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会计制度常用科目说明

2020-03-02 20:02: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附件: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215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以外的 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 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收回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中小学校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 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 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备用金),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根 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 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

1 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已核 销其他应收款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 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 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 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 款。

15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中小学校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 年(不含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 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 年(不含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二、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 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 及动植物。有关说明如下:

(一)中小学校购建的房屋及构建物,不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 的房屋及构建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核算;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建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

2 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建物部分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将其中的 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 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 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 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三)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 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核算。

(四)中小学校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作为固定资产 核算,应当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

三、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具体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固定 资产核算的依据。

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 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项目和使用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出租、出借 的固定资产,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四、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折旧辅助账,登记固 定资产原价、当期应计提折旧及累计折旧等情况。

五、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 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

3 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 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 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 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 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 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 算拨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 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 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 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 目。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 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 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

4 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余额后的金额确定。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5.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 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 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 该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贷记“非流 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报经批准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或以固定 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5 贷记本科目。

实际出售、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 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 置资产损溢”科目。

出售固定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 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 目。

六、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至少每年盘 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 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 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 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非 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二)盘亏或者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 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 产损溢”科目。

处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

6 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 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原价。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待处置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在处 置过程中取得相关收入、发生相关费用的处置项目,还应设置“处 置资产价值”、“处置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中小学校处置资产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规定报经批 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四、待处置资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规定报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 投资、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应收及预付款 项核销]或“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科目[长期 投资、无形资产核销],贷记本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固定资产

7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贷记“存 货”、“固定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处置存货]或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贷记本科 目(处置资产价值)。

3.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收到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

4.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借记 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5.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借 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

(三)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存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实际捐出、调出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捐出、调出存货] 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捐出、调出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本科目。

(四)转让(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贷记“长 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实际转让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固定资

8 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

3.转让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 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照本科目“四

(二)”有关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 价值及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 净溢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二、负债类 20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 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内(含1 年)的各种借款本金。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举借债务。 2101 应缴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 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企业所得税等。

中小学校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通过本科目核算。 中小学校应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预提应缴税费,直接通过支出 等有关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 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9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 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计算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 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

(三)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 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 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

(五)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支付其他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 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2302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应付的款项。 中小学校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 汇票)或发生预收账款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305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除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 专户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之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限在1 年 内(含1 年)的应付及暂收款项。

中小学校的代管款项在“代管款项”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 算。

2501 代管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包括 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交付的教科书费、作业本费、食堂伙食费等 代收费,以及党费、团费等代管经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教科书费、作业本费、食堂伙食费以及党 费、团费等代管款项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管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代收各类代管款项,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 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或退回代管款项,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 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各类代管款项尚未支

11 付的余额。

三、净资产类 3001 事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 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二、事业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结转至本科 目,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年末,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非财政补助专项(项目已完 成)剩余资金结转至本科目,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 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以货币资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 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 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长期投资”科目。

(四)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 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贷记“长期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 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 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中小学校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

12 通过本科目核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历年积存的非限定用 途净资产的金额。

3101 非流动资产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非流动资产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在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

取得相关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长期投资”、“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有关 科目;同时或待以后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等有关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公共财政预 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科目。

(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以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冲销该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 金。

1.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 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长期投资), 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13 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本 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科目。

2.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长期投 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实际处置时,借记本科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 额。

3201 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 的净资产。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 助学基金”、“其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修购基金△,即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按照事业收入和 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 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本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 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中小学校按照非财政拨款(补助)结 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14

(三)奖助学基金,即中小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 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专用基金,即中小学校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 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三、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和使用修购基金△

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按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的,按照提取的 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修购 基金)。

按规定使用修购基金时,借记本科目(修购基金),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使用修购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固定 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二)提取和使用职工福利基金

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费的,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有关 科目,贷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按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 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职工福利基金)。

按规定使用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职工福利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 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科目。

15

(三)接受或提取奖助学基金

1.接受和使用专门用于奖助学的社会捐赠

收到专门用于奖助学的社会捐赠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捐赠收入”科目。 使用此类捐赠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 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按照当期实际收到的此类捐赠金额,借记“其他收入— —捐赠收入”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当期实际 支付的此类捐赠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事业 支出”等科目。

年末,按照当年尚未使用的此类捐赠余额,借记“非财政补助 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奖助学基金)。 2.提取和使用奖助学基金

按规定提取奖助学基金的,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奖助学基金)。

按规定使用此类奖助学基金时,借记本科目(奖助学基金),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提取和使用其他专用基金

如有按规定提取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有关 支出科目或“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规定使用其他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使用专用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固定资产”科

16 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专用基金余额。 3301 财政补助结转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基本 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 个明细科目,并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 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 性基金预算拨款,下同)本期发生额结转至本科目,借记“公共财 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 支出结转);将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至本科 目,借记本科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记“事业支 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

(一)结转后,应当对财政补助各明细 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 项目余额结转至“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项目 支出结转——××项目),贷记或借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

17

(三)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 的,按照实际上缴金额或注销的额度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科目。 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 录。

四、中小学校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通 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数额。 3302 财政补助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 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结转至“财政补助结 余”科目,借记或贷记“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 目)”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余额度 的,按照实际上缴金额或注销的额度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科目。 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 录。

18

四、中小学校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 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数 额。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 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非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本科目,借记“事业 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 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本科目,借记本科 目,贷记“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科 目下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

(一)结转后,应当对非财政补助专项 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

1.尚未使用的专门用于奖助学的社会捐赠余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专用基金——奖助学基金”科目。

2.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缴回原专 项资金拨入单位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银行存款”

19 等科目;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事 业基金”科目。

四、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年末,将食堂收支净额结转 至本科目,借记“其他收入——食堂净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食 堂资金结转)。

五、中小学校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 通过本科目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 资金数额。

3402 事业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 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二、事业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本科目,借记“事 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 入”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以及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结转至本科 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其他支 出”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上缴上级支出”、“对 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

20

(二)年末,完成上述

(一)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转至“非 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非财 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自年初至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自年初至报 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403 经营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 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二、经营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经营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至本科目,借记“经 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至本科目, 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

(一)结转后,如本科目为贷方余额, 将本科目余额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 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如本科目为借方余额,为经营 亏损,不予结转。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 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年末结账后,本科目一般无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反映非义务

21 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3404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 结果。

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结转至本科目,借记或 贷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将“经营结余”科目 贷方余额结转至本科目,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中小学校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 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科目。

(三)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照提取的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四)年末,按规定完成上述

(一)至

(三)处理后,将本科 目余额结转至“事业基金”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 “事业基金”科目。

三、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收入类 400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公共财政 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 目;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

22 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 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 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可以按照教育事业费拨 款、教育费附加拨款、其他经费拨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中小学 校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 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借记有 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 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 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中小学校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授 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借记“零余额 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中小学校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 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实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 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回的,属于以前 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23 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 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 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结转至“财政补助结转”科 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00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政府性基 金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 目;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 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 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 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可以按照地方教育附加 拨款、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拨款、国有资源使用收入拨款、彩票公益 金拨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中小学 校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 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借记有 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

24 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 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中小学校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授 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借记“零余额 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中小学校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 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实际收到地方基金拨款时,按照实际收到 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回的,属于以前 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 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 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结转至“财政补助结转”科 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101 事业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 的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如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学费、住宿费、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等)、科研收入,以及与教育教

25 学活动直接相关的对外服务性收费(如未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非 学历培训费等)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事业收入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

1.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 科目。

2.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按照实际上缴的金额,借记“应缴 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事业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返还金 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未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

收到事业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非 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本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 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 收入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 细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6 4201 上级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 补助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发放补助单位、补助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上级补助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 核算。

三、上级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非 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本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 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 收入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 细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501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 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 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 收款项,以及食堂净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的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其他收

27 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如限定用途的捐赠收入),还应当按照具 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投资收益△

1.对外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利润等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2.出售或到期收回国债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国债投资的成本,贷记“短 期投资”、“长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投 资收益)。

(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资产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按照实际收到的 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捐赠收入

1.接受捐赠现金资产,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接受捐赠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存货” 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 算。

(四)现金盘盈收入

28 每日现金账款核对中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 分,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存货盘盈收入

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存货”科目,贷记 本科目。

(六)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

已核销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 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 款及长期应付款,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 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非 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本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 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 收入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 细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年末,抵销中小学校与本校 食堂内部往来后,将食堂收支净额并入本科目,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照收支相抵后的净额,贷记 本科目(食堂净收入)。

年末,经上述并账处理后,将食堂收支净额结转至“非财政补

29 助结转”科目,借记本科目(食堂净收入),贷记“非财政补助结 转——食堂资金结转”科目。

五、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支出类 5001 事业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 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 出”和“其他资金支出”以及“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明 细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 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 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从事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等,借记 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领用的存货,按照领用存货 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三)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其他各项支出,借记 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 度”等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财

30 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 支出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项目 支出);将本科目(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至“非 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 (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将本科目(其他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 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其 他资金支出)。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1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除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 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 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处置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 发生的税费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支出的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其他支 出中如有专项资金支出,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利息支出△

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捐赠支出

1.对外捐赠现金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对外捐出存货,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

31 算。

(三)现金盘亏损失

每日现金账款核对中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 分,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四)资产处置损失

报经批准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处置存货,借记本科目,贷记 “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五)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记入本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长期投资”科目。

(六)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非 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 下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 支出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 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2

会计制度科目

中小学会计制度

中小学会计制度

中小学会计制度解读

中小学会计制度解读

中小学会计制度单选题

中小学会计制度测试题

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科目对比

中国会计制度科目英文对照表[1]

会计制度设计分析说明题

《中小学会计制度常用科目说明.doc》
中小学会计制度常用科目说明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