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2:39: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调入须知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并且在无锡有正式工作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档案及户口的市外调入手续: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纳入国民系列教育范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的往届生;
2、照顾性调入(如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户口在锡,人事档案外地调入: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其他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
特别提示:
1、毕业未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需当地人事部门开具《商调函》,表示同意调出,否则不予引进;
2、不受理“口袋户口”。包括户口还挂靠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或者户口已迁出但未落的人员。
3、单位必须确保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调入手续办理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以实际申报审核的材料为准。
4、请于审核同意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毕,逾期须重新办理调入申报手续。
简要流程说明:
注:申请提交后,请直接报送相关材料至系统所提示的区/市人才中心复核,所需材料如下:
1、《调入人员登记表》一份(可直接打印,调入单位和主管区局盖章);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可直接打印,调入单位盖章);
3、对照以下情况附相应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者: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未婚证明(可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档案所在地、民政部门、前工作单位出具,不能由现在工作单位出具);
﹡单调(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外地,一方单独调入):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夫妻双方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结婚证书、独生子女证或由原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女性)、单独调动申请(需说明配偶不调原因及以后处理设想,并且加盖调入单位公章);
﹡夫妻同调(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外地,同调至无锡,双方均需申报信息):夫妻双方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结婚证书、独生子女证或由原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女性);
﹡夫妻分居(调入方户口在外地,配偶户口在锡):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结婚证书、独生子女证或由原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女性)、配偶在锡户口证明;
﹡照顾父母: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已婚者出具独生子女证或由原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女性)、由派出所或居委、街道出具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的证明、父母在锡的户籍证明;
﹡户口已在锡: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已婚者出具结婚证书、独生子女证或由原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女性);
4、特聘期满申请调入的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特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特聘期满人才引进申请报告(写明该同志特聘期内表现、业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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