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2020-03-02 19:56: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版本号:2013-A

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培训管理和指导员工培训活动,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使员工能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宝丰全体员工。唐山公司及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三、工作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职责

3.1.1拟订培训工作制度,规范培训工作流程;

3.1.2负责按《岗位说明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设置系统培训课程、课时、进度,形成教学大纲;

3.1.3负责定期收集各部门各岗位培训需求;

3.1.4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教学大纲及所收集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实施培训和效果评估;

3.1.5指导、协助、监督并检查各部门培训工作的开展;

3.1.6公司内各种培训设施、培训资料的综合管理;

3.1.7代表公司与其它教育机构、专业协会、顾问公司建立联系,为公司提供培训信息,推荐培训教师。

3.2 各部门职责

3.2.1 根据部门培训需求,制定部门月度培训计划,并进行实施、落实、考核及效果评估;

3.2.2 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及问题的产生,组织专题培训或随机培训;

3.2.3 对本部门的培训过程及结果进行考核、评估、分析、总结、备档;

3.2.4 接受人力资源部的指导、监督及检查。

3.3 入职引导人:

3.3.1 负责对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进行一对一的实时培训,随时关注并正确引导新入职员工思想与企业发展同步,保证其可以顺利渡过与企业的磨合期,并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完全达到岗位要求;

3.3.2培训过程中若发现新入职员工思想波动须及时上报该部门负责人;若新入职员工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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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负责人,须上报至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

3.4 讲师

3.4.1讲师需服从公司安排,认真执行并完成各项培训计划内所涉及的相关培训课程,保证教学质量;

3.4.2 维持课堂秩序,并对参训学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四、培训内容

4.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为了使其尽快适应公司的文化、环境,融入整个员工队伍中,需进行入职培训。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1 入职教育: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生产工艺流程、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讲授;

4.1.2 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由安全部、生产负责人、班组长分别负责讲授;

4.1.3 办公自动化基本技能培训:OA办公系统操作技能和ERP应用平台操作技能等,由人力资源部及入职引导人进行讲授;

4.1.4 岗前培训:根据各岗位的职责和技术水平要求,由入职引导人进行现场实际操作培训和指导。

4.2 员工在岗培训:指根据岗位要求、外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个人能力现状等需求,提出的在职培训项目。可分为岗位知识技能培训、提升性培训、安全培训和体系认证培训。

4.2.1企业应知应会知识技能培训:制度培训、安全培训(安全操作、环境卫生、工伤保险和消防救急等)、体系认证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4.2.2 岗位知识技能培训:根据各部门主营业务确定;

4.2.3 素质提升型培训:执行力、人际关系学、价值观等知识、技能和素质方面;

4.2.4 管理技能提升:团队管理、领导艺术、会议技巧和培育下属等方面;

4.2.5 随时培训:在日常工作中就出现的紧急问题由相关人员随时展开的培训。

4.3 转岗培训:在员工内部转岗或升迁时,对新岗位知识、技能掌握不够的,需进行的培训。

4.4 外部培训

4.4.1外部培训的形式主要有短期课程、个人进修和外出考察;

4.4.2短期课程:对表现突出的骨干人员,为开拓思维,触发灵感,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可由本人申请或公司选派参加外部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短期课程,包括各种外部

教育机构、培训中心所举办的短期培训课程、交流会;

4.4.3个人进修:公司鼓励员工到大专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进修学习(包括学历教育、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形式以业余进修和短期脱产为主,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后,员工的结业(毕业)证书及成绩单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调配、选拔以及任免的参考依据;

4.4.4外出考察:为拓展视野、丰富学习经验,公司将组织管理人员、专业人才以及荣获嘉奖的员工外出考察。考察单位为优秀公司或机构。

五、培训方式

5.1 脱产培训:是针对管理中普遍的、有必要让员工理解和掌握的知识、技能、公司理念等而对员工进行的集中脱产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内训、外训及进修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5.2 在岗培训:指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的培养训练,即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岗位技能操作、评价考核业绩、帮助解决问题等途径对员工进行指导。岗前培训、转岗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5.3 师带徒:岗前培训及在岗员工岗位技能提高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六、培训讲师

6.1 经理、主任级别员工及其他有一技之长的员工,是企业培训讲师来源;

6.2 对于受聘的培训讲师,由公司颁发聘书;

6.3聘用外部培训讲师为本企业进行授课的,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认可度、行业知名度、效果美誉度。

七、培训计划

7.1 年度培训计划

7.1.1人力资源部每年十一月份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并于月底上报人力资源部;

7.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并结合员工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及预算。培训计划及预算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按期执行。

7.2月度培训方案

7.2.1每月25日由各部门提报部门内训方案至人力资源部;

7.2.2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并结合各部门内训方案,制定月度培训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学员、讲师和培训费用等;

7.2.3月度培训方案提交至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后的培训方案不得随意更改。

八、培训考核

8.1 各类培训均应对学员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由培训讲师和培训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8.2 考核方式有笔试(开卷、闭卷)、口试、实践操作或其任意组合;

8.3 新员工培训考核内容:

8.3.1培训期间学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及缺席者由人力资源部下发警告通报,责令参训学员整改或补训。逾期不改者,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处罚通报。处罚标准:培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在30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或无故缺席者,以旷工半天处理。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理;

8.3.2新员工需参加全部培训课程,否则不予转正,具体参照《员工招聘与试用管理规定》;如有特殊原因,需填写《不参加培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补训;

8.3.3 培训讲师根据课堂表现和考试成绩等评定员工考核成绩,并登记在《新员工培训档案卡》上;

8.3.4 员工考核不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补考,补考不合格的,按缺课处理;

8.3.5 入职引导人须在新员工到岗二十日内教授完成《新员工在职培训清单》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签核完成提交人力资源部。新员工入职二十天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新员工在岗技能培训调查,要求学员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情况调查》,以此作为新员工在岗学习评估的参考依据。

8.3.6 将《新员工培训档案卡》、《新员工在职培训清单》和《新员工入职培训情况调查》等资料,呈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入职引导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公司高层,作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试用转正的参考。

8.4 员工在职培训考核内容:

8.4.1培训课程要求全部员工参加,不得缺席,否则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填写《不参加培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安全类培训则需总经理批准。员工参训状况以《员工培训记录表》记录为准;

8.4.2部门员工年度、季度参训率需达到一定标准(参照部门经理绩效考核标准),否则扣减部门经理绩效考核评分;

8.4.3各部门负责人需监督并指导员工进行部门级岗位知识技能培训,且每月至少完成2个课时。内训完成情况是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项目之一,作为季度和年度奖金的发放依据;

8.4.4培训课程安排考试的,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考核不合格的需补考直至合格为止。培训成绩优秀者,人力资源部将下发奖励通报;

8.4.5员工参加外训后,需填写《外出培训报告书》并于一个月内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存档。由部门内部及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效果跟踪、评估,作为其调薪、晋升等依据。

8.5 培训纪律要求

8.5.1 培训开始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学员签写《员工培训记录表》;

8.5.2 员工自备签字笔、笔记本等办公用品;

8.5.3 培训开始前,学员关掉手机或调至无声;

8.5.4 上课期间严禁接听电话,如特殊情况,需到培训室外接听,不得影响正常上课;

8.5.5 上课期间严禁私下交谈,得到讲师允许方可讲话;

8.5.6 不得私自离场,如遇特殊情况,须向培训讲师和人力资源部请假;

8.5.7 培训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者,培训讲师有权取消员工本次参训权利。

九、培训费用及协议

9.1 培训由公司根据业务需求进行统一安排。若产生培训费用且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时,要求员工签写《培训费用协议》,约定培训服务期限。

9.2 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系统专业技术工人,如电工、行车工等,参加专业技术或岗位资格培训及考试,约定两年培训服务期限。如在服务期限内,员工离职并取走专业技术或岗位资格证书的,按照培训费用总额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如未取走证书的,则不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9.3 参加除上述培训以外的其它培训,如在培训服务期限内,员工因下列原因离开集团公司的,应按比例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9.3.1 乙方向甲方提出辞职的;

9.3.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9.3.3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9.3.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3.5 培训协议期限及违约扣款标准:

注: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十、培训档案

10.1档案内容:

10.1.1培训计划表、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课件、培训记录表、培训协议等均由培训专员统一

整理并存入公司档案室;

10.1.2培训考核试卷、培训评价表、培训总结、资格证书等均归档入员工个人档案中。 10.2 非经公司授权或其他相关方正当要求,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员工培训档案。

10.3 存入档案室内培训资料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员工培训档案保存期与员工个人档案相同,到期一并销毁;

10.4 员工离职时可从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培训档案卡》,作为工作期间培训经历的证明。 十

一、效力

11.1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规定有抵触的管理办法以本规定为准;

11.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另行公布,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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