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2020-03-02 22:43: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强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以实施“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抓手,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服务质量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核心,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为建设平安团风、法治团风、和谐团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十月二十五止,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8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126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235件,宣传培训农民工10100余人,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50万元,占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6%,102.9%,101%,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了任务,受援面广,社会效益好,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一、狠抓“三个到位”,开创法律援助新局面

(一)思想认识到位。县委、县政府从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依法管理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高度,深刻把握法律援助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上的重大意义,克服财政基础薄弱的困难,把“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为八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并从今年起,按照司发通[2004]127号、司发通[2006]69和黄办文(2009)25号规定的要求,我县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按照法律援助工作量,建立了法律援助的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并随经济发展逐步增加。

(二)组织领导到位。为把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我们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县司法局也成立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体系,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责任落实到位。我们将省、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根据团风的实际情况,确立了我县的目标任务,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县政府出台了《团风县法律援助实施细则》,促进了法律援助制度化建设。同时,每个月县政府把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情况和其他的七件实事一起布置,一起检查督办,县长刘应文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法律援助工作一月一督办,一季一评议,及时总结法律援助好的经验和作法,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们还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对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视察,详细地了解为民办实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完善“三大网络”,拓展法律援助新领域

(一)完善系统纵向网络。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建立了由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制宣传与基层法律服务等多个部门参与配合的维权网络;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了13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还在村组设立了法律援助信息联络员,形成了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实现了全县法律援助网络的全覆盖,打造了“一小时法律援助圈”服务,做到了应援尽援。

(二)健全部门横向网络。与工、青、妇、老、残等相关单位联合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 个。加强了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卫生、工青妇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联合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的通知》、《关于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等,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异地维权协作网络。针对我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拖欠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维权难的实际,县司法局组成“工作团”,先后奔赴深圳、佛山、广州三个市,就如何建立跨省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选择了3个我县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方,依托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广东卓明律师事务所,广东鹏城律师事务所建立起3个驻外“团风县法律援助工作站”,结束了我县在外省无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历史,为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异地协作网络奠定了基础。

三、着力“三个主导”,凸现矛盾化解新威力

(一)全力主导社会矛盾的排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长年战斗在农村法律战线,知法律、懂政策、明风俗,成了农村群众表达讼求的“贴心人”。他们既是农村普法的“宣讲员”、农民法律的“咨询员”也是收集社会矛盾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消防员”。吸纳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基层乡镇政法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不但能及时收集研判社会矛盾信息,做到提前排查予以防范,还可在矛盾发生后直接界入矛盾化解,是社会矛盾预警、排查、调处和应急处置一系列工作的行家里手,已经成为我县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中间力量。今年,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排查矛盾纠纷210件,调处205件,调处成功182件。现在我县基层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大都是以基层司法所为主导,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人才支撑。

(二)倾力主导社会矛盾的调解。法律援助工作者善于把普法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渗透到社会矛盾调解过程中,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手段,积极推行程序简单、方便快捷、成本低廉、效果显著的非诉讼调解方法,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解决当事人的讼求,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法律援助效益的最大化,又及早消除了矛盾冲突隐患,已经成为农村解决法律矛盾纠纷的的主要手段。今年办理的126件法律援助民事案件中,通过非诉讼调解的案件就达58件之多,接近总案件的一半。如今年发生的淋山河三死一伤特大交通事故案、但店镇森林纵火自杀案,都是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的方式及时解决了矛盾纠纷的。

(三)合力主导突发事件的处置。突发事件具有偶发性、新奇性、高情感、冲突性、不可控制、社会关注性、背景关联性等七大特点,如果处置不当,往往会演演变成危机。法律援助工作者,特别是法律援助律师因其独特的法律智慧、高超的谈判技巧、巧妙的语言演绎、经典的案例类比,增强了双向沟通的效果,往往为当事人所信任,从而成功地对当事人心理危机进行干预,能较大程度上防止事态的扩大,达到正确引导当事人用法律的手段解决争端和诉求。如黄湖移民承建老板拖欠一百多名农民工的工资案件,阳逻三死十四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案,都是通过法律援助律师的辨法析理,让当事人及其亲属按法律程序解决诉求的。成功避免了恶性重大群体事件的发生。

四、创新“三项机制”,促进社会管理新提升

(一)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暂行规定》,制定了来访接待、咨询解答、案件申请、受理、审批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实行流程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的条件、业务范围、服务形式、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建立了 “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工作体系,健全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等工作制度,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创新完善便民利民机制。今年,我们在创新便民措施上狠下功夫。一是深入全面开展了推行“八零”服务举措,争创优胜服务单位、争当服务明星的活动,要求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时实行“八零”服务。即:对特殊当事人实行零审批,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在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结果“零投诉”。二是全面推行便民八大新举措。即: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措施、降低受援经济审查条件、简化援助办理程序、开展异地维权协作、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地提高了服务水平。三是全面落实“三个做到”,即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都要做到立即受理、及时指派;凡是求助办事的,都要做到来有迎声、坐有请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凡是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都要做到严谨细致、热情服务,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开展了对受援人的回访调查,将当事人的满意度作为评审办案人员工作质量的依据。四是出台了《团风县法律援助实施细则》,明确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相关标准,适当放宽和降低了经济审查条件的要求。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两类案件,一律免除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给予援助服务。五是扩大了援助范围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通、医疗、产品质量、高危作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重要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六是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将申请、审查和受理的期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及时受理和承办困难群众提出的援助申请。

(三)建立重点案件督办机制。我们一直把服务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进行督办。在受理审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案件时,畅通渠道,简化程序,做到一般的事快办,特殊的事特办,紧急的事急办。尤其是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两类案件,以及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申请的案件一律免除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接、应援尽援。据统计,元至十月,全县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77件,办结62件;办理老年人案件3件,残疾人案件4件,妇女案件19件,仅农民工一项就已经挽回了经济损失172万元,让当事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和法律援助的实惠,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因浠水县某建材建设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秦旺林拒绝支付工资,107名参与团风县黄湖移民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到团风县信访局集体上访。我局按县清欠小组的要求,指派鄂东律师事务律师朱志刚、汪林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清欠工作。通过县清欠领导小组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2010年4月16日,变卖浠水县某建材建设工程公司在团风县境内的房产所得款项12余万元,解决了湖南籍32名民工的工资欠款。2010年5月6日,又追回了15万元,将外县籍36名农民工的工资全部兑现完毕。余下还有本县39名民工工资未付清,已通过诉讼的程序办理结案,不久将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

五、开辟“三大阵地”,展示法律援助新形象

(一)组织活动开展宣传。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户”、“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在人口较集中的位置开设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35000份。特别是移民喜迁黄湖后,我们及时组织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到黄湖移民家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面对面地进行交流沟通释疑解惑,发放法律援助知识手册800份,免费提供各类法律咨询5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二是是利用农民工大型招聘会的时机,加强了法律援助宣传。共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3000册,宣传资料1600份,受宣传的群众多达4000余人,现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28件,接受法律援助申请4件。

(二)借助媒体深化宣传。我们加强了与《黄冈日报》、《鄂东晚报》、《团风创业报》、《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团风》网站、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构建了协作机制,通过制作每月法律援助动态、拍摄专题片、开辟专栏等形式,重点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增加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和知晓程度,让法律援助做到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报纸上有文。

(三)集中培训扩大宣传。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劳动就业局合作开办了农民工法律援助课程,以讲授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和解答法律援助知识为重点,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为正面引导为契入点,让更多的农民工知晓法律援助、学习法律援助、依靠法律援助、利用法律援助,目前已举办农民工法律援助课程18期,培训农民工5000人。

六、严把“三个关口”,打造队伍新气象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体系,从根本上保证法律援助队伍公正廉洁。

(一)教育警示促公正。通过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学习胡锦涛等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全省政法会议精神和《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李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县法律援助队伍中大力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为主的“警示教育”,要求法律援助队伍要以“三个至上”、“三个维护”、“三个统一”的法治理念来履行法律援助使命,让每个干警切实从思想上受到教育、心灵上受到触动、情操上受到洗礼,始终自觉做到公正廉洁。

(二)制度规范保公平。制定了《团风县法律援助实施细则》、《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暂行规定》、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法律援助范围和咨询接待、案件申请审批等制度,并予以公示,还建立健全了工作奖惩机制,防止审批不规范、办理不严谨的现象出现。

(三)公开透明守廉洁。我们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大力推进“阳光审批”。全面公开了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程序、并以宣传单的形式散发。建立了法律援助信息网上录入监督系统,做到审批信息网上公示、办理流程网上管理、结案情况网上监督、案件质量网上考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摸索中不断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与领导的要求比、与群众对我们的殷切希望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为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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