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实施方案

2020-03-02 05:13: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创建“平安宗教场所”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

宗教场所作为信教公民活动的公共场所,公众聚集程度高,服务人群特殊。近几年来,一些宗教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失窃等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加强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十分重要。为了确保我市“全面持续腾飞”目标的实现,促进四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按照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平安如皋创建系列活动意见》的通知要求,市民宗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平安宗教场所”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创建“平安宗教场所”活动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持续腾飞”的奋斗目标,立足于四个文明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平安如皋”、创建全省最安全地区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强化宗教场所内部安全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宗教场所内部保卫的职能作用,实行警民共建,整体联动,构筑宗教场所治安防控体系,有效保障信教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为信教群众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美的活动环境,为建设“平安如皋”做出应有的贡献。 创建“平安宗教场所”的总体目标是:力争通过努力,有90%

的宗教场所获得“平安宗教场所”的称号,全面构建警民共建、整体联动的宗教场所治安管理机制和治安防控网络,宗教活动秩序井然,宗教场所环境优越,宗教场所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二、“平安宗教场所”标准

(一)共性标准

1、创建“平安宗教场所”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建立创安组织。创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宗教场所法定代表人是创安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创安工作资料台帐,定期组织创安活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不断加大创建工作的人、财、物投入。

2、建立健全宗教场所安全宣传教育管理机制。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显著增强,每季度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不少于一次,宗教场内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及违法犯罪行为。对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措施落实。

3、建立健全宗教场所安全静态控制和动态巡防机制。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加大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的投入,强化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控;建立宗教场所治安形势定期分析报告的预警机制。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内部政治稳定,治安形势平稳,不发生政治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一般案件发生率保持低水平。

4、建立健全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宗教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重点强化对关键部位和岗位的安全防控,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宗教场所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完善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5、强化宗教场所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消防设施、压力容器、配电设施、易燃易爆物品、活动用房安全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规章制度健全落实。

6、建立责任明晰的安全奖惩机制。结合宗教场所岗位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强化安全检查和督查,落实相应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二)分类标准

各宗教场所在按照上述标准创建的同时,应根据各宗教具体情况,还要分别达到以下标准:

1、佛道教寺院:建立警民共建机制,协助辖区公安派出所积极组织开展日常治安防控工作,及时收集社会动态信息,调处有关纠纷和事件,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建立专(兼)职保安队伍;治安防控措施落实,财务收费、文物保护、火源、电线路等要害部位防护设施到位,配置自动报警系统;积极创造条件,在人群集聚部位、易发案部位配置监控系统。无违法违规现象,无邪教及境外渗透事件发生。

2、佛道教活动处所:要建立警民共建机制,积极配合辖区

民警研究治安防范工作,及时调处有关纠纷和事件;建立治保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值班人员全天在位;重点要害部位“三防”措施落实到位、符合标准。无违法违规现象,无邪教及境外宗教渗透发生。

3、基督教场所:建立警民共建机制,积极配合辖区民警厂家治安防范工作,及时调处有关纠纷和事件;建立治安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重点部位“三防措施”落实到位、符合标准。严防邪教和境外宗教渗透。

三、验收命名表彰

“平安宗教场所”验收命名表彰工作每年一次,与年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同时进行。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宗局联合组织验收命名。凡验收合格单位由验收机构授予“平安宗教场所”称号,并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四、创建要求

1、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宗教场所”活动的组织领导。创建“平安宗教场所”,既是落实建设“平安如皋”的重要举措,又是宗教工作的客观需要,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宗局等部门参加的创建“平安宗教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平安宗教场所”工作计划、实施、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把创建“平安宗教场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

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充分形成争先创优保平安的良好工作氛围。

2、密切部门协作,凝聚创建合力。在创建活动中,各宗教团体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又要相互配合支持。市民宗局、各镇要多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特别是要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加强联系、沟通,形成警民共建机制,开展群防群控;各宗教场所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计划部署,掌握创建工作进展,及时提出阶段性的工作措施。

3、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措施落实。各宗教场所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分解细化工作步骤与措施,把易发案、易发生安全事故部位的防范作为创建的重点,加大经费投入,有效改善宗教场所内部防控设施条件,大力推广运用先进的高科技防范措施,强化要害部位的物防设施建设,加强人防措施的落实,真正达到“平安宗教场所”的要求。

4、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各宗教场所要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制度。要针对宗教工作的实际,着力在强化治安防控、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工作责任等方面下功夫。要及时发现并报告重大事件和苗头性、动态性信息,提高对宗教场所安全工作的预警能力。要将创建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确保工作实效。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奖励;对措施不力和工作被动而发生重大事件、案件、事故等造成严重后

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职能部门对创建验收命名工作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不凑数字,不搞形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如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一○年二月

宗教活动场所方案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

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的具体标准

武岗镇评选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情况汇报

宗教活动场所行政管理规定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论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

《关于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实施方案.doc》
关于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实施方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