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0-03-03 06:37: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女职工委员会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一般应有:委员会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征询意见制度;向同级工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县级县以上女职工委员会作为团体会员向妇联通报重要活动和报告年度工作的制度。

委员会制度:

每年定期召开女职工委员全体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提出年度工作意见。 每半年应召开委员会或工作会议,就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研究, 推动全年工作目标实现和新增工作的实施。

专门委员会专题会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建立专门委员会,将女职工委员会职责任务划分为若干部分,委员分别参加某专门委员会(同时吸收女职工干部或相关人士参加),研究专项工作并负责推动落实。

工作报告、通报制度

女职工委员会重大活动要向同级工会委员请示,经批准后进行;

每年一次在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上报告全面工作;

每年一次以书面形式简要向上级女职工委员会作工作汇报;

县级县以上女职工委员会作为团体会员向妇联通报重要活动和报告年度工作。

调查研究和征询意见制度

各级女职工委员会应建立联系基层和女职工的工作制度。定期了解女职工需求和愿望,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本地区的工作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和活动方式,保证女职工工作更能代表女职工的意愿,更能推动解决女职工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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