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定期定额业务规则_1

2020-03-01 22:57: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业务规则

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以下简称“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委托海通证券(以下简称“我公司”),以约定时间、约定金额、约定基金按照基金公司业务规则定期定额申购相应基金,并从投资者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中扣取相应申购款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基金定投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签约、解约及变更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9:30-15:00。

二、基金定投业务签约

投资者通过营业部柜台方式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签约。投资者应确保在我公司资金账户中已成功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并已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

三、基金定投业务的要素

1、定投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申请的定投基金品种仅限于已公告我公司可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基金产品。

2、最低金额

投资者选择的基金定投扣款金额应大于或等于基金定投产品日最低金额。若我公司对基金产品最低定投金额有明确规定的,以我公司为准;若我公司无明确规定的,以基金公司为准。

3、基金定投周期

投资者可以选择按三个月、二个月和一个月进行基金定投。

4、约定扣款日

基金定投申购的约定扣款日期为每月1-28日。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约定的扣款日。

四、基金定投扣款方式

1、为确保每期基金定投申购成功,投资者应保证在基金定投业务有效期内,用于扣款的资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我公司将于约定扣款日进行扣款,投资者须保证扣款当日资金账户中始终有足额可用资金。

3、若指定的基金定投扣款日为非交易日,则该基金定投申购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发起。

4、宽限期扣款。若扣款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可以选择顺延扣款,我公司会在扣款日次日起的二个交易日(宽限期)内继续进行基金定投扣款,如果宽限期内因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则表示投资者自动放弃该期基金定投申购,并记录投资者当期基金定投失败。

5、若因投资者连续三个周期基金定投失败,原定投协议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基金定投业务确认

1、投资者定投申购的产品净值以定投申购委托当天收盘后基金公司公布的净值为准。

2、投资者定投申购是否成功,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数据为准。

3、投资者选择的基金定投产品若遇基金公司公告暂停开放申购,暂停申购期间我公司将继续进行基金定投业务的申报,最终基金定投申购成功与否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数据为准。

六、基金定投业务变更

投资者若需要变更基金定投产品的扣款周期、扣款金额或扣款日期等信息,需要先取消原基金定投签约,然后再按照新的基金定投内容重新签约。

七、基金定投业务终止

1、投资者约定的基金定投有效期限届满后,基金定投业务终止;

2、投资者连续三个周期因账户资金不足扣款,造成基金定投失败,基金定投业务终止;

3、投资者通过营业部柜台提出基金定投业务提前终止申请。

八、基金定投费用

通过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申购业务适用于相关基金的一般申购费率。基金定投业务的签约和终止不收取费用。

九、基金定投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拨打我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95553或4008888001咨询相关基金定投业务。

十、特别提示

1、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定期定额投资是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2、投资者在进行基金定投前,应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了解,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投资者选择的基金定投产品在定投有效期间,风险等级可能会发生变化,请投资者关注所选择基金定投产品风险等级的变化情况。

3、本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我公司保留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调整的权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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