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制度

2020-03-01 20:19:3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大方县星宿中学后勤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财务管理的规定,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工作,本着勤俭节约,多办实事的原则,把学校有限的财力投入到教学急需的方面去,现结合学校的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1、财务人员应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收好、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计划开支,服务教学,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向主管领导、校长报告。

2、审查账目

每学期末由工会组织财经审查小组进行一次财务帐目审查,并向教师公布审查结果。

3、收费

(l)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小学收费政策和标准。

(2)班级临时性的活动费收取,必须提出申请报告,经校长审批后方能收取,在活动后三天内把收支帐单交会计审核再在班上公布。

(3)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和报销任何学生用品。

4、购物

凡办公用品,根据计划由总务处统购;教学用品,由教导处统一计划,待学校审批后由总务处办理。百元以上的购置,必须由两人共同购置、签字。

5、其它开支

(1)部门组织的活动开支,负责人做好计划,交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开支。

(2)福利开支,由总务主任做计划,经行政会议讨论,校长签名后,由总务处办理。

(3)修缮开支,由总务主任做计划,经行政会议研究方可进行,工程完结后,由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开支。

(4)各类奖励,补助开支,依照条例由教导处(校办)和会计造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后才能发放。

6、报销

(1)报销凭证需合法的发票,凡购物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2)教职工因公出差,事先须向领导提出申请,十堰市内出差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市外出差,由校长审批,旅差费报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审批制度

凡属开支,一律由各处室根据需要写出申请报告,由校长批准,大额开支提交行政会议决定,由校长审核。

二、校产管理制度

l、凡是购进的物品必须经过总务处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

2、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理领取手续,用完即还,电教设备,教科书,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常用的

小件教学用品由个人保管,调离本校要办理交还手续,凡丢失或损坏财产要酌情赔款。

3、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

4、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电灯等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每学期检查评比一次,管理不善,损坏较大的班级不能评为文明班级,班主任除不得评为先进工作作者,并查明原因,照价赔偿。

5、教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 ,一般情况下,有阳光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电源,如发现浪费水、电,或放学后电灯、电扇仍没有关者,一次扣年级组长(班主任)津贴5元。

6、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等,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公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7、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教具、工具等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审批。

8、总务处对校产按处室(年组、教室)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学校和处室责任人各一份),每学期组织人员清点核实一次,保持帐物相符。

三、校产赔偿制度

1、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2、以 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3、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 ,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4、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要查清原因,如属人为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5、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四、节水节电制度

l、学校水电管道、照明线路、照明用灯,做到统一管理,每月对用水设备和用电设备检修一次。

2、大力宣传节水、节电。爱护水电设备的重要意义,在师生中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

3、杜绝常明灯现象的发生,各室冬季上午9时前关灯,下午5时后开灯(阴雨天除外);夏季一般不使用照明灯 ,教育学生不得随意乱动电器设备。

4、要严格管理自来水,要教育学生不玩水,增强节水意识。

5、不注意节水节电的班级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

后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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