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子产品管理规定

2020-03-02 08:02: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华北工程井下作业分公司

陕北工区工作时间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

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华北工程井下作业分公司陕北工区所属单位和承包商。

职责

1、陕北指挥部负责工区内所有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2、各单位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并纳入日常管理和员工考核。 管理内容

禁用区域(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1、配液站的配液区、发液区等。

2、井下作业的井场区域、搬迁安作业现场;固井施工、混灰、送倒灰现场。

3、管线泄漏、井喷应急抢险现场的一级警戒区域。

4、易燃易爆品、火工品及放射源等危险品库区或存放处(包括临时存放点)。

5、工程建设、检维修项目及地面建设项目的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电气焊作业及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区域。

6、机动车运行时的驾驶员岗位,车辆和设备的维修、保养现场。

7、化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

禁止员工在禁用区域(岗位)内使用的电子产品包括手机、收音机、音频播放器、掌上电脑(PDA)、手持游戏机(PSP)、平板电脑等。

手机等电子产品使用包括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通话、收发短信、浏览网页、聊天、播放影音文件、玩游戏、拍照(视频)、看电子书等行为。

所有进入禁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区域(岗位)的人员要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存放在固定地点。

各单位要明确界定本单位禁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区域,并悬挂禁止标志在醒目位置。

各单位应在禁用区域值班室(点)配备移动固话、对讲机和物品存放柜等设备设施。由值班人员负责电话接听和物品保管,保证员工在岗期间能及时获取重要信息。

员工在工作期间有重要信息确需对外联络的,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安排离岗接打电话。

驾驶员在驾驶途中需对外联络的,应在安全停车后接打电话。

道路湿滑、坑洼不平,或附近有车辆通过时,应避免一边行走一边使用手机。雷雨天气下,应避免在室外使用手机。

进入工作场所参观、检查、学习人员的手机等电子产品按本规定执行。

未经批准,禁止拍摄工作场所照片、视频,以及通过手机等电子产品在互联网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有关工作场所的信息。

具备移动办公功能的手机等电子产品,应设置有效密码,并妥善保管。为防止办公资料外泄,禁止在手机中存储重要办公数据。

监督、检查与考核

未经允许在禁用区域(岗位)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参照《基层HSE管理系统》中规定的“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所属单位的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将规范手机等电子产品使用的管理要求纳入生产管理制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HSE检查和考核。

本规定由华北工程井下作业分公司陕北指挥部负责解释。

华北工程井下作业分公司陕北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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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子产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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