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2020-03-03 18:07:0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学校健全和完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制度.一、学校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学校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为小组成员。

二、各分管领导为二级安全管理网络的责任人.

三、学校各室和年级组为三级管理网络,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为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责任人.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一、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校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本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本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本校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本校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8、及时、如实地向教育局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本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二、各分管领导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将安全工作融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开展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

3、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制订学校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等安全预案,积极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处室中层负责人和年级组有关人员是学校的三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在上一级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各室和本年级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实施各室和本年级的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定期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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