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实名制

2020-03-03 05:00: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为加强对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施工企业分包和用工行为,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维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当按本办法实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完善用工手续、建立个人台账,实现工程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有关信息的动态监管,以市民卡为载体,建立施工作为人员实名制监管系统。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征管处)负责日常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

四、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施工作业人员实名登记、申报等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分包企业应服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实名登记、申报工作,劳务经理应当配合。

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七、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到市征管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领取申报软件及加密锁,配备身份证阅读器等申报设备。

八、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三日内将其实名信息通过网络上报至市征管处,申请办理市民卡。在本市办理过市民卡的,不再重复办理。

施工作业人员实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性质、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家庭住址、在本市的暂住地址、联系电话、用工主体、直属劳务经理及其联系电话、进场及撤场时间、工种、持证情况、文化程度、培训记录、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身高、工资、考勤、个人信用等。

施工作业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施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通过监管系统进行更新。

九、市征管处收到施工企业办理市民卡的申请后,为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市民卡,并将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身份信息传至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

十、市民卡由施工企业到市征管处领取并负责发放,由施工作业人员本人保管。 施工作业人员首次申办市民卡的,免交制卡工本费;遗失或损坏的,由施工企业或个人申报补办,并按规定交纳制卡工本费。

十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的施工作业人员可直接申领市民卡。

其他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参加施工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权益保障及市民素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后申领市民卡。

十二、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市民卡,接受施工企业的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作业人员撤离工程项目的三日内将撤离信息通过网络上报至市征管处,市征管处应当及时将上述信息传至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

十四、施工企业申报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时,应当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实际用工单位,并注明用工合同期限。

十五、施工企业应当将工资发放到施工作业人员所持市民卡的银行账号。

十六、按规定参加工程项目工伤、大病医疗等保险的施工作业人员,在工程项目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生病就医的,可凭本人市民卡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或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十七、施工作业人员可凭市民卡查询本人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参加保险等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分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十八、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市民卡读卡器,实施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考勤。

九、施工企业的实名制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实名制管理业务知识培训。

十、施工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监理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对施工企业实施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信用扣分,并取消施工企业、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参加我市相关先进的评选资格。

二十一、建设、发改、人社、公安及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火车票实名制

实名制购票

实名制承诺书

火车票实名制

实名制管理

实名制管理办法

实名制实施方案

地铁盾构施工管片拼装实名制管理规定

动车实名制

火车票实名制说明

《施工实名制.doc》
施工实名制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