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0-06-26 来源:应急预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星街道江村中学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处置和有效解决重大突发性事件,防止在发生重大性事件后由于准备不足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我校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确保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性事件做到迅速、准确、有效,根据《西安市长安区教育系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中心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五星街道江村中学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省、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内所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实施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由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快速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若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超出教育部门的处理能力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年级、班级等负责同志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不断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园内。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学校若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迅速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中毒、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积极组织抢险,救护受伤师生。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

五、组织机构

(一)建立小学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组成人员: 组长:韩亚儒 副组长:罗远

组员:张军、张普寨、张强锋

(二)具体分组:

1、现场督察组

组长:教务处主任

成员:七年级组教师

职责:负责事件现场督促检查,及时向领导汇报。

2、警卫联络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处主任

成员:体育组全体教师、后勤人员、八年级组全体教师

职责:负责及时与公安、消防、武警、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密切配合有关工作,负责向这些部门及上级部门准确报告有关事件情况;负责处理事件必要的保障工作,如食品、通讯、交通等有关设备设施及物资筹备供应工作。

3、抢险救护组

组长:政工处主任

成员:九年级组全体教师

职责:负责组织人员对现场实施抢救工作,减少事件损失,防止事态扩大;负责事件受伤人员的救助工作,协助医疗部门保证伤员及时得到救护。

六、应急行动

(一)现场救助。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应急措施,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按照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二)报告。学校接到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中心校和区教育局报告,并请求支持和帮助。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第一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教育局,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校内通报。学校应当通报重大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七、实施要求

1、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中心校关于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认真落实并做好学校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以便事故发生后能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协调处置。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要按照突发性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工作流程。

推荐第2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抵御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系统人员和相关方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确保应急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突然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和地质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单位生产经营的紧急事件。1.2.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4.2统一领导,整合资源

公司抢险救灾服从运输公司和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区域管理;整合和地区抢险救灾资源,确保统一调配,单位自救与区域应急救灾互相协作、相互支持。 1.4.3统一组织,协同救灾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灾工作,由各区域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统一组织、指挥救灾。各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置与救援工作。应急期间,一般性工作从应急救灾工作。

1.4.4预防为主,科学应对

坚持灾前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常抓不懈,增虽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应对突发应急事件。 1.5灾害分级

1.5.1各类自然灾害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为三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1.5.2Ⅰ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指由于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然发生、事态严重,对公司的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重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特大财产损失或较大生态环境破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分公司声誉影响,需要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公司各方面的资源和力理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1.5.3Ⅱ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是指由于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发事件,对公司的员工安全、设置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较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和公司声誉影响,需要分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1.5.4Ⅲ级自然灾害类事件由公司各单位参照本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分级 1.5.5Ⅰ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1)洪汛灾害

洪水导致单位驻地所在区域全线停产,人员伤亡严重,一次造成20人以上死亡,或2000万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汛情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单位7人以上死亡,或2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气象灾害

严重影响单位正常生产运行,人员伤亡严重,一次造成7人以上死亡,或8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沙尘暴、海啸等造成单位7人以上失踪48小时以上。

(3)地震灾害

单位驻地所在区域发生5.5级以上地震;造成40人以上死亡的地震或可能发生超过当地设防标准的地震。

(4)地质灾害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城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已经严重危及单位员工生命财产和单位生产安全,造成7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以上。 1.5.6Ⅱ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1)洪汛灾害

洪水导致单位驻地所在区域部分停产,一次造成10-19的人员死亡,或1000-2000万上直接经济损失;汛情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单位3-7人死亡,或1000-2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2)气象灾害

较大影响正常生产运行,一次造成5-7人死亡,或500-8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沙尘暴、风暴潮、海啸等造成单位5-6人以上失踪48小时以上。

(3)地震灾害

单位驻地所在区域发生5.5级以上地震;造成20-39人死亡的地震或可能发生超过当地设防标准的地震。 (4)地质灾害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已经危及单位员工生命财产和单位和生产安全,造成5-6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800万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有序、高效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公司设立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 2.1.1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1.2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设在生产经济科,是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李向民。 2.2工作职责

2.2.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和协调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部署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

(2)及时向运输公司或灾区政府救灾指挥部通报本单位灾害损失和生产、救灾等情意;

(3)根据运输公司应急工作原则,制定灾区单位应急救灾对策,指挥灾后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视灾情安排慰问工作或派出工作组;组织紧急调配救灾物资或提供其它紧急救助行动;

(4)统一安排应急救灾期间公司机关职能处室、应急职能组、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的工作。 (5)应急响应时期,指挥相关单位的应急救灾,协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2.2.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应急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殿应急救灾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信息收集平台的建立,负责应急值班和24小时值班电话的设置; (2)接受单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及时向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接受并传达指令;

(3)负责应急状态下协调、指挥,根据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传达到各机关职能处室、应急职能和区域应急救援处置中心;

(4)按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统一对外联系,向运输公司、当地政府部门上报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 (5)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和现场应急处置总结的审核、归档工作; (6)负责单位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7)收集各类信息,随时汇报事态情况,有重要信息要随时汇报; (8)收集了解指令的执行情况。

2.2.3公司职能科室、应急职能组、应急救援处置中心职责 2.3现场应急处置

现场应急指挥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领导小组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抢险方案; (2)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保证现现与分公司之间信息传递的及时、畅通、一致; (3)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4)及时向应急办公室和地方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5)协调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

(6)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7)落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领导小组请示应急终止; (8)负责现场应争工作总结。 2.4各单位组织机构

2.4.1各单位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指挥层,直接管理控制本单位突发应急事件。

2.4.2各单位均应设立应急救灾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担任本单位应急救灾领导小组组长。 2.4.3各单位应急救灾机构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 (2)明确应急时期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3)负责配置、调动应急救援的各类物资;

(4)负责编制消防、医疗、物资供应、通讯、交通、保卫、生产调度等应急救援对策; (5)指挥和协助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作业单位处理突发事件;

(6)负责本单位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救灾预案的审核工作,以及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7)负责重大灾害信息的上报工作。

2.4.4各单位应急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应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发生较大调整时,应及时上报。 3灾情预警

应急办公室和各单位应急救灾机构,负责搜集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分析灾害可能对单位员工安全和生产经营造成的危害。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按规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应急响应 4.1灾情报告

自然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安规定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和区域急救援处置中心报告,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灾情。 4.2分级响应

4.2.1按照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公司和各单位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响应。4.2.2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受灾单位应立即启动单位应急预案,并根据灾害情况及时上报。 4.3.3发生Ⅱ级及以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后,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和相关预案,由重大自然灾害突发

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救灾。 4.3响应程序 4.3.1公司响应程序 4.3.1.1灾情报告和应急准备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灾害预警后,进入启动预案准备状态。根据灾情发展态势,应急办公室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灾害情况;

(2)密切关注、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和现场应急情况,及时报告;

(3)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和布署, 通知4个应急职能组和区域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做好应急准备;

(4)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视灾情需要派有关人员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应急救灾。 4.3.1.2应急救灾

Ⅱ级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灾害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应急办公室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在1小时内到达岗位;

(2)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灾情,部署应急救灾任务,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3)聘请有关专家咨询,提出应急救灾方案,组织紧急救援;

(4)视灾情严重程度,安排有关领导或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灾工作; (5)通知区域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做好运输、通讯、物资、资金等支援准备工作;

(6)视灾情需要,紧急调动救灾队伍参加现场救灾工作,调动有关准备,物资支援现场抢救; (7)必要时,按领导小组指示报请集团公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指挥救灾工作。 4.3.2单位响应程序 4.3.2.1灾情报告

(1)单位接到灾灾害预警后,应按规定立即报告分公司应急办公室,并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2)灾害发生后,应在2个小时内向公司报告受灾情况;

(3)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危害程度、生产运行和职工生活状况,以及应急救灾紧急部署情况。 4.3.2.2应急准备

(1)接到当地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应立即时入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准备状态; (2)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应迅速到位,部署应急救灾工作; (3)医疗、物资等应急保障系统工作准备就序; (4)抢险救灾装备和人员集结待命;

(5)检查和监控次生灾害源、平息误传和谣传、宣传自救知识。 4.3.2.3应急救灾

(1)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转入应急救灾程序; (2)应急救灾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单位抢险救灾和区域性救灾协作; (3)做好现场疏散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活秩序;

(4)及时向法地政府救灾指挥机构和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受灾损失和应急抢险救灾情况,视灾情需要请求外部紧急救授;

(5)制定现场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6)迅速调集抢险救灾队伍投入抢险;

(7)检查生产设施破坏情况,检修生产和生活设施;

(8)密切保持与当地政府救灾主管部门和救灾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灾害信息和区域灾害情况,通报本单位受灾情况和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

(9)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0)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发放和宣传报道工作;

(11)组织灾害损失评估,按规定向分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灾害损失评估结果; (12)做好恢复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4.4指挥与协调

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现场指挥应坚持“属地管理、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救灾工作。

(1)根据现场救灾需要,分公司应急办公室协调有关救灾队伍、装备、物资、保障救灾需要; (2)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灾方案,制定防止灾害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单位实施; (3)针对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必要时,报请运输公司有关部门协助应急救援; 4.5应急终止

4.5.1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确认灾害现场符合下列条件并报请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应急结束指令,应急终止。

(1)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次生灾害隐患消除; (2)现场应急处置已经结束。 4.5应急终止

4.5.1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确认灾害现场符合下列条件并报请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应急结束指令,应急终止。

(1)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次生灾害隐患消除; (2)现场应急处置已经结束。

4.5.2应急救灾工作结束后,由受灾单位编写应急救灾总结报告,报送公司应急办公室备案。5保障措施 5.1通讯和信息保障

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单位和上级部门重特大应急信息后,立即按规定上报下传应急信息,跟踪应急事态发展。

各单位应保证调度值班或其它值班联系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及时接收和转达灾害信息,保证与公司主要领导和应急办公室的联系通畅。 5.2应急保障

5.2.1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保障

各单位应按规定和救灾需求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所需的物资和生活用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期间使用的装备和物资资源,统筹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措施。 5.2.2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救灾专业抢险队伍,按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和演习。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持应急队伍战斗力,做到常备不懈。 5.2.3应急资金保障

各单位设立专项应急资金,用于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设备建设、抢险物资储备、人员培训、预防演练。应急救灾期间,可随时启用,实行专款专用。 5.2.4应急医疗卫生保障

公司医疗卫生部门应做好应对突发灾害的医疗保障专项预案,储备应急药品。配备精干医护人员和精良医疗器械,具备随时赶赴现场参与救灾的能力。 5.3宣传、培训与演习

5.3.1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防灾救灾宣传教育,使单位员工和家属了解应急救灾知识,提高应急意思。

5.3.2定期对应急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并掌握应急预案要求和应急救灾技术,提高应急救灾能力。5.3.3各单位每两年组织一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习。 6附则

6.1本预案由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6.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3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重点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

为确保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降低影响社会稳定的较多因素;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一、坚持一个原则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一把手要亲自部署推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以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为依托,加大创新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科学化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明确“两个范围”

一是群体性事件,二是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强化各专项指挥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其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作用;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按照事件的不同类型,根据形势需要,及时制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我局还将加强对建设工地现场矛盾的协调,努力做到工地无重大事故,工地无罢工,零伤亡,各建筑工地稳定有序的进行。

三、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上下贯通、军地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扩大监测预警覆盖面;加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建设,着力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系统联动机制,提升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坚持党委主导,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壮大社会应急志愿力量,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通过实战演练,检验机制预案,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充实完善,发挥机制预案最大效用。加强各专业应急力量演习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演练、联动演练,增强联合作战的实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我局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把应急管理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对建设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要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按规定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快推进应急体系建设,促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不断提高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推荐第4篇:重大节假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节假日期间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保证重大节日期间办公室、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人员、物资的安全,使项目生产得以安全、顺利的进行,特编制此预案。

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办公区、项目工地现场及施工人员生活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4、适用时间

“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

5、应急准备

5.1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成立重大节假日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 5.2职责 制定办公室区域、各部门及项目施工环境、生活环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共卫生制度、消防、保卫责任制度,并严格落实、以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应急响应

根据节假日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等,每一起事件都要做首次报告、进程报告与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6.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各部门、各工程项目部 责任报告人:各部门、各工程项目负责人 6.2报告时限及程序 6.2.1初次报告

各部门、各工程项目部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盗窃、群体上访等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启动应急预案,由发生事件所在项目部负责人向公司安全总监及应急办公室报告事件情况,安全总监接收信息后应立即组织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由应急小组组长根据事件性质程度进行再次上报与处理。

6.2.2进程报告

a.较大节假日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部应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小组办公室,由应急办公室将相关情况汇总整理后及时提交应急小组组长。

b.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小组办公室,由应急小组组长向城投总公司上报后,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上报。

6.2.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各部门、项目部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给公司应急小组 办公室、应急小组组长根据事件情况向城投总公司及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6.3报告内容 6.3.1初次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部门、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6.3.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6.3.3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6.4信息发布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向上级或媒体发布信息,及预防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 6.5应急措施

6.5.1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安排落实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保证按要求全天备勤,及时掌握和了解公司各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

6.5.2为防盗窃案件的发生,部门及项目部须配备防匪器材和对外联络的通讯器材,加强门卫及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监控巡逻。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与项目值班人员联系,发现有偷盗行径的,不要盲目制止,要视情形而定,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发现现场有失窃现象后,要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报明失窃材料名称、数量,以及发现时间,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公安机关展开侦破工作。

6.5.3为预防突然停水、停电的发生,根据实际情况,先做好储备工作。所有电箱都应切断电源,关门关锁,以防突然来电时机械运转伤人。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的值班人员应对突然停水、停电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对各种危险源进行监控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5.4为预防火灾的发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对外联络通讯器材,定期对各类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一旦火灾发生时,应立即起动防火应急预案,确定火灾的类型,防火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的类型和火势大小,选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扑救,并同时拨打119通知消防队救援。应急小组成员对火灾现场实行全方位监控,控制事态发展。

6.5.5制定群体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群体上上访事件第一时间起动应急预案,应急小组应及时了解上访人员需求,做好人员的情绪安抚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6.5.6建立值班巡逻制度,及时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开展对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加违法活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应急物资及通讯联络

常备药品:急救箱、消毒用品、救援物品,各种常用小夹板、创可贴、云南白药等物资。

通迅联络:医院急救中心 120 火警 119 匪警 110

7、善后处理

节假日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处理,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公司各部门、各工程项目部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7.1调查及评估

按不同事件情况,各部门和各工程项目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认真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分析事故原因。

7.2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将对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者,公司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整改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有关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根据事故处理的实际,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4、恢复

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停止使用的办公场所、施工区域、现场员工住宿区域,必须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恢复使用;因传染病暂时停工的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工;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火灾、失窃事件经公安机关允许后,方可整理现场,恢复生产。

8、响应终止

按分级响应权限,由同级应急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与处理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经批准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及现场的施工。

推荐第5篇: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部门:

为确保社会安全、灾情疫情、重大事故、群体性异常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组织处理,统一指挥、调度各有关部门有序地参加处理,将事件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环境,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影响较大的特点,在应急处理工作中充分调动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行动,采取各种有效、快速的解决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低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工作组,并在事件发生后积极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抢救,警戒和善后等工作,统一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成立由行政正职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干部任副组长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工作组。事件处理指挥组下设现场指挥组、现场施救组、后勤保障及警戒保卫组、调查及善后处理组和舆论导向组。

三、职责与分工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必须在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

(一)现场指挥组

负责事件现场的指挥和统筹工作。根据事件现场具体情况,迅速确定具体应急处理方案,实施对各有关机构和组成人员进行科学、有效地指挥,向各有关部门下达任务,充分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现场应急处理和抢救工作的指导,并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二)现场施救组

负责组织对事件现场的抢救,救援和有关清理工作。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会同原因调查组对事件现场进行初步勘查,迅速制定安全、有效的抢救方案,报现场指挥组批准,并按照抢救方案组织现场抢救所要各种设备和机械,充分协调消防、民警、卫生和专业抢救灾队伍、有关参加抢救部门和人员开展抢救工作,提高现场施救工作效率。

(三)后勤保障组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件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本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5、根据事件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迅速向各机构传递工作任务。完成突发事件现场具体情况和有关信息的全面整理,并及时向现场指挥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四)警戒保卫组

负责协调公安等部门做好事件现场的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划定警戒范围,维护现场的秩序,阻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干扰工作。组织车辆和人员疏导,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五)调查及善后处理组

负责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对现场情况做出安全评估,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参加事件原因的调查工作。负责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形成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对事件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做好受伤害人员及财产损失善后安置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六)舆论导向组

负责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事件做出客观、公正、正确的评价,使外界对事件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并对重大突发事件引起足够的重视,减少影响,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应急处理程序

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上述机构设置立即成立事件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工作,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观场,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组成人员接到事件处理通知后,迅速与各组联系,做好参加处理及抢救等工作的准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二)事件处理过程中,各有关机构和组成人员要相互配合,团结一致,树立全局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各组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处理工作任务正确及时完成。

(三)加强组织纪律,各组人员要严格听从现场指挥组统一指挥,积极履行职责,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四)处理过程中和结束后,各组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擅自离开。

(五)处理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措施,保证事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推荐第6篇: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电子银行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电子银行业务连续正常开展,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信用合作联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信用合作联社银行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电子银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坚持在省联社“分级负责、分类处置、快速高效、安全稳妥”的原则,联社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协调联动,尽快恢复电子银行的正常运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降低不良影响。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超出事发营业网点处置能力或涉及联社处置范围,需要由省联社、xx办事处或联社协调、处置的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联社成立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辖属电子银行案件及突发事件处置。

第五条 联社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xx 副组长:xxxx 组 员:由xxx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联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xx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指导联社和信用社建立和完善电子银行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机制;接收、整理电子银行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收集保管

— 1 —

有关档案资料。各信用社负责人为本单位电子银行突发事件风险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电子银行突发事件的联系、处置工作。

第七条 联社各相关部门要服从联社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处置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应急事宜,提出具体应急处理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三章 突发事件的分类及级别界定

第八条 本预案所指电子银行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电子银行业务正常经营管理带来较大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客户及信用社重大财产损失、声誉损失,或者可能带来全市、全省农村信用社连锁反应及系统性风险,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电子银行紧急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重大突发电子银行运营事件。主要包括电子银行应用系统、应用技术出现重大问题,或被人为攻击破坏等而导致电子银行服务连续中断(正常工作时间内4小时以上或正常工作时间外8小时以上)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电子银行案件事件。主要包括发生批量客户资料丢失、威胁客户资金安全的案件;发生巨额资金(50万元以上)被盗案件;发生假冒网站、假冒电话银行及假冒手机短信等案件。

(三)重大突发电子银行违规操作事件。主要包括发生从业人员操作失误或违规操作,导致电子银行业务出现重大差错或隐患的事件;发生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盗取客户资料、证书等,引发客户资金风险的事件。

(四)其他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大规模的电子银行客户群体性事件;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电子银行业务造成严重影响等事件。

第九条 按照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分为以下三级:

(一)涉及跨市范围,有可能影响全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影响全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

— 2 —

业务稳定的事件,已经或者即将出现全省性连锁反应,需要XXX联社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突发事件或发生50万元以上客户巨额资金损失、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为Ⅰ级电子银行突发事件。

(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县级联社,有可能影响全XXX县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影响全XXX县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稳定的突发事件为Ⅱ级电子银行突发事件。

(三)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网点,有可能对XXX县辖内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经营管理带来较大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全辖电子银行业务稳定的突发事件为Ⅲ级电子银行突发事件。

第十条 电子银行突发事件等级界定:当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分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断级别时,应按照较高级别处理;当电子银行突发事件随着事态发展有所升级,按升级后级别处理。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 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一)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发生时,联社应急处置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要启动本预案,立即开展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向联社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上报实行逐级报告制。

(二)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金融监管机构。

(三)联社接到由省联社发现的我联社电子银行突发事件,联社应急处置小组应向事发网点核实情况,进行事件级别认定,对Ⅰ级和Ⅱ级电子银行突发事件立即报告联社主管领导,并将情况上报办事处、省联社及时有效开展处置工作。属于Ⅲ级电子银行突发事件的,随联社上报xx办事处后,由联社领导小组进行处置。对于电子银行突发事件情况紧急的,先执行电话报告或通报,后续补充详细事件情况报告或

— 3 —

通报。

第十二条 电子银行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上报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应填写《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表》,内容包括:

(一)发生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时间和联系人。

(二)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影响范围,以及可能涉及的金额和人数。

(三)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经采取和准备进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需要省联社解决的问题。

(四)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第十三条 电子银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统一由联社联系有关媒体对外发布信息或进行公告。各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电子银行突发事件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突发电子银行运营事件处置。

(一)联社各部门、信用社要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测和维护,及时处置电子银行运营事件,确保电子银行系统连续、正常运行。发现电子银行应用系统、应用技术重大问题的,首先积极协调科技部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市办网络中心和省联社电子银行中心和信息科技(网络)中心,请求协助予以解决。若突发事件业务有单独预案的应同时启动。

(二)由于通讯设备或公众网络故障造成业务较长时间中断的,联社电子银行突发事件领导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市办网络中心和省联社,并积极联系设备服务商或网络运营商,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营。

1、若全省范围出现电子银行系统或业务中断的,联社相关部门和所辖网点要积极配合市办和省联社的指导,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顾客的安抚解释工作。

2、若XXX全县范围内出现电子银行系统或业务中断的,

— 4 —

联社相关部门和所辖网点要积极配合XXX办事处的指导,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顾客的安抚解释工作。

3、若XXX县范围内出现电子银行系统或业务中断的,联社所辖网点要积极配合联社的指导,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顾客的安抚解释工作。

(三)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向客户做好解释说明和安抚工作,及时引导客户通过柜台等其他渠道办理业务,为客户提供持续的、适当的服务,基本满足客户的需要和期望。

第十五条 重大突发电子银行案件处置。

(一)发生批量客户资料丢失、威胁客户资金安全的案件处置。

1.各社各营业网点应加强对客户资料等敏感信息的保护。如发生批量客户资料丢失,从业人员盗取客户资料、客户证书或银行证书等案件,联社应急处置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保卫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2.对证书被盗等威胁客户资金安全的,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通过通知客户更改密码、挂失证书、暂停渠道及在必要时由联社科技部联系省联社科技部对涉及客户的账户资金予以暂时冻结等手段,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尽量减小损失和影响。

(二) 发生客户资金被盗案件处置。

1.各部门、信用社应加强对电子银行案件的防范工作。发生客户资金被盗案件,联社保卫部应根据联社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案件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XXX市办事处和省联社报告。

2.由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业务、技术等自身原因引发的电子银行业务风险问题,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由联社首先向客户垫付风险资金,尽量避免媒体炒作;垫付资金的同时应及时向XXX办事处、省联社报告并申诉理由,根据案件发生实际情况落实责任,追缴垫付资金。

3.各信用社在处理客户投诉的过程中,要妥善安抚客

— 5 —

户,并根据案件性质、客户损失金额大小、客户的情绪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具体分析,采用不同办法进行处理,尽量把社会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假冒网站、假冒电话银行、假冒手机银行案件处置 电子银行主管部门应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防范工作,一经发现假冒网站、假冒电话银行和假冒手机短信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联社安全保卫部门,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负责将有关情况上报XXX办事处和省联社安全保卫部。

第十六条 重大突发电子银行违规操作事件处置。

(一)发生操作人员操作失误或违规操作,导致电子银行业务重大差错或风险的处置。

电子银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子银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避免违规操作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对从业人员违规操作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联社电子银行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对事件进行调查,核查事件发生真相并评估由此形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部门,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及后续管理措施,做好控制和降低风险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发生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取得客户资料、证书,引发客户资金风险的处置。

电子银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子银行从业人员培训检查,相关信用社、部应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人员安排和监督,发现问题应立即责令离岗,委派其他人员追索丢失资料。影响重大,造成损失的,应尽快联系省联社科技部门对涉案资金予以暂时冻结,通知客户更换账户密码,必要时通过安全保卫部门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十七条 其他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一)联社各网点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监测和预警,当辖内发生大规模的电子银行客户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电子银行业务造成严重影响等事件时,必须立即向联社应急处置小组报告有关情况。联社应急处置小组要密切关

— 6 —

注外界媒体动向,利用正面宣传平息事态。

(二)发生大规模电子银行客户群体事件和不可抗力因素对电子银行业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事发信用社、相关部门和网点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做好客户解释和安抚工作,把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根据电子银行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联社应急处置小组必要时请示zz省联社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突发事件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对涉及农村信用社债权的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在处置时一定要保全债权。

第十八条 联社各部室、信用社处置电子银行突发事件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保密规定。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第十九条 事后调查与情况总结。

(一)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联社应急处置小组要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过程及处置结果进行全面总结,对由突发事件导致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量化统计,并向XXX市办事处作出正式报告。

(二)信用社及相关部门要针对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办法,对业务制度、安全控制方式和技术手段等进行改进和完善,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本部门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责任与奖惩。

(一)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营业网点负责人为本网点电子银行突发事件工作第一责任人。

对发生下列情况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联社将给予经济处罚或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1.违反本预案规定,漏报、瞒报、谎报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 7 —

2.违反制度规定或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突发事件发生的;

3.突发事件发生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造成重大损失或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二)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联社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七章 附则

本预案由XXX县联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8 —

— 9 —

推荐第7篇: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公司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企业职工和周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不良影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编制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2.1本预案适用并指导公司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2 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后,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定义,本预案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

a)安全生产事故类: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b)社会治安信访维稳类:包括群体性上访事件、对企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

c)公共卫生安全类: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 d)自然灾害类:包括雨雪冰冻、洪涝灾害、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2.3 应急预案体系

a)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公司各单位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b)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公司为应对某一种或某几种重大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c)公司各单位应急预案,是针对公司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2.4工作原则: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减少次级灾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学、实事求是,提高素质、协同作战的原则。3 组织机构 3.1 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2 办事机构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发生事件性质设在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公司设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办公地点设在值班室,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 3.3 现场机构

公司各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在公司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实际应急工作需要,设置应急处理办公室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小组。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

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督促落实公司领导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紧急重要情况,指导和协调公司各单位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4 工作职责 4.1领导小组职责:

a)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指导;

b)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举措做出决策;

c)接受上级机关的领导,请示并落实上级指令,审定并签发向上级机关的报告;

d)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

e)审定并签发公司重大事件的预案;

f)根据情况,派出公司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g)审定新闻发布材料并指定新闻发言人;

h)组织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评估和修订,审查应急工作的考核结果;

j)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境外企业所在地政府寻求援助; k)审批重大事件应急救援费用。 4.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a)分析处理现场信息,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b)负责新闻发布和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c)跟踪事件发展动态,沟通情况并汇总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d)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件动态信息; e)完成应急救援总结的审核和归档工作;

f)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统一对外联系,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

4.3应急值班室职责

a)接收应急报告并立即报告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b)做好过程记录和交接班纪录; c)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4现场指挥机构职责

a)负责领导、指挥本企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地方政府、相关上级机关和公司领导小组;

b)负责整合现场应急资源。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c)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和调整救援抢险方案; d)收集有关资料,完成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e)核实应急终止条件,批准或申请应急终止。 4.5应急处理办公室和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警戒疏散、技术咨询、现场抢救、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等工作。 4.6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4.6.1办公室

a)负责社会治安信访维稳类、公共卫生安全类以及重大舆情危机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b)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c)负责公司本部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专项应急预案; d)负责本部所需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6.2企业管理部

a)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类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b)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c)负责督促各单位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 4.6.3党群工作部

a)认真履行《公司舆情管理与处置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 b)根据《公司重大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公司舆情管理与处置暂行办法》规定的职责,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 4.6.4其他部门

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助、配合并监督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启动本预案: 5.1.1 发生2.2款中所列重大突发事件时。

5.1.2 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已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1.3 各级人民政府要求公司启动应急预案。 5.2预防、监测、预警 5.2.1预防

公司本部及各单位应根据经营性质和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种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加强应急管理,做好突发事件预想和应急准备工作,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扩大。 5.2.2 监测

各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的监测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潜在隐患及时开展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依照本预案规定的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5.2.3预警

根据监测监控的分析结果、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各单位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事件影响单位采取相应行动,做好应急准备,预防事件发生和扩大。 5.3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 5.3.1 信息报告

a)各单位须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突发事件情况上报工作。发生本预案1.3款中所列重大突发事件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的,所在企业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应及时上报公司应急值班室。

b)公司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c)接到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后,根据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示,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调查情况。

d)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做出报告。

e)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企业,应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口头上报,8小时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2日内做出专题书面报告。

简要书面报告须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能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发生经过、发生原因初步分析;专题书面报告除上述几项外,另须包含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控制情况、需要公司或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事宜以及其他事项。

f)任何企业和个人对重大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g)公司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企业和个人有权向公司报告重大突发事件隐患,举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公司接到报告、举报后,应当立即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5.3.2 新闻发布

当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并且需要进行新闻发布时,按照《公司重大突发(危机)事件新闻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任何职工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和传言。 5.3.3 舆情管理与处置

当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并且出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形象产生影响的各种类、各渠道的负面报道或负面言论时,按照《公司舆论管理与处置暂行办法》实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危机事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加强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5.4 应急响应 5.4.1响应分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7年颁布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针对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

一级:死亡10人或重伤20人以上(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造成特别重大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者对公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级:死亡5-9人或重伤10人-19人,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对公司产生比较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级:死亡1-4人或重伤5-9人,或者造成一定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或者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四级:重伤5人以下,造成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下)或者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其他事件。

(注:“以上”均包含该数,“以下”均不包含该数)

一级和二级应急响应由公司组织实施,三级和四级应急响应由公司二级分、子公司或基层企业组织实施。 5.4.2 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启动前,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5.4.3 应急处置

a)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企业的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等,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

b)突发事件未得到有效控制,应提高响应级别,启动相关内部和外部应急预案。

c)应急预案启动后,所在企业各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理领导(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d)参加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e)公司领导小组指派的人员进入重大突发事件现场时,有关企业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5.5 应急结束

根据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终止条件,在事件得以控制、导致事件扩大的隐患消除后,经应急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应急结束。 5.6应急保障

各单位应当根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和职工与群众的基本生活。

5.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值班室联系电话: 企业管理部联系电话:

5.6.2物资保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有关物资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5.6.3应急队伍保障:各单位内部设立相应的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根据需要与地方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6.4经费保障: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由各单位按实支付,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及时到位。

5.6.5 交通运输:应保证应急情况中交通工具优先安排,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

5.6.6其他保障: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技术、治安等保障) 5.7后期处置

5.7.1应急恢复:各单位在事件得到初步控制后,应积极采取措施和行动,尽快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

5.7.2善后处置:各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偿和补助,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开展保险理赔、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

5.7.3 调查与评估:各单位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公司有关部门做出报告。

必要时,由公司负责或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明确对事件责任的处理意见和针对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5.8培训和演练

5.8.1公司各单位应当定期对职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5.8.2公司各单位应当对职工开展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职工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5.8.3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6 奖惩规定 6.1 奖励

6.1.1 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6.1.2 出色完成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任务;

6.1.3 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 6.1.4 根据本预案4.1.7款规定举报有功; 6.1.5 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6.2 惩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2.1 不按照规定制订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2.2 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6.2.3 对重大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6.2.4 有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7 附则

7.1 本预案于2013年5月17日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补充。

7.2本预案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推荐第8篇:长江大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长 江 大 学 文 件 长大校发﹝2012﹞69号

关于印发《长江大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长江大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长江大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创建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快速、直接、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意外事件和紧急事故,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和信息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维护校园的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处置高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是本校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秩序和依据。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校范围内发生的下列突发事件: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刑事案件;

(四)重大急性中毒事件;

-2-

(五)非法组织、恐怖袭击事件;

(六)重大集体群殴、群访事件;

(七)重大剧毒物品、菌种失盗事件;

(八)爆炸事件;

(九)自然灾害事件;

(十)其它突发事件;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处理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五条 各院(系部)应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的应急处理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分管范围及专业特点预计到可能出现的各类严重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预案,实施预案做到既简明扼要又具有操作性。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学校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忠家 张昌民 副组长 朱业宏 刘在洲

成 员 刘荣华 方先尧 徐 波 孙 涛 刘小燕

张光明 肖依虎 熊新山 金焱明 颜昌华

-3- 蒋四华 王一举 叶长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荣华同志兼任。

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指挥各小组及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二)检查和督促各小组和相关单位平时做好应变准备工作;

(三)督促各单位制定和本预案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四)必要时组织领导在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第七条 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整理和上报,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工作总结,负责协调、参与督办相关规定的落实和执行,负责突发事件(事故)的处理协调工作,负责宣布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情报信息组

组长 刘荣华

成员 肖依虎 王一举 陶 舟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和分析信息,沟通和判断情况,对-4- 重大信息和动态进行汇报。

2.宣传教育组

组长 徐 波

成员 雷体翠 康 群

主要职责:利用各种渠道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统一口径,负责监控网上信息。 3.秩序维护及管控组

组长 方先尧

成员 钟国汉 叶长才 陶 舟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校园值班、巡逻,协助情报信息组广泛收集信息,保持与市国家安全局、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组建应急小分队并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4.学生工作组

组长 孙 涛 刘小燕

成员 各院(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组建学生维稳工作网络,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化解矛盾,正确引导学生情绪。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颜昌华

成员 李玉泉 朱继平

主要职责是:加强和改进后勤服务工作,防止各类意外

-5- 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提供交通、通信、医疗等服务保障。

6.重点要害部位保卫组(学校行政楼、校广播室、网络中心、配电站、化学药品仓库、财务室等)

组长 叶长才

成员 与突发事件相关的各要害部位直接责任人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对要害部位实施严格控制。

第九条 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在事故现场设立指挥部实行现场办公,并设置显著标志,必要时划分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戒严和封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章 突发事件报案和现场保护

第十条 重大事故发生后归口单位必须做到:

(一)通知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二)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了解事故情况向校党委汇报;

(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一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及110报警电话。应-6- 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向组长汇报,同时迅速派人在现场初步确认突发事件是否是重大安全事故,一经确认立即上报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 重大事故一经确认,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准备应急处理预案,并向有关部门作应急通报。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事故报告,分别上报校党委及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发生的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的简要经过;

(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七)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相关事宜;

(八)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第四章 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 报告程序

(一)报告当事人所在院(系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7-

(二)报告学生事务处、安全与保卫处、学校办公室等部门;

(三)报告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四)经校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五条 处置程序

(一)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启动应急预案,接到报告后,院(系部)分管领导、安全与保卫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二)现场人员根据情况,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

(三)如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请校医赶赴现场处置;疏通道路,封存食物,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四)如发生火灾事故,立即疏散人群,迅速组织扑救;火势如有蔓延趋势,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五)如是斗殴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往校医院或附近医院救治,同时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六)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立即拨打“110”报警,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第五章 实施要求

第十六条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8- 育厅关于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件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学校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了解情况协调处置。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保障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的储备和必要经费。

第十七条 若发现学校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各部门各单位应立即向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将情况向相关校领导汇报,并立即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相关工作小组要迅速到达第一线,做好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根据事件性质、程度,汇总情况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口径,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部门。此时,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处于戒备状态,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不得离校出差。

第十八条 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9- 有关成员及负责人必须在一线指挥,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公安机关报告信息,并按要求统一宣传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防止学生串联,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各单位领导要深入一线,面对面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疏导工作。

第十九条 若突发性事件出现激化,有可能发生串联、集会、校外示威游行等迹象时,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工作小组要迅速深入事发地点,靠前指挥、果断处置;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院(系部)及机关处室同志要按照分工,分头深入各院(系部)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反馈工作。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时,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护秩序,防止学生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出现过激和违法的行为。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和学生辅导员、学生党员在维护学校稳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安排在学生中有影响的教师进行说服教育,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院、院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 -10- 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第六章 预案衔接

第二十条 本预案为全校性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各单位以此为指导制定专项预案。各单位的专项预案必须与学校整体预案相衔接。

-11-

主题词:安全保卫工作 突发事件 工作预案 通知 长江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2年4月24日印制

校对:李波 (共印80份) -12-

推荐第9篇: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我市发生突发电力事件的情况下,能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及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临海市人民政府事故应急的有关规定,以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和原《临海市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形成。

3、适用范围

凡属临海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电力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自然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2)、人为性突发事件,包括误操作、人为破坏等。

(3)、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电力事件。

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组织制订各类事故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电力企业事故应急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2)、快速反应。处置电网重大事故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映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3)、统一指挥。在临海市应对重大电力事件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必要时以牺牲局部利益为代价,采取果断措施,有效限制事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重要变电站厂(站)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要市区、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1、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市应对重大电力事件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市供电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府办、市供电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媒体等单位领导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根据电力事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统一指挥和组织指导市应对电力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3)、及时向台州市政府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2、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市供电局,由市供电局长担任主任。

主要职责:

及时向总指挥汇报重大事故情况;组织、协调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及时收集、定时汇报处理情况,为领导小组作决策提供依据;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做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3、抢险救灾组

由市供电局分管生产领导任组长,市供电局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主要职责:

做好事故抢险,尽力保证政府、重要水利工程,市指挥中心、邮电、电力、军队、公安、医院等部门的电力供应。各镇、街道办事处由各基层供电所组成,负责线路故障抢修。各单位除做好自己的本职外,还要服从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对重大故障要无私援助,积极配合。做好应急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保证救灾抢险必需的物资供应。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完成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分级

按照台州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台州电网重大事故分为预警状态和紧急状态两个等级。

1、预警状态

(1)、因电网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20%及以上。

(2)、因电网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临海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4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40%及以上,或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严重受损,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等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临海电网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40%及以上,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或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2、紧急状态

(1)、因电网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30%及以上。

(2)、因电网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临海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90%及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60%及以上,并且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严重受损,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等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临海电网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60%及以上,并且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或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1)、当临海电网发生重大事故,电网调度机构立即启动电网调度事故处理预案,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或主任。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电网突发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副总指挥、总指挥。

(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进入电网重大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或紧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临海电网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应立即中断其他正常工作,在应急处理值班中心开始预警状态的值班及预警处理工作,开通应急处理值班中心电话,临海市应急处理值班中心设市供电局二楼会议室。

(5)、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临海州电网进入紧急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应立即中断其他正常工作,在市应急处理值班中心开始紧急状态的值班及应急处理工作。

(6)、应急处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预案,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抢险、恢复生产、生活后勤保障和抢险物资供给等各项应急处理方面的工作。

2、信息报送、处理

执行定期汇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网络的畅通,在每天上午11:00和下午17:00 (具体报送次数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定时汇报应急举措落实情况、受灾受损情况和抢修修复情况等信息。预案启动后,每天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的编写并发布。

3、应急处置

(1)、当电网发生重大事故苗头,并有可能导致电网稳定破坏、电网系统性崩溃、造成更大面积停电时,电网调度机构应果断采取拉限负荷、解列局部电网等必要措施,隔离故障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故障区电网正常供电。

(2)、在特别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保证重要城区、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值班调度员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3)、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电力生产事故、重要电力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急处理机构应迅速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故障设备。

(4)、在重大电网事故抢险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给予事故抢险提供一切可能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应急领导小组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请求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信息发布

发生电网重大事故期间,应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支持下,引导新闻报导和舆论宣传,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应急解除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紧急状态:

(1)、临海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大网恢复联网,电压、潮流等运行状态参数保持在允许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要城区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不构成严重威胁;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五)、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由市供电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参加。根据实际

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损失的统计上报,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安置受害家属的生活;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的理赔工作。

2、后果评估。由市工业经济局牵头负责,市供电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现场监察、处置工作;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对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进一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应急保障

人员保障。由市府办、市供电局牵头负责,迅速组织电网抢修人员,做好事故抢险,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财力、物资保障。由市财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应保障事故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流动发电设备、保安装置、电力抢险物资等,做好事故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保证事故抢修经费的投入和开支。

通信保障。由市电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尽力保障事故抢险的通讯通畅。

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尽力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道路通畅。

医疗卫生保障。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迅速组织抢救医疗队伍,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负责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通知各医院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

人员防护、技术装备保障。由市供电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其它相关配合。要为抢险人员提供的有效的抢险救灾装备,确保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治安维护。由市公安局负责。在出现大面积停电事故后。公安系统要迅速成组织警力维护治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七)、监督管理

1、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电力生产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排摸,及时整改不安全的问题。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和综合演练,掌握处置方法,以应对突发事件。

2、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在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要落实好各自职责。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对处置工作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自行其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附则

本应急预案为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相应进行处理。

本预案由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和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10篇:某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XX2018年度重大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做好各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若遇重大汛情、旱情、火灾等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镇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立足早部署、争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村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及应急处理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村实际,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重大突发事件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灾情、险情等,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好24小时有人值班,严格按值班日程办事,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

5、果断处置,全力抢救。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

1、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突击队

从村民兵及普通居民抽调30名年轻力壮的劳动力组成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突击队,队长XX。(成员名单附后)

四、主要职责

(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受和传达上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项指令。

2、部署和指挥实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

3、掌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情况了解灾情、村情、民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灾情况。

2、直接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

3、协调受灾群众安置、转运与接收。

4、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五、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设置地点

樟村坪XX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村委会,电话:XXXXXXX。

六、出现汛情、旱情、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后的应急措施

(一)普通汛情、旱情、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加强与各突发事件对应的相关部门及樟村坪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沟通,加强各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报。

2、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对各组提出突发事件的防范及应急处置要求,必要时由各组对群众有组织地进行疏散。

3、采取措施,保证联络畅通。

4、对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5、根据有关部门的灾情判断意见,加强对村民的突发事件防范及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重大汛情、旱情、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在接到镇政府重大汛情、旱情、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告后,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突击队快速集中,投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力量做好村民疏散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非受灾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援。

4、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5、深入灾区了解灾情、村情、民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XX民委员会

2018年4月22日

第11篇:宁波市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宁波市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工作原则 1.5实施范围 2 组织体系

2.1市教育局

2.2下级教育行政部门 2.3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 2.4相关部门 3 预警

3.1预警分级 3.2预警发布 3.3预警启动 3.4预警解除

—1— 4 应急响应

4.1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响应 4.2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响应 4.3市教育局的应急响应 4.4应急结束 5 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2应急队伍保障 5.3物质保障 5.4资金保障 5.5技术保障 5.6治安保障 5.7避难场所保障 5.8交通运输保障 5.9医疗卫生保障 5.10后勤保障 6 宣传与监督

6.1宣传教育与培训 6.2信息监测与预测 6.3预案演练 6.4责任与奖惩

—2— 6.5其他教育培训机构 6.6预案解释部门 6.7预案实施时间

7 附录

—3—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市学校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构筑和谐校园。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危及教育教学秩序的紧急事件。按照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主要分为以下七大类。

1.3.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

气象灾害:如热带风暴、台风、龙卷风、暴风雪、暴雨、寒潮、雹灾及旱灾等;

海洋灾害:如风暴潮、海啸、海水入侵、海水回灌等; 洪水灾害:如洪涝灾害、江河泛滥等;

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塌陷、地面沉降等,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如城市大火、河流与水库决堤等;

—4— 森林灾害: 如森林火灾等;

1.3.2群体性事件或多个体事件。主要包括:

如师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学生罢课、教师罢教、职工罢工以及师生员工罢餐;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渗透、煽动、闹事;骚乱与*;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学生自杀、劫持人质事件;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学生陷入传销、受骗上当事件;学生坠楼、溺水、触电;外来暴力入侵校园;爆炸与恐怖;集体离校出走;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因学校撤并、倒闭、不规范办学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等教育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伤亡;实践、实习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其他。

1.3.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校内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的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1.3.4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利用计算机网络设置病毒程序,进行干扰破坏;利用校园网络发送不良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事件。

1.3.5考试泄密事件。主要包括:

中考、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等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各 —5— 类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舞弊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1.3.6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的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指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来校学习、工作遇到的由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伤、病、死亡事件,以及涉及其本人的政治、刑事、民事、治案案件等。

1.3.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1.4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成立市教育局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全面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形成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通过有效的防范,力争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组织救治。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3 “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坚持把重大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就地解决、不扩展,一旦发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治安秩序失控和混乱。相关事件处理的部门和负责人,深入一线,掌握事件,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6— 1.4.4“预防为主,重在建设”的原则。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物质等方面全面加强各种预防措施,在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的实力,提高工作效率。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好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思想、组织、预案、物资等各项准备。立足于防范,尽早、尽快发现安全隐患。

1.4.5“立足实战,加强演练”原则。要结合实际,把握规律,讲究实效。按照预案规定,定期不定期开展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预案。

1.4.6“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1.5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 2组织体系 2.1市教育局

成立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市教育系统应对学校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最高决策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处置学校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1.1宁波市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宁波市教育局局长

—7— 副组长:宁波市教育局分管领导 牵头处室: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员:市教育局各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4)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听取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的报告,分析、判断和研究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地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向事故责任单位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督促各地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信息收集与预警组、后勤保障组。

2.1.2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以事故发生的主管业务处室为主要成员。

—8— 主要职责:

(1)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预案,展开工作;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动向,负责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态发展情况并提供给领导小组;

(3)协同事故单位做好对上级主管部门及参与抢救单位的接待工作; (4)指导事故单位做好对当事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特别是做好对伤亡者家属的安抚接待工作;

(5)根据事故现场的信息,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迅速到指定位置接受任务,展开工作;

(6)负责领导小组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会议的召集和记录,督促有关事件的落实;

(7)在搞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在接报事故发生的两小时内向省、市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信息内容要求准确、及时,并随时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8)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向有关部门作出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关注、掌握事件处理的全过程,与宣传部门共同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10)写出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做好事后评估工作;

(11)处理事故现场其他事宜并完成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1.3宣传报道组

—9— 宣传报道组成员以组宣处为主要成员,处长为组长。

(1)宣传报道组接到指令后,启动部门预案,协助事故单位的宣传部门展开宣传报道工作;

(2)对整个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3)关注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和社会、师生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的议论;

(4)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对新闻单位的接待联系工作;

(5)做好对宣传报道的总结工作,报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1.4信息收集与预警组

信息收集与预警组成员由高校办、基教处和职成教处等处室为成员,分别负责相应学校的信息收集和预警,并由各处处长担任相应的组长。

(1)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排摸(一月一排摸),并把掌握的信息及时报领导小组;

(2)以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向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进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

(3)事发后,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事件的动向; (4)关注事件主要人物的动向; (5)搜集其他相关的信息; (6)及时与事故单位沟通。 2.1.5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和计划财务处为主要成员,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 —10— 任。

(1)根据对事件的预测,做好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各类物资储备工作; (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编制预算,每年应把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的资金按一定的比例列入财务预算,并以基金的形式予以结存;

(3)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专项预案,对物资进行调度,包括对人员撤离和紧急避难所的调度工作;

(4)事件平息后,要求事发单位向市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财务运作报告;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2下级教育行政部门

结合本地实际,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本辖区内学校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预案,制订本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主要职责:面对重大突发事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制定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检查并督促所辖学校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2.3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

结合本校实际,成立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本校内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预案,制订本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 主要职责: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相关预案;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相关信息;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的防控与应急措施;开展对学校师生的相关教育,具体实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2.4相关部门

根据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参与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或启动各自的部门应急预案。

3预警 3.1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发生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我市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并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1.1三级(黄色)适用于危害程度较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较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

3.1.2二级(橙色)适用于危害程度很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

3.1.3一级(红色)适用于危害程度特别严重,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重大突 —12— 发事件。

3.2预警发布

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或信息报告员一旦发现有重大突发事件或者征兆,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部门报告事件信息。信息收集与预警组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向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建议。领导小组举行紧急会议确定预警等级和范围后,以市教育局的名义向需要预警的各级各类学校与幼儿园、师生或家长进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预警信息发布以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网络群发、电视播放、电台广播、报纸刊登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3.3预警启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应马上成立相关工作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学校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预警级别及时按照本应急预案及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作出部署,迅速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综合协调组负责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态发展情况并提供给领导小组,并按规定向省、市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宣传报道组接到指令后,对整个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协助事故单位的宣传部门展开宣传报道工作;信息收集与预警组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动向,及时搜集相关信息,掌握重大突发事件的动向;后勤保障组要根据预警级别作出预测,要及时做好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各类物资储备工作。

3.4预警解除

—13— 发布预警信息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布预警信息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应当立即宣布终止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分别做出应急响应。

4.1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响应

4.1.1现场救助。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应急措施,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按照当地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4.1.2报告。各级各类学校接到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请求支持和帮助。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14—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1.3 校内通报。学校应当通报重大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4.2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响应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根据相应情况作出应急反映。

在接到学校报告后应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及时提供支持,协助解决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组织召开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必要时派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工作;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防控工作等。

4.3市教育局的应急响应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有关处室接到相当严重、特别严重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采取如下对策:

(一)对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有关处室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处室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三) —15— 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求相关部门支援;

(四)市教育局分管领导赴事发地,靠前指挥。必要时,局长亲临一线指挥;

(五)批准启动市教育局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始运作。未设立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指挥,必要时可成立临时应急指挥机构;

(六)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请求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4.4应急结束

当重大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宣布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讯运营企业的协调,必要时确保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师生播发、刊登或以短信形式发布。

5.2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的联络,并组织必要的教职员工应急抢险队伍,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的人力支持。

5.3物质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重大突发事件的物资需要。 5.4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并加强与财政、民政等有关部 —16— 门的联络,筹措重大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做好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资金的使用、发放。

5.5技术保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5.6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治安工作。 5.7避难场所保障

提供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能得到及时妥善安置。

5.8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5.9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学校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

5.10后勤保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6宣传与监督 6.1宣传教育与培训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防灾应急手册,普及基本的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公布 —17— 报警电话,在大、中、小学开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课程,使师生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定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相关教职员工进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6.2信息监测与预测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信息报告员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平时进行常规信息监测与对重大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各类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

6.3预案演练

从实战角度出发,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发动教育行政单位的人员及各级各类学校参与预案演练,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根据宁波市的特点,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平时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加强对师生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知识、技能等的宣传教育,做到有备无患。

各学校对本部门的预案每年至少选择一个方面演练一次,并对预案进行修正与补充。建立一支抢救、应急小分队,每年进行技能培训,以不断提高抢救、应急等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6.4责任与奖惩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8—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其他教育培训机构

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6.6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6.7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9— 7 附录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20—

第12篇:金融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西农商银[2013]604号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管理法》、《青海银监局处理农村信用社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预案》、《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系统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本处置预案实行“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二)统一领导,协调本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三)各部门、支行要按照国家有关农村金融方针政策,遵循“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明确责任、措施得力、执法严格”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

二、适用范围 ㈠适用于以下原因引发的、危及本行及农村金融稳定的突发事件。

1、公民不当行为;包括挤兑、群体事件、不良传播等。

2、内部安全事故:包括机械设施毁损、业务系统故障、火灾、触电、中毒、交通、自空坠落、卫生、事故、营业办公区的有毒气体侵害等。

3、外部不法侵害:包括诈骗、盗窃、抢劫、破坏、恐怖、谣言、绑架胁迫等活动。

4、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雪灾、雹灾、风灾等。㈡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涉及本行,或超出本行处置能力的,或需要由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负责处置的各类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切实保障本行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本行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处置突发事件,要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支行行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支行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以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

(5)依法处置,稳妥缜密。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和蔓延,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一、组织体系

设立总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一)总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XXX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总行办公室。

(二)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支行行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行长)

副组长:支行副行长(未安排副行长的由本支行主管会计担任) 成员:本支行其余员工

二、职责

(一)总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3、负责全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4、负责全辖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5、负责向董事会报告有关事项;

6、负责向当地政府、银监局、人民银行及社会公众报告有关事项。

(二)总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本行突发事件报告的拟定、修改和报送工作;

2、受理、报告、处理、上报、通报有关信息;

3、督促、检查、指导支行应急处置小组落实应急措施;

4、收集、保管有关档案资料;

5、落实省联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协调工作,并与各部门、支行就突发事件的处理进行交流和沟通;

6、负责对各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预案的演练;

7、提出修订预案的建议;

8、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召集会议;

9、教育全体员工,任何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有关事件情况,做到内紧外松。

10、完成省联社及总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职责: 按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各支行行长必须到岗,履行工作职责,未经本行批准,不得外出。

2、全体员工要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稳定情绪,加强服务,尽最大努力保持正常工作秩序。

3、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4、统一口径,对储户进行宣传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或事态进一步扩大。

5、分析突发事件发展的趋势,了解全面情况,以便向有关部门提供完整的情况和数据。

6、注意发现造谣惑众和其他犯罪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案,组织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第三章 预警机制及等级界定

一、预警机制

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预防为主‘防、救、纠\'结合”的原则建立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制度

对本行系统内存在的隐患和暴露出的各类安全问题,建立相应的预防预警标准,并加强跟踪、监测、分析;根据现场检查、审计及其他渠道所获信息及时对全行的风险状况做出判断,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二)预警系统建设

本行突发事件的预警系统建设旨在通过监测相关变量和指标,使用设定的警戒线和参考发生概率来判定预警事件的类别,从而为本行采取进一步的预防或处置措施提供技术支持。预警系统主要内容包括:

1、监测变量,即需要考察的变量的范围,以及可能会引发本行机构内突发事件的因素;

2、指标菜单,即反映被监测对象风险程度的各类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3、警戒线,即需要引起本行职能部门警惕的数值:

4、发生概率,包括不同类别的支行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和单一支行突发事件在某种环境下发生的概率。

(三)预警信息处理

1、本行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各支行报告的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注重对影响本行稳定的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特大事件要及时上报省联社、当地政府和银监局。

2、本行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正确吸取有关建议和意见,改进预防预警措施。

(四)各支行应密切关注下列信息,发现时须向总行办公室报告。

1.本地区发生较严重的自然灾害;

2.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类谣言;

3.新闻媒体对本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负面影响;

4.其他金融机构发生被抢被盗案件,高管人员发生犯罪、潜逃;其他金融机构已发生挤兑或停付限付;

5.可能引发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其他信息。

6.金融挤兑事件。存款大幅度非正常下降,众多客户同时要求提款,客户聚众示威、拦截火车、堵塞交通、围攻政府机关和被挤提机构的营业网点。

7.聚众到本行或支行上访、请愿、静坐、示威、甚至冲击、围攻的事件。

8.抢劫本行营业机构或运钞车、盗窃本行财产、诈骗本行资金或其他涉案的案件。

9.侵害本行安全,发生重大爆炸造成职工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

10本行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的操作人员1人,支行1人以上(含1人)被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叛逃、失踪或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11.造成本行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事故、自然灾害(包括地震、雹灾、雪灾、水灾、火灾、旱灾等)。

12.造成本行及支行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造成本行机构支付结算系统在涉及本省范围外中断1小时以上,涉及本省范围内中断2小时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

13.盗窃、出卖、泄露或丢失涉案资料,可能影响金融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

14.本行发放给企业大额(单笔金额30万元以上)贷款,个人单户贷款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发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董事长、监事长、公司经理)及个人突然死亡、失踪、绑架、携款潜逃及企业倒闭的事件。

15.其他可能引发辖内、系统内金融风险或严重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以及本行认为事关重大,要求各支行及时报送的事件。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涉及敏感人物的重大突发事件。

16.各支行对以上重大突发事件应密切关注,对引起储户大量支取存款的,要尽快查明原因,并向本行报告相关情况。

二、等级界定

当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所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应按相对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当突发事件随时间推移升级后,按升级后级别的程序处理。

(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

发生的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州、地、市),有可能影响全省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突发性计算机系统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正常经营、提供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II级)

发生的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县、市),有可能影响地区(州、地、市)范围的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突发性计算机系统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正常经营、提供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

(三)较大突发事件(III级)

发生的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乡镇,有可能影响全地区(县、市)范围的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突发性计算机系统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正常经营、提供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由事发支行启动本预案进行自救,同时上报总行;总行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地银监局、政府和省联社,采取反馈意见进行处置。

较大突发事件由事发支行启动本预案进行自救,同时上报总行;总行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地银监局、政府和省联社,本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生挤兑事件(公民行为不当类参考执行)时应急预案

支行应急处置程序:发生挤兑事件时,支行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总行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和会计财务部,并坚守岗位,严守营业厅防护门和重要通道,控制出入柜台的人员,了解事件原因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总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处置程序:接到报告后,总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安全保卫部、总行办公室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部署处置工作措施,并向省联社及公安机关汇报有关情况,争取警力支持,尽快平息事件。

本行应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资金调度、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小组,在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1、会计财务部牵头组成资金调度小组。负责及时了解挤兑原因、时间、地点及参加挤兑的人数,被挤兑网点资金状况,并做好资金调试准备工作,防止风险扩大蔓延,并协助网点重点做好现金、重要凭证、印章等重要物品的管理;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通力合作,尽快平息事态。

2、后勤服务中心牵头组成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对网点进行技、物防设施的安全检查,修复工作。

3、安全保卫部牵头组成安全保卫小组。负责指派人员赶赴现场警戒和巡逻,维护秩序,协助做好对客户的宣传疏导工作;及时协调押运公司做好调缴款的准备工作,加强现金押运、交接过程的安全;保护好电视监控操作系统,严密监视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现场录像,妥善保存录像资料。

(二)发生有人在营业厅进行蛊惑、散布谣言、张贴煽动性材料或聚众围堵、冲击营业和办公场所事件时应急预案

支行应急处置程序:发生有人在营业厅进行蛊惑、散布谣言、张贴煽动性材料或聚众围堵、冲击营业和办公场所时,支行员工坚守岗位,严守营业厅防护门和重要通道,控制出入柜台的人员,了解事件原因并及时拨打“110”报警,同时向总行办公室、安全保卫部上报。

总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处置程序:接到报告后,总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安全保卫部、办公室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部署处置工作措施,并向省联社及公安机关汇报有关情况,争取警力支持,尽快平息事件。

本行应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抢救、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小组,在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1、总行办公室牵头组成抢救小组。负责及时安排受伤人员进行入院救治,并做好事件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后勤服务中心牵头组成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会同支行人员进行现场清点,详细了解现场人员、财产、设备等损失情况;配合厂家及时修复可能造成的监控设备、110报警系统、通勤门、防弹玻璃等技、物防设施。

3、安全保卫部牵头组成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加强被围堵、冲击场所出入通道和要害部位的警戒和守护,有关部门要增派人员做好现金、重要凭证、档案文件和贵重物品的保管;防止群众围观和不明真相的记者采访;配合公安机关对参与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指明聚众围堵、冲击营业和办公场所是违法行为,引导参与人员通过合法的方式和渠道表达意见,解决问题;保护好监视监控设备,妥善保存录像资料;当网点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与押运公司协调,将网点款箱、重要空白凭证护送到安全位置。

(三)发生抢劫、爆炸案件(外部不法侵害类参考执行)时应急预案 支行应急处置程序:一旦发生暴徒携带凶器抢劫时,支行负责人或安全员要按照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预案的分工和处置预案进行有效应对,拨打“110”报警,并及时上报总行安全保卫部、总行办公室。

总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处置程序:接到报警后总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分工并协助公安人员做好治安秩序稳定等工作。

本行应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抢救、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小组,在抢劫、爆炸案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1、由总行办公室牵头组成抢救小组。负责及时安排受伤人员进行入院救治,并做好事件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后勤服务中心牵头组成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会同支行人员进行现场清点,详细了解现场人员、财产、设备等损失情况;配合厂家及时修复因抢劫可能造成的监控设备、110报警系统、通勤门、防弹玻璃等技、物防设施。

3、安全保卫部牵头组成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协调,对网点进行现场警戒,防止群众围观和不明真相的记者采访;及时与押运公司协调,由押运公司负责将网点款箱、重要空白凭证护送到安全地方;保护好监视监控设备,妥善保存录像资料;营业场所对外营业后,派员执行警戒任务,确保员工情绪稳定,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四)发生火灾(内部安全事件类参考执行)时应急预案

支行应急处置程序: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时,支行应急处置小组利用配置的灭火设施进行自救,同时上报总行,并拨打消防“119”报警,组织疏散员工。

总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处置程序: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及时到位警戒现场,维护秩序,清理消防通道、派专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引导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火灾现场。保护现场的现金、印鉴、业务档案等财产和贵重物品及重要资料,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安全保卫部人员和支行安全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护好监视监控设备,妥善保存录像资料。

本行应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小组,在火灾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1、总行办公室牵头组成抢险救灾小组。负责会同营业网点人员进行现场清点,详细了解现场人员、财产、设备等损失情况。

2、后勤服务中心牵头组成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及时做好网点安全防范等设施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并及时恢复监控、110报警系统。

3、安全保卫部牵头组成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协调,对火灾发生网点进行现场警戒,防止出现犯罪分子趁火打劫的违反犯罪活动;及时与押运公司协调,由押运公司负责将网点款箱、重要空白凭证护送到安全地方;营业场所对外营业后,派员执行警戒任务,确保员工情绪稳定,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五)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类参考执行)应急预案

支行应急处置程序:发生强烈地震时,处于办公楼及营业场所内的员工要立即停止工作,将身体尽量缩成一团,迅速抱头、躲在各自办公桌下,或蹲在墙角处,主地震过后,所有员工在负责人指挥下,迅速向外疏散,下楼时双手护头,走楼梯内弯,不准在楼梯或走廊内互相拥挤,避免跌倒,距安全避难场所较远的人员应就近或就地进行自我防护,择机进行撤离,撤离时,营业室内工作人员应尽量将现金等重要物品锁入保险柜,为了防止有较大的余震发生,应该按预先设定的疏散路线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余震,同时联络本行、公安、消防部门及一切可用人员进行支援,撤离后到指定地点集中,负责人清点人员数量,并上报领导。

总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处置程序:汇集信息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地震破坏程度、人员伤亡、救援行动进展等情况;同时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险或威胁,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员工;组织协调抢修供水、供电等设施;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和灾害评估工作。

本行应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小组,在地震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1、抢险救灾小组的应急响应措施

总行办公室牵头组成抢险救灾小组。负责按预定路线和场所疏散员工,并对受伤员工进行现场救护,将重伤员工送医院,对被埋压员工进行挖掘抢救;积极配合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对埋压员工的挖掘抢救。

2、后勤保障小组的应急响应措施

后勤服务中心牵头组成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分配员工的生活用品,确保员工的防暑、防寒、防疾病传染的物资到位;调配可能的储备物资供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抢险使用。负责对水、电、煤气及其它危险物品进行检查和抢修,防止灾害蔓延,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做好卫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灾员工生活。

3、治安保卫小组的应急响应措施

安全保卫部牵头组成治安保卫小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财务、档案等重要部门加强防护,对可能再次造成员工伤亡的危险建筑物进行监视和警戒。

第六章 信息报告

一、支行出现支取存款金额和人数持续大量增加的异常情况,并有可能随时发生支付困难形成挤兑,此时支行负责人要立即向总行办公室报告情况,并视情况发生变化随时报告,直至总行通知风险解除。

二、总行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事发2个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省联社,并随时关注事态发展,于24小时报送后续情况。

三、支行统一以《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形式(详见附件),及时上报重大突发事件,涉案内容可以通过保密传真、面报等方式上报。

四、《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内容应要素齐全,详细说明事件的起因、时间、地点、当前的情况、以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预测、造成的影响等情况。有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应特别说明伤亡人数和损失金额;金融挤兑事件应特别说明参加挤兑的人数,被挤兑支行存取款情况变化、资产负债、头寸情况及风险蔓延情况;聚众上访、围攻事件应特别说明参与的人数、持续的时间、现场程序情况和造成的影响;重要凭证、保密资料丢失或毁损及系统故障等事件,应特别说明可能引发的后果和拟采取的措施。

五、突发事件报送,各支行上报资料由支行行长签发;总行办公室向上级部门上报资料,需由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第七章 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处置实行省联社、本行和支行三级处理。

二、为加强风险处理的力量,必要时可成立风险处理临时工作小组,专职处理风险事宜。临时工作小组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派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人员组成。

三、依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工作,要特别针对突发事件风险的处理。

四、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与省联社、当地政府、银监分局、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机构取得联系,并在各机构的组织协调下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五、在风险处理过程中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部门。

第八章 后期处置

一、后续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本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帮助事发支行恢复正常营业秩序,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给本行和受涉及地区社会经济带来的不良响。

二、责任追究及处罚

本行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调查结果,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采取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乃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罚措施。

三、评估与总结

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与总结,并将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并根据总结,修改完善本行应急预案,防范措施、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对员工进行应对突发事件的培训。

四、奖励与表彰

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贡献巨大的人员,本行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与表彰。

第九章 应急保障

一、通讯保障

1.总行办公室应确保与事件发生支行保持必要的联系。

2.总行办公室与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集中掌握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并确保畅通。

3.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等有关部门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二、文电运转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畅通,不得延误。

三、安全保障 本行后勤服务中心、安全保卫部应确保事发工作场所的安全,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人力资源保障

本行人力资源部应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培训班,并利用处置突发事件的具体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培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第十章 附

本预案由XX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预案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之前下发的《XX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废止。

附件: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格式表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

[

]第

报告单位:

签发人:

抄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13篇: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纲

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总纲。

第二条 本总纲适用于集团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一)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二)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三)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四)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设施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五)城市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六)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七)传染性区域疾病;

(八)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或发生上列事件情况;

(九)发生人员死亡事件;

(十)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第三条

任何供水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的义务。

第四条 各分类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本总纲制定,分类预案尚未涉及的突发事件按本总纲对应处置。

1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政府领导下,由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供水调度、水质检测、管网抢修、安全保卫、物资保障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兼任,副主任由供水调度、水质监测中心负责人和安全保卫负责人兼任,成员由有相关专业技术的业务人员组成。由调度中心统一接警,分类、分级处置。

第七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三)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纳入地方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四)制订突发灾害时可调用非公共供水水源预案,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率。

(五)加强水质检查和监督检测,在保证自我检测的基础上,落实委托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六)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七)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第八条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做好重大事件接处警、指挥调度。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二)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2

(三)重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公安机关、当地政府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整理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稿报领导审批后向上级报告。

(五)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

第九条 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在事件现场附近设立现场指挥部,并设置显著标志。

第十条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现场指挥部可视情况设秘书、抢险、调查、通信、专家、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小组,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核定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及时落实地方政府和领导小组的指示。

(四)安排上级领导视察事件现场的有关事宜。

(五)完成抢险救灾等工作后写出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应当设立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现场指挥长由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重点指定。 第十二条 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各参与抢救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救应急方案,制定具体抢救应急措施,决定抢救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并跟踪落实。

(二)负责组织设立现场应急的各工作小组。

(三)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必要的管制。

(四)负责与领导小组及地方政府的联络。

第三章 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

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

3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地方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四条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三)迅速派人赶赴事件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四)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及趋势。

第十五条 若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六条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市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

若系水源、水质、传染性疾病的突发事件,还应报水利、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

重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二)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三)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四)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五)事件的简要经过。

(六)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七)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八)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九)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 第四章 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一)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二)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进入响应工作程序,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进行救援、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应迅速掌握事件情况,同时立即派出应急处理小组赶赴现场,按各自分工制定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件的蔓延、扩大。

(二)现场指挥长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急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二十条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险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五章 应急抢险和救援

第二十一条 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集团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一)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

5 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当地环保、卫生、防疫部门。

(五)水源严重污染或枯竭,除使用其它可以替代的水源进行供水外,上报地方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六)管网抢修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启闭阀门,将停水范围控制到最小,并迅速投入抢修,尽快恢复被毁损设施。

(七)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负责人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八)调度、营业等计算机系统毁损,在专业技术人员全力抢保基础数据资料的同时,报请地方政府支援。

(九)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危险源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十)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一)调度中心(室)

1、调度中心(室)为集团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重大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类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请地方政府启动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定区位;

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5、随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生产技术部门

1、接受调度中心(室)的指令,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并负责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城市供水水源或管网水质遭受污染、枯竭的应急处理,实施城市自备水源联运供水预案;

6

3、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4、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

5、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三)水质检测部门

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评估危害程度,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调度中心(室)。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等地方政府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自备水源联动供水的水质检测,指导消毒处理工作;

5、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四)管网维护抢修部门

1、服务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群众的电话求助。在接到报警或出警指令后,及时报告调度中心(室),迅速派出车辆、机具和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及时实施抢修;

2、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供水;

3、接到启动自备水源联运供水指令后,负责实施自备水源的连通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指令,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

(五)安全保卫部门

1、接到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封锁现场,维持秩序,抢救伤员,疏散职工和群众;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防止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室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

5、统计、上报伤亡、损失情况。

(六)人事劳动部门

1、负责伤病人员救治和受灾职工的善后处置工作;

2、负责抢险救灾队伍和恢复生产的职工调配;

3、组织并实施区域性传染疾病的职工防治工作;

7

4、实施自备水源联动供水预案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职工的配置。

(七)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八)宣传教育部门

1、了解、搜集突发事件的信息和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为决策提供依据;

2、控制对外发布信息的各类渠道,防止假信息或谣言散布;

3、统一发布经批准的信息或资料。

第二十三条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第二十四条 非抢险救灾责任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配合抢险救灾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乐清市供水集团 城市供水调度预案

为保障我市生活、生产和公共用水需求,同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季节性供水危机,现结合我市城市供水水源及供水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供水调度预案。

一、编制依据和原则

按照“资源共享,合理调度,确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场所用水及安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以往应对用水紧张局面所采取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为底线,合理安排生产用水,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我市供水现状

1、供水区域划分:

(1)乐成片区:供水范围为乐清市区。由乐楠水厂(供水能力20万吨/日,原水取自永嘉县楠溪江)为主供水每日约7万吨,乐成东山水厂(供水能力1万吨/日,原水取自十八玍水库和仰根水库)补充供水。

(2)虹桥片区:供水范围为淡溪、虹桥、蒲岐、南岳、石帆、天成,由孝顺桥水厂(供水能力10万吨/日,原水取自淡溪水库)供水。

(3)柳白片区:供水范围为柳市、象阳、翁垟、北白象、白石、磐石、七里港、黄华共8个镇,由乐楠水厂为主供水每日约13

9 万吨,柳市净水厂(供水能力10万吨/日,原水取自钟前水库和白石水库)补充供水每日约2万吨。

(4)南清芙片区:供水范围为南塘、清江、芙蓉共3镇, 由南清芙水厂(供水能力1万吨/日,原水取自芙蓉镇黄金溪)为主供水,荆雁水厂应急补充供水。

(5)荆雁片区:供水范围为大荆、雁荡、湖雾3镇,由荆雁水厂(供水能力3万吨/日,原水取自大荆溪石门潭)供水。

2、供水需求现状:

(1)用水性质:

我市用水有以下特点:以生活用水为主,生活用水与非生活用水的比例约为6.8:3.2,其中:工业(机关企事业)、商业和特种行业的用水分别占非生活用水的62.5%、31.25%、6.25%;从区域分布来看,以城市用水为主,城市用水与农村用水的比例约为8:2。

(2)用水需求现状:

目前我市日用水需求量约为35万吨,实际供水能力已经达到45万吨/日。自2012年楠溪江引水工程正式供水后,我市供水余量约10万吨/日,如果旱季楠溪江停止供水后我市供水缺口约10万吨/日,缺水区域主要为市区和柳白片区;虹桥片区供水基本可以自我保障,荆雁和南清芙片区因为水资源比较丰富而常年不缺水。

三、供水原则

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居民、后工厂”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用水计划。

1、先生活,后生产。优先保证居民的生活用水,在居民的生活用水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用水。

2、先节水,后限水。大力提倡节约用水、一水多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努力降低管网漏失率,减轻供水压力,在极端天气状况下考虑限制用水。

3、先城区,后农村。城区集中了大量的人口和重要部门,要优先安排城区用水,农村则应保障饮用水,其他用水尽可能以其他水源替代。

四、现状供水调度方案

1、乐成片区:供水需求量约8万吨/日,由乐楠水厂为主供水每日约7万吨,乐成东山水厂补充供水每日约1万吨。

2、虹桥片区:供水需求量约6万吨/日,由孝顺桥水厂供水保障。

3、柳白片区:供水需求量约15万吨/日,由乐楠水厂为主供水每日约13万吨,柳市净水厂补充供水每日约2万吨。

4、南清芙片区:供水需求量约1万吨/日,由南清芙水厂为主供水,荆雁水厂旱季应急补充供水。

5、荆雁片区:供水需求量约2万吨/日,由荆雁水厂供水保障。

五、旱季供水调度方案(按每年实际情况调整)

1、楠溪江原水限量供应每日5万方(我市水源充足)阶段。

乐清市区:正常需水量为8万方/日。应急供水期间,孝顺桥水厂向市区补充供水约4万方/日,乐成水厂补充乐成老城区供水1万方/日,供水缺口约3万方,市区水压将明显下降。

11 柳白片区:正常需水量为15万方/日。乐楠水厂供水5万方/日,柳市水厂补充供水10万方/日,基本满足片区用水需求。

虹桥片区:正常需水量约6万方/日。孝顺桥水厂供水可以满足片区用水需求。

2、楠溪江停止供应原水(我市水源基本保障)阶段。

乐清市区:正常需水量为8万方/日。应急供水期间,孝顺桥水厂向市区补充供水约4万方/日,乐成水厂补充乐成老城区供水1万方/日,供水缺口约3万方,市区水压将明显下降。

柳白片区:正常需水量为15万方/日。柳市水厂供水10万方/日,片区供水缺口约5万方/日,需采取隔日分二线供水。

虹桥片区:正常需水量约6万方/日。孝顺桥水厂供水可以满足片区用水需求。

3、我市水源不能保障基本供水阶段。

乐清市区、柳白片区和虹桥片区都要采取限量和隔日分线供水措施,同时对非生活用水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限制或停止供水措施。

六、组织管理

1、集团公司成立供水危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集团总经理任指挥,分管副总经理任常务指挥,集团办公室、生产技术科、供水调度和水质监测中心、工程科、财务科、物资科、稽查保卫科、经营管理科、节水办、各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水情预测和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召集会议,针对供水危机的不同阶段研究并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2、集团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在新闻媒体开辟水情报告栏目,及时发布供水危机的预警等级以及将要采取的措施,提醒广大用户应做的应急准备;宣传和推广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好方法、好典型,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用水观念,增强市民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

3、财务、经营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水价改革精神,认真研究阶梯式水价(等级水价)和季节性水价政策,及时向物价部门申请价格调整,充分利用水价机制控制用水。同时,财务部门要安排好供水危机应急专项资金,为城乡应急供水、备用水源工程和供水管网改造提供资金保障。

4、生产技术部门要加强对各制水厂的管理,细化责任单位供水应急预案,指导水厂做好安全生产和保障供水工作;工程部门要抓紧供水危机应急工程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按照“保证质量、保证工期”的要求,督促实施供水危机应急工程。

5、稽查、保卫部门要加强供水监察,依法从严查处破坏供水设施、偷盗接水、自备水源与城市供水管网连通以及在城市供水管网擅自安装增压水泵等违规用水行为。

6、供水调度中心要建立气象状况、水源库容变化、供水状况的监测与日报制度,及时掌握旱情变化讯息,科学合理调度供水;水质监测部门要会同环保、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加强水质管理,防止水源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7、检漏维修公司、各水管所要加大管网巡查力度,发现漏水及时

13 抢修。同时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应对应急抢险工作。

8、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城市节约用水的正常管理工作。创建节水型城市,积极推广节水技术和节水型器具,定期对用水大户进行用水平衡测试;指导用水单位做好内部的节水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

9、物资部门要备足抢险物资、机械设备、机具、车辆等,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时抢险物资的供应。凡抢险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应急指挥部批准,按“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处置。

14 乐清市供水集团防汛抗台预案

为加强防汛抗台工作,保障供水设施和人身安全,确保城市安全供水,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汛情造成的损失,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台风汛情来临前

1、全面启动防汛抗台预案,集团公司总经理室转变为防汛抗台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防汛抗台工作。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的职责为:组织协调,正确指挥,果断决策,科学调度。 集团下属单位成立防汛抗台应急小队。

2、设立防汛抗台热线:61527100 61520808

3、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1)工程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加强防汛抗台的技术指导,组织供电线路和供水设施设备的巡查检修,保障安全供水;

(2)供水调度中心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汛情,并加强与水源水库、各制水厂等单位的联系沟通;

(3)水质监测中心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密切注意水源变化情况;

(4)保卫科(稽查大队)加强保卫力量,确保工作、生产秩序;

(5)检漏维修中心及各水管所、给排水安装公司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专人接听,保证遇警紧急出动; (6)物资供应部门确保防汛抗台物资的采购和运输,做好生产物资的供应储备及抢修材料及零配件库存;

(6)其他部门服从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防汛抗台工作。

4、各单位应备齐基本的防汛抗台物资,如发电机、消防泵、潜水泵、电缆、应急灯、蜡烛、电筒、电池、草包、泥土、铁锹等。

15

5、各单位要组织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排除,检查内容包括:

(1)供电线路、避雷器是否安全可靠;

(2)消防泵、潜水泵等排水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排水沟、下水道是否通畅;

(4)灵克棒等应急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5)生产用房、建筑物、树木是否坚固、安全;

(6)泵房、配电房、仓库等重点部位可能进水的渠道是否已经堵塞;

(7)信息传输工具是否保持畅通;

(8)其他。

二、台风汛情来临时

1、各单位负责人和防汛抗台应急小队立即到位,关键和要害部位要留驻专人巡视;

2、各单位要密切注视台风动态和汛情,保持与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的工作联系;

3、一旦发生险情,应积极采取挡水、抽水措施,并立即向防汛抗台领导小组汇报,紧急情况可向消防部门求援。

三、台风汛情过后

各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城市正常供水,同时做好水质保障工作。如果发生损失,要及时将损失情况上报防汛抗台领导小组,以便统筹安排灾后修复。

乐清市供水集团 水质异常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

城市供水是城市的生命线,供水水质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和工业生产,甚至影响生命安全。为了使水质突发异常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应急处置程序

2.1 突发水源性疾病

2.1.1 立即停止水源性疾病爆发地域制水厂的生产,若部分受污染水已进入净水构筑物及供水管网,按出厂水和管网水应急预案处理。

2.1.2 会同卫生、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对水源进行调查、采样检验和水质分析。在关闭切断致病水源的同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水源地采取控制措施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手段。

2.1.3 由集团水质监测中心组织建立临时应急监控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对致病水源进行水质连续监控,直至水源性疾病警报解除后,根据水质评估结论方可恢复生产。

2.2 原水浊度突变,水源污染

2.2.1 由集团水质监测中心组织人员对相关水域的受污染情况进行水源调查、评估,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针对污染 17 评估结果制订相应处理措施,申请切断、关闭相关污染源,或对受污染水源采用相应化学手段进行处理,直至影响消除。

2.2.2 污染情况发生后,由集团水质监测中心组织建立临时的紧急监控小组,对被污染水质进行连续监控,关键和要害部位留专人巡视,直至影响消除后方可重新启用原有水源。

2.2.3 由集团供水调度中心对各水厂的原水进行统一调配,若需要停用被污染或水质异常的水源,应启用备用水源。如发现部分受污染水已进入净水构筑物及供水管网,并影响出厂水或管网水的水质时,按出厂水和管网水应急预案处理。

2.3 出厂水水质异常

2.3.1 立即停用相应制水厂的出厂水,对该制水厂的供水区域进行水质评估。关闭相应进水阀门,开启相应排水阀,排放异常出厂水。

2.3.2 调查出厂水异常的事故原因,制订相应措施。若为水源异常情况引起的,即停用该水源,启用备用水源,同时对制水区域进行冲洗;对因生产设备异常引起的,须对相应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换;因净水药剂引起的应立即停用该药剂,对药池进行清洗,改用其他可靠的净水药剂。

2.3.3 如发现被污染的出厂水已进入供水管网,立即组织人员对受污染供水区域进行紧急冲洗与排放。

2.4 管网水质异常

2.4.1 停止对局部异常供水区域的供水,关闭相应进水阀门。 2.4.2 如水质污染涉及大面积的供水区域,则发布相关停水信息并安

18 排相应的替代生活用水(如使用合格的桶装饮用水等),同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

2.4.3 对污染原因进行调查,若为水源或出厂水引起的水质污染按上面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若为局部的管道污染(新敷设管网未经消毒或消毒后冲洗不彻底、抢修施工引起的污染、二次供水或其它情况引起的管网污染等)则对相应的污染区域进行污染源清除,开启排水阀,对被污染管道进行统一消毒冲洗,对冲洗后管网进行取样检测,合格后再安排恢复供水。

2.4.4 水质异常情况值守电话:61527100 61520820

乐清市供水集团

水源藻类爆发应急处置预案

为预防城市供水水源藻类爆发危害和影响正常供水,有效控制藻类爆发和保障出厂水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乐清市供水集团公司各制水单位。

一、藻类发展程度分级:

1、水源水:

①安全级:藻类总数为 2 × 104 个/L ②警戒级:藻类总数为 4.2 × 105 个/L ③危险级:藻类总数为 2.4 × 106 个/L

2、出厂水:

①安全级:藻类总数为 1 × 104 个/L (蓝藻数为 0.8 × 104 个/L) ②警戒级:藻类总数为 2 × 105 个/L (蓝藻数为2 × 104 个/L) ③危险级:藻类总数为 1.2 × 106 个/L (蓝藻数为 5 × 105 个/L)

二、水质监测和药剂准备:

1、夏秋季藻类易爆发季节加强水源巡视,增加水质监测频率,密切跟踪监测藻类发展和水源富营养化程度。

2、提前做好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漂白粉)、高锰酸钾、硫酸铜、活性碳等化学药剂的储配工作,以备应急使用。

三、应急响应:

1、当水源水藻类发展至警戒级别时:

①控制水源水库保持在正常水位(由水源管理部门操作); ②向水源水库库面投加适量的硫酸铜,同时采取打捞、鱼类放养等物理和生物措施,抑制藻类繁殖(由水源管理部门实施);

③进厂原水投加适量高锰酸钾进行预氧化处理; ④限制制水量; ⑤增加滤池反冲洗频率;

⑥增加出厂水质监测频率,密切关注出厂水质变化。

2、当水源水藻类发展至危险级别时,切断水源,停止制水生产和供应。

四、组织保障:

总指挥:集团公司总经理

副指挥:集团公司分管制水副总经理、生产技术管理科负责人 成 员: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生产技术管理科(水质监测中心和调度中心),各分公司(制水厂)

21

乐清市供水集团

次氯酸钠消毒系统应急处置预案

1 次氯酸钠特性

次氯酸钠(Naclo),是钠的次氯酸盐。溶液为浅黄色,有刺激性气味,可与水混溶。该产品具有腐蚀漂白作用,会使得衣物褪色,手掌出汗,指甲变薄,应防止其接触人体皮肤衣物等。大量吸入会引起呼吸道反应,对呼吸道粘膜有一定的损害。次氯酸钠侵入人体途径有: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2 应急情况及处置

2.1 设备泄漏处置措施

2.1.1 当次氯酸钠发生泄漏时,值班人员应在能力范围内对泄漏事故进行判断,并尽快关闭泄漏点的管段,切断泄漏源。

2.1.2 如为泵阀少量渗漏,则应停止正在使用的泵阀,并切换至备用泵。

2.1.3 如为储罐底部进液管、出液管接口或阀门有少量渗漏,则应停止该储罐的使用,切换至其它储罐使用,并将原漏液储罐内药液通过应急管道抽至其它储罐。

同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必要时通知厂家来现场维护处理。

2.1.4 次氯酸钠大量泄漏时,应及时向控制中心反应,当班人员处理好本岗位的停车操作,检修工穿戴好防护用品携带工具赶至现

22 场处理。同时电话通知相关设备的供应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及时的补修或者更换相关管道配件。

2.2 善后处置

2.2.1 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或覆盖,残余溶液用清水冲洗干净。

2.2.2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汇入废液池,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2.3 人员救护措施

2.3.1 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酸碱服。

2.3.2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2.3.3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2.3.4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顺畅。 2.3.5 误食: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

23

乐清市供水集团

制水厂电气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 水厂电源断电故障

1.1水厂配电室工作人员经过验电操作确认电源断电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1.2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尽快安排人员查找电源断电原因,尽快恢复正常供电。如重新恢复正常供电所需时间较长,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水厂停产情况,同时关闭水厂进水泵、原水进水阀门和滤池进、出水阀门。

1.3 集团调度中心及时做好调水调压工作,确保片区正常供水。

2 电气设备故障

2.1供水泵房机电设备发生故障

2.1.1泵房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配电室工作人员切断故障机电设备的供电线路,同时开启备用水泵供水,并向上级报告。

2.1.2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组织维修人员对故障机电设备进行维修,如果供水泵房的备用机泵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被迫停止供水生产时,水厂负责人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请求进行片区调水调压,必要时通知用水大户和相关行业限制用水,并指挥维修人员进行快速抢修。

2.2电气事故引起火灾或爆炸

2.2.1现场人员立即将事故简单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快捷的方

24 式上报集团公司,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将伤亡人员移至安全区域,进行事故初期的救援处置;

2.2.2集团公司根据事故危害程度逐级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拨打

110、1

19、120等报警电话,请求支援和协助抢险救灾。

3 现场处置注意事项

3.1触电的现场救护 3.1.1迅速脱离电源

①如果电源的闸刀开关或插头等电源控制设备就在附近,应迅速断开。一般的灯开关、拉线开关只控制电源的一根线,它控制的不一定是相线,还应将闸刀开关拉开。

②如果闸刀开关或插头等电源控制设备离触电地点较远,则应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物迅速将电线拨离触电者。拨离时要特别注意安全,能拨的不要挑,以防电线甩到别人或滑到自己身上。

③如果现场附近无任何适用的绝缘物,而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则可用包有干燥的毛巾或衣服的一只手去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若救护人员未穿鞋或鞋已潮湿,则不能这样去抢救。

④如果事故发生在高压设备上,为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应立即通知停电,或采取正确的方法切断电源。如果触电者在高处,在使其脱离电源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摔伤、坠落等二次伤害。

3.1.2对症救治

当触电者脱离了电源以后,应迅速根据具体情况就地进行抢救: ①如果触电人的伤害并不严重,神志清醒,只是有些心慌、四肢

25 发麻、全身乏力,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可让他就地安静休息一段时间,不要走动,并作仔细观察。

②如果触电者伤害情况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头部触电者出现这种症状),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抢救。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人工胸外心脏按压法抢救。胸外心脏按压速度要均匀,每分钟100次左右。

③如果触电者的伤害情况很严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需要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心脏按压。如现场只有一人抢救时,可交替使用这两种方法,先进行口对口吹气两次,再做心脏按压30次,如此循环连续操作。

用两种方法抢救时,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必须耐心地进行。 触电急救应尽可能就地进行,只有在条件不允许时才能将触电者送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在转送途中,不要停止抢救工作。

3.2电气灭火

着火后电气设备可能带电,如不注意可能引起触电事故,另外,有些电气设备本身充有大量的油,可能发生喷油,造成火势蔓延,因此,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几点:

3.2.1切断部位应选择得当,不得因切断电源影响疏散和灭火工作。

3.2.2在可能的条件下,先卸去线路负荷,再切断电源。3.2.3因火烧、烟熏、水浇,电气绝缘性能大大降低,切断电源应配用绝缘的工具。

26 3.2.4应在电源侧的电线支持点附近剪断电线,防止电线断落下来造成电击或短路。

3.2.5带电灭火应采用干粉、二氧化碳、1211等灭火器。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带电灭火。

3.2.6人及所带器材与带电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干粉、二氧化碳、1211等灭火器喷嘴至10千伏带电体的距离不得小于0.4米。

3.2.7如有带电体导线断落下来,应在落地点周围画警戒线,防止可能的跨步电压电击。

3.2.8充油设备外部着火时,可用干粉等灭火器灭火。如火势较大,应切断电源,并可用水灭火。充油设备内部着火时,除应即使切断电源外,可用喷雾水、泡沫等灭火。应注意防止燃着的油顺电线蔓延。

27 乐清市供水集团消防灭火预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消防工作,保障设施和人身安全,确保城市安全供水,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本集团公司重点部位。

二、严禁动用明火。特殊原因需要动用明火的,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许可,并有监护人在场,采取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隔绝等安全措施。在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监护人应检查确认现场无残留火种。

三、消防预案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每位干部职工都有参加消防灭火抢险的义务。

四、集团公司保卫科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集团公司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发生火灾事故时,集团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转变为灭火指挥部,组长担任指挥长,副组长担任副指挥长,本预案第六条所列各应急工作组组长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设在集团公司中心调度室。

六、各有关部门成立若干应急工作组;

(一)现场灭火组

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全体当班人员、厂区住宿的其他人员。

28 主要任务:

1、迅速查明火灾位置、范围、火势等情况,立即报警119(火灾报警要点:说明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部门领导、集团公司领导;

2、在注意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1211型灭火器进行灭火,尽力抢救国家和企业财产;

3、火灾扑灭以后,保护好现场,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二)后勤组

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的后勤人员、车队、通讯、物资部门负责人

主要任务:配合做好交通、通讯、卫生、营救等后勤支援工作。

(三)火灾评估组

组长:分管安全副总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办、保卫科(稽查大队)等有关部门人员

主要任务: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组织灭火并做好火场的保卫工作。同时配合好消防等有关部门做好调查伤亡情况,评估损失,分析火灾原因,编写事故通报等工作。

七、在发生火灾情况,接到报告后,集团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1、成立灭火指挥部(由集团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转任),研究

29 和部署灭火抢险事宜;

2、通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职责做好待命准备;

3、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和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八、对火灾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在火灾现场灭火时要注意以下二种情况:

1、首先与集团公司调度中心取得联系,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分清油类火灾,电器设备火灾、气体火灾等火灾种类。灭火时还要注意油溅和是否有带电等情况;

2、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灭火指挥人员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失火设备现状和运行设备情况,然后协助消防队负责人指挥灭火。

30

乐清市供水集团 城市供水地震应急反应预案

城市供水是城市的生命线工程,为保障我市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能做出有效、快速的反应,尽快恢复城市正常供水,保障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用水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乐清市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精神,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御”的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地震或其他市(地)发生波及我市造成破坏的地震。

二、城市供水地震应急工作服从政府领导,由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统一指挥。

三、集团公司职工都有参加城市供水地震应急活动的义务,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应急时期均要无条件地服从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本市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兼抗震救灾指挥部,由总经理任指挥长,副总经理任副指挥长,本预案第六条所列地震应急工作组组长为指挥部成员。

五、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心调度室(电话:61527100)。

六、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地震应急工作组:

1、抢险救灾组

组长: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检漏维修中心、分(子)公司负责人。

31

成员:集团公司供水调度和水质监测中心、工程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检漏维修中心、分公司、各制水厂。

主要职责:营救受伤人员,救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检查供电、通讯、制水设施、构筑物、供水管道等受损情况,负责电机电器设备的修理,并配合工程抢修组修复制水工程和供水管道。

2、工程抢修组

组长: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检漏维修中心、分公司、给排水安装公司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检漏维修中心、分公司、给排水安装公司。

主要职责:组织对制水、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道的抢险修复,配合抢险救灾组工作。

3、后勤服务组

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工会、保卫科等。

主要职责:配合做好交通、卫生、营救、给养等后勤支援工作,灾情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和抗震救灾工作中宣传报道。

4、安全保卫组

组长:集团公司保卫科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保卫科。

主要职责: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救灾物资安全,扑救和预防火灾,排除路障。

5、水质检测组

组长:集团公司水质监测中心负责人。

32

成员:集团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化验室、集团下属各级化验室。

主要职责:监测源水变化情况,提供处理方案,并做好震后水质防疫消毒工作。

6、通讯调度组

组长:集团公司供水调度中心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供水调度中心、各制水厂中心控制室。 主要职责:抢修通讯设备和线路,恢复调度系统,保证指挥部与各制水厂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输,负责与电业部门、各水源水库等联系,并根据地震损坏恢复情况,精心调度,尽快恢复城市供水。

7、物资保障组

组长:集团公司物资供应科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物资供应科、分公司、检漏维修中心、给排水安装公司。

主要职责:抗震救灾物资,尤其是抢修急需设备、配件的组织、调拔、管理。

其他部门及人员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调度,积极配合应急工作组工作。

七、当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

1、发布停水信息,要求相关水库关闭水库阀门。

2、各水厂停止一切制水设备的运行,采取断电措施,并关闭所有进水阀门和水阀门(包括原水阀门)。

3、水厂加药系统全部停止使用,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4、在建工程立即停止施工。

5、车辆和人员向空旷处疏散。

八、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作出如下应急反应:

33

1、指挥部人员就位,按本预案立即行动,研究和部置抢险救灾事宜。

2、通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职责做好准备,并根据部置,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3、指挥部派员赶赴现场,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组工作。

4、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九、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全体员工应立即回到工作岗位,各应急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组织职工投入抢险救灾,恢复生产,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向指挥部反馈。

十、在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抗命令、玩忽职守、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严肃处理。

34

乐清市供水集团 城市供水设施防空袭预案

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经济目标。为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遵循“长期准备、平战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总经理室为城市供水设施防护指挥机构,全面负责城市供水设施防空袭工作。下设六个行动小组:

1.调度联络组:由集团供水调度中心组成,负责各部门的联络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收集信息情报,向各小组发出工作指令,提供技术指导。

2.后勤保障组:由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物资供应科组成,负责车辆调动和物资保障供给,并负责运送抢修所需的各种材料和配件。 3.警戒保卫组:由集团保卫科组成,负责城市供水设施的安全保卫和抢修现场的安全警戒。

4.水厂抢修组:由各制水厂组成,负责水厂抢险救灾和抢修空袭中遭破坏的制水机电设备。

5.管网抢修组:由集团检漏维修中心和给排水安装公司组成,负责抢修空袭中遭破坏城市供水管网。

6.水质检测组:由集团水质监测中心组成,负责监测源水变化情

35 况和空袭后水质保障工作。

其他部门及人员服从总经理室指挥,积极配合行动小组工作。

二、情况设置及处置

1、临战准备阶段:

当国家发布防空命令后,城市供水设施防护指挥机构转为“防空指挥部”,实施紧急动员,各行动小组应立即调整部署,充实人员,开展战前演练。

重要生产物资(如机电设备)、危险物品(药剂)及时转移。转移的原则:危险易爆品必须疏散隐蔽或转入地下仓库,备用设备尽量转移,自行机动的设备先行转移。转移后的设备必须专人保管,确保完好。

水厂建筑物采用已有的绿化伪装,并增设反光照射灯。同时加强保卫力量,维持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水厂,非生产人员必须限时离开。

后勤保障组要检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以及材料和配件库存情况,及时补充、调配。

水厂抢修组要对备用供水设施(应急泵站)进行检修,确保紧急启用。

调度联络组要检修供水调度无线电通讯系统,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2、遭受空袭阶段:

停止一切制水设施、设备的运行,采取断电措施。关闭水厂,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和随意走动。水厂留守人员应以避免伤亡、减少损失、保存实力为原则就近就地疏散隐蔽,并注意观察,充分做好抢险抢援

36 的准备。

3、消除空袭后果阶段:

全体员工应立即回到工作岗位待命。各行动小组各司其责,在最短时间内集结并迅速行动投入抢险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水,消除破坏后果。

若发生人员伤亡,必须以最快速度抢救和转送战地医院。

遭到空袭后起火,要迅速实施灭火,并根据情况,请求消防部门援助。

机电抢修组要立即检查供电线路受损情况,并报调度联络组与供电部门联系尽快恢复供电,同时要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机电设备。如水厂构筑物空袭中遭破坏,由调度联络组联系有关建筑施工单位派员协助抢修。

调度联络组要根据各水厂受空袭损坏及修复情况,精心调度,尽快恢复城市供水。同时按轻重缓急,指令管网抢修组对受损的供水管网进行修复。

水质检测组要随时监测源水变化情况,提供处理方案,并做好空袭后水质保障工作。

警戒保卫组要加强抢修现场的安全警戒,疏导交通,维持秩序,当现场出现有碍迅速恢复生产的异常情况,应果断处置,并报公安、军事部门。

三、联络方式

公司联络采用邮电通讯线路,如该线路受到破坏尚未恢复,使用

37 供水调度无线电通讯系统进行联络。

四、防护对象

列入本预案的防护对象包括:集团公司下属各制水厂及城市供水管网。

五、空袭警报信号

预备警报三长声,紧急警报连续短声,解除警报一长声。辅助警报可采用嗽叭、哨音、灯光等。

38

乐清市供水集团

突发性病疫防治工作预案

为全力严防突发性病疫,确保病疫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人民用水安全和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突发性病疫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防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集团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集团公司有关职能科室、集团下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1520808)。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病疫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最新信息,保证信息、指令传递畅通;负责防疫物资的采购及其他后勤保障有关事项。

二、防治措施

1、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外来员工的防治突发性病疫知识的教育,要向员工提供规范的关于防病知识和防范措施的介绍资料,要求用恰当的方式和语言,提醒员工在认真做好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的健康保护。

2、单位领导必须做到“两熟知”、“两能够”,即熟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的突发性病疫的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熟知我市设立的防疫留验站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能够对病疫的表现症状

39 做出大致判断和及时反应;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并搞好现场控制。

3、一律暂停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同时要建立外来务工人员详细资料保留制度。一旦发现染病者或疑似病人,要快速、准确地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住宿在厂区的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外出和会客。

4、员工集中活动的区域(生产车间、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场所、食堂、洗手间等)每天进行消毒,保证通风换气。对流动人员较多的服务窗口要进行重点消毒。

5、全面清理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各种堆物、垃圾废弃物,做到不留卫生死角,不留卫生隐患,保持空气新鲜,以防病源的滋生和传播。

6、制水厂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和参观。其他单位业务来访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接待,并做好来访登记。窗口服务单位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和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

7、各制水厂增加巡检次数,实行半小时一次的巡检制度,加大对水质的监测力度和检测频率,确保各项出厂水指标和管网水质指标的合格率。疫情期间,在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前题下,合理调整加氯量和加氯方式,使出厂水的余氯含量适当提高,让市民放心饮用自来水。供水管道接管和修理后必须进行冲洗和严格消毒。

8、严格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天下午15时30分前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单位员工健康状况。单位领导要关注员工身体状况,

40 发现疑似病症,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在报告至送医这段时间内,要对疑似病人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就地停止单位活动,然后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善后工作,并全力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奖惩纪律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严明纪律、各自职责、各负其责,落实本预案各项措施。对在防疫工作中,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拒不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和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视情给予严肃处理。

41

第14篇:2.银行业消费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银行消费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

目 录

总 则 工作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与方法 突发事件善后处理

- 1件。

第六条 XX银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处理、安全保卫、公共关系三个小组:

(一)业务处理小组 组长:XX部负责人 组员:XX部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业务范围或客户归属履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职责,并牵头启动应急预案。

(二)安全保卫小组 组长:XX部负责人 组员:XX部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营业网点的安保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必要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防范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公共关系小组 组长:XX部负责人 组员:XX部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法院方面关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防范突发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的负面影响,为处理突发事件创造有利条件,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声誉。

第七条 各行应成立突发事件工作组,组长为各行行

- 3

(四)影响人力资源情况:突发事件对人员造成的伤害情况;采取的救助或防护措施、岗位接替等情况;

(五)原因分析、判断;

(六)已采取的措施和拟采取的应急处置建议。第十二条 网点所有人员对重大突发事件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当突发事件发生,不能相互推诿,应立即开始对突发事件的监测和评估,对其级别作出初步判断,在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报告的同时,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尽量稳定局势。

第十三条 各行要建立网点重大突发事件联系人制度,收集汇总第一联系人、第二联系人日常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系方式,当发生人员变动,对联系方式应及时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

第十四条 网点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一)客户投诉处置方案 1.一般投诉

(1)当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纠纷,客户出现不满情绪时,柜员应立即向客户道歉,进行安抚。客户仍不满意,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柜员应立即将客户转交给大堂经理或当班负责人,将客户带至理财室或其他安静场所,平静客户情绪,耐心解释,并协助客户业务的办理。如无效,则请客户留下联系方式,即刻向所属行社报告,并复制保留监控

- 53.被媒体直接点名曝光的恶性事件,所属行社应在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协调处理,同时向XX银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三)火灾、自然灾害处置方案

1.发生火灾。网点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发现初火后,责任人应立即迅速持灭火器将火势控制,待火势扑灭后立即查明因并及时向网点负责人及所属行社报告。

出现大火情况,网点防安全责任人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灭火,并尽快切断电源,按下报警器开关,同时拨打“119”报警,报明单位名称、地点、街道、门牌号、火源部位、燃烧物品种类等。网点负责人要立即将情况向所属支行报告。

在火势蔓延,自救无效的情况下,网点负责人应安排员工迅速撤离,并维护现场秩序、等待救援。当公安、消防部门及救援人员到达后,应主动介绍情况,积极配合,共同灭火,并做好善后处理。

2.发生自然灾害。如当地发布自然灾害的紧急通告,网点负责人应立即安排人员对网点环境及各项防备设施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修复,同时向所属行社报告相关情况。

如存在自然灾害无法抗拒的可能,经所属支行同意,网点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员工将现金、档案、凭证等转移至

- 7当地银行监管部门同意。所属行社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5.事件处置完毕后,网点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发现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等重要物品丢失要立即上报;发生营业设备损毁、丢失等问题要立即上报,申请维修和补充,确保正常营业的基本条件。

第四部分 突发事件善后管理

第十五条 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暴露的问题,各行要及时进行事后分析和研究,查找业务流程、系统中的漏洞,在完善业务制度、处理流程的同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或优化需求。

第十六条 各行要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应的处理工作进行事后评估与总结,建立相应的事件库,包括事件的具体情况及处理经验,及时对应急方案进行完善和更新。

第十七条 各行对应急处理实施过程中未能适时解决的事宜,待突发事件缓和后,进行进一步跟踪并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 如某些网点或相关部门未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5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工商部门肩负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理的职能,为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危害的突发性事件或具有潜在严重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重大事件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以及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被人恶意投毒,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病患的事件。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食品或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食用或使用后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并已售出的;

(二)县局接到申(投)诉、举报、上级转交、其他部门的移交,反映因食用或使用食品,已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力

1 财产安全受损害的;

(三)邻近区域发生突发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疫情,上级指示需要立即设防并加以控制的;

(四)政府或上级部门通知在一段时期内对某项食品需要紧急调查处置的或专项检查的;

(五)其他部门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需要工商部门行使职能予以配合的;

(六)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的其他情况。三,应急指挥系统

(一)组织机构

县工商局成立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各分局分局长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局消保科。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职能小组:事件查处组、可疑食品排查组、现场秩序维护组、现场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决策有关重大事项、负责行使相关职能,负责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 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协调、监督各职能科室、分局落实本预案;收集汇总、上报、发布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信息;提出启动、停止(解除)相应等级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职能小组分工

事件调查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调查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收集相关证据;指导各单位封存并妥善保管可疑食品、提取样品送检、做好案件查处或案件移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可疑食品排查组: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安全突发事件中同规格、同型号、同批次可疑食品的排查和销售去向的调查等工作,并及时通告相关部门对可疑食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撤柜、下架和召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场秩序维护组:协助地方政府、公安等单位和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场救护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后勤保障组: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职能小组,以及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等级划分

一级应级预案:主要涉及本地区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对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检查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全面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50例,并出现3人死亡,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死亡人数不断增加;事故危害范围跨越区级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级应急预案:主要涉及本地区重大突发食品安全问题,需对已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重点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30例,并出现1人以上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继续增加。

三级应急预案:主要涉及本地区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事件,需对部分区域进行监控。发生食物中毒,一次达10例—15例,陆续发生在30例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学校内、地区性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

五、应急处置要求

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县局须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的原则,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按级别、职责开展工作。

(一)

一、二级应急预案

1.县局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保证领导在岗。 2.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相关科室、分局按

4 辖区负责,在接到应急通知后,应紧急前往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应急查处、布控和救援工作。

3、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以应对突发事件。

4、实施车辆备勤,各类通讯工具全部开通,办案文书,设备一应俱全。

(二)三级应急预案

1、各单位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相关科室、分局按辖区负责,在接到应急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应急查处和救援办公室。

2、实施车辆备勤,各类通讯工具全部开通,办案文书,设备一应俱全。

六、应急预案处置原则

各单位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在1小时内向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快速实施预案,并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由本级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报告。

(一)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引发重大发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在最短时间内封存妥善保管

5 可疑食品,提取样品送有资的质检机构检验。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在本辖区范围内对突发事件中同规格、同型号、同批次可疑食品进行排查,按要求做好可疑食品的撤柜、下架、封存、检测、公示、召回工作台,同时做好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和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二)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餐饮服务消费环节引发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保护好现场并及时移交卫生行政部门,同时配合做好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三)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投毒或有证据表明是投毒引发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办理案件移交手续,同时配合做好调查和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四)凡发现由制假窝点产生的食品引发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时,除按上述原则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以外,还必须对制假行为一查到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制假行为,凡涉及到生产领域直接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移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七、应急预案的解除

符合下列情况的,经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预案: 1.在本辖区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查的问题商品已彻底查清,且不再出现新的危害时;

2.重大疫情,已被相关部门决定解除的;

6 3.邻近区域商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疫情,已妥善处理或消除,不再构成威胁的。

八、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2、各分局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并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应急工作拉得出、打的响、打得赢。

3、各单位要加强协作,服从指挥,并加强请示汇报,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金湖工商局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吉文艺 副组长:丁新伟 张荣新 办公室设在消保科 主任:唐桂红成 员:蔡卫平刘兆榕 张兴标 鹿 斌 万 江 卢浩波

胡寿年唐桂红金光华8

茆同济赵树章徐在德

柏玉山

金湖工商局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各职能小组

事件调查组 组 长: 分管副局长

成 员:法制科 消保科 经检大队 相关分局

可疑食品排查组 组长: 分管副局长

成 员:公平交易科 市场合同科 相关分局

现场秩序维护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员:监督管理科 人事教育科 相关分局

后勤保障组: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员:办公室 监察室 消协 相关分局

9

金湖工商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吉文艺

副组长:丁新伟 赵建宏 朱长智 蔡保祥 张荣新 成 员:蔡卫平

江 刘兆榕 鹿 斌 卢浩波 胡寿年 唐桂红 金光华 10

茆同济 赵树章 徐在德

柏玉山 张兴标万 金湖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一、为了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金湖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三、以基层工商分局为基础逐级建立打假工作责任制,工商分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县局局长为领导责任人;各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本岗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第一责任人责任:

1、组织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推进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落实食品进出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组织实施市场巡查制,随时了解、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及时组织查处本辖区内的关系食品安全的案件。

2、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监管责任制,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到人。每一责任片区明确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为片区责任人。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线索并及时采取措施,

11 依法查处或及时上报、移交。

3、负责组织对消费者和举报人投诉、申诉、举报的受理及查处。

4、负责组织在辖区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经营者提高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5、认真查处上级机关交办的食品案件。配合上级机关或其他执法部门查处案件,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本辖区内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各项集中清查活动,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五、直接责任人责任:

1、负责具体落实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2、研究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上级安排和辖区内不同时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重点和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检查。

3、经常检查指导工商分局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对出现的困难及时解决。

4、组织宣传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5、按案件上报的有关规定,向上级机关上报大要案件查处情况,提交需要由上级机关查处的案件线索。

6、积极安排查处下级提交或上级机关交办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配合上级机关或其它执法部门的活动。

六、领导责任人责任:

1、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内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工作责任制,明确每一个部门的具体工作范围和执法职责。

2、指导和监督下级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国家的有关政策、方针及上级的指示精神,通报食品整治的最新动态。

3、积极协调解决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直接指挥、组织重大案件的查处。

4、及时安排查处下级提交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5、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本辖区内的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工作情况及大要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准确组织上报有关统计信息报表。

6、认真组织、落实市局布置的流通领域食品的专项检查。

7、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奖励措施。

七、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责任:

监督管理科: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以及无照经营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对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企业的整治和规范工作,对合法的包装标识印制企业要加强承印验证、承印登记检查,全面落实食品市场巡查制度;

登记注册科:负责食品经营主体的登记准入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建立和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网络,督促各分局落实食品进出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组织

13 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督促市场开办者对进场经营者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和教育引导。督促各分局加强集贸市场、城乡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工作,督促建立并完善农副产品检测体系。依法查处集贸市场、城乡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组织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

公平交易监督科:负责督促查处市场交易中的食品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以及食品行业其它违法违章行为。

经济监督检查大队:负责查处市场交易中的食品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以及食品行业其它违法违章行为。

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及时通报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

监察室:负责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 食品安全监管实行首诉负责制,涉及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首诉负责单位应作如下处理:

(一)属于本科室及分局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受理并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二)属于与其他科室及分局职责有交叉的,应先受理,并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如确非科室及分局职责范围,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分管局长;

(三)明确不属于科室及分局职责范围的,应先受理,并立即移送相关单位;

(四)对重大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在作出上述处理

14 的同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五)举报投诉最终办理部门负责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投诉人。

八、责任目标:

1、辖区内商业企业不发生严重的销售、储存、运输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现象。无被上级通报和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曝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事件。

2、辖区内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建立严格的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无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没有被上级机关通报和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曝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假冒伪劣食品事件。

3、对下级机关上报的案件线索及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在三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下级上报的线索决定不立案的应在三日之内通知提交案件线索的下级。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如果不立案的应在三日内报告交办的上级机关。对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同时安排至少两名办案人员开始调查,并在三十日内调查完毕,提出处理意见。三十日内调查完毕确有困难的,应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

4、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发生无法律依据、超越职权、违反规定乱扣、乱封现象。

九、考核奖惩

实行平时考核与社会评比相结合。县局每季度通报一次

15 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年终进行总评。

1、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责任人,结合年终考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辖区内出现严重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接到举报或上级交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不及时查处以及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拖延不办、玩忽职守,包庇违法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6

金湖工商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信息工作的开展,根据《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局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为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信息归集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食品安全信息包括:

(一)政策法规信息: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管理信息:食品安全标准、规范;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方案;食品检验检测数据及有关统计结果;食品安全举报投诉;食品行业认证认定情况等;

(三)动态信息:关系食品安全的重大社会动态、社情民意;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及取得的新成绩;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各项专项整治统计报表、季度报表和食品安全委员会临时需要的各项报表;

(五)其他有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五条

各相关各科室、分局应及时、客观、全面地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消费者协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也应积极参与信息工作。

第三章

信息使用

第六条 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扎口,集中上报。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经验交流,协调各科室、分局之间的信息沟通,构建工作网络,加强对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八条

各科室及分局由于工作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按规定及时发布、报送有关信息的;

(二)信息发布、报送严重失实的;

(三)对食品安全信息未按批复、决议认真执行或处理的;

(四)未经许可或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 金湖县食品经营者须知

尊敬的经营者: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守法经营,诚信经商体现的是您守法意识和道德水准,为此,金湖工商局提醒您:

当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供货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如下: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当您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您在经营食品时还要拒绝购进和销售以下食品:

(一)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二)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三)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五)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八)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九)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十一)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十二)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十三)根据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存在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十四)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十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尊敬经营者,选择食品行业,您必须要选择诚实守信,选择食品行业您必须要选择遵章守法,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食品安全的消费的环境。

淮安市金湖工商行政管理局

21

第16篇: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积极应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和关系国家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可能引起的重大伤亡、火灾、中毒以及重大经济损失等事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分类

本预案所称的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是指以下特种设备: 1.3.1 额定蒸汽压力≥10MPa的电厂发电锅炉;

1.3.2 最高工作压力≥10MPa的高压容器(不包括气瓶); 1.3.3 液氯生产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1.3.4 容积≥50m3的盛装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的压力容器; 1.3.5 治疗人数≥10人的医用氧舱; 1.3.6 输送城市燃气的中压管道;

1.3.7 大型公共场所、重要接待场所的电梯和医疗单位急救专用的病床电梯; 1.3.8 客运索道; 1.3.9 A级大型游乐设施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发生1.3条规定的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发生并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应急救援。 1.5 工作原则

⑴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⑵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⑶ 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⑷ 坚持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救援组织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社会力量组成。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自治区质监局),并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协调机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与相关部门、相关技术机构,以及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如下: 2.2 领导小组及职责

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自治区质监局负责指导全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自治区质监局设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自治区质监局主管领导 副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

成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监察室、科技认证处和特种设备应急指挥及事故调查处理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2.3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建立自治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组织制定、完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应急救援的预警级别和响应级别,组建并派出专业协调指挥组,并向自治区政府报告特大事故及其应急救援情况;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发生事故时,提出抽调专家成立现场专家组成员的建议;指导督促重特大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并为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指导、咨询;研究解决应急救援装备、经费等重要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组长职责:主持领导小组工作。决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行动。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工作。提出专业协调指挥组人员名单,并负责现场专业协调指挥的有关工作。 有关机构职责:

(1)局办公室:负责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领导报告预警信息和事故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指示;负责组织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事故信息。

(2)特种设备处:负责接受事故报告,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负责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确定参加专业协调指挥组专家名单;负责重特大事故隐患的信息收集,指导督促隐患的整改和事故的预警预防;组织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计划财务处:负责应急救援经费安排。

(4)监察室:负责监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查处理失职、渎职等行为。 (5)科技认证处:负责保障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调阅、提取相关特种设备信息、数据;负责局内信息网络畅通,及时在自治区局网站上公布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6)特种设备应急指挥及事故调查处理中心:负责收集分析事故预警信息,提出预警级别建议;研究事故预防、救援措施,起草现场紧急处置技术方案;管理应急救援专家组;提出参加专业协调指挥组专家名单;参与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4 现场专家组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时,自治区质监局派出专家组,赴事故现场协助市级人民政府指挥、协调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专家组组长和成员由自治区质监局决定。 2.5 相关部门职责

自治区质监局与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公安厅、南宁铁路局、自治区交通厅、自治区环保局、广西电网公司、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卫生厅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通知相关部门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根据事故情况,必要时报告自治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行动。各部门职责如下:

⑴ 自治区建设厅

负责组织制订城镇燃气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救援预案。

⑵ 负责协调消防、交警和治安警察参与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救援现场的灭火、交通管制、警戒、疏散工作。 ⑶ 南宁铁路局

参与协调我区境内铁路系统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⑷ 自治区交通厅

协调交通系统参与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⑸ 自治区环保厅

应急响应时,参与协调环境监测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提出处置建议。 ⑹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⑺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和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调配、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事故现场医务人员的调配,现场救护和伤员转移的组织工作以及负责统计伤亡情况。

⑻ 自治区旅游局: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发生事故时负责先期处置、救援、人群疏散工作的协调指挥。

⑼ 广西电网公司: 参与协调电力系统额定蒸汽压力≥10MPa的电厂发电锅炉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指导电厂先期处置、进行电网应急调度工作。

⑽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2.6 地方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与职责

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可参照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运行机制 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指挥部成员应急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和联络员网络,负责沟通信息、协调业务、传达指令等方面的工作。 3.1 事故报告

3.1.1 列入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发生爆炸、爆燃、易燃或毒性介质严重泄漏、重大坠落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警。 3.1.2 报警时应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事故现状等情况。 3.1.3 接到报警的单位应迅速将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并逐级报告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3.2 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时,按以下级别分级响应和启动相应预案: 3.2.1 Ⅰ级响应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发生的事故可能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死亡时,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特大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和事故发生地市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2 Ⅱ级响应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发生的事故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的,立即启动本预案和事故发生地市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以下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3.1 视不同设备情况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见7.2,包括切断事故设备的电力供应、介质输送等,防止事故扩大和人员伤亡增加; 3.3.2 组织力量抢救事故受伤人员;

3.3.3 向有关单位报告事故。对易燃介质爆炸燃烧、毒性介质泄漏等情况,应通过指挥机构及时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通知和组织事故影响区群众向上风向转移;

3.3.4 划定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

3.3.5 对煤、气、油、水、电等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3.3.6 紧急调配相关应急资源; 3.3.7 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3.4 预案启动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协调处置的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根据事发地市人民政府的请求或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建议,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报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3.2.4 指挥和协调

需要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处置的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由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加抢险救援单位、人员,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3.2.5 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严重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向国务院提出请求。 3.2.6 应急结束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基本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部分地区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工作

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牵头,自治区卫生厅、民政厅、环境保护局、公安厅消防局、劳动保障局、有关保险机构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污染物的收集、清理、消毒、和疾病预防工作;负责现场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设备、安置场所等,按有关规定予以归还、补偿。 3.3.2调查和总结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发生后,依法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统计、评估、核实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援工作的综合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写出调查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3.3 恢复重建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3.3.4 信息发布

3.3.4.1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的规定。

3.3.4.2 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后,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有关事故的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救援工作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介绍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3.3.4.3 各新闻媒体必须坚持新闻报道原则,严格遵守新闻纪律,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 4 应急保障

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指挥部成员要按照2.4职责分工要求做好事故各项应对工作,切实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的方面的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分工要求,对本单位所制定的预案要制订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定期进行本预案的演练,以检验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协调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的综合素质。

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2 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以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在应急救援中玩忽职守、临阵逃脱、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擅离职守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并负责解释,由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附件

7.1 相关部门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值班电话。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0771-280777

8、2807529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13317616778 事故发生地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771-5856

110、5847060(传真) 自治区公安厅:0771-28920

26、2893

510、2806261(传真) 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0771-5702029

8、5702099

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0771-57065

55、570658

8、5706599 自治区交通厅:0771-2822845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71-2809020、2800571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0771-281837

1、2818476(传真) 自治区卫生厅:0771-262418

6、2802380(传真) 自治区水利厅:0771-2185201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0771-5360200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0771-2803997 自治区民政厅:0771-2822471

自治区气象局:0771-586567

3、5865727 广西电网公司:95598

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中心:0532-83889090 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所:0771-5324234

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大队南宁中队:0771-2104390 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大队柳州中队:0772-2510021 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大队河池中队:0778-2266119 7.2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处置措施 ——处置原则

一、事故造成毒性介质泄漏

1、迅速转移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

2、组织影响区人员向上风向转移,尽量减少和避免发生人员中毒事件。

二、事故造成易燃介质泄漏

1、迅速转移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2、迅速切断影响区一切电源,熄灭一切火种,防止介质燃烧;

3、组织影响区人员向上风向转移,避免人员遭受火灾影响。

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突发事故

1、引导现场人员情绪镇定,有组织疏散人群,避免因慌乱而引发踩踏等严重事件;

2、安慰被困人员等待救援,以免他们做出不理智的危险行为,不利救援工作。

3、保护事故现场,劝阻和疏散围观人员,实施救援作业。―― 救援方法

按照各类设备的结构用途特点和事故类型,分别处置如下: 7.2.1 额定蒸汽压力≥10MPa的电厂发电锅炉: 7.2.1.1 锅炉受热面爆管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7.2.1.1.1水冷壁爆破的应急处置:

(1) 破坏严重,不能维持正常正常水位或稳定燃烧时,应紧急停炉,维持通风系统运行,以排除炉内烟气和蒸汽;

(2) 泄漏不严重时,汽压、汽温、水位和燃烧尚能维持时,可降低负荷,加大给水量,维持各参数,密切注意炉内燃烧情况,同时请示停炉;

(3)停炉后应尽量维持汽包水位;即使水位无法维持,也不能马上停止给水;只有当炉膛出口烟气温度降低至400℃以下时,才允许停止供水。

(4)根据检修要求采取泄压放水等安全措施。

7.2.1.1.2省煤器爆管的应急处置:

(1) 若不能维持水位或因尾部烟道堵灰严重无法疏通而使锅炉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紧急停炉,停炉后留一台吸风机运行,待蒸汽消除后,停吸风机,严禁开再循环门;

(2) 泄漏不严重时,加大给水量,维持水位,降低负荷,维持各参数,短期运行,请示停炉;

(3)根据检修要求采取泄压放水等安全措施。

7.2.1.1.3过热器、再热器爆管的应急处置:

(1)当发现过热器、再热器爆管爆管时应申请停炉。并保持一台吸风机运行,待炉内蒸汽消除后,停止该吸风机;

(2)维持汽包水位正常;

(3)根据检修要求采取运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7.2.1.2 锅炉炉外爆管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7.2.1.2.1蒸汽或给水管道损坏的应急处置: (1)调整锅炉参数,保持运行工况稳定并加强监视; (2)泄漏处周围做好安全措施,防止汽、水喷出伤人;

(3)密切监视损坏部位发展趋势,做好事故预防准备措施,并申请停炉; (4)当管道严重损坏或发展到事故停炉条件时,应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5)停炉后,应尽快泄压或放水;

7.2.1.2.2汽包水位计损坏的应急处置:

(1)汽包就地水位计有一只损坏时,立即通知检修人员修复;

(2)汽包就地水位计都损坏,但给水自动调节正常,控制室水位计可靠时,可维持锅炉运行4小时,但给水自动调节不够可靠时,允许根据控制台水位计维持锅炉运行15~20分钟,汽包就地水位计都损坏时,应使锅炉负荷维持稳定,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修;

(3)如汽包就地水位计都损坏,且给水自动调节及控制台水位计均不可靠时,应立即停炉;

(4)控制室水位计损坏一半以上时,应立即派专人在汽包就地水位计监视水位;

(5)汽包就地和控制室水位计均损坏时,应立即停炉。 7.2.1.3燃烧事故 7.2.1.3.1灭火

(1)立即停止给粉机(或一次风机)、停止制粉系统,完全切断向炉膛内供燃料; (2)将所有自动转换为手动;

(3)关小减温水和锅炉给水,控制汽包水位在-40mm左右; (4)减小送风量,提高炉膛负压抽粉3~5分钟。 (5)查明原因后重新点火。 7.2.1.3.2爆燃

(1)立即停止向炉膛供给燃料和送风,并关闭送、引风机入口档板和因爆燃而振开的人孔门、看火孔,修复防爆门;

(2)查明原因后缓慢开启送、引风机入口档板,通风5~10分钟,重新点火,恢复运行。

(3)如果爆燃严重,使有的管子弯曲或损坏,炉墙倒塌,横梁变形,汽包移位等,则必须立即停炉。 7.2.1.3.3烟道再燃烧

发现烟道再燃烧时应紧急停炉:

(1)切断全部燃料和空气供给,并严密关闭炉膛、烟道各处的风、烟档板和孔门;

(2)开启汽包至省煤器进口的再循环门,开启过热汽向空排汽门,投入再热器的旁路系统; (3)用蒸汽灭火;

(4)当烟道内再燃烧扑灭后,可以启动引风机并逐步开启入口档板,抽出烟道中的烟气和蒸汽,待冷却后对烟道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 7.2.2 最高工作压力≥10MPa的高压容器: 7.2.2.1爆炸事故 (1) 切断压力源;

(2) 抢救机械损伤、烧伤、中毒人员; (3) 实施灭火、消除毒性介质危害的措施;

(4) 设置安全警戒区,监控直至毒性、燃烧无危害。 7.2.2.2泄漏事故 (1) 切断压力源; (2) 装置紧急停机; (3) 安全排放容器内介质; (4) 查明泄漏点,实施修复作业。 7.2.3 液氯生产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7.2.3.1 液氯储槽爆炸,大量液氯泄漏

⑴ 电解装置紧急停车,关闭通往事故储槽的阀门,人员向上风向撤离,迅速报告事故,撤离气体可能扩散区域的群众;

⑵ 有聚氯乙烯生产装置的单位要采取措施保证氯乙烯聚合釜的安全运行,防止聚合釜爆炸;

⑶ 设置安全警戒区,组织配备防毒面具的人员搜寻中毒者送至安全地带抢救; ⑷ 使用消防车、消防栓向事故处喷洒水雾吸收氯气,落地的氯水要进行收集,不得排入江河。

⑸ 用石灰对泄漏的液氯、氯气进行中和,使之生成无毒的氯化钙。 7.2.3.2 液氯容器和管道泄漏

⑴ 迅速关闭通往事故处的阀门,撤离气体可能扩散区域的人员;

⑵ 开启消防装置喷洒水雾吸收氯气,直至氯气泄漏完毕,落地的氯水要进行收集并采取化学中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江河。 ⑶ 查明泄漏部位,进行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7.2.4 容积≥50m3的盛装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的压力容器: 7.2.4.1 储罐爆炸

⑴ 启动事故单位消防预案;

⑵ 对未爆炸的储罐实施喷水冷却作业,防止再爆炸; ⑶ 设置警戒区,采取监控措施直至介质散尽。

⑷ 如爆炸后引起介质燃烧,迅速将人员撤离,采取灭火措施控制火势,直至介质燃尽。

7.2.4.2 储罐泄漏

⑴ 进行倒罐作业,尽可能卸除泄漏储罐的介质; ⑵ 对泄漏处实施带压封堵作业;

⑶ 无法封堵的实施安全引燃直至介质燃尽。 7.2.4.3 管道泄漏

⑴ 迅速关闭泄漏处两侧阀门;

⑵ 对泄漏处实施带压封堵作业,如无法封堵则采取监控措施直至介质散尽。 7.2.5 治疗人数≥10人的医用氧舱: 7.2.6 输送城市燃气的中压管道:

7.2.6.1 管道爆炸

⑴ 迅速关闭泄漏处两侧阀门;

⑵ 设置警戒区,严密监控直至介质散尽;

⑶ 如爆炸后引起介质燃烧,迅速将人员撤离,采取灭火措施控制火势,直至介质燃尽。

7.2.6.2 管道泄漏

⑴ 迅速关闭泄漏处两侧阀门;

⑵ 设置警戒区,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

⑶ 查明泄漏点,进行封堵作业,如无法封堵则监控直至介质散尽。

7.2.7 大型公共场所、重要接待场所的电梯和医疗单位急救专用的病床电梯: 电梯运行中因供电中断、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驶,且轿厢内有乘客被困时,应由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技术人员实施救援,盘车放人,具体步骤如下: (1)使用礼貌用语对轿厢内的乘客解释说明,缓解乘客的紧张情绪,使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手扒轿门或企图爬出轿厢,以免发生意外,并与维修保养技术人员取得联系。

(2)维修保养技术人员应了解轿厢内被困人数及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点亮、轿厢所停层位置以便于救援工作。同时告知乘客尽量远离轿厢门口,更不要倚靠厅、轿门,不要在轿厢内吸烟,打闹,必须听从操作人员指挥。 (3)确认电梯轿厢的位置,如轿厢停留在平层位置大约在±500mm时可直接开启轿门将乘客救出,如果超出上述标准,则严格按盘车规范救援。在进行盘车之前必须切断电梯总电源。

(4)盘动无变速箱的高速电梯时,应谨防因电梯轿厢及乘客重量与对重重量相差较大,重力加速过快而使电梯失去控制,发生意外,松闸操作必须要有两名维修人员同时进行,采用间断式松闸,以防盘车失控造成轿厢蹲底或冲顶。 (5)盘车到平层位置后,将电梯制动装置复原,维修人员到轿厢停站楼层用外层门钥匙打开层、轿门放人。维修人员使用外层门钥匙打开层门时,必须确认轿厢是否在本层,以免发生坠落事故。 7.2.8 客运架空索道: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严重机电设备故障,采取各种恢复运行的措施失效的情况下,索道主辅系统在短时间内无法运转,则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7.2.8.1实施地面救援

(1)救援人员带齐救援工具(对讲机、锄头、柴刀、手套、紧急照明小型发电机、探照灯等)尽快到达各自吊厢下面进行救援工作。

(2)到达吊厢下面后,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整平场地作为落脚点,清理回程路线的障碍物,具备救援条件后,通知空中救援人员对乘客实施救护。

(3)救援组长负责掌握每个被救援下来的乘客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地、联系方式、所参加的旅行社、身体现状等进行登记)。 (4)救下来的乘客如果身体状况欠佳应及时通知医疗运输组接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7.2.8.2实施空中救援

(1)收到救援命令后,使用礼貌用语向乘客做好解释,稳定乘客情绪,并讲解配合救援、到达地面的方法。

(2)检查救援装备,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待地面人员通知马上进行救援。 (3)先说服、指导胆大、身体素质良好的年轻人利用缓降器装备开始做救援示范,然后对老幼病弱者进救援,老幼病弱及胆小者需加安全带双重保护。 (4)在救援过程中要注意吊厢乘客的动态,如有乘客中暑、感冒等疾病现象,应立即通知地面调送药品等物资上来,或先实施救援并及时送医院进行治疗。 7.2.9 A级大型游乐设施:

当A级大型游乐设施发生意外事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实施救援:

⑴ 使用礼貌用语对游乐设施内的乘客解释说明,缓解乘客的紧张情绪,使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手扒舱门或解开安全带(或安全压杆),以免发生意外。

⑵ 切断故障设备的总电源,检查故障原因,判断是否可能恢复运行或通过盘车、松闸等方式将游客安全放下;

⑶ 若不能通过以上方式救援,则立即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消防部门,组织专业队伍、使用专用设备实施救援。若游客乘座的小车或轿厢停在高空或斜坡轨道的,应首先确认小车或轿厢有可靠的定位措施后再实施救援,防止在救援过程中滑行或坠落。

切断氧气源、电源,启动应急卸压程序,打开所有排气阀和应急卸压阀;打开舱门,迅速撤出舱内人员;迅速扑灭舱内明火,喷水降温,撤离可燃物料,清理火源;迅速撤离,并安抚患者。

第17篇:陕西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陕西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0年12月16日省应急办【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 【 关闭本页 】

1总则

1.1 目的

为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树立农业自然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2.2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 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 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务院“三定”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突发性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和风雹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和农作物病虫害的,按照省级相应突发灾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 组织机构

农业厅设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灾害工作的副厅长担任组长,厅办公室、发展计划处、种植业管理处、省农机局、省畜牧兽医局、省果业局等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种植业管理处。

2.2 农业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协调、指导全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

2.3 农业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与省直有部门、各市农业部门联系协调,及时收集、核查灾情,督导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并报告灾情动态。

3预防、预警

3.1 预警信息

省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厅的水情、汛情信息,各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3.2 信息采集

3.2.1 采集途径。省农业厅与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等部门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会商;农业厅与各市农牧业局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3.2.2 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饲草、水产品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基层农业事业单位和农牧三场损毁,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3 信息报送

3.3.1 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3.2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3.3 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3.4 灾情信息发布

农业厅协助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民政厅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当地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3.5 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3.5.1 收到气象、水文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3.5.2 易受风雹影响的地区,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出的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5.3 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5.4 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3.6 预防控制

3.6.1 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 工程准备。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6.3 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6.4 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督导各级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6.5 适时防控

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雹、洪涝灾害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通知农户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农业部门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业。

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4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农业厅在主汛期(6—8月),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三级启动应急响应。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4.1 农业厅一级应急响应

4.1.1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市的区域性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耕地总面积的20%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600万亩以上。

(2)某一个市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耕地总面积的25%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1.2 一级响应行动

(1)农业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厅内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农业部及有关部门。重大问题报请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必要时动用省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市级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2 农业厅二级应急响应

4.2.1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市的区域性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耕地总面积的15%—20%,且受灾面积达到400-600万亩。

(2)某一个市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耕地总面积的20%—25%,且受灾面积达到200—300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2.2 二级响应行动

(1)农业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政府、农业部及有关部门。

(2)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及时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市级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3 农业厅三级应急响应

4.3.1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市的区域性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耕地总面积的10%—15%,且受灾面积达到200—400万亩。

(2)某一个市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耕地总面积的15%—20%,且受灾面积达到100—200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3.2 三级响应行动

(1)农业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省政府和农业部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财政厅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种子。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省级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 应急解除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农业厅宣布应急解除。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1.1 加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渔塘淤泥,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 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

物。

5.2 协商救助

5.2.1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5.2.2 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陕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2 物资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 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 职责保障

各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6.5 宣传保障

各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7附则

7.1 名词术语

7.1.1 本预案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畜牧业、果业及相关农业行业基础设施,不包含林业。

7.1.2 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渍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雪灾等)和风雹(含龙卷风、沙尘暴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7.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陕西省农业厅负责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评审。由农业厅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评审,并作相应修改,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7.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陕西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7.4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8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留誉镇流通环节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肩负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理的职能,为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危害的突发性事件或具有潜在严重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重大事件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以及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被人恶意投毒,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病患的事件。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食品或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食用或使用后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并已售出的;

(二)站所接到申(投)诉、举报、上级转交、其他部门的移交,反映因食用或使用食品,已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力

1 财产安全受损害的;

(三)邻近区域发生突发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疫情,上级指示需要立即设防并加以控制的;

(四)政府或上级部门通知在一段时期内对某项食品需要紧急调查处置的或专项检查的;

(五)其他部门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需要相关部门行使职能予以配合的;

(六)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的其他情况。三,应急指挥系统

(一)组织机构

留誉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成立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府镇长、分管副镇长、政府纪检书记、药监站站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站里全体成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决策有关重大事项、负责行使相关职能,负责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本预案;收集汇总、上报、发布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信息;提出启动、停止(解除)相应等级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处置要求

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站所须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的原则,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按职责开展工作。

1.站所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保证领导在岗。 2.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相关人员按辖区负责,在接到应急通知后,应紧急前往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应急查处、布控和救援工作。

3、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以应对突发事件。

四、应急预案处置原则

各行政村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在1小时内向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快速实施预案,并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由本级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报告。

(一)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引发重大发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在最短时间内封存妥善保管可疑食品,提取样品送有资的质检机构检验。对确实存在质

3 量问题的,要在本辖区范围内对突发事件中同规格、同型号、同批次可疑食品进行排查,按要求做好可疑食品的撤柜、下架、封存、检测、公示、召回工作台,同时做好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和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二)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餐饮服务消费环节引发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保护好现场并及时移交卫生行政部门,同时配合做好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三)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投毒或有证据表明是投毒引发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办理案件移交手续,同时配合做好调查和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四)凡发现由制假窝点产生的食品引发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时,除按上述原则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以外,还必须对制假行为一查到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制假行为,凡涉及到生产领域直接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移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五、应急预案的解除

符合下列情况的,经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预案: 1.在本辖区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查的问题商品已彻底查清,且不再出现新的危害时;

2.重大疫情,已被相关部门决定解除的;

3.邻近区域商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疫情,已妥善处理或

4 消除,不再构成威胁的。

六、要求

1、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2、各行政村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并报镇药监站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应急工作拉得出、打的响、打得赢。

3、各行政村要加强协作,服从指挥,并加强请示汇报,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5 留誉镇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春焕

副组长:张有军成 员:贾小峰

白库清王志宏高彦生 苏艳荣

第19篇:某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xx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

案》响应流程

当有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保卫事件、恐怖袭击活动等重大突发事件在xx市气象局发生或涉及到xx市气象局,达到处置预案启动条件时,预案自行启动,相关科室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1.应急值班室收到相关信息后,在5分钟内报告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办公室主任10分钟内报告局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时提出参与事件处置的人员建议名单;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报告市政府应急值班室和潍坊市气象局应急值班室,若需要报送,由应急值班室负责报送。

2.局长或其授权的其他局领导为应急总负责人,确定参与事件处置的人员名单。局办公室主任向应急值班室发出指令,应急值班室立即通知参与事件处置人员参加总负责人主持的紧急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任务。

3.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度,带班局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随时签发报送市政府、潍坊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的重要材料。

应急办人员和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各科室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和应急值班制度。相关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

4.有关单位主要职责

(1)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和保障工作。

(2)应急值班室:2人以上同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负责应急期间值班表的安排,并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

(3)业务科技科、计划财务科:当事件性质足以影响或破坏气象各项业务运行时,业务科技科确保重要气象装备、通信传输系统正常运行、配置备份系统等应急装备保障工作;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天气监测预报、灾情统计、有关信息处理及发布和现场气象服务等相关工作;计划财务科做好资金调配等相关工作。

(4)后勤中心:确保应急状况下车辆等物资的保障工作;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单位,迅速封锁现场,疏散人员,组织职工撤离,对现场周边地区实施交通管制;确定性质及影响范围,及时划定警戒区域。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活动,视情况切断现场供电、供气和供水线路等;同时,协同卫生部门做好抢救伤员和群众的安全撤离工作。

(5)办公室组织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根据需要,3小时内提出宣传方案。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做好对内对外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影视图片资料的收集工作。

5.各相关科室于每天15时30分前以文字材料(或按具体时间要求)向市局应急值班室报送事件处置情况,应急值班室工作人员进行汇总,形成《突发事件报告》,经值班局领导签发后,于每天17时前(或按具体时间要求)(视情况)上报市气象局值班室和市政府值班室。

6.根据事件处置情况,总负责人根据办公室主任建议,签署应急响应终止命令。办公室主任向应急值班室发出指令,应急值班室视情况及时向市气象局应急值班室和市政府应急值班室报告。各相关科室在应急结束24小时内(或按要求)向市局应急办报送事后评估报告,办公室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在48小时内(或按要求)写出事后评估报告,经局领导签发后,由应急值班室视情况报送市政府应急值班室和市气象局应急值班室。

xx市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响应流程

当接到市局灾害性天气应急响应命令或有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xx市气象局提供气象保障服务时,根据市局要求和《xx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响应级别,按照规定程序启动预案,相关科室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一、应急响应启动流程

1.应急值班室接到市气象局、市政府响应命令或市局业务单位报告的信息后,在5分钟内报告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和业务科技科科长。

2.业务科技科科长10分钟内报告局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当日带班局领导,根据带班领导安排通知市局应急值班室召开应急工作会议。

3.当日带班局领导组织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应急响应工作任务,确定对外宣传原则,并视情况决定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和应急气象服务实施小组。

4.业务科技科负责起草应急启动命令,经局

领导签发后,应急值班室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报告市政府应急值班室和市气象局应急值班室。

二、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及相关单位职责

1、启动响应命令后,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各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和应急值班制度。当日带班局领导、应急值班人员和各单位要各司其责,严格按照已有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气象服务工作,全程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准确预警、业务监控、跟踪服务和影响评估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应急响应任务。若没有应对灾种应急预案,应急气象服务实施小组(业务科技科组织)需在2小时内提出应急服务方案。

2、当日带班局领导和应急值班人员参加当天的天气与服务会商,当日带班局领导随时签发报送给市政府、市气象局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材料,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和保障工作,应急值班人员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并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

3、业务科技科:参加天气及服务会商;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单位气象服务情况,根据需求组织增加会商、派遣现场工作组;视情况提出加密观测的意见,组织加密观测;负责将上报材料进行汇总,

形成《应急响应情况报告》,经当日带班局领导签发后,于17时前(或按具体要求)报送市气象局值班室,并视情况报市政府值班室;负责组织对外信息发布,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重大气象灾害或突发事件的情况、气象服务情况及后期气象灾害发生的趋势预测等信息。保持电视会商系统与市局24小时不间断开通,24小时守班,随时进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天气会商,根据响应级别增加天气会商次数,做好跟踪预报、预测、警报工作,及时发布指导产品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应及时编发预警应急服务短信,由科技服务中心指定专人签发(应制定预警信息发布签发制度),再通过121

21、气象短信、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形式15分钟内发布应急相关消息;及时发布天气实况、最新气象灾害动态和预报预警信息,做好应对防范知识科普宣传,提醒公众做好防御准备。及时收集、整理响应期间气象信息发布和公众应用情况,进行用户调查,形成评估报告。根据情况15分钟内向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提供消息,联系滚动字幕等方式播出;在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中及时播报天气实况、最新气象灾害动态和预报预警信息,做好应对防范知识科普宣传,提醒公众做好防御准备。收集、

整理有关气象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气象资料和灾害情况,负责全局灾情直报工作,及时制作重要天气报告、雨情通报、灾情报告等服务材料,经主管局领导或当日带班领导签发后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单位。通知科技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及时向决策用户、信息员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随时根据应急指挥小组决定,派出应急小分队参加现场气象服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向业务科技科科长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范围、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

4、农气中心:根据服务需要制作和提供气候背景分析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分析材料。密切监视灾情或突发事件变化情况,重点监测干旱、森林火灾、洪涝等灾害情况。收集、整理气象灾害对经济作物的影响及灾害,加强与有关部局的沟通和联系,互通情况,开展服务。组织进行灾害调查,整理灾害资料。在响应中或者结束后,制作评估报告,经业务科审核和主管领导或者当日值班局领导签发后报道送市局应急办和相关单位。

5、防雷中心:做好重点用户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服务和灾害评估调查等工作。

6、人影办:根据天气情况和应急需要,组织开

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收集、整理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评估作业效果。

7、技术保障中心:做好通信和资料传输保障,确保通信设备和通信线路正常。随时根据应急指挥小组决定,派出应急小分队参加现场通讯保障服务。做好设备维护、维修和备件保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随时根据应急指挥小组决定,派出应急小分队参加现场野外观测和技术保障工作。

8、计划财务科:组织做好资金保障等工作。

9、后勤服务中心:做好水电车辆设备基本保障、医疗保健、食品供给、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响应的解除及事后评估工作

1、业务科技科根据市局要求、应急事态的发展和有关单位提供的背景资料,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当日值班局领导组织召开会议,确定应急响应终止。业务科技科起草终止命令,当日值班局领导签发后,向下级单位通报,并向市气象局应急办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

2、各相关科室在应急结束24小时(或按具体要求)内按照评估要求向业务科技科报送事后评估报告,业务科技科在48小时(或按具体要求)内写出事后评估报告,经主管领导或当日值班局领导

签发后报送市气象局应急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

第20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部分: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我校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按照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原则,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突发校园公共安全事故。主要指:

校园治安类。包括恶性暴力突发事件;一般寻衅滋事突发事件。

事故灾难类。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重大交通伤亡,校园群体活动安全,供水、供电等事故。

自然灾害类。包括防汛和地震,以及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事故。

1.3 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⑵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⑶及时处置原则。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须立即启动工作预案,校园安全领带小组要及时到岗,相关人员须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解决问题,及时快速地减少危害的扩大,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三明市教育局和相关主管部门。

⑷快速联动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故,以学校领导与安全领带小组为主,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务必迅速响应,快速联动,及时展开协助应急处置。

⑸依法处置原则。学校负责人(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处理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依靠市教育局以及各类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学校设立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长:张运椅

副组长:罗世钦、谢阳军、黄书盛、江文林

员:胡安生、林水儿、陈兆华、邓联春、段磊、钟馗林

2.2 职责

我校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

⑴ 一般职责。负责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校园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学生处、保卫科、总务处、财务室、实验室、微机室、体育室等相关 部室,定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在校园中组织开展防盗、防汛、防震、消防、治安、疾病等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及时制订或修 订本预案;

⑵应急职责。承担校园内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原则

学校安全突发事故信息报送的原则是:即时发布、及时报送、确保准确。

3.2 预防行动

⑴学校每学期要开展1-2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进行记录,明确责任部室,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⑵学校后勤、财务人员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和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及其必要的经费。

3.3 预警行动

⑴学校出现安全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要迅速核实、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快速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处置。同时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处置措施及事态发展情况也必须及时上报。

⑵在确认可能引发事故灾害的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开展工作部署,迅速通知相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3.4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三明市教育局转发的有关规定,执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4 应急程序

4.1 基本应急处置

4.2事件性质判断。学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三明市教育局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4.3校园治安案件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4.3.1恶性暴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⑴基本原则:学校发生恶性暴力突发事件时,处置期间必须遵循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为本的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能力,以稳定对方情绪为主,尽力避免采取不当的措施,防止激化现场矛盾,扩大暴力伤害的可能性。

⑵ 基本措施:学校发生恶性暴力突发事件,如校外不法人员,向师生行凶或实施暴力,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其基本应急处理措是:以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及 时隔离不法人员,判明现场情况,分别对行凶或施暴人员实行制服、控制、说服、劝阻、拖延等措施,争取有效时间,确保学校的安全保卫小组人员到位,同时拨打 报警电话,以便公安民警能赶到现场,对其实施更有力、更有效的措施。

⑶ 学校日常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械,如:橡皮棍、电警棍、辣椒水、报警器械、监控设备等,还须储存必要的临时救治用品。

⑷ 日常管理中,学校须高度重视门禁管理,切实把好校园安全的第一道关;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按时上学和放学工作,对寄宿生的出入要按照学校的规定严格检查与控制,做好学生正常出入校门的护卫工作,不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犯罪空间。

4.3.2一般寻衅滋事突发事件的措施

⑴ 对于一般性寻衅滋事突发事件的措施,学校要及时判断事件发生的性质,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报告相关机关处理。

⑵ 在一般性寻衅滋事突发事件期间,一定要注意正确把握矛盾的性质,把握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原则,争取处理的主动权。

4.4 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4.4.1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⑴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隔离、疏散学生的同时,采取切断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⑵学校负责人及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⑶全力组织人员善安置伤病员。

⑷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4.4.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⑴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学校负责人员及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⑵迅速采取切断电源等有效措施,及时疏散师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4.3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⑴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负责人及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⑵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⑶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4.4 校园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⑴校园发生爆炸事故,如实验室、电气设备等,学校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学校领导及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及消防部门报告。

⑵在爆炸事故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秩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⑶如果事故发生中有重大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4.4.5 恶性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⑴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⑵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4.4.6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

⑴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校园蛋奶工程场所以及供水、供电、通讯保障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其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⑵发生断水、断电等重大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4.4.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 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 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 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的各工作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同。

(六)、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药物,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 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4.8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⑴学校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上报区教育局。

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情况,立即求助医疗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工作。

⑶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⑷学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4.4.9学生实习紧急情况处置措施

1、学生实习中出现人身事故,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领导,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放弃休假)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学校各部门主任及司机一律到岗,随时听候安排。

2、学生无故不到实习单位,企业应尽早与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联系,查清情况,酌情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12小时内应查清情况,若24小时情况不明应向学校领导汇报处理。

3、学生实习期间突发疾病,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学生就近送正规医院治疗,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酌情将情况反映到学校实习管理部门。学生实习期间如发生集体发病、中毒等突发事件,在送医院抢救的同时,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处理。

4、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企业有关负责人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并协同学校按有关规定对事件作出处理。

5、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不提倡学生在事件中扮演消防员角色,并迅速通知学校相关领导和人员。

6、出现突发事件,学校要立即查明情况,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其它人不能发布有关事件的任何消息。

4.5 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4.5.1

地震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⑴突发地震时,师生如上课,应坐在座位上或躲在课桌下面,待地震过后再迅速、有序地撤离,以防强余震。同时,立即切断电源等,并将教室门打开,确保出口畅通,防止地震造成门窗错位,封闭出口。教师等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指挥学生就地避震。

⑵避震时,身体要尽量蹲下或坐下,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要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注意保护头颈、眼睛。

⑶组织指挥学生撤离,严防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⑷撤离到安全地带后,要迅速清点师生人数。对受伤师生,要立即组织救治。发现有被废墟埋压的,要尽快联系救助(保持冷静,设法自救)。一时无法救助脱险时,受困师生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

⑸ 救援受困师生时应注意:①注意听被困师生的呼喊、呻吟、敲击声;②根据教室等房屋结构,先确定被困师生的位置,再行抢救,以防止意外伤亡;③先抢救建筑物 边沿瓦砾中的幸存者,及时抢救那些容易获救的幸存者;④救援方法上首先应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尘土,防止窒息,再行抢救,不可用利器刨挖;⑤对于颈 椎和腰椎受伤的师生,切忌生拉硬抬。

4.5.2 防汛类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⑴雨季,学校应加强对教学楼、厕所等建筑物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疏散人员。

⑵学校应加强信息获取能力,及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指令,对师生采取相应的紧急疏散和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停课。

⑶如果发生因建筑物倒塌伤害的师生时,应立即清除其口、鼻、咽喉内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体内的污水。对昏迷的伤员,应将其平躺,头后仰,将舌头牵出,尽量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如有外伤应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处理,并及时送医院。

4.6 应急结束

突发安全事故的结束,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宣布。

4.7 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⑴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⑵所有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的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⑶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5 后期处置

5.1 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应立即设立恢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要做到:

⑴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⑵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⑶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⑷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⑸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案件侦破与事故调查工作。

5.2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6 工作保障

6.1 通信保障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保障电话等通信联络设施完好有效。

6.2 应急队伍

学校结合岗位责任,建立应急队伍。学校要通过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6.3 医疗保障

加强学校保健室和心理咨询室建设。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具备及时做好伤员应急处置和病人转运工作的基本能力。

6.4 后勤保障

学校要制定措施,在物资、经费、交通等方面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教育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教育。认真开展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增强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求助的方法。

7.2 管理与培训

学校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学校应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组织能力和实战能力。

7.3 演练

学校要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演习,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学校要重点进行恶性暴力案件、火灾、地震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自护和逃生的方法。

8. 附则

本预案由黄金寨小学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其修订和实施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