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部审计制度白

2020-03-03 11:37: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内部审计规定

为加强我校内部审计工作,落实上级有关“全面审计、突出审计”的内部审计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学校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二、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接受北京市卫生局审计处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

三、学校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依据国家颁布的审计和会计法律、法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内部审计机构成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取得国家规定的审计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应具有审计学或会计学专业大专以上的学历。

五、内部审计机构必须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建立内部审计档案,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六、内部审计机构按照上级和学校的要求,应履行下列具体职责:

(一)对学校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二)对学校各项维修和新建工程进行审计。

(三)配合上级对学校校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对学校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

(六)完成学校领导班子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七、学校应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部门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检查有关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四)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五)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向校领导提出制止建议。

(七)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报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批准后予以暂时封存。

(八)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九)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部门和人员,提请校领导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

八、学校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

九、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内审工作:

(一)及时向主管校领导报送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和半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半年度结束时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对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审计工作,亦应制定工作计划并上报。

(二)审计工作开展时,要严格按照有关审计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程序要合法合规,审计工作资料要齐全完整,审计档案要整理及时、符合规定。

(三)对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要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四)在进行专项审计时,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审计时间和步骤、工作内容、具体审计目标、审计工作开展的主要方法等进行具体的规定。在审计结束后,要形成专项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中的审计结论要明晰,针对性要强。要提出管理建议书,对如何进行整改提出具体的建议。

十、对审计部门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学校依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严肃处理。

十一、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学校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客观、公正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内部审计人员,学校依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学校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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