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城镇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03-02 19:27: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全县2011年城镇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1年6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计划和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为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1年城镇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由副主任谭军任组长、相关工委人员及部分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调研组,于6月7日至8日,对全县2011年城镇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分别深入到乡镇和部门,采取现场查看城镇建设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召开会议听取2011年城镇建设工作安排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座谈讨论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充分调查了解全县2011年城镇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城镇建设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讨论和探索进一步抓好2011年城镇建设工作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全县2011年城镇建设工作情况的基本估价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县委、县政府把加快城镇建设放在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明确了今年城镇建设工作重点是实施城镇带动战略,用规划引领城镇建设,着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大力强化城市环境建设,努力推进县城扩容提质,突出县城发展特色,加快小城镇建设力度,抓好重点城镇建设,并结合实际安排了城镇建设的主要目标工作。相比较往年而言,县委、县政府对2011年城镇建设工作安排的任务更重更艰巨,这一方面是顺应全省“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发展主基调的工作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我县深入推进“六个坚定不移”发展思路,围绕“提速度,调结构,增总量,促跨越”发展主线,突出两大重点,推进两大战略,努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客观需要。年初县委、县政府在统筹安排全县城镇建设工作时,既考虑了完成上级对我县城镇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同时结合全县实际作了深入调研,也充分考虑了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安排的2011年全县城镇建设工作任务虽然比往年更艰巨更繁重,但通过艰苦努力是可以圆满完成的。

从调研组深入到乡镇和部门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为了完成今年的城镇建设工作任务,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实施城镇建设带动战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重点城镇建设项目工作责任制,建立密切各部门单位协调运作机制,加大对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城镇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已完成了4个集镇总体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有7个集镇总体规划编制正在报审中,新增14个乡镇总体规划和60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预计在9月份可完成编制并上报初审。城镇路网如乌江二桥4月27日竣工通车;乌江三桥建设进展顺利,完成投资2910万元;中华路完成投资350万元;北京路完成投资700万元;延安路、温泉路、及“白改黑”等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城镇基础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县城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预计6月底试运行;城北农贸市场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汽车尾气检测站已正式建成开业运营;思南港项目工程已完成工程建设进度10%;二级客运站场建设工程已完成投资750万元。城北大道、滨江大道一期绿化工程已完工并初步验收;城北大道、滨江大道及乌江大桥、乌江二桥亮化工程已完成。工业园区建设顺利推进,一批工业建设项目落户园区并启动建设;城镇开发项目进展顺利。但在下步工作过程中须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才能确保全县2011年城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全县2011年城镇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协调落实难度较大。从全县上下对城镇建设领导管理的现状看,体制上还不能够满足发展的需要。县在组织领导上仅限于成立非常设性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更是只作为临时性工作进行安排,工作连贯性无法保证。同时,县建设部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抓县城建设上,基本无暇顾及乡镇城镇的建设与发展。尽管乡镇都设有村镇管理站,但普遍存在人手不够、队伍不稳、专业人员匮乏、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严重不足、职责不明确、责任不到人等现象。

(二)部分重点项目推进比较困难。一是大部分建设项目均涉及征地、拆迁,协调难度大,导致工程无法按计划实施,工程进展较缓慢。二是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多、工程量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县级财力困难,能投入的建设资金有限,部分在建项目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工程进度受到一定影响。三是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城市品位的提高,我县陆续启动了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加之新型建筑材料的普遍使用,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

随着城镇开发建设规模的扩大,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增多,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随之增多,阻工现象时有发生,虽未出现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的现象,但动因增加,稳定压力增大。五是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还不够,影响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政策措施不配套,很难形成推进合力。特别是土地政策方面。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乡镇城镇建设用地往往被限制很紧,只留很小的余地,乡镇政府很容易陷入用则“踩红线”不用则项目无法实施的“两难”境地,使一些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确保一些招商引资项目或公益项目实施,往往要冒政策风险违规用地,极大地影响了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由于用地报件申办批复程序繁琐,进度缓慢,多数城镇建设用地都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实际已陷入“踩红线”的“雷区”,已启动的城镇建设项目遇到征地、拆迁、安置困难和群众阻工等问题,为避免事态恶化,没有强有力的“硬”手段加以解决,多是采取息事宁人的“软”态度付出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代价,影响了城镇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四)投融资渠道不畅,城镇建设缺乏持久动力。由于我县财政仍是吃饭财政,一般情况下很难挤出资金用于城镇建设。乡镇由于城镇建设普遍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如果没有好的项目支撑,“经营城镇”的投资回报率就很低,加上金融支持乡镇城镇建设的投入渠道不畅,利用社会资本投入乡镇城镇建设的吸引力不强,乡镇城镇建设面临资金“瓶颈”难题非常突出。

(五)规划滞后,行政执法难以到位。由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和更新不能满足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提高,其掌握的知识不能很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新的城镇建设技术和理念不能得到很好的利用,导致规划滞后,体系规划、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也还不能适应城乡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使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存在建设牵着规划走,项目牵着规划走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全县城镇管理体制。完善的管理体制,是强势推进城镇建设与管理、提升小城镇档次与品位、促进城镇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健全完善全县城镇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真正把实施“小城镇、大战略”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城镇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建议县和各乡镇都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参与的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城镇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把城镇建设工作列入县级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奖惩工作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制度,充分调动领导干部抓好城镇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城镇建设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中有督促、有检查,年度有考核、有奖惩,以此推动城镇建设再上新台阶、形成大气候、得到大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全县城镇规划水平。抓好城镇建设,搞好规划是龙头,是发展城镇的战略、建设城镇的纲领、管理城镇的依据。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进城镇化进程为中心,加强各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不断改进和强化规划管理,增强对城镇建设和发展的调控指导作用。一是超前编制规划,抓好规划与建设项目的结合,切实发挥规划对建设的超前指导作用,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为项目实施打好基础。重点加强城镇控制性详规编制和完成60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城乡规划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县城规委对城镇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进行研究决策的作用。三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规划管理政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督,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有效遏制实施规划的随意性。把强化城镇用地规划管理、优化城镇土地资源配置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树立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三)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一是要建立项目责任制。对每个项目都指定具体的责任领导、分管领导和驻工地代表,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督促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要进一步盘活资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尽快明确还未启动项目的建设业主,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顺利实施。三是要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四是建立建筑企业信誉登记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市场导向作用,通过各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身质保体系,规范自身的市场行为和质量安

全行为,提高诚信和自律意识。五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共同营造宽松、和谐的建设环境。

(四)进一步切实加大对重点镇的扶持力度。强大的政策支持和相应的资金扶持,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催化剂。对已确定作为城镇建设的重点镇,要出台专门相配套的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快重点镇的建设和发展,探索创新城镇建设和发展新路子。建议按照“中发[2000]11号”文件规定,将乡镇城镇现有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收益,留给乡镇财政,统一用于乡镇城镇的开发和建设;乡镇城镇新增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收益,优先用于重点乡镇城镇开发和建设。并将乡镇城镇建设征收的城镇维护建设税专项返还乡镇用于城镇建设和管理。县级部门和乡镇城镇建设工作机构要设立专门帐户,将城镇建设的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各项相关经费统一纳入专门帐户,重点用于城镇建设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进一步深化城镇综合配套改革。强有力的配套措施,有利于促进城镇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一要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及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加大集镇土地储备力度和用地报件办理工作力度,适时增加用地指标。对城镇发展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本着动态平衡给予保证。二要深化户籍登记制度。要实施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建立起新的户籍登记办法,用身份证制度代替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进入城镇按有关程序登记落户后,应保留其原有的集体收入分配等村民待遇。三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本着缩小城乡差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使进入城镇落户农民能够安居乐业。

(六)进一步畅通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资金问题是制约小城镇发展的关键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最重要的是要把城镇建设推向市场,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行为市场化,吸引社会方方面面的资金投入城镇建设。要千方百计启动民间投资,加快城镇建设步伐,使城镇建设尽快步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轨道。一是要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打破行业、区域界线,探索采取BOT、BT等方式把基础设施建设推向市场,吸引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城镇建设。二是要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安排部分专项贷款扶持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建设。三是要坚持扩大开放,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促成更多更好的城镇建设项目落地,充分利用外资开发建设城镇,构筑开放式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新格局。

(七)进一步提高城镇的管理水平。城镇“三分建设、七分管理”, 要着重抓好建筑管理、市政管理、绿化管理、环卫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要以强化城镇管理、改善镇容镇貌为目的,赋予城镇尤其是中心城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把建设、卫生、文化、工商、公安、国土、环保、村镇管理等多个执法主体组合在一起,建立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促使城镇建设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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