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规范

2020-03-03 14:48:0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电水壶总装车间文件 精品水五字[2011]003号 签发人:

员工管理规范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使车间各班组、各工段工作开展更高效,并使各项成本得到有效的监控;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现场管理及物料管理意识;并对员工在实际生产操作过程的各种事项进行规范,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电水壶海外公司外销总装车间。 第三条 规范条例

(一)车间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车间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无任何特殊情况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次作旷工一天处理,同时追究旷工给车间造成的损失(损失费用按实际费用进行计算),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三次者或情节恶劣者立即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车间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类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使用设备前应自主检查设备安全设施是否正常,如处于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当班管理人员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出现,同时严厉制止设备在运转过程中进行设备清洁,对于违章操作的员工,必须停岗接受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并给予违章操作员工罚款100元;

(三)车间员工在中休过程中或在吃饭时,必须关闭暂不使用设备(如风扇、照明电等电源,同时检查水、气是否关闭);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员工与责任管理人员罚款50元/次;

(四)车间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保持所属区域、工作台面和设备的清洁,各周转箱、物料等应按规定摆放整齐,并在下班后对设备进行大清洁,员工必须将废弃物料进行分类,并用相关器具进行盛装,如有不按要求操作者给予每次罚款50元;

(五)各员工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如有异常情况马上停机,通知当班维修或主管处理。各员工不允许私自调机(更改工艺),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设备、夹具等损坏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根据设备损坏程度给予罚款100-200元;如员工有意识的破坏模具或相关设备等公共设施,一经查实,给予罚款1000-3000元,并立即开除,同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责任的权利;

(六)员工应按产品包装规格要求和产品标识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和包装。同时要求同种产品的包装数量必须一致,对不按要求执行的责任员工给予罚款100元,并要求限时完成返工;

(七)各操作工必须提高自身的自检能力,加强自检质量意识,对产品出现变形、刮花、结构残缺或配件装配不到位等外观异常而未发现(或发现未及时纠正的)导致产品流到下工序造成批量返工的,视损失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

(八)各操作工在设备换模或试料等异常时,必须主动清理机台现场,同时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串岗到其岗位聊天或影响正常生产等行为,如有不按要求执行者,给予罚款50元/次;

(九)各操作工负有对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和公平公正监督的义务,对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公平公正有质疑且有事实依据的,有权向车间领导直接投诉。车间领导根据具体情况在翌日回复投诉人;

(十)各操作员工必须按要求佩戴相关防护用品(口罩、耳塞、手套等),女员工在车间必须扎好头发,不得披散头发,如不按要求执行者给予直接责任员工罚款100元,责任管理人员罚款50元;

(十一)各员工不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无故推辞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因特殊事情需暂时离开,需经直接管理人员同意后安排人员顶岗后方可离开,每次离开不得超过15分钟,违者按20-50元/次处罚或班组积分惩治;

(十二)上班时间员工不允许在停产过程窜岗到其它正在工作岗位闲聊或到处乱逛,违者一经发现处以50元/次处罚;

(十三)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提出申请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相关模块主管提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十四)所有职工进入生产现场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衣着类不得直接穿中裤、短裤、背心(无袖类)、超短裙(裙脚在膝盖以上)等奇装异服进入车间生产现场,鞋着类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4cm以上)及不得打赤脚进入车间,违者处罚20-50元每次;

(十五)上班不穿厂服、不戴厂卡、着装不整齐(卷裤脚、钮扣未扣等),穿拖鞋、踩鞋跟或赤脚上班,男员工留长发,染发,烫发,戴耳环,女员工披头散发不戴发夹按20-50元/次处罚;

(十六)所有职工需讲究个人卫生,杜绝不讲究个人卫生,影响车间形象:如擅自使用他人水杯、厂服脏污长期不清洗、衣冠不整、不按规定穿好鞋袜、直接用口接喝公共饮水机水现象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50元处罚或停工学习待岗;

(十七)在工业园内(包括本车间内)严禁相互追逐、嬉戏;中途休时间严禁在休息区大声喧哗、相互吵闹视影响程度给予50-200元/次处罚或调岗;

(十八)工厂所有公共设施严禁恶意破坏或擅自改动或涂鸦,如发现:墙壁、生产线、工作台、设备、模具、厕所乱涂乱写现象,对当事人或区域责任人处以20-50元处罚或停工学习待岗; (十九)员工应自觉提高自身素质意识,提升自我约束力,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车间内非休息区域及通道、生产区严禁进食、听耳机、在通道上边走边吃东西等行为,工厂只允许在中途休息时间到特定的休息区域休息或进食,违者处以50元/次处罚;

(二十)工作时间内,各职能主管、其它管理人员和物流配送人员因工作性质需要可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班长申请,经批准并安排人员顶岗后方可离岗,违者按50元/次处罚;

(二十一)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接待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指手画脚、议论纷纷,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二十二)职工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聊天、听MP

3、嬉戏打闹,吵嘴,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处以每项50元/项处罚;

(二十三)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手镯、戒指、物品,不得留长指甲,违者处以10-20元/次处罚,如因个人未遵守要求导致产品刮花、划伤按直接经济损失赔偿;

(二十四)所有员工必须参加车间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前请假,违者每次给予50元处罚;

(二十五)工业园内严禁溜叉车、攀车尾、驾车追逐、自行车尾架站人、双手离把驾驶、超载、超速驾驶行为,违者按50-200元/次处罚;

(二十六)如发现利用公司制服在社会上滋事或构成犯罪行为,一经查实车间将给予无薪辞退并列入美的集团黑名单永不录用;

(二十七)随意搬弄、开启或损坏消防器材;随意开启、关闭车间内相关控制开关或存放物料阻塞安全通道口;未经允许擅自挪用安全设施给予200元/次处罚;

(二十八)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生产需要使用的辅助化工除外),任何人不得携带车间的腐蚀化工品、易燃易爆品离开车间投于它用,违者一经查实按50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无薪辞退并列入集团黑名单;

(二十九)工厂内工程施工区域除工厂经理、车间负责人、工程负责人、现场管理、安全员及受邀技术参考人员可进入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违规进入工地导致施工材料丢失、设备受损或其它违规行为处以违规者100-500元处罚/次并追加工地丢失物品经济赔偿;因未经同意进入工地导致伤害事故者责任自负;

(三十)严厉禁止行为:

1、严厉禁止在车间范围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及聚众赌博,一经发现给予罚款300-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立即开除或报警处理;

2、严厉禁止在非吸烟场所吸烟,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1000元罚款;

3、严厉禁止在公司范围内散布谣言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严厉禁止拉帮结派等恶劣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罚款300-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立即开除或报警处理;

4、严厉禁止偷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罚款300-500元,并扭送公安机关;

5、严厉禁止在上班时间内睡觉,操作员工如有类似情节给予100-200元处罚,管辅人员如有类似情节给予300-500元处罚,无论生产员工或管辅人员如有上述情况,情节严重者给予罚款500元处理;

6、严厉禁止上班时间吃槟榔或者其它食品,一经发现给予员工罚款100元/次,管理人员罚款200元/次;

7、严厉禁止酒后上班,上班前3小时内不得饮酒,不按要求执行的责任员工给予罚款200元,不按要求执行的管理人员给予罚款300元/次,饮酒后的员工不得给予工作安排,对于违反规定的责任管理人员罚款300元;

8、严厉禁止拉未经入库的产品上线生产,对于违反操作责任及管理责任人罚款300元/次;

9、严厉禁止未经报废审批直接将不良品周转到公司物料报废池,一经发现,给予责任员工罚款500元,并要求限期内完成报废品的清理;

10、严厉禁止未经审批流程直接到仓库及料房拿料或发料;一经发现,给予违章操作者及仓管员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理,并追究相关直接管理责任人责任。

第四条 生产管理规范

(一)车间各班组必须严格按每日排产计划执行生产,并结合车间设备及班组人员等状况,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对未能完成生产任务的直接管理责任人罚款100元/次,连续出现三次一个月内累计出现四次未能完成生产任务的直接责任人,给予罚款200元,并调岗处理或停岗停薪培训,培训合格后再做工作安排;

(二)员工需根据车间经营实际情况正常上班及适当的加班,生产组织职能模块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提出加班或休息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后,生产职能模块适当调整生产班组加班及休息,班组不得私自安排,违者追究班长200元/次处罚;

(三)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四)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违者视情节轻重处50-200元每次处罚;

(五)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给予罚款200元/次,如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六)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工厂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放回指定的区域或交还工厂辅料管理员处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七)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义务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管理负责人负责;

(八)生产班长、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无故缺勤或工作中擅自离岗干、睡觉等处以500元/次处罚;

(九)工厂职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及其它工作;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部门领导或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人员调配的管理,对不执行工作者将以不服从管理论处,追究其阻碍工作开展责任处以100-200元处罚;

(十)车间职工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外来学习人员及新员工只允许做辅助工作,不允许安排正式生产操作岗位,违者对相应班长处以100-200元/次处罚;

(十一)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模块主管的责任;

(十二)各班组必须如实填报日常管理报表(生产日报表、设备模具检点表、员工考勤表、生产异常整改表、设备模具维修申请表等日常使用表格),并对所报数据承担管理责任,如报表与实际差异较大,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次;

(十三)因过程管理不当,造成材料及辅料超领的,需要返修或者报废的,必须办理正常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下一工作,如不按要求执行的,给予直接责任罚款200-500元,连续出现两次并月度累计出现3次的,给予责任人停职停薪培训,培训合格后再重新安排工作。给工厂造成重大损失责任人,给予立即辞退,并追究相关损失费用;

(十四)生产过程中,无论接到生产、工艺、品质、现场等整改通知书,责任班组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合格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十五)所有的产品必须经过首样确认后方可生产,未经确认后而生产的产品无法返工使用或者报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以实际的损失成本计算);

(十六)车间各班组负有日常设备、模具、工装夹具等设备的保养维护保管义务,并对日常的模具、设备、工装夹具等承担自主维修的职责,对未能维修的设备、模具,必须及时通知设备、模具管理人员进行抢修,设备、模具管理人员在接到维修通知必须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对因设备、模具等日常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设备、模具管理人员在接到维修通知未及时到现场处理造成员工待工或者造成更大损失的,给予设备、模具维修责任人罚款100-200元/次;

(十七)由于物料跟踪不到位或者物料未按时到达造成车间工段停产10分钟以上的,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100-300元/次;

(十八)车间各班组负有对外来人员或者不符合进出车间人员的管理义务,任何人有权请出不符合进入车间的任何人(公司高层临时检查车间除外),如在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进入车间的人员,将对责任区域或者班组进行罚款200-500元,相关费用在责任区域或者班组工资内进行体现。 第五条 文明办公管理

(一)管理及辅助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违者每次给予20—50元处罚;

(二)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车间管理人员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违者每次给予100--200元处罚;

(三)管理人员及辅助人员应必须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会议培训,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违者每次给予100元处罚;

(四)配备办公设备资源人员及借用人员需严格遵守节约资源传统,电脑显示器设置黑屏或自动关闭监视器设置,下班前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及办公室环境辅助设施,打印文件时需设置少页数打印,非正规文件在有二次纸条件下须适用二次纸打印,同样内容在10页以上的须使用复印操作,以上违者处以每项20-100元/次处罚;

(五)管理人员需根据工厂管理需要制定并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未按时提交者处50元/次处罚,滞后2天提交者处100元/次处罚,滞后3天未提交者以未执行工作论处罚款300元/次;

(六)各职工应积极参与车间管理并提出改善意见,视其适用性、建设性、重要性并采纳实施的工厂根据产生效益的10%给予奖励;

(七)所有管理人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秘密,不得下载与转载公司及车间相关经营、研发、技术等相关受控文件,一经发现立即没收相关设备并处罚200元/次,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或交公司处理;

(八)所有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员工提出的问题,并及时落实,在3个工作日内需直接回复员工,对于员工反馈的问题未及时处理造成更大损失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或者管理责任罚款100-500元。

第六条 奖励管理办法

(一)员工或者班组在执行上级安排工作中表现突出,连续将上级下达的工作做得更好、更快、更有效的,车间给予个人奖励50-100元/次奖励,给予班组奖励100-200元/次;

(二)在保证产量/质量情况下经常主动跟班长提出意愿帮助其它工位完成任务并出色完成的或积极配合班组长完成工作、非正常工作时间主动完成工作的,班长可根据实际产生价值衡量上报车间,车间给予敬业互助员工50-100元/次奖励并全工厂通报表扬,并备案享受公司员工评优待遇;

(三)车间不允许非本车间人员单独在车间内对相关工序或产品拍照或录摄,各职工发现并积极阻止及时举报盗取工业机密外来人员,配合车间截获窃取图像或录像的,车间根据表现给予100-300元/次奖励;

(四)为车间的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提出改善建议并组织资源完成实施,论证效果达到杜绝的,车间给予每项改善奖励200元并上报公司申请嘉奖;

(五)如实举报管理人员处事不公或发现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及时举报者,经核实有此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300-1000元/次;

六、由于个人先进行为或做好事受到车间以上层面表彰的,车间给予100-500元不等奖励;

(七)为车间环境建设作义务劳动,积极主动参加公益活动或车间以上层面组织举办的活动,或乐于助人受到外界致信或致电表彰的,或拾金不昧者车间给予100-500元不等奖励;

(八)向车间文化宣传栏踊跃投稿被录用,车间给予每篇100元稿费奖励,或投稿到公司、集团等刊物并被录用,车间给予300元奖励或按录用部门给予同样金额奖励;

(九)举报故意浪费公司资源的行为并提出合理化改善、降成本方案被采纳及实施达到预期效果的车间给予100-500元/次不等奖励;

(十)提出工装改善合理化建议实施后使效率提高、成本降低的车间给予100-200元/次不等奖励; (十一)个人在创新活动中,受公司或事业部等通报表扬车间另外追加200元/次奖励;

(十二)车间、工厂或公司举行的标、口号、LOGO或文艺作品等征集活动被采纳车间给予每份100-200元不等奖励;

(十三)连续三个月被工厂评为优秀员工或者优秀班组的,车间给予优秀员工追加50-100元的奖励,给予优秀班组追加奖励200-300元的奖励;

(十四)拾金不昧,在公司任何范围内,在拾到相关失物并能够主动积极寻找失主,将实物完全归还失主,经确认后,车间给予拾金不昧员工奖励50-100元。

第七条 其它

一、管理办法由电水壶海外公司总装车间负责制定和修改及最终解释;

二、本管理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正式执行。原总装车间内部管理制度作废。

电水壶海外公司

外销总装车间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发:顺德五金工厂 呈:顺德五金工厂 厂长 拟稿人:顺德五金工厂五金车间 何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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