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须知

2020-03-02 23:55: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毕业生党员须知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将会被认定是自行脱党。

二、关于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具体流程

1、所在学院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须先与其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认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填写单位所在县、处级及以上的党组织),并以班为单位统计介绍信抬头,经学院党务信息员或毕业班辅导员老师确认无误后,并由班干部按照要求统一填写。

2、本人填写。本人拿到介绍信之后,严格检查个人信息,对照其中项目的填写是否与自己的实际情况一致,如:介绍信的抬头是否正确、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党费交纳时间、开具日期等,确认无误后交由班干部留存介绍信第一联。

3、及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自行保存,无需寄回学校。

三、关于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转移

1、如果没有办理暂缓就业,你的党员档案将归入你的人事档案一并寄去报到地人事局。

2、为了方便暂缓就业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暂缓就业学生须先将党组织关系单独(不与人事关系挂钩)转回生源

地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者暂时居住地的党组织,学校不再留臵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档案材料有以下几种方式:

1)其中正式党员档案可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也可由学院封口盖章后,由本人转出组织关系时自行携带,尽快交至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2)预备党员档案统一封口盖章后,由本人转出组织关系时自行携带,尽快交至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广东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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