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解释

2020-03-02 02:32: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就是说年休假、探亲假、节假、婚丧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如参加选举、出席工、青、妇会议等)期间都是带薪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从计算日工资的方法中可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都没包含在制度工时天数中,由于法律明确规定法院定节假日带薪,而对休息日是否带薪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法定节假日应当为带薪的,而休息日则是不带薪的。 在带薪假日期间,企业应按1950年7月31日发布的《政务院关于各地厂矿对于法定假日工资发放办法的决定》支付职工工资,即:按月计资者,不扣工资;按日计资者,工资照发,按件计资者,有基本工资规定按基本工资发给,无基本工资规定按上月实际工作日除以上月工资总额的平均工资发给。 在不带薪的休息日期间,对按月计资者也不应扣工资,因计算月工资时已把休息日剔除;对按日计资和按件计资者,工资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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