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校办理户籍迁移须知

2020-03-01 23:06: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毕业生离校办理户籍迁移须知

一年一度的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又要开始了。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就业也将面临一定困难,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到毕业生户籍的迁移。尤其是那些毕业后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想报考公务员、考研、出国、当兵的同学,更不知将户口迁往何处更为妥当、方便。有的想将户口暂时留在学校,有的想迁回原籍,有的想迁往人才交流中心。针对毕业生所面临的种种困惑,以及日常户籍管理工作中我们所收到的往届毕业生中反馈的一些信息,就毕业生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及相关事项,我处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建议,供同学们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进行参考,同学们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便于今后发展的落户地,避免因落户问题给今后的求学、择业造成困扰。

下面就毕业生在离校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可选择的几种迁往地址告知如下:

一、迁往工作单位或学校

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同意接受本人户口的同学,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只需在我处发放的户籍迁移表格栏中填写清楚准确的落户地址或详细工作单位即可。届时本人凭我处户籍科统一代办好的《户口迁移证》及派遣证、报到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2、已录取外校读研的同学,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到所录学校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3、录取在本校读研的学生,只需在户籍迁移表格栏中填写“在本校读研”即可,无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开学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我处户籍科审核。

二、迁回原籍

毕业后工作暂无着落的学生可选择将户籍迁回原籍。选择将户籍迁回原籍的同学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在户籍迁移表格栏中填写迁回原籍的具体地址。届时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回原籍落户即可。在此,我们提醒那些选择将户籍迁回原籍的同学:你以前是农业户口,入学后将户口迁至学校,户口性质已经改变为非农业户口了。即使现在迁回原籍,仍保留非农业户口;当然,如果村干部同意你“非转农”,那么你可以恢复为农业户口。依据是:鲁公发„2008‟269号《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迁往人才交流中心

每年高校毕业前夕,荆州市各类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员都会通过各种渠道深入到学生中宣讲将户籍迁往人才交流中心的诸多好处,有少量毕业生选择将户籍迁往人才交流中心之后,却遇到了不少的麻烦,又返回学校要求将户籍迁回学校。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无法帮助同学将户籍再迁回学校。因此,我们提醒各位同学,在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将情况了解清楚,不要急于签订合同,尽量选择那些信誉度高、管理与服务较为规范的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合同。

四、毕业生分配变更的户口迁出

由本人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派遣证,到辖区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落户地址。在西校区入学的同学到御路口派出所;在东校区入学的同学到西区派出所。

最后,我们还有几个问题提醒大家注意:

1、已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同学,要在《户口迁移证》上规定的有效期内(一个月)前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迁移证》就是学生本人的户口档案,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一旦遗失,要由原落户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未落户证明后到御路口派出所或西区派出所查询《户口迁移证》编号并登报挂失,再到御路口派出所或西区派出所补开《户口迁移证》。

3、关于毕业生户籍迁移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来电咨询。我处户籍科咨询电话:806086

5、8066610。办公地址:东校区:工字楼二楼户政科;西校区:行政楼一楼

4、辖区派出所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中午12:00,下午14:30——17:30 (周五下午整理内务不对外办公,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具体乘车路线如下:

西区派出所以东校区为首发站可乘坐4路车到大桥客运站下车。以西校区为首发站可乘坐21路、30路公交车到东校区东大门下转乘4路车到大桥客运站下车; 御路口派出所以东校区为首发站可乘坐4路、30路、23路、25路公交车、998中巴车到荆州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往前走100米。以西校区为首发站可乘坐30路公交车到荆州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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