以及学习其他有关文件,我个人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我也深刻意识到开展这次的教育整顿活动是非常及时,非常有教育警示意义的。针对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对照。从

思想、工作、生活上开展自查、自纠,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并以此为鉴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下面谈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以这次建设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努力解决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懒、糊、散,小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工作质效不高”问题,杜绝公安机关对群众“冷、硬、横”的现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说”的四难现象;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甚至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强调执法为民,服务于民,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民警的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自己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科学理论,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去对待每一项工作。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对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民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艰苦奋斗,不怕牺牲,迅速提高民警的整体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文化修养;强化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纠正部分民警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都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三、规范生活纪律,重塑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每个公安民警都要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某取私利。要自觉抵制和克服拜金主义、亨乐主义、极端主义的腐蚀影响,自觉地做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要把我们的集体建设成一支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队伍,就必须做好对公安机关中每一位成员的约束和管理。这种约束和管理不仅仅在于八小时之内的纪律要求,更要延伸到大家的生活之中。我们一定要将有关内务管理条例、规定落到实处,做到不出入营业性酒吧、歌舞厅,坚决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活动作斗争。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一定要做到*部长所提出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四点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才能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通过这次的学习,使自己认识到加强队伍管理,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学习公安业务知识,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立足于本职工作、立足于基层,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积极展现人民警察优秀的职业道德风范,真正做到永怀爱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恪守为民之责。 XX四项整治心得体会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觉得在服务群众上能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在队伍纪律上能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真正能从此次“四项整治”活动过程中找出自己的不足和缺点,那么,我们将会在今后的公安工作道路上少走弯路,不走歪路,走正路。

整治领导作风“软、懒、散”问题,这是我的第一点心得体会。在我们的工作中实际存在一些“软、懒、散”的现象,如一些同志不敢触及矛盾,争功诿过,怕得罪人,对待不良现象不敢抓、不敢管、不敢坚持原则、不敢硬碰;领导干部不能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存在“无过就是功”的思想,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同时,一些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淡薄,态度生硬,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上班时间网游戏,炒股票等等。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下去,对我们党的形象、公安的形象是很严重的影响,容易让群众站到我们的对立面,这既不符合我党的传统优良作风,同时也不符合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问责、统筹兼顾,我们才能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才能更好的树立公安队伍的形象。

整治队伍纪律“稀、拉、松”问题,这是我的第二点心得体会。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坚强的队伍,更没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什么局党委在这么繁重的工作下还开这么一次大会,并且整顿的力度如此之大?我觉得有一句话说的很明确“一定要明白‘磨刀不误码砍柴工’的道理,只有把队伍中的问题解决了,把队伍建设得过硬了,才能推动各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才能保证各项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许多身边的同志总以工作忙、事情多等各种理由来忽视纪律作风和内部安全等方面的学习,认为只要把工作干好就可以了,作风的问题和安全问题与己无关,其实这都是极其错误的,没有纪律意识和政冶意识的表现。话又说回来,一个纪律不强、队伍涣散、作风慵懒、随意,是不会也不可能将工作做好的。因此,我们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牢记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公安部、省厅、市局相关纪律规定。

整治服务群众“冷、硬、横”问题,这是我的第三点心得体会。曾经新闻中反映过一些同志对报案、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生硬、蛮横;窗口单位服务、对待群众求助、受理来信来访或者接处警过程中,存在“冷、硬、横、推”的行为,有些部门和民警存在的对群众工作“不会做、不愿做、不敢做、不屑做”的问题,甚至还有“吃拿卡要”的作风问题,这些都极大的影响了公安干警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把群众推到了我们的对立面。但不管素质方面的问题,还是形象方面的问题,都是影响整个队伍综合素质的瓶颈问题。纪律作风没有高深的科技含量,不需要科学家去发明创造,它是每个普通的人都能理解和掌握的道理。只有我们在接待群众时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认真记录反映的事项,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心里的“疙瘩”,

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走极端,不做违法之事,这才是每一个优秀的人民警察应该做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永葆警察形象的正义性、纯洁性、公正性,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整治内务管理“脏、乱、差”问题,这是我的第四点心得体会。在生活当中,个别民警缺乏应有的内无意识和卫生习惯,办公室物品摆放不规范、烟头乱扔、车辆乱停放等等,同时也有一部分基层所对领导和民警对抓内务管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过分强调客观原因,把内务“脏、乱、差”的问题归结为工作忙,办公条件差等原因,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而且少数基层领导和民警放松了对自身的养成教育,对自己长期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习以为常,熟视无睹,这些直接就影响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只有从民警着装、宿舍、办公室的物品摆放,环境卫生等小事抓起,从规范民警一言一行的细节做起,加大规范内务建设力度,搞好所队容貌整治,彻底解决内务管理“脏、乱、差”的问题,做到物品陈列有序、车辆停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保持桌上无灰尘、无杂物,门窗净,桌椅净,办公桌上规范放置电脑,电话,文件资料及时收好或移交。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样,民警的形象才能进一步提升。 通过这次的学习,使自己认识到开展“四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在今后努力学习公安业务知识,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立足于本职工作、立足于基层,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积极展现人民警察优秀的职业道德风范,真正做到永怀爱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恪守为民之责。

第20篇: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四项监督制度,是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我市作为试点市,要思想和行动先行一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刻认识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

事后评议、离任检

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提出的新要求。四项制度破解了许多制约干部选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需要报告、评议、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内容情形作了具体规定,指导性和操作性强。如责任追究办法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5个大类,共规定了

39种应当追究责任的主要情形。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

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对规定的类别和情形,要对号入座,违反了哪一条就追究相对应的责任,应报告哪一项就必须按规定报告。必须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这些新要求,全面深入地查找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符合要求的继续坚持执行好,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摒弃,把思想完全统一到新的要求上来。

结合试点工作抓好深入贯彻落实。当前要把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完善干部选任过程中在初始提名、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常委会和全委会无记名票决等方面的做法,进一步探索创新途径和方式,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把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和改进工作的依据。坚决查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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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建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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