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3:23: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苏 州 市 卫 生 局 文 件
苏卫监„2008‟16号
关于做好2008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商业贿赂督导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大各附属医院,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督导调研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推进和深化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就做好2008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督导调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导调研目的
全面了解全市卫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纠成效巩固情况、长效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督导调研内容
(一)2008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三)自查自纠成效巩固情况;
(四)长效机制建设和落实执行情况。特别是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已出台的重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五)举报线索处理和查办案件情况;
(六)三年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督导调研方法和步骤
督导调研工作采用属地督导与市局督导、面上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市卫生局主要对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进行督导调研,各市(区)卫生局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督导调研。
全市共开展两次督导调研:第一次6月-7月,市卫生局重点对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和吴中、相城区进行督导调研;五个县级市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导调研。第二次9月-10月,市卫生局对五个县级市医疗单位进行督导调研,对苏州市区医疗单位进行抽查。市卫生局督导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卫生部、省卫生厅将于9月—10月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督导调研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文件、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议记录、举报线索查处以及建立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核实相关数据。
(三)座谈了解。召开由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和医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开展个别访谈,听取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体会、评价和建议。
(四)问卷调查。在适当范围内发放问卷调查表,主要了解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督导调研工作,各级领导要加强对督导调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落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
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区卫生局要参照市卫生局督导调研工作意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督导调研方案,组织专人开展督导调研工作。要突出重点,切实摸清本地、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切忌搞形式、走过场,确保督导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完善整改措施。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督导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不想拿、不能拿、不敢拿”的良好氛围,巩固和发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
请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于11月底前将本地、本单位督导调研报告和2008年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局治贿办。
苏州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抄送:江苏省卫生厅、苏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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