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2020-03-02 23:01:1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

具体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由房产使用人纳税。

6.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二)税率——记忆

1.从价计征: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税率为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

江西省上半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考试题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注册会计师考试 《税法》讲义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答案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总结

注册会计师考试 关税法

台湾省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考试题库

注册会计师《税法》辅导: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doc》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