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2020-03-02 11:48: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讨论稿)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条离职类别与定义

1、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2、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①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②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③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④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⑤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⑥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⑦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⑧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③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指提供虚假票据、假学历、假工作经历等) ④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⑥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⑦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⑧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冻结其工资:

①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经劝戒无效者。 ②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③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5、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①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

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第四条辞职程序

1、辞职申请的提出

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辞职申请书》(见附表2),提前通知公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辞职申请的审批

①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②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③行政人事部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行政人事部依据《离职审批权限表》(附录2)报批。

④《员工辞职申请书》经最终批准后,由办公室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到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通知书》和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五条辞退程序

一、辞退申请的提出

1、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非员工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办公室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辞退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第六条开除程序

一、开除申请的提出

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被开除员工。

二、开除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第七条自动离职程序

一、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部门须于当天及时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报办公室。

二、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经直属部门主管同意后,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

三、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1、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办公室应在合同到期2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

2、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

第八条离职谈话

一、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员工离职面谈记录

表》(见附表4)。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6、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档案。

二、员工离职时,办公室应与离职人员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2、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3、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三、工作期间内,离职员工不得拒绝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否则将予以处分。

第九条离职移交

一、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见附表1)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2、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

4、培训资料原件;

5、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类);

6、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

①项目计划书;

②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③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④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7、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8、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二、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1、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还办公室;

2、公司配置的电脑、通讯工具等交还办公室;

3、各类钥匙;

4、借阅的图书资料;

5、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三、款项移交

1、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2、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直属主管或办公室。

四、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成。

五、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1、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2、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会同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4、相关部门签字

①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②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③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

六、离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七、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将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按提前1天离职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代通知金。

第十条离职结算

一、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二、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办公室共同进行。

三、结算项目

1、违约金: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办公室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2、《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金;

3、其它违约金。

4、赔偿金

①物品损失赔偿金:1000元以下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②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5、工资

①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即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②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可结算支付其离职当月上月尚未结算的薪资,而离职当月薪资及其它项目金额,全部办理好离职手续后的第5个工作日结算支付。

③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④代通知金:员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则扣以相应应出勤工作日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

⑤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继而提出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与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对于提前日期内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应的代通知金,其应扣代通知金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允许提前离职天数内

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

⑥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办公室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即可不扣代通知金。

⑦离职员工所应扣作代通知金的基本工资天数,由办公室在《员工离职通知书》相应栏位内明确标注,财务部据此天数在结算时扣除相应基本工资。

⑧项目损失赔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支付给公司项目损失赔偿金,赔偿金视项目大小而定。

⑨公司应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⑩员工应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⑾如员工应付、应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6、其它事项

①在被辞退与开除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根据实际需要,直属主管会同办公室派专人全程监护办理。

8、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纵容违法乱纪行为的,扣罚责任人当月工资,并处以2000元罚款。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责任事故,处以责任人5000元以上罚款。

10、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对消防设施不检查、不督促、不采取措施而发生消防责任事故的,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以部门主要领导5000元以上,责任人3000元以上罚款。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doc》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