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指挥行为界定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020-03-03 12:25: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违章指挥行为界定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深入推进反“三违”工作,加大对违章指挥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一、违章指挥行为的界定

违章指挥,是指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和现场生产指挥人员,安排指挥职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或在隐患未排除的条件下命令职工冒险进行作业。

二、违章指挥行为的责任追究

(一)违章指挥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依照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违章指挥造成死亡事故;

2.违章指挥他人触犯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3.违章指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二)违章指挥造成重伤事故、重大非死亡事故的,以及有下列违章指挥行为之一的,给予撤职处理。

1.无规程、措施或规程、措施未贯彻安排施工;

2.作业地点挂停止作业牌后,隐患未整改安排生产; 3.不采取措施指挥他人进入盲巷; 4.安排人员涂改、移动防突标志;

5.转载机运行时,在未封闭段不采取措施安排进行挑、改棚作业; 6.规程、措施未经分管副总及以上领导组织会审安排传签; 7.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瓦斯出现异常或瓦斯传感器报警时,安排挪移探头、断线、上传中断、修改传感器定义,或故意删除、修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数据;

9.突出危险区域未进行消突效果评价或消突效果评价不合格而安排进行采掘作业;

10.施工现场风流中出现CO浓度大于24PPm且有自燃发火预兆,未采取措施安排生产;

11.实施探放水后未经放水效果评价或效果评价不合格安排生产;

12.采掘工作面遇到未预报的特殊异常带没有时汇报或过特殊异常带期间未按照专项措施规定,安排生产;

13.立井提升系统或斜巷运人系统出现故障报警,安排带故障运行;

14.斜巷提升(无极绳绞车除外)阻车器、挡车栏、信号不全或失效,安排运行;

15.无计划安排井下电气拆、接火;安排超载起吊作业;

16.不顾施工现场客观条件,安排职工冒险蛮干而触犯集团公司界定的较严重“三违”。

三、违章指挥行为的处理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副总以上人员违章指挥及违章指挥造成死亡事故、重大非死亡事故、严重重伤事故的,由集团公司负责查处。其他违章指挥行为由各单位负责查处,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安监局、纪委备案。

(二)劳务派遣工、工程承包单位人员违章指挥造成死亡事故或触犯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的,予以清退,并不得在集团公司其他单位使用。

(三)集团公司机关和基层单位要加大违章指挥的查处力度。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必须追查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行为,凡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本规定处理到位。

(四)鼓励职工举报违章指挥行为,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严禁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附件:违章指挥行为界定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解释

违章指挥行为界定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解释

一、现场生产指挥人员,指现场具有施工作业安排和指挥权的正副班组长、正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开、停工权利的安检员、测气员、防突员、放炮员、调度员、电管员。

二、特种作业,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目录中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作业、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

三、特殊异常带,指采煤工作面初采、收作、过地质异常带、过老巷(峒室)、老顶直覆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遇地质异常带、破碎带、应力集中区、顶板结构及岩性相变较大处,巷道拨门、大跨度交叉点扩刷;Y型通风沿空留巷顺槽、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煤巷锚杆(索)支护巷道;处在地质异常带、淋水区的煤巷锚网(索)巷道和采用锚网支护高低抽巷条件下顶板管理。

四、依照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指根据《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集政〔2009〕38号)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中有关违反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形。

《违章指挥》心得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广东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违章的界定及典型习惯性违章

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材料)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达州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违章指挥行为界定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doc》
违章指挥行为界定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