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对帐

2020-03-03 17:13:2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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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银企对账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企对账企业网上银行业务(以下简称“银企对账网银”)的管理和操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对账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办理银企对账网银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三条 银企对账网银业务是指我行为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客户提供的通过网上银行获取指定账户对账单,在线与银行完成账务核对的服务。

第四条 对账单是我行向企业客户提供的记载指定账户约定对账周期期末余额的凭据,其中对账周期分为按月、按季、按年三种。根据对账单载体的不同,分为纸质对账单和电子对账单。

第五条 网上银行对账签约。企业客户办理银企对账网银业务须与我行签订一式两份《中国农业银行银企对账服务协议》,并填写《中国农业银行银企对账要素表》(以下简称《要素表》),将对账方式指定为网上银行。

第六条 选择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一张网上银行对账单可以对多个账户进行对账。同一《要素表》指定的对账账户须隶属同一个一级分行。企业需对隶属于不同一级分行的账户进行对账的,须分别到不同账户开户行签约。企业对隶属同一个一级分行

1 的多个账户进行对账的,如客户要求,也可分别签约。

第七条 银企对账网银签约行是指与客户办理银企对账网银签约业务的营业网点。根据指定账户的签约状态和对账方式不同,客户需选择相应的营业网点办理签约业务。指定账户初次签约并需将对账方式指定为网上银行的,客户须到网上银行注册账户的开户行签约;指定账户已签约为其他对账方式(其他对账方式是指第三方、上门、客户端等对账方式),客户需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的,则须到原指定账户签约行签约。

第八条 指定账户初次签约网上银行对账或指定账户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的,指定账户中应至少包括一个网上银行注册账户。

第九条 建立对账单是指银企对账网银签约行根据客户与我行签订的对账协议,录入对账账户并约定其对账周期、对账方式的操作。

第十条 账单号是建立对账单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合约号,是对账单的唯一标识。

第十一条 企业网上银行标准版客户和普及版客户均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进行银企对账。

第三章 签约、维护

第一节 签约

第十二条 银企对账网银签约

(一)企业网银客户申请开通银企对账网银业务须到银企对账网银签约行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由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要素表》。

2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不需要)。 3.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普及版客户须提供普及版操作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与我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银企对账服务协议》。该协议银行方由网点负责人签章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企业客户方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网点柜员对客户提供的资料,须进行如下审核: 1.对经办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并留存联网核查结果; 2.审核企业提供资料是否齐全,《要素表》中要素填写是否完整(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审核企业在《要素表》填写的基本信息是否与系统一致;若为普及版客户的,审核《要素表》中填写的操作员信息与提供的企业操作员资料信息是否一致,并是否至少设臵了两名操作员;

4.审核在签约行开立的待对账账户的账号、户名等内容与业务系统是否相符,审核在签约行开立的对账账户中是否有网上银行注册账户;

5.资料审核无误后在所有留存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加盖审核人员名章。

(三)业务处理流程:

1.选择“集中对账子系统”进入“建立账单”菜单,柜员输入待对账账号和币种。录入的账号须为在签约行开立的任一网上银行注册账户。

2.柜员对系统显示的客户信息进行核对,并依据企业提交的《要素表》录入有关信息。

3.柜员根据企业提交的协议和《要素表》,将对账方式选择为“网银”,对账周期选择为“默认”或“按月”,目前 “默认”为“按月”, 3 验印方式选择为“预留印鉴”。

4.录入第一个对账账号后,账单建立成功,同时生成账单号,柜员打印相应凭证。系统联动“网上银行渠道银企对账业务签约” 交易,柜员对系统显示的签约信息进行核对。

5.指定账户开通银企对账网银业务成功。柜员打印《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和记账凭证,《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加盖柜员名章后交客户加盖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第一联由柜员作为本人传票留存,第二联作为回单交客户。

6.客户《要素表》中指定多个账户且需产生一份对账单的,柜员需继续通过 “添加对账单账号”交易将其他待对账账户添加到对账单中,并打印相应记账凭证。

7.签约客户为企业网银普及版客户的,柜员还需继续通过“银企对账操作员权限维护” 交易对企业网银操作员对账权限进行设臵。

8.柜员进入“银企对账操作员权限维护交易”菜单,选择客户证件类型,录入证件号码,显示企业操作员相应信息。

9.柜员根据企业提交的《要素表》,对系统显示的操作员对账权限进行维护,维护时每次只能设臵一名操作员的对账权限。

10.普及版操作员对账权限维护成功后,生成“银企对账普及版操作员授权信息”,柜员打印相应记账凭证,作为本人传票留存。

11.所有待维护操作员的权限设臵完毕后,柜员进入“银企对账操作员权限查询交易”菜单,显示普及版客户操作员对账权限信息,柜员打印《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加盖柜员名章后交客户加盖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第一联由柜员作为本人传票留存,第二联作为回单交客户。

(四)资料保管。

普及版操作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联网核查结 4 果由银行作为传票附件留存,《要素表》、《中国农业银行银企对账服务协议》设专夹保管。

第二节 维护

第十三条 对账账户维护即对账账户的添加和删除。

(一)开通银企对账网银业务的客户,需添加/删除对账账号,须到银企对账网银签约行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由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要素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不需要); 3.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网点柜员对客户提供的资料,须进行如下审核: 1.对经办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并留存联网核查结果; 2.审核企业提供资料是否齐全,《要素表》中要素填写是否完整(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审核企业在《要素表》填写的基本信息是否与系统一致; 4.审核已签约对账账户的账号、户名等内容与业务系统是否相符;

5.资料审核无误后在所有留存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加盖审核人员名章。

(三)业务处理流程:

1.进入“添加对账单账号”交易,柜员输入账单号; 2.柜员输入账单号,一次只能添加一个账号到账单中; 3.交易成功后柜员打印相应记账凭证作为本人传票留存 。

(四)资料保管。

经办人身份证件联网核查结果由银行作为传票附件留存,《要素表》设专夹保管。

5 第十四条 操作员对账权限维护

(一)标准版客户操作员对账权限维护。标准版客户只能由证书操作员进行银企对账网银操作,对账权限由管理员分配,关联普及版的操作员不能进行银企对账网银操作。

(二)普及版客户操作员对账权限维护。

1.已维护对账权限的普及版客户需对操作员对账权限进行变更的,须到银企对账网银签约行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由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要素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不需要); (3)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普及版操作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网点柜员对客户提供的资料,须进行如下审核:

(1)对经办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并留存联网核查结果; (2)审核企业提供资料是否齐全,《要素表》中要素填写是否完整(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审核企业在《要素表》填写的基本信息是否与系统一致; (4)审核《要素表》中填写的操作员信息与提供的企业操作员资料信息是否一致;

(5)资料审核无误后在所有留存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加盖审核人员名章。

3.业务处理流程:

(1)进入“银企对账操作员权限维护”交易,柜员输入客户机构证件号码;

(2)柜员选择需维护的操作员,一次只能维护一名操作员的对账权限;

6 (3)操作员对账权限维护成功后,生成“银企对账普及版操作员授权信息”,柜员打印相应记账凭证,作为本人传票留存;

(4)所有待维护操作员的权限维护完毕后,柜员进入“银企对账操作员权限查询交易”菜单,显示普及版客户操作员对账权限信息,柜员打印《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加盖柜员名章后交客户加盖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第一联由柜员作为本人传票留存,第二联作为回单交客户。

4.资料保管。

经办人身份证件联网核查结果由银行作为传票附件留存,《要素表》设专夹保管。

第十五条 对账方式变更

(一)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方式或者将网上银行对账方式变更为其他对账方式的,须到银企对账网银签约行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由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要素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不需要); 3.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客户是企业网银普及版客户的,还需普及版操作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网点柜员受理客户提供的资料后,须进行如下审核: 1.对经办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并留存联网核查结果; 2.审核企业提供资料是否齐全,《要素表》中要素填写是否完整(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审核企业在《要素表》填写的基本信息是否与系统一致; 4.审核已签约对账账户的账号、户名等内容与业务系统是否相 7 符;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还须审核已签约对账账户中是否有网上银行注册账户;

5.资料审核无误后在所有留存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加盖审核人员名章。

(三)审核无误后,进入业务流程:

1.选择“集中对账子系统”进入“维护账单基本信息”菜单,柜员根据选择的查询方式,输入任一已签约对账账号或账单号;

2.柜员对系统显示的账单基本信息进行核对;

3.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柜员根据企业提交的《要素表》,将对账方式更改为“网银”,对账周期更改为 “按月”,验印方式更改为“预留印鉴”;将网上银行对账方式变更为其他对账方式的,柜员根据企业提交的《要素表》,将对账方式更改为“第三方”、“上门”或者“客户端”;

4.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系统联动“网上银行渠道银企对账业务签约”交易,柜员对系统显示的菜单信息进行核对,交易完成后,柜员打印《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和记账凭证,《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加盖柜员名章后交客户加盖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第一联由柜员作为本人传票留存,第二联作为回单交客户;

5.将网上银行对账方式变更为其他对账方式的,系统联动“网上银行渠道银企对账业务解约” 交易,柜员对系统显示的菜单信息进行核对,交易完成后,柜员打印《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和记账凭证,《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加盖柜员名章后交客户加盖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第一联由柜员作为本人传票留存,第二联作为回单交客户。

(四)资料保管。

8 普及版操作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联网核查结果由银行作为传票附件留存,《要素表》设专夹保管。

第四章 对账

第十六条 对账录入和对账复核。经录入操作员对账录入和复核操作员对账复核后,客户账户信息核对完成。对账录入权限和对账复核权限分属于不同的操作员。

第十七条 对账结果提交。复核操作员复核完成后,对账结果即提交。网上银行对账结果一经反馈我行,视同客户对账户信息的确认。标准版客户银企对账网银身份由数字证书签名认定,普及版客户银企对账网银身份由用户名和密码认定。

第十八条 对账结果查询。银企对账网银业务为客户提供银企对账记录查询功能,企业客户可查询未对账的对账单和已对账的对账单,并可对对账单进行打印、下载。当前对账单的保留期限为一年。

第十九条 回执处理。客户提交的网上银行对账结果转入对账管理系统,由对账中心处理。网上银行对账单显示的对账结果为客户提交的余额核对结果,并不是对账中心的最终处理结果。

第二十条 对于通过网上银行发送的对账单,客户连续六个月未对账的,由对账中心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可将对账方式改为上门、第三方等纸质对账方式。

第二十一条 银企对账网银业务属于银企对账业务的一部分,要按照会计监管及电子银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纳入本行会计监管范围,实施全行综合业务事后监督体系的统一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程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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