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重点总结

2020-03-02 08:50:4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国际结算重点总结》

一、名词解释

1、参加承兑:参加承兑是汇票遭到拒绝承兑而退票时,非汇票债务人在征得持票人的同意下,加入到已遭拒绝承兑的汇票的承兑中去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参加承兑者称作参加承兑人,被担保到期付款的汇票债务人称被参加承兑人。

2、保理: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是保理商Factor为国际贸易赊销方式(Sell on Credit)或称记账赊销方式( Open Account)提供出口贸易融资、销售账户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及买方信用担保合为一体的金融服务。

3、福费廷:福费廷(forfaiting)业务也称为买断或包买票据,是基于进出口贸易的一种融资方式,指银行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买断通常由开证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在开证行因当地法院止付令而未能履行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时,银行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

4、水单(BANK BILL):国际贸易中常指的水单,是指收货人在银行付款后拿到的回执。

5、清洁提单:指不载有明确宣称货物或包装有缺陷的条款或批注的提单。

6、倒签提单:倒签提单,是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在实际装货前签发的那种提单,就是说,提单签发在前,实际装货在后。因此,货主或银行凡发现提单签发日早于货物装船日者,货主拒收货物,银行拒绝承办此类业务。

7、单独海损:单独海损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由海上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

8、形式发票:又叫预开发票,是出口商在货物出运前向进口商开立的供其申请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的发票。

9、重量单:(磅码单)

用来补充商业发票内容的不足,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每件包装物毛重净重、整批货毛重净重;有的还须皮重;按公量的须提供干量和标准含水量的数据;有重量单一般不须装箱单

10、顺汇:它是汇款人(通常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通过结算工具,转托国外银行将汇款付给国外收款人(通常为债权人)的一种汇款方法。

11、拨头寸:汇款的偿付俗称拨头寸,是指汇出行在办理汇出汇款业务时,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交给其委托解付汇款的汇入行的行为。

12、寄售(consignment):是指出口方将货物运往国外,委托国外商人按照事先商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上代为销售,待货物售出以后,国外商人将扣除佣金和有关费用的货款再汇给出口商的结算方法。

13、凭单付汇:凭单付汇是进口商通过银行将款项汇给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汇入行),并指示该行凭出口商提供的某些商业单据或某种装运证明即可付款给出口商。

14、直接托收:银行办理的托收也包括卖方/委托人使用自己银行的托收格式,以此作为向买方银行寄单的托收指示,同时向自己的银行提交一份副本。这就是直接托收。

15、沉默保兑:沉默保兑指的是虽然开证行并未授权指定银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而指定银行加具了它的保兑的情况。

16、绿条款信用证(Green Clause Credit)

比红条款信用证严格一些,要求卖方在装运前把货物以开证行名义存放仓库,取得仓单(Warehouse Receipts)等,与汇票(收据)一起交指定行,才可取得预支金。

17、对开信用证:对开信用证是以交易双方互为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金额大致相等的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是由两张相互依存的信用证组成,一般是在买卖双方有买有卖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同时互相开出信用证,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是另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而另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行是第二张信用证的通知行,而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则是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

18、寄单面函:BP通知(Bill of Purchase ):

又称寄单面函(Covering Letter/ Documentary Remittance),是指定银行致开证行,向它凭单索偿,或者寄单给开证行,向偿付行索偿。正确制作BP通知书是维护安全、及时收汇的一项重要工作。

19、承担费: 20、SWIFT开证:

即为电子化开证,SWIFT是国际银行同业间的现代化通讯系统,是利用其高度尖端的通讯系统在会员间转递信息、帐单和同业间的头寸划拨。由于 SWIFT的通讯是电脑化,会员间的资金转移便大大地加速。

21、DPTR凭信托收据借单: 即远期付款交单,以开立信托收据换取单据。银行对进口商的融通允许进口商在付款前开立信托收据(T/R)交给代收行,凭以借出货运单据先行提货,以便出售,待售得货款后偿还代收行,换回信托收据。是D/P的变通。

22、需要时代理P80: 如果发生拒付的情况,委托人就可能需要有一个代理人为其办理在货物运出目的港时所有有关货物存仓、保险、重新议价、转售或运回等事宜。这个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写明,称作“需要时的代理”

23、留置金保函: 机械设备交易合同,常常规定支付合同金额的90%-95%,其余5%--10%等设备安装完毕运转良好,经买方验收后再支付。这一小部分余额称作保留金或留置金,如发现机械设备、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洽商减价,便从保留金扣抵。

24、票汇: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开立以其在付款地的联行或代理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自带到付款地去凭票付款。

25、保险凭证: 是简化了的保险单,只列明保险单正面的主要内容,背面没有印就保险合同条款,但与保险单具有同等作用。

26、领事发票: 是由进口国驻出口国领事认证或出具的发票。

二、简答题和论述题

1、多式运输单据和联运提单的比较 P192 答:⒈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⒉单据签发人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⒊ 单据的性质和作用不同  对多式运输单据的审核

如果信用证要求的是联运提单,而受益人提交的是多式联运单据,在不违背信用证其他条款情况下,只要联合运输单据是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且注明“货已装船”,银行可以接受这种单据。

2、完全背书和空白背书的比较 P48 答:(1)相同之处:均是经背书人签章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

(2)区别:两种背书所要求的转让方式不同

A、完全背书必须依背书(完全背书或空白背书)而转让; B、空白背书可以:依交付而转让、依空白背书而转让、依完全背书而转让、补充为完全背书后再背书转让。

3、融通汇票

答:融通汇票是指被融通人开出融通汇票,没有付给对价,要求融通人承兑汇票,再交给贴现人予以贴现,把净款立即付给被融通人使用,等到汇票到期日,被融通人把应该还款的票面金额交给承兑人(即融通人),此时贴现人向承兑人提示要求付款,承兑人使用被融通人交来资金付款给贴现人,结清这笔融资业务。

4、托收项下对于出口商的融资有哪些?P89 (1)托收出口押汇(Collection bills purchased),又称议付(Negotiation),出口商向银行融资的主要方式。 (2)托收项下贷款.出口商可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要求托收行发放低于托收金额的贷款

(3)使用融通汇票贴现对出口商融资(融通汇票的金额低于跟单汇票;期限长于跟单汇票。)

5、如何识别软条款P138

6、背对背信用证与可转让信用证的比较P115 答:(1)开证行不同。可转让信用证,原证与新证的开证行是同一家银行;背对背信用证,原证与新证的开证行是两家不同的银行 (2)背景不同。可转让信用证,明确规定“可转让”,开证行、进口商和中间商均知道信用证可转让;背对背信用证,原证开证行、申请人和新证受益人一般不知道新证的存在。

(3)新证受益人在信用证中地位不同。可转让信用证,与原证受益人处同一地位地位,可获原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背对背信用证,只获新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4)通知行地位不同。可转让信用证,只是受原证开证行的委托,对第2受益人不付保证付款责任;背对背信用证,新证开证行,独立承担对新证受益人的付款责任。

(5)与原证关系不同。可转让信用证,直接发生关系;背对背信用证,不可能发生直接关系。

7、包买票据和一般贴现业务的比较

答:

1、包买票据的主要特征在于包买商以无追索方式贴入票据,当付款人拒付票款时,包买商虽具有对付款人的优先债权或向担保人提出赔偿的权利,却惟独没有向出口商追还所付贴现净额的权利。但一般贴现业务的贴现公司贴入票据后,仍享有向票据出让人追索票款的权利。

2、包买业务的融资对象为大型资本货物交易,通常需使用固定间隔期.的多张等值票据。而一般贴现的票据主要用于普遍商品交易,一次交易只涉及一张体现交易金额的票据。

3、包买业务中的票据须经担保人担保后,包买商才子以贴现融资;而一般贴现只需付款人对票据(指汇票)进行承兑,持票人对票据进行背书即可,无须担保。

4、包买票据的费用除贴现利息及手续费外,还包括选择费、承担费及罚金;而一般贴现业务中,贴现公司只按当时市场利率扣收贴现息及手续费,故包买票据的费用负担高于一般贴现。

8、保险业务与出口信用保险的比较

 答:首先,出口信用保险一般要求出口商将全部销售投保(即无论采用哪种付款方式都要投保),而保理业务中出口商可以根据风险情况有选择性地进行货物出口的保理。

 其次,出口信用保险费用较高,在国际上,最高保险费可达全部出口金额的4%,比保理服务佣金高得多。

 再次,信用保险中,进口商的信用风险一般由保险公司和出口商共同分担,保险公司一般只承保并赔偿信用额度内70%--90%的坏账,而且索赔手续繁琐、耗时,一般赔付期为货款到期日后120-150天。而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公司承担信用额度内全部的坏账风险,而且索赔手续简单、便捷,保理公司的赔付期最长不超过90天。

 最重要的是,出口商利用保理服务,除了能够实现买方信用风险的有效转移,还能够获得信用保险所不能够提供的诸如融资、账户管理、账款催收等其他服务 。

9、真假远期信用证的比较

 答: (1)开证基础不同——假远期信用证是以即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真远期信用证是以远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

(2)信用证的条款不同——假远期信用证中有买卖双方的合同原定为即期付款,但来证要求出口人做远期汇票。同时在信用证上又说明该远期汇票可即期议付,付款人负责贴现费用及贴现利息由开证申请人负担。而真远期信用证中只有利息由谁负担条款。

(3)利息的负担者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进口商负担,真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出口商负担。 

(4)收汇时间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受益人能即期收汇,真远期的信用证要汇票到期才能收汇。

10、信用证的三个特点P96 (1)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信用证一经开立就不再受到贸易合同的牵制。

(2)信用证结算方式仅以单据为处理对象。 (3)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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