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3:02: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一把手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加强“管理监督”,强化“教育服务”,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检查、服务的职能;
(三)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其它副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工把关、岗位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的责任制;
(四)各个岗位实行“一岗双责”,即一个工作岗位,除原来的工作职责外,还要明确安全的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对分管工作负责,又要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包括行车安全目标、环境安全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做到安全指标在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之内。
(二)安全控制指标
1、行车安全目标
责任事故率
责任死亡率
责任重伤率
直接经济损失
安全教育率>92%
新招及转岗员工培训率100%
在岗员工培训率100 %
年审一次合格率≥98%
2、环境安全目标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率100%
隐患排查、整改率100%
3、健康安全目标
员工健康检查普及率100%
职业健康宣传率100%
三、机构、人员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安全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公司确定运营安全部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职权
(一)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目标考核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考核、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4、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
6、检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领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7、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典型,总结经验。
(二)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督促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按上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设备;
5、参与本公司重、特大事故的施救、调查、分析、处理。
(三)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具体实施对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提取等工作;
3、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4、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办法;
5、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竞赛、安全检查活动;
6、组织领导对本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运营安全部)职责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参与起草有关公司安全的规章和制度;
3、指导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拟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5、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例会;
6、负责组织公司的安全检查、竞赛、宣传教育活动;
7、参与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8、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9、承办领导或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安全管理领导分工责任制
(一)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公司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
究制”。
2、组织研究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拟定安全生
产计划,并监督全面实施。
3、督促公司劳动、人事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做好
劳动保护,合同用工工作。
4、督促公司后勤部门,按照国家求做好工程建设方面安全工作。
5、督促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做好车辆设备技术安全方面的工作。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的有效实施。
7、组织每季度召开的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布署、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8、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安全、客运系统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客运系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2、督促并指导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安排事故的预防和隐患的整改工作。
3、督促安全部门做好行车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结案,统计及上报工作,做到按月、按季、半年、年度进行事故分析并通报。
4、督促安全部门对重大行车事故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对事故进行“四不放过”处理。
5、督促各基层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和消防法做好内部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
6、督促保卫部门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内部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
7、督促保卫部门参与重大案件,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研究、分析、布置、督促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8、督促宣传部门做好公司安全宣传的总体布局,指导基层单位安全宣传工作,为基层单位提供先进宣传思想,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介。
(三)工会主席负责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并协助总经理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劳动用工合同保障工作,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负安全主要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基层工会组织做好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工作,定期组织收集群众性安全生产意见。
2、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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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
4、负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执行情况。
5、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人力资源的有序、有效调
配,确保安全管理队伍的稳定。
6、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调查、分析公司用工情况,确保公司用工安全可靠。
(六)公司各部室职责
1、党政办负责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制建设,负责普法中的安全宣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安全问题的审核把关,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帮助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激励和制约机制;
2、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公司的劳动用工及人员准入安全等工作;
3、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督查本公司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4、运营安全部负责协调督查车辆经营者准入把关和车辆技术状况及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管理工作;
5、财务审计部负责对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做好安全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6、工会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群众监督机制和参与本公司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七)基层单位职责
1、分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稳定工作,出租车的安全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教育、服务、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驾驶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客运分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稳定工作,旅游客车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教育、服务、监督工作,落实GPS监控信息的使用和反馈工作,指导驾驶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路查组负责对公司营运车辆的安全提醒、安全检查、车辆违章信息的及时通报,会同分公司对违章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例会;
2、每月的安全例会由公司运营安全部负责组织召开,原则上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机构负责人必须参会;
3、安全例会的内容:传达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会议精神;分析安全形势、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安排月度安全工作;研究和解决安全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制度、查隐患违章整改。
2、安全检查的形式
定期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经常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自查自纠,公司适时组织抽查;
重点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的需要,组织对重点单位、重要岗位、薄弱环节等进行专项检查。
(三)安全报表统计制度
1、安全统计报表的范围和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安全统计报表的时间,按上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填报;
3、安全统计报表特别是事故统计报表,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
4、安全统计报表由运营安全部按照规定及时汇总报送上级管理部门
(四)重、特大事故跟踪制度
1、凡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2小时内报送重、特大事故快报;
2、公司领导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无特殊情况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做好工作,尽量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跟踪事故的处理情况;
3、事故单位应组织力量对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进行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
(五)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年初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应指标量化、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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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总评。
(六)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1、每年按足额提取安全管理经费,一般不低于上年营业收入的1.5%,安全经费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
2、安全经费只能用于安全会议、宣传、竞赛、培训、检查、表彰、安全设备的购置及其它安全活动的开支,不能挪作它用。
(七)安全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1、建立各种原始记录,如安全会议记录,重、特大事故处理记录,GPS监控信息与处理记录,安全检查记录;
2、文件资料管理规范化、办事程序制度化;
(八)责任追究制度
1、公司法定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发生事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法定负责人负有全面组织领导、管理(监管)责任和法律责任。
(1)生产决策、经营决策、承包方案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或无安全配套措施的;
(2)安全管理(监管)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工作不正常、管理松弛的;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否决权未确定的;
(4)对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或因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的;
(5)未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经费的;
(6)未认真履行制度规定的岗位安全职责的。
2、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公司发生事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1)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无计划方案、无监管措施、致使管理松弛的;
(2)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或对隐患整改未尽到责任而导致事故的;
(3)安全计划未能落实的或落实不到位的;
(4)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导致再次发生事故的;
(5)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管理上严重存在安全盲点、盲区或漏洞的;
(6)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作业未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的;
(7)未认真履行制度规定的岗位安全职责的。
3、运营安全部作为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因未完全履行部门管理职责,致使公司安全管理松弛、制度执行不严、未督促隐患整改而引发事故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责人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1)设施、设备无安全保障配套措施的;
(2)车辆无维修保养计划或未按计划执行而导致事故的。
(3)未定期检查车辆设施设备,致超负荷运行而没有制止、安全设施不全而导致事故的;
(4)使用无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而导致事故的;
(5)未履行制度规定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
4、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责任人,在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治理责任。
(1)未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职工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导致事故的;
(2)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殊作业而导致事故的;
(3)未按规定组织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的;
(4)新工人或转岗人员上岗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而发生事故的;
(5)未履行制度规定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
5、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发生事故经查实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管理责任。
(1)后勤设施、设备等不保养、不维修而带病运行或因使用安全不可靠人员而导致事故的;
(2)办公区域电器线路老化发生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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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公区域设施、设备未定期检查、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的;
(4)未履行制度规定的岗位安全职责的。
6、党政办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责任人。公司发生事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监督保障、宣传教育的责任。
(1)单位职工宣传教育计划中无安全内容的;
(2)未按规定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制度的;
(3)对职工代表提出的安全生产治理的建议或提案没有采纳而导致事故的;
(4)未认真履行制度规定的岗位安全职责的。
7、公司其他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有综合治理责任,应认真履行好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经查实与其责任确有关联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公司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负有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检查等综合责任,应认真履行好基层的安全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查实与其责任确有关联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与上述条款交叉的,按其分工范围进行责任追究。
五、奖励与处罚
(一)安全奖励本着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二)安全奖励种类
1、安全目标管理奖:凡安全目标管理达标以上的部门、基层单位,由公司按不同档次,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在奖金中给予奖励;
2、安全驾驶员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公司授予 “安全驾驶员”称号,给予物资奖励,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基金)中列支;
3、对运输安全做出显著成绩,使人员免遭伤亡或减少伤亡,财产免遭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部门、基层单位或个人,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未达标部门或基层单位,年终考核中扣分,在评选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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