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二队副职绩效考核制度

2020-03-02 18:30: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机电二队正职对副职绩效考核制度

1、根据矿、战线精神,机电二队实行正职对副职绩效考核制度,由机电二队正职考核副职。正职由系统运行部考核。

2、副职每月出勤应达到25天以上(含25天),出勤不够25天的,每少一天减发薪酬50元。

3、严格执行矿请销假制度,离矿2天以内的,必须向队长或书记请假,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者,必须有请假条,经队长和机电线领导同意后,方准离矿。回矿后必须销假。不请销假者,每天减发薪酬100元。

4、认真执行各种会议制度,按时参加矿、队组织的会议,无故不参加者或违反会议制度的,每次减发薪酬50元。

5、各分管副职每月25日前必须向队长汇报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安排计划、材料配件计划,不报者每次减发薪酬50元。

6、各分管副职每周五向队长汇报一次本周内分管范围内的考核情况,少报一次减发薪酬50元。

7、强化执行力度,日常工作必须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回报、有反馈,对矿、队安排的工作无故不按时落实的,每次减发效益薪酬100元。

8、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中出现事故的,按矿规定处理。上级检查中分管范围出现安全隐患、质量标准化问题的,视情节每处罚款10~50元。

9、加强现场管理,凡有安全措施的大型施工,必须到施工现场盯班,现场把关。副职每天至少到各岗位检查两遍,遇到各个地方有事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解决(不仅仅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减发薪酬50元。

10、值班期间(24小时内)、8小时以内内严禁喝酒。违反者每次减发效益薪酬100元。

11、每月对分管副职考核情况汇总一次。考核奖惩奖金为薪酬工资。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考核时予以嘉奖100~200元。

机电二队 2007年2月28日

领导班子副职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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