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3:33: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医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有关事项暂行规定
为了保证学院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就学院考勤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教职工考勤管理按照《新疆医科大学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和《新疆医科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文件执行。
2、各办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更换考勤负责人要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备。
3、请假权限和程序:
一般教职工病、事、产、计划生育、丧假由教研室和各办系自行审批,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教研室主任(科级干部)请假申请报办系主任同意后,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在学院办公室备案。
处级干部请假由学院领导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在组织部和学院办公室备案。
4、考勤统计表每月一报,各部门当月考勤表由其领导签字并于次月5日前报学院办公室(考勤统计表见附件)。
5、各种请假材料保存在各办系,上报考勤汇总表时由院办核实。
6、学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培训活动由组织部门负责考勤。
7、各种考勤记录是学院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8、假期种类及相关待遇按照《新疆医科大学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中医学院
20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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