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指导书

2020-03-03 07:14: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太原理工大学政法学院

法学系11级学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认识实习指导书

一、实习的地位和作用

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专业实习,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未来参加工作的适应性,从而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学到司法实际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所学理论知识,为将来更好地走入社会、更好地胜任法律事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一)认识实习的目的

1.使学生进一步认识法学专业的特点,掌握法学学习的方法;

2.使学生初步了解法律职业的特点及社会对法律类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学习法学的热情,提高专业认同感,培养以法律为职业的理念;

3.在实习中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已经学到的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案件,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

4.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锻炼学生独立处事的能力; 5.检验本专业的办学效果,为专业的建设和改革服务。

(二)实习要求 1.能力要求

法学专业认识实习的基本目标是了解法学及其职业的特点,掌握法学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专业热情,提高综合素质。因此,同学们在实习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学习能力

学生应更进一步了解法学的基本内容、特点和学习方法,培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熟悉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应用规则,尽可能地学习、熟悉相关的司法解释;为毕业论文的写作积累资料和实践素材

1

(2)法学职业能力

通过实习,学生应初步掌握法律职业特点,了解司法审判、检察等法律工作的一些工作方式、工作技巧,学会获取证据及培养应用证据的能力并在以后的实践中注意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3)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律师业务的程序和操作规程,进一步熟悉各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写作要求、技巧和初步具备独立从事审判和律师工作的能力。

2.纪律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严守国家机密,遵守司法纪律;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实习期间不得离开实习点; (4)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应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5)各实习单位小组长负责本组学生的考勤工作,学生每天必须在“政法学院学生实习签到表”上签名;

(6)实行实习小组长报告制度。 3.其他要求

(1)服从安排,努力完成学校和实习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尊敬师长、诚恳待人、团结友爱,处理好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

(3)制定好个人实习计划,做好实习日记和实习总结汇报工作。实习结束时须提交实习计划、实习日记、实习中期考察表、实习指导记录、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表等书面材料。

三、实习方式

学院统一联系,集中分配实习单位;

四、实习的程序和时间及分组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13年11月4号—11月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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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制定专业实习计划,落实实习单位,选定指导教师,发放实习相关文件与表格;

2.学院分配并公布集中实习学生实习单位及名单; 3.学院统一召开认识实习动员会,向学生作实习辅导报告;

4.学生通过上网等方式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实习单位要求,并准备相关材料,做好上岗实习的准备;

5.各班制作学生上岗实习统计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实习的单位,以便学院联系和查阅。

(二)实施阶段

2013年11月25号——2014年1月19日

1.学生到达实习单位报到后,一周内将各班学生上岗实习统计表交至政法学院学生实习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法学系);

2.实习开始,参加实习的学生应逐日写好实习日志;

3.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除保证通讯畅通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外,应每周到实习点巡视一次并做好实习指导记录;

4.学院在实习期间将随时抽查各实习点的情况,并召集各实习点组长举行座谈会,听取实习汇报,对实习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作好记录,由法学系存档;

5.参加实习的学生在实习结束前,请所在实习单位填好“实习单位鉴定表”,加盖单位印章并带回学校,统一交至法学系。

(三)总结阶段

2014年1月20日—1月22日

1.本学期第20周结束实习,全体学生返校。 2.本学期第20周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报告。

3. 本学期第20周由法学系组织返校的全体实习学生进行实习汇报,评定实习成绩。

4.召开实习总结表彰大会,对实习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 5.指导教师根据本组学生实习情况,撰写本小组实习总结,于第二十周周四交回法学系。

6.法学系就学生整体的实习情况撰写实习总结,连同学生的实习报告一并 3

存档。

五、实习内容

实习主要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机关、单位展开。实习学生应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办案工作。由于各实习单位的性质不同,实习的内容亦有所不同。

(一)法院实习

参与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具体包括:参与开庭审理、担任代理书记员出庭记录、制作法律文书、整理案卷材料等。

(二)检察院实习

1.参与公诉,包括公诉法律文书的制作,公诉案件证据材料的核实,出庭参与公诉,公诉材料的整理;

2.参与检察院管辖案件的侦查,包括对刑事侦查技术的了解,刑事强制措施的运用,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证人的询问,调查笔录的制作;

3.参与对司法工作的检察监督,包括:抗诉书的制作与送达,出庭参加抗诉,法律文书的整理等;

(三)律师事务所实习

1.参与刑事辩护:熟悉律师出庭辩护的工作内容,会见当事人,学习出庭辩护的技巧,掌握辩护词的写作等;

2.参与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包括证据收集、代理词写作、代理技巧,掌握辩护词的写作等;

3.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4.协助申诉和行政复议。

(四)在司法行政部门、公证处等单位实习,了解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与工作特点,参与社区矫正事务。

(五)在公司、企业等其他单位实习,要了解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从事法律服务的情况,了解所在单位法律服务的现状和需求。

综上所述,要懂得各种常用司法文书的撰写格式及其适用范围和对象,通过阅读卷宗,制作各类法律文书、送达等实践活动,掌握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制作方法及送达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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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法学专业人员组成,并设实习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实习工作。

1.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冀伦文

史彦虎 副组长:

杨建华

刘振霞

执行组长:宫宏祥

张丽娟

指导教师:杨建华

宫宏祥

张丽娟

巩燕

陈建军

张青政

李万忠

范旭红

闫素俊

张继昕

黄云霞

白志潮

郭贾琦 郝雪玲

王娟

2.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习指导书,指定实习指导老师,落实实习单位,做实习动员,检查实习情况,组织实习总结,审定学生实习成绩等。

3.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提前了解实习单位的情况,与实习单位协商实习的具体安排;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指导并对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与沟通;做好安全和纪律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实际;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及实习日记完成情况;督促并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进行实习成绩考核,将学生实习的书面成果送交法学系归档。

4.实习期间,法学系设实习邮箱,随时解决同学们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七、实习考核

1.实习期间,严格对学生的实习考勤,有事可以请假。如因生病请假,应凭校医院或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和指导老师审批;请假3至7天的,由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请假超过7天的,由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实习期间无故缺勤达两周的,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2.实习期间,学生要随时记录实习日记,实习结束后,根据记录的实习材料整理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中应写明实习中的主要收获,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3.实习成绩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中的表现、实习汇报情况及实习报告按优、良、中、及格与不及格五级分制综合评定。

4.成绩评定依据:

(1)实习期间是否遵守纪律,是否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综合测评,占 5

50%;

(2)实习汇报,对同学们在实习汇报中的表现进行测评,占30%; (3)实习报告写作,包括格式、字数、内容,占20%; 5.成绩评定标准

优秀: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缺勤和违纪;工作积极主动、刻苦、勤奋,按照指导书很好地完成了实习内容;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实习报告全面系统。

良好: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现象;工作积极主动,较好地完成了指导书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报告全面系统。

中等: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违纪现象;完成了指导书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报告全面。

及格: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违纪现象;基本完成了指导书要求的实习内容;完成了实习报告。

不及格:违纪或违法;或者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十天;或者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或者未完成实习报告。

6.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须重修及格后方能毕业。

八、注意事项

(一)所有实习学生必须尊重所在单位领导,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人际关系;

(二)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保证实习期间的安全;尊重指导人员,虚心向业务部门的同志学习;

(三)必须按时参加实习,不得擅自提前结束实习或不参与实习,实习期间不得进行与实习无关的旅游观光等活动;如需请假,需报请实习单位负责人及所在小组指导老师同意,并报本组组长记录备案,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天;因故必须请假时,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履行请假手续或程序不符合要求或假满不及时归队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切实做好实习安排和实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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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实习单位的服饰要求;

(六)实习中应特别注意往、返程及实习期间的各项安全事项。

九、实习报告的内容与要求

实习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一般由下列几部分组成:

(一)实习单位概况;

(二)实习岗位职责的具体内容;

(三)实习工作的详细过程;

(四)实习的具体成果;

(五)实习效果分析;

(六)对学院基础理论教学的意见或建议。

要求:材料真实,过程真实,文字写实,认真填写,字迹工整。

十、意见反馈

同学们如在实习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困难,可以直接向法学系反映,为便于同学们反映情况,设实习信箱:faxueshixi2012@163.com.同学们可以通过联系指导老师、系主任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映有关情况。

政法学院法学系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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