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020-03-03 05:53: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该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为全年总利润的5%。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的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l、我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2、我矿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我矿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文件或任命书加以体现;

4、我矿最高管理者可依法在高级管理层中指定安全生产管理者;

5、我矿最高管理者应依法以书面形式任命安全负责人、员工代表、消防队负责人、抢险救援人员、事故调查员、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等;

6、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应设置专职医护人员及员工代表;

7、文件或任命书应由最高管理者及接受任命人员签字;

8、依法建立我矿安全委员会职责及成员职责;

9、管理层应依据接受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沟通技巧、法律依从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变化管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等培训;

10、员工代表不仅需要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情况,而且应完全胜任其职责所要求的所有条款。

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保证标准化文件系统效力与效率、标准化系统文件控制系统效力、记录控制效力以及标准化系统文件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文件控制的管理制度

1、制定文件与资料的识别与控制制度,确保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产生,使用、评审、修订和控制的效力与效率。

2、企业应定期代号不定期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了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或废除。

3、标准化系统文件制定、评审与修订过程应有员工参与。

4、标准化系统文件应分发到相应的员工。

5、标准化文件要求:

①标准化文件系统应做到文件需求响应及时,文件产生的流程畅通、用户界面良好,文件分发充分,确保文件系统效力与效率;

②标准化系统文件控制系统包括主索引表、分配的适用性、制定时间、版本、解释权、准批、变化、废止、存储媒介、保存期限、外部文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可获取性,确保系统文件控制效力;

③记录控制系统包括识别与检索、可追踪性、存储有效、可读性、保持期限、维护效果、可攻取性等,以确保记录控制系统效力; ④保证标准化系统文件质量。

二、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求制定标准化系统文件 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4、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5、危险物品和物料管理制度

6、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7、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

8、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9、事故与事件管理制度

10、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有效保留安全生产记录 安全生产记录包括:

1、管理评审报告

2、事故、事件记录

3、风险评价信息

4、培训记录

5、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6、事故调查报告

7、检查记录

8、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

9、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10、安全活动记录

11、法定检测记录

12、任务观察记录

13、许可文件

14、应急演习信息

15、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16、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17、维护和校验记录

18、技术资料、图纸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是企业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法定的程序编制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意义重大,具有法律效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资料,均在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之列。

(三)安全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上级颁布的各种文件。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等方面的原始资料。

(四)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必须做到规范化。

(五)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六)安全生产档案的调阅与借阅必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不同级别的档案按规定和手续及办法借阅或调阅。原则上原始资料不得离开档案室(执法部门除外,但应办理严格的借阅手续)。

(七)安全生产档案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谁丢失或毁坏谁负责,直至负法律责任。

(八)安全生产档案必须要为保管,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九)安全生产档案的形式有文字档案,音像档案等。文字档案最具法律效力、影像档案则为重要的参放证据,而磁性材料因易改而使其不足为证,故文件档案更应严加保管。

(十)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技术部设立档案室,实行专人保管。档案保管年限为重要档案七年以上,一般档案五年以上。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明确安全目标管理职责,落实本采石场的安全管理目标,保证安全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采石场。

2、职责 2.1办公室

2.1.1负责拟定并下达年度安全目标,每年初召集全体职工学习贯彻。

2.1.2指导职工根据与采石场负责人签订的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内容完成年度安全目标任务。

2.1.3负责对职工进行年度安全目标考核。

2.1.4制定检查表,组织检查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将结果报采石场负责人。 2.1.5根据负责人审定的考核结果,兑现考核.2.2安全员

2.2.1每年底组织职工讨论该年度安全目标的制定、实施、完成等环节的可操作性、适宜性等。

2.2.2监督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上一年度情况向采石场负责人提出安全目标的可操作性、适宜性等的修改建议。

3、管理内容

3.1根据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结合采石场生产实际,分解、制定年度安全目标、指标,并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3.2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的输入:管理评审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自我评估结果。

3.3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努力和行动;事件的影响,如频率、严重性和其他损失,

3.4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制定后,通过多种形式,百分之百与职工进行沟通。 3.5根据每年的《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百分之百开展目标、指标及其完成情况的检查,并进行分析评价。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及档案,明确管理职责,做好安全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采石场。

2、术语

2.1档案:是指文件和材料的分类整理及保存。

2.2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教育档案、工伤事故档案、安全活动记录档案、违章记录档案、安全奖惩档案、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档案、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档案、特种设备或设施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档案等。 由安全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并存档。

3、档案管理要求 3.1安全活动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要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 等,不漏项。

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 由安全员负责记录和管理并存档。 3.2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

安全检查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表,检查时要按安全检查表的内容进行检查。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隐患整改通知书应详细填写隐患存在的形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和整改期限,写明整改措施负责人的姓名。由采石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发给责任单位实施,并存档。隐患整改完成及时反馈完成的时间、情况及验收意见。如不能按期完成,应注明原因,由采石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及时存档。 3.3安全教育档案

安全教育档案包括安全教育卡、违章违纪教育记录、考试试卷、安全教育台帐等。

安全教育卡内容包括接受教育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授课人、培训时间及考试成绩等。安全教育考试试卷应保存两年。 3.4工伤事故(职业病)管理档案 发生的工伤事故(职业病),由安全员根据相关鉴定结果,进行原件或复印件的保存。 3.5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档案

档案材料应有特种设备的生产厂家、制造日期、型号、规格、出厂日期、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资料等。非标准的特种设备档案应有地、市主管部门批准和同级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批意见书,有关技术部门检验合格签字材料及安全技术资料等。经大修后特种设备应具备有关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书,经鉴定所达设备级别、设备使用的年限、现有设备技术状况及所更换的安全附件资料等。避雷设施应记录安装时间、地点、防雷措施的技术资料,防雷效果资料、偶发事故的材料、定期测定结果及采取新的安全技术措施资料等。 3.6安全技术措施档案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申报表应写明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的原因、时间、地点、项目、内容、制定措施方案、设计资料及整改期限,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人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应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定及设计审批材料,现场施工及完成情况记录,竣工验收检查情况记录等。

3.7安全奖惩及责任追究处理档案:

记录在安全生产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与个人受各级表彰和奖励的材料;记录安全生产做得差

的人员或造成事故责任者,受各级处罚的材料;个人奖惩登记还应填写受到奖惩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种等。 3.8安全规章制度档案

包括: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条例及标准等文件。行业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标准及规程等。本采石场制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办法、标准及规程等。 3.9危险源辨识档案

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建立、保存。

4、检查与考核

由采石场负责人负责对各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有缺失或损坏的,责令安全员进行补齐,并根据进行奖励或惩罚。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为确定适用于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建立及时获取、收集、识别、评价、更新的渠道,实现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确保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采石场。

2、职责 2.1办公室

2.1.1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包括收集、登记、查询; 2.1.2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适用性评价、更新及传递: 2.1.3负责安全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宣传、贯彻:

2.1.4负责安全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运行、监督、管理; 2.2.安全员

2.2.1负责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适用性评价、并传递到办公室;

2.2.2负责工伤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适用性评价、并传递到办公室。

3、管理内容 3.1获取的范围

3.1.1全国人大颁布的矿山安全的相关法律;

3.1.2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关法规、条例和实施细则;

3.1.3国务院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方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3.1.4国家、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3.1.5采石场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及规定;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通知及要求; 3.2获取的途径

3.2.1国家、地方政府以公文形式下发的与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通过办公室呈采石场负责人阅批,及时传达至安全员和其他职工。

3.2.2办公室通过有关的专业性报刊杂志、网络、行业信息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等媒介,及时收集采石场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不定期到地方安全、工会等相关部门查询,索取最新的采石场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3适用性评价

3.3.1根据采石场的生产过程及相关活动,办公室将收集到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评价,确定其适用性。

3.3.2安全员根据生产、业务特点,将获取的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进行评价,确定其适用性,并传递到办公室。

3.3.3办公室编制《适用的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报采石场负责人审核批准。 3.4传达与提升

3.4.1《适用的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经采石

场负责人审批后,办公室按将适用性内容传达到每个职工,必要时传递给相关方。 3.5保存、查询

3.5.1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电子文档、复印件、抄录等形式保存,并建立相应的台帐,按文件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并提供查询。

3.6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评价 3.6.1办公室按有关要求,对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采石场的生产、管理活动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6.2适应性评价依据

3.6.2.1《适用的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6.2.2采石场生产、管理活动中所识别的危险源和风险: 3.6.2.3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监测及测量结果; 3.6.2.4内审及管理评审的结果。

3.6.3未能遵循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活动的处理:

3.6.3.1作为重大风险、制定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控制措施进行改善;

3.6.3.2办公室负责调查原因、追踪改善效果,若仍未达到要求,办公室须重新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 3.7更新

3.7.1当现行的才是查清那个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标准需更新和追加时,办公室应对其适用性进行重新评价,并填写《法律法规获取变更记录》。

3.7.2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每年对安全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一次更新。

3.7.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后,同时更新《适用的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7.4将失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从《适用的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中删除,及时注销失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文本。 4记录

4.1《适用的采石场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2《法律法规获取变更记录》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为搞好危险源辨识管理,控制好危险因素,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采石场。

2、术语及定义

2.1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 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2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3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2.4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组织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3.2安全员负责指导小组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对采石场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4、管理内容

4.1危险源辨识应以自下而上方式开展。即由班组、岗位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全管理人员给予指导。班组、岗位将辨识的危险源交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研究制定控制措施,交负责人审阅。

4.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应每年开展更新。当工艺、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4.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记录应妥善保存,及时更新。

员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工伤保险、保障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采石场。

2、职责 2.1办公室

负责工伤员工的初步认定,并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2安全员

2.2.1负责将全部员工相关信息上报办公室,确保全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2.2.2负责提供受伤员工个人基本信息。

3、管理内容

3.1安全员每月与办公室进行沟通,确认全员工伤保险费足额缴纳情况;

3.2员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办公室出具证明,经采石场负责人认定,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救治,并享受相关待遇;

3.3安全员配合做好保险评估、年费及返回资料、索赔事件资料、已发出赔偿资料的搜集管理工作:

3.4办公室负责工伤事故保险费用损失分析;

3.5安全员及时到办公室取回受伤员工《工伤认定结论书》存档,并发放给受伤员工。 4记录

4.1执行《工伤认定申请表》。

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采石场边坡安全管理,防止边坡出现坍塌、滑坡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

2、职责

2.1采石场负责人负责边坡管理的领导工作。

2.2安全员负责露天采场边坡的技术管理、安全环保管理及日常管理。

3、管理内容 3.1安全员

3.1.1负责制定边坡管理的技术措施,报负责人审定,并做好监督检查。

3.1.2负责边坡安全监督检查。若边坡发生滑坡后,应汇同有关部门编写滑坡分析报告。报告包括滑坡发生的地段、时间、规模及原因分析,危害程度描述,提出滑坡治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3.1.3负责边坡日常检查及管理工作。

3.1.4日常检查可采取日视检查方式进行,日视检查主要观察边坡有无变形、裂痕、滑动征兆等异常变化情况。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采石场负责人。 3.1.5当发现采场边坡有滑坡或变形时,立即设置警戒范围。 3.1.6临近最终边坡爆破作业,应采用控制爆破或减震措施。

3.1.7台阶终了时应进行边坡的清理、修整。非工作帮上的浮石、安全平台上及清扫平台上的岩土应及时清理。 4其它

4.1各种的日视检查、观测数据认真作好记录。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采石场创建安全标准化系统中作业环境管理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

2、职责

2.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修)订,负责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督促和考 核。

2.2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相关内容的检查与考核。

3、管理内容 3.1作业环境 3.1.1开采境界

3.1.1.1采场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标志。

3.1.1.2应确保边界上2m范围内,无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植物和不稳固的矿岩等。 3.1.1.3应确保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处于稳定状态。 3.1.2采场

3.1.2.1采场应有安全可靠的人行通道。 3.1.2.2边坡上的浮石应及时清理干净。

3.1.2.3采场最终边坡应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运输平台。

3.1.2.4采场内的所有电力线路,应按GBl6423—2006的要求敷设整齐,无乱搭乱接现象。 3.1.2.5采场道路和爆堆应经常洒水降尘。 3.1.3照明

3.1.3.1夜间工作时,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均应有足够的照明。 3.1.3.2夜间工作的采矿场和排土场,在下列地点应设照明装备 ——凿岩机、移动式或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水泵的工作地点; ——运输机道、斜坡卷扬机道、人行梯和人行道;

——汽车运输的装卸车处、人工装卸车地点的排土场卸车线; ——调车站、会让站。

3.1.3.3照明使用电压为220V,行灯或移动式照明灯具的电压不高于36V。 3.1.4安全标志

3.1.4.1建立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3.1.4.1.1办公室在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后,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模式,在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设置相应的、符合GBl4161要求的安全标志。 3.1.4.2开采境界内的钻孔、废弃巷道、采空区、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明显的安全标志。

3.1.4.3定期对各标志进行检查,发现丢失、字迹模糊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 3.2作业过程 3.2.1一般要求

3.2.1.1建立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3.2.1.2发现潜在的或己发生的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状况,在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并做好记录。

3.2.1.3进入作业现场之前,应按规定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2.1.4作业前应首先检查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2.2穿孔作业

3.2.2.1孔网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打残眼。

3.2.2.2穿孔作业应采用湿式作业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3.2.2.3凿岩机操作工应穿戴好劳保用品,工作岗位附近其他人不得逗留,危险地带作业时应设置好专门的监护人。 3.2.3爆破作业

3.2.3.1有严格的爆破器材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 3.2.3.2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3.2.3.3在最终边坡附近爆破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减震措施。

3.2.3.4爆破工作开始前,应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爆破前应有明确的警戒信号。

3.2.3.5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应统一指挥。 3.2.3.6爆破后,爆破员应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现象,如果有应及时进行处理,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3.2.3.7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3.2.4铲装作业

挖掘机、装载机作业和行走时,应做到:

——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移至安全地带; ——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无人停留;

——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

——挖掘机平衡装置外形的垂直投影到台阶坡底的水平距离符合GBl6423—2006规定; ——铲斗不应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3.2.5运输作业

3.2.5.1道路运输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超载运输;

——不应用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车辆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

——不应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时不应空挡滑行;

——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在大雾、暴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应严格控制行车速度,并保持适当的车距。 3.2.5.2带式输送机运输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任何人均不应乘坐非乘人带式输送机:

——禁止运送规定物料以外的其他物料,包括设备和过长的材料; ——输送机运转时,不应注油、检查和修理。 3.2.6边坡管理

3.2.6.1宜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对边坡应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办公室应及时整理边坡观测资料,指导采场安全生产。

3.2.6.2处理和检查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3.2.6.3采场或排土场出现滑坡征兆时,应停止危险区作业,撤离人员,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并及时处理。对重点边坡部位和有潜在滑坡的地段,应综合或分别采用挡墙、削坡、减载、抗滑柱、杆锚,锚索和护坡进行局部加固。

3.2.6.4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边坡岩体存在含水层并影响边坡稳定时,应采取疏干降水措施。 3.3劳动防护用品

3.3.1需求评估

3.3.1.1采石场应通过对作业场所的风险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 3.3.1.2参加识别过程的人员应包括: ——安全管理人员: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或专业医务人员; ——员工或员工代表。 3.3.2提供程序

3.3.2.1采石场应为员工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穿戴、使用的培训。 3.3.2.2应确保劳动防护用品正确地使用与维护。 3.3.3检查与维护

3.3.3.1应建立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清单。

3.3.3.2应建立检查、维护和存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系统,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功能。 3.3.3.3应定期评估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依从水平。 3.3.3.4应保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维护的记录。

4、记录与报告

4.1各相关专业管理工作评价报告存档。 4.2相关检查、测量、跟踪分析记录应存档。 4.3其它相关资料、记录。

设计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系统中设计管理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生产系统。

2、职责

2.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修)订,负责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2.2安全员负责相关内容的检查与考核。

3、管理内容

3.1设计的基本要求

设计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具有与所承揽设计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格,适时进行技术交底。 2)所采用的设计程序、设计与预算内容、篇幅及建设程序,应符合国家对小型露天采石场设计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的规定、编写设计及预算的文件、标准、建筑定额和规范。

3)设计中要特别注意对矿产、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及劳动资源合理利用的论证。设计中应考虑超前建设和运营某些试验车间和试验室、测试工程项目、企业群的公共建筑以及环保设施等。

4)在设计中要采用先进工艺、设备、材料、构件,合理的劳动组织及科学管理方法,以保证项目投产时能采用科学与技术的最新成就,并在劳动力、原料、材料、能源消耗上都能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合理定额。

5)设计工作效串,设计应在规模计划、结构设计及工艺决策、部件、结构件及成品件通用化的基础上,广泛采用标准设计,使设计程序标准化。 6)设计应具有安全措施和保护环境措施。

7)设计与开发过程中有相应变化时,办公室负责同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处理: 3.2设计的主要内容

3.2.1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资源条件和建设条件,包括矿产资源的储量、主要成分的含量、矿体的产状和赋存情况、矿石加工冶炼试验的情况、开采利用的条件、交通运输及供水、供电等建设条件;

2)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包括开采的方法、开采的规模、产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以及产品用户的研究和推荐意见;

3)主要工艺和设计方案,包括采矿方法、开拓运辅方法、矿石加工方法、装备水平、主要厂(场)址,以及矿山设备修理、供水、供电等主要设施的方案研究和意见等; 4)原材料、燃料等的落实情况和节约能源的主要措施;

5)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保护环境的主要措施等。有文物保护的地区,还应提出保护要求和措施方案;

6)采石场的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设想;

7)建设进度安排,包括需要的建设时间、可能的建成投产时间和达产时间等; 8)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办法;

9)设计时应对设计工艺流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价,拟定针对各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10)生产成本的估计和市场价格的分析;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3.2.2初步设计

设计任务书批准后,进行初步设计编制。设计包括说明书及图件。

1)设计说明书应包括设计原始资料,拟建采石场简要特征,布局方案,生产能力,矿床储量、矿石质量及其工艺性质,矿石损失与贫化指标:主要及辅助性生产组织,专业化及协作的决定;燃料、水、热、电能、劳动资源的需求及保证需求的可能性;对设计基本决策的先进性及经济性的评价,企业组成,建设程序,工程量的资料;技术经济计算结果及对确定各期工程总技术经济指标的评价;关于各种应用技术的协调及有关定额、规程、条例及国家标准的情况;关于建设地区及场地情况,总图、内外运输及货物周转,以及运输设备选择的决策,关于工程线路、交通的决策,土地复垦及耕地利用的措施,有用矿物、生产废料、二次能源的综合及合理利用措施;劳力、材料、能源的合理与经济利用;标明单位产品、单位生产能力及建筑安装工程量的各单项消耗指标;应有安全环保专项。

2)主要图件:①采石场位置图,图上标明原有的和设计的外部交通及工程线路,居民建筑地区,设计的建筑设施:②总平面图,图上标明原有的、设计的及拟搬迁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福利及绿化设施,交通线路,基本电力线路。

3)初步设计的工艺部分包含以下各章:地质、采矿、机电、安全专篇等。 3.2.3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是在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的施工设计。

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施工图件有:矿床平面图及断面图:企业布置平面图:总平面图,其上标明原有的、设计的及将搬迁的建筑及设施、福利及绿化工程、场地内工程线路及运输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图件;工艺、运输、能源设备安装平面图及断面图;采掘及运输主要设备配套及配置系统图;工艺过程、供电、供暖自动化系统图:工艺设备及管道的防腐蚀及绝热措施图;专门设计的建筑物及设施的平面图、断面图及透视图;技术装备结构系统图;区段土地复垦措施的装备设施图:非标建筑结构元件图;非标准工艺、能源、其他设备装置结构以及非标准化设备总体图;拟按标准设计及复用设计施工的巷道,建筑和设施目录,简述其技术特征,附平面及断面示意图。根据审批设计的决定,建筑施工图还包括复杂的非标准临时建筑物及交通施工图件。 3.3设计的有关管理

3.3.1设计应有可靠的基础

1)经过上级部门审查批准的矿床详细勘探地质报告。

2)工程地质资料。初步设计时,要有主要工业场地工程地质初步勘探资料。施工图设计时,需要各个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工程地质详细勘探资料。 3)权威、主管机构出具水文、气象、地震资料。

4)水、电、交通运输、机修、燃料供应、征地拆迁等的外部协作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书。 5)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3.3.2设计应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政策

设计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经济建设的各项有关方针、政策是设计阶段矿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3.3.3设计应重视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设计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已颁布的《矿产资源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认真研究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尽可能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回采率,降低贫化率和提高矿石加工对有用成分的回收率。

3.3.4设计应重视安全生产

设计必须重视安全生产,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的安全规程的规定。对生产所必需的劳动保护和安全设施,设计中要认真研究落实。在建设项目的设计中,对尘毒、噪声、高温等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治理措施和防止发生伤亡事故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所需材料、设备一并列入概算。

3.3.5设计应重视环境保护

在设计中应重要视环境保护,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采取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治粉尘、废气、废水、废渣、噪声、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因素对环境的污染。选址、设计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报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其中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等必须符合或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使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记录

4.1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等相关设计及图纸由办公室档案室归档保存。

4.2其它相关资料、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保证生产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采石场。

2、职责及管理内容 2.1办公室

2.1.1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编制需用计划,上报采石场负责人审批、采购。

2.1.2负责对供货单位送来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目测验收,特殊用品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2.1.4负责按各工种劳保标准发放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台帐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卡片。

2.1.5及时协调处理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等问题。 2.2安全员

2.2.1对办公室编制的需用计划、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2.2.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职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4.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4.2对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过程中反映的质量等问题,负责及时上报办公室和采石场负责人,协调相关方进行处理。

3、评估与考核

3.1每年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评估,提出意见报采石场负责人。 3.2对员工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根据相关规定考核。

3.3对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过程中有好的建议并被采纳的,适当给予奖励。

相关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相关方行为,通过对相关方施加必要影响,降低安全风险,使其符合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对供应商、承包商、服务的相关方、及外来施工方施加安全绩效影响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相关方:与采石场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4职责

4.1采石场负责人负责签署对重要相关方施加安全绩效影响的实施意见。 4.2安全员负责对相关方施加安全绩效影响的监督管理。

4.3办公室负责在维修、大修、设备改造工程中对工程承包方、备品、备件、设备供应方以及备品、备件、设备报废后的物资回收单位、物资原料提供方、废旧物资收购方的安全绩效行为施加影响。

负责对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中相关方的安全环保绩效行为施加影响。

负责对进入本单位的相关人员(如行政机构、社区团体、居民和来访等人员)进行采石场安全标准化方针的宣传和管理。

负责对对应的业务相关方施加安全绩效影响,并宣传采石场安全标准化方针,负责组织外来实习、参观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对相关方的选择与评价

在认定与相关方合作之前,相关单位、部门应调查相关方的有关信息并作出评价,填写《相关方评价表》。

5.1.1与重大风险/重要环境因素相关联的个人或团体为重要相关方。 5.1.2其他为一般相关方。 5.2对相关方的资质评审

在与供应商、承包商、服务的相关方、及外来施工方等相关方合作之前,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方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安全环境管理水平等方面。

5.3对相关方施加影响

5.3.1对重要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方式

5.3.1.1通报采石场安全标准化方针及有关管理规定。

5.3.1.2优先采用己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关方的产品或服务。

5.3.1.3需签订供货、服务(承包)协议或合同,明确责任,在合同中提出标准化要求。 5.3.1.4对其执行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的有关要求进行监督。 5.3.2对一般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方式:

5.3.2.2通报采石场安全标准化方针及有关管理规定。 5.3.2.2宣传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知识。

5.3.2.3必要时在合同中提出安全绩效的书面要求。 5.4对相关方的管理 5.4.1外来施工方

5.4.1.1外来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办理《四方汇签表》;须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环境管理协议书》;具体安全方面规定及条款,与相关单位协商订立专

项合同。

5.4.1.2办公室必须对外来施工单位资质进行确认有效,并对其实施安全监管。 5.4.1.3施工项目中如有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无证者不得上岗。

5.4.1.4外来施工单位应设有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相应管理,并服从工程监督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5.4.1.5工程结算时必须由办公室对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事宜进行确认,签字盖章,报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进行结算。 5.4.2供应商

5.4.2.1办公室对供应方进行登记。

5.4.2.2在供货、服务合同中提出环保指标的符合性等环境管理的要求。 5.4.2.3负责对供方的原材物料环保指标的符合性的跟踪检查、验收。发现不符合时,按供货、服务合同中有关规定执行。

5.4.2.4使用中发现供应商的产品不符合安全环保指标时将信息反馈到办公室按供货、服务合同中有关规定执行。 5.4.3承包商

5.4.3.1在承包合同中提出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

5.4.3.2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按合同处罚。严重者取消承包方的资格。

5.4.3.3安全员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按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4.4废物收购方、废弃物处理方 5.4.4.1办公室与废物收购方、废弃物处理方签订收购合同时,应规定其资源再生利用时不得转移污染,同时签订《废旧物资收购(废弃物处理)环境协议》,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留一份。

5.4.4.2不定期对废物收购方、废弃物处理方的有关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或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取消其收购废品资格,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处置。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不断发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事故隐患,确保生产中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

二、检查周期:

1、自查: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的维护、卫生安全检查工作,每班如实填写设备维护和检查记录报向安全员传递,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办公室。

2、日查:安全员每日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实行边整改边检查,每月月底向办公室传递自查报告。

3、抽查: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4、安全员日查:采石场负责人组织抽查,每月抽查不少于二次,要求保存记录,抽查中整改措施由指定人监督、验证。

三、检查内容:

1、查现场隐患:

是否存在新的隐患或已发现的隐患是否采取措施。

2、查操作:

作业操作是否符合规程,有无违章作业;是否正确使用工具、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存在睡岗、脱岗、窜岗、等不遵守劳动纪律的现象。

3、查工作场所:

是否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临时性检修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危险作业时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照明、采光、通风、安全护栏、警示标志等是否得到确保,作业场所是否有闲散人员。

4、检查设备、设施、机具、物品:

设备在运行中有无异常,不允许设备带病工作; 设施的完好和质量性能状况;

机电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接地线是否牢固,保险装置是否符合规格,电源连线是否良好和有无脱落;

设备和设施上的安全装置(过载保护、行程限位、安全信号、联锁、制动等)是否可靠; 设备的润滑和维护,有无漏风、水、气、油现象。

5、查整改:

整改报告中是否明确责任人,明确整内容、方法、期限和目标; 是否按期落实整改措施。

四、其他

临时组织对其他项目的安全检查,记录存档。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搞好设备设施管理工作,按照其运行规律正确使用、科学管理、精心维护,提高设备设施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

2、职责及管理内容

2.1办公室负责制定有关设备设施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设备设施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并报采石场负责人审定。

2.2安全员负责组织设贯彻执行备设施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组织检查、考核。

3、设备设施管理基本要求 3.1设备设施选购

3.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3.1.2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采石场负责人审定。

3.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3.2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3.2.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3.2.2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3.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3.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3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3.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规程》,由安全员负责检查落实。 3.3.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按照设备设施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3.3根据《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规程》,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做好设备设施专业点检及日常点检工作。

3.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设施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3.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3.4.1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设施。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设备设施“三定”制度,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3.4.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设施,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二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设施;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设施,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设施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4.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3.4.3.1正确使用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肩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

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3.4.3.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手持“三件宝”(板手、听诊器、抹布)。定时检查管线,对设备设施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设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即“十字作业法)。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4.3.3掌握设备设施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3.4.3.4设备设施应按计划运行,定期检修。管理人员应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设施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4.3.5认真填写设备设施运行检修记录。 3.4.3.6经常保持设备设施和环境清洁卫生。

3.4.4搞好设备设施润滑。严格执行设备设施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清洁”(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3.4.5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

3.4.6设备设施管理人员或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3.4.7所有设备设施、设施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3.5设备设施检查

3.5.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或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认真记录,发现设备设施异常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对异常情况产生原因进行调查处理。

3.5.2每年由办公室组织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设施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设施大修计划。设备设施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5.3设备设施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认真作好记录。 3.6设备设施报废及更新改造的管理工作 3.6.1设备设施报废的基本原则:

3.6.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设施。

3.6.1.2设备设施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技术要求。 3.6.1.3设备设施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3.6.1.4设备设施使用时问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设施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3.6.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3.6.2设备设施报废手续

3.6.2.1由安全员根据设备设施情况提出报废申请,经采石场负责人确认并签署意见。 3.6.2.2需要上报至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的,报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3.6.3设备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3.6.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设施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3.6.3.2设备设施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3.7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3.7.1建立设备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设施一生全过程的状态。

3.7.2按照设备设施选购,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 3.7.3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记录,负责人审核确认,存入档案或存盘保存。

设备检修、维护安全管理办法

一、设备的大、中、小修都必须按规定,事先提出计划,然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安全员应在每月15日以前,要将每月的检修计划报到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各方情况及时制定、落实好检修任务。

三、对于老化、报废的设备,由安全员上报至办公室,经采石场负责人批准后更换。

四、办公室应建立设备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设备要逐台登记建卡,做到数量准确,技术资料完备,编号、型号、原值、制造厂、购进时间等添写齐全、清楚。

五、每个检修项目都应落实到专人负责,每个参加检修人员都要明确检修任务、内容。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在安全基础上完成检修任务。

六、每次检修完毕后,要召开设备检修总结会。总结经验和教训。

七、维护人员应按规定对润滑点及润滑部位进行加油检查。检查易松动部件及部位、各安全防护及操作系统。

八、随时观察和掌握设备转运状况,保持设备清洁良好的工作状况,保证设备在工作中不发生故障。

九、下班前清扫擦拭设备外部及工作场地,清点整理。检查工具和备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十、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清扫、检查、调正各润滑系统及润滑部位,按要求填加润滑油或润滑脂。

十一、检修设备的电气系统、整修线路、清扫和检查其它电器装置要由专业人员操作。

二、设备检修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三、检修地点,要有良好的照明,不允许在黑暗、光线不足的地方作业。

十四、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在配电箱或柜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

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生产运输系统的管理。

本生产运输系统管理对象为各挖掘机、装载机、各类型客货汽车等厂内机动车辆、连续运输设备,以及设备操作、维护、管理人员。

2、技术管理的原则

2.1、设备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设备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2.

2、设备技术管理的目的是保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降低消耗。

2.3、设备的技术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技术状况监控体系,推广检测诊断和计算机应用等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2.

4、生产运输系统应根据工艺统程、运输量和物料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从设计上保证运输、装卸作业的安全。

3、管理职责

3.1、生产运输系统管理的主要职责

3.1.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3.1.

2、依法制定本单位生产运输管理的规章、制度、定额和措施。

3.1.3、办公室负责对设备的选型、更新购置、大修计划的下达,报废的处理。

3.1.4、安全员负责收集有关设备运输管理的资料和报表,负责设备大修作业计划、大修预结算、更新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以及对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运输设备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运输管理人员、维修工、操作工的安全、交通运输法规知识教育和考核,提高其遵守法规的意识。

4、基础管理

4.1、设备选配要求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能保证生产发展的需要,实现技术进步。选配时应根据使用环境,使用条件,装卸设备等方面的考虑设备的承载能力、安全性、节能性、维修性、环保性、耐用性及灵活性。在对一些大型设备进行选配时,办公室应进行技术咨询和论证,进行可行性研究,必要时可实地考察制造厂和其他企业的使用实例。 4.

2、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基本要求:

4.2.1、对从事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4.2.2、从事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不低于初中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独立操作能力。凡身高不足1.5米、两眼视力在O.7以下(包括矫正视力)及患有色盲、耳聋、癫痫、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突发性昏厥等禁忌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驾驶工作。

4.2.3、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驾驶人员要定期参加复审。 4.

3、对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4.3.1、在厂(场)内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厂(场)内交通规则。凡进入厂(场)外公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之规定。 4.3.

2、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种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4.3.3、驾驶人员必须努力掌握机动车辆安全驾驶技术,熟悉车辆性能和厂内道路情况,掌握

车辆的一股机械、电气知识,维护保养知识和排除故障的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4.3.4、严禁酒后开车。在行车途中严禁打手提电话。行车和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3.5、车辆起动前,应检查制动、转向、喇叭、照明和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3.6、车辆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4.3.7、车辆严禁超载和无安全措施装载超长、超宽和超高货物。

4.3.8、装载大件和易于滚动的货物时,应该用绳索捆紧、栓牢和垫死,以免发生行车转弯或急刹车时货物翻滚造成事故。

4.3.9、车辆和停车库应备有消防器材,驾驶员应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常用的灭火器。

4.3.10、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应按时参加复审,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如发现有禁忌驾驶的症状,应调换工种。 4.3.11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

4、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4.4.1、应制定各车种(机型)相应的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或检修规程,并严格执行。

4.4.2、应制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4.4.

3、应制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制度。驾驶员的考核教育、培训、安全行车、违章、事故等情况,应登记在各自的安全技术考核档案内。

4.4.4、应建立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制度。检查包括:驾驶员自检、企业定期及不定期检验、保养和修理后的检验等。

4.4.5、应建立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保养周期、作业项目、作业标准等定期进行各级保养。 4.4.

6、应建立设备的修理制度(大、中修理)。

4.4.7、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状况管理制度。设备的每次保养、大中修理、检验、事故、主要技术特性等情况,应登记在每台设备的档案内。

4.4.8、应建立厂内道路交通管理规则。企业应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对厂内机动车辆、装卸、行驶、道路、行人等的管理规则。 4.4.

9、应建立奖惩制度(行政、经济的奖励和处罚)。

4.4.10、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旌,改善生产运输作业环境,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保护操作者的安全和健康。

4.5、新设备的接收、使用与维护

4.5.1、接收新设备时应查验和核对有关资料如说明书、合格证、发动机钢印号码等。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设备清单或装箱单进行验收。

4.5.2、办公室应组织技术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学习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常识,掌握其技术性能和结构特点。

4.5.3、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并办齐各种有关证件。 4.5.

4、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配备必要的附加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

4.5.5、新设备投产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清洁、润滑、紧固以及必要的调整。

4.6、设备的使用、维护与检修

4.6.1、主要设备要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使用的设备或联动机组由班长或组长负责,公用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

4.6.2、严格执行并认真做到设备操作使用的“五项纪律”和“四项要求”。 4.6.

3、主要设备和工艺流程中的关健设备应制订并推行设备点检管理制度,实行点检制为中心的设备全员管理,并确定生产人员、维修人员、专职点检员的点检作业范围、内容、方法、检查标准、异常和故障处理程序等。

4.6.4、应选定固定的场所维修设备,特别的对设备进行喷漆的时候,不能影响周围的环境。 4.6.

5、机动车辆的尾气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行治理,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可运行。

4.6.6、机动车辆噪声必须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l459—79)的有关规定。

4.6.7、厂(场)区内倒运物料,严禁超载,防止撒落。装运有可能泄漏物质的运输车辆,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止装运物撒落。物料运输途中,车辆不得行驶过快,不宜装行过满。 4.6.

8、严禁厂(场)内机动车辆运输危险物品和化学物品。如有相关业务需求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

4.6.9、设备维修后的废油(脂)和废弃物要进行定点收集,不准随意排放。

4.6.10、在牵引故障车辆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牵引措施。严禁冒险牵引作业。牵引故障车辆时,每次只能牵引1辆(不得背行),轻车不能牵引重车,小车不能牵引大车。装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故障后需要牵引时,必须先卸掉危险物后方可以被牵引。被牵引车的前后在白天应悬挂醒目的红色信号标志,在夜晚应挂红灯(一般夜晚不允许牵引故障车)。除紧急情况外,前后车均不准使用紧急制动,以免撞车或拉断牵引绳或牵引杆。行驶中应注意检查牵引绳或牵引杆的联结情况,特别是停车后重新起步前应检查,以免脱落损坏车辆或发生安全事故。前后车上的乘员相互联系情况时,只能用手势或喇叭,或灯光信号,不能站立在脚踏板上,也不能长时间打开车门探出身体视察前后,以免发生事故。车辆的转向器、灯光装置失效进,不准被牵引。被牵引的车辆须由正式驾驶员操作,不准载人或拖带挂车。

5、运输安全

5.1、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和工作纪律,确实做到安全生产。

5.2、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5.3、建立完善安全、交通运输法规知识学习、交通运输安全考核、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5.

4、发生事故,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做好事故分析,事故报告及事故处理工作,并要建立相应的安全工作记录,坚持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工作。

5.5、厂(场)内建(构)筑物、设备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铁路线路和道路的建筑限界,并不得妨碍视线。现有已侵入限界的围墙和各种建(构)筑物必须拆除。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构)筑物,在其大修或改造时应预解决,未拆除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找施,并在侵限处设置侵限警告标志。

5.6、在运输线路附近施工时,应事先得到运输部门的批准,不得占用运输设备,并采取防护措施。所用器具、材料的堆放,不得妨碍行车安全。

6、运输统计

6.1、运输统计工作是了解运输部门情况,制定政策和编制、检查计划的依据,各级领导必须加强和重视统计工作。

6.2、要配备统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6.3、统计工作要加强原始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及统计台帐,做到统计资料及时,准确、可靠,加强统计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努力改进运输管理工作。

特种人员管理办法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由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做其他无关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2、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为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采石场。

2、职责

2.1采石场负责人作为采石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采石场的消防安全负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费用。

办公室是采石场的消防安全综合管理部门。

3、管理内容

3.1办公室应与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个人。

3.2办公室根据消防安全需要,对各工作区域按规定配置必须的灭火器材。应建立灭火器材管理台帐,负责明确管辖区域内灭火器材检查、维护责任人,搞好灭火器材维护,确保其完好。

3.3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识,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其避雷设旌每年进行检测和维护。

3.4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每年组织开展培训或演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熟悉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办公室在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时,消防安全知识列为培训内容。

3.5对即将过期或已使用的灭火器材,由办公室统计上报负责人,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更换充装。

3.6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必须制定防火灾安全措施,报负责人审批。 3.7消防安全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内容,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一、各部门机修人员上班时对各自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发上立即上报,实行“发现隐患立即排除”的原则。

二、办公室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三、凡属已经发现而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采石场负责人批准后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排除隐患,验收合格。

四、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做好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

2、术语及定义

2.1职业病: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劳动防护用品:为使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

2.4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职责及管理内容 3.1办公室

3.1.1负责采石场的职业健康综合管理工作。 3.1.2负责现场急救箱的配备,并做好监督管理。

3.1.3负责联系相关监测部门每年来采石场开展一次作业环境粉尘、噪音监测。

3.1.4根据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做好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1.5负责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1.6按岗位需求发放夏季防暑降温用品。负责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3.1.7负责向负责人建议劳动防护用品设置标准,监督检查员工使用情况。

3.1.8将防尘、防毒及降噪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状况纳入安全环保检查内容,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3.2安全员

3.2.1依法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反映员工意见,维护员工职业健康权益。 3.2.2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3.2.3负责职业卫生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职业卫生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6.4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及范围

1.1为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用电需求,指导和规范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实现技术进步和管理标准化,确保供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济、合理供电,维护供、用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单位供配电系统的定义及其管理职责和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操作管理、运行管理、供用管理、检修管理等主要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采石场。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DL 408—9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供配电系统全面管理,其职责是: 3.1.1对供配电系统系统进行技术管理.3.1.2负责主干供配电系统系统增容、新增用户、转供的审核或报批.3.1.3负责与有关供配电系统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3.1.4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供配电系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1.5负责制定和报批供配电系统投资及资本性支出计划、方案。 3.2安全员负责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其职责是:

3.2.1负责供配电系统电力调度、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资质管理。

3.2.2负责供配电系统电力调度、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活动与安全预案管理。 3.2.3负责供配电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3.2.4负责供配电系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管理。

4、供配电系统管理原则

4.1供配电系统设备与输电线路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心脏和动脉,供配电系统管理要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供配电系统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地运行。

4.2供配电系统管理包括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基础管理、运行管理、供用管理及检修管理。

5、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 5.1安全资质管理

5.1.1供配电系统电力调度员必须经电力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调度运行人员受令资格证书,并经办公室批准后才能上岗。

5.1.2供配电系统操作(监护)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经采石场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上岗。

5.1.3对进入变电所施工的外单位人员,应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禁止无资质单位、个人在运行中的变电所工作。

5.2安全活动与安全应急预案

5.2.1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5.2.2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如做好防寒、防冻、防火、防小动物短路和注油设备的检查:防洪防汛期间做好雷雨季节的防雷装置和各输电线路的检查,加强高温、高负荷期间的设备的巡视。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按“三定、四不推”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

5.2.3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按期进行应急演练。

5.3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5.3.1根据上级有关管理标准建立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 5.3.2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

5.3.3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内容包括消防器材铭牌参数,放置地点,定期更换和试验情况等。 5.3.4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进行维护保养。 5.3.5对过期或失效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及时更新补充。

5.3.6变、配电所应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安全工器具,并对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建立统一台帐。

5.3.7必须使用有资质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工器具。

5.3.8定期对其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有关试验记录或检查记录。 5.4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5.4.1严格执行有关的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5.4.2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各变、配电所的噪声控制、废水、废油、废渣等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条例的规定。

5.4.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做好职工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5.4.4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系统的操作管理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6.1工作票和操作票必须统一格式,填写规范。

6.2除事故处理外,一切在电气设备上进行的工作均应填写工作票。 6.3除事故处理及简单的操作外,一切正常操作均应填写操作票。 6.4使用过的工作票、操作票应保存三个月。

6.5值班调度员和操作人员在下达操作指令和进行操作前,必须充分了解操作目的,系统的结线方式,运行情况;并考虑到操作后可能会引起的异常情况和对这些可能引起的异常情况准备相应措施。

6.6大雷雨时,禁止在变电所户外或线路上进行操作。室内的操作,仅以恢复迫切供电者为限。

7、供配电系统的基础管理 7.1供配电系统管理的基础工作

7.1.1根据上级关于供配电系统供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本单位供配电系统管理规定。

7.1.2建立健全供配电系统的技术档案.7.1.2.1包括系统图、竣工图、隐蔽工程资料、交工验收记录、检修记录、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继电保护整定校验记录、事故记录。 7.2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定期校验

7.2.1应根据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的安排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的防雷设施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以及继电保护定期校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7.2.2国产电力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执行。

8、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

8.1应根据矿部的年、季、月生产计划,结合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检修计划,合理安排供配电系统运行方式。

8.2本着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认真组织好供配电系统生产、供应,满足生产及工艺要求。

8.3要有完善有效的操作规程、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和巡视点检等规章制度并经负责人审批。

8.4对变(配)电室,制订定期清扫制度,并根据环境及污秽程度确定合理的清扫周期,对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制订定期巡线制度并严格执行。

9、供配电系统供用管理

9.1加强供配电系统供用管理,严格执行供配电系统供用审批程序,规范供用合同管理,严禁私搭乱接。 9.2停电管理

9.2.1主干供配电系统一般性的计划停电检修,应提前3~3天向负责人办理书面申报手续,经审查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实施。

9.2.2涉及区域性停产或检修时间超过32小时的主干供配电系统系统的计划停电检修,必须提前5天申报具体检修方案、施工网络图等,由办公室组织审核并协调安排和监督执行。 9.2.3检修(或施工)单位在停电前,必须办理工作票或规定的手续,并严格执行有关供配电系统系统安全作业规程。

10、供配电系统设备的检修管理

10.1供配电系统设备的检修应执行计划检修制度,根据设备的检修周期及实际运行情况,合理编制检修计划。

10.1.1对安全可靠性要求高的供配电系统设备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性计划检修。

10.1.2对技术状况差,但尚未达到检修周期的供配电系统设备要优先安排检修,必要时进行停产检修。

10.1.3在对供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应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检修人员必须接到审批后的检修工作票以及运行单位做好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检查确认后才能进行。

10.1.4在对供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检修规程,认真执行检修质量标准,确保检修质量和检修工期,降低检修费用。

10.1.5生产系统停产检修时,要提前做好检修的工作准备,根据生产和设备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检修方案并按计划实施。

10.1.6要充分利用生产停歇时间进行检修,尽力缩短检修时间,减少停产损失。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采石场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采石场。

2、职责及管理内容 2.1采石场办公室

2.1.1负责安全环保检查、考核,制定《安全环保考核表》。 2.1.2建立《安全生产、环保管理奖惩台帐》。 2.1.3每季度在绩效工资中兑现安全奖惩金额。 2.2安全员

2.2.1对《安全环保考核表》内容,组织召开绩效考核会核准后执行。 2.2.2根据核准后考核结果,填报《考核明细表(含安全环保项)》。 2.3.2将《考核明细表》交办公室兑现奖惩。 2.3.4建立《考核台帐(含安全环保项)》。 2.3.5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通报。

3、检查与考核

3.1职工与采石场负责人签订《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每季度由安全员组织考核。

3.2完成季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每季度按签订的责任书进行奖励;突破季度安全管理目标的,该季度不得享受其他的先进评比、奖励。

3.3对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抢险救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3.4安全奖惩要充分体现“按责处罚”和“论功奖励”的原则,禁止搞平均主义和“一刀切”。 3.5安全奖资金数目由采石场负责人经职工大会审定。

事故、事件的报告、管理制度

为控制好危险源,防止各类事故、事件发生,以及事故、事件发生后明确处理程序,做好采石场的事故、事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采石场。

2、术语及定义

2.1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 2.2事故:指造成人员伤害、死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交通类事件、事故及其他类别事件、事故管理。

3.2安全员:负责采石场安全、设备、设旋类事件、事故管理。年终时各相关材料交由办公室管理.

4、管理内容

4.1发生事件、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或安全员报告。报告可采用当面或电话方式。

4.2各办公室或安全员接到事件、事故报告后,立即作好记录并告知采石场负责人,根据指示组织实施调查,提交调查报告交负责人表审核。

4.3办公室应明确事故、事件调查员,为事故、事件的调查配备照相等相关设备,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业务知识培训,掌握调查技巧。

4.4轻微事故、事件由办公室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重大以上事故由采石场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4.5事故、事件调查的内容:查明事故、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事件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调查报告。

4.6每年办公室应对事故、事件做好统计分析。统计分析应涉及事件、事故发生频率及分布所在月份,未遂事故发生率等。要归类分析事件、事故发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分析结果及时报告采石场负责人。

4.7事件、事故通报学习讨论作为采石场安全活动内容之一,应经常开展从中吸取教训。 4.8办公室需应对各类事故、事件建立相关记录、台帐。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保证安全项目实施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采石场。

2、职责 2.1办公室

2.1.1负责编制、申报年度安全费用项目:

2.1.2负责督促采石场负责人批准安全费用项目的实施、竣工验收、费用结算。 2.2安全员

2.2.1负责安全费用项目方案编制、预算、结算审核; 2.2.2监督实施业务范围安全费用项目方案。

3、管理内容

3.1办公室于每年10月份组织编制安全费用项目申请计划,报采石场负责人审核。 3.2对审批同意的安全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费用结算审定。 3.3实施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

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费用预算、配套图纸、施工单位负责人及现场安全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3.4.1临时安全费用计划,由安全员打专题报告,报采石场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4.2经采石场负责人批准下达的安全费用计划,资金由财务部门予以保证:

3.4.3对已立项的项目,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并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项目的实施,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与生产的配合、质量监检、工程量核实;

3.4.4安全费用项目预结算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后报采石场负责人审核; 3.4.5安全费用批准后,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制度

1、目的

通过内部评价,确定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的符合性,实现持续改进。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

3、职责

3.1采石场负责人负责主持管理评价活动,批准管理评价计划和管理评价报告。 3.2采石场办公室:

3.2.1负责审批年度内部评价计划和评价报告;组成评价组,指定评价组组长。

3.2.2负责向负责人报告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评价内部评价计划和内部评价报告。 3.3安全员:

3.3.1负责内部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编制内部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 3.3.2负责内部评价计划、报告的发放和保存以及相关记录的管理工作。 3.3.3负责组织对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3.3.4负责收集并提供管理评价所需的资料,负责对评价后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保存内部评价记录。 4.4评价组长:

4.4.1依据内部评价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内部评价,编写内评报告。 4.4.2会同相关人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5、工作程序 5.1内部评价

5.1.1确定评价人员,组成评价小组。 5.1.1.1内部评价员的资格要求 5.1.1.1.1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5.1.1.1.2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和综合评价能力; 5.1.1.1.3接受培训机构的培训;

5.1.1.1.4坚持原则,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5.1.1.2评价员在评价前需经办公室组织培训后,方可进行评价。 5.1.2评价策划

5.1.2.1办公室负责制定《内部评价计划》并报负责人审批后实施。一般情况下,每年开展一次内部评价活动,必要时,经负责人批准可增加评价次数。 5.1.2.2内部评价计划内容:

5.1.2.2.1评价目的、范围、依据;

5.1.2.2.2评价受评单位(部门)及评价时间;

5.1.2.2.3评价重点及频次,一般情况下内部评价每年不少于一次(可根据需要安排)。 5.1.3评价准备

5.1.3.1办公室依据评价计划,报负责人批准。

5.1.3.2评价计划的内容: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准则/依据、评价组成员及分工、评价日程的安排等。

5.1.3.3依据评价活动、区域状况和重要程度以及以往的评价结果,必要时编制评价方案。评价方案针对的可能是某部门、某区域或是某标准条款要求。 5.1.3.4评价组长负责评价的具体组织工作。 5.1.3.5办公室应准备的相关资料:

5.1.3.5.1评价检查表: 5.1.3.5.2评价现场记录: 5.1.3.5.3不符合项报告单; 5.1.3.5.4其他资源等。 5.1.4评价的实施 5.1.4.1现场评价

5.1.4.1.1评价员根据计划分工,按评价所依据的文件准备各自的《评价检查表》,评价时按该表的具体内容进行。

5.1.4.1.2评价员通过交谈、查阅文件、现场观察等手段获取客观事实,记录评价发现。 5.1.4.1.3现场发现问题时应当场确认,以确保不合格项能够完全被理解,有利于纠正。 5.1.4.1.4评价组长组织对本次评价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统一意见,最终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并作出本次评价结论,提出纠正措施要求,形成评价报告。 5.1.5评价报告

5.1.5.1现场评价完后,评价组长应在一周内提交《评价报告》,报办公室及负责人审阅。 5.1.5.2评价报告的内容:

5.1.5.2.1评价目的、范围、日期、受评价部门; 5.1.5.2.2评价的依据; 5.1.5.2.3评价综述;

5.1.5.2.4不合格项纠正要求。 5.1.5.3评价报告的发放范围: 5.1.5.3.1负责人; 5.1.5.3.2办公室; 5.1.5.3.3安全员。

5.1.6不符合项跟踪验证 5.1.6.1出具评价报告以后,应组织人员对不合格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纠正措施计划(纠正措施的制定要“举一反三”,达到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的目的),经单位负责人、内部评价员认可后实施;

5.1.6.2不符合纠正措施完成后,经安全员签字后将《不符合项报告》交回办公室,评价组长组织评价员对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5.2管理评价

5.2.1管理评价计划

5.2.1.1管理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发生下述重大变化时,报负责人批准后,可增加管理评价: a)当组织结构、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

c)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 d)当危险因素及重要危险源变化时; e)评价中发现严重不符合时。

5.2.1.2办公室于每次管理评价前一个星期编制《管理评价计划》,报负责人批准。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a)评价时间; b)评价目的:

c)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 d)参加评价部门(人员); e)评价依据;

f)评价内容。 5.2.2管理评价输入

管理评价输入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当前的业绩和改进机会: a)内部评价结果,包括员工和承包商的抱怨; b)事故、事件的调查结果; c)绩效监测与测量结果;

d)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对内部评价和日常发现的不合格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有效性的监控结果:

e)以往管理评价跟踪措施的实施及有效性;

f)可能影响《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变化,包括内外环境变化,如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组织结构的配置和调整,资源的适应性等; g)《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运行状况,包括方针、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5.2.3评价准备

5.2.3.1办公室根据评价输入的要求,负责评价资料的收集,准备必要的文件。

5.2.3.2经负责人批准后,将评价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评价内容以《管理评价通知单》的形式发给参加评价的人员。 5.2.4评价的实施

5.2.4.1负责人主持评价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对评价输入做出评价,对于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5.2.4.2办公室汇报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及改进方案的要求和建议;

5.2.4.3负责人对所涉及的评价内容作出结论(包括进一步调查、验证等)。 5.2.5管理评价输出

5.2.5.1管理评价的输出应包括以下方面有关的措施: a)《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及其过程的改进,包括对方针、目标、安全生产组织结构、生产过程控制、事故、事件的调查与分析等方面的评价; b)安全绩效的改进,对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性的评价: c)安全管理资源需求等。

5.2.5.2会议结束后,由办公室根据管理评价输出的要求进行总结,编写《管理评价报告》,报负责人审批后,监督执行。

5.2.5.3本次管理评价的输出可以作为下次管理评价的输入。 5.2.5.3管理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的内容包括: a)评价目的; b)评价日期: c)参加评价人员;

d)评价的内容及结论;

e)采取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

5.2.6改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

负责人组织办公室对改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5.3评价记录

评价中形成的记录由办公室进行保管。

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保障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在生产、服务中及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系统中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2、职责

2.1重大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由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计划。办公室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2.2安全员负责对存在的潜在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计划并负责实施。

2.3办公室负责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协调、检查、评价和管理。

3、管理内容

3.1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计划;

3.1.1纠正和预防措施一般包含下述内容:纠正与预防措施要求;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负责部门、人员及其职责;纠正与预防措施执行情况的反馈要求;上级主管领导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报告的审阅要求;纠正与预防措施效果的检验要求;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评估要求; 3.1.2纠正与预防措施对下列过程、活动出现的问题提出纠正要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活动、培训程序评估、变化管理流程、检查系统、职业卫生监测、事故调查、标准化规范评价、系统评审、风险评级、内部评价;

3.1.3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时办公室应组织各相关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将沟通情况及时报负责人;已制定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应在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进行沟通,不断改进和完善纠正与预防措施;

3.2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

3.2.1对标准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纠正与预防行动;

3.2.2计划的纠正与预防行动必须确定责任人员、行动步骤、时间要求、地点及行动的跟踪要求;

3.2.3没有按计划执行的纠正与预防行动必须有跟进计划或解释; 3.2.4必须保持纠正与预防行动的记录,并随时获取; 3.2.5每月必须对纠正与预防行动执行情况进行回顾;

3.2.6纠正与预防措施按计划实施、完成的比例为60%-80%: 3.2.7纠正与预防措施满足要求的比例为60%-80%;

3.2.8没有执行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给出解释或跟进计划的比例为60%-80%;

3.2.9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责任部门应对纠正或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自我验证,同时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并签署意见;

3.2.10纠正和预防措施经确认后,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反馈纠正和预防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并与员工和相关管理层进行沟通;

3.3必要时需要对纠正和预防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评审的责任人为采石场负责人,必要时需要对纠正和预防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评审的责任部门为办公室;

3.4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必须保障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性、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过程的效率;

3.5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保障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的有效性; 3.6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正确理解纠正与预防行动;

3.7员工必须掌握本职责范围内纠正与预防行动执行的情况; 3.8员工必须掌握纠正与预防行动落实情况;

3.9各级人员必须避免因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失效导致事故、事件的发生:

3.10经实践证明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经负责人批准后,形成文件并巩固执行;

3.1l经验证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由责任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原因分析,重新修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进行技术攻关:

3.12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引起的工艺、技术、管理标准的更改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纳入相应的技术、管理文件。 4记录与报告

4.1纠正和预防措施实行记录和报告;

4.2记录和报告的保存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

安全绩效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绩效测量与监测工作,确保安全标准化绩效得以持续改进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石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绩效测量与监测的全过程。

3、术语和定义

3.1绩效:组织基于安全标准化方针和目标,对安全风险/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3.2监测:遵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检查。 3.3测量: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或活动。

3.4主动测量:根据确定的标准监测危险源/环境因素和风险/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以及为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的活动。

3.5被动测量:对危险源/环境因素和风险/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标准化管理体系中的不足,如伤亡、疾病和事件等进行监测、识别的过程。

4、职责

4.1绩效考核小组负责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绩效的综合考核评定。

4.2采石场负责人负责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绩效进行审核或者审定,并监督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情况。 4.3办公室

a)负责组成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体系日常运行以及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的绩效测量和监测:

b)负责确定监测、测量的要求,并定期监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全面负责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绩效及运行控制情况的检查工作。 c)负责评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

d)负责收集、跟踪、反馈相关部门对员工岗位作业环境的监测和接触职业危害员工健康状况的体检。

e)负责监测、调查和记录事故、事件的情况。负责或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分析。 f)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绩效监测工作。 4.4安全员

a)负责对生产工艺及运行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测; b)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设施运转率、完好率等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监测; c)负责对各种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的检查、监测及送校等。

d)负责生产范围内危险源、环境因素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工作程序

5.1测量分定性和定量测量、主动的监测和被动的监测。 5.2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绩效测量的内容有:

5.2.1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的定期或不定期评审情况。 5.2.2重大风险/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

5.2.3环保、安全健康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监测检验。 5.2.4污染物排放情况,作业环境是否符合相应标准。 5.2.5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5.2.6员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事件发生的情况。 5.2.7法律、法规及标准等的遵循和符合性情况。

5.2.8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5.2.9节假日前及季节性监测情况。

5.2.10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环境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情况。 5.2.11接触职业危害员工健康检查情况。 5.2.12生产岗位职业危害监测情况。 5.2.13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表现情况: 5.3绩效测量方法有:

5.3.1用检查表等进行系统的作业场所检查。 5.3.2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与检验。 5.3.3作业环境测定以及排污的定期监测。 5.3.4现场员工的行为抽样检查。

5.3.5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员工的健康体检。

5.3.6事故、事件、职业病报告、分析、处理以及统计。 5.3.7各类文件和记录的分析等。 5.4测量与监测频次以及依据

5.4.1上级部门的指令性检查,按要求执行;

5.4.2常规管理性检查,包括日常、定期、专业和综合性等四种方式; 5.4.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检查; 5.4.4“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检查;

5.4.5重大危险部位、重要环境因素相关设施以及“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检查; 5.4.6现场的取样监测;

5.4.7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以及体系文件适合性测量; 5.4.8对事故、事件被动的监测测量; 5.4.9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等。 5.5测量监测结果的汇总以及管理:

5.6.1办公室负责汇总绩效测量与监测,对汇总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了绩效改进提供证据,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不符合进行纠正。

5.6.2月度检查、年度绩效测量以及其他专业性绩效测量,办公室汇总后,报请采石场负责人审核。

5.6.3年度目标指标以及管理方案的测量情况,办公室汇总后,报请采石场负责人审核,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信息,并适时存档。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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