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侦查报告范文

2022-12-05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关于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侦查质量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侦查质量调研报告

长期以来,公安侦查机关受重特大案件破案压力,以及源自于维护社会稳定而来自社会与行政方面的双重压力,造成了侦查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破案的单纯化认识,只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侦查工作就算大功告成,而对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却失之偏颇,难以达到公诉对证据的标准要求,忽视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2008年以来,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案件214件439人,无一直接起诉,经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占移送案件的24%,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占移送案件的76%。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础,决定着实体法的适用和诉讼的结局,没有证据,就无法确定犯罪事实,也就无从以犯罪事实为依据定罪量刑。通过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在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中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证据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证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痕迹的提取、比对和指认不重视。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对多处血迹仅提取几处,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认为没有价值而不进行提取;提取后的痕迹不进行比对、指认,在审查退回补充证据过程中,有部分物证、痕迹因保管不善,而无法进行比对、指认、鉴定,而影响了整个案件的认定。 二是在实践中,因物证的提取不规范,对物证的数量、外观特征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导致物证失去证明力。物证随着犯罪行为的发生或实施而产生,与案件事实存在着必然的客观联系,但同时物证又是不会说话的证据,它不能“讲清”自己与案件有何联系,如果物证的获取和固定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就会失去可采信性。

三是对犯罪工具指认不重视,有的有扣押清单而没有指认,或者经过指认但没有笔录和照片。

2、书证及复制相关文书中存在问题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不注意收集书证等间接证据。例如,在毒品犯罪中,因为隐蔽性较高,更应收集反映犯罪嫌疑人活动的书证,车、船、机票,银行存款单据、汇款单据等。在审查起诉案件中还存在书证及复制相关文书因缺少证明其与原件相符的客观性,而不被法院采纳。例如,二人共同杀人,一人已被判刑,另一人被抓获时,应复制法院采信的证据,并应由法院证实复印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在复制照片的过程中,一定要采取足以清晰辨认的方式进行复制。

3、讯(询)问方面存在的问题。常见的情况有笔录首部时间、地点、侦查人员的姓名、被讯(询)问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等栏目没有正确填写或者填写不完全,例如只有开始时间,没有结束时间,或者是结束时间早于开始时间、讯问被告人的时间早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等,与其他证据内容冲突,给证据的采信造成困难。公安机关调取言辞证据时存在交叉讯问,一人提讯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交叉讯问、一人提讯违反了该案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程序取得的言词证据是不予采信的,违反程序取得的言词证据轻者造成该证词本身不被采信,严重的会影响整个案件的认定。

4、搜查记录,扣押物品清单存在的问题

公安机关制作的部分搜查记录,扣押物品清单程序不合法。《刑事诉讼法》规定,搜查要出示搜查证,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并签名盖章;扣押要有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在场并签名盖章。公安机关制作的一部分搜查记录、扣押物品清单缺少见证人的见证及签名,缺少被扣押物品持有人的在场及签名,主要原因还是对程序法不重视所致。另外,公安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对作案现场进行指认,并制作指认笔录。由于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指认形成的,指认笔录在证明犯罪方面起着较大的作用,但个别案件由于缺乏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最终影响了证据效力,不能及时作为定案的依据使用,造成了该证据无效。

5、辨认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应做辨认而没有做辨认。例如,被告人在公厕内杀害被害人过程中,证人刘某、张某一同到公厕上厕所,看见被告人拿刀刺中被害人。此案如果安排两名证人对被告人进行辨认应该是认定左某犯罪事实的关键证据。

二是辨认时间不及时,待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时,才进行补充辨认,对辨认的效果和对法官的采信均造成影响。

三是辨认的程序存在问题,如被辨认人人数少于规定的人数,另有一起案件从被辨认的照片看,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明显与其他照片不同,只有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是近照,人像较大,其他照片的人像均较小。

6、鉴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应做鉴定而不做鉴定。个别案件的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供述其有精神病史,应当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对犯罪嫌疑人作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而未鉴定,结果在案件退查之后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导致诉讼周期拉长和诉讼资源的浪费。

二是鉴定不全面。个别案件的鉴定仅是对部分现场提取物进行鉴定,不能完全反应案发现场的状况,对法官的采信造成影响。

三是鉴定不及时、鉴定时间过长。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第一次移送审查时,均没有对现场的血迹及其他痕迹进行DNA鉴定,也没有对部分有精神病嫌疑的犯罪嫌疑人作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在退回补充侦查过程中提出以上鉴定内容,又由于基层侦查机关无法进行此类鉴定,而送到省公安厅或中国刑警学院等处鉴定,致使鉴定时间过长,甚至出现案件已到审查期限,鉴定结论仍未作出的情况。

二、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过分夸大口供的证明力,轻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

部分侦查人员认为“嫌疑人一供,案件即破”,忽视了后续侦查取证工作,导致有的物证不及时提取,有的重要证人的证言不收集,勘查工作马虎,证据存在许多疑点和问题。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有极大的主观性和可变性,忽视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不注重对间接证据的收集,使得案件的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链条。

2、把同案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互作证言适用

同案被告人均是该共同犯罪案件的当事人,都与其所作陈述的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其陈述可以相互印证,但不能互为证人证言。但在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中,却存在着对共同犯罪案件,仅有同案被告人的一致供述,无其他相关证据印证,一些侦查机关、侦查部门认为同案犯的口供对其他同案犯来讲就是证言,多个同案人的口供就不认为是单纯靠口供定案,认为既有口供,又有证言印证,就可以定案。所以,把取证重点都放在逼取同案人的口供上,忽视了对其他物证的收集,结果影响了案件的定性。

3、把孤证作多个证据适用,靠孤证定案

所谓孤证,是指单个孤立存在没有其他证据给予佐证的证据。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绝对的孤证。如强奸案件,只有被害人的陈述,没有其他任何间接证据印证,被告人又不承认,不作有罪供述。在这种情况下,认为被告人犯罪的证据就是一个孤证。二是相对地孤证,即相对于多个来源、多种形式的证据来讲,仍是孤证。如多个传来证据,来自同一个源头,仍为孤证。

孤证不能定案是指每一个证据的证明力之有无或者大小,都不能靠该证据本身得到证明,而必须通过对证据本身的情况、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有无矛盾及能否互相印证、证据在全案证据体系中的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的衡量,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断。如果一个刑事案件全案惟有一项证据,如强奸案仅有被害人陈述等,绝对不能定案。

但在侦查机关移送案件中,一些办案人员往往把一人或多人的多次口供当作多个证据来适用,反复讯问,反复做笔录,认为这样就可以定案。有的把同一来源的证言取了多份,相互印证,以为这样的证据多了,就达到了确实充分的程度,实际上仍是孤证,最多是增加了可信度。传来证据再多,只要来源是一个,均属于同一来源的“孤证”,只要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不能定案。

4、过分强调主要情节,忽视案件细节

现在不少侦查人员,对刑事案件证据、事实的认识仅仅停留在静止、宏观和有利于自己的层面。没有证据就没有事实,证据缺乏就无法构成证据锁链,证据形不成锁链就无法定案,因此,要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对每一个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客观真实性逐一做出甄别和评判,只有这样,才能对案件的事实做出客观公正的认定。忽视任何一性,忽视任何一个案件细节,都有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认定。

三、现行的侦诉关系并不合理,侦诉各自为政的倾向比较明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相互体谅不够,抵触情绪不少。表现在诉方对收集证据的难度体谅不够;侦方对退回补充侦查存在抵触情绪,认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其工作便告一段落,使得退回补充侦查解决实际问题不够。

二是由于缺少必要的沟通,文来文往较多,人来人往较少,导致侦查收集的证据起诉时用不上,而审判所需要的证据又没有调取,使得疑难案件增多,降格处理案件增多。

三是公安侦察部门不能对检察机关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进行全面分析,侦查人员对需要收集的证据理解不够充分全面,不知道补充的证据可以说明什么问题,仅是简单的从形式上进行补充,甚至有些补充的证据增加了案件的矛盾,破坏了原证据的说明力,为案件的认定增加了难度,更降低了诉讼效率。

四、解决侦诉关系的几点建议

1、充分行使自行补充侦查权,公安机关全力配合。自行补充侦查由于免去了退查手续,节省了案件往返时间,缩短了办案周期,从而提高了诉讼效率。公诉人员出于对案情、证据的全面把握,从公诉的角度去收集固定证据,自行补充侦查有助于保证收集证据的质量。侦、诉之间在案件定性、有关事实、情节上的认识可能存在分歧,自行补充侦查也有助于解决与侦查部门之间存在的矛盾。在自行补充侦查有困难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全力配合补充证据。

2、完善公诉引导侦查机制。庭审模式的改革,一方面加大了公诉人的举证责任,另一方面也强化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这就对侦查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是公诉机关为确保公诉质量,完成指控、证实犯罪任务,就刑事证据标准向侦查机关提出建议和要求,引导其侦查和收集证据的一种方法。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对重特大案件的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机制。

3、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制度。对于诉方而言,要明确退补案件的程序条件、事实条件、证据条件,规范补充侦查提纲的制作,要尽可能详细细致,力求作到一次退查到位。对于侦查方而言,要认真对待诉方的退回补充侦查,全面的分析原有证据及补充证据的证明力度及证据体系是否完整,是否有利于矛盾证据的排除,尽量做到一次退查补齐。

附件案例:

1、2007年7月6日早4时许,王栋在自家院中,因嫂子王秀英用王栋家厕所,与其嫂争吵,并将其嫂殴打。王秀英喊来丈夫王罡,双方互骂后散开。当日中午11时许,王罡去王栋的房间,二人发生厮打,王栋用事先准备好的手斧击打王罡头部,致王罡颅骨粉碎性骨折,严重脑挫伤死亡。

承办人通过审查卷宗,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但书面证据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王栋性情暴躁、易激动,说话不着边际,常因为琐事打人。后承办人又到了看守所对其进行讯问,发现王栋疑心很重,并称自己聪明,精神没毛病,这都反映其精神不正常,加之本案中王栋杀人的动机不明确,王栋有可能存在精神问题,故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公安对其做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鉴定结论为:犯罪嫌疑人王栋案发时精神分裂,无刑事责任能力。后我院建议公安撤回起诉。通过承办人的认真审查,防止了一起错案发生。

此案卷宗中已经反映出王某的行为异于常人,而公安机关应当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对犯罪嫌疑人作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而未鉴定,结果在案件二次退查之后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导致诉讼周期拉长和诉讼资源的浪费。

2、被告人刘士明怀疑本村村民李志海与其妻刘桂英通奸。李志海知道后,经常在晚间往刘士明家房前屋后撇石头。1997年8月初的一天晚上12时许,李志海到柳河县驼腰岭镇三合村刘士明家院门外往院里撇石子,刘士明从屋门口捡起斧头,悄悄靠近李志海并将斧头撇向李志海,致使李志海倒地死亡。刘士明见人被打死,当晚与妻子刘桂英一起将李志海的尸体抛至三合村砖厂前面的苞米地里。案发后,刘士明和妻子刘桂英逃匿。2008年5月31日刘士明在山东省烟台市被抓获。1997年9月19日发现尸体,经勘验:尸体已经腐败成白骨,尸体右额骨有粉碎性骨折。

案件移送后,经承办人审查,发现卷宗内没有可以证明被害人身份的相关证据、没有嫌疑人对现场的指认,现场勘查过程中仅对部分物证及痕迹进行提取。经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将被害人李某的骨组织与被害人女儿的DNA分型比对,不符合遗传关系。此证据的补充,更无法对此案进行认定。后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建议公安机关将被害人的骨组织与其母亲的DNA分型进行比对,符合了单亲遗传关系,证明了被害人身份,最终对此案提起公诉。

此案由于公安机关的侦查不够细致、全面,不能对检察机关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进行全面分析,仅因退补说明中要求对李某及近亲属进行遗传鉴定,就简单的与其女儿进行DNA比对,而忽视了与其父母进行比对鉴定,一度导致案件不能认定,犯罪者得不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推荐第2篇:关于检察机关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办法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惠州市公安局 关于检察机关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办法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互相配合,加强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规范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保证刑事诉讼依法顺利进行,维护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主要任务是,检察机关通过介入侦查,对公安机关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证侦查取证工作依法、客观、全面,确保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第三条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引导而不越位;

(二)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三)依法,适时,适度。 第四条 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重点案件包括:

(一)涉外犯罪案件;

(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案件;

(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

(四)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五)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六)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七)集团犯罪案件;

(八)上级机关交办或者领导批示督办的案件以及侦查机关挂牌督办的案件;

(九)本地区首次办理的新罪名犯罪案件和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十)立案监督案件;

(十一)公、检双方认为有必要提前介入的其他案件。

第五条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前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公诉部门认为需要或应邀请介入侦查的,可以与侦查监督部门共同进行。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后由公诉部门负责。

第六条 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一般在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进行。下列案件,公安机关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在刑事立案当日通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介入侦查:

(一)致死3人以上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或情节特别恶劣、影响大的杀人案;

(二)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中毒的投放危险物质案;

(三)公共场所、敏感重要部位、重要设施发生的爆炸案及情节恶劣、影响大的纵火案;

(四)抢劫金融网点、运钞车及抢劫现金或财产价值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五)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证券违规操作案、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案;

(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毒品5千克以上案件;

(七)劫机(船、车)、暴狱、劫持人质等情节恶劣、影响大的案件;

(八)盗抢军火、非法制售贩运枪支弹药、枪支弹药失窃及放射性物质、剧毒物质被盗案;

(九)案值500万元以上的制假、售假案;

(十)伪造货币总面额3万元以上的伪造货币案;

(十一)情节严重、致人伤亡的暴力妨碍执行公务及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案;

(十二)涉及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方面的重大失密、泄密及密码设备丢失、机要人员叛逃案;

(十三)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者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水陆交通、安全生产、火灾和食品安全事故案;

(十四)立案监督案件。

第七条 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检察人员应为两人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检察官法律职务。

第八条 公安机关要求检察机关介入侦查,须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管领导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提出,并将案件情况抄送检察机关备案。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接到公安机关要求介入侦查的意见后,认为需要派员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重大案件,应当报请主管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决定。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认为需要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应当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向主管检察长报告。必要时,主管检察长或检察长可以直接指令检察人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第九条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

(二)参加侦查机关的勘验、检查、复验、复查等;

(三)参加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被害人、证人的询问;

(四)发出《补充侦查意见书》或《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意见书)》;

(五)要求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进行医学鉴定,对其他证据进行司法鉴定;要求公安机关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搜查、勘验、检查笔录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

(六)参加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联席会议;

(七)发现有遗漏犯罪嫌疑人并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要求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或者一并移送审查起诉;

(八)其他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方式。

第十条 检察人员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引导取证:

(一)对案件的性质发表初步意见;

(二)对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全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逮捕条件或者起诉条件对案件现有证据发表意见;

(四)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对下一步侦查取证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检察人员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不能发表本案是否可以批准逮捕、起诉或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意见。

参加重大案件讨论的检察人员,应当制作《参加案件讨论笔录》。笔录的内容应当包括讨论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案由、案件基本情况、讨论情况、检察人员在讨论中发表的意见等。

第十二条 参加公安机关勘验、检查、复验、复查的检察人员,可以与侦查人员共同研究勘验、检查、复验、复查方案,对勘验、检查、复验、复查工作提出建议。

参加公安机关勘验、检查、复验、复查,应当制作《参加勘验(检查、复验、复查)笔录》,笔录的内容应当包括勘验(检查、复验、复查)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有关事项、结论等。

第十三条 开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的检察人员,应当把提出的侦查取证意见、建议以及采纳情况等记录在案,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应积极回应介入侦查活动的检察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纳和落实情况、不予采纳的理由或未落实的原因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送检察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加强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十六条 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检察人员发现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违法的,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关规定实行监督。

第十七条 此办法从签署之日起试行。

推荐第3篇:江苏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案卷立卷规则

江苏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案卷立卷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刑事案件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当对侦查工作中收集、制作的全部案件材料加以规范整理,按要求装订立卷。

第三条 刑事案件材料立卷分设诉讼文书卷(正卷一)、诉讼证据卷(正卷二)、侦查工作卷(副卷一)、侦查保密卷(副卷二)等四种。

诉讼文书卷主要装订立案、管辖、回避类文书,强制措施文书,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各类技术性鉴定材料,以及起诉意见书。

诉讼证据卷主要装订侦查取证类文书及各种证据材料。 侦查工作卷主要装订呈请立案报告书等内部请示材料。

侦查保密卷主要装订公安机关使用秘密侦查手段获取的材料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案件应移送诉讼文书卷、诉讼证据卷。侦查工作卷、侦查保密卷在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移交公安机关档案部门存档。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查阅副卷的,经办人须持有效证件与侦查单位联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查阅。一律不允许律师查阅副卷材料。 第五条 诉讼文书卷一般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犯罪嫌疑人照片(包括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照片);

(四)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包括自然人主体的户籍及特殊身份的证明,单位主体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的任职、职责、负责权限的证明);

(五)移送案件通知书;

(六)指定管辖决定书;

(七)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八)不予立案通知书(副本)、复议决定书、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通知立案书;

(九)立案决定书;

(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的书面材料或相关记录、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副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申请材料、复议决定书;

(十一)拘传证;

(十二)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

(十三)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复核决定书;

(十四)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

(十五)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十六)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批准或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

(十七)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副本)、释放通知书;

(十八)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取保候审保证书或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回执)、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副本)、悔过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副本)、对保证人罚款复核决定书(副本)、没收保证金决

1 定书(副本)、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回执)、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副本)、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副本)、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十九)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书面材料、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副本);

(二十)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

(二十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的许可证明材料或报告、通报材料;(二十二)省级公安机关同意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护照的批复文件;

(二十三)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副本)、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二十四)解剖尸体通知书(副本)、尸体检验报告书;

(二十五)鉴定聘请书(副本)、各类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和DNA检验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文件检验鉴定、痕迹检验鉴定、理化检验鉴定、伤情鉴定、估价鉴定、会计鉴定、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专业技术鉴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机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进行鉴定所形成的鉴定结论和文书)、鉴定结论通知书;(二十六)起诉意见书; (二十七)附带民事诉讼材料。

前款第十一至二十项所列内容仅为装订的一般顺序,实践中可按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先后排序。 对一案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人头分别单立诉讼文书卷;其中不能拆分的材料,如立案类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等,装入主要犯罪嫌疑人卷内或复制后分别装入各卷。技术性鉴定材料较多的,可单独立卷。

第六条 诉讼证据卷一般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案发经过说明;

(四)证明案件来源的有关证据材料;

(五)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的说明;

(六)证明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前科劣迹以及其他法定或酌定加重、从重、减轻、从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材料;

(七)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辩解材料,包括询问笔录,继续盘问通知书、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及暂存物品清单,传唤通知书(副本)、提讯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讯问笔录,亲笔供词,辨认笔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对同一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材料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

(八)被害人陈述材料,包括询问通知书、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询问笔录、亲笔陈词及辨认笔录;

(九)证人证言材料,包括询问通知书、未成年证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询问笔录、亲笔证词及辨认笔录;

(十)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十一)搜查证、搜查笔录;

(十二)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处理物品、文件清单、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发还物品、文件清单、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十三)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回执);

(十四)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回执)、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十五)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图、现场勘查照片;(十六)检查笔录、复验、复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 (十七)物证、书证(包括照片);

(十八)同案犯罪嫌疑人作另案处理或其他处理,需移送起诉的相关文书;(十九)其他需要移送起诉的材料。

对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或多起案件,材料较多的,可对每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及相关文书,分别立卷;对其他材料,以每起案件为一个完整的组成部分,分别立卷。 视听资料不能装订入卷的,放入资料袋中随案卷移送起诉。 实物证据不能装订入卷的,应拍成照片入卷。 第七条 侦查工作卷一般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工作对象信息登记表;

(四)呈请案件侦查终结报告书、侦查终结报告;

(五)继续盘问审批表、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审批表;

(六)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呈请立案报告书;

(七)协查通报;

(八)呈请通缉报告书、通缉令、呈请撤销通缉令报告书、关于撤销通缉令的通知;

(九)呈请边控报告书、边控对象通知书、呈请撤销边控报告书、关于撤销边控的通知;

(十)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移送、接受证明;

(十一)呈请破案报告书;

(十二)呈请传唤报告书;

(十三)呈请拘传报告书;

(十四)呈请拘留报告书、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

(十五)呈请逮捕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底稿;

(十六)呈请要求复议报告书、呈请提请复核报告书(不批捕);(十七)呈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 (十八)呈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 (十九)呈请变更强制措施报告书;

(二十)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责令具结悔过报告书、呈请对保证人罚款报告书、呈请没收保证金报告书、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退还保证金报告书;(二十一)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呈请解除监视居住报告书;

(二十二)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律师事务所函、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涉密案件聘请律师申请表、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二十三)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 (二十四)呈请侦查实验报告书; (二十五)呈请检查报告书; (二十六)呈请复验、复查报告书; (二十七)呈请搜查报告书; (二十八)呈请辨认报告书;

(二十九)呈请扣押报告书、呈请解除扣押报告书;

(三十)呈请查询存款/汇款报告书、呈请冻结存款/汇款报告书、呈请解除冻结存款/汇款报告书;

3 (三十一)呈请鉴定报告书;

(三十二)呈请回避/驳回回避报告书;(三十三)讯问计划; (三十四)案件汇报提纲; (三十五)案件讨论记录; (三十六)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三十七)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 (三十八)起诉意见书底稿; (三十九)起诉书; (四十)判决书、裁定书;

(四十一)其他需要保存的有关材料。第八条 侦查保密卷一般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立案决定书(复印件);

(四)破案报告;

(五)使用秘密侦查手段和技术的请示、报告;

(六)使用秘密侦查手段获取的材料(含视听资料);

(七)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材料;

(八)有关敌情、社情材料;

(九)其他需要归档的秘密材料。

第九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应另设补充侦查卷,连同原案卷一并移送起诉。

补充侦查卷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补充侦查决定书;

(四)补充侦查事项或提纲;

(五)补充侦查报告书;

(六)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第十条 装订案卷的要求:

(一)案卷装订统一按照A4纸规格进行,对纸张规格不一的文书材料及其他不便装订的材料要用胶水裱糊或折叠压平,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未留装订线的应加边。

(二)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的文书材料,不能重新制作的,应将原件复制一份,复制件放在原件之后一并入卷。

(三)每册卷宗以不超过200页(厚度为2厘米左右)为宜,超出200页的应分卷装订。

(四)卷内文书材料张次统一使用黑色铅笔编写,用阿拉伯数字顺序标注在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空白面不编号。

(五)诉讼卷的封面和封底统一使用公安部规定的牛皮纸规格和式样,侦查卷的封皮统一使用公安档案部门规定的无酸卷皮规格和式样。

(六)装订案卷要做到整齐、美观、坚固、不压字、无金属物品,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结头在背后中孔。

4 第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公安厅1997年下发的《关于刑事案件移送起诉案卷装订问题的通知》(苏公厅〔1997〕第172号)同时废止。

附录二:

公安机关档案类别划分与档号编写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档案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公安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依据《公安档案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安档案类别划分

公安档案是公安机关在履行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公安专用文件材料。依据《中国档案分类法》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现行档案类别,本着实用、简明的精神,将公安机关各档案类别划分如下:

(一)公安文书档案,指公安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责活动中形成的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方面等具有保存价值的行政公文和其他通用文书材料。

(二)公安专业档案,指公安机关在依法侦查审理案件、处理违法犯罪、实施治安和行政管理等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专用历史记录。

(三)公安科技档案,指公安机关的科研机构、生产单位和有关部门在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和基本建设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科技文件材料。

(四)公安会计档案,指公安机关财务会计部门在进行会计核算等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专用材料。

(五)公安干部档案,指公安人事部门在日常业务工作中,以个人为单位组合起来的记录干部个人表现与经历的文件材料。人事部门只向档案部门移交已故公安干部档案。

(六)公安声像档案,指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记录声音和影像信息的照(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影片、唱片等为材料载体,并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七)公安实物档案,指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能够反映本机关发展历史和在各项工作中接收的,以纸张、金属、陶瓷、纺织品、石质、木质等材料为载体,具有历史意义和保存价值的物品。

上述类别以外的公安档案,由各省级公安机关自行设定,实施管理,报公安部档案局备案。

二、公安档案档号编写方法

档号作为馆藏档案检索语言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由全宗号→类别号→目录号→案卷号→页号构成。其编写方法应遵循唯

一、合理、稳定、扩充和简明原则。

(一)全宗号

全宗是一个独立的机关、组织或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档案的有机整体。全宗号是档案馆指定给每个全宗的代码。公安部档案局负责编制全国各省级公安机关立档单位档案全宗代码,省级以下公安机关立档单位档案全宗代码由各省级公安机关档案管理部门编制。

1、全宗号是指一个独立立档单位形成全部档案的代码,每一立档单位只能编制一个全宗号,一个档案馆内不准出现重复的全宗号。

2、省级公安机关立档单位档案全宗代码参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和中国行政区划表编制,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左侧第一位为档案类代码;第

二、三位为行政区划代码;第四位为省级公安机关立档单位档案全宗代码;第

五、六位为地级公安机关立档单位档案全宗代码(由省级公安机关档案部门编制)。公安部机关(包括序列局)和直属行政、事业立档单位的档案全宗代码根据公安部档案全宗名称代码统一考虑,前三位代码设置同上,第四位为公安部机关、公安部直属行政单位、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等代码,按

1、

2、3„„排列,即公安部机关为1,公安部直属行政单位为

2、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为3;第

五、六位为上述各系列内各单位序列代码。各省级公安机关档案全宗代码和公安部机关、

5 公安部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各立档单位全宗代码详见附件

(二)类别号

1、类别号是全宗内各类别档案排列编号的总代码。公安档案类别号由公安部档案局按公安档案类别划分统一编排。

2、公安档案类别号一般以各类别档案“公安”二字后的第一个汉字的拼音声母为代码。编为:“W”即文书档案;“Z”即专业档案;“K”即科技档案;“J”即会计档案(因与科技档案代码重复,故用第二个汉字的拼音声母);“G”即干部(死亡)档案;“S”即声像档案;“SW”即实物档案(因与声像、文书档案代码重复,故用双字母)。

3、各类别档案下的属类档案(即档案分类法的二级类目,即第二层分类)代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标引于类别号代码右侧,如:“W1”代表公安文书档案第一属类(通常文书档案按年代、组织机构排列的可不标属类号)案卷,“Z1”代表公安专业档案中的第一属类案卷,“K2”代表公安科技档案中的第二属类案卷,“J3”代表公安会计档案中的第三属类,“SW4”代表公安实物档案中的第四属类。

4、属类号后再划分种类细目的,可在属类号后加“·”,再加代码,依此类推。

(三)目录号

1、目录号是全宗内各类档案案卷目录的统一代码,目录号不因案卷数量少而取消,一个分类号内的目录号不得重复。

2、目录号由全宗内各类别全部档案案卷目录组成,每一类别档案目录号按阿拉伯数字顺序编排。

3、具体编写方法为: (1)公安文书档案目录号

类别号后,按保管期限确定永久、长期、短期(通常用

1、

2、3为代码,如保管期限改为定期的,暂可不用代码)三个序列,然后按年代进行排列,一年一本,各编一个目录号。自1950年起排为1号,即“W1”;1951年则为2号,即“W2”;依此类推至2001年为52号止,即“W52”。

2002年起改为类别号后加公元纪年号,即“W2002”„„“W2008”等,依此类推。 1950年前的文书档案可根据各地形成档案全宗时间早晚,自行编排。 (2)公安专业档案目录号

按照《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确定的属类顺序自行编排公安专业档案目录号。 (3)公安科技档案目录号

公安科技档案按照下列属类:基本建设、设备仪器、生产产品、科研技术、鉴定(检验)行标归类后,每一属类内设多少个目录号可以每1000号为一本目录,也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公安会计档案目录号

公安会计档案划分为业务、行政、科技、基建、教育等属类,每个属类一年编一个流水号,各地可在各属类下参照报表、账簿、凭证的排列顺序,自行编制目录号。

(5)公安干部档案目录号

公安干部(死亡)档案编排统一目录号,每1000人编一本,依次续编目录号。 (6)公安声像档案目录号

公安声像档案目录号根据保管各属类档案实际情况(档案储量),自行编定目录号。 (7)公安实物档案目录号

公安实物档案目录号暂以实物类型,设置奖励物品、交流物品、印信名章、装备样品等属类进行排列编目;也可根据收(征)集到的实物情况编制相应目录号。

(四)案卷号

案卷号是以卷为最小单位组成档案的排序统一代码。公安档案案卷号在各类档案中不得重复,具

6 体编排如下:

1、公安文书档案案卷号

按照“一卷一号”的原则,以保管期限、归档年度、组织机构的分类系统顺序编排号码,每年形成永久、长期、短期3个从1号卷开始的流水号。次年照此重新编排。

2、公安专业档案案卷号

根据“依案(人、事等)立卷,一案(人、事等)一卷或多卷”原则,公安专业档案实行“一卷一号”的案卷号编写方法。

3、公安科技档案案卷号

公安科技档案以一项工程、一套设备、一项产品、一个课题、一个标准为单位立卷,并依据各类档案实际情况编排案卷号。

4、公安会计档案案卷号

公安财会档案在属类下,按财务会计年度时间进行立卷,依照报表、账簿、凭证、其他4个类别和时间先后分别排列,顺序编写案卷号。

5、公安干部档案案卷号

公安干部档案材料按照“一人一号”的原则,在干部死亡满5年后,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该干部档案,并按照死亡、归档时间先后编写案卷号。

6、公安声像档案案卷号

公安声像档案根据不同属类,分别以卷、册、盘、张为“案卷号”,各从1号编起,并结合所载各类档案内容注明与各类档案的参见号。

7、公安实物档案案卷号

公安实物档案依据实物属类、形成方式和收集时间编写案卷号。

(五)页号

1、页号是各案卷内对其文件所在位置的编号,即文件在案卷中的所在页号(一般以文件首页在案卷中的所在页号为准),一个案卷中的页号不得重复。

2、通常纸质案卷内有文字记录的页面都要编写页号,正面用铅笔编于右上角,背面编于左上角。非纸质档案页号可参照此编写方法,也可根据各地实际编写。

推荐第4篇:侦查建议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狱内侦查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整个监狱系统的监管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狱系统的狱内侦查工作,省监狱管理局于10月27日、28日在威海召开了全省监狱狱内侦查工作理论研讨会。我狱侦查科通过组织参加理论研讨会,发现这些年来侦查科尽管开展了不少日常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某些具体工作还是与兄弟单位存在不小的差距,因此为进一步深化我狱的狱内侦查工作,切实解决妨碍狱内侦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的“瓶颈”问题,现根据理论研讨会的会议精神、会议的经验交流成果以及近日省局下发的《狱内侦查工作规范》,特提出以下建议:

1、严格落实《规范》中队伍建设的相关细则。

(1)《规范》第八条中指出,监狱设立狱内侦查科(处),负责组织开展狱内侦查工作。狱内侦查科(处)警察配备应满足侦查工作需要,人数不少于6名。关押点多的单位应适量增加人员配备。

《规范》第十四条中指出,根据职责分工,侦查科履行下列职责:预防、侦查和打击狱内在押罪犯的违法犯罪活动;调研、控制狱情动态,组织召开狱情动态分析会,按时上报狱情动态分析分析报告;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狱内侦查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狱内侦查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组织开展监狱安全动态评估工作,做好监狱风险研判,每季度对监狱安全动态情况作出评估,并上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查、考核对耳目的物建、使用、撤销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具有各类危险倾向罪犯的排查、控制,以及狱内矛盾排处工作;实施对重要罪犯、黑恶类罪犯、外国籍罪犯、邪教类罪犯等特管罪犯的重点管控;搜集、处理情报信息资料;参与新入监罪犯甄别工作;组织开展罪犯坦白检举活动;建立健全业务资料,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制定并实施侦查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对基层侦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政工部门对侦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完成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目前,我狱狱内侦查科警察人数为4人,仅占到省局规定的三分之二,对于保持侦查科队伍的相对稳定,首先在人数上有了明显的不足,其次,侦查科现在的人员配备年龄结构偏向于中年层次,知识结构比较陈旧,这对于今后狱内侦查科工作队伍的延续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因此目前侦查科亟须新鲜血液的注入。另外,根据《规范》,侦查科的日常业务有所增加,涉及的层面比较多,繁杂的日常工作对于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结构较陈旧的干警无疑是个不小的负担,因此建议监狱党委把侦查科的人员配备到位,增加2—3名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作风正派,秉公执法,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专业技能的优秀干警,新配备的年青干警具有精力充沛、学习能力强、创新意识强、心理智能高等特点,凭借着这些优越的条件,再加上原有老干警侦查工作经验丰富、思维缜密等特点,今后的侦查科终将达到中青年相结合、优势互补的良好效果,一定能更好的配合监狱党委开展各项工作。

(2)《规范》第二十一条中指出,监狱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狱内侦查业务培训,适时开展理论研讨活动,不断提高狱内侦查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在职人员的再学习再教育,对于提升单位的业务水平有极大的帮助,同样,狱内侦查工作人员只有做到业务素质过硬,方能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所以对侦查员进行政策、法律和业务培训十分必要,因此建议监狱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常态化”的方式,多形式、不定期的举办狱内侦查有关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活动。另外,为了加强狱内侦查科与基层监区的联系,建议实行狱内侦查科与监区专职侦查员的垂直管理模式,编制在监区、分监区,业务直属侦查科,从而避免出现个别侦查员的事业心、责任感、业务能力缺失的现象。

2、严抓落实,进一步加强耳目建设。

耳目是距离危险分子、重点人物等危险源最近的人员,狱内耳目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

狱情、犯情,掌握第一手情报,能够及时制止犯罪活动、抗改行为,将各类监管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能够及时发现监管漏洞,对于深层次摸排犯情和安全隐患具有积极的作用。而目前,我狱的耳目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薄弱环节,导致信息渠道不够畅通:一是耳目受限于所处的监管环境,绝大部分耳目坦言为了避免得罪其他犯人,而不愿意做领导的眼线,害怕别人打击报复,认为自己做好了就行了,至于别人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积极主动靠拢政府、干警的意识淡薄,因此很多罪犯尽管口头上答应,但是不能向干警汇报有价值的情报,从而导致一些耳目的素质较低,质量较差,难以达到有效的利用目的。二是受限于耳目使用人的素质,由于耳目使用的干警在管理水平、教育培养力度、业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现象,耳目使用的价值受物建比例、合理布局影响,导致使用方法技巧单一,收集狱情、犯情积极性低,使得难以获取有价值的情报。三是耳目的作用发挥受限,根据近年来耳目汇报的情报与真正对侦破案件有价值的情报对比,后者仅仅占到前者的10%,形成了耳目的作用形同虚设这一老大难问题,因此,目前耳目的建设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按照《规范》科学地构建狱内耳目网络,押犯单位应有领导、有计划地物建耳目,耳目数量应达到押犯人数的3%以上,布局合理,形成网络,建立专档,专人管理,形成网络监控。二是加强考核,严格依据《狱内耳目奖惩规定》兑现奖惩,最大程度地激活狱内耳目这条信息源。根据《规范》第八十五条,监狱应严格耳目奖惩制度。对耳目的奖惩,应以行政奖惩为主,以物质奖罚为辅,坚持实事求是、保守秘密、调动耳目改造积极性的原则,结合耳目汇报情况的真伪和价值大小,依据奖惩规定,及时予以兑现。奖惩耳目一律不公开进行,不纳入计分考核台账管理,应由使用人单独向耳目宣布,记入耳目奖惩台账。另外,为调动耳目的积极性,建议监狱建立专项资金,对能提供有效情报的耳目和耳目使用人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从经济上予以激励。三是加强对耳目使用人的业务培训,对耳目日常的任务布臵、情报搜集、行为养成、奖惩规定、心理分析、思想教育等方面的业务进行再教育学习,使得干警在耳目管理上真正做到得心应手。

3、弥补不足,不断深化危重罪犯管控。

《规范》第四十七条中指出,对危险分子的管理控制,要做到“四知道”,并严格落实“三包”、“一夹”、“四固定”、“五不准”,每月至少进行两次谈话教育。实际工作中,包夹干警基本能保证做到危重犯的“四知道”,但具体的“三包”、“四固定”、“五不准”等管控措施大部分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具体实施起来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要在监区、干警、联号等方面入手,实行静态资料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灵活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深化危重犯的管控。

一是协同监区、全面规划,在监区内部、监区与监区之间建立科学合理的网络结构,通过深层次的摸排梳理、与耳目建设相结合,开展危重犯的犯情收集,形成详细的信息资料。二是建立危重罪犯的调动管理制度,实行危重罪犯的级别管控,监区要根据危重罪犯的情况,确立由包组干警的一级承包、包组干警与监区领导相结合的二级承包制度,另外,对于顽固犯成立专门的攻关小组,进行帮扶教育。三是严格落实对联号、包夹人的奖励,对危重罪犯的联号、包夹人体现责利对等原则:一方面适当提高危重罪犯的联号在考核分上的系数,另一方面对危险分子包夹的干警在经济上、政治上予以倾斜,提高危重罪犯管控工作的有效性。

推荐第5篇:公安机关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2010年8月2日至9月30日,我根据学校的安排,我在我们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这一方面可以增加我们对公安工作的进一步认识和书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另一方面,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增加自己的阅历,培养自己为人处世的好机会。

初次跨入公安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们更明白这里将是我们实习的好机会。我实习的地方时市局的经侦大队,这里共有民警二十多人,是一把维护市里经济安定的利剑。实习是将自己在大学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的一个转换过程,几年的大学是否学有所长,是否学以致用,通过这两个个月的实习就能够达到很好的检验效果。而第一次在自己所学专业的部门进行实习,我心里特别的激动。

经过在市局经侦大队两个月的实习,在实习指导警官的细心教导下,我已经从刚到大队对经侦公安工作的实践操作一片空白转变到对公安实践工作操作的进一步的熟练。特别是在自己跟从指导老师,对于经济案件的侦破了解已经从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进一步的和实践公安工作相结合。同时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实习单位和我的指导老师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经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熟悉了经侦部门的工作程序,掌握了侦破案件的规律;再者结合办案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为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和积累材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最后使我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得到了全面锻炼,为从事经侦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就收获来讲,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学习了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在工作中,王队长不断地教导我要认真学习并遵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及党的“十六大”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知“八荣八耻”的道德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为人诚恳,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尊敬民警,密切联系群众。在这段时间我都能够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及时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各地的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注意吸取和积累相关的业务知识,深入基层和通过各种渠道和民警一起开展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去。2在实习的过程中,民警师傅都能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履行职责,工作之余,便袋袋我们走进社区,走进群众,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及时给与帮助或予以解决,并且要记录和保留出警回执。这些使人民真正了解警察,真正体味警民之间鱼水情深的温暖,从而使警民关系和谐化,社会秩序稳定化。3学会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态度。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我坚持在工作中坚决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办案过程中,能虚心向民警学习,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操作规范、证据规格,熟知法律条款、文书制作规范格式、制作说明、适应范围、送达时限,案件受理、询(讯)问内容,裁量标准等。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经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我熟悉了经侦部门的工作程序,掌握了侦破案件的规律,同时结合办案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为我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和积累材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工作中随民警做到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忘我的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过程中做到不徇私情,时时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一般人看来,工作中就会有8小时制,可办案对里却不曾有过,不仅是没有时间限制,更是要讲究实效,在打伏击、抓捕的过程中更要设计方案,严格掌握时机,一举成功。4教会了我遵章守纪,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基本素质。在作好我们的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从未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观和权利观的改造,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勤政。尽管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所领导、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我们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们的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对照自觉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进一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以民为本,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带头勤政廉政,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对每一项工作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有布臵,有检查,有落实。自觉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志,为人诚恳,从小事做起。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工作作风要深入踏实,以身

作则,真抓实干,为人民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了解到公安民警的任务是多么的艰巨,他们的工作是多么的重要,我做为一名实习警官深深体会到了将来的任务是多么的重大,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所学习到的知识是多么的浅薄;通过这次见习,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同时也发现了我自己的很多不足,在剩下的在校期间,我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公安业务方面的学习,学好外语,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厚重的基础;通过这次实习,让我更加热爱警察这份崇高、光荣的职业,并且立志将来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祖国和人民的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国家的长治久安、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我要真诚的感谢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民警对我的关心和爱护,对我的帮助和教诲,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放心,今后我会好好工作,把这里的关荣传统发扬光大,无论我走到任何一个地方,在这里的收获都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虽然只两个月的时间,但我按照学校的实习大纲的规定,完成了规定的实习任务,这段不长的实习经历也必将对我今后的学习、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它让我知道了自己在毕业以后将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和我所将可能要从事的工作的实质大概是个什么情况,也为我今后的学习明确了方向,可以比较有重点的加强课外的学习,充分利用大学里的学习资源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希望这次在派出所的实习是我们走向社会、联系实际的一个良好开端,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更进一步,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如今实习工作已经结束,我也马上将带着这次实习的许多宝贵的经验走上正式的工作岗位,我将会牢记这次实习的经历,努力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成熟,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从现在开始,我会更加认真地规划人生,并一步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去努力,用实际行动向明天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脚踏实、一如既往的奋斗,在总结中前进,在学习中进步,努力把简单的事、把平凡的事做好,充满责任心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推荐第6篇:公安机关见习报告

见习报告

2011年2月20日至6月20日,我根据学校的安排,我在绵阳市平武县公安局平通派出所进行了为期四个月的见习。一方面增加我对公安工作的进一步认识和书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很好的增加自己的阅历,培养自己为人处世的好机会。

初次跨入公安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们更明白这里将是我们见习的好机会。我见习的地方平武县公安局平通派出所,这里共有民警十人,是一把维护当地社会经济安定有序的利剑。见习是将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的一个转换过程,否学有所长,是否学以致用,通过这几个月的见习就能够达到很好的检验效果。

经过在平武县公安局平通派出所四个月的实习,在实习指导警官的细心教导下,我已经从刚到派出所对派出所工作的一片空白转变到对公安实践工作操作的进一步的熟练。特别是在自己跟从指导老师,对于各种案件的查处了解已经从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进一步的和实践公安工作相结合。同时在这两个月的见习中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单位和我的指导老师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治安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熟悉了派出所的工作程序,掌握了基层治安案件的

规律;为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和积累材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最后使我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得到了全面锻炼,为从事公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就收获来讲,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了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在工作中,史波指导员不断地教导我要认真学习并遵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为人诚恳,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尊敬民警,密切联系群众。在这段时间我都能够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及时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各地的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注意吸取和积累相关的业务知识,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去。

二、在实习的过程中,民警师傅都能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履行职责,工作之余,便带我走进

社区,走进群众,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及时给与帮助或予以解决。这些使人民真正了解警察,真正体会警民之间鱼水情深的温暖,从而使警民关系和谐化,社会秩序稳定化。

三、学会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态度。在这几个月的实习中,我坚持在工作中坚决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办案过程中,能虚心向民警学习,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操作规范、证据规格,熟知法律条款,案件受理、询(讯)问内容等。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治安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我熟悉了派出所的工作程序。在工作中随民警做到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忘我的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过程中做到不徇私情,时时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教会了我遵章守纪,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基本素质。在作好我们的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从未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观和权利观的改造,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勤政。尽管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所领导、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我们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们的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对照自觉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进

一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以民为本,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带头勤政廉政,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对每一项工作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有布臵,有检查,有落实。自觉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志,为人诚恳,从小事做起。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工作作风要深入踏实,以身作则,真抓实干,为人民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这段时间的见习,我了解到公安民警的任务是多么的艰巨,他们的工作是多么的重要,我做为一名见习警官深深体会到了将来的任务是多么的重大,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所学习到的知识是多么的浅薄;通过这次见习,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同时也发现了我自己的很多不足,在剩下的在校期间,我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公安业务方面的学习,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厚重的基础;通过这次见习,让我更加热爱警察这份崇高、光荣的职业,并且立志将来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祖国和人民的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国家的长治久安、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我要真诚的感谢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民警对我的关心和爱护,对我的帮助和教诲,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放心,今后我会好好工作,把这里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

无论我走到任何一个地方,在这里的收获都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虽然只四个月的时间,但我按照学校的见习大纲的规定,完成了规定的见习任务,这段不长的见习经历也必将对我今后的学习、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它让我知道了自己在毕业以后将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和我所将可能要从事的工作的实质大概是个什么情况,也为我今后的学习明确了方向,可以比较有重点的加强课外的学习,充分利用学校里的学习资源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希望这次在派出所的见习是我走向社会、联系实际的一个良好开端,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更进一步,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从现在开始,我会更加认真地规划人生,并一步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去努力,用实际行动向明天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脚踏实、一如既往的奋斗,在总结中前进,在学习中进步,努力把简单的事、把平凡的事做好,充满责任心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推荐第7篇:公安机关实习报告

实习总结

我们通过二年的法律专业学习,对我国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可知识也只是停留在书本,为进一步提高我们自身的法律知识,灵活地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充分做到学以致用。因此,学院特意联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作为我们的实习单位。

初次跨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们更明白这里将是我们实习的好机会。**派出所市深圳市第一大所,在编民警200多人,所辖区面积只有2.55平方公里,但其辖区内娱乐场所之多、人口密度之大,在同类派出所当中可谓首屈一指。出于以上原因,**辖区环境特别的复杂,各种案件的多发地段。然而,同时这也是我们学习的好机会,学院(**点)学子在这三个月当中为自己的人生增添了辉煌的一笔。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由于在学院真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及党的“十六大”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知“八荣八耻”的道德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为人诚恳,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尊敬民警,密切联系群众,深受派出所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和拥护。我们大部分同学都能够处理好工学关系,及时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各地的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注意吸取和积累相关的业务知识,深入基层和通过各种渠道和民警一起开展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区。

我们**所实习点的20人中的12人在巡逻组中,在开始的一个月中我们跟随警长进社区,派出所辖区设社区,社区中有警(副)长,警员。民警都能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履行职责,工作之余,便袋袋我们走进社区,走进群众,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平时派出所民警24小时值班(三班倒),且奉行“有警必出,有警必接”的方针,及时给与帮助或予以解决,并且要记录和保留出警回执。这些使人民真正了解警察,真正体味警民之间鱼水情深的温暖,从而使警民关系和谐化,社会秩序稳定化。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在工作中坚决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办案对里的8名学子,都能虚心向民警学习,在办案过程中,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操作规范、证据规格,熟知法律条款、文书制作规范格式、制作说明、适应范围、送达时限,案件受理、询(讯)问内容,证据采集、听证范围、裁量标准等。

在工作中随民警做到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忘我的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过程中做到不徇私情,时时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一般人看来,工作中就会有8小时制,可办案对里却不曾有过,不仅是没有时间限制,更是要讲究实效,在打伏击、抓捕的过程中更要设计方案,严格掌握时机,一举成功。总之三个月来,学院学子同民警一起积极参与辖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办理了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数百件,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为辖区的经济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遵章守纪,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在作好我们的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从未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观和权利观的改造,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勤政。

尽管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所领导、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我们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们的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对照自觉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进一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以民为本,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带头勤政廉政,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对每一项工作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自觉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志,为人诚恳,从小事做起。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工作作风要深入踏实,以身作则,真抓实干,为人民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

05警

(一)班(**派出所负责人):***

二〇〇七年七月 三 十

推荐第8篇:鸟儿的侦查报告

巩固提高练习

一、读拼音,写词语。

zhēn chá pēi tāi yōu yù wǎn zhuǎn tòng xī( ) ( ) ( ) ( ) ( ) wēi xiã yǎng wàng yān cōng wū rǎn nián chóu ( ) ( ) ( ) ( ) ( )

二、比一比,再组词。

胚( ) 稠( ) 粘( ) 囱( ) 杯( ) 凋( ) 贴( ) 窗( )

三、多音字组词语。

yàn( ) zhān( ) 咽 粘

yâ( ) nián( )

四、在括号里填上合适的词语。

传递(

营救(

污染(

受到(

感到(

迷失(

一( )报告

一( )礁石

一( )情况

五、照样子,写词语。

重重地 美美地 ( ) ( ) ( ) 又粘又稠 又高又大 ( ) ( ) ( )

六、照样子,改写句子。

例:老汉用力推开了沉重的三轮车。 沉重的三轮车被老汉用力推开了。 1.又黏又稠的石油粘住了海鸥的羽毛。

。 2.吃了喷洒过农药的害虫毒死了小燕子。

。 3.人类滥用农药污染了环境。

七、读一读、说一说。

1.作者的四份侦察报告分别从哪个方面说明了鸟类遭到人类破害的种种情形?

2.如果你是小鸟,你会向人类发出什么提醒呢?

八、按原文的意思填空,并体会作者的心情。

1、( ),( ),( ),还有( ),它们全都受到了( )。作者的心情:( )。

2、( ),我希望,应该有更多的鸟儿在( )里欢乐地( )。作者的心情:( )

九、读短文,回答问题。

保护小鸟

我非常喜欢鸟,羡慕它们能在天空中自由飞翔。它能向上直飞到云霄里去,又能像飞机一样平稳滑翔;有时还能像炮弹一样坠下来,隐藏到草丛树丛里不见了。我要是能像它们一样飞多好啊,这样我捉迷藏小朋友就找不到我了,而且我还能到全世界去旅游,多美呀!可惜我不会飞,因为我是人,我没有翅膀。假如我会飞,我可以跟鸟儿一起举行一次“飞行”比赛呢。

在我住的小区里,环境很好,有着大片的树林子,每天从早到晚都能听见小鸟的叫声。有的像在唱歌,有的像拉二胡,还有的像在弹钢琴,许多小鸟在一起,就是在唱大戏。各种各样的叫声,就是一曲曲动听的曲子。它们在唱歌时,还会在天空翩翩起舞呢!

有一次,一位小哥哥抓了一只小鸟,把小鸟送给我,我就马上把小鸟放了,小哥哥奇怪得问我:你为什么不要这只小鸟?我生气的说:“我想听小鸟在天空中唱歌,抓住它,它就不会唱歌给我听了。”他对我说;“那我再也不捉小鸟了,我也要保护小鸟。”我听了这句话说:“这样才是好哥哥。”

听听小鸟的歌声吧,多么美妙;看看小鸟的舞蹈吧,多么精彩。我们可不能伤害它们啊,否则,我会哭的!

1、在括号里填上合适的词语

( )的歌声 ( )的舞蹈 ( )的曲子

2、用加点的词语写句字。

有的像在唱歌,有的像拉二胡,还有的像在弹钢琴,许多小鸟在一起,就是在唱大戏。 有的„„有的„„还有的„„:

十、你人类的哪些活动还对小鸟有伤害吗?请你查一查,找一找,然后利用这些资料,写一份“保护环境,爱护小鸟”的倡议书。或者出一期“爱护小鸟---人类的朋友”的手抄报。

参考答案:

一、侦察、胚胎、忧郁、婉转、痛惜、威胁、仰望、烟囱、污染、粘稠、

二、胚胎、杯子;稠密、凋零;烟囱、窗子;

三、咽下、呜咽;粘住、粘液;

四、传递信息、营救人质、污染环境、受到打击、感到吃惊、迷失方向、一份报告、一座礁石、一种情况;五略,六:1.海鸥的羽毛被又黏又稠的石油粘住了。2.小燕子被吃了喷洒过农药的害虫毒死了。3.环境被人类滥用农药污染了。

推荐第9篇:疟疾主动侦查报告

高阳乡卫生院

高阳乡主动病例侦查报告

时间:2010年12月25日上午8:30

地点:高阳镇高阳西村

为落实2014年实现消除疟疾目标,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杜绝疟疾传染源的扩散。在疟疾流行季节进行开展疟疾督导工作。我镇防保股工作人员来到高阳西村进行疟疾督导工作。在该村督导发热病人2名,病人姓名:张美玲,黄亦然。发热病人均无传染源,均不是疟疾病人,同时对2名发热病人的四周邻居开展调查询问70人,均未发现有传染个人,排除疟疾怀疑。

督导同时又为群众详细讲解疟疾的临床症状,传播途径,预防方法和国家免费治疗政策,进一步使群众了解掌握疟疾防治知识,提倡居民使用科学方法防病治疗,切断传播途径,在有蚊虫季节正确使用蚊帐,蚊香,驱虫剂等防蚊措施,清楚户外垃圾,污水,根除蚊子孽生场所,搞好个人卫生防治疾病,促进健康!

高阳镇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办公室 2010年12月25日

2010年高阳镇疟疾督导计划

根据2010年高阳镇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工作计划需要,开展2010年第二季度疟疾项目工作,完成三个村督导工作,包括:顿屯村,黄岗村,西黄庄村。和高阳西村村的主动侦查工作。确保我镇2010年全球基金疟疾项目顺利实施,暗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高阳镇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组

2010年10月15日

高阳镇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办 对高阳镇高阳西村疟疾项目办的督导反馈意见 为了更好了解全球疟疾项目在我县的运转情况,提高乡级对村级的督导质量,即使发现并解决项目运转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疟疾项目在我镇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管理与技术方案》的要求,围绕《项目督导工作手册》的内容,结合我镇项目督导重点,镇疟疾项目办组织有关人员于2010年12月25日对高阳镇高阳西村尽享项目督导,其结果如下:

由于我镇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刚刚启动,村医生对全球疟疾积基金的认识,理念,管理要求及实施不太了解,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 环境卫生差。

2, 未见宣传栏进资料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要求村卫生室尽快完善疟疾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村内坏境,利用各种方式和机会提高村民对疟疾防治知识的了解。

高阳镇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办公室

2010年12月25日

推荐第10篇:刑事侦查实习报告

资源县公安局梅溪派出所——侦查系实习报告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大三的实习生活体验增添了许多新的感悟。尤其是大三下学期为期十四周的实习生活,无论是公安实践的业务知识,还是人情交往处理方式中,都留给我深刻的印象,更是生动的一课,加深了我对警察这份职业的热爱,更坚定了我的选择。我在这十四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进一步了解了刑警这个职业,细化了一些以前对刑警的认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资源县公安局梅溪派出所,该所共有正式民警5人。实习期间为4月10日—6月20日,经历71天。

(一)、梅溪派出所的工作任务是: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5、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6、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破应由派出所受现的一般刑事案件。

7、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作;

9、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掌握控制工作;

10、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11、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梅溪派出所的工作权限: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对本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民用危险物品、违禁品、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

2、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权和处罚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经派出所上一级领导批准,可以强制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当场盘问、检查和留置盘问权。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可以依法进行盘问、检查(检查包括对被盘问人的人身和其携带物品的检查)。经盘问检查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有现场作案嫌疑、携带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可带至派出所,经派出所长批准对其继续盘问,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下八小时。

4、依法实施刑事案件调查权、强制措施权和搜查权。

5、依法执行社会 社会监督改告、监督考察权。

6、按照法律法规,有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权。

7、在规定的紧急情况下,有优乘坐权、优先通行权和优先使用权。

8、在规定的紧急情况下,有限制通行权、限制停留权和交通管制权。都说刑警是最接近社会生活的,那我们大队就是最直接的接触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里,一年365天每天都能遇到365种人,365种事情,而每一种事情你又无法去预料它是不是危险的,是不是每件事情都可以去顺利的解决,是不是每次抓捕任务都能顺利、成功完成的。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支队四大队实习,主要从事的是外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申请协查事宜办理,跟随侦查人员进行化装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以及一些其他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协查事宜的具体规定,了解了侦查部门在申请异地协查工作的一些基本流程及相关手续。

(一)学习协查工作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介绍了一些关于相关的业务知识,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外来协查程序暂行规定的书。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协查一些细节东西,通过学习,使我学到了课堂上学不到的业务知识,丰富了自己的业务知识。

(二)对外来协查人员要求协查的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处理了外地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来我队要求协查案件10余起,负责外地公安人员接待,案件登记,入档编号。对于符合协查条件的,并跟随侦查人员协助外地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通过技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手机进行定位,以及最后的抓捕工作。

(三)协助侦查人员对网上逃犯进行抓捕

4月11日,是我第一次参与抓捕任务。在前几天,我大队得到某监狱狱侦科电话,称有一服刑犯人写举报信说有一保定籍男子,在保定将人打成重伤后,现藏身于承德市。我大队得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在网上查找此人,发现该人已在保定上网,系网上追逃逃犯。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先后了解到他妻子为承德人,现在正为产期,该男子很有可能在某医院陪护。对此,我们立即对市几家医院进行走访调查,后发现其妻子在市妇幼保健院待产,该犯罪嫌疑人天天在这里陪护,由于考虑到家庭因素,我们本着人性化执法,决定在其妻子产后再对其进行抓捕。我们立即制定了抓捕方案,在医院守侯三天后,决定在其妻子产后的第二天对其进行抓捕。到抓捕地点后,由于此时抓捕地点情况极为复杂,我们又临时改变抓捕方案。最后在护士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从病房引出后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所实习的部门主要负责抓捕,所以在校学习的擒拿及查缉战术在实际工作中及其重要。针对4月11日的抓捕从头到尾共运用了在校所学科目四门,查缉战术、犯罪心理学、擒拿、侦查措施与策略。

侦查措施与策略贯穿整个抓捕过程。比如说,在抓捕当天病房人相对较多,原定的在夜间,趁其熟睡时对其进行抓捕已然不可能,根据当时情我们又换其他策略,决定通过护士的配合,在将其引出病房后,在对其抓捕,这样,即使犯罪嫌疑人反抗,也不必担心,毕竟楼道不是病房,不会伤及无辜。还有一点,在楼道对犯罪嫌疑人抓捕,抓捕后可以马上将其带离现场,不会遭到其家人的围攻,有助于抓捕工作的顺利完成。由此可见,侦查措施与策略在公安刑警工作中由为重要。

犯罪心理学,是整个抓捕过程的灵魂,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整个抓捕过程中,我们都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随时改变策略、措施,只有把握好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才能正确的运用侦查措施与策略的知识,制定相应的抓捕计划,才能提高抓捕成功的几率,这样看来,犯罪心理学也对抓捕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查缉战术、擒拿在整个抓捕过程中也十分重要,查缉战术中,各个队员配合的默契与否,根据占位选择的擒拿手法,擒拿手法运用的灵活与否,都直接关系着抓捕任务的成功与否。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在实习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协查业务,外地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来我处办理协查时,经常是法律手续不齐全,要不就是没有单位介绍信,要不就是没有携带立案决定书,还有就是要求对犯罪嫌疑人的电话号上技术手段侦查时,往往是没有立案单位技侦人员随行,这也是最严重的问题,这也是最突出的问题。

我想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对技侦相关规定太过于烦琐,往往因手续问题,错过有利战机;

二、办案人员业务素质还是不够高,既然有这方面的规定,确未按相关程序进行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学校在平时工作中,一定要注意相关办案政策、规定,以便顺利进行侦查。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刑警一线实际工作,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1、在面授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有的同学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2、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3、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网上追逃所有业务都是通过网络,这样不但节约了查找逃犯档案的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节约了办案时间。

4、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公安业务是在学校

课程中没有的,而且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对列入上网通缉犯罪嫌疑人进行上网登记时,计算机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在这短短的十四周里,我看到的是我们的干警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法律的负责;对公安事业的热爱,对犯罪分子的嫉恶如丑!这些都深深的感动我,影响我今后一辈子的警察生涯。同是,我也看到了当前我们公安工作寸在的问题。作为一名省警察学院的学生,要看到成绩,同时也应看到不足。看不到成绩,我们会失望,陷入悲观主义;看不到问题,我们会狂妄,我们的事业就会失败。当前,我觉得群众工作迫切需要加强,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犯罪产生于社会,妄图单纯依靠公安一家来应对犯罪问题的观点是幼稚的。应该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预防犯罪,打击犯罪,消除犯罪。这既符合我们一贯以来走群众路线的作风一致,也和国际警界第四次警务革命的精神相一致。我们也可以以次为契机,缩小同发达国家警界的差距。警力不足和装备太差的矛盾随着犯罪高潮的来临也凸显出矛盾,同时警力的不足的准备的差也是相对性的,当前消除这种相对性的不足和差是增加警力和改善准备的捷径。有些层级的公安机关的人员可以精简,有些装备可以放到更需要的地方。这比直接增加警力和增加装备投入更加符合我们的国情。

虽然警察没有经商的谋略,赚钱的智慧,哲理的思维和似水的柔情,但面对着每一件错综复杂的事情总能找出一种方法去解决人民的每一份疾苦。记得跟着师傅做每一份笔录,处理每一个案件,我总有无尽感慨的目光投向仅比我大了四五岁的年轻师傅,因为他在失衡的心灵上寻找到了支点,默默的做他那一份工作,即使再苦再累,他也是那样的用心,不计较个人得失,因为警察从事的是真正的男子汉的职业。

记得有一次吃工作餐时听一位老刑警讲他曾经在新婚的时候出警,而且还下十几米深的井去把一具尸体背上来情形的时候,自己怎么也体验不到那个时候的场景。是啊,警察也是普通人,只是穿着警服的公民而已,他们和平常人一样,有着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也有数不尽的压力和烦恼,只不过是他们的特殊职业性质所致,他们必须去认真地完成自己的该做的事情。

一位领导说:“全国公安天天在牺牲,时时在流血。”这用血的教训告诉人们,在物欲横流的大潮中,人民警察用生命吹涨着正义的风帆,用肩膀撑着一张张绿荫,他们正是和平时期最需要的群体,因为警察从事的职业是用他们的生命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11篇:侦查

2015侦查复试(回忆)

一、概念比较(有一个是判断分析力的,记不起是哪个了) 1.被寻找客体和受审查客体 2.侦查途径和侦查措施 3.伪装现场和伪造现场 4.破案和侦查终结 5.破碎文书与分离文书 6.步法特征和步幅特征 7.字形特征和字体特征

二、判断分析(有一个想不起来了)

1.我国最早的法令性质的侦查著作是《折狱龟鉴》 2.按先后顺序将现场分为主体现场和关联现场

3.按工具与客体的作用方式和结果,痕迹分为静态印压痕迹和动态线形痕迹 4.提取原物是收集文书的首选方式

三、简答

1. 侦查权的运行原则 2. 痕迹检验中的比较检验 3. 走私犯罪的特点 4. 文书检验的物理方法

四、简述

1.侦查讯问的策略

2.侦查中的依靠群众原则

五、案例分析(案例内容大概是职务犯罪和初查的情况,要求分析案件情况,下一步侦查方案)

面试:

英语自我介绍+一段英文念过之后概括内容+抽两道专业问题,一道侦查,一道文检或痕迹(看运气,抽的题简单分自然高)

文书重点:第一二五六章 痕迹重点:第一章,手足工枪

参考(来自网络)

侦查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侦查的研究方向 侦查的性质 通缉的条件

追缴赃款赃物的方法

从人权视角看,侦查中如何保障人权 讯问的立法趋向

侦查学的形成形态(侦查学的创始经过) 侦查讯问、预审、审讯的区别、联系 侦查权运用的基本原则

经济案件侦查调查取证的途径 侦查学的理论困境 侦查学的研究方法 刑事特情的保护 侦查实验的规则

职务犯罪的规律、方法、特点 刑事案件的结构要素 徇私舞弊案件的特点 经济案件侦查的管辖分工 疑难案件的成因

犯罪信息与侦查协作的关系 侦查主体组织模式 侦查权的性质

案件性质和事件性质的关系 实地勘验的方法 死亡时间推断的指标 经济案件侦查的特点 中国侦查体制的利弊 侦查策略的特征

恐怖主义犯罪的定义、侦查 刑事特情的条件 分析判断时间的因素 诱惑侦查的认识 伪劣商品犯罪的种类 杀人案件的特点 讯问的基本策略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侦查工作的特点 侦查与侦察的区别、联系 侦查学学科性质 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侦查学的学科位置 侦查的概念

搜查的现行规定、实践和完善

“命案必破、专项斗争”的法律评价 勘查终结的条件

刑事案件侦查的合法性、正义性 刑事案件的结构要素 辨认的基本原则 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 保险诈骗案件的侦查方法 刑事特情(*)

公安学和刑事侦查学的比较 搜查的立法完善 初查和侦查的区别 侦查权的运行特点 涉税案件的侦查措施 侦查终结的条件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立法倾向 侦查机关的改革重点 辨认规则

侦查认识活动的特点 犯罪活动的规律

侦查学研究对象、侦查的结构体系 信用卡诈骗的主要犯罪手段

文书检验

伪造印文的手法 印文的一般特征 凹版印品的特点 识别添写文书

复印文书检验的任务 打印文书的种类

引起复印文书图文及其附加痕迹变化的主要原因 文书检验的一般方法 文书检验的对象

印刷文书的母版、子板有哪些情形 文书检验的任务平板印品的特点

书写形成时间检验的任务 书写工具鉴定的任务 高仿真印文能否同一认定

举例说明放大镜在文书检验中的作用 人像照片的鉴定依据

印刷文书同版鉴定的主要依据 变造文书的方法 20.21.22.23.24.25.26.27.28.29.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1.2.3.4.5.

如何判断黑色签字笔字迹与普通印尼印文形成的先后顺序 雕刻法伪造印文的特点

文书物证与可疑文书物证有何不同 怎样保全文书物证

平板印品和凹版印品的比较 文书检验中显微镜的作用

圆珠笔字迹和印油形成的先后顺序(*) 不可见光在文书中的作用(*) 涉税案件的侦查措施

复印文书同一认定的根据、表现形式

痕迹检验

根据鞋印特征是否可进行人身同一认定,为什么 涉及案件中阳膛线痕迹特征及在鉴定中的意义

如何以设计弹头、弹壳痕迹特征判断发射的枪支种类

射击弹流初生痕迹、次生痕迹的区别,在枪支同一认定中的价值

指纹分类的依据、检材指印、样本指印的指纹类型相同或不同有何意义 工具痕迹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 引起步法痕迹变化的因素

锯痕特征是否可进行工具的同一认定 痕迹检验的发展趋势 汗液手印的显现步骤 指印形成的科学基础 枪支射击中他射的特点 枪支自射的特点 影响手印的特征因素 脚掌、手掌纹线的区别 擦划痕迹的特点

现场手印和犯罪行为的关系

司法鉴定

法医学的分支学科

生物性检材提取、保存、送检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鉴定人的种类

司法鉴定体制的现状 鉴定结论的非法律性评价

有关英语词汇

案件 case

案件发回 remand/rimit a case (to a low court)

案件名称 title of a case

案卷材料 materials in the case

案情陈述书 statement of case

案外人 person other than involved in the case

案值 total value involved in the case

败诉方 losing party

办案人员 personnel handling a case

保全措施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protective measures

报案 report a case (to security authorities)

被告 defendant; the accused

被告人最后陈述 final statement of the accused

被告向原告第二次答辩 rejoinder

被害人 victim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victim's agent ad litem

被上诉人 respondent; the appellee

被申请人 respondent

被申请执行人 party against whom execution is filed

被执行人 person subject to enforcement

本诉 principal action

必要共同诉讼人 party in neceary co-litigation

变通管辖 jurisdiction by accord

辩护 defense

辩护律师 defense attorney/lawyer

辩护人 defender

辩护证据 exculpatory evidence; defense evidence

辩论阶段 stage of court debate

驳回反诉 dismi a counterclaim; reject a counterclaim

驳回请求 deny/dismi a motion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ject/dismi the appeal and sustain the original judgement/ruling

驳回诉讼 dismi an action/suit

驳回通知书 notice of dismial

驳回自诉 dismi/reject a private prosecution

驳回自诉裁定书 ruling of dismiing private-prosecuting case

补充答辩 supplementary answer

补充判决 supplementary judgement

补充侦查 supplementary investigation

不公开审理 trial in camera

不立案决定书 written decision of no case-filing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written decision of disapproving an arrest

不起诉 nol pros

不予受理起诉通知书 notice of dismial of accusation by the court

财产保全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attachment; application for property preservation

裁定 order; determination (指最终裁定)

裁定管辖 jurisdiction by order

裁定书 order; ruling

裁决书 award

采信的证据 admitted evidence

查封 seal up

撤回上诉 withdraw appeal

撤诉 withdraw a lawsuit

撤销立案 revoke a case placed on file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rescind the original judgement and remand the case ro the original court for retrial

出示的证据 exhibit

除权判决 invalidating judgement (for negotiable instruments)

传唤 summon; call

传闻证据 hearsay

答辩 answer; reply

答辩陈述书 statement of defence

答辩状 answer; reply

大法官 aociate justices; justice

大检察官 deputy chief procurator

代理控告 agency for accusation

代理申诉 agency for appeal

代理审判员 acting judge

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agency for application of the bail pending trial with restricted liberty of moving

弹劾式诉讼 accusatory procedure

当事人陈述 statement of the parties

当庭宣判 pronouncement of judgement or sentence in court

地区管辖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地区检察分院 inter-mediate People's Procuratorate

第三人 third party

调查笔录 record of investigation

定期宣判 pronouncement of judgement or sentence later on a fixed date

定罪证据 incriminating evidence; inculpatory evidence

冻结 freeze

督促程序 procedure of supervision and urge

独任庭 sole-judge bench

独任仲裁员 sole arbitrator

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compulsory measures against impairment of civil action

对席判决 judgement inter parties

二审 trial of second instance

二审案件 case of trial of second insurance

罚款 impose a fine

法定证据 statutory legal evidence

法定证据制度 system of legal evidence

法官 judges

法警 bailiff; court police

法律文书 legal instruments/papers

法律援助 legal aid

法律咨询 legal consulting

法庭辩论 court debate

法庭调查 court investigation

法庭审理笔录 court record

法庭审理方式 mode of court trial

法庭庭长 chief judge of a tribunal

法院 court

法院公告 court announcement

反诉 counterclaim

反诉答辩状 answer with counterclaim

反诉状 counterclaim

犯罪嫌疑人 criminal suspect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a collateral civil action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 defendant of collateral civil action

复查 reexamination; recheck

复验 reinspect

高级法官 senior judge

高级检察官 senior procurator

高级人民法院 Higher People's Court

告诉案件 case of complaint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case accepted at complaint

告诉申诉庭 complaint and petition division

工读学校 work-study school for delinquent children

公安部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公安分局 public security sub-bureau

公安厅 public security bureau at the levels of provinces, autonomous regions and cities under direct jurisdic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公开审理 trial in public

公开审判制度 open trial system

公示催告程序 procedure of public summons for exhortation

公诉案件 public-prosecuting case

公诉词 statement of public prosecution

公证机关 public notary office

共同管辖 concurrent jurisdiction

管辖 jurisdiction

国际司法协助 international judicial aistance

海事法院 maritime court

合议庭 collegial panel

合议庭评议笔录 record of deliberating by the collegiate bench

和解 composition; compromise

核对诉讼当事人身份 check identity of litigious parties

恢复执行 resumption of execution

回避 withdrawal

混合式诉讼 mixed action

基层人民法院 basic People's Court

羁押期限 term in custody

级别管辖 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 of courts at different levels

监视居住 living at home under surveillance

监狱 prison

检察官 procurator

检察权 prosecutorial power

检察委员会 procuratorial/prosecutorial committee

检察院 procuratorate

检察院派出机构 outpost tribunal of procuratorate

简易程序 summary procedure

鉴定结论 expert conclusion

经济审判庭 economic tribunal

径行判决 direct adjudication without seions; judgement without notice

纠问式诉讼 inquisitional proceedings

拘传 summon by force; summon by warrant

拘留所 detention house

举报 information/report of an offence

举证责任 burden of proof; onus probandi

决定书 decision

军事法院 military procuratorate

开庭审理 open a court seion

开庭通知 notice of court seion

勘验笔录 record of inquest

看守所 detention house

可执行财产 executable property

控告式诉讼 accusatory proceedings

控诉证据 incriminating evidence

控诉职能 accusation function

扣押 distrain on; attachment

扣押物 distre/distraint

宽限期 period of grace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petition for labor dispute arbitration

劳改场 reform-through-labor farm

劳教所 reeducation-through-labor office

类推判决的核准程序 procedure for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analogical sentence

累积证据 cumulative evidence

立案报告 place a case on file

立案管辖 functional jurisdiction

立案决定书 written decision of case-filing

立案侦查 report of placing a case on file

利害关系人 interested party

临时裁决书 interim award

律师见证书 lawyer's written attestation; lawyer's written authentication

律师事务所 law office; law firm

律师提前介入 prior intervention by lawyer

免于刑事处分 exemption from criminal penalty

民事案件 civil case

民事审判庭 civil tribunal

民事诉讼 civil action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al Law

扭送 seize and deliver a suspect to the police

派出法庭 detached tribunal

派出所 police station

判决 judgement; determination

判决书 judgement; determination; verdict (指陪审团作出的)

旁证 circumstantial evidence

陪审员 juror

批准逮捕 approval of arrest

破案 clear up a criminal case; solve a criminal case

破产 bankruptcy; insolvency

普通程序 general/ordinary procedure

普通管辖 general jurisdiction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procedure of bankruptcy and liquidation of a busine corporation

起诉 filing of a lawsuit

起诉 sue; litigate; prosecute; institution of proceedings

起诉状 indictment; information

区县检察院 graroots People's Procuratorate

取保候审 the bail pending trial with restricted liberty of moving

缺席判决 default judgement

人民调解委员会 People's Mediation Committee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cases concerning determination of property as qwnerle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cases concerning determination of a citizen as incompetent or with limited disposing capacity

上诉 appeal

上诉人 appellant

上诉状 petition for appeal

少管所 juvenile prison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of social security

涉外案件 cases involving foreign interests

涉外民事诉讼 foreign civil proceedings

涉外刑事诉讼 foreign criminal proceedings

申请人 applicant; petitioner

申请书 petition; application for arbitration

申请执行人 execution applicant

申诉人宣誓书 claimant's affidavit of authenticity

申诉书 appeal for revision; petition for revision

神示证据制度 system of divinity evidence

神示制度 ordeal system

审查案件 case review

审查并决定逮捕 examine and decide arrest

审查起诉阶段 stage of review and prosecution

审理通知书 notice of hearing

审判长 presiding judge

审判长宣布开庭 presiding judge announce court in seion

审判管辖 adjudgement/trial jurisdiction

审判监督程序 procedure for trial supervision

审判委员会 judicial committee

审判员 judge

审问式诉讼 inquisitional proceedings

生效判决裁定 legally effective judgement/order

胜诉方 winning party

省市自治区检察院 higher People's Procuratorate

失踪和死亡宣告 declaration of disappearance and death

实(质)体证据 substantial evidence

实物证据 tangible evidence

实在证据 real evidence

示意证据 demonstrative evidence

视听证据 audio-visual evidence

收容所 collecting post; safe retreat

首席大法官 chief justice

首席检察官 chief procurator

受害人的近亲属 victim's immediate family

受理 acceptance

受理刑事案件审批表 registration form of acceptance of criminal case

受送达人 the addreee

书记员 court clerk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court clerk reads court rules

书证 documentary evidence

司法部 Ministry of Justice

司法机关 judicial organizatons

司法警察 judicial police

司法局 judicial bureau

司法厅 judicial bureau at the levels of provinces, autonomous regions, and cities under direct jurisdic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司法协助 judicial aistance

死缓的复核 judicial review of death sentence with a retrieve

死刑复核程序 procedure for judicial review of death sentence

死刑复核权 competence for judicial review of death sentence

送达 service of proce

送达传票 service of summons/subpoena

送达诉状 service of bill of complaint

搜查 search

诉 sue; suit; action; lawsuit

诉前财产保全 property attachment prior to lawsuit

诉讼 litigation; lawsuit; sue; action

诉讼保全 attachment

诉讼参加人 litigious participants

诉讼代理人 agent ad litem

诉状 complaint; bill of complaint; state of claim

特别程序 special procedures

提起公诉 institute a public prosecution

铁路法院 railway court

铁路检察院 railroad transport procuratorate

庭审程序 procedure of court trial

通缉 wanted for arrest

投案 appearance

退回补充侦查 return of a case for supplementary investigation

委托辩护 entrusted defense

未成年人法庭 juvenile court

无行政职务的法官 aociate judge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refuse to appear in court without due cause

无罪判决 acquittal, finding of “ not guilty ”

物证 material evidence

先予执行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advanced execution

先予执行 advanced execution

刑事案件 criminal case

刑事拘留 criminal detention

刑事强制拘留 criminal coercive/compulsory measures

刑事审判庭 criminal tribunal

刑事诉讼 criminal proceedings

刑事诉讼法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刑事自诉状 self-incriminating criminal complaint

行政案件 administrative case

行政审判庭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行政诉讼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行政诉讼法 Administrative Procedural Law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cases concerning the declaration of disappearance and death

宣判笔录 record of rendition of judgement

选民资格案件 cases concerning qualifications of voters

询问证人 inquire/question a witne

训诫 reprimand

讯问笔录 record of interrogation

询问犯罪嫌疑人 interrogate criminal suspect

言词证据 verbal evidence

要求传唤证人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subpoena

一裁终局 arbitration award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一审 trial of first instance

一审案件 case of trial of first instance

应诉通知书 notice of respondence to action

有罪判决 sentence; finding of “guilty”

予审 preliminary examinantion; pretrial

原告 plaintiff

院长 court president

阅卷笔录 record of file review (by lawyers)

再审案件 case of retrial

再审申请书 petition for retrial

责令具结悔过 order to sign a statement of repentance

债权人会议 creditors' meeting

侦查阶段 investigation stage

侦查终结 conclusion of investigation

征询原、被告最后意见 consulting final opinion of the plaintiff and defendant

证据 evidence

证据保全 preserve evidence

证据保全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evidence preservation

证人证言 testimony of witne; affidavit

支付令 payment order/warrant

知识产权庭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ibunal

执行程序 procedure execution

执行逮捕 execution of arrest

执行和解 conciliation of execution

执行回转 recovery of execution

执行庭 executive tribunal

执行异议 objection to execution

执行员 executor

执行中止 discontinuance of execution

执行终结 conclusion of execution

指定辩护 appointed defense

指定仲裁员声明 statement of appointing arbitrator

中级人民法院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中途退庭 retreat during court seion without permiion

仲裁 arbitration

仲裁被诉人 respondent; defendant

仲裁裁决 award

仲裁申请书 arbitration

仲裁申诉人 claimant; plaintiff

仲裁庭 arbitration tribunal

仲裁委员会 arbitration committee

仲裁协议 arbitration agreement; clauses of arbitration

仲裁员 arbitrator

主诉检察官 principal procurator

助理检察官 aistant procurator

助理审判员 aistant judge

专门法院 special court

专门管辖 specific jurisdiction

专属管辖 exclusive jurisdiction

追究刑事责任 investigate for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自首 confeion to justice

自诉案件 private-prosecuting case

自行辩护 self-defense

自由心证制度 doctrine of discretional evaluation of evidence

自侦案件 self-investigating case

最高人民法院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最高人民检察院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最后裁决书 final award

一、侦查阶段

Extraditable adj 应引渡的、可引渡的,

fugitive adj 在逃的

a fugitive soldier 逃兵,flee 和 escape表示逃离、逃脱,flee from justice 逃避审判;refugee也可以表示逃亡者,更多的是表示因遭受政治上后宗教上的迫害而流亡的人。

Search warrant 搜查令、搜查证 Seizure 扣留、扣押 arrest

under arrest ,f

a

s

l

e

arrest 非法逮捕 ,false imprisonment 非法拘禁,

detain/detention 拘留,扣留

Detention house 拘留所 detention home 少年管教所

Criminal detention、administrative detention、judicial detention Jail 拘留所、看守所,监禁 holding cell / lockup / jailhouse , jailor 监狱管理员 jail credit 刑期折抵

Prison 在一般意义上可以等同于 jail 监狱 ,prisoner of war 战俘 prison warden 监狱长 war criminal 战犯

Penitentiary 通常指关押重刑犯的监狱

较委婉的说法:correctional facility / penal institution /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 Confinement facility 监禁设施 Solitary confinement 单独监禁

First appearance、initial appearance 初次聆讯 指刑事被告人被逮捕后在法官面前的第一次露面。检察官必须及时把被逮捕者带到治安法官面前接受讯问,听取建议,并有治安法官确定对被逮捕者是羁押还是予以保释。

bail 保释,保释金,保释保证人

he left on bail and was given a summons to appear in court for an arraignment the following week. bailman (保释保证人),bailable affense ,refuse bail ,bail bond (保释保证书),bailee 被保释人/受托人,bailor 财产委托人 felony 重罪,在不太严谨的情况下可用 serious crime

misdemeanor /minor crime/summary offense 轻罪

Indictable offense 可诉罪

Offense / offence , offender , first offender , fugitive offender

在表示罪与非罪时,英文中通常用crime和offense来表示,offense表示较轻的犯罪,还表示故意侵权。Sin是一种对宗教或道德的违反,广泛用于被认为是完全错误的行为。Error 则含有因判断错误或缺乏认识而非有一违反之意。

battery 殴击罪,非法侵犯(完成对威胁的实施)

assault 企图伤害罪,强调企图。

if the judges commit crimes,congress may impeach them and them remove them from office.

the degree of punishment shall be commensurate with the crime committed and th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t be borne by the offender.

criminal law ,criminal proceedings/criminal procedure,criminal action, criminal justice system,criminal responsibility,criminal act ,criminal attempt(犯罪未遂) ,criminal conspiracy,ciminal capacity 刑事责任能力, criminal sanction,criminal appeal.

examination /interogation/extortion(逼供)

inquiry 询问、讯问、调查 inquiry notice 调查通知:依法授权某人进行某项合理调查的通知,该人应该对调查结果负责。

Interrogation 刑事讯问 interrogatories 质询书,常在证据展示程序中 discovery使用。

二、公诉阶段

Procuratorate 检察院

Immunity 免除、豁免,指给予特殊群体的免于正常的法律义务、处罚或责任的权利,常与from连用,immunity from prosecution 免予起诉。 accuse 指控

The police accused him of committing 6 counts of murder.Count 罪项,诉因,指原告起诉状中对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的陈述。

Accuse sb of a certain crime = charge sb with a certain crime The two of them are acquitted on charges of “disorderly conduct” and ”unlawful aembly” arising from the July 25th demonstration.

Charge 做名词时表示“指控的犯罪”。 The accused = defendant ,前者用于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后者则两者皆可。The accuser. Summary proceedings

Prosecution 公诉方、控诉方,刑事诉讼

Prosecution attorney 控方律师 , prosecuting witne 控方证人

presentment/ grand jury original

大陪审团起诉报告:大陪审团自己发现某犯罪行为,并主动提出的起诉书。

Indictment 大陪审团起诉书或公诉书 indict v 对。。。提起公诉、起诉

Information 检察官起诉书

Probable cause 合理根据、可成立的理由,从合理调查所获知饿明白无误的事实足以使明智而谨慎的人相信刑事案件的被控人犯有被指控的罪名,或在民事案件中存有诉讼的根据。大陪审团签署起诉书时需要改条件。

direct examination / examination-in-chief 确立案发场景,再现案件过程,通过非诱导性提问及证物展示来进行询问。

no bill/not a true bill/not found 查无实据,不予起诉

三、被告人辩护(Defense)

alibi 不在犯罪现场

The prosecution attempts to impeach this alibi by showing that when he was questioned by the police while under custody, he failed to aert this alibi, as one would expect he would have done if the alibi had been genuine.(真实的)

dock 码头,被告人席,扣减

Bail dock is a small compartment in a courtroom used to hold criminal defendant during trial.Someone is in the dock 某人正在接受审判。

Dock brief / dock defense 当庭指定辩护律师

Aggravate 加重、使恶化 aggravation rule 加重规则

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 责任减等 Provocation 挑拨

Lethal adj 致命的、危害很大的

Excuse v 可得宽恕,相当于大陆法系的责任阻却 Capacity defense 刑事责任欠缺能力抗辩

innocent 清白的、无罪的

Innocent party , innocent agent 无罪的行为人 Insanity 精神病、精神错乱

Intoxication n 醉态,指因饮用酒精饮料或服用药物而使人在一定时间内减弱,甚至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状态。

三、法院审理阶段 Indigent defendant、impoverished defendant 贫困被告人

the defendant would have the right to confront and cross-examine any witnesses against him or her.

convict 定罪, 有罪宣判,犯罪记录

convict v 定罪, 宣判

有罪,n 已决犯 convicted adj 已被定罪的

previous conviction/prior conviction 前科,后者更为常见。

acquit 宣告无罪,免除

The judge conducts the trial.If the evidence is weak, the judge can instruct the jury to acquit the accused.

An acquittal is not a finding of innocence ; it is simply a conclusion that the prosecution has not prove the case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Release or discharge as from an obligation or responsibility etc.在民事领域表示免除义务,责任等。

Sentence 判刑、判决 n、v

Concurrent sentences 合并判决 consecutive sentence 连续执行的判决 Commute a sentence 减刑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in light of the seriousness of the penalties for violating a criminal law,both the constitution and statutory law-federal and state codes-impose strict sets of procedual rules to ensure that persons who are accused of criminal acts are tried fairly and convicted only if guilt has been established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Leading question、categorical question、suggestive question、suggestive interrogation 诱导性问题

五、刑罚执行阶段

Criminal sanction = penal sanction

capital punishment /death penalty Corporal punishment身体刑

correction 矫正 restoration n 恢复

community correction 社区矫正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 矫正机构 prison ,jail (看守所,拘留所) lockup( 拘留所) ,reformatory 管教所, penal incarceration 刑事紧闭

rehabilitation 改造, probation 缓刑 probate 处以缓刑 ,parole 假释

Expunge v 销毁、抹掉,指除去记载在案卷、计算机或其他记录中的信息的行为,尤其指销毁犯罪记录。常见的用法是expunge of record(犯罪记录的销毁),指一定期间届满后或封存犯罪记录的法律程序。

Habitual offender n 惯犯,指因刑事犯罪而被多次定罪的人。初犯为“first-time offender”。Recidivist n 累犯。

Incarceration 关押、监禁,commitment 收监令

六、

homicide 中性词,译为杀人,包括murder 和 manslaughter 非预谋杀人

Manslaughter 包括 involuntary manslaughter 和 voluntary manslaughter

Homicide is a general term, it include murder, manslaughter , and other criminal homicides as well as noncriminal killings.Malice 预谋、恶意 malice aforethought 谋杀罪的恶意预谋

Homicide by misadventure 意外杀人 Mercy killing = euthanasia 安乐死

Abduction 诱拐 ,entice 诱骗, menace 威胁,traffic 贩卖 ,kidnap(绑架) open violence和ransom(赎金)没有必然联系。

Simple aault 单纯企图伤害,未造成伤害的结果。 robbery ,Armed robbery / highway robbery

inchoate crime 未完成罪

即未到达刑法要求的完整程度的犯罪行为,包括犯罪未遂 attempt,犯罪中止 renunciation、abandonment、withdrawal,共谋 conspiracy,以及骄傲所solicitation 。

infamous crime 不名誉罪

ransom n 赎回、赎金、赎出

smuggling 走私

第12篇: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如何保障律师的权利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如何保障律师的权利

【内容提要】一九九六年《刑事诉讼法》修正后,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其中一个显著的变化是提前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即,允许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和申请取保候审。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法律帮助制度在保证刑事案件的正确处理、保障司法公正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关 键 词】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新的刑事诉讼条例在第96条中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和申请取保候审。”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嫌疑人难的问题主要还是出现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以下几个问题:

关于会见嫌疑人难的问题

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关于会见嫌疑人难的问题。在刑事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是律师开展其他工作的基础,而这恰恰也是司法实践中令每一位执业律师都深感头疼的工作。由于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嫌疑人时常常受到一些不应有的限制,严重影响了律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委联合作出《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后,这种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会见手续还比较繁琐。虽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但是由于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方式必须由侦查机关作出安排。这种规定,从其本意看是为了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利,但是另一方面却在实际上又赋予了侦查机关一种“准审批”权。司法实践中,律师为了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嫌疑人,首先必须查找并联系到案件的侦办人员,由其在《会见申请》上批注是否在场的意见,然后由侦查机关内设的法制部门根据其意见出具《会见通知书》。最后,凭借《会见通知书》及其它相关手续才能得到一次会见的机会。显然,这种烦琐的程序机制,牵扯了律师大量的工作精力,不利于律师开展工作。尤其在目前情况下,我国的公安司法机关管辖区域大,机构设置复杂,一般的刑事案件都由公安分局下辖的派出所直接侦办,客观上就更增加了律师会见工作的困难。

其次,会见中的权利没有得到切实保障。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羁押机关寻求种种理由,限制律师的会见权利,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状况。例如;有的羁押机关常常以安全保障为由,在律师会见室内安装监控设备,监视律师的会见活动,表现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不信任和人格歧视。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实际上反映了某些公安司法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还存在着轻视律师工作的观念。公安司法人员应当转变观念,在法制的高度正确看待律师的工作,不应将律师视为异己力量。在实践中应当对律师地位给予应有的尊重,为律师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切实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利,以利于律师充分履行工作职责。

于律师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但其中某些规定实际上严重限制了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

首先,律师在侦查阶段不具有调查取证权。刑事诉讼法第37条所规定的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其限定的前提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就是说只有辩护律师才能享有37条规定的调查取证的诉讼权利,如果不是辩护律师就没有此项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的界定,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时,犯罪嫌疑人才能聘请辩护人,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刑事诉讼在侦查阶段时,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不是辩护人,自然也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利。

其次,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难以得到真正的贯切。虽然辩护律师可以调查取证,但是证人如果不同意作证,律师实际上就收集不到证据;尤其对被害人方面提供的证人,不仅要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还要经过检察院和法院的许可,这实际上给律师调查取证实际上增加了更多的限制和制约,也给被调查人拒绝律师的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

律师的阅卷范围受到不当限制。

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的阅卷范围受到了极大限制。律师可以查阅的,仅是那些早已公示于众的司法文书或者没任何实际意义的名单和目录,司法机关持有的关键性材料,如审讯笔录、证人证言则不容律师接触。律师在庭前 对公诉人的指控依据和辩护(代理)策略等毫无把握,影响律师的辩护代理水平发挥。

对此,从以下几点来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

(一)维权做法

1、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律师维权工作,定期研究律师维权和律师在执业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都将维权工作列入律师工作要点,年终有总结。2003年就已经召开了律师座谈会、三八节女律师权益保护座谈会、全市律师工作会。律师协会还定期将维权情况向局党委汇报,及时解决律师执业中的困难和问题。

2、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汇报律师工作,求得领导的支持。如1999年我们向市人大反映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律师应有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后,市人大高度重视律师的维权工作,多次督促各职能部门要配合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在99年、2000年、2001年组织评议的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工作执法执纪工作中,每年都多次征求律师的意见。把这些部门出现的限制律师权利的人和事例查摆出来,限期改正。2001年在评议公安工作中,专门起草了《对南阳市公安局少数民警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律师履行职责的评议意见》,并指定一名驻宛全国人大代表在评议大会上发言,要求南阳市公安局个别部门取消种种限制律师会见的违法规定,对违反规定不安排律师会见的办案人员,视情节严肃处理。

3、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1996年、2000年、2002年,我们组织了三次大的法律师服务市场整顿,1996年市政府还批转了我们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的报告,与公安、工商联手整顿,我们根据广大律师的强烈要求,对影响和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依法取缔。市律协专门成立了律师维权委员会,开展律师维权工作,对于律师和当事人方面发生的矛盾,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最大限度维护律师的尊严和荣誉。

注释: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教程》,罗旭红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调研报告》

第13篇:第02课时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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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电子书由考试类电子书资源网搜集整理制作,本站不具有该电子书所引用内容版权,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如果您喜欢该内容,请购买原版 说明有关犯罪已经触犯了刑法,属于何种罪名,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尾部写明制作日期、制作单位并加盖公章。

5.立案决定书

(1)概念: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 认为符合 立案条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的立案决定文书。

(2)注意事项

分为正本和存根两联。

正文中的法条如果是案件来源于公安机关则填写83条;如果来源于公民报案或者犯罪嫌疑人 自首则填写86条。

6.呈请破案报告书

(1)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已查清犯罪事实,确认了犯罪嫌疑人,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书面报告。

具体内容略

第三节 强制措施文书

7.呈请拘传报告书

(1 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2)注意事项

结构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个部分。

正文包括报告导语、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对犯罪嫌疑人的拘传意见和法律 依据四项内容。

在拘传的理由中,如果没有经

容。

8.取保候审决定书

(1

(2)注意事项:A.

B.

9.

(1 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2)注意事项

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

正文包括导语、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违法犯罪经历、拘留理由和法律依据。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按其自报的姓名、住址填写。

领导审查后,批示的方式是“同意”、“不同意”、“建议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三种。

(3)范文

呈请拘留×××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黄××,男, 1956年生, 汉族, ××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

本电子书由考试类电子书资源网搜集整理制作,本站不具有该电子书所引用内容版权,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如果您喜欢该内容,请购买原版 时工, 现住××省××县城关镇××街×号。

黄××1963 年至1973 年在××县沿河路学校读书,1974年至1977年在××县大屯乡插队, 1977年10月顶替其父在××农药厂工作, 1983年9月因犯有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1988年9月刑满释放后回××县农药厂做临时工。

犯罪嫌疑人范××,男, 1956年生, 汉族, ××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时工, 现住在××县第五中学宿舍2单元5号。

范××1963 年至1969 年在××县实验小学读书,1969年9月至1973年在县第五中学读初中, 1973年9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3年, 1976 年9月解除教养后在家待业,1977年10月被分配到××县农药厂工作, 1983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1988年9月刑满释放后回××县农药厂做临时工。

犯罪嫌疑人肖××,男, 1966年生, 汉族, 时工, 现住××县人民武装部宿舍××楼402室。

拘留原因和依据::犯罪嫌疑人黄××、范××、肖××于19××年8月1012窜 到××县柳河乡政府所在地,由范××放哨, 黄××、盗 窃\"五四\"式手枪2支、子弹15发、人民币240元。同年8月11日深夜113名犯罪疑人又窜到××省××县东沟镇,由肖××放哨, 盗走收音机1台、自行车3辆、雨衣3件以及现金1320元。193时许,该3名犯罪嫌疑人又在××镇××旅社再次作案,××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及时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分析研究后认定, 8月10日在柳河11时许,黄、范、肖三 1名, 当日下午3时许,黄等3 当场从黄、范、肖三名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2支、子弹5发、雨衣3件和现金1415元。127条和第26461条第2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 刑侦科

承办人 ××

年 月 日

第14篇:公安机关述廉报告

一、个人履职情况及主要工作实绩

本人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克服了人少事杂的不利情况,做到科学安排、科学管理,确保了办公文秘工作和指挥中心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为全局各项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这三年的机关综合单位年终考评中都名列前茅。特别是2012年机构改革调整岗位以来,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公安指挥机制,提高指挥效能和快速反应能力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县公安工作重点,全面加强以公安信息化为中心的“三基”工程建设,加强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履行了参谋助手、指挥协调、保障服务等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了指挥中心维护稳定、服务领导、服务群众、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指挥中心整体工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2012年和2012年,指挥中心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局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全县政法工作先进单位”,还获得“全市公安指挥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市公安机关办公文秘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做“三大建设”的推动者。一是抓参政谋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努力为领导决策指挥、掌握实情提供信息支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问题和解决办法,为领导谋大略、出思路、支实招;勤于思考,超前谋划,参政谋事,给领导提建议、当助手。据统计,去年以来,共编发《信息快报》110期、《每日警情》350期、《每周警情》50期,编发《公安工作简报》22期、《情况反映》12期,向上级上报各类政务动态信息近200条,被省、市、县采用信息140多篇。二是抓工作推动。通过起草领导讲话、编发简报信息、总结推广经验、通报工作情况等形式,加强工作引导,帮助基层吃透上级精神,一年来,共起草和修改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稿100余篇,综合材料70余篇,基本都做到了及时、准确,有效地发挥了以文辅政的作用。同时,狠抓局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三大建设”发展。三是抓工作创新。抓住工作中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的结合点,以及

工作中尚未涉及的盲点,树立改革创新理念,大胆探索,破旧立新,开拓性提出符合新时期公安工作特点,具有安远特色的新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办法,努力做到“视点新、方法活、研究深、措施实”,纵深推进“三大建设”。

(二)着力提高信息化应用自觉性,做信息化建设的参与者。一是推进网上办公。做到文件计算机录入、网上传输、网上阅文、网上审批,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二是加强公安信息网维护。做到网上信息质量高、更新快、可读性强、工作指导性大,吸引民警上网学习,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培养民警信息化应用积极性。2012年和2012年,先后在全局开展了五次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参训人员达500余人次。通过培训,确保了每位民警都能熟练掌握信息网络知识及警务平台的应用和操作技能。三是创新公安指挥体系。有效整合公安资源,建立完善接处警制度、应急调度指挥制度,推进

110、1

19、122“三台合一”,加强公安视频系统运用,逐步实现指挥体系扁平化、辅助决策智能化、指挥调度可视化。四是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综合部门作用,全方位收集、整合公安各类信息,着力建立上下联网、部门间信息共享的警务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

(三)着力提高公正执法意识,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促进者。一是加强法制学习。组织民警研读法律,特别是加强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知法、会用法。二是始终把110接警工作作为指挥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工作预案,严格执行《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切实做到接警记录准、接警速度快、下达指令快、请示汇报快,为公安机关快速有效打击各类现行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据统计,一年来,指挥中心共接警XX余起,其中违法犯罪案件800余起、纠纷600余起、交通事故100余起、接受公民求助近200起、火警50多起、其他报警200余起。通过指挥处警,圆满完成重大节日保卫、重大活动保卫、重特大案件的紧急调度和现场处置14次,救助群众52人,直接破获刑事案件6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2人,有效地发挥了指挥中心在服务群众和社会治安打、防、控中的龙头作用。

二、个人思想作风建设及廉政建设情况

一直以来,本人都能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并充分利用工余时间进行自学,

重点学习了党的xx大报告、科学发展观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能刻苦钻研,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力争学有所成,把学习理论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同提高自身政策理论素养结合起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看清形势、辩别是非的能力。同时,努力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保持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把局党委部署的各项公安工作一步一步地展开,一项一项地分解,一件一件地落实,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在廉政建设方面,本人能自觉加强自身廉洁从警教育,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对各项廉洁自律制度常学习、熟掌握、严执行,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工作上严要求,生活上不攀比,身体力行好各项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本人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自身也还存在一些不适合科学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在学风方面有不足。在新形势和艰巨的工作任务面前,尽管自己比较注重学习,但深感自己的钻研精神不够强烈,理论功底还不够深厚和扎实,自身能力水平和实际需要之间有一定差距。此外,在学习上缺乏计划性,知识更新不够快,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二是在工作作风方面有差距。本人在工作中,虽然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踏踏实实、锲而不舍的工作状态,但在机构改革调整岗位后,还是感觉进入角色不够快,有时顾此失彼,没能做到“十个手指弹钢琴”,甚至由于种种原因,对领导交办的事情,只是简单布置下去,没有去认真抓、细心抓、严格抓,致使工作质量不能达到领导要求。三是在服务质量上有待提高。应该说,自己工作中尽可能的把服务

领导与服务基层做实做好,但站在全局来看,一方面为局领导提供的服务还不是很到位,工作中超前思维、超前调研、超前介入较少,还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另一方面,为基层科所队服务也不够,要材料、要数字、下任务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对基层的情况掌握不是很全面,更深入细致的服务也就无从谈起。

今后,本人要继续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职能职责,创新思路举措,紧紧围绕“三大建设”,着力“四个提高”,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局工作上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15篇:大学生公安机关实习报告

我通过二年的法律专业学习,对我国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可知识也只是停留在书本,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灵活地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充分做到学以致用。因此,学院特意联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作为我的实习单位。 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更明白这里将是我实习的好机会。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由于在学院真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学习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及党的“十六大”精神,自觉实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知“八荣八耻”的道德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为人诚恳,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尊敬民警,密切联系群众,深受派出所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和拥护。我大部分都能够处理好工学关系,及时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各地的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注意吸取和积累相关的业务知识,深入基层和通过各种渠道和民警一起开展研究,在实习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区。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在工作中坚决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办案对里的8名学子,都能虚心向民警学习,在办案过程中,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操作规范、证据规格,熟知法律条款、文书制作规范格式、制作说明、适应范围、送达时限,案件受理、询问内容,证据采集、听证范围、裁量标准等。 在工作中随民警做到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忘我的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过程中做到不徇私情,时时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一般人看来,工作中就会有8小时制,可办案对里却不曾有过,不仅是没有时间限制,更是要讲究实效,在打伏击、抓捕的过程中更要设计方案,严格掌握时机,一举成功。

三.遵章守纪,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在作好我们的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从未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观和权利观的改造,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勤政。

尽管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所领导、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我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的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对照自觉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进一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以民为本,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带头勤政廉政,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对每一项工作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自觉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志,为人诚恳,从小事做起。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工作作风要深入踏实,以身作则,真抓实干,为人民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16篇:工资拖欠侦查方案报告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水利局、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监〔〕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汇报如下:

年10月15日 — 10月31日 宣传发动阶段

2012年月日 — 月日 分析总结阶段

二、人员安排

1.成立领导协调小组。为确保此项行动的落实,成立由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公安分局、总工会等五部门参加的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并在区劳动保障局设立办公室。

2.成立执法检查组。其中:区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6人,其他成员单位各1人,分3个执法检查组,由区劳动保障局统一调度指挥,统一安排执法检查行动。同时,执法检查组也为专项行动督查组,负责到各街镇指导、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按责任分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3.成立宣传统计组,由区劳动保障局办公室和监察大队为主,各部门配合,负责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和全区专项行动各阶段情况的汇总和统计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我区工业集中区、投资区、科技园等辖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房建市政工程、高速公路、水利工程、铁路等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排查和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

2、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情况;

3、拖欠工资后的整改情况;

4、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规定以及加班工资支付情况;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

五、相关工作的要求: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实现跨越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报告,做到一事一报。

2.加强部门配合。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发挥综合治理作用,共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

3.严格依法行政。区各部门要严格依据国家、省、市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并按照国务院相关精神要求加大对拖欠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4.健全长效机制。区各部门要纠建并举,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长效机制。

5.专项行动结束后,区劳动保障局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材料及统计表于2012年月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请其他五部门于11月18日前将参加专项检查的领导和人员名单上报专项检查办公室。

7.拟于11月18日下午三时在区劳动保障局会议室召开由七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题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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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侦查学

侦查学创始于1893年的汉斯·格罗斯的《预审法官手册》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1犯罪的规律与特点2侦查行为及其规律3侦查制度4侦查学理论 侦查学的性质:侦查学是刑事法学的分支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侦查学的体系:1侦查学的学科体系2侦查学的教科书体系3教学体系 侦查学的研究方法:1统计分析方法2案例分析法3实验方法4分析综合方法5比较借鉴法 侦查学的基础理论:1同一认定理论2案件构成理论3物质交换原理与信息转移原理

同一认定理论:在侦查过程中,识别主体通过自身的能力或借助科学技术手段,对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具有相同或相似特征的某一事物,进行比较或检验,以确定其基本属性的一致性的活动

条件1客体特征的稳定性2客体特征的反映性

侦查概念: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措施。

1侦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2侦查的客体是已经立案的涉嫌案件3侦查的内容包括进行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强制措施4侦查是一项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法展开,禁止使用非法方式进行侦查并获取证据。

侦查的任务是就涉嫌案件收集和调取证据,查明后犯罪嫌疑犯与事实真相。

侦查的性质:旨在维护刑事法律公正的一项刑事司法活动。从授法权我角度看:侦查的性质是一项旨在保证刑法正确实施的刑事诉讼活动 侦查的基本原则1依法侦查原则2依靠群众,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3实事求是原则4迅速及时原则5协同作战原则

侦查的主体 是依法享有侦查权,履行侦查职能的一切机关和个人。(1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3国家安全机关4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5监狱6海关走私侦查局)

侦查人员的基本素质1政治素质2职业道德素质3纪律素质4业务素质5能力素质6身体素质7心理素质。侦查制度是有关侦查活动的组织.程序.人员等方面的规则体系的总称。 侦查途径:是指展开侦查工作的路子,即收集案件线索与情报.获取证据.调查案件事实.确定和查缉犯罪嫌疑人,从而实现破案任务的路子。

侦查路径选择的客观依据:建立的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案件所产生的各种物质变化形态及所产生的各种现象。

侦查途径选择的基本原则:1针对性原则2最优原则3灵活性原则4多重性原则 侦查途径的选择方法:1客观比较法2时间预测法3力量衡量法

侦查途径选择程序:1收集信息阶段2分析评判阶段3比较确定途径阶段4追踪调整阶段 侦查技术是指侦查机关及其所属的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的技术员人依照刑事法律收集涉嫌犯罪物证,查清和证明案件事实;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自然科学方法和技巧。 侦查技术的特征:1侦查技术的运用主体必须是侦查机关及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2侦查技术行为的指向是待查清和证明的案件事实3侦查技术的运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科学技术程序进行4运用侦查技术的目的是收集物证,查清和证明案件事实揭露犯罪嫌疑人。5侦查技术运用结果的最终形态是刑事技术鉴定书或刑事技术检验报告或意见书。 侦查技术具有双重性,自然科学技术性质和刑事法律性质(自然科学属性是指他的方法或者工具属性,法律属性是指他的功能和目的属性)

物证检验技术:是指对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可能成为物证的物品.物质.和痕迹进行发现.识别.记录.提取和鉴定的科学技术发法.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侦查.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委托国家鉴定机构或指聘具备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对涉及案件的专门想问题所做的认定或判断。 侦查技术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发现.固定.提取.分析.鉴定涉嫌犯罪物证,提供各种证据材料,为正确及时的发现案件线索,准确的揭露和证实犯罪有效的打击犯罪,保护无罪的人免受实施追究,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侦查技术的作用:侦查技术具有发现侦查线索.提供破案证据的基本作用.侦查技术应用的基本原则:1依法检验(1依法检验的原则:1依法勘验现场2依法受理鉴定3依法鉴定2鉴定人违反依法检验原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依技术规程检验3事求是,客观公正实

侦查模式是对各种普遍的侦查活动进行科学概括和抽象基础上形成的,反映侦查活动一般规律的侦查行为过程及其活动的方式。(从事到人和从人到事两种基本模式) 侦查模式的逻辑程序:

1、提出侦查假设

2、验证侦查假设

3、作出侦查结论

从事到人的内容结构:

1、侦查起步阶段(1)立案和最初的侦查措施(2)分析判断案情(3)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4)选择侦查途径(5)制定侦查计划

2、侦查开始阶段

3、侦查深入阶段

4、侦查终结阶段

从人到事的内容结构:

1、侦查提起阶段(1)受理案件材料(2)审查案件线索材料(3)立案前的初步调查(4)立案提取侦查

2、侦查实施阶段(1)侦查决策(2)调查取证

3、侦查终结阶段

预谋犯罪案件的特点:

1、作案目标的确定性

2、预谋活动的隐蔽性

3、预谋过程的演变性 预谋犯罪线索的获取:

1、通过刑事特情获取情报

2、通过公安机关日常业务工作发现

3、依靠内保组织获取

4、通过广大群众提供线索

预谋案件的侦查方法:

1、开展内线侦查(1)精心安设内线特情(2)指挥特情摸清预谋犯罪内幕(3)指挥特情秘密获取证据或为其他侦查手段取证创造条件(4)教育特情严守特情纪律

2、进行外线侦查

3、运用技术侦查手段

4、选择时机、适时破案

专案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中那些案情比较复杂、危害比较大,涉及面比较广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组织专门力量,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实施专案专办的一种侦查破案形式。

特点:

1、专案侦查主体的专门性

2、专案侦查对象的特定性

3、专案侦查手段的特殊性 立案条件:

1、必须采取综合的、特殊的侦查措施和手段才能侦破的重特大现行案件

2、刑事犯罪集体案件

3、重大和特大预谋犯罪案件

并案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对同一地区或相邻地区发生的两起以上的刑事案件,分析认定为同一人或同一伙犯罪人所为,而将这些案件结合起来,统一组织侦查的一种侦查破案方式。并案侦查的依据:

1、犯罪的连续性

2、犯罪习惯的稳定性

3、犯罪活动的客观反映性

并案侦查的条件:

1、犯罪行为人自身特征相同或相似

2、作案时间、地点相同或相似

3、作案目标相同或相似

4、作案说法相同或相似

5、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相同或相似

并案的方法:

1、交流分析法

2、特征比较法

3、犯罪方式判定法

4、技术检验鉴定法

并案侦查的组织实施

1、集中各串并案件的所有材料,全面分析案件情况

2、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侦查

3、统一指挥,联合作战

4、实施并案侦查时应注意的问题 破案战役是针对某一时期、某一地区甚至在全国范围内某些刑事案件相对突出、严重危害社会的特点、集中力量,统一部署,以已经发生的刑事案件为对象,在一定时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深挖、围捕犯罪分子的集中行动。

破案战役的意义

1、破案战役是向犯罪分子主动进攻的一种侦查破案方式

2、破案战役能够提高破案效率,打击犯罪嚣 张气焰

3、破案战役能深挖犯罪分子,扩大战果

4、破案战役可以推动侦查的专门工作和基础业务建设

破案战役的准备工作

1、进行调查研究

2、制定破案战役计划

3、进行宣传动员

4、进行组织协调

破案战役的实施原则:

1、战役组织机构要精心组织、科学决策

2、要把组织案件侦破作为破案战役的中心环节

3、要注意深挖细查,把破案战役推向深入

4、要强调真审结合,扩大破案战役的成果 开展破案战役的具体要求:

1、明确目的和战役期间安排

2、战役期间及其之后侦查工作的连续性

3、做好工作总结

开展破案战役应注意的问题:

1、要取得政府的领导和支持

2、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

3、要将破案战役与经常性的个案侦破工作相结合

4、要严格执行纪律

立案的根据:所谓立案的根据,就是指立案的实施依据或立案的材料来源。

审查事件性质的方法:

1、现场勘查:痕迹、遗留物品、尸体、被盗财物

2、调查访问:询问事件的报告人和发现人;询问事主、被害人及其家属;走访现场周围群众。

立案程序:

1、填写《立案报告》或《立案请示报告》

2、报请有关领导批准

确定案件性质的主要依据:

1、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动机和目的;

2、犯罪人与事主、被害人的关系;

3、犯罪人作案的行为方式及其人身特征

对犯罪时间的分析判断:

1、根据事主、被害人和知情群众提供的情况进行推断;

2、根据现场遗留的各种痕迹及其变化情况进行推断;

3、根据现场上物品的状况进行推断;

4、根据现场上有时间标志的物品进行推断;

5、根据尸体现象及其胃内容物进行推断

6、根据被害人的生活习惯进行推断;

对犯罪地点的分析判断:

1、研究现场上的反常情况

2、研究现场上的犯罪痕迹

3、研究尸体或尸体附近的异常物质

4、研究现场上有无其它移尸现场

5、结合现场其它环境、时间、对象之间的联系

对犯罪手段方法的分析判断:

1、研究现场上遗留的犯罪工具或凶器

2、研究犯罪工具和被害人创伤

3、研究犯罪人遗留在现场上的其它物品特征

4、研究死亡原因和现场环境

5、研究事主、被害人和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有关情况

对犯罪活动情况的分析判断:

1、研究现场外围的痕迹物证及其通道情况

2、研究犯罪人在现场中心的活动情况,判明其活动的先后顺序

3、研究现场中心的遗留物品和其它迹象,判明实施侵害行为后的情况

4、研究现场外围痕迹物品情况,判明逃离现场的方向路线

对犯罪人的分析判断:1对犯罪分子人身形象及其年龄的分析判断2对犯罪人职业、文化程度、语言习惯的分析判断3对犯罪人人数的分析判断4对犯罪思想基础和目的的分析判断5对犯罪人反常情况的分析判断

侦查方向——就是对侦查目标展开侦查工作的指向,即为了解决从哪些人员中去查找犯罪分子问题而确定的各项具体工作指向

侦查范围——是指根据犯罪分子的居住地或隐蔽地,确定开展侦查工作的地域范围和行业范围

确定侦查方向的依据:

1、以犯罪动机确定侦查方向

2、以犯罪条件和犯罪人的个人特征确定侦查方向

3、以犯罪动向、行踪确定侦查方向

确定侦查范围的依据:

1、以犯罪时间确定侦查范围

2、从犯罪分子与犯罪现场的关系确定侦查范围

3、以犯罪分子的穿戴、语言、遗留的随身物品确定侦查范围

4、以犯罪手段、方法确定侦查范围

由事到人的侦查途径:1从犯罪分子的人身形象入手2从痕迹物证入手3从因果联系入手4从作案手法入手5从活动规律入手6从控制赃物入手7从查明死者身份8从查找杀人现场入手9从疑人疑事入手 选择侦查途径的原则:

(一)根据现场勘验和现场访问的情况,把所有可供选择的侦查途径罗列出来,找出最有可能及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获取证据证实犯罪的途径。

(二)选择侦查途径时也要防止单打一,在集中力量对重点方向展开侦查时,也要安排一定力量对次要的途径展开侦查

侦查计划的制订内容:1立案根据和对案情的初步分析判断2侦查方向和范围3侦查任务和查明案情应当采取的措施4侦查力量的组织与分工

摸底排队的概念:摸底排队是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经过分析判断案情,刻画犯罪条件和犯罪分子个人特征,在一定范围内依靠基层公安保卫组织、治安积极分子,由侦查人员直接主持的寻找侦查线索和发现嫌疑人的一项专门调查工作。

摸底排队的客观依据:

1、时间条件

2、现场遗留物品条件

3、工具、凶器条件

4、赃物条件

5、因果联系条件

6、技能条件

7、知情条件

8、体貌特征条件

9、反常条件 公布案情应注意的问题:

1、有目标

2、有领导

3、有控制

对犯罪嫌疑人的查证应注意:

1、在工作上要认真细致

2、要坚持依靠群众和基层组织的观点

3、客观上必须抓住时间、动机、证据等基本条件

对重点嫌疑对象的查证:1赃物及其它物证的获取2鉴定样本、样品的获取和鉴定3对犯罪嫌疑人和现场遗留物的辨认

一破案时机的选择:1要贯彻“及时破案”的方针2要掌握破案的基本条件

二对破案证据的审查:1审查证据材料是否具有客观真实性2审核证据与案件是否具有关联性3审查证据的来源是否具有合法性4审查证据材料之间是否具有一致性5审查证据中鉴定材料的科学可靠性6审查证据的数量是否充分

三破案计划的制订与实施:1破案的根据和理由2破案的方法和步骤3破案力量的组织与分工4对拘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关押和讯问

四、侦查终结

第18篇:侦查措施

侦 查 措 施

第一节

调查访问

调查访问又称为调查询问,是指侦查人 员向有关人员和知情群众了解、查证与 案件有关问题的一项侦查措施。 调查询问的对象和内容

案件的事主、被害人及其亲友 案件的知情人和发案时的目睹人 案件的揭发检举人

案件发生单位或地区的负责人 有关行业的专业人员 案件的嫌疑对象

调查访问的方式

(一)公开调查访问

1、个别走访

2、座谈会

3、通知询问

(二)秘密调查访问

第二节

通缉通报 通缉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通令缉捕归案的一项侦查措施。 通报

通报是公安机关为了发现犯罪线索,查获赃款、赃物,查明身份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查找碎尸或未知尸体身源等,请求有关公安机关和单位进行协查的一项侦查措施。 通报的种类:可分为两大类

协查通报——是把具体案件中需查清的有关问题,通知有关地区的公安机关,请求协助调查解决的通报。

预警通报——把带规律性、发展性的犯罪类型、方法及有可能流窜作案的情况通知有关地区的公安机关,使其预先做好准备。 第三节

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是指在侦查过程中,对与本案有关的某些事实,按照某一事件发生时的条件,进行实验性重演,以判明在特定情况下能否发生相同事实,或者造成某种特定后果的侦查活动。

第四节

侦查辨认

辨认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侦查人员组织辨认人对案件涉及的有关人、未知名尸体、物品或现场所进行辨别和确认的一种侦查措施。

混杂辨认 分别辨认 合法辨认 第五节

控制销赃

控制销赃是指在侦查破案中,刑事侦查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或依靠群众,对犯罪分子可能销赃的有关场所进行监视控制,进而发现赃物,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侦查措施。 第六节

搜 查

一、公开搜查规定

1、搜查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实施,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等不得进行。

2、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二、方法

(一)人身搜查的方法

(二)住所搜查

(三)露天场所搜查 第七节

追缉堵截

追缉堵截是指对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其逃跑方向和路线,组织力量进行跟踪缉捕和设置堵截的一项侦查措施。

追缉就是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查明犯罪分子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跑,及时组织力量,根据可能逃跑的方向和路线进行追捕的查缉活动。 堵截是指在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的前方和落脚点进行设卡守侯,拦截。

逮捕 第八节

强制措施

1、有证据证明有发案事实

• • • • • (1)必须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

(2)必须有证据证明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有逮捕必要的 第九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1、讯问的主体是侦查人员

2、讯问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3、讯问的内容包括侦查讯问和预审 讯问的任务

查清犯罪事实

追查同案犯及其犯罪线索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教育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

掌握犯罪活动的主客观情况,强化同敌斗争能力

讯问的方针和原则

实事求是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严禁刑讯逼供

侦查强制措施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

、逮捕

侦查紧急措施

追缉堵截、通缉通报、控制销赃、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辨认

侦查常规措施

勘验、检查,侦查实验,询问证人、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十一章

立案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一章对立案作了专章规定。刑事诉讼程序主要分为:立案程序、侦查程序、提起诉讼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和死刑

程序、审判监督程序。通常将最后两个程序称为特殊程序,前五个阶段的程序为普通程序,而立案就是刑事诉讼开始阶段的程序。 受案

(一)受案的概念及案件来源 受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公民或单位的报案、控告、举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情况予以审理的过程

• • •

1、单位及公民的报案、控告和举报

2、群众扭送

3、犯罪嫌疑人自首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检、法等部门对来自各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并需追究责任时,依法决定交付侦查或审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条件

有犯罪事实存在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属于自己管辖范围

立案程序

根据立案条件,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立案 。 第十二章

侦查的一般方法 第一节

侦查的一般方法概述

一、侦查的一般方法

概念:是指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依法按照一定步骤普遍采用的专门调查和有关强制措施的方法。

(一)侦查的一般方法主要包括:

1、侦查决策的方法

(1)分析判断案情 (2)选择侦查途径 (3)制定侦查计划

2、调查取证的方法

(1)向知情人、被害人调查取证 (2)对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甄别 (3)查证犯罪线索

3、对重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方法

(1)确定犯罪嫌疑人

(2)突破犯罪嫌疑人,打破侦查僵局

4、破案的方法

5、侦查终结

二、侦查的一般方法与特殊方法

第二节

侦查决策

侦查决策是指侦查人员为完成某个具体案件的侦查任务,对未来侦查实践的方向、目标、原则、措施、谋略、方法作出决定的活动。

一、分析案情

二、选择侦查途径

侦查途径是指从何处用何种方法开展侦查活动。 (一)由事到人的侦查途径 从因果关系入手 从作案的规律入手 从作案手段入手 从并案侦查入手

(二)由人到事的侦查途径

1、从特定的嫌疑对象入手;

2、从人身形象入手。

(三)由物到人的侦查途径

1、从可疑痕迹入手;

2、从现场可疑物入手;

3、从控制赃物入手。

三、拟定侦查计划

(一)拟定侦查计划的步骤

1、轮廓设想

2、精心设计

3、领导抉择

(二)侦查计划的内容

1.立案的根据 2.对案情的分析判断 3.侦查的任务

4.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 5.有关工作制度

第三节

调查取证

一、深入地对有关知情人,被害人进行调查

调查核实的内容主要有:

(一)调查犯罪人体貌特征情况

(二)调查赃款、赃物情况

(三)调查被害人情况

1、案件情况不清;

2、案件发生因果关系明显;

二、对现场提取的痕迹、物品进行甄别

对手印的甄别 对足迹的甄别 对笔迹、证件的甄别 对血迹的甄别化验 对工具痕迹的鉴别 对液体物的化验 对犯罪遗留物的调查

三、邀请有关专家解决技术上的难题

四、对犯罪线索的查证

犯罪线索的来源 犯罪线索的查证方法 审查嫌疑人有无作案时间 审查嫌疑人有无作案因素 审查有无证明嫌疑人犯罪的证据

第四节 对重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 确定重点犯罪嫌疑人

动机目的方面的条件 行为实施方面的条件 物质方面的条件 相貌特征方面条件 案后表现方面的条件 第五节

破案

破案:指侦查机关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逮捕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活动。

一、破案条件 破案的基本条件必须是案件性质已经确定,主要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经查清,并取得了揭露和证实犯罪的主要证据。

二、破案后的处理

讯问犯罪嫌疑人 追缴赃物(及时取证) 整理材料档案

总结经验教训,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节

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公安机关、检察院与有法定侦查权的机关,对自己立案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和证据已经查清,不需要继续进行侦查时,对侦查工作作出结论和案件作出进一步处理的活动,是侦查的最后程序。

一、侦查终结的条件

(一)案件事实清楚

(二)证据确实、充分

(三)案件性质认定准确

(四)法律手续完备

二、侦查终结的程序

(一)制作结案报告的内容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 案件的事实和依据 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二)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提出起诉意见,制作《起诉意见书》;

提出撤消案件的意见,制作《撤消案件报告书》。

(三)对案件物品的处理

(四)对案件材料的处理

诉讼卷——包括各种刑事诉讼文件和技术性鉴 定材料及其他需要移送的材料。

侦查卷——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内部使用的文书和技术侦查材料,以及其他不需移送检察院的材料。

三、关于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检察院在审查提请公诉的过程中,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或者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尚有遗漏罪行,需要退回公安机关或者自己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第19篇:侦查学

侦查学绪论

第一节 侦查的概念\\ 法律上的侦查概念

(一)侦查的法定概念

《刑诉法》所规定刑事侦查的概念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

(二)法定侦查概念的要素 五个层面的认识:

1、侦查是专门机关的专有职权(法律授予的)--主体界定;关于侦查机构设置和侦查人员培养:侦查作为一门科学,它应有其职业化、专门化的理论基础;同时,侦查工作的高要求,也呼唤着侦查工作的职业化和专门化。

2、侦查的客体是已确定的立案的办罪案件--客体界定;

3、侦查是一种专门活动,即法定调查活动--内容界定,其 核心在于调查证据的活动,侦查的内容实质上搜查、固定、比较证据-再现犯罪情景的一系列活动;

4、侦查是一种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性质界定;

5、侦查行为具有强制性(法律强制性)。

二、学理上的侦查概念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主体为查明案情,搜集犯罪证据和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而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方法和强制措施一种诉讼活动。

三、侦查概念的界定

(一)侦察与侦查的区别

1、前者军事术语,而后者为法律术语;

2、前者是预审前的行为,而后者是在预审后采取的(刑侦改革后已取消预审);

3、前者秘密性更强;

4、前者的涉及范围广,而后者则具有特定的对象;

5、前者所的材料不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后者可以。

(二)侦查与社会治安之间的关系

联系:侦查是社会治安的一个子系统。只有打防结合,才能遏制犯罪。 区别:主体,对象不同,等等。

(三)对侦查领域问题的研究

刑侦,经侦(走私侦查、证券侦查),安全,职务犯罪侦查(检察院自侦),公安局政保处(政侦),狱内侦查,专业侦查(军保、林、铁路),等等。

(四)对经济侦查概念的界定

最广义的经济犯罪是指:财产犯罪+职务犯罪+刑法第三章所规定的犯罪,其中该概念的核心是:在所有经济领域内发生的犯罪行为;

广义上的经济犯罪是:职务犯罪+刑法第三章所规定的犯罪;

狭义上的经济犯罪则是指:刑法第三章所规定的犯罪。持该种狭义观的学者认为:侵财犯罪不具有经济犯罪所要求得专业性强特征,而职务犯罪则属于非法权力经济,所以他们只认可刑法第三章所规定的 破坏经济管理秩序的犯罪。 第二节 侦查学的概念

一、概念:

侦查学是研究侦查主体对犯罪进行侦查活动时所采用的各种侦查技术、侦查措施和侦查方法的科学。

侦查是应对犯罪的一个系统工程,它是循这样一条内在的线形成的系统:犯罪源-(犯罪行为)-犯罪阆迹物证-犯罪信息-人工技术勘验-案情分析-处理-侦查方向范围-侦查措施-再现犯罪。

二、侦查学的研究对象

(一)主题-研究刑事侦查的规律 研究侦查的对策、方法、成本效益等等

(二)副题-研究犯罪规律和特点-知彼

发案率、发案面、犯罪性质、年龄结构、区域结构、发展方向(国际化、经济化、技术化、多样化)

(三)副题-研究侦查主体-知己

侦查机构组织和基础业务建设:探组制度、网格化管理等

(四)特色-研究预防犯罪

三、侦查学的任务

(一)主动性的侦查任务:侦破、揭露、证实犯罪,侦查破案是侦查的最大任务

1、搜集证据:发现证据-固定和提取证据(保全证据)--审查评断证据;

2、查明犯罪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犯罪人逃避侦查;

4、保障无罪人不被追究刑事责任(非刑事化的处理)。

(二)被动性的侦查任务:预防、控制、防范预防犯罪

1、犯罪前应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2、犯罪中应及时进行防卫和主动出击;

3、犯罪后应及时破案以减少损失。

第三节 侦查学的研究方法

一、实案剖析法/经验总结法;

二、对犯罪动态的社会调查与分析;

三、科学技术进行侦查(模拟实验的方法);

四、比较研究(研究古今中外的侦查理论、经验、技术)。

第四节 侦查学与邻近学科关系

一、侦查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

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逻辑学/法学/哲学

二、侦查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计算机/测谎机/交通/通讯

三、侦查学与其它刑事法学的关系

犯罪学、刑法学、刑诉学、刑事执行学、检察学、刑事审判学、被害人学

第五节 侦查学的体系

从前苏联引进主要是-技术+方法+策略;

侦查学研究的领域中,加入了原理(基础理论),侦查策略中增加了谋略等内容。 思考题:

1.怎么理解侦查的概念?

2.侦查学研究对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3.请阐述侦查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第二章 侦查工作的方针和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侦查工作的方针,侦查基本原则。 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节 侦查工作的方针

一、侦查工作的十六字方针

(一)依靠群众

1、依靠群众是一条侦查的必胜路线;

2、犯罪人生活在群众中,其言行暴露在群众中;

3、侦查必须依靠群众提供线索,接受群众监督。

(二)抓住时机

(三)积极侦查

1、发挥侦查员的主观能动性,最佳的完成破案任务;

2、积极侦查要有主动出走的观念;

3、积极侦查,要根据犯罪人的规律特点而侦查。

(四)及时破案

1、减少损失 控制成本;

2、还可以\"决留根\"-刑事特情耳目(代号321)单线联系(一级战备)。

二、侦查工作的八字方针

\"先发制敌\"、\"速战速决\"(针对暴力性案件高涨提出的)

三、侦查方针间的关系

(一)依靠群众是基础,抓住时机是关键, 积极侦查是要求 ,及时破案是目的;

(二)八字方针补充十六字内容,并对十六字有指导作用。第二节 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法治原则/依法原则;

二、迅速及时、全面细致原则;

三、客观原则/实事求是原则;

四、侦查比例性原则;

五、措施秘密和程序公开相结合原则;

六、侦查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依靠群众原则;

七、协同原则;

八、国际协助原则。思考题:

1.请阐述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2.试论侦查中的群众路线原则。 3.什么是侦查协作原则?

第三章 侦查的基本原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侦查形态论,痕迹论,信息论和逻辑论的具体内容。 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节 形态论/物质论

一、形态概念的理解

\"形\":犯罪行为的形状,包括方式、方法、工具、痕迹、后果;

\"态\" :是指现场态势,包括发案背景、动机目的,因果制约以及现场反映各种特征。

二、形态论的要点

(一)运行着的物质必取一定形态;

(二)不同的运动方式形成不同的形态:顺向性的运动方式(侦查)、逆向性运动方式(犯罪)、能量、物质、信息的交换;

(三)不同的物质反映不同的运动方式;

(四)犯罪行为必取一定形态

行为性质、行为类型、特点、因果等均与形态有一定的关系;

(五)犯罪行为是可以认识的

1、犯罪及其过程是客观存在(犯罪要有一定的空间、时间)

2、犯罪者的达成一定的目的,总是与侵占、侵犯和改变现实世界一定客体、对象相联系;

3、犯罪及其变化过程具有规律性;

4、犯罪行为是可以认识的 第二节 犯罪痕迹论

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必定会留下大量的犯罪痕迹,而犯罪痕迹是侦查工作的客观依据,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客观证据,因此犯罪痕迹在侦察破案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犯罪痕迹可以分为物质性痕迹和意识性痕迹、人迹和物迹二大类。

一、犯罪痕迹概念

(一)痕迹定义:事物留下的印迹就是痕迹;

(二)凡由犯罪行为造成的、寓有犯罪事件信息的印迹即犯罪痕迹。

二、犯罪形态与犯罪痕迹的区别(子系统)

三、犯罪痕迹储存着犯罪行为的信息

(一)犯罪信息储存犯罪行为痕迹真假,案件真假信息;

(二)犯罪痕迹储存犯罪的性质,类型的信息;

(三)犯罪痕迹储存犯罪方式、方法和犯罪工具的有关信息;

(四)犯罪痕迹储存犯罪过程的信息

1、作案时间信息

2、储存犯罪空间信息

3、储存犯罪过程信息

4、储存着 罪犯人身特征。

四、犯罪痕迹的分类

(一)根据痕迹存在的基本形态:物质痕迹 / 意识痕迹;

(二)根据痕迹的来源:人迹 / 物迹;

(三)根据痕迹的反映特征:本体痕迹 /客体分离痕迹 /结构形象痕迹 /动作习惯痕迹。

五、犯罪痕迹同-认定(不能代替侦查思维)

(一)概念:在承认事物在发展变化前提下,其体质特征与本身特征的相同符合;

(二)依据:

1、事物的客观性;

2、事物的相对稳定性。第三节 犯罪结构论

一、案件的基本结构:

(一)案件结构的概况

(二)基本结构要素: 人 / 事 / 物 / 时 / 空 / 动机 ①案件发生时间,②空间,③人(所有与之有关证人),④物(赃物、遗留物、被损坏物),⑤事(时、空、人、物相互关系),⑥犯意。

二、案件的类型结构(某一种类型的案件)

三、个案结构

组合结构 意向 / 行为 / 条件 / 特征 第四节 信息论

研究犯罪痕迹并非就事论事,研究犯罪痕迹是因为犯罪痕迹所寓有的言息对侦察破案具有重要意义。认真研究犯罪痕迹中所寓有的信息有利于分析犯罪事牛、侦破犯罪事件。犯罪痕迹中所寓有的信息是非常丰富的。 第五节 因果论

一、因果关系的特征

(一)因果的普遍性;

(二)因果的客观性;

(三)因果的复杂性;

(四)因果的制约性。

二、在侦查工作中利用因果做出判断

(一)动机性质;

(二)时机选择;

(三)复杂技能;

(四)罪后表现;

(五)形态痕迹。

第六节 逻辑论

一、逻辑判断

(一)犯罪规律-必然判断;

(二)方向范围-选言判断;

(三)线索途径-或然判断;

(四)嫌疑对象-假言判断。

二、逻辑推理

(一)案件性质-类比推理;

(二)因果关系-回溯推理;

(三)共性个性-演绎推理;

(四)规律性质-归纳推理。

三、逻辑假定

(一)时空假定;

(二)过程假定;

(三)动机假定;

(四)特征假定。思考题:

1.简述犯罪事件的基本结构类型。2.试论犯罪必留痕。

3.何为犯罪痕迹?其种类有哪些?

中篇:侦查措施

第四章 侦查措施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侦查措施的特征,侦查措施采取的原则。 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节 侦查措施概念

一、侦查措施的概念

(一)侦查措施的概念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在同犯罪的斗争中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为了发现、揭露、证实、制止和预防犯罪以及缉捕犯嫌人依法采取的各种侦查手段和方法的总和。

(二)侦查措施概念所蕴含的要素

1、侦查措施是侦查活动的主要媒介: 侦查主体:侦查人员

侦查客体:犯嫌人和犯罪活动

主体作用于客体的中间媒介:侦查措施;

2、侦查措施是实现侦查目的的重要手段;

3、侦查措施是刑事侦查决策的具体体视;

4、侦查措施是长期侦查实践的科学总结。

二、侦查措施的特征

(一) 实施和运用的特定性;

(二) 制定和实施的合法性;

(三) 形成和依据的科学性;

(四) 功能和作用的单一性。第二节 侦查措施的运用和实施原则

一、侦查措施的作用

(一)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

(二)能准确揭露和证实刑事犯罪;

(三)能迅速查缉犯嫌人;

(四)能有效预防刑事犯罪的发生。

二、侦查措施的实施原则

(一) 针对性;

(二) 战机性;

(三) 周密性;

(四) 综合性。思考题:

1.什么是侦查措施?其特征是什么? 2.侦查措施采取应遵循那些原则? 3.试论侦查工作的方针。

第五章 物证技术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物证技术的分类,具体的物证技术手段。 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节 物证技术的概念和任务

一、物证技术的概念

(一)定义:科学家利用科学技术方法研究不同类型物证的发现技术、记录技术、提取技术及检验和鉴定技术,这些技术方法的总称,就是物证技术。

(二)分类

1、纵向分类:物证的发现、记录、提取、鉴定技术

2、横向分类:形象痕迹、文书、化学、生物、音像、电子等物证技术。

二、物证技术的任务

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科技方法解决案件中和物证有关的专门性问题,为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公正处理案件提供证据。

第二节 形象痕迹技术

一、形象痕迹概述

(一)定义

形象痕迹是一个客体在力的作用下,与另一客体向接触后在另一客体表面上留下的印痕,因其能够反映留痕客体接触面的形象特征,故称形象痕迹。

(二)分类:

1、按照造型体的类型:人体印痕、物体印痕、动物痕迹;

2、按照痕迹形成的机制:静态痕迹和动态痕迹;

3、按照承受体接触面的变化:表面痕迹和立体痕迹;

4、可见与否:可见痕迹和潜在痕迹。

二、指纹

三、足迹

四、工具痕迹

五、牙痕

六、车辆痕迹、整体分离痕迹

七、枪弹痕迹

第三节 文书物证技术

一、文书物证概述

(一)定义

文书物证技术是为了确定案件中文书和受审查的人、事、物、时、空的联系,解决文书的各种可以情况而运用的各种科学技术手段的总称。

(二)分类:

1、解决同一认定或种属认定问题的文书物证技术;

2、鉴别文书真伪的文书物证技术;

3、解决其他技术问题的文书物证技术;

二、笔迹

三、伪造文书和变造文书

四、打印文书和复印文书

五、被损坏文书和不易见文书

六、文书写成时间的检验

七、文书物质材料的检验

第四节 化学物证和生物物证技术 第五节 音像物证技术和电子证据 思考题:

1.试论物证技术的纵向和横向分类及其分类。2.什么是形象痕迹?简述其分类。 3.试论音像物证。 第六章 现场勘查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现场勘查,现场访问,现场笔录的要点。 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节 现场勘查概述

一、犯罪现场概述

(一)犯罪现场的概念

它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

(二)犯罪现场的特征

1、现象的暴露性和本质的隐蔽性;

2、行为的连续性和现场的阶段性;

3、同类现场的共同性和具体现场的特殊性。

(三)犯罪现场的类型

1、根据行为性质的区别-主体现场 / 关联现场;

2、根据现场真实性区别-原始现场 / 变动现场 / 伪造现场 / 伪装现场;

3、根据案件性质来区别-凶杀 / 盗窃 / 强奸 / 纵火。

二、现场勘查概述

(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它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依法对犯罪现场所进行的现场调查和实地勘验;

(二)现场勘查的作用

1、侦查的起动;

2、侦查的手段;

3、侦查的依据。

(三)现场勘查的任务

1、发现收集痕迹物证和有关情况-线索;

2、固定证据-证据;

3、判断动机目的-范围;

4、刻划罪犯形象-方向。

(四)现场勘查的要求

1、及时;

2、全面;

3、细致;

4、客观。

(五)现场勘查的三结合

1、专门工作-群众路线;

2、技术鉴定-调查研究;

3、现场勘查-其他措施。

三、现场勘查的新问题研究

(一) 新世纪现场勘查所面临的挑战

1、新经济催生新的犯罪类型 传统的现场是基于一定的空间:(1)水 (2)陆 (3)空 (4)浮动空间;而网络科技的兴起,虚拟空间(例如网络)产生,网络犯罪所存在的空间被称为第五空间,传统的\"现场\"概念受到冲击

2、\"犯罪现场\"新概念:

(1)是现场勘查人员认识犯罪行为的信息源; (2)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遗址;

(3)由犯罪行为引起的发生变化的客观物质环境的总称。

(二)重视物证的理念深入人心 (1)以口供为主的观念正在淡化;

(2)刑事侦查程序注重对公民人权的保护,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四、现场勘查应关注和突破的问题

(一) 探明事件和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决定立案侦查或不立案侦查;

(二) 提前介入证据分析,签别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性;

(三) 确立侦查方向和范围;

(四) 现场勘查前、中的分析和调查取证中的分析要适时采用。

第二节 现场勘查的准备和实施

一、现场勘查的准备

(一)保护现场

1、针对犯罪现场的勘查准备

划定范围,设置警戒,封锁现场;

2、证据方面的准备 尸体 痕迹等 ;

3、其他方面的准备

积极抢救,组织追缉,保持警惕,等等。

(二)现场勘查的领导工作

1、勘查队伍的组成

领导+ 侦察员+技术鉴定人员+发案地民警和保卫干部+有关专业人员+见证人+警犬训练员;

2、分工

(1)领导工作;

(2)勘查工作-现场访问组 / 实地勘查组 / 现场警戒组 / 机动组; (3)技术工作。

二、现场勘查的实施

(一)实地勘查(看)

1、步骤:准备工作--外部勘查-- 技术勘查 --侦查员进入现场;

2、方法:确定范围 / 确定程序; (1) 初步勘查-静的勘查; (2)详细勘查-动的勘查。

3、现场勘查的要点:

(1)变动仍有价值,伪装必留痕迹,伪造必有原因; (2)提高痕迹物证的发现率、采取率、利用率; (3)发现矛盾,反复勘查、研究。

(二)现场访问(问)

1、现场访问的意义:提供材料 / 弥补不足 / 帮助判断 / 分析依据;

2、现场访问的方法:心理学原理;

3、注意:合情 / 合理 / 合法。

(三)现场实验(做)

1、任务:

(1)确定在一定条件下能否听到某种声音或看到某件事情; (2)确定在一定时间或空间内能否完成某一行为; (3)确定某一地点是否是罪犯或某一物品的出入口; (4)确定某一痕迹是否某一工具所留。

2、现场访问的规则:

根据需要 + 时空一致 + 条件一致 + 物品一致 + 反复多次 + 注意保密 + 注意法纪 + 注意记录。

(四)现场勘查记录

1、分类:文字 / 图象;

2、结构

一份完整的现场勘查报告基本上应包括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相、现场制图。现场笔录由前言、叙述事实部分、结尾三部分组成。制作时应注意笔录叙述的顺序和用词的客观。现场制图有方位图、全貌图、局部图等。现场照相可分为方位照相、概览照相、中心照相、细目照相。

(1)现场笔录: 前言 / 内容 / 结尾

客观 / 顺序一致,多次勘查需注明 准确 / 用词恰当,不得含糊

其他情况可单独制作笔录 / 尸检、实验等; (2)现场照相: 方位照相(远景) 概貌照相(中景) 重点照相(近景) 细目照相(特写)

防止艺术加工 / 注意先后顺序; (3)现场制图

比例图 / 示意图 / 综合图

选定制图种类,注意图面构思,认真确定方位,寻找制图比例,不要遗漏物品,局部特写标出,制图完毕核对,先铅笔后墨线。

第三节 犯罪信息的收集和现场分析

一、犯罪信息的收集方法

(一)现场访问--意识痕迹;

现场访问是犯罪现场实地勘验的重要补充,通过现场访问,有利于查明犯罪分子、有利于判断案件性质、有利于分析痕迹物证、有利于展开侦查工作;因此现场访问应和犯罪现场实地勘验同时展开。现场访问应根据不同的对象了解不同的内容,同时注意现场访问的方式方法。

(二)实地勘验-物质痕迹;

犯罪现场实地勘验是现场勘查重要组成部分;首先现场勘验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其次,确定勘验的范围和顺序;然后,对犯罪现场进行静态勘察和动态勘察。

(三)现场实验。

为了审查侦查中的判断和证言供述的真实、研究犯罪痕迹的形成等,犯罪事实,根据侦查破案的需要可以开展侦查实验工作。在侦查实验中必须遵循条件一致、物品一致、地点一致、时间一致、反复多次、遵守法纪、严守机密、认真纪录等原则。

二、现场分析的理论方法

根据实地勘验、现场访问、侦查实验获得的大量犯罪痕迹中所寓有的信息,对其进行分析判断,可以对犯罪事件作出如下的判断。判明案件性质、犯罪时间、作案地点、犯罪工具、犯罪动机、犯罪手段、作案人数和罪犯形象。

(一)现场分析的任务

是否立案 / 侦查方向 / 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二)注意要点:

1、有罪证据-无罪证据;

问题的一致性-问题之间的矛盾性;

正常情况下发生的问题-特殊情况下发生的问题;

正常情况下作出这样的判断是正确的-特殊情况下可能是错误的;

2、不能抓住一条可能性;不能轻易下结论; 有矛盾反复勘查; 无法解决以后澄清。

(三)现场分析的方法

1、个别分析法;

2、心理分析法;

(1)定义: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证人的感知能力以及直接故意犯罪这一客观事实所反映的犯罪动机特点;

(2)运用

对证人感知能力的分析,主要分析证人对案件有关事实情节的感知能力; 犯罪动机的分析:从已知的犯罪的客观行为和结果推断未知的犯罪动机,从犯罪的客观事实判明犯罪的主观因素;

3、综合分析法;

4、辩证分析法:用辩证的方法观察和分析现场获取的犯罪信息;

5、重点分析法;

6、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灵感思维分析法 逻辑思维的运用:判断和推理;

形象思维的运用:对犯罪进行形象化的再现; 灵感思维。

三、案情研究/案件分析

(一)对事件性质和类型的研究

1、分析事件的形态;

2、分析事件现场的本质是否矛盾;

3、分析现场周围群众对案件的反映;

4、分析复验复查和必要的现场特点。

(二)对犯罪信息和情况的研究

1、犯罪时间:

(1)法律上分为:预备-工具、条件 实施-起点、过程、离开现场 销赃毁证;

(2)作案上分为:发生 报案

作案过程多少时间 逃跑;

2、犯罪地点

(1)法律上:预备犯罪-工具条件 实施犯罪-主要现场

处理赃物罪证-罪后进行的犯罪地点; (2)作案上: 陆地 空中 水上 水下 网络;

3、犯罪人数 (1)单人作案

(2)多人作案--团伙/集团;

4、犯罪工具的研究;

5、犯罪的方法;

6、犯罪的目的;

7、犯罪的动机;

(三)嫌疑对象条件和依据的研究 \"十个因素条件\"

1、时间条件;

2、知情条件;

3、犯罪痕迹物品条件;

4、同类遗留物条件;

5、赃物条件;

6、职业特点

7、惯犯偶犯条件;

8、体貌特征条件;

9、反常表现条件;

10、因果关条件(贯穿于1-9中)。

(四)应注意的问题

2、克服只重视大案现场而轻视小案现场的现象;

3、克服只重视狭义痕迹而轻视现场遗留物;

4、克服只重视可辨证物证而轻视微量物证;

5、克服只重视完整清晰的痕迹而轻视残缺模糊痕迹;

6、克服只重视主体现场而轻视关连现场。思考题:

1.现场的特征是什么?

2.现场勘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3.伪装现场与伪造现场的异同点有哪些? 4.试论现场访问的对象、内容及其规则。 第七章 常规性侦查措施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侦查询问,讯问,排队摸查,侦查实验的各自运作规则。 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节 刑事调查讯问

一、刑事调查讯问

(一)概念:又称调查访问,是指侦查人员向有关人员或知情群众了解、查证与案件有关问题的一项侦查措施。

(二)调查讯问的对象和内容:

1、案件的事主:被害人及其亲友;

2、案件知情人和发案时的目睹人;

3、案件揭发检举人;

4、案件发生单位和地区的负责人;

5、案件有关问题的专业人员;

7、案件的嫌疑对象。

二、刑事调查讯问方式

(一)公开调查讯问

侦查人员以自己的公开身份向有关人员调查;

1、个别访问;

2、召开座谈会。

(二)秘密调查讯问

侦查人员以其他身份掩护向案件嫌疑人或有关知情人所进行的调查访问;

1、侦查人员进行调查;

2、其他人员进行调查。

三、刑事调查讯问实施

(一)做好准备工作

1、了解被讯问人的有关情况;

2、选择适当的调查时间和环境;

3、拟定调查讯问题纲。

(二)稳定被讯问人的思想情绪

(三)消除被讯问人的思想障碍

(四)促使被讯问人的思想转化

(五)推动被讯问人的认真回忆

1、接近回忆:利用时间或空间上接近的事物为回忆线索,推动回忆;

2、相似回忆:利用彼此相似或相互的事物;

3、对比回忆:利用彼此相反的现象或事物;

4、关系回忆:利用事物间的某些联系。

四、刑事调查讯问要求

(一)调查讯问要客观;

(二)调查讯问要全面;

(三)调查讯问要深入;

(四)调查讯问要细致;

(五) 调查讯问要及时。

五、刑事调查讯问的记录

刑事调查讯问的记录,指对何时、何地、何事、何人、何故、何法、何果进行仔细记录--讯问的记录。

(一)座谈会的记录

(二)法官的记录

(三)讯问的记录

(四)秘密调查不作调查记录,事后作出调查报告

六、刑事调查讯问结果的分析和评断

(一)从陈述内容的来源分析:亲眼目睹或道听途说;

(二)从提供情况的过程分析;

(三)从被询问人的生理状况分析:感知、记忆、表述能力;

(四)从被询问人的一贯表现分析:对案件分析积极支持或漠不关心;

(五)从被询问人与嫌疑人的关系分析;

(六)从陈述的事实分析:是否有矛盾,是否前后一致;

(七)从获得材料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分析:材料的主要内容事实等主要方面与要件中的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

第二节 摸底排队

一、摸底排队的概念和特征

(一)摸底排队的定义

又称摸底排查是指侦查部门对于发生的刑事案件在现场勘查与案情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刻划的作案人条件,在确定的侦查范围内,发动群众、普遍排查,从中确定犯嫌人的侦查措施;

(二)摸底排队特征

1、应用的广泛性;

2、实施的群众性;

3、工作的复杂性;

二、摸底排队的条件和范围

(一)条件(确定犯嫌人的条件)

时间、空间、因果关系、犯罪物证、作案工具、知情条件、反常表现等。

(二)摸底排队范围

1、依据

(1) 现场位置; (2) 现场环境 ; (3) 案件的性质;

(4) 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 (5) 犯罪人的特征。

2、确定范围的要求 (1)力求准确; (2)力求恰当; (3)适时调查。

(三)摸底排队的步骤和方法

1、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是摸查的重要方法,只有将群众发动起来才能获得更多线索;

2、查证核查阶段:发动群众后,侦查人员和基层保卫人员一起深入到群众中去,采取定能定势分片包干的做法;

3、确定重点阶段:在查证核查的基础上,要对与案件有牵连的可疑人或事进行深入研究,最后确定案件的重要嫌疑人。

三、摸底排队须注意的问题

(一)深入发动群众,避免出现死角;

(二)侦查人员应怀着犯罪人就在本责任区的信念;

(三)侦查人员向领导如实汇报摸查情况;

(四)做好摸底调查材料的保密工作。

第三节 辨认

一、辨认概述

(一)辨认定义

指在侦查破案中,在侦查人员组织下由辩认人对案件涉及的有关人,未知名尸体、物品、场所和进行辨别和确认的一种侦查措施。

(二)辨认的种类

1、根据辨认主体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等;

2、根据辨认客体分:人身、物品、场所;

3、根据辨认方式分:公开、秘密;

4、根据辨认方法分:直接、间接;

5、根据辨认客观状态分:静态、动态。

二、辨认的依据

(一)客观依据:指辨认对象自身存在的客观特征(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

(二)主观依据:辨认人根据自己的记忆对先前感知的事物所进行的再认识活动。

三、辨认的原则

(一)分别辨认原则:对辨认主体而言;

(二)混杂辨认原则:对辨认客体而言;

(三)客观辨认原则:对组织辨认的侦查人员而言。

四、辨认前的准备

(一)反复详细的讯问辨认人当时见到辨认客体的形象特征;

(二)做好辨认人的思想工作:实事求是地叙述辨认结果;

(三)选择安排好辨认的时间、场所、环境;

(四)根据案件侦查的需要,辨认人和被辨认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计划。

五、辨认的方法

(一)对自然人的辨认要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的人参加

(二)对照片的辨认

(三)对录像的辨认

(四)对语音的辨认,利用辨认人的听觉对被辨认人的语音进行辨认和确定

(五)对尸体的辨认。

六、辨认的记录

公开辨认应制作辨认记录,它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

七、辨认结果的分析和评判

(一)辨认主体:

1、审查辨认人的生理条件;

2、审查辨认人的心理状态。

(二)辨认主观方面:

1、审查辨认人与案件及当事人有否利害关系;

2、审查辨认人对案件侦查及辨认的态度。

(三)辨认客体:

1、审查辨认客体的特征是否明显突出,能否充分暴露;

2、审查辨认客体的特征是否稳定;

3、审查辨认客体的特征是否属于特殊特征。

(四)辨认客观方面:

1、审查感知的时间、地点和环境条件;

2、审查辨认的时间、地点和环境条件;

3、审查辨认是否符合辨认的规则;

4、审查辨认中有无其他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5、审查辨认结果与其他证据关系

第四节 侦查实验

一、侦查试验概述

(一)侦查试验的定义

它是指在侦查破案中,侦查人员为了确定对案件侦查有重要意义的某一事实或现象是否存在,或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怎样发生,参见发案时的种种条件,将该事实或现象重新加以再现的一种侦查措施。

(二)侦查试验的作用

1、可以为确定是否立案提供依据;

2、可以为查明案情提供依据;

3、可以为审查犯罪证据提供依据。

二、侦查试验的规则

(一)尽可能在原地进行;

(二)尽可能在原自然条件下进行;

(三)尽量使用原有物品和工具;

(四)进行反复实验;

(五)必须经县以上公安局负责人批准。

第五节 并案侦查、专项斗争和破案战役

一、并案侦查

二、专项斗争

三、破案战役

思考题:

1.侦查实验的基本规则有哪些

2.相貌识别应从哪几个方面进行描述。3.辨认应遵守的何种规则?

4.刑事讯问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八章 查缉性侦查措施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控制销赃,搜查,追缉堵截,通缉通报。 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节 控制销赃

一、控制销赃的概述

(一)控制销赃的定义 侦查破案中,刑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犯罪人可能销赃的有关场所进行监视、控制而发现赃物证据、查获犯嫌人的一种侦查措施。

(二)控制销赃的意义

1、可以获取犯罪的证据;

2、可以直接侦破案件;

3、可以发现案件线索;

4、可以挽回案件损失。

二、销赃方法

(一)甲地作案、乙地销赃

(二)化整为零、廉价出售;

(三)改变特征、折价转手;

(四)以物易物、转换现金

(五)伪造身份进行销售

(六)委托他人代销分成。

三、控制销赃的范围

(一)信托、寄卖部门、委托行、行李寄存处;

(二)各种物品收购部门;

(三)各种修理业;

(四)饮食服务业;

(五)公共复杂场所(酒吧等);

(六)金融部门(证券交易银行);

(七)黑市赌博场所、窝点、窑点;

(八)商品交易场所。

四、控制销赃的方法

(一)找准赃物赃款的特征、赃物的数量、商标、形态;

(二) 确定控制范围和部位;

(三) 确定控制方法、布置控制工作;

(四) 督促检查控制工作;

(五) 审查赃证和嫌疑人;

五、控制赃物的要求

印发失物协查通报,严密控制市场外的黑市销赃,发动群众控制销赃。

第二节 搜查

一、搜查概述

(一)搜查的定义 为了搜查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嫌人以及可以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住所、物品,以及其他可能的地方进行搜查。

(二)搜查的时机选择

1、在拘留逮捕犯嫌人的同时,对犯嫌人的人身物品、住处或其它有关地方进行搜查;

2、在侦查过程的某一阶段,认为有搜查的必要,经领导批准也可以搜查;

3、在预审过程中,犯嫌人供出隐藏赃物或其他罪证的场所也可进行搜查;

4、通过秘密侦查手段,发现重要罪证时,应迅速进行搜查。

二、搜查前的准备工作

(一)了解有关案情,明确搜查目标;

(二)调查搜查对象,了解搜查环境;

(三)组织搜查力量,制定搜查方案;

(四)确保搜查的物质保证;

(五)办好法律手续,邀请见证人员。

三、搜查的方法

依据形式了分为公开搜查和秘密搜查,而依据对象则可具体分为:

(一)人身搜查

对拘捕的犯嫌人,可能带有犯罪证据的嫌疑人员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的人身进行的搜查;

(二)室内场所搜查

对被搜查人的住处,工作地点或其它有关室内场所进行搜查;

(三)室外场所搜查

对被搜查人的庭院、田园、以及有关道路、角落或野外空地等各种露天场所的搜查,

方法:分区搜查法、迂回搜查法、平行搜查法、纵横搜查法、扩张搜查法、使用警犬和步法追踪搜查法。

四、搜查中的物品扣押(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五、搜查记录

六、搜查要求

第三节 追缉堵截

一、追缉堵截概述

(一)追缉堵截的概念

它是指对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其逃跑路线和方向,组织力量进行跟踪缉捕和设卡堵截的一项侦查措施。

1、追缉--组织力量进行跟踪缉捕;

2、堵截--组织力量在犯嫌人逃跑的前方设卡堵截,以堵住犯嫌人的去路。

(二)追缉堵截的意义

1、对侦破暴力犯罪有重大意义;

2、减少损失。

二、追缉堵截的条件

(一)明确犯嫌人的体貌特征;

(二)明确犯嫌人的逃跑方向;

(三)明确犯嫌人的交通工具;

(四)明确犯嫌人在现场遗留的痕迹物品(警犬、步法追踪)。

三、追缉堵截的实施

(一)明确案情,全面了解追缉目标;

(二)快速步署,实行统一指挥;

(三)沿途调查,随时掌握逃跑方向;

(四)调整部署,机动灵活,采取措施;

(五)协调行动,及时捕获犯罪嫌疑人;

(六)有效装备,保证追堵顺利进行。

第四节 通缉、通报

一、通缉、通报的概述

(一)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对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嫌人通令缉捕的一项措施;

1、通缉的条件;

2、通缉令的意义;

3、通缉令的内容。

(二)通报,公安机关为了发现犯罪线索,查获赃款赃物,查明身份不清的犯嫌人查找碎尸或未知名尸体身源请求有关公安机关和单位进行协查的一项侦查措施;

1、通报的种类

(1)按发布形式分:指令性(上下级)、协查性(同级);

(2)按通报内容分:犯嫌人通报、赃款赃物通报、现场物证痕迹通报、未知名尸体、碎尸通报、查明失综人员下落通报、核实嫌疑人身份通报、犯罪信息通报,等等。

2、通缉与通报的区别

(1)对象:通缉明确 ,通报不明确;

(2)范围:通缉面向全社会,而通报通行于内部;

(3)对象:通缉针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对象范围小于通报的对象范围; (4)法律强制力上,通缉较通报强。

二、通缉、通报的批准权限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三、通缉通报的查缉和控制工作

(一)建立相应的专项业务机构;

(二)认真落实通缉、通报的查控工作;

(三)建立通缉通报的资料档案。

四、通缉通报的补充与撤销

(一)各地发出通缉通报后,如果又获取新的情况,补发续发通缉通报;

(二)发布通缉通报的单位在案件破获或犯嫌人捕获后,应及时撤销;

(三)对于外来的通缉通报,如果较长没接到撤销通知,应主动与对方取得联系;思考题:

1.控制销赃的方法是什么?

2.通缉和通报有何异同? 3.追缉堵截应注意哪些事项? 第九章 秘密侦查措施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特情.跟踪,监视监听。 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节 刑事特情

一、刑事特情的概述

(一)刑事特情的定义

刑事特情是从社会人员秘密选建的,同刑事犯罪活动进行斗争,为刑侦部门建立使用的秘密探查力量;

(二)刑事特情的性质--秘密力量。

二、刑事特情的作用和分类

(一)刑事特情作用

1、收集犯罪活动情报;

2、发现控制犯嫌人等。

(二)刑事特情的分类 专案、情报、控制 跟踪 第二节 跟踪

一、跟踪的概述

(一)跟踪的定义

(二)跟踪的特点

二、跟踪的作用和方法

(一)作用

(二)方法

第三节 其他秘密侦查方法

一、监视、监听

二、化装

思考题: 1.试论事特情的工作原则。 2.简述跟踪所应遵循的准则。 3.试论秘密搜查。 第十章 刑事强制措施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节 拘传

一、拘传概述

(一)拘传的定义

拘传--犯嫌人和被告人因审理案件的需要或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时所采取的强制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项强制措施;

(二)拘传的对象和条件

1、对象:犯嫌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只能是犯嫌人);

2、条件:

(1)经过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 (2)经传唤而侦查活动需要直接拘传。

二、拘传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拘传持续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传犯嫌人;

(二)拘传到达指定地点,应当在犯嫌人所在市县内;

(三)对拘传期间需变更强制措施,应在拘传时间及时作出变更决定。

第二节 取保候审

一、取保侯审的概述

(一)取保候审定义

取保侯审--根据案情或有关人员的申请,责令犯嫌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以担保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对象和条件

两种担保形式--保证人,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和实施

(一)对法定代表人亲属及其聘请的律师提出的申请,公安机关必须在7天内作出答复;

(二)对提出人保方式按以下步骤

1、制作呈请取保侯审报告书;

2、取保侯审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应及时制作取保侯审决定书;

3、责令犯嫌人提供保证人并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会见保证人,交待保证义务,写出保证书;

5、履行兑保手续;

6、及时通知犯嫌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第三节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为了防止犯嫌人,被告人逃避或防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责令其在一定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区域,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的一项强制指施。

第四节 拘留

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是由侦查机关进行的,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对具有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特定身份的犯罪嫌疑人的拘留,必须履行特定的批准手续,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拘留主要针对以下犯罪嫌疑人进行:(1)正在预备、实施犯罪或在犯罪后及时被发现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其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所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犯罪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犯罪嫌疑的。

第五节 逮捕

一、逮捕概述

法律方面的问题: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须经检察院批准;

二、逮捕的程序

(一)逮捕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犯嫌人情况,制定逮捕计划;

2、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

3、事先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

4、做好保密工作。

(二)逮捕的执行

1、公开逮捕

(1)在犯嫌人住所执行; (2)在犯嫌人所在单位执行; (3)在车船等交通工具上执行。

2、秘密逮捕

(三)正确使用警械武器 思考题:

1.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应遵循那些原则? 2.守候和取保候审的区别何在? 3.逮捕、拘捕条件有哪些?

第十一章 刑事案件侦查绪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刑事案件的构成,侦查的管辖,案件侦查的形式。 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节 刑事案件概述

一、刑事案件的概念

(一)刑事案件的定义

刑事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的材料,根据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立案侦查或审理的事件。

(二)刑事案件的特点

1、有管辖权的专门机关;

2、须是立案的犯罪事件;

3、纳入刑事诉讼程序。

二、刑事案件的分类

(一)从案件性质上分

刑侦、经侦、反贪、渎侦、军内刑案、狱侦;

(二)从案件所侵犯的客体分

财产、人身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案件侦查;

(三)从案件危害后果分

一般案件、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

(四)不同的侦查方法、途径可分

1、事对人的刑事案件侦查:对于已知事件揭露犯罪人的过程;

2、人对事的刑事案件侦查:侦查机关受理的案件已知有明显犯罪的犯罪人,揭发犯罪案件的过程,如贪污、贿赂。

三、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

四、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素 人、事物、时间、空间

五、刑案侦查的任务

(一)侦查破案、揭露和证实犯罪;

(二) 预防犯罪。

刑事政策主要是围绕打击和预防展开的

第二节 刑事案件侦查的管辖

一、刑事案件侦查的管辖概述

(一)管辖

(二)侦查管辖--刑事案件职能管辖的一种。]

二、类别管辖

不同刑事案件由不同的机关进行管辖;

三、级别管辖

根据案件性质、后果严重程度进行分级管辖。

第三节 刑案侦查的基本形式

一、刑案侦查的基本形式

(一)刑案侦查的基本形式,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时,侦查主体的组织活动形式;

(二)基本形式有:

1、专案侦查;

2、并案侦查;

3、破案战役;

4、集中打击。

二、刑案侦查基本形式之一:专案侦查

(一)专案侦查概念

1、专案侦查的定义:它指侦查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中案情复杂、危害比较大、涉及面广的特大刑事案件,组织专门力量,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进行专案专办的一种侦查破案形式。

2、特点: (1)主体的专门性:法律专门有规定,参加专案侦查的是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侦查人员; (2)对象特定性:重特大刑案、集团案件、预谋案件; (3)手段特殊性:综合运用,有时用秘侦手段;

(二)专案侦查的条件

1、必须是采取综合的,特殊的侦查手段才能侦破的重大,特别重大的现行刑案;

2、刑事犯罪集团案件:以犯罪为目的,3人以上结成的组织较明确的集团犯罪案件;

3、重大,特别重大有预谋的案件;

根据条件,认真审核案件的材料,列为专案,分为以人列案,以事列案;采取各种措施,手段,打破僵局,推进侦查工作;严密布署,持之以恒。

三、刑案侦查基本形式之二:并案侦查

(一)并案侦查概述

1、并案侦查定义:指侦查机关在同一地区或相邻地区发生的两起以上的犯罪案件分析认定为是同一人或同伙犯罪人所为,而将这些案件结合起来统一组织侦查。

2、并案侦查的特点

(1)本地区连续发生的刑案;

(2)本地区、想念地区发生的同一类型案件;

(3)本地区、相邻地区发生的同类型的案件,但分析确定为同一伙犯罪人或同一人所为; (4)犯罪人、犯罪地都不同,但其案件之间的因果联系是很明显的。

(二)并案侦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1、并案侦查不适用一次性犯罪;

2、虽然为同一犯罪主体,但两起案件之间所间隔的时间较长,也不利于立案。

(三)并案侦查的意义

1、提高效率;

2、综合利用财力、物力、各类证据,线索。

(四)并案侦查的条件

1、一定要具有连续性;

2、犯罪习惯的稳定性。

(五)并案侦查的方法

1、系统分析法

针对犯罪侵害的对象、案件性质、犯罪案件的时、空、犯罪手段方法、犯罪人特征等;

2、特征比较法

对两个以上案件进行比较,找出共有特征,特征越多,破案可靠性越大,破案率高;

3、方式判定法

犯罪方式存在一定习惯性;

4、技术鉴定法

相同形式的案件进行物证等检验鉴定。

(六)并案侦查的实施

1、通过研究决定,分析各个案件的材料,找出可以并案的特征,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确定侦查范围,方向;

2、统一指导,联合作战;

3、加强横向联系,强化并案侦查意识,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

四、刑案侦查基本形式之三:破案战役

(一)破案战役的概述 破案战役,是指针对某一时期,某一地区,某些刑事犯罪相对突出的特点,集中警力,统一布署,对已发生的刑事案件为对象,在一定时期内,有计划、有步骤、深挖、缉捕犯罪分子的集中行为。

(二)破案战役的意义:作为向犯罪分子主动进攻的一种破案方法,攻破久而不破的案件起到威慑作用,稳定社会治安。

(三)破案战役的实施

1、做好准备工作 (1)调查研究; (2)组织协调。

2、精心组织,把案件侦破作为中心环节,组成须有破案小组,有步骤开展实施,深控当地刑案线索,强调侦审结合,扩大破案战役的效果。

3、破案战役总结,提出整改建议。

五、刑案侦查基本形式之四:专项斗争

(一)专项斗争概述

专项斗争:侦查机关会同其它治安部门,对于突出的犯罪活动和治安问题,进行专项活动,专项治理。

(二)专项斗争的特点

1、目标的明确性:集中解决当前突出的犯罪问题和突出的治安问题。

2、时间上的阶段性;

专项斗争是我国刑事案件侦查中的特色措施。 第四节 刑案侦查的程序

一、立案

(一)概念

(二)立案材料的来源

(三)立案条件

1、有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立案中的问题

1. 对于无法判明性质,确定是否立案时,先进行现场勘查,保存记录,又如调查访问,必要时可采用现场实验,技术检验。

2. 对于犯罪实施情况的综合判断(犯罪时间、犯罪手段、方法、主体)。 二 案情分析(初步)

(一)案件性质(对于侦查而言,要进一步细化);

(二)对实施犯罪情况的分析(犯罪时间、具体现场情况);

(三)对犯罪人的刻画与分析(人身形象、外貌特征、年龄特点、社会职业、语言习惯、犯罪人数)。

三、制定侦查计划

为了加深对案件的认识、强化对案件的领导、发挥整体效应需制定侦查计划,侦查计划应制定在对案件性质、犯罪过程、犯罪嫌疑人有一个正确的分析判断的基础上。认真的确定侦查方向、侦查途经,侦查计划应包括案件概要、案情判断、侦查任务、侦查力量、应急方案等。

(一)制定侦查计划的意义:

在分析判断案情的基础上,为了保证侦查任务的顺利完成而制定开展侦查活动的行动方案。

(二)制定侦查计划的任务 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三)侦查计划的内容

在侦查工作的一般规律指导下,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分析判断案情的基础上,开展侦查活动的行动方案。

1、案情摘要,说明立案的理由;

2、对案情的初步判断;

3、本案侦查的任务和目的;

4、侦查力量的组织、领导与分工。

四、确定嫌疑人、采取侦查措施 (一)确定嫌疑的条件

时空条件、工具条件、痕迹条件、赃物条件、因果条件、知情条件、技能条件、体貌条件、反常表现等;

(二)方法

具体是摸底排队、公布案情、调查访问、查证嫌疑等。

五、重点查控

对于寻找嫌疑中发现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就需要对其进行重点查控。可以采用犯罪痕迹鉴定、查获赃物物证、辨认,等侦查措施。 六、破案、侦查终结

(一)侦查破案、侦查终结的前提:

1、案件性质已定;

2、主要犯罪事实,犯罪人已查清;

3、证据确凿,正确无误。

(二)侦查破案、侦查终结的其他条件:本案与周围其它案件进度问题;审查证据是否具有客观真实性,是否与案件有关联性,是否按照一定法定程序收集;鉴定方法是否可靠,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思考题:

1.专案侦查的特点有哪些? 2.试论并案侦查的依据与条件。

3.破案的条件有哪些?如何对破案证据的审查?

4.侦查方向的确定的依据是什么?侦查范围如何确定?

第20篇:侦查计划

陈远洋、李如平票据诈骗案侦查计划

一、案情分析以及证据掌握情况

2008年12月23日之间无名县大发、虚无、吴生三家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和法人代表的报称,大队长陈爱华带领大队队员整理分析了案件情况,开展各项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初步证据,包括:三家公司出示的虚假支票,银行的退票理由通知书等证据,三家受害公司业务员以及法人代表的证言,仁义公司法人代表的证言等,我大队对此公司诈骗案的性质确定为票据诈骗。

二、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根据掌握的证据,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向确定我们初步的侦查行动:

1、全面掌握整理受害人、证人的初步提供的证据。如受害公司收到的犯罪嫌疑人李如平提供的支票原件、复印件以及支票的银行不予兑付理由通知书,12月20日仓库的出货证明;多方受害人、证人的证言供词;各受害公司和仁义公司的工商登记表,工商局登记证明以及仁义公司的业务员情况等。

2、于12月20日实施犯罪的第一嫌疑人李如平的真实身份,根据仁义公司法人代表的证言,得知其并不是仁义公司的业务员,所以我们的第一个侦查方向就是运用技术侦查手段调取李如平于犯罪时间段的通话记录,确实掌握李如平犯罪后的去向以及可能接触到人和物。

3、查明被害公司的被骗钢材的去向。通过寻找询问李如平在

诈骗吴生公司的时候伙同的司机,同时根据每一家被害公司的钢材产品上印有的公司标记走访附近货物仓库,查询其进货记录寻找确认,从而掌握赃物的去向。

4、根据仁义公司的确实存在的事实,通过跟踪、蹲点守候以及走访调查等手段,了解仁义公司与李如平的真实关系以及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要以仁义公司的名义实行诈骗。

5、根据仁义公司法人代表陈远洋证言提供的线索,以其在案发前曾被盗的空白支票十五张并挂失报案为突破口,查找支票的真实去向以及挂失情况。

6、以李如平于犯罪时间段的通话记录为突破口,查找曾经在犯罪前后的时间范围内,曾经与李如平密切联系的人员,扭住可疑点。

三、侦查力量的组织分工

大队长:陈爱华

副大队长:柯国杰

侦查组:负责制定侦查、审讯计划,询问,讯问,搜集分析整理证据材料等各种证据搜寻工作。

刘国强、林月、肖曼君、孙慧婷

机动组:负责跟踪、蹲点守候、走访等各种侦查措施工作。 黄腾、黄文思、罗小洁、姜宜雪

后勤组:负责各种文书以及卷宗的制定等后勤工作。

陈锐滔、林瑞淋

四、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方面

在此案件的侦查中,我们必须要各方面的全面结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商部门配合我们大队出示关于各受害单位以及涉案单位的工商登记证明。

2、各受害公司的配合我大队的侦查人员对被诈骗钢材的搜查。

3、电信公司配合我们大队出示关于李如平以及相关涉案人员的相关时间段的通话记录。

4、存放被诈骗钢材的仓库配合出示存放纪录。

五、侦查必须遵循的法律和规定

1、依法进行各种侦查措施,禁止出现任何、非法搜查、严讯逼供等违法侦查行为。

2、严禁出现侦查过程中贿赂受贿行为。

3、合法搜集整理证据,严禁出现伪造销毁证据等行为。

4、遵循负责任的分工,积极认真完成各项侦查调查工作。

无名县公安分局经侦一大队

二〇〇八年一月五日

《公安机关侦查报告范文.doc》
公安机关侦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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