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发展保险业务

2020-03-01 21:24: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混业经营趋势下农村信用社商业保险业务的独立经营

一、《金融年鉴2012》农村信用社目前的经营窘境、代理保险业务收入较少

(1)各商业银行的业务构成、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受挤压、利润降低甚至亏损,开展保险业务

(2)2012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发展情况综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中国银行2012年报。。。。

【代理保险业务现状】

(3).自 2006 年起,河北农村信用社开始发展以代理保险为主的中间业务,并取得了一定的业绩。截至 2010 年,河北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的收入总额超过 8 亿元,比 2009 年的 6.8 亿元增长了近20%。但需要看到的是,与信用社传统的存贷业务相比,代理的中间业务占信用社总收入的比重仍旧偏低,只有 2.9%左右;较之与农行等同等机构来看,8 亿元的代理收入更只是农业银行代理总收入的7.2%

(4)佣金(代理费收入)【代理费限制,收入有限---《关于规范代理手续费的》】随着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代办费正式纳人代理手续费,并做出了代理手续费不得超过保费的5%的规定。到1999年,财政部更是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确定某一险种,某一条款或不同形式代理人的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但代理手续费支付总额最高不能突破实收保费的8%。”【财政部在《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四十七条中规定

(四)代理手续费支出及佣金支出。

1代理手续费支出。指公司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支付的代理手续费。保险代理人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确定某一险种、某一条款或不同形式代理人的代理手续 费支付标准,但代理手续费支付总额最高不得突破实收保费的8%。2、佣金支出。指公司向专门推销寿险业务的个人代理人支付的佣金支出。佣金最高支付总额不得突破缴费期内实收保费的5%。已支付佣金的营销业务不得再支付代理手续费。】

(5)代理存在的问题

1现在农村信用社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方式普遍采用的是“多对多”的模式,即每家信用联社都与各家保险公司合作。然而从长远来看,这种“多对

多”的模式是一种很不稳固的合作模式。

二、混业经营下,成立金融控股集团,独立开展商业保险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该条款表明我国禁止第一种混业模式即全能银行模式,不允许在同一金融机构内同时进行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禁止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间的直接交叉持股,不允许成立经营性金融控股公司(即一家银行直接控股另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但是事实上,《商业银行法》对纯粹性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并没有明确指出应该禁止或者发展,这为有关银证合作、银保合作方面的金融创新留下了空间。所谓“纯粹性金融控股公司”,是通过成立一家不经营具体金融业务的母公司,再由这家母公司来分别控股银行和证券公司(实际上可能是母公司被银行控制)④。所以,我国以金融控股公司方式进行的混业在法律上并无障碍。其实,金融控股公司(国内称金融集团)在我国一直存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光大集团。这种模式比较符合中国的现状,称之为“光大模式”。中国光大集团就是一家纯粹性金融控股公司,集团目前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三大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公司19%的股权,此外还拥有在香港上市的三家子公司:光大控股、光大国际和香港建设公司。1999年12月15日,光大集团又宣布与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联手组建中加合资人寿保险公司。目前的光大集团就是在一个金融控股公司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同时又实现了同时在同一利益主体下互相协作的混业经营局面。

三、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因诸多原因,待开发市场广阔,农村居民需求高

农村商业保险密度低,市场广阔。三农重视的提高、国民基础

农村人口分散、管理成本高,赔付率高,农村保险网点建设成本大。各大保险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缺乏对农村市场应有的关注

(1)广阔的市场: 年, 农险保费收入 6.4 亿元, 占当年财产险保费总收入的 0.82% , 同比下降 20% , 是1982 年以来下滑幅度最大的一年; 2003 年继续下降,全国农险保费收入为 4.6 亿元, 仅占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 0.5% , 按全国 2.3 亿农户计算, 户均保费仅为

2 元。--《论我国农村保险的现状及对策》

目前真正开展农村商业保险的仅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中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农村地区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例如, 2002 年, 全国县域经济的国内生产总值达 5.7 万亿元, 占全国 GDP 的54.5% 。全国县域经济 GDP 增长速度 ( 当年价比) 为11.3% , 高于同期全国经济增长速度。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农民收入也得到了快速提高, 农民的保险消费能力也不断增强。据统计, 2004 年我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超过 3500 元, 增幅达 500 元以上。部分沿海发达地区农民收入已经相当于 199

7、1998 年全国城镇居民的水平, 而那一时期正是城镇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的时期。可见, 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使得中国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的条件开始成熟。【农民人均收入统计数据】

3.农村互助保险(农业互助保险)面临问题

但由于农业保险属于高风险险种,农业互助保险的综合赔付率很高,仅仅依靠会员交纳的保费远远不够。比如目前在黑龙江垦区运作的阳光农业互助保险公司,如果没有政府和农垦总 局 35%的保费补贴,其赔付率将会超过 100%。法国和日本政府在本国的农业互助保险发展过程中,给予的政府补贴一般也达 60-70%。------《论农业互助保险制度的构建》

补充材料

1.2003 年 4 月,银监会正式挂牌成立,人民银行总行合作司归入银监会,改称农村合 作金融机构监管部,由于银监会接管了人民银行金融行业监管的职能,因此全国农村信 用社的金融监管与行业管理权力也转移到银监会。

2.《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农信社的改革必须尊重市场经济法则

强调信用社要继续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提出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属地区域经济特点实施完善相应的产权制度,在原有的合作制之外,还可以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方案明确提出了要通过改革要让信用社成为具备独立经营能力、自我控制和约束能力、有内在发展动力、能够自行承担风险的市场主体。

3.农业产业是微利甚至亏损产业,比较效益低,政策性强,农业生产受自然气候、市场供需环境影响,风险大且风险防控难,农民抗风险能力弱,涉农贷款从金额上来说小而散、从效益上来说利差小利润低,有很强的公共性、公益性、政策性,其营销经营成本相对其他商

业贷款高。股份制商业银行极强的逐利性与三农微利性、政策性是天然的矛盾(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2011)。

4.【结构图】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

5.稳定和发展,现今我国的农业生产和农村中小企业依旧呈现规模小且分散的局面,农业 依旧是弱质产业,而商业银行极强的逐利性天然与农业弱质产业的特性不符,

农村信用社拓展保险兼业代理的必要性

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金融体系市场化的逐步加深,作为商业银行三大支柱的负债业务、投资业务和中间业务的收益贡献率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各大银行纷纷加快中间业务的战略发展布局,在试图抢占这一高增长、高收益率市场的同时逐步降低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营收下滑、风险加大。而农村信用社由于其特殊的市场定位和鲜明的政策性,信用卡、基金托管、咨询理财等中间业务并不适合收入低、需求小的农村市场。因此,如何开拓新的业务摆脱当前的经营困境,更好的服务三农,成为摆在农信社面前的重要课题。而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为农信社独立开展保险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一、开展的必要性分析

1. 支柱业务受挤压、利润降低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重新回归国内的农村金融市场,并开始大量增设在农村地区的营业服务网点。与此同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不甘落后,也迅速的开展了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圈地运动”。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 2011年底,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县域的营业网点达 1.2 万个,首次超过了城市的综合服务网点,占到了全行网点总数的54%左右;县域涉农贷款总额也突破 1 万亿元,增速连续四年超过了 100%,这些都无疑给严重依赖农村贷、存业务的农村信用社带来了空前的竞争压力。同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河北省范围内也已建立了 10 个二级市级分行,151 个县级支行,仅 2012 年一年的贷款数额累计即达到 305 亿元。

2001 年 11 月,我国正式加入了 WTO 贸易合作组织,国内的金融市场也随之开放。根据 WTO 的相关协议,我国应逐渐取消外资银行的地域经营限制,并承诺在 5 年的金融保护期后,允许外资银行在内地独立开设金融服务

机构,享受与本地企业同等的市场经营权利,这意味着我国的金融市场将彻底的对外开放。2007 年,汇丰银行即在我国的湖北农村地区首次开办了村镇外资银行,并于 2008 年在张家口市尚义县的农村地区开设了小额信贷试验基金,为进一步进驻河北乃至全国的农村金融市场打下了发展基础。由此不难看出,对于河北的农村信用社来说,外资银行已显然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潜在竞争者。面对外资银行雄厚的资金实力、完善的金融服务、一流的技术水平,河北的农村信用社将会面临与承受空前的竞争压力。-------重点参考-------《河北农村信用社深入

发展代理保险业务的必要性研究》-----五力模型是由波特(Porter)提出的,它认为行业中存在着决定竞争规模和程度的五种力量,这五种力量综合起来影响着产业的吸引力。它是用来分析企业所在行业竞争特征的一种有效的工具。在该模型中涉及的五种力量包括:新的竞争对手入侵,替代品的威胁,买方议价能力,卖方议价能力以及现存竞争者之间的竞争。决定企业盈利能力首要的和根本的因素是产业的吸引力。

2.保险代理业务收入“杯水车薪”

目前在农村信用社代理的险种主要有

自 2006 年起,河北农村信用社开始发展以代理保险为主的中间业务,并取得了一定的业绩。截至 2010 年,河北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的收入总额超过 8 亿元,比2009 年的 6.8 亿元增长了近20%。但需要看到的是,与信用社传统的存贷业务相比,代理的中间业务占信用社总收入的比重仍旧偏低,只有 2.9%左右;较之与农行等同等机构来看,8 亿元的代理收入更只是农业银行代理总收入的7.2%。

二、开展模式的选择

三、保险业务的市场定位

1.农信社的性质

2.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广阔

农村信用社发展保险业务的几点思考

农村信用社发展保险业务的几点思考

保险业务发展经验

财产保险业务渠道发展

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空间分析

农村信用社发展设想

县邮政代理保险业务发展经验总结

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浅析22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现状与发展对策

邮电局保险业务发展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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