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业

2020-03-04 00:10: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1.深圳市作为特区开发仅仅三十余载,就已经到了没有开发的程度。过去十多年,深圳平均每年建设用地规模均超过30KM^2,可建设用地快速减少,特区外的土地无序利用问题则更为严重,工业用地占到整个建筑用地的40%以上,高于国家规定的上限。(1)请从环境承载力的角度出发,试着提出深圳市解决土地用地利用现状问题的对策。(2)对承载力的认识

有研究表明,人口生产的膨胀、物质生产的低效和环境生产的猥琐,以及由此造成的三种系统之间支撑与制约机制的破坏,是导致中国北方荒漠化不断扩展的更本原因。这是应用三种生产理论对中国北方荒漠化地区的人地系统进行的解析。(1)你是否同意这种分析?请查阅更多资料并举例说明三种生产理论还可以应用到环境管理中的那些问题?(2)绘图说明三种生产理论的基本内容。承载力是从工程地质领域里转借过来的概念,其本意是指地基的强度对建筑物负重的能力,现已演变为对发展的限制程度进行描述的最常用概念之一。生态学最早将此概念转引到本学科领域内。

1921年,帕克和伯吉斯就在人类生态学杂志上,提出了生态承载力的概念,即“某一特定环境条件下(主要指生存空间、营养物质、阳光等生态因子的组合),某种个体存在数量的最高极限”。如今,随着承载力概念的广泛应用,在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延伸,产生了大量名称不同的各种各样的承载力。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虽然承载力发展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但其适用性、直观性、形象性使之始终在国内外不同领域被广泛应用。[1-2]

对于某一区域的生态承载力概念,是某一时期某一地域某一特定的生态系统,在确保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良}生循环发展的条件下,可持续承载的人口数量、经济强度及社会总量的能力。

——未建用地和低效用地:基本生态控制线外,我市尚有26km2已批未建地。2009-2020年,全面改造存量建设用地规模60km2,相当于新增建设用地约30km2。

——地下空间的利用: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浅层可提供4.1亿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次浅层可提供9.1亿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填海造陆:根据2009年8月《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报告》,如果根据1952km2的陆域范围为标准来计算,至2015年,深圳市填海造陆面积为52km2。

开源节流保发展空间

昨天的专题议政中,委员们纷纷为保障深圳发展空间出谋划策。他们建议我市要在土地利用的数量上开源节流挖潜。“开源”:向地上、地下和海上要空间。“节流”:控制建设用地增长,提升内部利用效率。“挖潜”:加强土地整备、储备、城市更新,以完善土地交易二级市场交易规则,探索拆迁补偿权益书制度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委员们更建议探索创立土地资产资本价值实现的金融平台,研究我市成立土地银行的可行性与基本模式选择等,为释放存量土地资源提供平台。

深圳所不能承载的„„

1、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1.82亿m3,人均水资源量约为156m3。按国际500m3/人的水紧缺指标对比,深圳为严重缺水城市。

2、我市陆域面积为1991平方公里,未来陆域地表生态控制线外新增建设用地极限潜力约142平方公里,如果以往年平均速度消耗,在10年内即可消耗殆尽。

3、2008年深圳生态环境处在第3级,属于中等质量水平;可持续承载度为0.38,属于“橙色”警戒状态,即高度超载,处于不可持续发展的轨迹上。

4、2008年全市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到13万吨,是环境容量的8.7倍;二氧化硫的环境容量为4.87万吨而实际二氧化硫排放4.03万吨,基本达到饱和。

5、2008年我市实际管理和服务的人口总量达1296.3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341人,全国排名第一。

6、按照深圳目前人口增长速度,到2030年总人口达到5567万人。

7、过去5年,深圳市机动车总量增加了60万辆,同期道路平均车速下降了35%。

8、在2008年进行的深圳市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中,16个入海排污口中有10个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标率达62.5%。

9、深圳市1998-2008年的海洋生态赤字总体上呈上升趋势,1998年全市的海洋生态赤字相当于17个深圳海域,2008年扩大至37个深圳海域,即需要增至37个现有海域的面积方能满足深圳的海洋生态需求。

你是否意识到:我们正面临严重的土地危机!

深圳是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建制的城市,土地全部国有。在土地资源日趋紧缺、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土地资源总量不足已经成为限制和阻碍深圳市经济社会进一步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因素之一。 建设用地增长过快

你知道吗?由于建设用地增长过快,未来全市剩余新增可建设用地潜力仅约213平方公里。如果不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模式,建设用地仍按2000-2006年每年平均增加35平方公里的速度发展,六年左右全市可建设用地资源将被耗尽,深圳市将无地可供。

工业用地比例过高,工业用地效益相对偏低

2005年深圳市工业用地数量为2625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7.97%,该比例远高于全国23%的平均水平,更高出临近的香港(9.27%)数倍,工业用地比例显然偏高。数据统计表明,深圳市2005年的工业用地效益为9.46亿元/平方公里,低于上海和广州,更与2004年香港31亿元/平方公里、与东京及新加坡相去甚远,与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的目标差距还很大。 超规划、突破计划用地较多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已达到93869公顷,扣除水利设施用地后为87873公顷,已超出96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建设用地控制指标(62201公顷)达25672公顷。据粗略统计,截至2006年深圳全市不符合规划用地数量约为290平方公里,约占建设用地总量的1/3。 特区内外土地利用二元化特征显著

深圳市特区内外发展水平差距显著,形成了落差较大的二元结构。在用地效益方面,2005年单位面积建设用地GDP特区内为12.64亿元/平方公里,特区外仅达到特区内的23.34%。

三大战略——期待破解深圳土地困局

在综合考虑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内在要求,结合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的长远定位的基础上,我们从规模、效益和结构等角度,提出空间拓展、循环集约和生态和谐三大战略,期待破解深圳土地利用困局。 空间拓展战略

我们要积极探索各种可拓展空间,破解土地资源的“难以为继”,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陆域空间拓展。保证生态环境和水利安全的条件下,规划期内依法适量审慎填海。

二是地下空间拓展。通过地下公共空间系统、交通系统、市政系统和人防系统等统一规划建设,拓展城市建设发展空间,构建功能齐全、安全方便、环境优美的地下空间利用体系。

三是异地空间拓展。加强土地利用的区域合作,寻求周边城市在生态用地、耕地保护方面的支持,

引导生产、生活、生态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 循环集约战略

我们要积极推动土地资源循环利用,不断强化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更新资源观,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一是强化土地资源的可更新属性,健全“储备-供应-使用-收回-储备”的土地管理流程,完善土地资源循环利用机制。

二是推动土地管理的重点从新增供地管理为主向存量用地管理为主转变,按照产业发展和功能完善的要求,改革土地出让年限,缩短土地流通周期,建立有效的土地利用流转机制。

三是强化用地的批后监管评价,充分应用经济、行政、技术等杠杠调节手段,形成低效用地的退出机制。

四是加快旧城中村、旧商业区、旧工业区、旧社区等“四旧”城市用地的更新改造,完善城市更新改造用地管理机制。 生态和谐战略

我们要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用地格局,维护社会公平。

一是严格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

二是协调特区内外发展,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优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用地的区域配置,提高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不断提高民生福利水平。

三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护人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在执行土地征用、城中村改造、生态清退等过程中,循序渐进,依法、合理补偿。

四是储备预留远景用地,以满足未来重大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确保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和代际公平。

关注民生——规划未来发展空间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们深圳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用地效益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同等水平,建设用地的外延扩张基本结束,建设用地基本实现零增长;优质耕地保持在2000公顷左右;深圳与香港进一步融合,逐渐一体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加协调;我们的土地利用更加关注民生福利,关注健康、安全、便利、效率、环境、伦理、景观、美学等公共利益元素。 建设用地规划目标

新增建设用地方面:规划期内建设用地规模由93869公顷增加到10300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净增加9131公顷。

存量建设用地方面:存量建设用地中有11195公顷政府征用推平发展用地,482公顷空闲宅基地,规划期内优先安排利用。规划期间全面改造存量建设用地规模6000公顷,相当于新增建设用地3000公顷。至2020年,全市循环利用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公顷。 耕地保护规划目标

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4321公顷(市内3654公顷,市外6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00公顷。 生态用地规划目标

至2020年:生态用地面积达到105000公顷以上,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3.77%;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1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0%,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5%以上。 土地集约利用规划目标

至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产出率≥10亿元/平方公里,全市万元GDP建设用地年均下降10%;至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产出率≥20亿元/平方公里,全市万元GDP建设用地年均下降7%。 提高民生福利目标 居住用地供应方面:

至规划期末,居住用地达到22000公顷,增加居住用地面积约3000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0%左右。按规划的1100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建筑面积将达到33.6平方米/人;考虑流动人口要求,至2020年流动人口按照500万计算,人均居住面积也将超过20平方米。 交通运输用地供应方面:

规划2006~2010年,安排新增交通用地1400公顷;规划2011~2020年,安排新增交通用地1248公顷。 水利设施用地供应方面:

规划2006~2010年,安排新增水利设施用地1774公顷;规划2011~2020年,安排新增水利设施用地1185公顷。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供应方面:

优先保障全市供电、供气、排污、通信、森林公园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大力提高特区外市政公共设施用地比重。重点促进大型骨干电厂、城市输变电系统、天然气利用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保障能源供给。 教育、卫生等用地供应方面:

至规划期末新增教育科研用地约1100公顷,卫生用地500公顷,文化娱乐用地300公顷,体育用地500公顷,社会福利用地50公顷,合计2450公顷。

六大创新——开创土地利用新格局

深圳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如今我们的社会经济发展面临全面转型,土地资源面临紧约束,要赢得未来,我们只能在用地发展理念、区域合作、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寻求创新,开创土地利用新格局。 建设用地0增长——创新我们用地的理念

深圳经历了二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已经实现高度城市化,人均GDP突破一万美元。当前,深圳市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模式面临全面转型,加上行政边界的刚性约束,必须在有限的空间里谋求内涵式的持续发展,由供地型规划向存量挖潜型规划转变。

建设用地零增长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的过程,它是一个规划远景的导向,本规划的远景时间为2030年。

新增建设用地与生态清退增减相抵,是实现建设用地总规模“零增长”的途径之一。

根据本规划,生态控制线内的部分建设用地在规划期间要进行清退,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生态控制线内的全部建设用地(除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外)都要逐步实施生态清退。

中心城区与外围城区,“零增长”的要求有所不同。

对于中心城市,要求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规模低于生态清退、生态优化的规模,在规划期(2020年)内实现建设用地“零增长”甚至“负增长”;对于外围区域,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数量逐年减少,至规划远景期(2030年)实现“零增长”。

建设用地零增长理念,突破了经济发展对土地空间的绝对依赖性。

“零增长”状态下,将通过建设用地二次开发、产业升级等手段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提升土地经济效益,而非单纯依靠土地资源的空间扩张来实现经济的发展。

飞地经济——开拓我们的新领地

由于行政边界的刚性约束,深圳土地利用拓展空间非常有限。为了进一步推进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破解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紧约束及土地利用供需矛盾,本轮规划创造性地提出了土地利用的异地替代及区域合作战略。

发展总部经济,建设异地产业园区,推进产业升级转型

深圳的总部经济已经开始对外具有相当规模的投资与区域合作,当前,我市正计划启动越南中国(深圳)经济贸易合作区,襄樊(深圳)工业园区、汕尾(深圳)工业园区等建设,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新模式。 珠三角地区基础设施、物流用地、仓储用地的共享

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紧密联系和合作,实现基础设施、物流用地、仓储用地的共享,是区域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区域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加强深港合作,探索港深边界土地共同开发利用模式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形势下,港深经济合作是两地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强调了土地区域合作,尤其是港深边界土地的合作开发与利用。

与周边城市实现生态用地共享,共建生态文明都市圈

为解决生态用地承载力的瓶颈,深圳将市界外的生态用地与辖区内的生态用地贯通,发挥最大的生态功效,通过财政转移等形式,参与周边城市生态用地的保护,分享生态用地的成果,共建生态文明都市圈。

节约集约——创新我们用地的模式

我市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十分紧张,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我市在紧约束条件下求发展的必然选择,具有极端重要的战略意义与现实意义。对深圳市来说,要充分利用“特区”这块金字招牌,继续敢为人先,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在节约集约用地上走在全国前列,努力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示范市。 进一步扩大土地市场化配置的范围

深圳是全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发源地,全国的土地市场化配置开始在深圳起步,在本轮规划中进一步加大市场化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住宅、商业、办公、产业等经营性用地全部实现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包括文、教、卫、体、行政办公、道路等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的有偿出让工作,实现除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用地以外,全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目标,切实做到“一个龙头放水”。 创新产业用地利用模式

尝试实行土地年租制,探索工业用地招标、挂牌出让中实行菜单制的可能性,如面积、年期的弹性选择,并研究需求多样化条件下出让底价制定规则。开拓有深圳特色的工业房地产之路,变工业用地招商引资为工业物业招商引资,推行标准厂房的建设和租赁,针对不同工业用地效益制定不同的租赁标准和租赁政策,以此加强产业集聚效应,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立土地循环利用模式

要建立起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机制、土地收益调节金政策、闲置土地回收制度等行政、市场手段有机结合的土地循环利用模式,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管理新增建设用地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严格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供应新增建设用地,凡是没有纳入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一律不得供地。依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限制和禁止供地目录等土地利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提高土地供应门槛。进一步扩大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范围,除政府财政投资的项目外,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加大建设用地审批后的监管力度。 请注意以下用地项目不予供地

● 大量毁损土地或以土壤为生产原料的建设项目;

● 在各类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小于规定最小投资额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可通过建设标准厂房解决经营场所;

● 严重浪费资源、平均能耗以上、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 耕地占补平衡不落实的项目用地;

● 未在开发区(园区)内选址的非重大、非特殊产业项目用地; ● 其它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项目。

循环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至2020年,全市循环利用到期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公顷,其中循环利用工业到期用地面积不少于250公顷。

●存量建设用地中有11195公顷政府征用推平发展用地,482公顷空闲宅基地,规划期内优先安排利用。

●通过城中村二次开发利用,2007~2010年,提供不少于200公顷的建设用地供应量;2011~2020年,提供不少于500公顷的建设用地供应量。

●通过旧工业区二次开发利用,2007~2010年,提供不少于400公顷的建设用地供应量;2011~2020年,提供不少于1600公顷的建设用地供应量。

●通过旧商业区和旧社区二次开发利用,2007~2010年,提供不少于100公顷的建设用地供应量;2011~2020年,提供不少于200公顷的建设用地供应量。

耕地保护——我们共同的使命

虽然深圳市是一个没有农村建制,高度城市化的城市,但是耕地保护有着非常重大和特殊的意义。 耕地保护

本轮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4321公顷(市内3654公顷,市外易地补充667公顷),用于全市“菜篮子”工程的蔬菜生产基地生产面积稳定在2000公顷(约3万亩)左右。 ● 在确保耕地肥力、灌溉条件、耕作层等生产条件不被破坏的前提下,选择其他具有更高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土地利用类型,如湿地、灌木、观赏林等。

● 大力发展都市农业与观光休闲农业,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农业和农业科研示范基地,实现社会、经济、生态复合效益。

● 耕地布局与城市生态优化紧密结合,将耕地作为重要的生态结点与生态走廊 ● 探索和逐步建立区级财政支付转移、耕地使用权入市(耕地市场化配置)、耕地保护责任制等耕地保护配套机制。 基本农田保护

我市基本农田保护用地连片分布,绝大部分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范围大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充分体现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刚性和空间布局的弹性。至2020年的本轮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刚性保护面积为2000公顷(3万亩)。 园地保护

园地主要分布在西丽、桃源、石岩、光明、松岗、观澜、南澳、坪山等地。至2020年,园地保护面积为226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8%。其中,重点保护荔枝、龙眼等优质水果生产基地10000公顷。 林地保护

林地主要分布在盐田区、龙岗区南部、罗湖区东部、宝安区中部。至2020年,林地保护面积为579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68%。其中,重点保护永久性花卉基地760公顷,以及生态公益林50000公顷以上。 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保护

至2020年,牧草地保护面积为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其他农用地保护面积为47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2%。其中,重点保护水产养殖基地2000公顷,保护市域内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700公顷保障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 农用地整理

以优化生态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农用地生产力为主要目标,大力推进低产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利用率不高的其它农用地的整理。农用地整理潜力区主要分布在龙岗区(南澳、坑梓、葵涌、坪地、龙岗等街道),宝安区的西乡街道、光明新区。规划期间,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约1492公顷。

多渠道拓展土地空间

开发地下空间

再造一个新深圳

随着深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发展与土地资源短缺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将是深圳市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城市功能的重要手段。

深圳市拟在近期利用地下10米以上的浅层,远期拓展地下10~30米的次浅层,建立起依托地铁网络、以城市公共中心为枢纽的地下空间体系。

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应重点开发城市公共活动聚集、开发强度高,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所确定的主要站点和城市中心等地区;对城市中地质水文条件差、地下空间资源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地区应审慎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对于城市生态控制区、水域等区域的地下空间应严格储备,禁止安排开发。

地下空间利用布局

平面布局:以轨道网络为骨干线路,以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和轨道交通站点为发展源,以人行通道为纽带,以城市重点功能区的综合开发和改造为重点,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在各级中心与轨道沿线集合发展的地下空间平面布局结构。

竖向布局:浅层空间位于地面至地下10米以上,主要安排商业服务、公共步行通道、交通集散、停车、人防等功能,在城市道路下的浅层空间可安排市政管线、综合管廊、轨道、人行道等功能。次浅层空间位于地下10至80米之间,主要安排停车、交通集散、人防等设施,在城市道路下的次浅层空间可安排轨道、地下道路、地下物流等功能。

审慎填海造地

缓解用地压力

在城市建设用地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填海工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深圳城市建设的迅速扩张与可建设用地不足的矛盾,成为深圳城市扩张的重要途径,以满足沿岸港口、工业和城市建设。目前深圳市已划定围海造地功能区16个,包括沙井、宝安、机场、前海、新安、妈湾北、妈湾南、妈湾中、大铲湾、大铲电厂、孖洲港区、后海、盐田东、盐田中、盐田圩镇、盐田西等填海区。依据深圳相关组团规划,所有已列入深圳市各类城市建设的待填海区尚有62.40平方公里(其中2010年前计划完成34.65平方公里)。

虽然深圳的海洋生态环境将会随着填海工程的推进而遭受重创,但客观地讲,作为深圳城市扩张的重要途径,填海工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深圳城市建设的迅速扩张与可建设用地不足的矛盾。这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一种无奈。在实施围海造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及《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规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综合考虑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生产力发展布局与海域自身价值,正确处理好围海造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确保人与自然和社会的和谐统一。

生态用地——深圳人的一张“大存单”

为减轻土地利用的环境影响,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入了生态用地理念,从综合土地生态承载力角度,提出至2020年,全市生态用地面积达到105000公顷以上,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3.77%。

基本生态控制线——我们的生命线

深圳于2005年在全国首次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并实施市政府《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将生态控制区域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为97405公顷,约占全市土地面积的50%,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 一级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集中成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及郊野公园;

● 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以及特区内海拔超过50米、特区外海拔超过80米的高地; ● 主干河流、水库及湿地;

● 维护生态及城市结构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 建设用地生态清退

根据不同类型用地的环境影响及相关环境保护条例,在满足一定经济建设需求和考虑现实清退难度的基础上,确定本规划期内的生态清退目标共计3919公顷,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 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所有建设用地,共354公顷。 ● 一级水源保护区外、生态控制线内采矿地1897公顷。

● 一级水源保护区外、生态控制线内政府推平发展用地1668公顷。

为完善生态用地管理,避免线内外生态格局二元化等问题,在实施基本生态控制线管制及清退之外,还要加强线外的生态用地保护。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有选择性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的林地和园地斑块,规划期内确保70%的林地斑块和50%的园地斑块作为重要生态价值保护点。 生态功能占补平衡

为保障土地利用过程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三赢,通过科学优化生态用地结构,合理调整生态用地布局,在生态资源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人工维育提高被保留的生态用地的生态服务功能,或对确需占用的生态用地实施功能异地置换,变生态用地的数量占补平衡为生态功能占补平衡,提高深圳市土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 通过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使得2020年深圳市土地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可提高20%、单位面积土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可提高35%。 分区管制和实施保障

分区管制

因地制宜

我们将深圳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区划为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三个分区。 禁止建设区

深圳市禁止建设区主要指划定的陆域严格控制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两部分,总面积17303公顷,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8.86%。 允许建设区

深圳市允许建设区总面积104500公顷,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53.51%,主要包括规划建设用地和建设备用地两部分。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指允许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区域,总面积73481公顷,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37.63%,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预留储备区和生态优化区三部分。 完善机制——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为了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我们需要建立市级土地总规、外围区土地总规和专项规划的规划体系。同时我们还需要相关的财政配套、技术支撑和人员保障等政策支持。 财政配套政策

建立促进旧城、旧村与旧工业区改造的财政支持体系。研究制定促进工业转移与淘汰升级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居住保障基金制度,扩大城市居住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专项基金制度,确保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保护基金制度,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技术支撑措施

加快“金土工程”建设。建立基于“3S”技术和网格化管理模式的精细化土地管理体系,实现对土地的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管理。研究适宜深圳实际的高度城市化背景下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与技术,大力发展土地调查与评价技术,研究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措施和技术,建立土地利用预警系统,研究三维地籍管理技术、土地生态服务功能监测技术等。 人员机构保障措施

在土地主管部门专门设立负责土地规划编制、修改,计划编制和实施,项目用地踏勘论证,建设用地报批以及土地开发整理等事务性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或法定机构,以提高土地调控和规划实施的技术支撑能力。

齐心参与

共创未来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编制始终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经历了“组织准备、前期工作、方案拟定、协调论证和修改完善”五个阶段。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广泛地听取了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各区政府、发改局、规划局、贸工局等部门的意见;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和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充分重视公众参与,通过视频宣传、网络媒介、规划公示以及问卷调查等方式保证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将整理、提炼后的公众意见进一步吸纳到修编工作,以加大公众对本次土地总规的全过程参与力度。

目前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已经完成,正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众展示和咨询,我们期待每一位热爱深圳的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建议,贡献智慧。您的宝贵意见将对大纲成果完善以及今后深圳土地利用和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欢迎以下方式参与或提交关于深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意见和建议:

1、网络提交:www.daodoc.com

3、民意倾听热线:0755-89800016(周一到周五9:00 -18:00)

4、邮

寄:深圳市新闻路69号西座4楼411室规划组

邮编:518034

5、公示现场提交:

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楼大厅;

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一楼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福田区新闻路69号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一楼大厅

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一楼大厅

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一楼大厅

光明新区光明大街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光明分局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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